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电动车,对方摩托车,双方无碰撞,对方摔倒,我有责任吗?

    刚出校门不久,浙江金华的“90后”小伙吴俊东就惹上了一场官司。

    吴俊东称,去年11月23日,他驾驶自己的三轮摩托车回家,途遇一对老夫妻驾驶电动自行车。他超车不久,电动车倒地,吴俊东停车施救,打电话叫来父亲把受伤的老夫妻送到医院并垫付了1000元医药费。

    吴俊东说自己是在见危施救,而受伤老人则一口咬定吴俊东就是肇事者。受伤老人索赔遭拒后一纸诉状将吴俊东告上法庭。尽管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报告“无法证实两车是否碰撞、刮蹭,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但终审法院仍判令吴俊东承担70%的责任,赔付两位老人近7万元。

    吴俊东是被诬陷的见危施救者,还是自我粉饰的肇事者?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法院判决应偏向扬善还是惩恶?近日,中国好人网的公益律师团与吴俊东签署了代理协议,免费为吴俊东打这场官司。

    公益律师团团长朱永平律师称:“我们就是想通过此案,去纠正一个有广泛影响的不恰当的案例,这类案例给我们中国人的道德所带来的伤害,国人是伤不起了。”

    2010年11月23日中午,浙江省金华市的吴俊东开着父亲的三轮摩托车从婺城区汤溪镇回寺平村。途中,他捎上了同路回村的戴旭清。

    据吴俊东描述,在回村途中,他看到前方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右侧车道行驶,车上坐着一对老年夫妇,就按了喇叭,前方的电动自行车主动往右边靠,吴俊东超车,两车交会时,“相距大概有半米”。

    超车后前方是一段上坡路,吴俊东见迎面开来一辆速度较快的黑色轿车,就踩了刹车。这时,后方传来一阵惊叫。吴俊东回头一看,那对骑电动自行车的老年夫妇摔倒在地。

    吴俊东停下车想去帮忙,但戴旭清提醒他:“我们又没碰到他们,你别多事。”吴俊东未听劝告,停车去扶老人。

    “你开车怎么这么不小心?你把我们撞伤了。”老太太一口咬定是吴俊东致使他二人摔伤的,这阵势让刚刚20岁的吴俊东傻了眼,拿不定主意的他,掏出手机打电话向父亲求助。

    “我是出于好心,停了车过去问情况,没想到,他们反咬我一口,说是我刮撞到他们才使他们倒地的。我惊呆了,当时反应不过来,就打电话给我爸爸。”吴俊东说。

    交警部门提供的笔录上显示了吴俊东当时给父亲吴秀芝打电话的内容:“我给爸爸打过电话,说的是‘爸爸,我出事故了,你过来一下’。” 

    不一会儿,吴秀芝赶到现场,并马上报警。随后,吴秀芝将摔倒的老夫妇送往医院,并“出于好心”垫付了1000元住院费。

    而驾驶电动车的老人胡启明并不认同吴俊东的描述。据他回忆,当天中午,他骑电动自行车载着老伴戴聪球沿着汤井线往莘畈乡方向靠右侧车道行驶,听到身后传来喇叭声,就把电动自行车往右靠。

    随后,一辆三轮摩托车从左边超车。在此过程中,三轮摩托车一直往右边挤,撞到了戴聪球的左膝盖,三轮摩托车的车厢右侧也刮到了电动自行车的左侧后视镜,致使电动自行车失去平衡翻倒在地。

    胡启明大声喊叫,三轮摩托车才停下来。之后,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将老夫妻扶到路边,打电话叫来其父亲。

    “当时那名小伙子就在电话里和他父亲说,‘爸爸,我撞到了人,你快来’。”胡启明说。

    胡启明的家人认为:“如果不是他撞的,会这么好心来帮我们吗?”胡启明的儿子称,是吴俊东的车厢碰到母亲的大腿,所以才把伤者送到医院,后来发现医疗费太高就抵赖,而不是吴俊东所说的借钱给他们。“如果他真是好,我们感谢还来不及。他不是做好事,到医院检查,问医生要多少钱,医生说要四五万元,他们就不认账了。”

    吴俊东超车时戴旭清正坐在车厢里。据她称,三轮摩托车行驶了一段距离后,她听到后面有人喊叫,才发现一对老年夫妇摔倒在路边。

    “我当时提醒他(吴俊东——记者注)别多管闲事,他不听。”戴旭清说,“我坐在车上,一点儿也没感觉到车子的撞击。”

