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工伤九级工伤公司承担哪些。工资6000。如回单位上班的话能赔付多少钱?还有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能赔付多少钱?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为了能够维护员工的权益,可以进行合同的签订,以此进行约束管理。那么,什么样的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书样本7篇,仅供参考。

员工劳动合同书样本篇1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

1、应乙方聘请,甲方同意从内地选派 名劳务人员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期限为_______个月。

3、劳务人员的年龄为 _______至 _______周岁,并具有 程度。

4、劳务人员须身体健康,须经内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包括肺部x光检查)合格。女性人员临赴港前应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未孕证明。

5、劳务人员须在技术专业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并经乙方考试或其他形式考核认可方可派出,考试或考核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与甲方劳务人员个人之间所签订的雇佣合约必须采用香港有关当局规定的标准合约《聘用外地雇员的雇佣合约》,该合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劳务人员与香港当地雇员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本合同雇佣的劳务人员底薪为:工种人数 _______每人月工资_______(港币元)

2、乙方对劳务人员工资每月结算一次。乙方须以自动转账方式将工资直接存入以劳务人员名义开立的银行账号内。

3、劳务人员除上述薪酬外,还享有与当地同等职位雇员一样的奖励、增薪和其他应有的福利待遇。如果同一公司内并无相等的职位,则与其他公司相等职位的本地雇员相等。

4、合同期内,若因企业临时停产、息业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劳务人员暂时不能工作,乙方须照常支付该期间内的基本工资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资作为代替通知金。

第三条工作时间、休假及加班待遇

1、劳务人员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6天,超时工作,乙方须按香港现行劳工法例及当地同等人员标准付给劳务人员相应的报酬。

2、劳务人员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与当地雇员享受同等待遇。

3、劳务人员服务满一年,可享有最少6天有薪年假。

1、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提供适当的住宿,住宿条件须符合香港有关规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核定。

2、劳务人员由于受雇及在雇佣期内遭遇意外而受伤、患上职业病或发生有关医疗事宜,乙方应负责一切必需的医药费及住院费,并支付补偿。此条款自劳务人员抵港之日起生效。

3、劳务人员享有与当地人员同等的医疗服务和职业意外、人身意外及职业疾病医疗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现行法例负责购买及承担所需费用。

4、如医生证明劳务人员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再继续受雇,乙方便应将劳务人员遣返并立即通知甲方,并承担有关费用及伤遣费。

5、人员在合同期内发生意外,乙方须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劳务人员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意外死亡,乙方须负担将劳务人员遗体及个人物品运返其居住地的运输费用。

6、劳务人员工作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乙方免费提供。

7、劳务人员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负责申报,按香港现行税法执行。

(1)负责在内地初选所需各类劳务人员,安排时间由乙方考核;

(2)负责安排核定人员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身体,办理体格合格;

(3)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出境的一切手续;

(4)劳务人员严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关的。

(1)负责办理劳务人员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许可等手续并承担所需费用一千元港币,此费用自签约时交付;

(2)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体检的费用;

(3)乙方负责劳务人员从内地居住地至香港及于合约终止或届满时返回原居地的旅费;

(4)负责合同期内对劳务人员在香港期间的管理;

(5)负责劳务人员满一年后延期签证费用,该项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香港签证处当时的规定支付;

(6)负责在规定的14天内安排因停产、息业、破产、或其他原因被解雇的劳务人员返回内地。

第六条劳务人员的责任和人员的更换

(1)必须遵守香港现行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的条款;

(3)合同期内,不准私自变换工作另行求职或兼职;

(4)不得与任何人发生借贷关系;

(5)合同期满,必须按时回内地,不准以任何理由滞留不归;

(6)遵守厂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准罢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如发生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以遣返或更换人员:

(1)劳务人员申请与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游客结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为,不宜继续工作;

(3)不履行或破坏合同;

(5)因病需长期治疗,不能继续工作。

属以上(1)~(4)款的情况,如与乙方有关,路费及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负责;如与乙方无关,路费由被遣返的劳务人员自负,属第(5)款的情况,路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延长

1、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 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按双方签字之日起并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劳务人员进入香港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续约,甲、乙双方需提前两个月协商续订。劳务人员到期后须返回内地;续约后乙方所需人员,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后不准单方面终止。如单方违约,须支付对方为此而付出的费用并加付工人一个月工资。

