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残疾儿童可以刑事立案吗?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领导儿童乞讨罪,只规定了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其立案标准是: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胁迫的手段,领导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乞讨的,就应当立案追究。构成本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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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孩子是祖国的希望,我们每个人都是从孩童时期成长起来的,对于孩子的保护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的事情,需要我们成年人去引导和保护。但,幼儿园虐事件的发生,给了我们一个警钟。我们需要意识到孩子应该如何去保护,特别是幼儿园的孩子,幼儿园是孩子迈入社会的第一步,需要是伊甸园,是梦开始的地方,但现在的情况却让我们担忧,一口气,而是仍提着心吊着胆。这是怎么了?我们需要开始重视这个问题了,我们要了解到哪些情况属于幼儿园虐童,幼儿园虐童应如何处理等等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幼儿园虐童应如何处罚,坐牢吗

1、幼师虐待幼儿违法。

2、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修正案(九)》规定了教师虐待儿童将受到刑法的惩处。

3、《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将原刑法中界定的主体是家庭成员扩展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

修正案还强化了幼儿园、学校等机构的职责,“针对单位犯罪的,不仅要判处,而且要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4、此外,《》中适合虐童案的是第四十三条所规定的:“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另《》中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一、虐童罪”问题上,法律首次将老师列入犯罪主体范围

就在虐童事件不断曝光之际,法律明确将监护或看护人员虐待儿童的行为入罪,为司法机关今后处理相关情形提供了准绳,也积极回应了公众越来越强烈的保护儿童呼声。2015年8月29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今年11月1日即将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在有关“虐童罪”问题上,首次突破家庭成员,将幼儿园、学校老师、保姆等负有监护未成年人职责的人和单位列为虐待罪犯罪主体范围。“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是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一罪刑单位的设置,无疑为虐童行为划定了更为严厉的红线,使处治虐童事件多了一种最严的选择。近年来,教师等群体对儿童实施伤害的案件层出不穷,造成了较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在司法实践中,却缺乏相应的法律予以制裁。过去虐待罪的主体为家庭成员,而教师等人员不符合虐待罪的主体条件。因为虐童罪主体的范围较小,监护或看护人员同样甚至更为严重的虐待行为,始终得不到应有的惩处,这样不仅难以遏制类似行为的一再发生,让部分人格扭曲、行为不当的教师得不到及时纠正,也让公众对教育机构的信任遭遇危机。一句话,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看护人员因为法律的疏漏而未被追究责任,最后造成的是各方共输的结果。

幼儿园老师虐待孩子怎么处理

一、幼儿园老师虐童需要坐牢吗

就在虐童事件不断曝光之际,法律明确将监护或看护人员虐待儿童的行为入罪,为司法机关今后处理相关情形提供了准绳,也积极回应了公众越来越强烈的保护儿童呼声。2015年8月29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今年11月1日即将实施的《修正案(九)》,在有关“虐童罪”问题上,首次突破家庭成员,将幼儿园、学校老师、保姆等负有监护未成年人职责的人和单位列为犯罪主体范围。“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或者。”若是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一罪刑单位的设置,无疑为虐童行为划定了更为严厉的红线,使处治虐童事件多了一种最严的选择。近年来,教师等群体对儿童实施伤害的案件层出不穷,造成了较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在司法实践中,却缺乏相应的法律予以制裁。过去虐待罪的主体为家庭成员,而教师等人员不符合虐待罪的主体条件。因为虐童罪主体的范围较小,监护或看护人员同样甚至更为严重的虐待行为,始终得不到应有的惩处,这样不仅难以遏制类似行为的一再发生,让部分人格扭曲、行为不当的教师得不到及时纠正,也让公众对机构的信任遭遇危机。一句话,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看护人员因为法律的疏漏而未被追究责任,最后造成的是各方共输的结果。

二、发现幼师虐待儿童后怎么办

1、留下证据,先找老师沟通

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有受伤的情况,首先应该先拍照,留下证据。家长委婉的向老师询问,尊重老师,态度不要太强硬。和老师沟通的方法和技巧一定要得当,否则会适得其反。

三、幼儿园老师猥亵孩子处理

家长可以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根据案件事实立案处理。

《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0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这为过错导致的幼儿事故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过错责任原则是作为认定幼儿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 幼儿园幼儿伤害事故基本分为两类,一是责任事故,即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的事故,渎职造成的事故,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的事故,幼儿园发生此类事故无疑是要承担责任的。另一类是,即责任事故以外的事故,是不能避免的,不能克服的,不能预见的,它具有客观性,不能被人所把握和控制。此类幼儿伤害事故幼儿园将不承担。如果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能够预见幼儿某些行为存在危险却没有及时纠正或引导,导致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那么将根据教师自身过错的大小由幼儿园来承担民事责任。

哪些情况属于幼儿园虐童

一、虐待儿童的情形有哪些

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种类型。

1、身体虐待: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符合年龄、不适合情境的管教或惩罚;

2、精神虐待:包括辱骂、恐吓、威胁、藐视、排斥儿童,或是持续对子女有不合情理的差别待遇;对儿童的福祉漠不关心,而导致或可能导致其身体发育、智能、情绪、心理行为及社会…等各方面发展产生明显的伤害;