    事发时,婺城区汤溪镇村民戴锡和正开着货车经过,距事发现场有100多米远。“我看到三轮摩托车从电动自行车左侧超车,电动自行车左右摇晃了两下,然后车上两人摔倒在地。”戴锡和说。

    事发后第二天,两位老人的家人到吴俊东家索要7万元,但遭到吴家拒绝。

    2010年12月29日,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证明:认为吴俊东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在超越胡启明驾驶的无牌号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是否碰撞、刮蹭到无牌号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上乘员无法证实,因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事故成因,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金华市交警直属三大队教导员陈惠烈称,从车辆痕迹上,确实看不出两车相撞的明显擦痕,所以作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证明。

    金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车辆痕迹检验意见书》认定,“申请人(吴俊东)驾驶的三轮摩托车与被申请人胡启明驾驶的电动车未见明显相对应的碰撞擦划等痕迹。”

    胡启明认为,交警部门认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但并不等于“没有责任”,“未见三轮摩托车与电动车明显相对应的碰撞擦划等痕迹”,这是因为吴俊东驾驶的车辆与胡启明妻子戴聪球的左腿碰撞属于皮与铁接触,车上的痕迹肯定不明显。

    吴俊东称,在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证明后,伤者的家属曾再次前来索要赔偿,并将赔偿金降到了2万元。吴俊东的父亲吴秀芝予以拒绝,吴秀芝称:“如果我儿子撞了人,该赔的我一分不欠。”

    今年3月,胡启明、戴聪球向金华市婺城区法院提起诉讼称:2010年11月23日,吴俊东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在超越前方同向行驶的胡启明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刮蹭到坐在电动自行车后座上的戴聪球,造成胡启明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翻倒。要求吴俊东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补偿金、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8.2万余元。

    2011年6月3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吴俊东在超越原告驾驶车辆过程中并未鸣喇叭,其在超车过程中与原告车辆横向距离40~50厘米,其在行驶过程中未尽安全驾驶责任,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胡启明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搭载成年人,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被告吴俊东承担本次事故原告损失的70%,合计69602.4元。

    “听到判决很震惊!”吴俊东说,“之前以为这件事和自己无关,根本判不下来,甚至连律师也没请。”

    吴俊东对一审判决不服,并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意见称,“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这是一起双方交通事故,作为职能部门的交通警察已经得出了‘三轮摩托车在超越电动车过程中,是否碰撞、刮蹭到无牌号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上乘员无法证实’的结论,但原审判决越权妄断,强行套用交通法,适用法律错误。”

    此外,上诉意见中特别提到:“原审判决令人愤慨,损害了中国人的传统道德,为枉法裁判丰富了题材。出现人员受伤时,第一要务就是救治伤员,不论吴俊东是否刮蹭到了电动自行车,从道义来讲吴俊东都应救治伤员,难道要让20岁的吴俊东昧着良心离开现场,接受道德的惩罚吗?”

    而被上诉人胡启明和戴聪球则辩称:“事故发生后,吴俊东第一时间就打电话告诉其父亲吴秀芝发生了交通事故,吴俊东对其已经发生交通事故是自认的。报警后,两上诉人未等交警到现场即用肇事三轮摩托车送两被告上医院,抢救时两上诉人为两被上诉人垫付了1000元。吴俊东当时虽然只有20岁,但其原是汤溪镇派出所的协警,处理交通事故是有经验的。”

    双方提交了辩护意见和证据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调查认定,“原判事实认定中,关于超车时吴俊东没有按喇叭的认定与事实不符,不予认定。”

    终审法院认为,“吴俊东驾驶三轮摩托车超越胡启明电动自行车的过程中,其车速较快,因吴俊东超车前未注意到对向黑色轿车快速行驶,致吴俊东感到危险,证明吴俊东未尽到谨慎驾驶的注意义务。虽交警支队未能证实两车是否发生了碰撞或刮蹭,但从当时的事故场景分析,并根据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司法原则,可以认定胡启明电动自行车翻车与吴俊东驾驶三轮摩托车疏忽大意超车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按3∶7责任比例进行分担并无不当。”

    如果判令的赔偿不能按期执行,去年4月刚在当地镇派出所找到一份协警工作的吴俊东有可能被辞退,吴俊东的姐姐为了帮弟弟打官司也辞去了原来的工作,吴秀芝更是称:“这个案子让一家4口足足瘦了80斤”。

