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急!!!

公司经常拖欠工资怎么办?

公司经常拖欠工资怎么办?

大家好,今年以来,公司经常性拖欠工资,由于我以前由于户口原因欠了公司

一笔钱,合同里说好的服务满合同期就不用还钱,我的合同

直忍耐到今天,可是,从上个月公司竟然拖欠

个月的工资,而且不作任何解释,

忍无可忍我就投诉了公司,结果劳动监察下来,公司答应补发工资,可是他们却开

会给我们说从今天开始实行隔天上班制,这样下来,我们的薪水只有原来的一半

了,请问,公司违反劳动合同了没有,我告他能赢吗

职,我需要还引进户口的费用吗

我很急,请大家帮忙,多谢

拖欠工资是一件关系到企业正常运作、劳动者生计的大事,近两年政府相关部

门对此问题都颇为重视,但是总有一些企业由于种种原因不按照规定来正常发放员

工工资,实在令人遗憾。

我们先来看一下,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拖欠工资的话,劳动者该如何具体处理

首先,劳动者不应该直接就认为企业是不对的,是错误的,而是应该按具体情

况具体分析,这是因为我国法律将拖欠工资分成了“无故”和“有正当理由的”两

类以区别对待。如果不分青红皂白胡乱处理,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

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所谓“按月支付”应理解为每月至少发放一

次工资,实行月薪制的单位,工资必须每月发放,超过企业与职工约定或劳动合同

规定的每月支付工资的时间发放工资即为不按月支付。实行小时工资制、日工资

制、周工资制的单位工资也可以按日或按周发放,并且要足额发放。所以员工在认

定拖欠工资上应该严格按照法条来理解。有些员工误以为这个月的工资下月发放就

一定是拖欠工资,尤其是一些国有企业原本是先拿工资后做,而后改为先做后拿,

就让很多员工义愤填膺,以为企业逃了一个月的工资,这种看法比较偏激,因为如

果是合同或者企业规章制度中合法这样规定了,就应该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的“无故拖欠”应理解为,用人单位无

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故意不支付劳动者工资。那什么是“无正当理由”呢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

对于“无故”作了排除性规定:“′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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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1、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2、如公司一直没有签,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可要求2年的双倍工资。
    3、如公司违法,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果没有《》39条的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的劳动委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还要加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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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而言,企业拖欠30天没有支付劳动报酬,这种情况就算是拖欠工资了,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遇到企业拖欠工资的时候,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相关人士指出,如果遇到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首先可以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如果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假如调解仍然无效,则需要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了。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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