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提前解除取保候审是什么意思

已收到不起诉通知书 刘晓庆“取保候审”提前解除
已收到不起诉通知书 刘晓庆“取保候审”提前解除
著名演员刘晓庆已收到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下达的不起诉通知书。该消息已到了刘晓庆男友阿峰的证实,刘晓庆本人对此保持低调。
深圳商报报道说,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通知书是于本月10日、11日分别下达给刘晓庆及其妹妹刘晓红的。这就意味着取消了刘晓庆“取保候审”的身份。
由于刘晓庆与检察院有约,双方都不要披露此事,所以当该报记者去电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求证时,答复是“无可奉告”。
而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当记者致电在浙江横店拍戏的刘晓庆求证此事时,接电话的是阿峰。他说刘晓庆正在摄影棚里拍《京城四少》。问到刘晓庆是否接到不被起诉的通知,阿峰沉默了大约半分钟,然后,轻声说了一句:“有这件事。”
阿峰还透露,刘晓庆很低调,不愿就此事对媒体发表任何看法。不过,晓庆这几天拍戏干劲很高。
晚9:40,记者又分别电话采访了刘晓庆、刘晓红的代理律师李肖霖、钱列阳、许兰亭。刚开始3位律师按刘晓庆“低调处理”的做法,三缄其口,不愿透露。
李肖霖律师最后透露:“刘晓庆、刘晓红在几天前确实已从北京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了不起诉通知书。”当记者问:这是否标志着刘晓庆为期一年的“取保候审”已提前解除?李肖霖说:“应该这么认为。”
今年4月6日,北京朝阳法院对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偷税罪判处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罚金人民币710万元,以偷税罪判处该公司总经理靖军有期徒刑3年。
又问:“这意味着,随之北京刘晓庆公司税案已全部结束?”李肖霖:“可以这样认为,靖军已判刑,国税部门对北京刘晓庆公司税款已经给予重罚,随着刘晓庆“取保候审”提前解除,所以现在可以这样认为,北京刘晓庆公司税案已全部结束。”
今年4月6日,北京朝阳法院对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偷税罪判处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罚金人民币710万元,以偷税罪判处该公司总经理靖军有期徒刑3年。(深圳商报记者楼乘震、华西都市报记者杜恩湖)
7月8日:消息灵通人士透露刘晓庆因涉嫌偷税被传讯
7月25日:刘晓庆涉嫌偷税被逮捕
7月30日:警方举行记者会,称刘晓庆监中无特权
2月19日:检察院认为证据欠充分要求补充侦查
2月25日:慕马、远华等案律师组成刘晓庆辩护团
8月16日刘晓庆办理取保候审
10月29日刘晓庆出狱后接拍第一部新戏《永乐英雄》
12月12日“刘晓庆税案”开庭
4月7日晓庆文化公司偷税案一审宣判,公司总经理靖军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华西都市报》)
中新网综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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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86-10-书记员常用司法文书的
书记员常用司法文书的
使用与制作
书记员小王在录入一件民事案件的判决书的时候由于疏忽将当事人的姓名打错了,然后就将这样的判决书送达到当事人手里。当事人提出了异议,小王为了纠正姓名用字的错误,使用了民事案件决定书,请问小王的做法对吗?
