南京市卫生学校事业单位孩子入学的政策性照顾吗

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稿来源:上传者:惑惑惑时间:
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稿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局长 王德海
在全国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之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川人社发〔2013〕58号,我州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关于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之际,今天我们在这里联合召开会议,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这是我州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的重大制度安排。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建设高素质卫生人才队伍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国家和我省相继印发了《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年)》、《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等系列重要文件,提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要求。发改委、卫生部、人社部等国家部委也相继出台了《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对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按照中央和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在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我们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得出了必须建立制度机制的结论。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以优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为重点,构建了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框架,对于规范卫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高卫生人才质量、激励卫生人才成长、用好盘活现有人才、引进优秀人才,打开了更有前途、更加广阔的空间,在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切实加强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更好实施人才强州战略。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公益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
医药卫生事业是重要的社会事业,关系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关系人的健康和生命。当前,我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各种问题集中凸显,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已成为改革的核心任务。要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公益服务水平,关键在人,关键要有一支好的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最终需要成千上万的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去推动、去实践、去落实,改革成果也需要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去执行、去传递、去体现,我州也如此。因此,我们必须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加强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充分发挥岗位管理在卫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长期性、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各类医务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化解当前突出矛盾、顺应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盼的重要方法
当前,我州少数卫生事业单位岗位总量不足、卫生人才缺乏,部分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紧缺、工勤技能高级以上岗位较少、管理人员成长通道不畅、岗位设置管理未体现卫生行业特点,卫生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不到位、内部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影响着卫生公益事业发展。个别问题已成为制约卫生事业公益发展的一个瓶颈。全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入轨以来,不断有卫生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反映他们的期盼和诉求,希望单位有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希望个人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加强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前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的主要问题,得到了广大卫生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普遍认同。
二、全面把握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基本精神
(一)突出宏观调控,注重制度完善
事业单位是我国特有的社会组织。政府在事业单位管理中如何定位,关系到社会治理体系、政府职能转变、公益事业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体到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该管什么、不该管什么,都是一门科学。《实施意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坚持宏观、微观相协调、相统一,明确改革方向、原则、目标、任务,体现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明确标准、有效管理、监督检查的职责,着力宏观调控和政策牵引;明确卫生事业单位具体落实的&主体&责任。近年来,在岗位设置管理方面,省、州相继出台10多个政策性文件,已经基本上涵盖了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各个环节。现在印发的这个《实施意见》,不是对过去政策的否定,而是传承、完善、提升。目的是使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更加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更符合卫生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
(二)突出改革创新,体现行业特点
《实施意见》以改革为主题,以创新为主线,把握卫生人才特点,全面深化改革,体现了创新性:一是按分类改革的总要求确定岗位总量。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精神,结合实际,适度超前,根据正在开展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了&公益一类卫生事业单位,在审批编制内设岗,以核定的人员编制数为设岗基数;公益二类卫生事业单位,在备案编制内设岗,以备案的人员编制数为设岗基数&的岗位总量确定办法,较好地贯彻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总体部署,为公益二类卫生事业单位今后确定岗位总量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按等级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彻底改变了过去按单位行政隶属关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办法,对医疗、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按照国家、省统一划分的等级进行分类设置,实行不同的比例控制标准。适当提高血站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三是按单位实际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幅度。在调查摸底、数据测算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高级、中级、初级以及正高级和副高级之间岗位结构比例设置了不同幅度,对承担医学教学、科研任务和省级以上医学重点专科、学科、实验室的卫生事业单位,允许适度提高专业技术高级岗位比例。针对一些高水平卫生事业单位普遍反映的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偏紧的问题,《实施意见》采取了&幅度设置、有减有增&的办法,给予卫生事业单位更多的岗位设置方案自主选择权限。
