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交警扣车25天,合法吗?

  很多市民咨询交通事故相关问题时,都会问:发生事故了,我能不能要求交警扣(或不扣)车辆?如果扣要扣多久?费用如何算?  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杨毅律师评析:事故发生后交警扣车的原因。《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规定:交通警察……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可见,一般是出于民警收集证据的需要,通常需要进行相关的检验鉴定。  如果具有相关的违法行为也会扣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92、95、96、98、100条等的规定,如果发现具有未悬挂或者伪造号牌、未投保强制险、有被盗抢嫌疑、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等等行为的,也会扣留车辆。  费用谁来承担?拖车费用:属于施救行为,一般由责任方承担,保险也会正常理赔。  停车、存车的费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第二款,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扣车多久后可以放行?同样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第一款,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不拿车会怎么办?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第三款,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如果事故双方达不成一致,交警还可以扣车么?事故处理中,交警部门主要工作是调查事故事实并划分事故责任制作事故认定书。民事赔偿是当事双方的事情,如果达不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在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交警不会因为赔偿问题继续扣车。(整理: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发生交通事故后,大多数情况交警都会将一方,或是双方的事故车辆拖走,停放在交警部门指定的停车场,所谓的“扣车”。问题是交警扣车要多久,有没有时间限制?车主又应该怎么取回被扣的车?一、交警扣车的时间要求对于交通事故车辆的扣押分两种情况:1一般情况调查结束之日起30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调查结束之日起(申请重新鉴定的)55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有异议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期限2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2特殊情况调查结束之日起70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6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调查结束之日起(申请重新鉴定的)135天(3日内委托、鉴定期限不超过6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有异议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鉴定期限60日、2日内送达鉴定报告、5日内通知领取事故车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怎么取回被扣的车?扣车是为了进行事故的责任认定,当责任认定书出来,就能提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来源丨法宣在线、法律快车韶司在线共建法治韶关长按识别二维码,马上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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