    戴锡和因作目击证人也感到很苦恼,“吴俊东的父亲感觉是我讲的话害得他们吃官司,胡启明也来找我,说这个赔偿拿不回来要找我要。”

    今年9月,吴俊东的姐姐在“中国好人网”上留言,并拨通了网页上的联系电话请求援助。

    11月28日上午,该网站创立人、知名学者谈方促成以朱永平律师为团长的5人公益律师团到达金华,给吴俊东施以法律援助。当天上午,吴俊东与中国好人网的公益律师团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书,向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寄出再审申请书。

    “本案尽管是一个很小的民事纠纷,但是会对中国的社会价值和道德观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朱永平说。

    有人质疑,如果吴俊东没有撞伤两位老人,为何会把他们送到医院还垫付医药费?

    对此,朱永平认为,不能因为两位老人受伤后吴俊东垫付了1000元医疗费,就认定吴俊东是加害人。吴俊东也解释称:“钱并不是我交的,当时救护车过来,同去的是我的父亲,而我是去了交警队做笔录,对于事情经过我爸并没有向我了解过。”

    在朱永平看来:“交警部门和公安局出具的两份关键证据没有被采纳,影响了这个案子的判决。这两个证据是本案最直接、原始的证据,已经确实充分,而两审法院却只采信两原告的陈述及唯一的证人证言,错用高度盖然性规则,违反民事证据规则要求。”朱永平认为,“本案不存在适用高度盖然性规则的条件。”

    而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给记者的采访回复中作出回应称:“虽然交警队对本案事故出具了责任事故无法认定的结论,但是综合吴俊东在交警队的陈述、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现场勘察情况,吴俊东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已经达到民事诉讼证据高度盖然性标准。”

    两位受伤老人的代理律师朱胜平认为,与许云鹤案等案件的伤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不同,吴俊东案的老人摔伤是因为吴俊东超车行为导致的,这之间有本质区别。

    在朱胜平说,根据吴俊东在交警部门的笔录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吴俊东不止一次超车、车速快、超车过程中两车间距小、当对向有来车的情况下吴俊东处理措施不当、超车时间与胡启明车子晃动时间相吻合……“以上所有结论结合成一个证据链,并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即吴俊东存在超车行为,胡启明、戴聪球有损害后果,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退一步说,即使吴俊东的车子没有撞上我的当事人,老人是因为受到超车的惊吓而摔倒,吴俊东仍得承担责任。”朱胜平说。

    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该条就是关于“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的规定。这源于民事诉讼理论中公认的诉讼理念:法官不得以无从发现证据为由而拒绝裁判。法官应该做到的是在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内,根据已经搜集到的证据来认定争议事实,而不是无限制地进行调查,延长作出判断的准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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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机智聪明的tyers能给我点意见,

  首先申明,我不是来洗刷罪恶感找认同的,是我该赔的,我一分钱都不会少,不是我该赔的,我一分钱也不会出。

  我骑自行车经过一个丁字路口,我要左拐,对方骑电动车直行,我拐的时候先看了前面没有车,再看了后面没有大车,因为骑在车上也不能回头太厉害,可能是跟的太紧了,没看见对方的车,结果就在我刚拐了一点的时候,就撞上了。

  我在原地摔倒,腿破皮淤青流了点血,对方摔出去两米多,手骨骨折,我带她去医院检查拍了片,显示手骨末端靠近手腕的地方裂了,上了夹板,医药费花了431,全是我出,我表示以后的医药费也可以全部我出。

  对方电瓶车修理费5块,我出

  医生表示没有大碍,一两个月就可好转

  对方声称每月工资两千,让我赔3个月误工费,加上以后的治疗估计八千多吧。

  我的问题,1、相撞是不是谁都有责任
  2、应不应该赔3个月误工费

  希望机智美丽的姐妹们给我出个主意,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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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车和电动车撞,你得讹他啊。

  • @摸扎 ,对啊,楼主咋就起来了呢,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明天你去找交警,掉录像,拿证据。然后申请责任判定。再说谁给谁赔钱的事

  • @摸扎 既然当时已经决定私下解决,交警一般不会在管了,他让陪误工费,行,让他单位开具收入证明,停发三月工资证明证明里要对方单位加盖财务公章。医生的诊断(关乎于休息一个月还是三个月)提前和医生说这关乎与赔偿让他谨慎开具,那么医生就不开随意开三个月了。这些都很难办到,如果都可以,陪吧
  • @摸扎 发错楼了...