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可协商终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为非法或本合同规定的劳务人员不能继续受雇;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使得合同无法执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况下终止,乙方则负责安排劳务人员回内地并负担所需费用。

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由签约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将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为最终裁决,双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甲方代表:______(签章)

员工劳动合同书样本篇2

一: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在雇用乙方作为收银员制定以下制度,乙方必须遵守。

(1)乙方每月工资 ______元。乙方在本 建筑公司上班壹年。按常规压押金 ______元。(乙方上班上满壹年,押金,在发最后一个月工资时一并发。)

(2)乙方必须上班上满整壹年,如果上班没上满整壹年或上了几个月有事不上了,要走,押金 ______元就扣除了不给。作为损失弥补给甲方。(上班时间:每天早上7点上班到下午7点整下班。)

(3)乙方从第一天开始上班,必须遵守本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4)乙方每月奖金按月表现以及每月全勤+每月按时上下班+每天遵守员工管理制度的每一条,都做到了 ,每月发50元奖金,如果做不到,某月奖金就没了。

(5)乙方如果某一天违犯了制度某一条,就按员工管理制度规定的数额,从某月工资里扣除,乙方必须无条件认可。如某一天违犯了制度 乙方必须签字认可,如果不配合签字,以默认认可。以某月发工资,从工资里扣除的依据。

二:以上事项甲乙双方同意达成一致,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有反悔者,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反悔者负责。本合同自签字之日期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拿一份。

员工劳动合同书样本篇3

因__________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工作的需要,聘请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到甲方工厂工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必须提供场所和合格的加工设备及生产材料给予乙方使用,乙方在使用设备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时甲方必须及时维修;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要爱惜设备及材料,并维护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节约材料,如果出现设备故障或者材料短缺时必须及时给甲方相关负责人员,乙方有意毁坏设备或者浪费材料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相应的赔偿。

第二条: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乙方在甲方工厂内主要从事___________工作,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方面甲方指定的工作,由于工作的需要,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工作。乙方必须按时上班,并按时合格地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经过协商,甲方付给乙方工资为_________ ,如果遇到需在休息时间内加班的工作,甲方采取计考勤的方式,折算薪酬。在每年农历年底用现金方式支付,()在年中需要预支工资的,需向相关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申请表,相关领导签字后即可至财务部门领取资金。

第四条: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甲方不得对乙方进行人生攻击和人格的侮辱,乙方因工作出现的伤病时,甲方必须提供救助和医药费用及工资;乙方在工作期间打架斗殴,甲方有权移交给司法机关,乙方工作态度消极影响其他员工工作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辞退处理。乙方在甲方工作场所以外生事影响甲方工作环境时,甲方予以警告处分并处以经济处罚______元,性质特别恶劣的,对甲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和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辞退处理并要求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甲方因工作需要时,进行人员调整,甲方必须在调整前____天通过口头或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必须在乙方离开工作岗位前的工资,奖金,生活补贴等一并付给乙方;由于乙方需要,不能继续在甲方工作时,乙方必须提前____天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告知甲方,在甲方必须在____天内进行答复。乙方的工资,奖金,生活补贴等甲方将在下一个结账期进行支付。乙方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必须按照正常上班,乙方在离开岗位后不得在甲方工作场所闹事。

第六条:为了甲方工序的稳定,甲方将在乙方工资内扣取_____元的风险保证金,乙方是按照合同规定离开公司时,甲方将风险保证金归还给乙方,但不支付利息,乙方在未告知甲方、或者甲方尚未同意其的情况下离职,甲方有权没收风险保证金;为了乙方工作的稳定,甲方不按照合同的规定辞退乙方,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经济损失______元。

第七条:由于工作的需要,为了提高产品质量,甲方有义务不定期的对乙方进行培训。对于培训中的内容,乙方应积极学习吸收,在实际工作中实施,并向甲方汇报改进成果。

第八条:乙方在工作中,对工作作出实质性贡献,有合理化的建议及意见向相关负责人提出,确实对于提高产品质量、工作效率有关的提议,甲方将视实际情况给予经济奖励。

第九条: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给乙方住宿,水电和设备的使用,和工作餐每日___餐,其他生活开支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得扣乙方的房租/水电/用餐/器具折旧等费用。乙方不得浪废,必须节约开支。