(三)突出医改要求,面向基层一线
当前,全州卫生资源总体上是不足的,加之资源在地域间配置不够合理,公共卫生力量和基层医疗资源严重不足;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学历偏低、诊疗水平不高;部分边远乡镇卫生院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在短时间内难以解决。为此,《实施意见》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的&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实绩,面向一线,鼓励创新、创业和创造。加大了对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政策支持力度,大大提高了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拓展了基层人员的成长空间,有利于基层单位筑巢引凤,使在基层工作的同志有平台、有希望、有前途。同时,秉承激励人、发展人、成全人的理念,《实施意见》对国家规定的特殊人才中的四类实施顶格聘用,对连续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优先聘用,搭建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平台。
(四)突出统放结合,坚持规范管理
将政策的原则性和具体实施的灵活性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管基本制度、管政策落实、管督促检查,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放手搞活。我州在统一政策的前提下,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以使岗位设置管理更加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符合当地和卫生事业单位实际。对聘用条件只设置下限,没作具体规定;对人员聘用何类何等级岗位,只管是否符合基本政策,不管聘用结果是谁;对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内部人事管理,完全由事业单位自主。同时,《实施意见》对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聘用合同管理、考核管理、建立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如何落实,则交由有关部门和卫生事业单位具体实施,以强化主管部门的责任,落实卫生事业单位的自主权。
三、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应处理好的几种关系
(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从一定意义上讲,岗位设置管理是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重构。这种重构,不是简单的设置多少岗位,聘用多少人员,而是根据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科学、合理设置单位各类别各等级岗位,改善人才结构,创新用人机制,提升服务能力,调动人员积极性。在落实《实施意见》过程中,各地要指导卫生事业单位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变更岗位设置方案,既要考虑单位发展对人才的长远需求,又要考虑本单位现有人才的实际情况,不能顾此失彼。当前,要重点考虑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科学,各类别岗位设置比例是否合理,岗位聘用条件设置是否有利于提高人员素质,现有人员结构是否适应岗位结构比例标准;从长远看,要考虑岗位结构比例设置是否符合单位职能职责,是否有利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否能推动公益卫生事业发展,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对公益卫生服务的新需求、新期待。各地、各部门、卫生事业单位要有&风物长宜放眼量&的胸怀,秉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精神,科学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二)岗位与资格的关系
岗位是事业单位是为完成公益目标任务,根据组织分工而设置的,是工作任务的载体。资格属于人才评价范畴,主要衡量人才拥有的知识、专业和技能水平。按照事业单位现行人事管理制度,岗位和待遇直接挂钩,资格和水平直接挂钩,岗位和资格之间不能直接划等号。由于政策理解和惯性思维上的误区,一些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往往认为,具备资格就应该聘用到相应岗位,符合条件就得晋升等级。有的地方、单位甚至把人员取得了资格、但没有空缺岗位作为问题提出,个别地方为此还产生了信访。说到底,都是没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岗位和资格的关系问题。具备资格,只是可以聘用岗位的前提条件;能否聘用到岗,关键要看设置的岗位有无空缺,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单位规定的具体条件。工作中,少数单位常向我们反映,现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学历越来越高,核准的相应岗位不能满足人员聘用的需要。事实上,学历并不能代表专业技术水平,代表专业技术水平的是资格。岗位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它附着了太多的能量,寄托了太多的希望,没有最缺,只有更缺,永远都无法满足所有人员的聘用要求。因此,在岗位设置和变更管理中,必须坚持因事设岗,杜绝因人设岗;必须坚持竞聘上岗,杜绝上人情岗;必须坚持按岗聘用,杜绝按人聘用;必须坚持资格准入,杜绝学历准入,妥善处理好岗位和资格的关系问题。
(三)管理与搞活的关系
岗位设置管理的基础是设置,核心是管理。作为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国有事业单位,必须遵循国家的统一要求。如何在管理中落实卫生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搞活用人机制,是各县、各单位在贯彻《实施意见》中必须研究的课题。在人事管理中,管理与搞活互为辩证关系,管理是手段,搞活是目的,二者既联系协调,又相互制约。有一种误解,认为管理的结果必然无法搞活,要搞活就不能加强管理,这种认识,有悖于岗位管理制度基本精神。要在卫生事业单位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人事管理制度,就必须加强管理,在管理中搞活。要做到在管理中搞活,有关部门、事业单位都应按照职责权限,各履其职、各尽其责,既不越位、也不缺位、绝不错位。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政策底线不突破,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抓好监督检查,事业单位要制定好具体规则,认真抓好落实,充分调动好各类人员发展卫生公益事业的积极性。
(四)合同与竞聘的关系