  现在通行的习惯是:谁的车大谁赔钱多。比如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步行的,甭管多大错,和汽车撞,汽车都大部分责任或者全责。你这和电瓶车比起来完全是弱者,要是能把他定义到机动车里,那他就是全责

  明天你去找交警,掉录像,拿证据。然后申请责任判定。再说谁给谁赔钱的事
  主要是我没事,对方骨折了,心里过意不去,那地方估计也没有监控~~~

  • @狂爷的深V 我跟你说啊,明天你去申请。如果没监控啥的,交警不管,你也不管了。有能耐你起诉我,我还想叫你赔钱呢。
  • 评论 :好的,谢谢你,我心里有主意了

  找交警处理,不要私下解决。
  当时她直说手疼,我看她疼的厉害就带她医院了,没想到这一点,要是当时报警就好了,哎~~~

  你才是弱势群体,猪啊,她的电动车只要时速超过20公里就算机动车。
  我现在也觉得自己就是猪啊,搞毛,一碰完全蒙了,就想着是我别了她,摔一下把智商摔成负的了

  现在通行的习惯是:谁的车大谁赔钱多。比如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步行的,甭管多大错,和汽车撞,汽车都大部分责任或者全责。你这和电瓶车比起来完全是弱者,要是能把他定义到机动车里,那他就是全责
  好的,谢谢亲~懂了,看来这个找交警比私了更好一些~

  漏水都不懂交通规则?拐弯让直行,人家说三个月误工费也没讹你吧。身边案例,自行车撞三轮车,自行车逆行,三轮车高位截瘫,判定自行车大部分责任,三七开。

  • 就是,拐弯让直行。就是机动车,你别着人家出车祸了,你也负大部分责任
  • 如果是我付了误工费的话,那就是我负了全部的责任,她打车费都是我负的,而我不论是修理费还是医药费一分都没让她掏

  赔三个月是多一个月的营养费把?楼主你找交警如果你没责任还好,如果判定你的责任,对方可能就不止要六千了!

  破皮露骨头那种赔的不会很多,骨折这种要赔的多点。我爸前几年被车撞的大腿那里肉直接割掉了一大片还做了手术后来交警判只赔了5000,我隔壁邻居骑电车被大货车撞腿骨折了,打石膏了的那种赔了1万多,交警判赔偿都会让医院出伤残证明的。

  我前年骑电动车过红绿灯,一个女的闯红灯把我撞飞了,一屁股跌在地上,我的车前轮都被撞瓢了,尾椎骨断裂,对方说家里出事我也没好意思让人家赔钱,就给了五百营养费,在家修养了半个月!

  丁字路口,你是从丁字腿往横左边拐,对方沿横线从右往左,是吗?
  这两个方向不会同时放行,你俩是有一个闯灯的呀。或者是无灯的小路口?
  不知道这种情况适不适用转弯让直行,按你描述是他追尾你,我也搞不懂谁责任大了,最好问交警。

  真是你的错6000不算坑你,不如,我给你6000然后打你骨折

  听描述像是你被追尾,如果这样,就是她的责任了,你不用赔。最好画个图让大家看看当时情况如何

  • 谢谢~太晚了,明天我来画画看,谢谢亲的回复
  • @剑心love浪客 没说是别的车啊。但是交通规则是一样的啊

  误工费需要医院开病情证明,比如医生建议休多少天。年龄多大,超过退休年龄没有误工费,工资需要有半年的收入证明,不过他没超过三千,也没必要了,国家规定城镇户口误工费超过100每天,如果他真的需要休息三个月,你得给九千了。首先搞清楚状况,你说的毕竟不够详细,如果你以为报交警处理就能省钱,那你就错了,如果责任在你,他伤的又不轻的话,不仅有误工费,还可以有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如果骨折严重,还可以评残。

  自行车和电动车撞,你得讹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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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你是弱势群体,别搞得电动车撞谁都有理了

  明天你去找交警,掉录像,拿证据。然后申请责任判定。再说谁给谁赔钱的事

  主要是我没事,对方骨折了,心里过意不去,那地方估计也没有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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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和谁损失大没有关系

  造孽,我弟弟今天也遇到了差不多的情况,电摩把他的小电动车撞倒了,那人腿骨折,讹上了,明天看交警处理了

  • 评论 :现在就是人家非说他的小电瓶车撞人家电摩啊,我弟弟的后车胎都变形了,听说那家人好像还是神经病!