3、性虐待:指成人以儿童为性的刺激对象,而发生任何与儿童性的接触。也包含加害者年龄在18岁以下,但其年龄长于受害者或对于受害者居于控制或强势的地位;

4、疏忽:因无知、无意或有意不加注意,而忽视儿童的基本需求,以致照顾不当,使儿童的身心受到伤害或可能受到伤害。

昨晚开始,有十余名幼儿家长反映管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国际小二班的幼儿遭遇老师扎针、喂不明白色药片,并提供孩子身上多个针眼的照片。

今日获悉,多名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孩子家长已到朝阳区管庄派出所报案,称幼儿园园长和老师涉嫌猥亵。朝阳区教委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教委已获知此事,已成立工作组进驻幼儿园调查。朝阳警方已介入事件调查。目前,幼儿园工作人员表示院长正在配合警方调查因此无法接受媒体采访。

今日中午,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园方工作人员表示,照片不可靠,希望澄清罪责,目前幼儿园运转正常,员工都处于工作状态中。

家长:幼儿遭扎针 喂不明药片

上午,仍有数十名家长等候在幼儿园门外想了解情况,他们希望见到院长,并要求看园区监控视频,但被保安拦在门外。

今天上午联系到了北京管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的部分孩子家长,有家长告诉:“现在就是苦于拿不到视频证据,有家长去找园长要监控,园长说监控坏了,没录下来。家长拿不到监控,现在只有孩子身上的针眼是证据。有的孩子回去说被抢救了,还被喂了白色的药片。”

另一位家长说:“出事的是国际小班,班里孩子都是刚上幼儿园还不懂事的孩子。昨天晚上一点多好多家长还在幼儿园门口等着,估计好多家长都没回家。”

幼儿园虐童学校责任承担

根据《修正案(九)》第十九条(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本条属于法律规定的过错推定,即如果幼儿园不能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推定其有过错,因而需要为孩子在幼儿园期间的人身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红黄蓝虐童维权:责任谁承担

管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老师对学生扎针、喂药片,且身上有针眼。网上的一段视频显示,一排孩子正在休息,一名老师抓着其中一个小女孩的胳膊提起后猛地放下,小孩后仰躺在床铺上。另一段视频显示,孩子们在上课时一老师突然走到其中一名孩子身后,用脚踢孩子后背。报道称,该视频的涉事幼儿园为红黄蓝幼儿园大红门分园。

对此,朝阳区委员会工作人员11月23日向外通知,目前,已成立工作组进驻幼儿园调查。警方也已经介入调查。23日下午,朝阳区教委一工作人员回应称,目前教室内监控视频已被警方调走,班上3名涉事教师暂时停职,改由其他老师替换。

涉嫌老师和该幼儿园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根据《修正案(九)》第十九条(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传闻中的性虐属实,那么还涉嫌或者强制,或罪名竞合,或数罪并罚。

猥亵儿童罪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实施者欲望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包括男童和女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幼儿园虐童案责任人是谁

学校、老师以及都是有责任的,都需要针对这件事情承担责任。

涉嫌老师和该幼儿园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根据《修正案(九)》第十九条(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传闻中的性虐属实,那么还涉嫌或者强制,或罪名竞合,或数罪并罚。

关于老师虐童的法律规定

2015年8月29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11月1日即将实施的《修正案(九)》,在有关“虐童罪”问题上,首次突破家庭成员,将幼儿园、学校老师、保姆等负有监护未成年人职责的人和单位列为犯罪主体范围。“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或者。”若是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现行法、教师法、等对于虐童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如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法规定了教师应当履行“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教师法还规定,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老师虐童事件法律怎么处理

如果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的,应当追究老师的刑事责任,涉嫌。

幼儿园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承担责任。

如何防止幼儿园虐童的发生

1、最好等孩子3岁后入园

有的家长,由于工作忙碌,不得已要在宝宝3岁前就将孩子送入幼儿园。但你可知道?3岁之前,宝宝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比较差。宝宝如果受到打骂和虐待并不能及时地向爸妈们反映,也有可能在老师的威逼利诱下,不敢向爸妈告状。另外,宝宝的自理能力差,不会穿衣,吃饭,上厕所,也会給老师带来许多麻烦,影响老师和孩子的关系。所以,如果条件可以克服,尽量等宝宝3岁以后再送他上幼儿园。

2、选择幼儿园前,多了解打听

有调查就有发言权,有调查就更了解真相。宝宝入园之前,家长们一定要去附近的幼儿园打听一下情况,了解一下幼儿园的口碑。也可以咨询有经验的家长,问问他们对幼儿园及老师的评价。另外,尽可能不要去很远的幼儿园,长期以来的早起会使家长和孩子身心疲乏,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3、告知孩子要保护好自己

这点十分重要!家长们一定不要向孩子灌输“老师的话一定是对的”、“老师的话一定要听”的错误思想。平常,妈妈们应该通过故事、绘本等物品孩子学会保护自己。在幼儿园受到欺负,回家后要及时告知爸爸妈妈。如果受到老师的打骂,也不能立即反抗,这样只会让老师变本加厉。此时应该“委曲求全”,告诉园长或者等回家后再向妈妈“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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