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资收入扣税比美国低吗

【摘要】:谭立峰 彭剑刚 李 婷香港是“一国两制”原则下实行独立的法律和税收制度的中国特别行政区,由于其特殊的历史地位,香港的税收制度与中国大陆的税收制度具有很大的差异。本文通过香港薪俸税和内地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法律和管理上的比较分析,希望为中国个人所得税税收体制的改革带来一些启示。香港薪俸税与内地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税收政策比较详见表4。

谭立峰 彭剑刚 李 婷

是“”原则下实行的和制度的中国特别行政区,由于其特殊的历史地位,香港的税收制度与中国大陆的税收制度具有很大的差异。本文通过香港薪俸税和内地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法律和管理上的比较分析,希望为中国个人所得税税收体制的改革带来一些启示。

据香港局公布的数据,2011~2012年度(香港的课税年度是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香港税务局征收的薪俸税收入为517.61亿,税收总收入为2383.25亿港币,薪俸税占总体税收收入的21.72%(见表1)。

据统计处公开的《2011年主题性报告:香港的住户收入分布》,按每个主要职业收入从低至高排列,等分为十组;香港最低收入的30%家庭住户不需缴纳薪俸税,收入最高的20%家庭住户(家庭月收入在44000港币以上)贡献了91.9%的薪俸税和税(见表2)。

据中国财政部公开的《中国财政基本情况(2010)》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约4837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为3148亿元,占65.1%。2009年对工薪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中,月工薪应所得额在5000元以下的次占总纳税人次的96.5%,缴纳的税额占50%(见表3)。

虽然在统计口径上存在差异,但是从以上的分析中可看出:

1.香港职工的收入水平及高收入群体比重均较内地高。2011年,香港工作人口每月主要职业收入的中位数为12000港币,20%的家庭月收入在8500港币以下,20%的家庭月收入在44000港币以上,收入分布呈现橄榄形。2011年,中国内地全国职工月为3537元,年平均工资为42452元。2009年,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以下的纳税人,占总纳税人次的96.5%,在20000元以上的,仅占总纳税人次的0.7%,收入分布呈金字塔形。

2.香港薪俸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更明显。香港月收入在44000港币以上的家庭缴纳薪俸税和的比重达到了91.9%,而在内地,普通工薪阶层(全国月平均,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00元)为纳税主体,贡献了工资薪金类所得税收的50%,即1572亿元,体现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较重。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上表现比较薄弱。

香港薪俸税的相比内地个人所得税法,具有税率低、免税额大、扣除项目多的特点。在税款的计算上,综合考虑了家庭、经营业务和出租物业等因素,免税额度可每年随财政预算案进行调整,税收体制体现为更加灵活和人性化。香港薪俸税与内地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税收政策比较详见表4。

表2 2011年香港不同收入组别家庭税收负担情况表

注:此表信息来源于香港政府统计处公开的《2011年主题性报告:香港的住户收入分布》。十等分组别是指按每个家庭主要职业收入从低至高排列,等分为十组;第一组是指收入最少的10%人士;第十组是指收入最高的10%人士。在十等分组别中,一组、二组家庭户数473753户,家庭月收入范围在8500港币以内;三至八组家庭户数1421279户,家庭月收入介于8500港币至44000港币;九至十组家庭户数473764户,家庭月收入大于44000港币。

表3 2009年内地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税收负担情况表

注:应纳税所得额指月工资薪金收入总额扣除减除费用及允许扣除的保险费和住房等项目的余额。

表4 香港薪俸税与内地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收政策比较

注:香港薪俸税税收政策资料来源于香港税务局网站,免税额每年有所不同,表中均为2011~2012年度,即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中国内地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香港薪俸税有些重要的税收规定或安排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以下作一些基本的介绍:

香港税务局对符合条件的夫妻双方,可以分开评税,也可以申请合并评税。在分开评税的情况下,如果一方的应评税入息实额(相当于内地的“应税收入”,下同)小于其可享受的免税额,即有“剩余免税额”,而配偶仍须纳税时,可选择用夫妻双方合并评税的方式,须纳税的一方即可少缴税款。如合并评税不能为夫妻双方节约税款,则香港税务局评税主任会向夫妻双方分别发出评税税单。

亏损是指应评税入息实额小于可享受的免税额,香港税务局允许亏损以“招致”该亏损的个人的名义向以后年度结转。在选择合并评税的情况下,配偶一方的亏损首先用于抵销另一方的应评税入息,剩余的亏损可结转至其后的课税年度。

香港税务条例规定征收的有三个:薪俸税、利得税和物业税。个人入息课税不是税收项目,而是香港税务局对领取薪俸,同时经营业务的或出租物业的业主提供的一项税务宽减安排。选择个人入息课税,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获得税收宽减:

