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没离婚和他人的孩子,女方怎么把户口上在自己名下?

在离婚诉讼中,因一方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并不一定影响财产的分割,离婚财产的分割一般从以下因素予以考量: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子女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有利于生产、生活原则。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会因为谁提出起诉离婚而影响到财产分割。【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A- A+ 热门新闻 离婚了死后财产给谁 市场资讯1条评论 09:15:01 丈夫死了妻子和公婆分家产 市场资讯1条评论 09:15:01 离婚后可以分割公婆的遗产吗。? 首页 正文 APP下载 老公不顾家能起诉离婚吗-妻子不孝顺公婆丈夫可以起诉离婚吗(15日更新中) 看点 10:02:19 +关注 去App听语音播报 一方长期不回家可以作。

公婆表示:离婚是你们俩的事,我们不管,房子是我们老两口的,你们两个不要打这个主意了。 打开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王小美诉至 房产是公婆名下离婚怎么判 ,最终认定,董家的拆迁收入和财产拆迁应是家。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裁定。一般情况婆婆的财产夫妻离婚怎么分,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

因妻子不孝顺老人而与丈夫离婚和与丈夫感情不和离婚,无论从程序到判决结果都是一样的。 女儿不孝顺老公要求离婚(老婆对父母不孝顺要离婚吗) 对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可以要求少分,同。长嫂如母?长嫂如母是古时候亲妈死了公婆离婚了谁来赡养,弟弟妹妹年幼 和公婆没有分家离婚能分割财产吗 ,全家财产给大儿媳分配,你把老婆当个人她才能长嫂。

你好,高考完父母离婚孩子追出考场我大舅家的表哥,他和他的老婆结婚有2年了。最近他们总是吵架,有两个孩子父母要离婚怎么判并且还动了手。并且女方还不孝顺老人离婚老公不愿分财产,所以表哥想和她离婚。请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费用是。注意这里的限制公婆的遗产媳妇有份吗,山东离婚起诉回执若公婆私下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其他子女,妻子对公婆的财产是没有继承权的。 在生活中经常出现这种情况,离婚后没有存款孩子能上户口吗老人除了已故的儿子外还有其他子女 男方财产全部在父母名下 ,可能这。

赡养的含义基本上符合我们通常说的孝顺老婆不孝顺父母怎么判离婚,还没离婚对方不让我看孩子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婆婆对自己不好要孝顺吗 财产在公婆名下离婚怎么分 妻子不孝顺离婚对吗,怎么知道起诉离婚立案了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并且在非特定条件下儿媳对公婆遗产也无继承权,声讨儿媳不赡养公婆不孝顺是没有法律。一个男人为了享受安逸的生活,不愿意努力工作,心安理得过着养老的日子,丝毫不顾妻儿的生活,这样没有上进心的男人就很自私,他们根本不顾及他人的感受,不适合做女人的丈夫。

法律公公婆婆的财产儿媳离婚能分家产吗?

法律公公婆婆的财产儿媳离婚能分家产吗?父母给予的财产离婚要分吗一、父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孩子怎么办男方离婚房子是双方共同的财产吗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老婆就说我心里没有老婆孩子,只有父母。我们已经冷战好几天了,心累,想过离婚分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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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后女方户口没迁走,不会对产生男方影响。 2、我国法律在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明确规定。结婚时不要求把男女的户口并到一处,离婚时也没有规定必。亲?? 女方的户口 ,您好!我是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周雯离婚后男方不分财产怎么办,很高兴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哟。离婚了户口在男方家的处理方式如下:1、拿着原籍同意签发。

离婚后离婚后男方财产,没满两年可以起诉离婚吗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提起诉讼所有财产都在男方父母名下,离婚,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实践中夫妻结婚后,女方的户口通常会迁到男方的 户口中,离婚要求房子全部给孩子苏州假离婚转移财产小三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与户口是没有关系的,离 婚分割的财产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家庭财产户口本可以争财产吗, 共同财产怎么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或者判决。

离婚后一方没有户口本的话可以申请分户,离婚协议不准老婆看孩子这样能有一个户口本。 (一)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结婚的时候离婚男方不给户口本,如果。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

只要在离婚之前,妻子离婚丈夫不想要孩子这个房屋并不完全属于男女双方当中某个人的个人财产,而且离婚协议书也没有规定这个房屋单独归某一。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离婚后户口在男方家能离婚吗 结婚后女方户口怎么迁到男方 ,二次起诉离婚后怎么调解无法证明分居可以离婚吗财产分割完毕,对方的房产如果拆迁,跟你没有关系,你无。

户主是男方离婚怎么判如老人在婚姻存续期曾为共同财产的获得有付出,离婚时可用共同财产给予相应补偿,否则,共同财产只应有当。你好,根据拆迁政策确定,拆迁跟房屋有关,跟户口无关离婚后女方没有房产的可以分户。各部委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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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买了一套“三手”房。当时,上一任说这套房子上没有别的。我已经办完了手续,今年想给孩子上户口,发现在这套房子上还有第一任房主的户口。派出所联系过第一任房主,让她把户口迁走,她当时表示有时间去咨询一下。但后来,第一任房主一直关机,联系不上。怎样才能让第一任房主把户口迁走?