书记员工作需要耐心细致,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制作、填写并留存各类司法文书,从而使书记员的工作有所凭据,也使每一项司法行为有据可查。在这一章,我们将学习如何正确使用各类司法文书,以及常见的司法文书在使用中所应注意的问题。
熟练使用主要司法文书,做到格式正确、内容无误、条理清晰。
1.大量司法文书需要手写,建议同学们练好钢笔字。
2.学习并掌握三大诉讼法中关于不同种类的司法文书在不同程序中使用的相关规定。
3.通过认真观察老师提供的真实司法文书,自行制作常用文书并尝试填写。
理论教学主要采用讲授和案例教学的方法
实训教学部分主要采用模拟法庭教学法和分组讨论教学法
多媒体教学(课件)
1.人民法院司法文书概述;
1.民事审判庭书记员工作常用司法文书,包括:民事案件参加诉讼通知书,证据收据,出庭通知书,传票,公告,调卷、送卷、退卷和退还材料函,报送上诉(抗诉)案件函;
2.刑事审判庭书记员工作常用司法文书,包括:公告,逮捕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撤销取保候审决定书,换押票和提押票,暂押犯罪嫌疑人释放通知书;
3.行政审判庭书记员工作常用司法文书,包括:拘留决定书和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罚款决定书。
【案例教学法】课程任课教师通过展示正、反两方面的书记员工作实例,以此既能提升学生的岗位责任意识,强化自己的职业素质养成,又能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模拟法庭教学法】该教学法是针对书记员笔录制作这项工作任务,通过让学生分角色扮演书记员、法官、诉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等角色,来模拟演绎法庭庭审、法庭调解、审前会议等各诉讼程序和环节笔录制作的常见场景,以此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在体验中感受笔录制作的过程,体验不同诉讼角色的诉讼心理和诉讼思维,为将来审判事务管理及其他辅助性工作完成打下一个良好的感知认识基础,增强职业素质的养成。
【分组讨论教学法】本教学法是以讨论小组为单位,教师选取案件庭审视频资料或旁听案件的真实法庭庭审,并提出该案件中有关记录要点的分歧点,首先由各小组就分歧问题进行讨论,然后派代表发言阐明观点及依据。最后,在各组代表的发言中进行集中讨论,在陈述和辩论的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
【多媒体教学】多媒体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的特点,通过教学设计,合理选择和运用现代教学媒体(例如:课件、视频等),并与传统教学手段(教材、粉笔、黑板、仪器等)有机组合,共同参与教学全过程,以多种媒体信息作用于学生,形成合理的教学过程结构,达到最优化的教学效果。
u本项目中的实训内容具体实施详见实践教学中实训实施方案中项目三
& 人民法院司法文书概述
司法文书在我国起源于周代(约公元前11世纪)。《周礼》中有“史掌官书以赞治”,“掌万民之判”,“凡有责者,有判书以治,则听”的记载。古代司法文书最有代表性的文种是判词。汉代扬雄根据综判取士,以原告与被告之词判其曲直。梁刘勰在《文心雕龙·书记》篇中所列举的“律者”、“契者”、“劵者”,均属司法文书的范畴。明代吴讷和徐师曾均将判词列入独立的文体予以论述。从清朝末年开始,我国开始使用具有格式化的文书。
司法文书,又称为法律文书,广义而言是指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为确立某种法律规范而颁布的、司法机关、诉讼参与人以及公民为解决诉讼和非讼问题而依法制作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狭义的文书则不包括国家机关颁布的法律规范。
通用的狭义的法律文书的概念,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和非讼案件的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我们这里要学习的人民法院司法文书只是整体司法文书中的一部分,即仅是由不同诉讼职能机关中的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
现行人民法院司法文书的主要法律依据为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试行法院诉讼文书样式的通知、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的通知、2000年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试行)、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简易程序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海事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以及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行政诉讼证据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
根据以上规定,我们可以将人民法院司法文书进行以下划分:
(一)按司法文书所使用的业务庭的不同,可以分为民事案件审判庭司法文书、刑事案件审判庭司法文书、行政案件审判庭司法文书。以下我们教材就将按这个分类对人民法院常用司法文书进行叙述,以方便在不同业务庭工作的书记员学习掌握。
(二)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文字叙述式文书是指以文字量较大的形式进行叙述事实或观点的文书,比如审结报告、判决书等。
填空式文书是指由法院已印制成固定格式,而需要具体填写有关具体内容的文书,现在法院为了规范文书的使用大量采用这一形式,比如各种通知书、开庭公告等。
表格式文书也是事先印制好,而需要填写具体内容的文书,所区别于填空式文书的地方在于形式是采用表格的形式,如卷宗封皮等。