  现在通行的习惯是:谁的车大谁赔钱多。比如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步行的,甭管多大错,和汽车撞,汽车都大部分责任或者全责。你这和电瓶车比起来完全是弱者,要是能把他定义到机动车里,那他就是全责

  好的,谢谢亲~懂了,看来这个找交警比私了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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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目前电动车标准,她几乎百分之百是机动车!也就是说她肯定违法了,你赔个毛,应该是你得赔偿

  • 有些地方有政策,电动车统一管理,上牌照,那是不好说他是机动车的,如果你非要强制做属性鉴定,费用要自己出,八百到一千,这个报告只有在法院那打官司管用。交警只处理交通事故,不处理双方赔偿细节,只有一个民事赔偿调解,双方不履行或者不认可是无效的

  骨折6000多真不多,而且人家骨折了最起码两个月不能上班

  对方骨折了是要赔误工费的。根据公资来的。

  我家保姆被人撞了,肩膀撕脱性骨折,好像是本来就是要赔偿,对方居然不给钱,就送医院后给了一次钱就跑了拖着。无奈告上法庭。

  保姆也不懂就是按照咨询的律师做的,做伤残鉴定十级伤残(就是最轻的那个了)。最后赔了7万多。。。。医药费加误工费加伤残费。伤残好像是按照工资乘以可工作年限,再乘以一个伤残系数。
  都没想到能拿这么多钱。

  骨折6000真不多。

  • 谢谢你夸我,我觉得我要澄清一点了,对方是从后面撞上的我,所以我才有是不是我全部负责的疑惑,真是我从正面装的她绝对二话不说全负责
  • 评论 :个人以为双方都有责任,但是赔偿还要看事故结果。他的结果显然影响比较大。就算他70责任你30责任,你没事,他骨折了。6000也不算贵。

  肯定要找交警阿,看谁的责任,如果真是你的责任伤筋动骨一百天还是要赔些误工费的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当时我的速度很慢很慢,她从后面撞上我后,还摔出去两米多,但她说自己速度也是最低速,有没有对电动车很熟的亲告诉我,如果她真的是最低速,有没有可能摔出去这么远

  • 如果你已转过来,她追尾全责啊。要求查录像、查电动车车速/排量,找不到就不理了,让她告
  • 评论 :楼主又不是汽车,甚至不是电动车,自行车骑那么慢,怎么能用机动车追尾来评判。怎么说都是电动车的责任。

  报警吧,看警察怎么说,不可能要你全赔的,反正比现在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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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不在事故现场了,这事就不要管了,让她自己告去,打官司就找律师反告,她没有行车记录仪难道有证据说什么,已经没有现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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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机动车,电动车没有行车记录仪,超标,楼主只要说对方撞她,自己速度太快摔了就行,谁能证明是自行车责任!再说自行车那么慢是弱势群体,如果是行人被撞,电动车太快摔伤也是行人错?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当时我的速度很慢很慢,她从后面撞上我后,还摔出去两米多,但她说自己速度也是最低速,有没有对电动车很熟的亲告诉我,如果她真的是最低速,有没有可能摔出去这么远
  —————————————————
  不可能绝对超过25公里时速!超标车,超速,讲交规也是你赢!难道你走路她撞你,她死了也是你责任??

  我当时买菜回来靠边走人行道路上,被骑电瓶车的人开的太快带倒,是刚下班的工厂工人,还穿着工作服,那个人贴着人行道开,从我后面猛的冲过来,电瓶车挂到我裙子上的腰带,我在原地被他带起来转了一个圈才重重摔下去,那人迟疑一会车都没停,直接开跑了,住郊区没监控,报警后警察还带我去工厂认人,太郁闷了,自己没认出来,只能认栽,庆幸他开的不是小轿车,要不然命都没了

  • 。。。心疼层主。那个不要碧莲的肇事者,握拳

  报警,误工费医药费看警察最后的责任认定。是你的责任推不掉,不是你的责任不需要管。

  找交警处理,不要私下解决。
  当时她直说手疼,我看她疼的厉害就带她医院了,没想到这一点,要是当时报警就好了,哎~~~
  现场都没了,现在交警介入又能怎么样?机动车驾驶里面有个拐弯让直行,但是不知道非机动车是不是也有这规定。
  到法院去,必须要有事故认定书,问题就是现在这种情况事故认定书交警会不会出。

  有的人的嘴脸真不看下去了,天天义愤填膺的骂那些我弱我有理的,真出了事一副泼皮无赖的样子,给楼主出些不要脸的注意,果然都是些吃不到奶就骂娘的屌丝,简直从头顶贱到脚尖!

