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请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的话还需要赔付有人吗?

因帮信罪被拘留了,作为家属应该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为了占小便宜,把银行卡借给别人。但人家很可能是拿去进行网络信息犯罪的,一旦警察顺藤摸瓜查过来,就会被抓了。那么作为当事人的家属该做些什么呢?

第一,需要了解拘留。在被拘留,仅仅代表当事人具有犯罪的嫌疑,并不是一定就构成犯罪。因此,家属应该积极应对,为当事人做力所能及的一些事情。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必须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否则可能会构成犯罪。

第二,在接到拘留通知后,要了解当事人被拘留的场所,保留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的联系方式。到犯罪嫌疑人被关押的地方送去衣物、钱款等,根据不同的季节选择合适的衣物,不能有扣子、拉链等,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的账户上存入一定的钱款,用于购买日常所需。

第三,要立即与刑事专项律师取得联系,进行法律咨询,必要时委托律师及时介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

律师介入后,从刑事辩护专业的角度,了解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承担什么责任,能否取保候审,通过与办案机关工作人员的沟通洗刷无罪或作罪轻的辩护,对于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具有巨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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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信访没有用,为何被征收人还执着于上访

都说信访没有用,为何被征收人还执着于上访?

《信访条例》对于上访事由没有太多限制,给人们的感觉就是有意见就可以上访。而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很多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就想信访,但大多数人都没有通过信访解决自己的问题,甚至有些被征收人错过了司法维权的时效限制。

无论是被征收人还是其他人都喜欢上访解决问题,这是为什么呢?小编总结下来有以下几个原因。

1.我国的“官本未”的思想根深蒂固,在古代,法律不是很健全,法律执行也不是健全,往往法律制定者也是法律执行者,很多人遇到违法不公事件就喜欢击鼓鸣冤,或者是告御状。导致现在很多人还延续以前的思想,遇到违法事情就想找上级部门,有的直接要去北京告“御状”。

2.认为打官司需要成本,上访不需要成本。我国法律普及度还是不够,很多人不懂法,尤其是农村地区,有些人懂些但是不会使用,这时候就需要聘请律师帮忙其走司法途径维权,这就需要成本了。上访最多就是花一些路费而已。

3.有些人通过上访获取了一定利益或者解决了一些问题,有些人也想碰碰运气。

4.认为政府控制法院,即便去法院起诉也不会有结果。

征地拆迁过程中,上访有用吗?

许多被征收人去上访,得到的回复往往是“你们反映的情况我们理解,但是我们也解决不了”,这就反映出信访办、信访局的性质问题,也是信访效果有限的根本原因。因为信访局、信访办这类机构本身就只是一个接待部门,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更多的作用体现在对信访事项的协调、督查方面,对信访事项往往无权直接处理。所以,你的问题信访部门是无权解决的。还有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群众的上访则是敷衍了事,更有不少地方政府会采取各种措施来对上访群众进行打击和限制。尤其是对于那些“进京上访”的群众,由于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威信和名声,很多政府都会实施零忍耐政策,采取各种方式予以打压,甚至会雇佣一些黑社会性质的人员对上访人员进行截访、拘留等等,目的就是为了阻止当事人上访。

信访也是维权方式中的一种,但是在征地拆迁维权中,它所起到的效用真的是十分有限的,补偿问题最终还是要靠被征收人和征收方的协商谈判,信访可以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但绝对不是当事人的救命稻草。

来京上访被拘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一直以来,很多百姓自认为遭受到政府的不公正对待后,一时间求告无门,有些人就会选择来北京上访。然而他们来京后常常不但没解决问题,往往还激化矛盾,甚至遭到了公安机关的拘留。那么如何才算依法上访,被拘留后能否申请国家赔偿呢?

一、上访需要按照法定程序,非法上访不可取。

首先,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第四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网上投诉等书面形式。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首先接谈的机关先行受理,不得推诿。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由此可以看出,信访原则上应当采取逐级上访的方式方法,即使越级上访,也不会得到接待。这就是说,想要到北京上访的前提条件是,已经依次向乡镇级、区县级、地市级、省级这四级信访部门反映过问题,信访部门没有答复或对信访答复有异议,方能继续向上反映问题,即来北京信访局信访。

当然,从上述规定还能看出,严格来说,只有当面递交信访材料时才需要逐级上访,网上投诉、电子邮件或书信邮寄的方式则不受此限,然而通常来说,即使按照上述方式越级上访,上级信访部门也会将相关材料转回相应部门,与直接向基层信访机关提出信访请求并无不同,甚至时间上还会有所延误。

其次,根据《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诸如在政府机关聚集、围堵、冲击、拦截、堵塞交通,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辱骂、殴打他人等行为都是绝对不能实施的,否则如果经过信访工作人员劝阻无效的,公安机关就会介入,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从拘留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因此在信访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如果仅凭头脑一热,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遭受更大的损失。

另外,即使真的符合来京上访的条件,也一定要按照国家信访局的规定,到指定的接待大厅办理信访事项。而在天安门、国务院等国家机关外采用散发传单之类的方法是不合法的。

二、如果遭到违法拘留,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如果真的遭受违法拘留,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即拘留真的属于“违法”。如果没有按照前文所述的方式方法,采取了过激行动而遭到拘留,就不属于违法拘留,自然也很难获得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怎么理解这一规定呢,其实意味着两层意思,其一就是没有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就拘留了上访人,那么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其二则是虽然采取拘留时的程序合法,但是拘留超过时限,通常是指拘留超过24小时,或是最后宣告无罪,那么也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前者主要是说采取拘留的程序有误,如没有出示拘留证,后者则是从实体上认定不应当适用拘留措施,也就是俗话所说的“抓错人”。换句话说,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就拥有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确认拘留违法后,想要申请国家赔偿同样有法定程序,即需要先向有关机关申请,如在违法拘留中就是向作出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或是没有答复,则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经过申请这一程序,是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当然,如果在之前直接向法院提起了确认拘留违法的诉讼,则可以一并在诉讼中请求赔偿,也就不需要经过申请这一程序了。

原创作者: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段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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