第十条:经过双方协商甲乙双方定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进行工作 并于当日计算工资。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协商签字盖章后生效。

员工劳动合同书样本篇4

因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大棚蔬菜生产劳务,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执行。

1、劳务用工协议期满,如甲方继续留用乙方,可续签协议。甲方不再留用,劳务用工协议即终止;

2、劳务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辞职,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甲方。

1、乙方要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服从分配,按甲方确定的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2、乙方要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做到遵章守纪保证出勤;

3、乙方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4、乙方在聘用期间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出于个人行为而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执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需加班的,甲方将按《劳动法》的规定予以支付相应报酬;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劳动日数出满勤,缺勤者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甲方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者每个工作日扣发20元工资);

3、凡缺勤者均扣发当日工资,但缺勤休假不得超过 天,凡超过者,按不胜任岗位工作予以解除劳务协议;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和劳保用品,乙方调出时需将劳动工具归还甲方;

2、甲方不得无理或以不正当理由解聘乙方;

3、甲方在此期间应主动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

4、甲方应对此期间乙方的工伤事件负相应的责任;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

2、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日应以不少于40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协议

1、乙方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2、因乙方失职,给甲方利造成损失的;

3、不服从分配,有违法、有严重违纪行为的;

4、不执行《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6、乙方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1、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根据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修订和补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员工劳动合同书样本篇5

为建立社会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生产(工作)任务。

4、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成岗位。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健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须按国家规定对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4、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工作制。

(1)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3、法定节日期间,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假。

4、乙方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1、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时间为________工资报酬的标准和办法为________。

2、乙方试用期临时生活待遇每月为________元。

3、甲方应当在经济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规定。

4、甲方应当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5、甲方在乙方完成劳动定额规定或工作任务后,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标准二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其劳动报酬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须按当地政府规定支付乙方停工贴或生活费。

1、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

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或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三方应享受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1、甲方应当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内部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3、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本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

2、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即终止执行;

3、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即终止执行。约定的条件应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中写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方转产、调整生产(工作)任务的;

(2)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5)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王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所取工会或者职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解除本合同。

7、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第三歉、第四款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国家规定给子乙方经济补偿的;

(5)违反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造成的;

(6)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乙方造成损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舍中约定,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关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中乙方的各种待遇如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规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鉴证机关(盖章):________ 鉴证人:(签章):____

员工劳动合同书样本篇6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七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九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____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标准分别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_元。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条中明确。

第十四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六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______元。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 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七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8.单位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八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还需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第三十九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1.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赔偿金;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二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九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员工劳动合同书样本篇7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发放。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发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个月时,按月工资比例折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六、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

七、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八、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全额的赔偿责任。

九、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 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予以解雇。

十一、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起生效。

十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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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国家工伤认定赔偿计算,以及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工伤赔偿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只要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级别出来(也就是通俗说的伤残鉴定),那赔偿是法定的。

在我国,工伤又称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原则上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责任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从《工伤保险条例》及侵权责任等法律上说,只要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补偿(主要是三个“一次性”):

《工伤保险条例》各省具体的实施办法都作出详细规定,只有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下来,相关赔付才能到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比如你1月25日做伤残鉴定,如果是劳鉴委通知你去做,那一般情况下最多一个月就可以拿到级别,也就是在2月25日前后就能知道级别),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一般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社保部门支付,原则上自递交赔付申请一个月内就可以到账。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个是用人单位支付,就得看用人单位HR如何处理了。