(三)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报告类文书主要是法院内部使用的,对案件情况向上级进行请示、报告所使用的文书,如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报告等。
通知类文书是法院向有关主体发出的需要由有关主体做出某种行为的通知而采取的文书,如应诉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
判决类文书是人民法院在诉讼中所做出的一种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对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讼案件审理程序终结时对案件的实体问题做出的权威性判定。
裁定类文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和执行程序中,就程序问题或者个别实体问题作出裁定以及为补充或修正裁判文书中的漏错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裁定书同判决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裁定书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在个别情况下也可用于对实体问题的处理,如关于财产保全的裁定。
决定类文书是人民法院对诉讼中某些特殊的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决定书所涉及的既不是实体问题,也不是单纯的诉讼程序问题,而是与诉讼程序有关,具有一定紧迫性的问题,决定书不能提起上诉。决定书主要应用于处理是否回避问题,对妨碍诉讼的人采取强制措施,对当事人申请诉讼费用的减、免、缓的问题等。
人民法院的司法文书属应用写作范畴,有许多不同于其他文章作品的特点:
(一)主旨的鲜明性
“主旨”是文书的中心思想和写作目的,这是一篇文书的灵魂。对于司法文书的写作来说,一般是在法律工作进行过程中,在一定的工作环节中已然产生了制作某种文书的主旨,而后才制作某种文书的。也就是说文书制作者写作时主要应考虑的是用什么样的表达形式把已经形成的文书主旨表达清楚,阐述明白。同时,由于司法文书都是为解决一定的亟待解决的法律实务问题的,所以又必须在文书中把主旨表达得一清二楚、鲜明突出。这是由法律文书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
(二)材料的客观性
“材料”是用以说明文书主旨的支柱、根基,所以必须严格要求做到主旨和材料的完全统一,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观点和材料相统一。而法律文书又是办理或裁处法律实务的文字凭证,极具实效性,因而材料更必须是绝对真实的,确凿无误的,容不得半点虚假,否则就会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阻碍。即便强行地推行下去了,也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所以教材中突出强调了材料的客观真实性,并以此作为法律文书必须严格遵循的一条写作规则。
(三)内容的法定性
这是由司法文书自身的专业特点所要求的,也是有别于其他文章写作的一个重要特点。许多重要的法律文书都要求写明当事人的基本事实要素,除姓名、性别、年龄外,还要写明其出生地点、职业和职务(凡有工作单位者)、住所等。其中年龄一项还要求写明具体的出生年月日。这些在一般文章中并非必备的要素,但在法律文书中却是必不可少的。例如某某当事人的具体出生年月日,常常是在法律上足以说明其是否应对某种法律行为负法律责任、是否应予刑事处罚、或者是否应该从轻处罚等等问题的法定条件,因此必须写清楚。再如重要的法律文书除要求写明事实的过程外,还要求写明足以证明事实的证据。这对某些其他文章的写作而言也不是必备的要素。
(四)形式的程式性
这也是区别于其他文章写作的重要特点。它不仅区别于文学、新闻等写作形式,甚至于和行政公文也有区别。行政公文虽然也有一定的程式,但与法律文书相比较那只是一个大的框架,远不如法律文书划分得那样细密具体。更不要说大部分表格式的法律文书,其要求填写说明的事项内容更是十分严格和要求准确的。这种程式化的固定形式正是法律实务工作所必需的,同时也为实际工作者的书写制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条件。
(五)解释的单一性
根据法律文书的实效性和利害关系的直接性的特点,要求语言文字必须做到单一解释。因为法律文书的语言文字如不能做到单一解释,就有可能直接损害国家、集体或当事人个人的利益,严重影响文书所产生的法律实效。
(六)使用的实效性
司法文书是为了在具体的司法行为而使用的,其写作目的非常明确,并且任何一个司法文书都在法律程序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缺之不可,是为解决一定的法律问题而制作的,因此是最讲求实效的。
(一)形式要求
首先在有关活动中使用对应的文书形式,而不能用错。这个问题是首要的问题。如前所述,人民法院的文书形式有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之分,注意每种文书的使用范围,特别是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之间的区别,要注意它们之间的区别,而不能用错。在本章的引例中,书记员小王就用错了文书形式,对于判决书中的错误应该使用裁定书来加以纠正而不是使用决定书形式。
(二)结构要求
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的结构格式不一而足,在后面的教材中将一一详述,在这里只做一个总体的概括性描述。如前所述,司法文书具有形式的程式性,其结构虽不尽相同,但也有一个大致的共通之处。
(三)语言要求:
司法文书应使用法言法语,要求做到语言准确、简明、严谨、庄重。
