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当兵刚走没有申请当兵家属优待金在哪领怎么办

《兵役法》规定:“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今年国家2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着眼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从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等方面规范了优待内容,进一步健全了优待政策体系。

义务兵在服役期间享有部队发放的津贴,其家庭享受地方政府发放的优待金;退役时部队发放退役金及相关补助,职业年金和养老保险接转地方社保机构,地方政府发给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义务兵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享有自主就业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安排工作。义务兵家属与其他群众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入学、救济、贷款的优先权。

服义务兵役在经济上的补助

适龄青年服义务兵役享受的经济实惠有:

①义务兵在部队享有津贴费,2年共约2.52万元,艰苦地区和特殊军兵种单位另有提高;

②退役时部队发放退役金及相关补助,约3.6万元;③地方政府发放家庭优待金,共发放2年

④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发给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⑤高校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国家按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的实际学费数额予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⑥大学生入伍享有一次性奖励;

⑦退役后部队接转地方社保机构的养老保险分别约为2.1万元、3.2万元。

大学生士兵在部队的发展空间

部队非常重视大学生士兵,为大学生士兵选拔为军官开辟了三条道路:

一是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取得全日制本科(一本、二本)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或者是取得全日制本科(三本)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且在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毕业生,可以选拔为军官。

二是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大学毕业生士兵保送入学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

三是开始试点对“双一流”(国家一流建设大学、一流建设学科)的在校生士兵(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入伍)免试攻读军校。此类士兵的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本省份一本控制线,军事共同科目考试成绩优秀,所学专业符合军队建设需要,且满足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身心条件,以及士兵报考军队院校的其他条件。

除军官选拔外,在士官选取方面:

一是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为士官;对于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士兵,根据个人意愿,实行“直通车”的办法直接选取。

二是优先培养使用。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优先安排担任班长骨干,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一年。

三是对于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提前晋升军衔并不是累计计算服兵役时间)

退出现役以后的安置政策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近年来,国家退役士兵安置政策不断完善,主要有四个方面的规定:

(一)发放就业补助金。

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发给经济补助。

(二)符合条件的可安排工作。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①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注意:服现役满12年指的是从入伍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到退伍命令下达之间在部队待的年限】

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③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④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的军龄连同待分配时间一并计算为所在单位的连续工龄和待业、养老保险投保年限,并在工资、住房和其他方面享受同工龄、同工种职工的待遇。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三)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兵役法》规定:“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

国发〔2010〕42号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均可自愿参加一次各级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四)享有自主就业优惠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办微型企业的,按规定享受财政扶持、税收扶持、融资担保扶持、行政规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大学生士兵退役安置的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上述基本安置政策基础上,大学生士兵退役后选择复学,除继续享受学费减免外,还享有如下优待:

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新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四)实行专升本招生计划单列。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全国录取比例为30%。

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自2022年起退役后免试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个人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免试并不是真的就可以直接读本科,也不是想读任何一所本科院校都可以。免试也是有附加条件的。

除北京、云南外,黑龙江、宁夏、陕西、江西、辽宁、江苏、浙江这几个省市都明确说明,退役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但需要参加职业能力测试或者专业技能考试。然后根据成绩和综合表现择优录取。

具体考什么内容目前没有明确说明,大概率是考察专业相关的知识或者技能测试,面试、笔试、实操都有可能。具体看各省份单独出通知文件。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择业就业方面,享有以下优待:

在军队服役五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 退役后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 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

各级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服役经历的优秀大学生,参军入伍经历可作为选调生报考条件之一,且年龄相应放宽两至三岁。

各级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拿出一定比例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进行专项招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评为优秀义务兵、优秀士官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累积不超过6分。

(三)专武干部招录(聘)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 优先从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中定向招录(聘)。加强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统筹调配,力争每个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人民武装委员会至少有1人为军队转业干部或者退役大学生士兵。

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 每年在新招聘职工时, 拿出一定的岗位,定向招聘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含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大学生士兵)。

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退役士兵重点关心的学历教育政策,涵盖中高职、专升本、成人本科、普通本科、以及研究生教育的招考、复学、资助、培养及管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要点,搭建退役士兵学历提升便捷通路,助力退役士兵提升核心竞争力。