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建立人事聘用关系的依据。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聘空缺岗位、晋升岗位等级、转聘其他类别岗位,都应当实行竞聘上岗。竞聘上岗的结果,以聘用合同的形式予以固定。用什么人,聘用什么岗位,全在聘用合同中体现。岗位管理工作中,总有相关、相似、相近、相连的情况难以抉择,产生困扰。能否把具体情况处理好?能否圆满回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的问题?说到底,还是要按照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原则,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法,全面实施竞聘上岗制度,坚持以岗择人,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平衡照顾,不把岗位简单地把当作奖励的手段,真正把那些能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人聘用到合适的岗位上。各地、各部门、卫生事业单位要敢于亮剑、敢于逗硬、敢于担当,真正把岗位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四、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要切实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分工负责制度,抓紧对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做到分工不分家。卫生事业单位要按政策和有关部门的指导制订方案,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严肃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纪律;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进行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做好审核、汇总、报备等工作;政府人社部门要做好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和聘用结果确认等工作,加强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共同落实好《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
(二)强化宣传培训,吃透文件精神
《实施意见》提出了许多新的政策。这些政策,既与以前出台的各项政策相协调,又有所区别,突出了行业特点。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特别是具体经办的同志、承担任务的科(室)的同志、分管领导,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融会贯通。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采取集中学习、组织培训、政策宣讲、专题讨论、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把《实施意见》精神及政策传达到每一个卫生事业单位,传达到卫生事业单位中的每一名工作人员,让他们知晓、了解政策,切实维护好、发展好每一个卫生事业单位、每一个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的根本利益。
(三)严明政策纪律,细化实施办法
要严格遵守《实施意见》规定,认真执行基本政策,严禁越政策红线,严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肃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进度,立说立行,执行到位,提高政策落地率,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各地在贯彻《实施意见》过程中,要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的,应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不再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直接转发文件的,要及时转发,提出贯彻要求,抓好实施工作。
(四)强化指导监督,抓好工作落实
各地要加强对卫生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指导,保证各项政策正确实施、落到实处。到今年5月底前,各地要将《实施意见》基本实施到位,涉及变更岗位设置方案的,要全部完成岗位设置方案变更,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审核、核准工作,实现人员聘用平稳过渡。各地实施工作基本到位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分别形成书面材料报州人社局、州卫生局备案。今年5月30日以后,我们将同州卫生局一道,组织力量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查找问题,并对各地实施情况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州范围进行通报。
同志们,加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是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生动实践,改革方向更加明确、路径更加清晰、任务更加具体,让我们坚定信心、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汇集能量,不断将全州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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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省绵阳游仙区招聘卫生系统政策性加分人员公告
摘要:2014年四川省绵阳游仙区招聘卫生系统政策性加分人员,公示时间为日日。
&&&&根据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经个人申报、我局审核,现将2014年公开招聘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享受政策性加分人员(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日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凡有不符合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情况,可向游仙区纪委、游仙区人社局和游仙区卫生局举报。拟加分人员情况公示后,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调整或取消政策性加分并追究相应责任。经公示无异议的,政策性加分加入按规定比例折合后的公共科目成绩。&&&&举报电话:区纪委 &&&&区人社局 &&&&区卫生局 &&&&点击下载&&&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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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下旬(预计)2014年四川南充营山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44人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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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 日上午9:00&11:30《综合知识》、《专业知识》。3月17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计算
1、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综合知识》&50% +《专业知识》&50% +政策性加分。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政策性加分。符合国家、省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大学生村干部等),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期间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在报名期间交报名点工作人员,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且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招聘落选人员的政策性加分材料原件在考试总成绩公布后,由本人凭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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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具体招聘岗位名额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确定的某一岗位最后一名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缺考任意一科考试科目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公招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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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在选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三天在营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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