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成年了可以起诉之前的抚养费起诉吗?

“小曹,你最近的生活和学习还顺利吗?”“我挺好的,在学校参加了感兴趣的社团,还交了很多新朋友!”近日,湖北省公安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对一起追索抚养费检察监督案的当事人小曹进行回访时,得知她的生活和学习都已步入正轨后,感到十分欣慰。当事人向公安县检察院递交支持起诉申请书成年子女追索未支付的抚养费2016年,小曹13岁那年,父母经法院调解离婚。之后,小曹一直随父亲生活。按照调解协议,小曹的母亲应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小曹年满十八周岁,但曹母并未按约履行支付义务。2022年8月,小曹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欣喜万分。然而,上大学每年需要支付2万余元的学费,再加上每月必要的生活费等开支,让小曹犯了难。小曹的父亲平时以打零工为生,收入微薄,仅靠一己之力无法承担女儿大学期间的各种费用。小曹找到母亲沟通,希望母亲能够给付多年来拖欠的抚养费以供其大学期间的各项开支。但小曹的母亲表示,自己生活也比较困难,无力帮助小曹。无奈之下,小曹向检察机关求助,请求检察机关帮助其通过提起诉讼,让法院判令其母亲给付2016年3月至2022年8月期间未支付的抚养费及2022年9月开始,其上大学期间所需的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等,共计8万余元。“我国宪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小曹的父母离异时,达成了对子女抚养的调解协议,其母亲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给付抚养费。”受理该案后,对于小曹是否为适格原告,办案检察官经依法审查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小曹虽已成年,但法律无明文禁止成年子女行使追索未支付抚养费的请求权,调解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权利主体应为小曹。现小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依法独立行使抚养费请求权。“大学所需的费用”的诉求于法无据对于小曹要求给付大学期间所需费用的诉讼请求,办案检察官认为不合理。民法典规定,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法院作出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而“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大学期间各种费用仅靠我父亲承担确实挺难的,我希望用法律手段让母亲也承担一部分。”小曹向办案检察官表明了自己的想法。“根据法律规定,你现已成年,要求母亲给付大学期间所需的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是不合理的。”办案检察官多次向小曹释法说理,促使其提出于法有据的诉讼请求,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请求进行纠正。支持起诉助大学生拿回被拖欠的抚养费2022年8月31日,公安县检察院出具《支持起诉意见书》并向法院送达,同时联系县司法局,向小曹提供法律援助。因开学在即,办案检察官主动联系小曹的父亲,建议其以女儿的学业为重,想办法先解决孩子的入学费用问题。经曹父多方筹措,小曹顺利步入大学校园。同年10月,公安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召开“家事课堂”,邀请双方当事人参与庭前调解。“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母任何一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经过耐心引导,曹母意识到抚养子女是其应尽的责任,并承诺尽快给付所欠抚养费。庭前调解不久,小曹告诉检察官,已收到母亲转来的4万余元,并提供了汇款凭证。小曹说,经过这件事之后,她与母亲已重拾亲情。“支持起诉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我们注重将实现申请人合理诉求和化解家庭纠纷相结合,一方面依法能动履职,为申请人提供法律咨询,引导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减轻申请人诉讼负担;另一方面与法院、援助律师和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共同协商解决问题。”办案检察官在总结案情时说道。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来源:检察日报 民生周刊 作者:蒋长顺 刘慧 全早)}
离婚后父亲送孩子读私立校,高昂教育费母亲需承担吗?法院:教育费应为合理必要的费用,高昂学费应由父亲自行承担□本网记者 林扬阳 通讯员 林瑞婷 吴瑞鸿夫妻离婚就子女抚养、教育费用达成一致意见,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将孩子送去私立学校就读,产生了高昂学费,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为此埋单吗?近期,南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依法判决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需承担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的教育费。小林(化名)与小美(化名)相识后,于2009年12月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感情尚可,并于2010年7月份生育婚生子小可(化名)。然而原本恩爱的小两口,却一次次因种种分歧中走向了婚姻的终点。