1.可以将薪俸、经营业务所得和出租物业所得合并计算,经营业务的亏损可以用于抵销薪俸收入和出租物业所得,从而减少税款。

2.可以申请一些特定的扣除,包括为赚取物业收入而借款所要支付的。

3.可以按薪俸税的累进税率计算,而不是按利得税和物业税的标准税率计算。但是对收入较高的人士,由于累进税率的最高边际税率较标准税率高,选择个人入息课税则未必受益。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香港税制对内地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制度和管理,有以下几方面的启示:

内地个人所得税法实行分类所得税制,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和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最高税率达到45%,而资本利得项目包括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标准税率为20%。这种“重劳务、轻资本”的税制设计造成了内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工薪阶层,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薄弱。结合目前内地《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建议:

1.劳务所得项目应“一少一低”。即进一步减少工资薪金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目的课税级距及调低其课税税率,减轻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

2.高资本利得项目应“一增一高”。资本利得如限售股减持及房屋转让所得,可以考虑从标准税率改变为超额累进税率,调高最高边际税率,以加大税收调节力度。

为了真正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负担,实现所得税的调节收入分配功能,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应结合个人的实际支出和情况设定除免征额外的扣除项目,且随定期进行调整,可以参考香港薪俸税的部分政策规定。包括:

1.以家庭为单位设定与家庭成员支出相关的扣除项目。从内地个人所得税法来看,只设定了减除费用,且不区分地区的发展程度,是“一刀切”的模式,没有体现直接税调节分配收入的作用,也没有考虑家庭负担的差别。建议参考香港地区薪俸税的规定,增加关于家庭支出部分的扣除额,如,赡养父母和供养子女的扣除额,具体额度可参考统计部门的相关数据来设定。在扣除额度方面,可以考虑分城市、城镇和进行设定,在一定范围内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2.允许房屋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房屋贷款利息已经成为大多数家庭或个人重要的支出。在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中,“限购”必然是抑制房价快速上升的重要手段,但通过税收政策降低“刚需”购买者的负担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建议对购买一套房自用的家庭或个人,允许其每月实际支付给的利息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房屋贷款利息超过其应税所得的部分,则不能结转下期扣除。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目前主要以扣缴义务人并为主,以自主申报为辅。夫妻双方自主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是以家庭作为纳税主体的申报方式,从理论角度,体现了税收公平主义,利于发挥所得税调节家庭可支配收入的功能。

内地目前采取分类所得税制,将个人的各项所得分项课征所得税,可以节省征收成本,但不能体现公平原则,也为一些人为的调节带来空间。综合所得税制是对个人的综合收入课征所得税,能够全面、完整体现纳税人真实的纳税能力。但综合所得税制要实现对个人按月预征,按年汇算清缴,对征管基础的要求较高。考虑中国人口众多、征管手段相对落后的实际情况,个人所得税制可以先向混合所得税制转变,即以综合征收和分类征收相结合。

选择综合征收的项目可以为“工资薪金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其他项目,如“财产租赁所得”(包括住宅和、写字楼等)一般与其他税费采用综合税率计征;“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目前较多采用核定征收,如果对查账征收的“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也纳入综合征收,允许其他收入弥补经营亏损,将具有较大意义。取得综合征收项目收入的个人,合并各项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所得的“与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没有明确定义,征管中常碰到一些问题,如员工无偿使用企业房产、公司购买交通车供员工上下班使用等,对这些福利是否征税易引起税企双方的矛盾。

香港税务局对受雇所得的“额外奖赏”,坚持“可转换为金钱的利益”原则,即凡以非金钱形式取得的利益,除非条例另外有明文规定,否则,只会在具有“金钱等值”的情况下才须课税。对雇主提供给雇员使用、供雇员使用的设施或度假屋、按低于市场向雇员提供贷款等,只要雇员不能将收益转换为金钱,则无须并入应课税入息缴税。

在对“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是否应纳税的判断中可以借鉴“可转换为金钱的利益”原则,建议对此给予明确,可以采用反列举的形式,列举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便于基层操作。

(作者单位:广东省广州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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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香港人买房究竟有多难?

高房价一直以来都是香港的一个标签,为了改善民生,2019年10月16日,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在施政报告中提出了放宽住宅物业按揭成数的新政。

根据该新政,在香港的首套自住房购房者,在房屋总价不高于800万港币的情况下,能够以10%的超低首付购房,这降低了年轻人买房的压力,可见香港为了帮助年轻人买房,的确是拿出了诚意。

香港9成按揭新计划启动

很多人指责香港问题的根源是高房价带来的买房难,虽然这个观点的正确性有待商榷,但我们仍然可以全方位分析和对比一下:港人买房究竟有多难?以及,有没有内地一线城市难?