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工伤赔偿计算:(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四)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五)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二、赔偿项目: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第一: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4、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5、提交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第二:1、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责任加以认定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能证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且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轻重。2、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因调解终结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后,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第三:1、医疗费。它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和住院费等。证明医疗费的证据主要有: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门诊收据、住院费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书;2、误工费。它是当事人因治疗、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导致收入的减少。证明误工费的证据主要有:出院通知单、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法医鉴定书、所在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出事前三个月工资表。若误工人员的工资超过了国家规定的纳税的起征点,还应当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3、护理费。它是由于受害人无法自理必须护理而支付给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费的证据主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包括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护工从事同等级护理证明的劳务报酬标准或者护理人员收入减少的证明;若是家属护理的,应当按照家属的误工费提供证据。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4、住院伙食补助费。它仅是针对受害人在住院期间而言,其主要证据包括住院费收据、出院小结和住院病历,2009年按每天50元。5、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具有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三者之一项即可,并提供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相关统计数据。6、残疾赔偿金。它是受害人因劳动能力的丧失致使需给予收入的减少。其证据包括:法医鉴定结论、法医鉴定费收据。7、残疾用具费。它是受害人因伤致残需配置残疾用具所花去的费用。其证据应当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受害人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国产普及型器具的价格标准;配置机构出具的更换周期和维护费用的证明。8、被扶养人生活费。其证据包括扶养人、被扶养人身份证明及家庭情况证明,包括被扶养人有无生活来源。9、后续治疗费。通常依据法医鉴定结论并参考病例证明。10、营养费。主要是医疗机构开出的诊断证明,并应在诊断证明中注明加强营养。医疗机构的意见。11、住宿费。其证据表现为住宿费收据,据实结算。12、交通费。它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

工伤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

工伤赔偿金按下列标准计算: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3、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十级伤残分别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5个月的本人工资;23个月的本人工资;21个月的本人工资;18个月的本人工资;16个月的本人工资;13个月的本人工资;11个月的本人工资;9个月的本人工资;7个月的本人工资。5、伤残津贴。分别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6、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7、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9、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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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宋博涵,男,20岁,高中文化(大学本科成人教育在读)我于20xx年9月22日在公司工作至今,在将近4个月的实习工作中,我在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帮助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认认真真做好本职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我的工作地点是全国人大的.领导机构,以及全国人大领导们办公的地方,在楼中办公的领导也都是对中国发展起着重大作用的人,大楼也位于首都北京的市中心,无论是从重要性还是地理位置都对中国起着不可或缺的重大作用,在这么一个处于中国核心地位的地方,我感到了无比的自豪与骄傲,同时也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责任与使命,我的岗位又是肩负着保卫领导和大楼安全的中控室,所以在今后我的工作中我一定要严格遵守“员工守则”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早上班,迟下班,努力钻研和掌握各项工作技能,不断为自己充电加油,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我现在除了学习电工,消防等知识外,还利用业余时间在读中国地质大学本科成人教育,今后我一定发奋努力的工作,以优良的工作作风和最佳的工作状态去干好本职工作,我愿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申请,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以最佳的工作状态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劳动合同,又叫劳动契约,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形成了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利和义务的依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以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有利于改变过去劳动制度存在的弊端,对劳动者来说,有利于保障其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

(1)有利于劳动者选择职业,有了择业的主动权;

(2)有利于劳动者增强竞争意识,促进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全面提高素质;

(3)在劳动合同中写入了劳动者的权利,其正当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实现;

1. 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的'建立养老保险帐户和失业金缴纳制度,享受岗位津帖,洗理费,取暖费,病假,婚丧假,探亲假,计生假。

2. 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款待遇外,享受15%工资性补贴。

1. 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的建立养老保险帐户和失业金缴纳制度,享受岗位津帖,洗理费,取暖费,病假,婚丧假,探亲假,计生假。

2. 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的,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款待遇外,享受15%工资性补贴。

签订劳动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此外,即使有劳动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入职面试字条、工作证件、体检表格、单位签字等。”

劳动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免在出现相关纠纷时,没有相关的依据可供参考。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注意很多细节,稍不留意可能会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关于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劳动合同的期限你需要了解的,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

您好!转眼间我们的暑期课就接近了尾声,因为有了各位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和孩子们的努力与坚持,我校全体教师以饱满的热情结束了假期的工作。在此,羊校长携全体教师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新的学期能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帮助!

暑假期间,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做好安全工作,协助学生制定好暑假学习计划,监督孩子认真完成暑假作业,并及时的对自己所学知识进行认真梳理和查缺补漏,望大家相互转告。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们也希望您能抽出时间带着孩子,一起感受大自然的神奇,让孩子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

你(单位)提出的下列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受理号:

本申请:需要收费 不需要收费

注:本受理通知书仅作为此项申请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受理的证明文件,与此项申请的审批结果无必然联系。办理进度可以使用受理号在我局网站查询,网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首先,感谢您对我公司的信赖与支持,购买“外滩16区”商品房,成为“外滩16区”的尊贵业主,并对您的乔迁之喜表示祝贺!

