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离婚协议抚养费怎么办?

你好,我想咨询下,离婚时,上已经声明女方不需要支付,现在孩子12岁找女方要费,现在女方已经再婚,又生了两个孩子,刚出月子,男方带着他现在的妻子去期家里骚扰,辱骂。法院已经来了传票,女方不知应该怎么办。女方没有经济收入,房子也是借的,没有支付能力,他们去后女方母乳也越来越少,精神也收到困扰。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 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的一方,每月支付的小孩抚养费大概是自己收入的30%------5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双方一人抚养一个的,一般各自抚养各自的小孩,互不支付抚养费除非双方差距过大。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 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所以女方离婚后的用承担可以按上述标准确定。

  • 协议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约定的,依法应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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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 抚养费可以一次性支付。但是如果以后情况有变化的话,对方追加抚养费,只要理由正当,还是得支付。

  • 你好,只有进行登记才构成再婚,所以在女方结婚之前,男方仍应当支付1000元抚养费。

  • 诉讼离婚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协议离婚的,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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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却没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37条明确规定,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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