答案与绝大多数人想象的不一样。

说到买房,自然绕不开收入,香港在2018年时的中位数月薪为17500港币,相比2010年的时的11800港币,八年间增长了近50%,远远跑赢当地的GDP增速和通货膨胀,一味地强调同胞的收入不高、没有增长或没有未来,显然是在颠倒黑白。

当地所有雇员中位数月薪数据

我们再看一线城市的代表:与香港一河之隔的深圳,收入水平究竟是怎样的。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18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在该文件的第6页,写明了2018年当地居民收入的情况。2018年深圳的工资的中位数为5069 元/月。

《2018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第六页写明了当地各档工资水平

综合上述官方权威数据,香港和深圳在2018年各自的中位数月薪为17500港币、5069元人民币,即香港普通民众的收入水平是深圳的三倍多。

由于香港和深圳都是贫富差距比较大的城市,因此中位数比平均数更具代表性和说服力,即使是看平均数,香港人均收入仍是深圳的三倍多。

港人不仅收入高,还拥有超低的个人所得税。以一个年薪100万港币的中高收入家庭为例,假定夫妻每人每年收入为50万港币、家中有一个孩子、夫妻供养两边四位60岁以上且不住在一起的父母,按照香港财年的所得税表和减免计划,夫妻两人本年度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34780港币。超低的税率使得港人的购买力更强,在高房价面前也多了一份力量。

上述情况下年入百万夫妻的税表

由于香港住房的面积相对更小,结构相对更紧凑,他们的商品房总价也并没有大多数人想象的那么高,2018年该地房产的中位数总价为540万港币(合485万人民币),深圳为352万人民币,经过汇率换算,香港房产的中位数总价仅比深圳高38%,而香港的中位数收入是深圳的3倍多

当地房产中位数总价 - 540万港币

深圳2018年住房中位数总价352万,列全国第二

不要认为500多万港元在香港什么都买不到,以下图中元朗的这套两房户型为例,虽然面积小,但房屋品质并不差(比内地一线城市的老破小要强得多),花园式小区、周边有商场、学校、药店,楼下就是地铁站,公共交通到荃湾30分钟,到尖沙咀43分钟。在内地房价过去几年迅速翻倍之后,香港房价显得并没有那么高了。

一套598万港币(合537万人民币)的房子

在本文开头已经提及,在香港新的按揭规则下,首套自住购房者可以使用一成首付购买800万港币以内的物业;而在深圳,首套首贷的最低按揭比例为三成,这一比例在上海和广州也是三成,在北京是三成半。

香港1000万以内各档总价对应的最高按揭比例和对应月供

香港的超低按揭利率也为港人购房降低了不少负担,P按实际利率仅2.25%,而相对应的,深圳目前按照最新的LPR房贷规则,首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5.15%。

贷款利率对贷款者的负担有决定性影响,同样是30年的400万按揭,简单计算,2.25%和5.15%利率各自对应的月供分别为1.53万、2.18万,后者每个月的负担都要多6500块,每个月6500元的现金流不是一个小数字。

香港有没有人住在「棺材房」里?当然有,但只是少数。不能以偏概全将少数理解成大多数人的情况。

目前,香港的住房自有率50%,居住在劏房(分隔式房屋,也就是「棺材房」)的人在20万左右,占全城740万人的比例为2.7%,在教育和统计当中,小于5%即可理解为小概率,劏房住户的比例只有统计学「小概率」的一半水平,完全不是主流。

作为对比,内地一线城市住在地下室、城中村、违规群租房中的人口无论是数量还是比例恐怕早就超过香港了。

还是以深圳为例,目前深圳的住房总量大约有1100万套,其中商品房数量不超过200万套,城中村住房有约600万套,这些建筑质量、卫生状况、服务配套、安全性等各方面都令人堪忧的城中村容纳了深圳超过一半的常住人口。

2016年时曾有不完全统计表示深圳市住在城中村的人口高达940多万人

更重要的是,城中村一旦拆除,这些收入较低的租户在这个城市将无处可去,而香港的「棺材房」住户起码还能排队入住公屋。

香港这样一个近半人口住在福利型公屋的城市,被一个过半人口都住在城中村的城市笑话居住状况... 想象一下这是一个怎样的场景。

香港的公屋系统是一套比较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香港房屋委员会《2018房屋统计数字》,全港2018年有44.6%的人住在公屋之中,也就是说:近一半人住在政府提供的福利房之中,能做到这样的比例,说明当地在住房保障方面是下了功夫的,尽管还不完美。

