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甥女的户口可以上在舅舅家吗

外甥外甥女可以把户口落到舅舅户口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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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需要咨询户籍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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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科,查询情况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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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夫妻双方进行互相投靠,迁入户口,并无不当,但必须要经过户主认可,

解除收养关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另一种是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
二,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三,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加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判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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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一般用于避免离婚纠纷或者一方意外死亡时产生的财产纠纷。那么,婚前协议应该怎么写,婚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需不需要办理公证呢?

在我国《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那么,法律上规定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到底包含哪些人?法律还规定了哪些不应结婚的情形呢?接下来请看律图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形成的事实上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关系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那么,事实婚姻如何离婚?法律又如何认定事实婚姻,事实婚姻解除时,财产又该如何让分割呢?

军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尊严,有时需要“舍小家顾大家”,但是,军婚“小家”问题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那么在我国,军人的结婚年龄、条件、程序是否和普通民众一样,军人结婚需要向部队申请吗?法律对军婚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呢?

结婚不仅要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还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持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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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帮助人数:1507 地区:福建-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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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帮助人数:2071 咨询电话: 地区: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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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的,只能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首先父母去给孩子申请入户书面申请, 父母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医院出生证明,必须要做亲子鉴定!去孩子落户方父亲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

  • 有出生证,准生证,户口簿可以。

  •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 由信用卡逾期导致的信用记录不良的情况会使当事人进入银行的黑名单,不仅会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出行,而且对于亲属的信用以及就业等方面都会产生影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一、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二、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 丈夫杀妻子,妻子的可以分到的共同财产和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要想让房子成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签署相关的约定,该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或者一方在买房时,可由一方父母出全款,并只写一方的名字,明确说明该房子只给一方,那么该房产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1、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的规定,在我国,不管是内地居民与内地居民结婚,还是内地居民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除了要选择正确的婚姻登记机关外,还应当提交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但不同的人携带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分析如下:(1)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必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2)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以及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3)华侨在我国领域内办理结婚登记的。除须出具本人有效护照外,还应提交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4)外国人在中国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除了要出具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游证件外,还应出具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2、另外,应当注意的是,如果一方或双方均为再婚,还需带上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外甥女有抚养舅舅的义务吗的问题,但是因为在日常生活中没有更层次的接触,所以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有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对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 在继承中,很多时候我们都会遇到一些自己不清楚的事情。除了大家对于法定第一继承人比较了解之外,对于在其他情况下是怎么回事呢?比如外甥能继承舅舅遗产吗?这是很重要的事情,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继承是指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继承遗产需要继承人具有继承权。而继承权包括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遗赠继承权等,那么民法典外甥女可不可以继承舅舅的遗产?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导言:本案是舅舅和外甥女之间的动迁款纠纷案。双方对继承未能达成共识,请求法院给予公正的判决!案情范老先生与妻子徐老太共育有一女一子,徐老太十多年前失踪,但范老先生及其子女并没有宣告徐老太死亡。2003年,范老先生的女儿因病去世,留有一女小陈

  • 在司法实践中,根据继承时出现的特殊情况,继承法作出了代位继承这样一种规定,代位继承一般是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死亡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遗产,那么老人还有子女外甥能代位继承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一、老人还有子女外甥能代

  • [基本案情] 原告曾某系被告何某的姐夫,何某的姐姐何*莲与原告生育有一个女儿曾-燕,现年4岁。何*莲因车祸死亡后,由被告在原告家中照顾曾-燕。某日,何某乘原告外出之际,将曾-燕带到乡下自己家中。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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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阶段,公安部门不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对于父母跟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面的,公民可以直接提供户口簿原件用于证实亲属关系;对于父母跟本人不在一个本上面,部门无法查询到亲属关系是有权不给予开具户籍证明,因此公民只可以带上父母原件,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明原件等资料到当地部门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向他们共同的上级申请说明情况,让他们拿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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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帮助人数:2251 地区:甘肃-兰州

    你好,有没有办理正规的收养手续,如果办理了,那是具有权力的,如果没有办理,是可以获得一小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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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帮助人数:186298 咨询电话: 地区:河北-石家庄

    迁户口应该没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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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净身出户,不是法律上的做法,实践中也不存在。离婚时要分割财产,前提是双方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婚后获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存在这样的财产,原则上均分。
    2、就财产分割,如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3、如一方隐匿、毁灭财产,可不分或少分。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离婚后女方可以和男方分户,也可以把户口迁移回原籍;n户口迁移流程:1)市区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一)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二)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三)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n

  •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
    一、所需材料:1、本人离婚分户申请书;
    2、单位(村居、小区)证明;
    3、结婚证、户口簿、房产证、宅基地使用证等有关证件。
    二、户口迁移手续:1、 诉讼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2、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必须先落实后落户的地址,取得落户的地址同意迁入的证明,再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才由本人带着相关材料到落户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扩展资料: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2、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其所需要的手续和证明,除了参照上述所说的,还必须具体了解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3、不迁出。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视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 由信用卡逾期导致的信用记录不良的情况会使当事人进入银行的黑名单,不仅会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出行,而且对于亲属的信用以及就业等方面都会产生影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一、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二、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 丈夫杀妻子,妻子的可以分到的共同财产和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要想让房子成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签署相关的约定,该约定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或者一方在买房时,可由一方父母出全款,并只写一方的名字,明确说明该房子只给一方,那么该房产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1、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的规定,在我国,不管是内地居民与内地居民结婚,还是内地居民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除了要选择正确的婚姻登记机关外,还应当提交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但不同的人携带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分析如下:(1)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必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2)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以及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3)华侨在我国领域内办理结婚登记的。除须出具本人有效护照外,还应提交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4)外国人在中国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除了要出具本人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游证件外,还应出具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2、另外,应当注意的是,如果一方或双方均为再婚,还需带上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外甥女有抚养舅舅的义务吗的问题,但是因为在日常生活中没有更层次的接触,所以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有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对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 在继承中,很多时候我们都会遇到一些自己不清楚的事情。除了大家对于法定第一继承人比较了解之外,对于在其他情况下是怎么回事呢?比如外甥能继承舅舅遗产吗?这是很重要的事情,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继承是指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继承遗产需要继承人具有继承权。而继承权包括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遗赠继承权等,那么民法典外甥女可不可以继承舅舅的遗产?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处理好子女抚养权归属的问题,而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那么离婚的孩子的户口能不能跟舅舅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导言:本案是舅舅和外甥女之间的动迁款纠纷案。双方对继承未能达成共识,请求法院给予公正的判决!案情范老先生与妻子徐老太共育有一女一子,徐老太十多年前失踪,但范老先生及其子女并没有宣告徐老太死亡。2003年,范老先生的女儿因病去世,留有一女小陈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是可以订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的,而在紧急的情况下,被继承人可以设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生效有一定条件的,那么口头遗嘱,舅舅和兄弟见证是不是合法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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