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就把婚姻当成一种交易,那么买卖不成还有仁义在。花了18万买一件商品,如果对方不想卖了,是不是应该把这18万退回来了?
这不是购买方的问题,这是店家违背了契约精神,按道理来说,店家还应该进行一定的赔偿,又有什么理由扣着顾客的钱呢?
小伟今年26岁,在男大当婚的年龄段属于比较着急的这种,去年2月份的时候去相了一次亲,有没人介绍认识了一位叫张莹的姑娘。
订婚的时候还是很愉快,小伟满足了对方的条件,付了18万的彩礼。
可是订完婚之后就不太愉快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女方反悔了,反悔了怎么办?直接把小伟的微信拉黑。
以为这样就联系不上了吗?这不会是来骗取彩礼钱的吧?既然没有缘分,那么你就应该把彩礼钱退回去,这样的钱你不可能占为己有。
可女方偏偏就这么做了,你说小伟怎么能够愿意呢?辛辛苦苦在工地上工作了十多年,好不容易存一点钱,不可能不闻不问吧?
这个钱用着不烫手吗?也不知道这样的女人有没有学过法律?把别人的财产占为己有,这本身就是犯罪。
小伟把女方这一家人没有办法,那就只能走法律途径,到法院起诉之后也得到了支持。对于法律的相关知识作者不懂,但是小伟赢了官司。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莹和吴女士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小伟彩礼现金12000元,驳回小伟其他诉讼请求。”
你也许会觉得这是看到了希望吧?然而女方拒不执行判决,就这样一拖再拖,小伟也不可能不去打工干活,天天都围绕这件事情转吧?
不知到什么地方去做了一个横幅,然后还买了一个喇叭。把横幅挂在了自己的车上,横幅上写着:“吴**张*,还我彩礼18万。”
这就停在女方她们的小区,而且喇叭也没有停过,重复播放着还我18万,还我血汗钱。
当然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关键是左等右等还等不到结果,自己在女方家拉横幅的举动也被法院叫停,也不可能把时间耗在这呀!还想尽快去打工挣钱养家糊口。
法院表示将督促女方已经母亲尽快把这彩礼钱还掉,但好像女方还有要求,希望小伟这边可以打个折。
其实我们也支持小伟,你说在没有什么技术的情况下,从16年就出去打工奋斗了十年,好不容易才存下这么一点,怎么能够轻易的就被别人哄骗去呢?
可能这孩子以后相亲这回擦亮眼睛了,再遇到这样的事情,甚至会造成心理阴影。您说是吗?
怎么还有这样的人?既然不愿意与别人结婚,为什么又要去收这个彩礼?不管是民间风俗还是现在的规定,只要是悔婚的一方,就应该无条件地将另一方的彩礼钱和别的大额花费还给人家。
男方给18万彩礼,女方悔婚就应该给男方退回,为什么还要打个折?要女方退12万呢,还要给女方留个安慰奖不成。
这可是方方在工地上汗珠子掉地下水八瓣儿挣来的血汗钱呀!
大家怎么看这样的订婚又悔婚,还不退彩礼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