  • 排,明明是楼主撞了人家,还撞了骨折,事主一点也没有狮子大开口,提的都是正常诉求,结果。。呵呵
  • @贞子追踪术 对方是从后面撞了我,我没事,她摔出去两米多骨折了,我们同一车道,她在我后面。

  手腕骨折不用上钢板么?
  单位同事在饭堂摔了一跤,手腕骨折,手术上钢板,总共花了2W多,歇了1个多月;最近准备再做一次手术取钢板,估计还得上万。

  • 看什么程度,简单的石膏 再轻微的缠个硬板就可以
  • @wwwbak 很轻,只上了夹板,医生说普通治疗的话一两千就能全好

  找交警,路口有摄像头吗,这个情况私下判定估计双方是谁都说服不了谁的,医药费是可以付,但是最好要对方把医院的单子给你,花多少给多少。

  手骨折的话,三个月干不了活也是正常的,要三个月的工钱,并不离谱。

  换个角度,让骑电动车的把楼主你的手弄骨折,然后只赔你一两千块医疗费,你看合理不合理。

  明天你去找交警,掉录像,拿证据。然后申请责任判定。再说谁给谁赔钱的事
  主要是我没事,对方骨折了,心里过意不去,那地方估计也没有监控~~~

  对方骨折了是要赔误工费的。根据公资来的。
  我家保姆被人撞了,肩膀撕脱性骨折,好像是本来就是要赔偿,对方居然不给钱,就送医院后给了一次钱就跑了拖着。无奈告上法庭。
  保姆也不懂就是按照咨询的律师做的,做伤残鉴定十级伤残(就是最轻的那个了)。最后赔了7万多。。。。医药费加误工费加伤残费。伤残好像是按照工资乘以可工作年限,再乘以一个伤残系数。
  都没想到能拿这么多钱。
  骨折6000真不多。
  这是要看到底是哪一方的责任的。如果是楼主全责,六千快当然不多,如果不是楼主的责任,别说6000,就是6块也不受法律支持。

  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当时我的速度很慢很慢,她从后面撞上我后,还摔出去两米多,但她说自己速度也是最低速,有没有对电动车很熟的亲告诉我,如果她真的是最低速,有没有可能摔出去这么远
  你当时就应该报警。

  回来了,谢谢回复的亲们,我去报警,然后警方说不受理,只能记录一下,因为我不是要追责的那一方,真要划定责任,要等对方去报警,然后找我,好吧,对方想怎么追责就去告我吧,真判了,不论多少我都给她,不过交警说我没什么责任,估计吿不下来。
  楼里很多人说骨折了怎么痛苦怎么不方便,我很理解,但是这个要分具体责任在谁,要是我面对面飞起一脚把你踹骨折了,你当时也把我踹骨折也没问题,但是按照交警的说法,我连第一次去医院的医药费都不用付。

  楼主昨天开始一直在挨骂,给谁打电话谁骂我,一致觉得我不报警还给对方付医药费这件事傻逼至极,做贼心虚似的,其实我当时爬起来整个都是懵逼的,对方又大声骂我,我就觉得是我的错,她说什么我都听,哎~~骂我吧,我就是个傻逼

  • 以后遇到特别的事情一律报警处理把
  • 评论 :对,吃一堑长一智,lz会慢慢明白社会的险恶的,以后再遇事就有经验了

  楼主左转前的位置是哪里呢?马路的最左还是最右?如果最左那应该是对方车速过快,来不及刹车而造成追尾,不是楼主的错。反之如果楼主从中间或是最右边开始左转,并且还是慢悠悠骑行的话,我觉得楼主是有责任的。

  她从后面撞的你...
  这事故她自己也有责任...
  你给了医药费就已经不错了

  回来了,谢谢回复的亲们,我去报警,然后警方说不受理,只能记录一下,因为我不是要追责的那一方,真要划定责任,要等对方去报警,然后找我,好吧,对方想怎么追责就去告我吧,真判了,不论多少我都给她,不过交警说我没什么责任,估计吿不下来。

  楼里很多人说骨折了怎么痛苦怎么不方便,我很理解,但是这个要分具体责任在谁,要是我面对面飞起一脚把你踹骨折了,你当时也把我踹骨折也没问题,但是按照交警的说法,我连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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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你没有责任了!你想想如果你有责任那骑电动车不是天下无敌了!碰汽车肯定是汽车责任,碰自行车和行人肯定是超速的电动车摔得重,那还是行人和自行车责任?