《2018房屋统计数字》第一页

公屋的居住成本怎么样?《2018房屋统计数字》同样给出了答案,2019年港岛、九龙、新界的平均月租金分别为67港币/平方米、75港币/平方米、60港币/平方米,这使得大多数公屋的月租金都不超过3000港币/月,而且涨幅受限,对于月薪2万多的卡车司机、月薪过万的餐厅服务员等等蓝领来说,住公屋也是非常轻松的。

公屋也让市民也有了更多的选择,一方面市民们可以长期地享受超低租金的公屋;另一方面,公屋大幅节省了住户的租房开支,使得他们可以积攒首付在未来买到属于自己的商品房。

如果经济困难,以至于公屋也住不起怎么办?放心,香港还有为贫困市民量身定制的「租金援助计划」,只要满足宽泛的标准,即可减免公屋已经非常低廉的租金。

近年来租金援助计划照顾到的受惠者越来越多

当然,公屋制度并不是完美的,目前公屋面临的问题也明显,那就是排队时间太长,平均等候时间长达5.4年,在这5.4年中,很多人花费了大量租金或承受了很差的居住环境。大多数「棺材房」的住户其实都是排队者,他们并不是绝望,而是等得过于煎熬。好在港府意识到了问题,正在加大力度供给公屋,并且制定了「三年上楼」的目标,希望未来部分困难的同胞能够比今天更容易地实现安居乐业。

在行政长官2019年施政报告中,提及公屋平均等待时间为5.4年

有担忧表示放宽按揭成数会引发新一轮房价上涨,但这个现象在香港发生的可能性很低。因此在降低首付的同时,买房者月供随着首付的下降而增加。需要注意的是,香港当地商业银行对于贷款人有着非常严格的压力测试,如果一个家庭每月要供2万港币,没有稳定持续的4万以上月收入是想都不用想的。

反观内地部分城市,申请房贷时的假流水、假收入证明,可以提前去做,甚至直接伪造盖章,这在一线城市普遍存在,但这种行为在香港属于骗贷,是要面临刑事追究的。正是因为对房贷审核的严格,香港房价不至于炒到内地这样可怕的租售比。

由于金融监管严格,港府降低首付比例是不会推动对于当地房价暴涨的,对普通百姓而言,新政是利大于弊的。

内地一些年轻人买房看上去好像比香港的同龄人轻松,原因只在于内地年轻人敢于使用长辈的「六个钱包」。

由于内地上一代人享受到了发展红利,又继承了省吃俭用的习惯,因此积累了一定的财富,这使得年轻人啃老越来越理直气壮。买房的相对轻松并不代表买房的客观难度更低,而是因为有更多资源可用、并且敢用。

「六个钱包」一词的来源

有关内地的另一个可能的优势:不少人认为内地城市众多,选择空间大,一线城市太贵了就退守二三线,但港人的选择空间就小得多了,事实是不是这样呢?

这个说法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我们能选择的内地城市,港人一样可以去生活和就业。2018年7月28日,国家印发了《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正式取消了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同胞们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各项业务。

近期(2019年11月6日),港人还获得了粤港澳大湾区9个内地城市买房的资格,豁免在当地居住、学习、工作的年限证明,香港居民在这里完全享有与内地居民同等的待遇(在购房资格上,比内地人更加宽松)

新的政策使得香港同胞更好地融入大湾区

不仅在内地享受照顾,港人还拥有更大的海外选择空间,作为曾经的英殖民地和一直以来的国际自由港,港人出国、移民或进行海外投资要比内地要容易得多,港人在加拿大、澳洲、新西兰等地的影响力很大,加拿大温哥华甚至有Hongcouver的绰号;在美国,由于出生地规则,港人办理EB-5投资移民时也是没有排期的,而内地申请者的等候时间可能要超过十年。

换句话说:内地人有的选项港人也有,港人有的选项内地人不一定有。

香港的中位数住房总价相比深圳仅高38%、居民收入是深圳的三倍多、首付比例只有深圳最低水平的三分之一、按揭利率只有深圳的五分之二,其他一线城市的情况与深圳类似。

回到开头的问题,香港人买房有多难?答案是的确很难,但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难,甚至比内地部分城市容易不少。

另一方面,如果用上六个钱包,那就属于开外挂了,而六个钱包被掏空后的代价,在不久后的老龄化社会中会成倍地显现出来。

不少人喜欢给别人安一个「很惨」的人设,这样自己心里好受,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我们应该避免「一百步笑五十步」的尴尬行为,与其自欺欺人,不如多多思考和努力,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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