1、准确性:即实事求是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不夸大,也不缩小。这是法言法语最本质的特点,也是法言法语的“生命线”。因为司法工作是由每个执法者直接与人打交道,办理每一个案件都要将较为抽象的法律规范实施在一个个具体的当事人身上,每个环节都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和命运,尤其一是刑事案件,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和一生的荣辱祸福、生杀予夺。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执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就必须客观、准确地表述事实,真实、贴切地选司用句,并一丝不苟地进行辨别取舍,不然就可能失之毫厘,缪之千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产生严重后果。
2、简明性:即言简意赅、通俗明白。简明是运用法言法语的极高境界,不仅要体现在用词上,更要体现在叙事、说理、说明等语言的表达功夫上。晋代杜预在《奏上律令注解》中说,“法者,盖绳之断例,非穷理尽性之书也,故文约而例直,听省而禁简”。宋朝曾巩也说过,“号令之所布,法度之所设,其言至简,其体至备。”这些古训,都说明由于法律职能的特殊性,法律文书不仅要求体式完备,而且要求语言简约。简约要以明为前提,如果只简不明,就不能完成其表义任务,不能被广大群众所理解。如果只明不简,则体现不出法言法语语体风格的庄重严肃。
3、严谨性:即表义周密、无懈可击。这是法言法语的又一重要特点。法律工作是规范人的行为、调整人的关系的工作,依照法律的规定保护某些人、教育某些人、打击某些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律工作实际上也是一种斗智斗勇、相互较量,而较量的双方都力图借助于法律来为自己服务,只是借助的角度不同罢了。一方要以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另一方则要千方百计寻找法律
空子来保护自己的非正当权益,而这种较量必然要通过语言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无论立法还是执法过程中,运用法言法语都必须准确、严密,使任何人都无空可钻。
4、庄重性:即严肃、认真,体现法律的权威。这是法言法语最重要的语体特征。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代表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无上的权威性。法言法语作为国家法律和司法文书的语言表达形式,作为司法人员维护公平、惩罚犯罪的武器,必须具备浓重的庄严色彩,才能和法律的权威性与强制力保持一致。如果破坏了这种庄重性,也就破坏了国家法律及司法文书的庄严性和权威性,使司法工作在具体运行中大打折扣。因此,必须充分显示、着意体现、善于表达。
另外,司法文书的语言要注意选用恰当句式要求,要省略得当,并且可以适当的使用一些修辞方法,如引用、排比、对仗等,但不能使用比喻等容易引起误解的修辞方法。
(四)叙事要求
司法文书要将法律事实叙述清楚明白,因此应该做到:以叙事为主,忌专门写人;叙事要素齐备,忌残缺不全;叙事清楚直接,忌隐晦曲折;叙事概括简练,忌精细描绘;叙述直陈其事,忌烘托渲染。
在叙述的内容上,应注意写清事实要素,人物、时间、地点缺一不可;注意写清关键情节;注意写清因果关系,当时的环境状况,事情的开端、发展、结果都不能缺漏;写清争执焦点;写清主要证据。
叙事方法应注意选择恰当,可以采用自然顺序法;突出主罪法;突出主犯法;综合归纳法;纵横交错法等。
【经验提示】在司法文书的日期填写上,一定要符合有关诉讼法各种关于期限的规定。
& 民事审判庭书记员工作常用司法文书
民事诉讼的两种受理案件通知书
民事诉讼案件的两种应诉通知书
鉴定委托书
民事案件参加诉讼通知书
民事督促程序有关司法文书
民事案件退出诉讼通知书
公示催告程序有关司法文书
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调卷、送卷、退卷和退还材料函
对申请回避的决定书
报送上诉(抗诉)案件函
出庭通知书
驳回申诉(或再审申请)通知书
传票和拘传票
执行程序有关司法文书
备注:因为课时有限,并且书记员在实际工作中使用各种司法文书的频率不同,因此只讲解、训练常用司法文书,即为红色字体为讲解、训练的内容。
民事案件参加诉讼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之后,对没有参加起诉或没有被诉而又符合条件、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和法律上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等,依法通知其参加诉讼的司法文书。
填写本通知书正文部分的要求是:
写明案件的原、被告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
写明被通知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第三方的姓名或名称及原由和法律根据;参加诉讼人的诉讼称谓。
文书样式:
XXX人民法院
参加诉讼通知书
)XX民&&& 初字第&&& 号
本院受理原告&&&&&& 与被告&&&&&&&&&&&&
纠纷一案中,因本案的审理结果与你单位有利害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通知你单位作为本案的被告参加诉讼。
起诉状一份。
举证通知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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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人民法院
&&&&&&&&&&&&&&&&&&&&&&
&&&&&&&&&&年& &月&& 日
证据收据是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时所出具的收据,表明当事人已经提供了该证据。2003年4月2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4条第2款明确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