2018年4月,小林与小美达成离婚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小可由小林抚养照顾,小美每月支付500元作为小可的抚养、生活费,直至年满18周岁。但小美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2021年11月,小可的法定代理人小林以近年物价上涨、生活各方面条件情势变更,原先确定的抚养费已远远不能满足抚养小可所需的费用,而小美作为母亲应对孩子尽对等的抚养义务为由,诉至南安市人民法院诗山法庭,要求小美按每月800元计算支付自2018年4月起至2021年11月的抚养费33600元以及教育费31573元,共计65173元。小美辩称,其于2021年12月曾向小林支付抚养费1000元,且小林未与其协商,让儿子就读私立学校,私立学校的费用标准远高于义务教育的费用标准,她认为自己有权拒绝支付私立学校衍生的相关费用。小林提到的兴趣班费用,不是学历教育花费,不属于抚养费支付范围,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不同意增加抚养费。法院审理重大事项未经协商于法无据 由一方自行承担南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离婚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小林与小美在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协议书中对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的承担进行了约定,该约定合法有效,小美应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自2018年4月起,小美仅支付抚养费1000元,未能按协议约定支付小可抚养费,现小可有权要求小美按《离婚协议书》约定的数额支付自2018年4月起至诉讼之日止相应的抚养费,但小美已支付的1000元应予扣除。父母之间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于小可起诉之后至其年满十八周岁止的抚养费,伴随着近年来物价的上涨,小可所需要的日常支出随之提升,现小可起诉请求判令小美适当提高抚养费标准,即每月按800元标准给付抚养费,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小可请求判令小美自2018年4月21日起即按每月800元标准给付抚养费,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小可主张小美支付教育费31573元,对此,小美不予认可。法院认为,虽然小林与小美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教育费、医疗费等重大费用凭发票各承担百分之五十”,但该教育费应为合理、必要的费用。让子女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是每个父母的心愿,但在子女教育问题上,父母亦应结合自身的经济负担能力,在双方相互协商的基础上决定孩子的就读学校。根据小可提供的收据及支付宝交易流水证明,结合小可的陈述可知,小可现就读小学,属义务教育阶段,但其就读的系私立学校。我国实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公立小学已足够保障小可的受教育权,小可的父亲小林将小可送入收费昂贵的民办学校前,应当征得小美同意。小林未能举证证明其将婚生子小可送入私立学校就读一事征得小美的同意,其单方行为违背重大事项协商一致原则,且高昂的学费已经超过小美的实际承担能力,小林应对其坚持将孩子送入私立学校的行为承担责任,并对为此而支出的费用自行负担。小可要求小美承担小可在私立学校上学产生的学杂费,于法无据,也不具有合理性,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法院判决小美应支付小可自2018年4月20日起至2021年11月16日止的抚养费,按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付,小美已支付的1000元应予扣除,共计抚养费20266元;小美应自2021年11月17日起,每月支付给小可抚养费800元,直至小可年满十八周岁为止;驳回小可的其他诉讼请求。法官说法夫妻离婚后,并不意味着父母与子女断绝关系,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会选择将孩子送到私立学校就读,或是送孩子上兴趣班等,那么另一方是否需要支付这部分费用,取决于双方在子女就学前、上兴趣班等之前是否就这笔费用的分担进行过协商,是否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以尊重双方协商的意见为处理原则。法官提醒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都有平等负担抚养费的经济责任。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给付抚养费的数额一旦确定后,父母双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履行义务,不得无故更改变化。若一方不履行该义务,另一方有权起诉至法院,抚养费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如果一方逃避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追讨抚养费。同时,离婚是婚姻的不幸,但孩子是无辜的。父母离婚后,应从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利益角度出发,在离婚后努力为孩子营造良好的亲子关系,尽量避免孩子受到二次伤害。若有约定之外的费用产生,应本着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原则,及时沟通,尽量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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