今年“外滩16区”总平防水施工及外墙砖粘贴阶段由于受到西昌异常雨季影响,从而影响整个工程进度,虽然交房在即,工期任务紧,但我公司作为具有高度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愿意因赶工期而忽视工程质量,损害广大业主的利益,因此造成总平及部分附属设施不能如期完工,为此我公司对广大业主深表歉意,虽然是不可抗拒因素对工程造成影响,我公司也因此而自愿承诺为广大业主免除

虽然总平及部分附属设施未能完善,但是并不影响您收房及装修,我们承诺,当您举家入住时,“外滩16区”一定是一个完美、安全、温馨、舒适的家园;

“外滩16区”定于20xx年12月31日正式如期交付,鉴于办理交付手续的业主人数众多,为方便您顺利地办理交付入住手续,避免场面拥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公司将于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03月31日在“外滩16区”现场分批办理交付入住相关手续。

为确保您所购买房屋的顺利交接,请您于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月6日,前往“外滩16区”,办理房屋交付及入住手续。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有助您顺利入住。

一、办理入住手续时间:上午9:00-11:30

二、办理入住手续地点:“外滩16区”

三、办理入住手续需向我公司提交资料(详见附件《入住须知》)

请您按通知时间前来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办,则视为该房屋已正式交付,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日起转移。

若有不明之处,请致电:,谨恭候您的来临,祝您入住顺利,安居幸福!

通知人:西昌市昌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起就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并且还要补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另一种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但不管是在哪种情况下,若单位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的话,自身的利益肯定会受到影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标志。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前 个月为试用期(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 。 乙方岗位类别确定(打“∨”)为:( )管理类( )工人类。

(一)甲、乙双方根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约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二)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货币工资。

四、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其执行 工时制度。

(二)甲方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和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条件。

六、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法》所列的法定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本劳动合同。

(二)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乙方合同期未满而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以下经济损失: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终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的发放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医疗补助费的发放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一)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未按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三)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赔偿的范围包括: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争议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是一至五年。劳动合同一共分为三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为建立社会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自年月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生产(工作)任务。

3、乙方的生产(工作)任务为:

4、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成岗位。

第三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必须健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甲方须按国家规定对职业危害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3、法定节日期间,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休假。

4、乙方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甲方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其支付时间为工资报酬的标准和办法为

乙方试用期临时生活待遇每月为

甲方应当在经济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违背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规定。

5、甲方应当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6、甲方在乙方完成劳动定额规定或工作任务后,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标准二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其劳动报酬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必须按当地政府规定支付乙方停工贴或生活费。

1、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

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后,甲方必须按国家或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三方应享受的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纪律1、甲方应当制定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内部规章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2、乙方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3、乙方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甲方有权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本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

2、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即终止执行;

3、本合同中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应即终止执行。约定的条件应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中写明。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方转产、调整生产(工作)任务的;

(2)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修改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身体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5)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王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甲方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所取工会或者职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5、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解除本合同。

7、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一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条第一款、第三歉、第四款约定解除本合同时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和《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国家规定给子乙方经济补偿的;

(5)违反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造成

(6)甲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对乙方造成损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者违反本合同舍中约定,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关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中乙方的各种待遇如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规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签订时间: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人:(签章)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为确立劳动关系,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款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2、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限为 个月。其中试用期个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劳动关系。如甲方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合同时不在实行试用期)

3、 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上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一)乙方的工作时间,依其工作性质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确定:

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乙方上下班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采用集中工作、集中轮休、集中休息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内部制度规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 日前未工资发放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第 款确定:

1、乙方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同岗位的80%、

2、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按岗按绩效取酬。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的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4、甲方实行工资承包的岗位,乙方的工资按照甲方用人部门的承包协议执行。

甲方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的;

3、劳动合同职业培训教育网司与职工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4、在合同期内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5、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们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踪的;

6、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经常迟到、早退和有旷工行为的;

3、故意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生产设备和生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严重失职,徇私作弊,或以岗位便利谋取私利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响和损失的;

5、偷盗公司财物或涉毒、赌博被查处的;

6、行凶打架、或以暴力伤害他人的;

8、在岗员工兼任第二职业或从事经营活动为自己创收谋利的;