  你得庆幸对方只是电瓶车。我妈骑电动车遇到前面的三轮车突然转弯,然后我妈转向撞路边了。我只抱怨我妈车距跟太近了。如果换成我妈是四轮的,前面遇到个突然转弯的,撞上去,那即便前车觉得自己有理,那也基本撞死了。机动车转向,打个转向灯,自行车转向转头瞄一下。给后车有个预判时间。对于这种突然转弯的,如果后车不是避让,基本不会倒,直接刹车,然后不管撞到哪自己都能稳住,那些大车交通事故侧翻也大多是因为避让才翻。是不是该赔你自己看着办。就是以后路上除了记得规则,也得多注意点道德。

  • 心累~~我有很多细节没有说,每个案子有每个案子的不同之处,总之看交警的判定吧,有人说我要毁灭证据我他妈还真不删了,后续会更
  • 评论 :即便你是对的,转弯的时候先减速然后回头看看,给后面人一个提示,也给自己一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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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有很多交通事故很难判断其中责任方,然而事故责任的判断能够直接影响一个人甚至一家人的未来。在此我们来看一则事故以及其最终的判断认定,给各位老司机提个醒。

我妈妈在雪天骑电动车去上班,被突然拐进小区门口的小轿车给撞了。因为没有非机动车道所以我妈妈走的是机动车道的路侧右边,再靠右是人行道。

现在妈妈在医院住院,全身多部位损伤,尾骨骨裂,每天医药费上千。肇事者以电动车40kg,属于机动车,而我妈妈没有办理驾照,车无牌照为由拒接赔偿。

现在市面上电动车越来越多,不超过40kg的没有几辆。而且大部分都没有理牌照,也没有法人要求理牌照。出事之前也不知道需要办理证件。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难道就因为没有牌照我就必需自己负责吗

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有出来,自己垫的医药费

我是题主,补充一下描述。妈妈靠右行的那条车道是一条双向车道,轿车是向右拐入人行道的小区的入口。
已经和轿车车主沟通,目前对方并没有进行任何赔偿,说等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会有保险公司来处理。

我因为不太懂交通规则和法律又常年潜水所以来问的问题,因为对方态度强硬,当时真的有点担心。没想到各位大神能帮我解答,谢谢各位!

再补充:自己的常识是电动车不需要牌照的。并且电动车超过40kg就算机动车这个标准我想很多人应该也不是很清楚。妈妈出事后看见街上80%目测超过40kg的电动车上都没有牌照(可能是因为我们四线城市管理不严格吧,更别说特大一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每次过马路都胆战心惊)

无牌驾驶不影响本次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任划分是看直接因果关系的,和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对责任划分的影响很小!
交通事故任划分是看直接因果关系的,和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对责任划分的影响很小!
交通事故任划分是看直接因果关系的,和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对责任划分的影响很小!

就是说对方以你们是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理由来推卸责任,根本不成立。先不说各地交警对能不能把电动车认定为机动车争议很大,就算你们是机动车,无牌无照可以拘留罚款,在事故责任的划分中,最多起个减轻对方责任的作用。

按照你的描述,该路段应该是一条双向两车道的窄路,必须车非混行的,机动车应当做到中间靠右行驶,非机动车靠右贴边行驶。改变行驶方向的车辆,应当先观察有没有其它车辆通行,再做出转弯动作,也就是常说的“转弯让直行”。这种情况下,应该是对方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

至于事故的后续处理,对方不垫付医药费是合法的,他可以等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按照责任认定再赔付。如果是全险,除了交通费误工费之类按照责任划分来赔,如果只有交强险,保险赔付部分不会超过10000,多出的可能要向对方索要甚至起诉。

无证驾驶是事故判断关键

还是请你看下《实施条例》。
另外说“无证驾驶不是责任认定依据”,我很无语。

无证驾驶是不是违法行为,交警认定责任的目的是什么?调整法律行为主体关系,维护法律权威。

没时间看条例也就算了,说无证驾驶不是责任认定依据,说明缺乏最基本的法律素养。

超速影不影响责任判定?刹车灯不亮影不影响责任判定?压线影不影响责任判定?
那再问一次:无证驾驶影不影响责任判定?