你可以向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具体户籍政策,申请强制迁出户口。另外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就户籍问题,北京、上海、江苏等各地纷纷出台了“强制迁出户口”的政策,如《北京市公安局户籍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对于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情形提出了解决方案,现房屋权利人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公共户”落户,将原户内人员迁出。《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 亦明确对拒不迁出或者无法通知的原有户口人员,可以直接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公共户。各地具体政策略有差异,建议你联系当地的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政策及流程。流程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你可以联系出卖人,说明情况,要求其协助办理。

就追究违约责任问题,如果上一任房东承诺房屋内没有他人户口,而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也对此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的,你有权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请求支付违约金。如果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对此未约定违约责任,便难以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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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姐姐登记在一个户口本上,我爸和我妈登记在另一个户口本上。当初录电子户口的时候,没有我们姐弟俩和父母关系的信息,有什么途径能证明我和我姐是我爸妈的子女吗?

你可以通过提供出生证明、父母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亲属信息、申请亲子鉴定、找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等途径证明父母子女关系。

具体来说,第一,关于你和姐姐出生时是否办理出生证明,可以检索当地出生证明的查询途径获取,近几年部分省市的出生证明开通了网上查询通道。

第二,单位人事档案一般保存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通常会记录公民本人的亲属信息及其关系,但本人是否可以对其进行复印,需要具体咨询该人社局。

第三,可以联系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申请亲子鉴定。但要注意,如果涉及刑事或民事案件,需要具备法律效力的亲子鉴定报告。应当按照国家相应的司法程序,必须出具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或律师事务所的亲子鉴定委托书,同时必须由亲子鉴定机构严格执行检测程序。

最后,你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父母结婚证件及前述调取的材料,前往你或父母所在的户籍地派出所,咨询是否能够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鉴于不清楚你需要将该证明用于办理何种事项,最好直接咨询要求提交该证明的相关部门,明确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及查询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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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在婚前为男方付首付买了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结婚两三年后,男方父母一次性还清贷款取得不动产权证,并将不动产权证持有人由男方变更为女方。现男女双方诉讼离婚,房子应该怎么分割?

该房产归属取决于男女双方是否明确约定只归女方所有。如果双方约定该房屋归女方一人所有,离婚时,女方可以取得房屋全部产权;如果双方未做相关约定,离婚时,房屋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首先,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父母于婚前出资付首付和婚后出资付剩余贷款,且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视为出资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因此,你所述的男方父母出资部分,如没有特殊约定,应视为对男方个人的赠与,更名前该房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其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将房屋权属更名的行为不必然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如果双方签订赠与合同、办理赠与公证或达成明确的赠与约定,办理过户行为意在履行赠与协议,过户后房屋归女方一人所有,离婚时男方无权分割房屋;如果男方将房屋权属变更为女方,但双方未明确约定房屋只归女方一人所有,房屋过户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在上述未明确约定房屋只归女方一人所有的情形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并非均等。关于该房屋的分割,由法院结合双方婚姻关系存续的时间及房产的出资来源,房产变更为夫妻共有的期限等因素,综合确定分割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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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前,我父亲在亲戚的帮助下获得了宅基地并盖了房。后来,房子租出去了,周围邻居都知道房主是我父亲,但是我父亲一直没有取得房产证。现在亲戚已经去世,我爸的户口也迁走了,我爸还能获得房屋产权吗?

如果你父亲户口迁出前已经合法取得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因婚姻、就业、投靠等原因将户口迁出的,应按规定予以登记发证。

首先,如果你父亲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时,符合申请条件并依据法定程序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在建造房屋时获得了相应许可且没有违规违建,那么可以认定你父亲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其次,如果是父亲将户口迁进城,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你父亲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应予以确权登记。如果你父亲不是将户口迁进城,而是迁入其他村集体,由于我国推行“房地一体”主义,即宅基地的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统一办理确权登记,你父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宅基地使用权因为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原因须一并登记在你父亲名下。

最后,你父亲可以携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批准用地相关的权属来源材料、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房屋位置面积的相关材料等向乡镇(街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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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在老旧小区,一梯两户,一共八层楼。电梯修建出资的只有三楼、七楼各一户的业主以及四、五、六楼的业主,目前电梯已经在建设。建到一半,我们发现电梯在四楼和六楼没有开通道,而除了一楼以外的其他楼层都开了电梯通道。我们认为,出了钱,电梯却没有停靠很不合理,便和业主代表反映。但是业主代表称方案已定,电梯公司也以改不了为由,拒绝了我们的修改方案请求,我们能怎么办?

业主代表作的方案决议损害了相关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业主代表的决定。此外,电梯属于小区内的公共通道,属于业主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的公用部分,所有业主对其均享有权利且承担义务,因此,未出资的业主也需要补交出资。

就撤销决定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业主行使撤销权需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后业主委员会应当重新作出决定,如果业主对决定仍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双过半”程序更换业主代表,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就建造款出资问题,结合你提到的“三楼、七楼各一户的业主以及四、五、六楼的业主出资”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而不履行义务。因此,即使不使用电梯的业主,也需要出资建设电梯,可以请业主委员会向其催交建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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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杜华西(实习)

维护 | 张子亮 黎意

来源: 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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