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后取消公租房申请后需要审批多久?

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泛指政府付与服务设施的全部款项,包括对实际服务设施的补偿及纯津贴。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镇海区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租赁补贴家庭的住房情况必须满足:申请人家庭在市区区域范围内(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下同)无房(含无自有住房、租住公房,下同)或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申报日止,三年内出售、赠予、转让或被征收(拆迁)等自有住房的,原住房面积应计入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已享受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限价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申请家庭名下拥有汽车不得超过一辆,价值不得超过十万(不含本数),车辆价格以保险机构确定的价值为准。

  所在单位注册纳税在本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来务工人员(或家庭)可以申请租赁补贴:

  1.获得区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的优秀流动人员(含优秀农民工及相当于此类荣誉的,各类荣誉称号获得时间以2007年及以后有效);

  2.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经区流动人口管理办认定,量化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

  以上符合申请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或家庭)其住房已列入城市房屋征收(拆迁)范围的,征收(拆迁)安置前不再受理申请,征收(拆迁)安置后若符合申请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

  申请租赁补贴量化积分标准

  外来务工人员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申请领取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量化积分需达到10分以上(含10分,按量化积分分值从高到低排列)。

  (一)量化积分申请。第一类:还未申请量化积分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请按照《镇海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计分标准表(3.0版)(暂行)》(详见附件),提供相关材料,前往居住地镇(街道)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窗口、量化积分自助一体机(提供全天候24小时申请服务)、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镇海区―搜索“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事项)申请量化积分。量化积分达到10分的,下载并注册完成“浙里办”APP,于2020年6月30日前进行网上申请。APP申请步骤:下载“浙里办”app后,请选择左上角区域“宁波,镇海区”―搜索“e乡积分”―进入“e乡积分”首页―e政策―租赁补贴―点击申请。第二类:已获得量化积分,符合申请条件且分数达到10分的外来务工人员,按照上述步骤直接申请租赁补贴。

  (二)租赁补贴申请名单确认。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对申请本次租赁补贴人员按量化积分分值从高到低确定人员名单,如出现申请人积分总分相同情况,则根据申请人在我区居住年限、社会保险、文化程度等综合情况安排,由区流动人口管理办确定最终符合申请租赁补贴的人员名单并短信通知到申请人员,同时将名单移交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

  (三)租赁补贴申请受理。收到短信通知的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于9月30日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镇海区―“公租房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进行网上在线办理或携带租赁补贴申请资料(见公告第五条)到居住所在地镇(街道)住房保障申请受理点进行现场办理,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放弃租赁补贴资格。

  (四)租赁补贴公示。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将最后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按规定审批办理。

  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说明或材料:结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3.请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镇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登记表》并盖所在单位章【登记表网上下载地址:镇海区人民政府的网站-政务公开-专题中心-社会民生-镇海区流动人员量化积分专题―通知公告】,也可前往居住所在镇(街道)住房保障申请受理点领取登记表,如网上办理在线填写申请登记表;

  4.申请家庭名下拥有汽车的,提供车辆保险单;未如实上报车辆等相关情况的,视同瞒报,将取消本批次租赁补贴申请资格;

  5.区住房保障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申请时均需提供资料原件,并准备复印件1份。

  每月领取补贴额=4元/月平方米*保障面积

  备注:保障面积1-2人户按36平方米,3人户按54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按60平方米;有自有住房的,按照扣除自有住房后的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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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端州区公租房有“新动作”,不少市民如愿拿到公租房的入住资格。

在上一季度端州区受理327户家庭当中,目前有139户家庭已完成审核并公示。

同时,第三季度的公租房受理工作也如期而至,想了解的宝宝们立马看过来~

今年端州区公租房调整了申请受理时间,

从往年的每年受理一次调整为每个季度受理一次,

第三季度受理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25日。

◆具有端州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名下无自有产权房且唯一住房被依法征收家庭

◆西江人才计划的"紧缺人才"和"创客菁英"

◆城镇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

◆环卫工人和端州区户籍复退军人

(一)具有端州区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含户口簿户主页)。

3、住房情况证明,如有自有产权房,需提供房产证;如租住,提供租赁合同;如借住,提供居民住房情况证明。

4、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

5、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名下无自有产权房且唯一住房被依法征收的家庭应当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含户口簿户主页)。

3、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

2、全日制大学学历证明。

3、住房情况证明,如租住,提供租赁合同;如借住,提供居民住房情况证明。

4、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交社保的参保证明。

5、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西江人才计划中的“紧缺人才”和“创客菁英”应当提交的材料:

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西江人才”的证明材料。

(五)外来务工人员应当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和婚姻状况证明。

3、住房情况证明,如有自有产权房,需提供房产证;如租住,提供租赁合同;如借住,提供居民住房情况证明。

4、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正处于参保缴费状态且累计缴交社保满3年的参保证明。

5、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

6、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端州区户籍住房困难复退军人、军烈属应当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状况证明。