车型定义是关键,无证驾驶是主因

原来只要自己无知就可以对抗法律了呀

首先,什么动力并不重要,重要的你是一辆
摩托摩托摩托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对于轻便摩托车的定义: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且若使用内燃机,排量不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但不包括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的电驱动两轮车辆,都属于轻便摩托车。

另外呢,无证驾驶没有任何手续的机动车没有被交警追究责任其实你已经应该心怀感激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具体到你案,由于你妈妈在复杂路况下(雪天)占用机动车道,无照驾驶本身具有一定的违章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1款之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真的没什么好争议的╮(╯_╰)╭

作者:丢丢菜 戴大盖帽的马路吸尘器

题主,你对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没有描述清楚,这会影响大家的判断。


不过,根据你说的情况,推断事故的发生过程应该为,你妈妈骑电动车在机非混合道路上靠右边直线行驶,行驶至某小区门前时被左侧右转的机动车刮碰,导致摔倒受伤。像这种情况,应该是机动车转弯的责任,车辆在转弯或变道时应减速慢行,观察路面,确保安全,避让直行的车辆和行人


你可以去事故发生的现场看一下,正常情况下,机非混合道路会在道路的最右侧用白实线画出宽度约为1.5~2米的车道,白线向右到路边为非机动车道(至少在我们这个城市是这样的)或者有的非机动车道是和人行道在一起的,区分为,人行道为人行道板铺设,非机动车道为柏油路面,人行道在非机动车道的右侧。


关于电动车车辆属性的定义,各省管理方式不一样,但是大的交通法的定义是整车质量40公斤以内,最大时速20公里以内,超出这个标准的电动车划为轻便摩托车范围,属于机动车但是,从程序上来说,需要对你的车辆做鉴定才可以认定为机动车,才可以按照机动车来进行处理。必须委托专业的鉴定公司做技术鉴定,出具鉴定书。退一步说,即使鉴定完毕你妈妈所驾驶的为轻便摩托车,那么也只是无牌无证上道路行驶,属于交通安全隐患,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不应是造成事故的主因!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下达的同时由交警进行处罚,按交通法规定,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两项违法行为共计处于五百元罚款

关于责任的认定,你应该去交警队找负责处理你这起事故的值班民警咨询。你这边受伤的医药费,双方都可以垫付,并没有硬性法律规定必须由哪一方去垫付,你们自己垫付的费用自己收好相关票据,和主治医生做好沟通,非医保范围内的药尽量少用,因为机动车方保险公司会不赔付医保范围外的药费。如果牵涉到要动手术,医药费需要过万元,那么可以和对方沟通,要求机动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垫付一部分费用,具体金额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保险公司也许会不同。我们这边一般是可以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一万元医药费。正常情况下,机动车方只要有一点责任,那么你这边受伤的人的医药费就可以由机动车的保险公司来承担的,只有超出保险赔付范围了才需要你们双方来承担。


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双方根据责任划分各自承担事故双方的损失,如有一方拒绝履行赔偿义务,那么另一方可去区一级人民法院民庭提请民事诉讼。
暂时只想到这么多,不知道能否帮到题主。如果不明白,我会继续补充。

1:甲在前右转,同车道在后的乙跟车过近撞,乙追尾责任大。
2:乙在前或两车近似并排行驶,甲突然右转撞到乙,甲责任大。
3:若鉴定乙为机动车(省内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鉴定机构),你妈确实无证驾驶了,但交通事故责任以行为对事故起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程度来确定,无证驾驶应承担事故责任,但不是全责。
4:不交医疗费可请对方用交强险垫付,商业险预赔,但具体效果各地各保险公司不同。再不行请办案交警协调,我等苦逼交警每天就干的是这事儿,当然协调的力度也是很有限的。
5:再不行就只有自己垫付,治疗终结评定伤残后起诉了。

看了两位交警的回答后湿座表示了解了此类事故的判断标准,但是湿座再也不敢骑小电驴了。因为真的不直到驾驶超过40KG的电动车要考什么驾照?怎么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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