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的社保可以领生育津贴吗

缴纳了生育保险,可以在生育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中生育津贴是较大的一笔资金。下面,51社保网来为大家介绍,如何办理生育津贴领取。

一、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符合国家生育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计划;

2、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9个月缴纳生育保险,或者分娩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

二、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

生育津贴=参保人分娩月份所在用人单位职工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产假天数为98天,若涉及晚育:再加30天,剖宫产:再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

一位女性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平均工资就是最低标准3476(若不足此数,按此计算),其产假就是98天,那么她所能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3476除以30,再乘以98,则她产假期间所得工资应为:版权所有,转载请说明出处 收藏北京关于生育津贴如何领取发放的相关信息如下:

生育保险中生育津贴实际是产假工资。发放形式主要有三种: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本市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报销时需要的材料有: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及复印件

2. 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及复印件

3. 医学诊断证明书(出院时医院会给)及复印件

4. 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两份

5. 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审批表》两份

6. 单位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7. 医院检查的交费凭证(收据和小白条)

以上材料由女方单位向社保部门提交。

产前检查部分实报实销最高报销1400元

生育津贴=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30天*产假天数

晚育津贴可由女方或男方享受,当然对于我们来讲谁缴费的工资基数高就由谁享受了。

如男方缴费基数高于女方,则在表一中由男方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通过女方公司报销。

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还要提交结婚证及复印件

晚育津贴=享受晚育津贴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

女方未上生育保险男方上了生育保险的也可领晚育津贴,由男方单位填表申报。

生育保险津贴、晚育津贴申领办事指南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发生生育后,或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发生生育且符合晚育条件的,可由用人单位办理此事项。

1、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及《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到区 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进行申领;

2、用人单位于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须及时支付至申领职工本人,并留存相关凭证。

三、业务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简称《登记表》);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相关部门认定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业务办理时间:每月5日至25日;

2、业务办理岗位:基金支付科;

3、需提交的材料需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4、需填写的各类表格可到基金支付科领取,或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1、单位持相关材料及《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到区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分中心支付岗及街镇社保所业务窗口进行申领;

2、单位于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须及时支付至申领职工本人,并留存相关凭证。

生育津贴(包含晚育津贴)申领提交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下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非京籍人员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偶一方为军籍人员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军官证复印件;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非本市户籍人员在2012年1月1日(不含)前分娩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引(流)产津贴申领提交材料

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可通过网站下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配偶一方为军籍人员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军官证复印件;配偶一方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人员在2012年1月1日(不含)前引、流产的,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1、办理岗位: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南区二层)

上地、万寿路分中心四险支付业务岗 街镇社保所业务窗口

2、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1、以上材料均应为中文材料,非中文材料需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文件。对于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出具翻译文件,应提供翻译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于不能提供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应提供翻译文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

2、上述表格均可通过网站下载,可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也可打印。单位提交的表格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办理时间:每月5-25日,节假日除外。