证据收据为填充式的,具体样式如下。
文书样式:
××× 人 民 法 院
证 据 收 据
(××××)×××字第××号
今收到×××(提交证据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提交的证据……(单一证据可填写证据名称。如证据较多,可表述为“参见附录”)一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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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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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据名称|份数|页数|原件/复制件|证明目的|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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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通知书
出庭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于各类案件准备开庭后,通知当事人以外的诉讼参加人出庭的司法文书。
其正文部分的填写要求是:
填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
填写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告知作为何种诉讼参加人出庭。
文书样式:
×××人民法院通知书
(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
(××××)×××字第××号
×××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向本院申请你作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本案涉及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协助质证的具体的专门性问题)问题协助其质证。本院经审查已准许×××(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的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应当于××××年××月××日××时××分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法庭审理的地点)出席法庭审理。
二、你应当遵守法庭秩序,服从审判人员指挥,不得参与本案与……(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协助质证的具体的专门性问题)问题无关的诉讼活动。
三、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你进行询问。经人民法院准许,你可以与对方当事人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协助质证的具体的专门性?问题)问题进行对质。
四、你在法庭上可以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协助质证的具体的专门性问题)问题对鉴定人进行询问。
××××年××月××日
①本通知书适用于《证据规定》第六十一条的情形。
②本通知书送达出庭协助质证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
传票,是人民法院传唤当事人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诉讼活动的司法文书,适用于传唤刑事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原告、被告、第三人等。对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不适用传票。
传票为二联填充式,一联存卷,一联送达被传唤的当事人。有关项目要填写清楚,特别是其中的被传唤人姓名、住址,传唤事由,应到时间和应到处所等,特别是其他的被传唤人姓名、住址、传唤事由,应到时间和应到处所等。一定要写得准确具体。传票由承办该案的审判员、书记官署名,加盖法院印章。
文书实例:
公告,是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的规定,对于应当公开开庭审判的刑事,民事、经济纠纷和行政案件,先期向社会公布当事人姓名(名称)、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等内容的告示性司法文书。
公告的标题,写“××××人民法院公告”;正文,要写明当事人姓名(名称)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等;尾部写明发出公告的年月日。公告一般采取填充式,张贴于法院专设的公告栏或其他适当的地方。
发布公告的时间,应由书记员在公告原稿后如实填写。
人民法院相互之间因审判工作需要调卷、送卷、退卷时,应当制发调卷函、送卷函、退卷函;人民法院在审结行政案件后,将行政机关提交的有关材料退还时,需要执法退还材料函。上述四中函件均为填充式,内容单一,目的明确,行文简便。使用时把受文机关、案件名称和事由填好,有附件的注意把附件的名称、数量写请检齐、防止发生差错。
报送上诉(抗诉)案件函,是第一审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裁定后,对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抗诉)的案件,依法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报送案卷材料时制作的司法文书。