9、以弄虚作假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或不接受岗位调整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的,可依法定程序裁员,裁减人员自裁剪之日起,其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条第(三)款条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九)当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经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门或用人单位向公司人事部门申报审批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丧假、女工孕、产期待遇以及接触和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及因工或因病死亡应享受的待遇均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待遇按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 由于当事人乙方的过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过错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二)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担责任。

(三)乙方由于工作或生产的需要,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乙方违反培训协议时,按培训协议条款执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关键技术的核心岗位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二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相同职业的工作,公司二年内以本地最低工资按月支付保密费。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追究连带赔偿责任。

十、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应将企业规章制度明确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双方协商签订的培训协议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具有同等约束效力。

因乙方擅自离职,致使公司重要文书和法律文书无法当面送达时,按地址 邮编 收信人 当面送达。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

合同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仲裁时效:一般时效期间为一年,特殊时效不受一年期间的限制。案例一:某公司自2009年1月1日招用员工甲,一直未与甲签订劳动合同,2010年11月,甲离职,要求该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请问,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应该支付几个月的双倍工资?

? 案例二:某公司自2008年3月招用员工乙,2010年12月辞职,一直未签订书面劳

动合同,员工乙申请劳动仲裁,其中之一要求公司支付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的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请问,公司是否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 案例一

? 某服装设计有限公司经过面试、口试、笔试后,决定招用王女士。王女士提出签订

3年期的劳动合同,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却对陈女士说:“按照公司的规定,凡是新招用的职工要先签订6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过后且合格者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 请问,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可以? ? 案例二

? 李小姐在某公司担任销售工作,销售业绩很不错。李小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

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李小姐:“由于你工作出色,公司决定与你续签劳动合同并升任你为市场主管。按照公司的规定,新上任人员必须有半年的试用期。”公司与李小姐重新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半年的试用期。未曾想到,做销售是一把好手的李小姐在市场方面却英雄无用武之地,没有做出成绩。于是,公司以李小姐在试用期内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了与她的劳动合同。李小姐不服气,申请劳动仲裁。

? 请问,公司能否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工资的双重保底政策 不得低于

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 或 者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 劳动者

有权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条)和非过错性解除(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思考: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企业要做哪些工作? 案例

? 甲公司因与一家国外公司进行合作,急需要招聘一名翻译人员。在招聘员工时甲公

司明确告知应聘人员必须向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情形,如果员工故意隐瞒上述情形,足以影响企业是否录用该员工,即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可以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 王某过关斩将,终于被公司通知被正式录取。此时王某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

发现自己已怀孕一个月,为了得到该份工作,王某隐瞒了怀孕的消息,并于2009年6月份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公司发现王某怀孕,因该工作需要经常需要出差,为领导进行陪同翻译,而王某已不能胜任工作。便以试用期王某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了王某的合同。 ? 请问企业的做法是否正确?依据是什么?

? 某公司招聘一名车工,其中录用条件有一条为:具备二级车工的技术水平。马某见

该公司的招聘广告去应聘并顺利通过面试,双方签定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是4个月。

? 在工作中,公司发现马某的工作能力不足已应付目前的工作岗位,于是,在试用期

满后的第一日,公司组织了考核组对马某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是马某的`技术水平不够二级车工的技术水平。第二日,公司以马某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了与马某的劳动合同。

? 三、加班管理法律实务加班的认定 ? 考勤记录与加班证据 ?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 ? 计时工资下的加班工资计算 ? 计件工资制下的加班工资计算 ? 工资打包支付时加班工资的认定 ? 工资结算协议的效力

? 合法有效控制加班费的证据 ? ?

51万的加班费案(一)

蒋某于1995年进入某电力有限公司工作,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至2009年。蒋某称,其在电力公司工作的12年期间,经常领到公司发放的加班费,但是节假日、双休日以及日常延时工作的加班费公司都未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他表示,按照自己12年的总工资收入和加班时间计算,应当支付其节假日和双休日加班费41.23万余元,工作日延时加班费10万元。蒋某向法院提供了一份自己制作的收入表及存折,但是他无法提供自己12年的考勤记录 。蒋某要求公司提供其12年来的考勤记录,以证实其加班时间,但是该公司代理人称公司只保留一年的考勤记录,其余的已经不存在。 51万加班费案(二)

