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是去社保局吗工伤认定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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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下来,是不是就可以到社保局报销钱

可以进行医疗费用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结算,存在伤残的,伤残待遇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结算。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专案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专案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 *** 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请问工伤认定书下来是不是就可以报销药费了

双方没有异议 应报销医疗 费 享受工伤待遇 补发工资 陪人 营养 交通等费用报销

工伤认定下来了,但保险到期了,社保局还管吗

认定下来了就可以报销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需要当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
第二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确定的责任大小依法承担。超过第三人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前款规定中应当由第三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在医疗费用结算时,个人可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报销药费了吗?

1、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那么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卹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认定下来,拿本人身份证去社保局查到吗

是可以的,工伤认定是否下来是需要到劳动科进行咨询的。

工伤认定下来后找公司还是找社保?

,1、由公司负责工伤流程,结果出来之后,医疗费、生活费等工伤期间产生的费用由社保报销。
2、工伤期间的工资由单位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认定下来,个人垫付的医药费可以去社保部门自己报销吗

报销谁去都一样,但是单位垫付的要还给单位。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下来之后鉴定无级是不是还属于工伤

按相关规定,如果经鉴定,不存在伤残的,仍然是构成工伤的,但由于不构成伤残,无法享受伤残相关的待遇。
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认定下来后可以转工伤假吗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按病假处理的,工伤认定后应当改按工伤停工留薪期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后,停工治疗期间原按病假处理的,工伤认定后,应当改按停工留薪期处理。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认定书已经下来,请问要去社保局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一同保:工伤认定书,申请书,事故说明书,鉴定书,医院开具的所有关于病情的档案,身份证影印件等,你的工伤应该找你们单位的人事部去办,你把东西给他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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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县人社局本着“社会大局稳定,人民身体健康,工作不‘停摆’,服务不‘打折’”的原则,结合实际,推出疫情防控期间23项惠企便民举措。

/)或下载手机皖事通”app,相关凭证通过QQ、微信、邮箱等传送给参保人员。

经办部门:全椒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或下载手机皖事通”app,相关证明通过QQ、微信、邮箱等方式发送给参保人员。

经办部门:全椒县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或下载手机“皖事通”app

经办部门:全椒县公共就业和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经办人:李雪

经办部门:全椒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7.项目名称:社会保障卡业务预约服务

    办理程序:市民拨打联系电话,工作人员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办理业务,提供办卡、咨询服务。

经办部门:全椒县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18.项目名称: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

办理对象:疫情定点诊疗、疾控、防疫研发等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专业技术岗位。

适用情形:前条所列机构、岗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无法满足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确需紧急补充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

办理主体:根据实际可由相关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办理程序:主管部门申报计划、制定方案,上报市人社部门核准方案(同步进行);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网上面试;公布拟聘人员名单;通知拟聘人员立刻到岗投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待疫情过后组织体检、考察(将疫情期间工作表现作为考察重要依据),补办相关招聘手续。

经办部门:全椒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19.项目名称:事业单位人员及时奖励

奖励范围:以疫情防控为中心,突出救治环节、防控一线等方面涌现的先进典型。

奖励标准:嘉奖1500元、记功3000元、记大功6000元。

办理程序:主管部门或直属事业单位提出奖励方案;报同级党委、政府同意;按照权限组织实施。(权限:嘉奖,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主管机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按隶属关系报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作出。记功,按隶属关系审核推荐后,报滁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并作出。记大功,按隶属关系逐级审核推荐,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并作出。)

经办部门:全椒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20.项目名称:专业技术职务优先聘任(晋升)

项目内容: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医疗卫生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晋升)。

办理对象: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表现突出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程序:用人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范围内,提交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报告及相关材料。市人社局专技科受理、审核后,出具聘任审核证。

办理时限:2020年底前,即办。

经办部门: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21.项目名称:职称优先评定

项目内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晋升同系列高级职称时,可免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次且优先评定。其中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且满足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评聘上一级职称。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作支援基层工作1年经历。

办理对象: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程序:个人材料申报、用人单位审查、县人社局审核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市卫健委受理并组织评委会评审。免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次且优先评定。对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且满足基本条件的,可比照《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第十四条、十五条破格申报正、副高级职称。

办理时限:2020年底前,根据省卫健委、省人社厅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统一安排。

办理部门: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22.项目名称:继续教育学分审核验证

项目内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作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90个学时。

办理对象: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程序:县卫健委集中收集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技人员继教证书,并出具单位或属地卫健部门相关证明,报送至市卫健委科教科登记学时并审核,后报市人社局专技科验证。

办理时限:2020年底前,即办。

办理部门: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23.项目名称:及时性表彰

办理对象:对在医疗救治、疫苗研发、基础预防、物资援助、抢建设施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尤其是广大医务工作者和医务团队给予及时性表彰。

办理程序:县人社局会同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县委、县政府及时开展表彰。事后及时向市表彰奖励办公室备案。

办理时限: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发现先进典型、及时挖掘先进事迹。

经办部门:县人社局表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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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律师,您好!<br>我是想问我们工资是分底薪与绩效这两块,按劳动法规定社保是要依照员工的实发工资缴费,但我们公司是照底薪给我们员工交社保(而且每个员工的交金基准还不一样),导致我的生育报比我同事少了2K多块。<br>我咨询过社保局,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是由公司正常发放的(所以就应该是我平时的工资),社保局报销的钱是直接补助给公司的,现在我四个半月的工资与社保局补助的四个半月费用相差了5千块,这部分的差价我可以跟公司要吗?

工资超过社保的最低基数必须按工资全额缴纳。如果仍按最低基数缴纳是违法的,用人单位的员工主张保护其权益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差额部分。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社保的风险:一、参保缴纳基数如果按照本地最低基本工资实施,员工退休后获得的养老保险的金额比全额缴纳所得的少。在职的员工提出补缴的要求,企业则需要承担补差额的部分金额。二、未根据员工的实际收入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企业应该按员工的工伤发生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支付其相应的补偿费用,并且还应补齐社保局所支付的差额部分。三、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为一年。员工在离职一年内,可以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工单位承担被侵犯的部分权利。用人单位未按员工实际收入缴纳社保,员工有权利提出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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