报送上诉(抗诉)案件函,一般采用填充式,一式二份,一份存全,一份随卷宗及有关材料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函的内容,要写明已作出一审判决的案件名称,何时宣判,谁提出上诉或抗诉,并已送达上诉状副本(抗诉装副本)。如已代受上诉案件受理费的,亦应写明。最后,检送该案全部案卷材料,包括案卷正卷、副卷、证据材料、上诉状(或抗诉书)、答辩状等,随函上报第二审人民法院。
& 刑事审判庭书记员工作常用司法文书
刑事自诉案件应诉通知书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决定书
公诉案件指定辩护人通知书
出庭通知书
刑事案件的查封(扣押)命令和 解除查封(扣押)
换押票和提押票
逮捕决定书
暂押犯罪嫌疑人释放通知书
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撤销取保候审决定书
死刑的有关司法文书
监视居住决定书和撤销监视居住决定书
备注:因为课时有限,并且书记员在实际工作中使用各种司法文书的频率不同,因此只讲解、训练常用司法文书,即为红色字体为讲解、训练的内容。
公告,是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的规定,对于应当公开开庭审判的刑事,民事、经济纠纷和行政案件,先期向社会公布当事人姓名(名称)、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等内容的告示性司法文书。
公告的标题,写“××××人民法院公告”;正文,要写明当事人姓名(名称)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等;尾部写明发出公告的年月日。公告一般采取填充式,张贴于法院专设的公告栏或其他适当的地方。
发布公告的时间,应由书记官在公告原稿后如实填写。
文书实例:
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在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情形下,决定予以逮捕时所制作的司法文书。
本决定书采用填充式,分为三联:第一联是审批联,由承办审判人员写明被逮捕人的身份情况和决定逮捕的理由,提请院长审批决定;第二联是送交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正本;第三联是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后答复人民法院的回执。
取保候审决定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被告人采取责令具结提供保证人,由保证人出具保证书,保证被告人随传随到,不逃避审判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时所制作的司法文书。
取保候审决定书采用填充式。分为三联:第一联是审批联由承办审判人员填写被告人,具保人的有关情况,取保候审的原因,送领导审批;第二联是副本,送交被告人所在单位或者当地公安派出所,基层组织;第三联是向被告人,具保人宣布正本。宣布时,应告知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随传随到,不得逃避审判,宣布后,由被告人和具保人签名或盖章。
撤销取保候审决定书是对已采取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如果情况发生变化,依照法律应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时制作的司法文书。赊销取保候审决定书和取保候审决定书的格式相同。
(一)换押票
换押票是在受理刑事公诉案件后,将已由人民检察院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转换为人民法院羁押时,向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的司法文书。
换押票为二联填充式,一联送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另一联是回执,由看守所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退回人民法院。换押票中有关栏目的内容要填写清楚,如果有需要说明的问题,可在“附注”栏说明。
文书样式:
(公诉案件用)
&&&&&&&&&&&&&&&&&&&&&&&&&&
(&&&&& )&
你所羁押犯罪嫌疑人&&&&& (性别&&
月&& 日出生),&&&&&&& 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 罪,向本院提起公诉,经审查,我院已依法受理,请予换押。
审判员:&&&&&
书记员:&&&&&
本联送交看守所
换押票(回执)
______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刑___字第___号换押票,我所已将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换押。
看守所所长
____年____月____日
(看守所印章)
本联由看守所填写,加盖看守所印章后,退回法院存卷。
(二)提押票
提押票,是对形势案件中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对其他案件中被拘役的人,人民法院依法向看守所提押时使用的司法文书。
提押票为二联填充式,一联是存根,另一联是提押案犯时使用的正本,有关内容应按格式栏目准确填写,并加盖法院印章。
文书样式:
(刑事案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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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字第  号