? 对于加班费计算基数 双方也存在争议,公司方提交了蒋某近两年的工资表。蒋某的

工资有记录:其工资每月分两次发放,一次发放的是基本工资、年功工资加各项补贴,另外一次计发的则是考核工资。09年1至7月,蒋某每月的两项工资收入之和约4000元,年间则在6000元左右。以09年5月为例,蒋某的基本工资1834元,考核工资1476元,应发工资为4000多元,周六日加班4天,节日加班1天,公司向其发放了528元加班费。蒋称这一数额远远不够,应发2000多元。对此,电力公司表示,加班费应以基本工资为基数发放,即按照蒋某今年的1834元基本工资计算。蒋某则称,应以应付工资为依据,并指公司还曾以现金形式发放奖金,遭到公司方否认。

? 加班费能否往前追讨12年? ? 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该如何分配? ? 计算加班费基数如何确定?

? 第26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对劳动者提供的证明其加班事

实的证据和用人单位提供的否认劳动者加班的证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应审慎审查,综合分析,合理认定。

? 用人单位提供的电子考勤记录、手工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证据未经劳动者签字

确认,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根据规章制度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已通过一定方式向劳动者公示而劳动者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应予采信。

? 劳动者提供电子考勤记录主张加班工资,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未加班的。

对劳动者的主张不予支持。

? 用人单位有明确的加班审批制度,劳动者仅以电子考勤记录主张存在加班事实的。

? 考勤记录保管的规定

? 第17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考勤制度,书面记录劳动者的出勤情况,每月与劳

动者核对并由劳动者签字。

? 用人单位保存劳动考勤记录不得少于2年。

? 用人单位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工资支付记录及劳动者出勤记录。 ? 3、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 ?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64条 计算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的标准? ?应当按照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双方没有约定的,或者双方的约定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或者本单位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前两项无法确定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者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其中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平均工资计算。 4、计时工资下的加班费计算

?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 劳社部发[2008]3号 ?

节假日小时加班工资=(月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8×300% 休息日小时加班工资=(月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8×200% 工作日小时加班工资=(月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8×150% 5、计件工资制下的加班工资计算

?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21条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

后,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的,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计件单价×300%×件数 休息日加班工资=计件单价×200%×件数 工作日加班工资=计件单价×150%×件数 6、工资打包支付下的加班工资认定

? 第23条 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未明确区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

资,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工资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可以认定用人单位已支付的工资包含加班工资。但折算后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计件工资中的劳动定额明显不合理的除外。 ? 7、工资结算协议的效力

? 第25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加班工资等劳动报酬的计算、支付达成结算协

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认定有效,但有证据证明在协议签订时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乘人之危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除外。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在结算协议中约定结清的费用列有工资或劳动报酬,但未列

明是否包含加班工资,如果确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未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请求支付的,应予支持。

合法有效控制加班费的方案

? 运用工时制度,控制加班时间

? 科学设计工资结构,明确加班费计算基数 ? 规范调休制度,节约加班费支出

? 建立加班审批制度,制约考勤记录的证据作用 ? 设计完善的工资单,分清工资与加班工资 ? 保管考勤和工资记录,避免举证不能的风险 四、工伤事故处理法律实务

? 工伤认定的关键 ? 7种属于工伤的情形 ? 3种视同工伤的情形 ? 3种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

本文主要介绍劳动合同签订要注意的事项,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场人员要熟知国家劳动法,才能利用劳动合同合理保护切身利益,防止企业不按劳动法坑蒙拐骗入职人员。

首先熟悉国家劳动法规定,熟悉劳动法的职员能很轻松的看出公司签订合同的漏洞,更容易保护自身权益。

签订1年合同的 ,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签订3年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有的企业签订1年的合同,但是试用期也是3个月,明显是不合法的。

变更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

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订立或者是已经履行完毕则不存在劳动合同的变更问题。

2、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同意。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也是其变更应遵循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3、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劳动合同变更也并非是任意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变更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变更劳动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后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内容的变更达成一致意见时,必须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任何口头形式达成的变更协议都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变更的书面协议应当指明对劳动合同的哪些条款作出变更,并应订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生效日期,书面协议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5、劳动合同的的变更也要及时进行。

如果应该变更的劳动合同内容没有及时变更,由于原订条款继续有效,往往使劳动合同不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从而引起不必要的争议。当事人一方得知对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后,应在对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及时作出答复,不得对对方的提出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置之不理。因为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和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果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则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根据本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