3、住房情况证明,如有自有产权房,需提供房产证;如租住,提供租赁合同;如借住,提供居民住房情况证明。

4、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

5、转业复退军人的证明材料。

6、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

7、军烈属相关证明材料。

8、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端州区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和婚姻状况证明。

3、住房情况证明,如有自有产权房,需提供房产证;如租住,提供租赁合同;如错住,提供居民住房情况证明。

4、与端州区环卫部门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5、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

6、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部分原件受理核对后退还。申请审批表、家庭资产状况申报表、工作收入证明等表格可到户籍居委会领取或在和:3000网站上下载。

说了这么多公租房的重要事项

想必大家都想知道公租房的建设进度,

下面小编就带大家去看一看:

目前端州区公租房现楼有龙墉路“惠福居”。

基本建成(计划元旦前后交楼)的有白沙村北侧,端城雅对面的“惠畅居”、羚山涌北侧的“惠和居”。

年底基本建成的有肇庆学院东侧的“惠兴居一期”等项目。

鼎湖区39区文昌居(现楼)

南岸西区S区人才公寓(室内装修中)

东城街道惠民楼、利民楼、益民楼(现楼)

古水水上住家船安置房(现楼)

香山东路1、2、4号楼,胜利东路公租房(现楼)

江口水上居民公租房已基本建成

目前怀集原建设公租房的已分配完,符合条件的家庭可领取租赁补贴。

锦信华苑人才公寓(现楼)

肇庆各县(市、区)申请受理地点以及咨询电话

★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申请人和房屋被依法征收当前无居住地的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

★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城镇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可到居住地所在居委或集体到用工单位申请。

端州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肇庆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264283

鼎湖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5楼住保中心

南岸府前大街高要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四会市广场南路建设大楼一楼住房保障所

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5楼504室

德城街道各居委会、新圩社区

封开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住保办

怀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保障办公室

肇庆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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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得知2013年首批公租房房源公布并大范围接受市民申请后,在历下区租房的市民侯女士欣喜不已。但到房管局查询时,侯女士发现2008年拆迁的房子竟然仍在自己名下。工作人员表示,原有房子已经拆迁的申请者可以提供拆迁协议,证明房子已灭失。

得知2013年首批公租房房源公布并大范围接受市民申请后,在历下区租房的市民侯女士欣喜不已。但到房管局查询时,侯女士发现2008年拆迁的房子竟然仍在自己名下。工作人员表示,原有房子已经拆迁的申请者可以提供拆迁协议,证明房子已灭失。侯女士拆迁协议丢失,无法提供。这该怎么办?1月22日,记者与侯女士一起跑局咨询。

想申请公租房一查名下有房产

“我本身没有住房,本以为申请公租房肯定能符合标准,但去房管局查询时,才发现自己名下有房产。”侯女士告诉记者,查询时挂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共同所有人是她的前夫段先生。该房位于黑虎泉西路,是以前市商贸局的集体宿舍,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后来参与了房改。2008年该房拆迁,段先生在拆迁时选择了货币补贴。

具有济南市市内6区常住居民户口的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按照登记记录,现在挂在侯女士名下的人均建筑面积约有20平方米,远远高于公租房准入标准。

拆迁协议丢失如何证明房子灭失?

“您这种情况申请公租房,要向区房管部门出示您名下房产2008年拆迁时的协议,证明该处房产已灭失。”市房管局公租房申请审核人员说。“拆迁协议找不到了怎么办?”离婚后,一直保存房产资料的段先生现在拿不出拆迁协议。“这个不用担心,直接找当时的拆迁办,查找原来的留档资料就行。”工作人员表示。

离婚是否满3年不影响公租房申请

“离婚不满3年,能申请公租房吗?”侯女士2011年与前夫离婚,此前她不只一次被告知离婚不满3年不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申请公租房与离婚年限没有关系。”工作人员解释。济南市公租房保障标准规定,私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原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政策未满3年的,认定为有住房。

离婚一般会牵扯析产(财产分析),析产包含夫妻共有房产的分割问题。该工作人员特别强调:公租房审核房产时的关键点不在于离婚年限是否满3年,而在于离婚过程中有没有牵扯房屋产权处理。如果夫妻双方离婚过程中牵扯房屋产权处理,要根据上述政府文件规定来执行;如果离婚过程中没有任何房屋产权变化,则无需符合满3年的规定。

有“大证”没“小证”房屋权属如何注销

“现在我名下也有房产,如果房屋所有权不注销的话,以后我买房是不是算二套房?如果注销的话应如何走程序?”段先生还有疑问。据介绍,侯段两人名下的房产只有集体产权证,房改时,没有办理到每户的个人产权证,也就是通常意义上市民所说的只有“大证”没有“小证”。

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段先生的问题予以答复:只有集体产权证没有个人产权证的房屋,房改时没有细化产权,理论上来讲不能办理产权注销,但房屋所有人在房屋已经拆迁的情况下,只要携带相关拆迁证明材料即可证明房屋灭失的事实。房屋所有人再次购买房产时,灭失房屋不算在已有房产行列。

受理单位:房屋所在区房管局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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