1.【中等职业教育】退役士兵申请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经学校考核同意,可免试入学,并纳入年度招生计划。【《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

2.【高职(大专)】退役士兵可免于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面试或技能测试。【《教育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7号)】

3.【专升本】从2022年招生起,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申请专升本,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有关高校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

4.【成人本科】退役士兵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增加10分投档。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及有关文件】

5.【普通高考】自主就业(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可在其全国普通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加20分投档。退役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

6.【研究生招考】①考试优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

②单列计划: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申请在“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初试加分政策之间调剂。【《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政策

7.【保留学籍】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退役士兵,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复学。【《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

8.【转专业】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

9.【免修课】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

10.【学习期限】允许适当延长修业年限。【《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

11.【就业】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相关政策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4号)】

12.【学费减免】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目前的学费减免标准是,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

13.【助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现行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

(四)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中退役军人的管理及培养

14.【免修课程】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和类别按规定免修相应课程。服役经历可以视作相关岗位实习经历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9〕17号)】

15.【修业年限】实行弹性学制,学业年限3—6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学校退役军人学生招收、培养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16号)】

16.【考核】针对退役军人学生单独设计考核评价方法,积极探索考试与考查相结合、过程性考核与课程结业考试相结合、线上考试与线下考试相结合,对退役军人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多元评价,为退役军人学习提供方便。【《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学校退役军人学生招收、培养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16号)】

技能培训政策包括免费培训、经费保障、激励措施、普惠政策等,帮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军事人才向社会急需技能人才转变,更好实现高质量稳定就业。

17.【免费培训】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

18.【省级统筹】地方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省域内建立培训资金省级统筹机制,实现培训待遇省域内通兑。【《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

19.【经费保障】技能培训经费由各级财政负担,中央财政予以专项补助。有条件的地区在经费方面可对参战、军龄长、有立功受奖表现、所学技能多等级高的退役士兵学员适当倾斜。【《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2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

20.【普惠政策】退役军人参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接受培训,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当地免费培训政策,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可享受生活补贴。所需资金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经费中列支。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的人员,原则上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资助,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关于做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办发〔2019〕37号)】

适应性培训政策包括培训时长、内容、方式等,帮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时转变角色,融入社会,再立新功。

21.【培训时长】不少于80学时。【《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

22.【培训内容】适应性培训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开展安全保密教育,树牢组织纪律意识;宣讲退役政策,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心理调适,促进角色转换;实施职业指导,分析就业创业形势,引导合理就业预期;组织人才测评,提供就业推荐、职业培训项目推介。【《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

23.【培训方式】采用“互联网+培训”等多种教学手段,灵活安排教学,定期开展培训评估,确保教学效果。【《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

关于大学生在部队成长成才,我只想说

这个就是跟大学生选择公司一样,如果不适合他那么必然早早离去,或者从一开始就不选择这一条路。

大学生在部队成长成才我们也不必用“大学生”三个字来贴标签,大学生士兵的用处在于发挥自身专业技能而不是学历,学历固然重要但是的确他仅仅只是一个敲门砖,是骡子是马终究还是需要拉出来遛一遛的

所以,大学生在部队的成长成才切勿盲目贴标签,它仅仅只是代表着当前这个征兵群体已经提高到大学层次了,并不能代表什么,毕竟,一山更比一山高,长江后浪推前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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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军入伍资金保障政策

1.优待金约5.2万元。义务兵期间,批准入伍地政府每年给家庭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给优待金。驻马店市明确,自2021年开始,提高全市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大学生义务兵优待金按照当年城镇义务兵标准的1.3倍给予优待。

2.津贴费2.52万元。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2年义务兵共发给津贴费25200元,班长每年增加3360元,副班长每年增加2400元。

3.退役金4.66万元。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金23683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5000元。回到地方我省再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

4.学费补偿2—3.2万元。对入伍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补偿代偿,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5.专项奖励0.5万元。对在校就读学习期间征集入伍的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生活费补助。另外,对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当地政府还给予一次性奖励金。

1.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的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者是以上院校的在校生、新生退役后复学毕业的,按照县人才引进政策直接聘用到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资档次提高一级。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校生、新生退役后复学并毕业),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或退役取得毕业证)一年内,优先安置到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

3.给予我县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奖励金,本科毕业生奖励10000元,专科毕业生奖励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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