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

(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4)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①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②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

试用期工资、转正后的工资应该在合同中写明。一般来说:试用期间工资为转正工资的80%,试用期间不得按照公司意愿决定入职人员工资。

有的公司为偷税,每个人的工资都写成基本工资(即所在城市的最低标准),这样是违法的,一旦产生合同纠纷,那么是按照的合同上写明的基本工资来计算,不利于保护员工自身利益。

合同上应该写明每个月何时发放工资,企业不能拖欠、拖延职工工资的发放

五险一金的购买比率,每个月扣多少钱;

有的合同上很隐晦,不会直接写出来,买的标准就按照最低标准来购买

这个应该要提前咨询公司,以免后期购买出现问题职员自己吃亏

比如说早上几点上班-中午几点下班;

下午上班时间-下午下班时间。

一般企业规定的上班时间都是8个小时

加班福利: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是否有车补、餐补等。

有的合同中不会写明具体支付多少,一般都是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比如说周末加班换调休,晚上加班算餐补、车补,或者晚上加班累计时间也可调休等

2019年以下工作经历,年假5天;

2019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假15天。

一般企业都会按照这个执行,少数企业会无视劳动法,按照员工到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年假,这种是完全违法的。

婚假规定:正常婚假,晚婚婚假要增加多少天;

产假规定:正常产假,晚育产假要增加多少天;

病假规定:请病假怎么扣工资;

妇女权益:3.8要放3.8妇女节多少时间,每个月例假有何规定(大公司会给予一天特殊假)

以上为个人职场经历总结出来的经验,仅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留言评论,为广大网友留下宝贵的职场经验。

导语:签订劳动合同是指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工连续工作满2019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便建立了劳动关系,各自要依据自己的劳动行为来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但是,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可能无头无尾,成为永恒不变的关系,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流动是必然的。劳动关系可能是较长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暂的,到底要维系多久,必须通过一定的具体时间表现出来,这就产生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劳动合同内容的保证。劳动合同是以实现劳动过程为目的,劳动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这个过程就难以确定,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完成就无法保证,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义。正因为如此,本法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作出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对当事人双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由于劳动合同期限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用统一的目标来约束当事人的意志。确定劳动合同期限除了坚持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外,还要掌握这样两条原则:第一,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建立劳动关系,实现社会生产劳动,使劳动者获得物质上的一定利益。而劳动者的劳动和获得的物质利益,都必须依赖企业发展生产,取得好的经济效益。因此,订立劳动合同的期限首先必须从生产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来确定。第二,兼顾当事人双方利益的原则。在坚持有利于企业发展生产的原则下,要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因为订立劳动合同是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事情,关系到双方的利益。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不能只强调企业的生产工作需要,也应当兼顾劳动者个人利益,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总之,当事人双方都应当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

科学合理地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发展都有很大帮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长期规划和目标任务,对劳动力的使用进行科学预测,合理规划,使劳动合同期限能够长短并用,梯次配备,形成灵活多样的格局。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年龄、身体状况、专业技术水平、自身发展计划等因素,合理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当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抵押物或者其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

第二、劳动合同必须充分体现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

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鉴于目前实践中,多是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范本,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劳动者解释说明合同内容,合同中关于权利义务的叙述要求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防止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应当仔细而慎重的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将是一份无效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1)劳动合同应当约定期限,主要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2)工作内容。工作内容是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包括劳动者工作的时间,劳动者的工种或职务,以及在生产上应达到的质量指标和数量指标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提供给劳动者工作中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和卫生规程、劳动保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体假等内容。

(4)劳动报酬。主要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和津贴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资标准或工资的计算方法,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

(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内容及其执行程序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其内容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违约金、赔偿损失、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等。

在劳动合同中,除了法定条款之外还有意订条款。在劳动合同中是否需要对法定条款之外的事项进行约定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试用期、商业保密的保护条款、服务期条款、特殊待遇条款等。

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是纠纷产生的多发地带。在此,笔者简要予以说明。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即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劳动部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条款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这个通知是我国目前规范“守密期限”这一争议问题的较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无论是法定条款还是意定其他条款,都必须合法才能使其法生法律效力。 提醒广大求职者能够在求职过程中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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