4、报送材料使用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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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版上很多新麻麻在讨论生育津贴领取的细节,我4月份刚生好宝宝,前两天领好了生育津贴,特将相关信息写一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生育津贴的构成:生育生活津贴(相当于产假工资)+生育医疗津贴(补贴产检费用)
1. 在上海有固定工作并缴纳生育保险的新麻麻,不管你是上海户籍还是非上海户籍(农村户籍除外,另有规定),在生好宝宝以后就可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两个部分)
2. 如果是上海户籍的新妈妈,即使没有工作,只要交过社保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不过只能按照最低标准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每个月2892元),医疗津贴不受影响
办理地点:各区社保中心,可跨区就近办理,不需要在户口所在区办理
生育生活津贴的发放标准:生育保险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按照单位上年度平均社保缴费基数发放,顺产的3个月,晚育+1个月,剖宫产或难产+0.5个月,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宝宝+1个月。例如,顺产晚育的是4个月,剖腹产晚育的是4.5个月。如果在过去一年换过单位的,则按照前面两个单位的缴费基数加权平均来计算基数。
如果你们单位的平均工资超过去年社平工资3倍的,生育保险支付300%的部分,超过部分由单位补足。比如你们单位的平均工资2w,生育保险只按去年社平工资3倍支付给你,多出来的部分由单位补给你。
如果你的工资超过你们单位的平均工资,并不要求单位补足。比如你的工资是1w,你们单位交金基数是7000,你就只能按7000领取生活津贴。
生育医疗津贴的发放标准:正常生育的统一是3000元。
1. 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 《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注意不是宝宝的出生证明哦)
4. 双方的户口原件和复印件
5. 本市开户的银行卡或者存折原件和复印件
6. 如果是外地户口的还需要带准生证或者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明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7. 如果在外地或者国外生孩子的,需要其他的相关证明,可以提前咨询社保中心
银行卡使用是有限制条件的,具体请看下面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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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问答网()收集整理了苏州2018年最新的生育保险报销,生育津贴,男方护理假津贴政策、领取方法和金额等;头胎、二胎生宝宝均适用;
苏州社保女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苏州市区(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女参保人员生育待遇享受条件: 
1.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生育时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无需连续,只要在生育时生育保险在缴纳即可)
生育保险主要有以下这些待遇:
苏州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结付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通俗讲也就是生孩子的费用,由苏州市社保中心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定额标准结付。
 苏州生育保险女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结付规定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用药范围、医疗服务项目结付范围的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结付;分娩时并发规定病种疾病,发生超过定额标准且符合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

生宝宝的新妈妈们都可以享受。标准按照苏州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2017年7月1日之后生育的,为1597元。2018年7月1日起,计发标准为1747元。于生育次月底前网上支付给参保人员市民卡银行账户。
三、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
怀孕后流产、引产的,不享受一次性营养补助,但可以享受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参保人员妊娠3-7个月流产、引产的,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标准为700元;生育分娩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标准为1000元。于生育次月底前网上支付给参保人员苏州市民卡银行账户。
参保女职工怀孕后无论是流产、引产还是顺利生育的可以享受该待遇,更好的是,新爸爸们也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生宝宝的夫妻双方都可以享受哦!
具体标准为: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20天;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30天;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42天;妊娠满7个月引产,98天;顺产,128天;难产及剖宫产,难产加15天,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加15天;参保男职工护理假津贴,15天。

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是以参保人员所在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含补缴基数)除以30计算(用人单位实际缴费月数不足十二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

生育津贴于生育后2个月拨付给用人单位。
生育津贴是生育女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高于其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举个例子。女方王女士在外地,男方男职工张先生在苏州本地,申领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所需材料:
1、男职工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
2、《生育状况证明》或《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院生育费用原始发票(原件)
4、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7、新生儿《出生医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张先生携带以上材料到社保关系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生育津贴于申报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而对于男职工配偶同为市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的,连手续都不用办,生育津贴由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五、失业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领失业金的女职工不用担心没有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的,参照参保女职工标准享受除生育津贴以外的生育保险待遇。

六、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

新妈妈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的,新爸爸可以享受该待遇。

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市本级、姑苏区、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男参保人员生育待遇如下:
(1)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时,男职工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3)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
护理假生育津贴按照计发基数乘以15天计算。计发基数按配偶生育时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执行。
(1)男职工配偶同为市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的,其生育津贴由市社保中心在与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2)男职工配偶非市区生育保险待遇享受对象的,须由男职工用人单位持男职工及其配偶的结婚证和居民身份证、配偶住院分娩的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清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以及男职工社会保障卡、能证明符合护理假享受条件的相关生育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生育津贴于申报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
(1)护理假生育津贴是男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护理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高于其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2)灵活就业男参保人员不享受护理假生育津贴。
 二、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
(1)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时,男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
其中:单位参保职工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的,视同其缴纳同期生育保险费。
(3)配偶未就业,且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符合上述条件的男参保人员,按照定额标准发给一次性生育补贴:妊娠3个月内流产的,200元;妊娠3-7个月流产、引产的,1100元;顺产的,2000元;难产、剖宫产或生育多胞胎的,2750元。
配偶生育(或因生育引起的流产、引产)后,男参保人员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和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配偶住院分娩的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始发票,以及本人社会保障卡、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保险联系单》或《生育状况证明》、配偶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及社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情况证明,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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