暂押犯罪嫌疑人释放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已经逮捕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发现其是不应逮捕或因故应变更强制措施的,或者判决其无罪或免除刑罚处罚的,或者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或管制等不需要在监内执行的刑罚后,通知羁押单位释放其出监的司法文书。
根据《样式》的规范,本通知书分为三联、第一联是存稿,第二联是正文,第三联是回执。和一、二联的主要内容相同,填写其正文部分的要求是:填写被羁押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写明释放原因;希请予以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第三联回执,由羁押单位填写、加盖公章、退回法院。
& 行政审判庭书记员工作常用司法文书
行政诉讼的两种受理案件通知书
行政案件应诉通知书
拘留决定书和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
罚款决定书
行政案件参见诉讼通知书
行政案件退出诉讼通知书
备注:因为课时有限,并且书记员在实际工作中使用各种司法文书的频率不同,因此只讲解、训练常用司法文书,即为红色字体为讲解、训练的内容。
(一)拘留决定书是人民法院法办理民事案件(含经济纠纷案件,下同)和行政案件中,对有严重妨害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行为的人,依法采取拘留强制措施所制作的司法文书。
拘留决定书的内容和写法:
首部。标题写“××××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其下行有段写案号(××××)×××字第××号,再另起一行写被拘留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
正文。这是决定书的主体部分。内容包括:①查明认定的被拘留人妨害民事诉讼或者妨害行政诉讼的事实,行为的时间、地点、情况和后果等;②阐明必须予以拘留的理由,并引用相应的法律条款;③写明拘留的期限。
尾部。要交待复议事项,表述为:“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口头或者书面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最后,写明决定日期,加盖法院印章。
(二)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三款规定,“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决定提前解除拘留,应当制作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
本决定书的内容和写法:首部,与拘留决定的写法基本相同,但标题应写为“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正文部分,要减数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事实。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被拘留人,提前解除拘留的,在引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三款后,写“决定解除对×××的拘留”。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被拘留人,提前解除拘留的,因行政诉讼法中没有相应的条款可以引用,故可以直接写:“据此,本院决定提前解除对×××的拘留”。尾部,写明决定日期,加盖法院印章。
罚款决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办理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中,对有严重妨害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行为人,依法予以罚款时制作的司法文书。
本决定书的结构和写法,与拘留决定书基本相同。首部的标题写为“罚款决定书”,写明案号,被罚款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基本情况。被罚款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他组织。正文部分,要写明被罚款人妨害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的事实和应当予以罚款的理由,引用相应的法律条款决定“对×××罚款×××元,限在××××年××月××日前交纳”。尾部,写明复议决定日期,加盖法院印章。
【引例解析】
在本项目的引例中,书记员小王就用错了文书形式,对于判决书中的文字错误应该使用裁定书来加以纠正而不是使用决定书形式。
【本项目小结】
本项目及的司法文书比较多,并且我们为了大家在使用中的方便,进行了民事、刑事、行政司法文书的划分,而其中存在一定的相互重叠的部分。大家在学习时首先要注意第一节中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文书的总体讲述部分,对司法文书使用制作的总体规范是具有共性的内容,需要认真掌握。对于各种文书具体的格式,在实践中,都由人民法院印制成型,在工作中运用总体规范稍加变通即可。
【思考题】
1.人民法院司法文书在制作和使用中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
2.今天书记员小王要跟法官去银行查封一家公司的存款,请问他应该使用什么文书,应
注意哪些问题?
3.案件当事人赵某认为主审法官张某与对方当事人小时候是同学,有利害关系,向人民
法院提出了回避申请。法院对赵某的申请回避的答复,请问应该使用什么文书,是通知书、裁定书、决定书还是判决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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