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纳税人有那些?

企业所得税是按照规定进行缴纳,每个企业都应当缴纳所得税在扣除相应的所得税的可抵扣项目之后计算出应当缴纳的税费的税额,然后按照一定的税率计算应当缴纳的税费。下面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企业应交的税有哪些,税率是多少一般涉及常用的税金:1、增值税(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3%(2)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2、营业税营业税征收范围税率(1)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2)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3)金融保险业5%(4)邮电通信业3%(5)文化体育业3%(6)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5%--20%(7)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5%(8)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5%3、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税额计算缴纳。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营业税)×税率。4、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增值税+营业税)×3%。5、印花税:(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6、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级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税率(%)速算扣除数(元)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502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253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1254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375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1375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3375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6375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10375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15375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2000-“三险一金”7、所得税(1)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2)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固定比例*所得税税率(3)如果属于查帐征收的,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税率(4)所得税税率: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8、房产税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9、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更新时间:2022-04-29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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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在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计算的方法缴纳税款,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来计算税款。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分别为6%、9%和1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或者5%,并且小规模纳税人经过申请后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一)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使用的是税率,税率分别是13%、9%、6%以及0。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是征收率,法定征收率3%;特殊征收率5%。
  (三)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四)一般纳税人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五)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二、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一般分为以下两种:
  核定征收: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X税务核定固定比例X所得税税率;
  查帐征收: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X所得税税率;
  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类型企业,减按15%的税率来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最低多少
  法律上并没有对注册资金有明确的要求,文件上只有这样的描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范围及条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范围包括符合规定标准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
  从事货物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一)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年销售额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纳税人。其中,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包括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指全部增值税应税销售额中,批发或零售货物以外的销售额超过50%)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80万元(含180万元)以上。
  (二)已开业的小规模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健全,实际年应税销售额在上述规定标准以下、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
  (三)新成立的生产经营规模较大,财务力量较强,会计核算健全的企业。
  (四)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五)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六)加油站。
  总分支机构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在同一地(市)的,由总机构统一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并统一申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连续12个月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次月,须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
  对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一般纳税人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去缴纳税务。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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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额
1.企业的租金收入如何进行确认?
答: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2.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如何确认收入?
答: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3.企业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产品发生退货时,应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答: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4.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情形包括哪些?
答: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5.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减免的增值税额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因此,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应并入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6.企业与个人发生应税业务,是否可以凭收据税前扣除?
答: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7.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时,销售(营业)收入额是否包括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答: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8.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还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9.企业发生的哪些支出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哪些支出可以发票以外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答:(1)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2)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3)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0.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怎么区分?
答: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11.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在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少扣除的支出应如何处理?
答: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1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应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答: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在签订该借款合同当时,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提供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该金融企业应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指在贷款期限、贷款金额、贷款担保以及企业信誉等条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业公布的同期同类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业对某些企业提供的实际贷款利率。
13.企业税前扣除资产损失时,是否还需留存备查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
答:企业税前扣除资产损失不再留存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纳税人只需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
1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是什么?
答: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1)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15.当年未发放的工资,是否能税前扣除?
答: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当年未发放的工资,如果属于企业发放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且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已实际支付,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16.企业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如何税前扣除?
答:(1)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2)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企业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资产损失无需备案,只需要填报A105090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进行税前扣除,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具体留存备查资料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的要求执行。
二、优惠政策
17.现行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答:(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文件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8.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企业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依据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19.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最新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答:自2023年1月1日起,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的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预缴申报可以享受吗?
答: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21.哪些行业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答: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上述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22.企业何时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23.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上述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上述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因此,如果符合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24.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5.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要进行备案吗?
答: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三、征收管理
26.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如何办理汇算清缴手续?
答: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汇总纳税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由总、分机构分别结清应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别办理退税。
27.跨省总分支机构是否可以独立申报企业所得税?
答: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件。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第二十三条规定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28.当年无需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是否还需要办理纳税申报?
答:除视同独立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外,当年符合条件无需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分支机构,通过汇总纳税信息维护后,无需在分支机构所在地单独申报企业所得税,直接汇总至总机构申报。
29.季度申报有误是否可以更正?
答:纳税人在办理本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均可按规定办理季度预缴更正申报业务。
30.季度申报时是否可以弥补亏损?
答:在完成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纳税人可以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可在企业所得税季(月)度预缴申报表的“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31.企业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多于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以上问答供参考,有关内容若与今后新出台政策不一致,请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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