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的户口本儿上有。编号吗?

六七十年代的农民,除了粮票没有份外,其它票证都有份,按人口统一分配。

那么粮票为什么就没有农民的份呢,因为农民的粮食是自己种的,由生产队统一分配给各家各户。也就是说,农民吃的是生产队分的粮食,不需要粮票,所以粮票跟农民没有半毛钱关系。

那么粮票是给谁用的呢,是给非农业户口的人用的,也就是吃国家供应粮的人用的,一斤粮票扺一斤大米或干面数,要拿到米或干面还必须向粮店付米一角贰分,干面一角肆分的钱。

六七十年代早期,农民外出都是自带粮食,在农村的跟人家借个锅烧一顿饭吃,或把粮食给人家。到单位办事,直接将粮食称给食堂,一斤米再给貮分钱加工费,吃菜拿钱买。

到了七十年代后期,随着我国粮食供应的充足,粮票在黑市上也能买到了。黑市上的粮票又是怎么来的呢,就是吃定量供应的人家粮食吃不了,多余的就到粮店换成粮票,回来卖给票贩子,票贩子再到黑市上倒卖。黑市粮票最高卖到三角多钱一斤,当然了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政府是严厉打击的,这种行为就是当时的投机倒把行为,是违法的。

到了八十年代,虽然粮票还在用,但在饭店或食堂吃饭,没有粮票也能吃到了,半斤饭收你贰角钱,半斤饭用不了半斤米,他们也有得赚,直到后来的粮票淡出粮食市场。




农民的购物票要少一些,而城市居民要多点,比如肉票和菜油票,农民就没有。

农民的肉和油,都得靠自己生产,所以政府不供应。

布票加钞票才能买布料,当时成衣很少,主要是买布料回来,再找裁缝制作,很麻烦,而且款式老旧,色调单一。

农村的票证,还是通过农村的政权组织,由公社到大队再到生产队去完成发放。

而城市则是通过机关单位和街道发放。

我记得很早,母亲就给我们几个小孩买了当时最时髦的尼龙袜子,穿了两年吧,坏了两个洞,就买那种专门补尼龙袜子的胶水,把它补好再穿。

衣服破烂了,都不会随便扔掉的,缝缝补补,然后,哥哥姐姐的,传给弟弟妹妹穿。

那时候的日子真是难熬啊,要啥没啥。光有钱买不回东西,光有票没有钱也买不来东西。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国家实行的“计划经济”,人口户口性质分城市“非农业户口”、农村“农业户口”性质,工厂生产任务有上级政府、主管部门下达指达性任务执行。

(1993年国家局部放开粮食市场,随后放开大米自由买卖;取销城市户口粮证供应;2005取消“农业税”即“五提一统”农业政策,国家返补农民“种粮补贴”)

而农村以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集体统一安排种植任务,上级下达定购任务、统购任务、(包括粮食、油料、棉花、茶叶…生猪、主要农副产品)年中、年终必须先要完成指标性任务,再分配农民口粮、油料,农民劳动力岀工以“工分制”,生产小队有会计、记工员负责劳动工资报酬结算,不发工资薪酬,折算工分值,扣除家庭成员分配“物资”工分;再年终算总账,劳动工分有结余户,折算人民币,村会计发给现金;而家庭户工分没有完成任务的,需要你从家中支付给生产小队(集体)平账,史上称:超支户(贫困户

农民因为集体分配粮油、油料,国家没有政策安排供应计划粮票、油票(食用油);虽然生猪农户自养,必须要以集体任务,完成生猪任务,交给“食品站”,农户家吃肉靠村集体统一宰杀后,按人头分肉;但是主要三节,每家每户按人头,分半斤肉票,去乡镇食品公司购买猪肉。

而农民生活必需品,属于国家计划管控的;在那个年代是用钱买不到的,政府按季度发放供应票,也是以户人口分配(黑市户口,分配不到)

主要有:布票、糖票、煤油票、盐票、肥皂票

三大节日:烟票、酒票及少量副食品票

有些生活物资以集体为单位分配,再分配家庭户成员;这还要感谢政府和工厂的奖励和慰问。

以国营农场生产方式的“工人”,史上称:种地的“农民”,他们也分户口性质,是“非农业户口”的,工作性质与土地打交道,但是工薪制,吃计划供应粮,与城市户口一样分配票证。

户口是农业性质的劳动力,同样在一农场种地,以工分资记工;不供应计划分配粮油票证,有农场分配粮食或折算工资,发放现金(部分经济林场、茶场还是供应粮食的,只不过“粮油供应证”有区别)

那么有人问了,那个年代的人进城总要吃饭吧?吃饭都要票,没有粮票怎么办?

其实各生产小队会计还管理少量地方粮票。主要是安排队干部干会,及进城采购生产物资人员使用。

一般农民想获取粮票,唯一途径去“黑市”购买,票比“实物粮食”贵,被“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查办了,先没收还要挨训,甚至还要向上报告处理,情节严重的,“投机倒把”罪够你喝一壶的。

还有用自家余粮换粮票解决“粮票”问题。

那时复退伍军人回乡转业,身上携带着三个月粮油票。

解决的办法很多,关键有多少进城逛逛购物“”?大不了走走亲戚,路上自带干粮;城里人亲戚还是管饭的,这个不需要粮票,但是农村人进城没有奢侈品,但是农家特产是少不了的。

那时粮票分:全国粮、油票,全国通用,三十斤全国粮票中,还额补半斤油,去粮站可以兑换。

省区粮油票,使用范围在本省内。

地方大城市粮油供应票,使用范围限本市内食品购物就餐使用。




粮票在粮本上,去粮店取。其它票据拿户口本去街道领。




农民分种粮的和非种粮的。种粮的自留口粮,没粮票。非种粮的要发粮票。布票要发,但标准比居民低。不许自已杀猪,农户交猪后发肉票。计划经济把你管得死死的。




六七年代,农民是不发粮票的。农民还要保障城市人囗和军工干教的囗粮定量供应,由国家统一调配。

至于布票,按年终统计上报人囗数量,每人每年6市尺,5岁以下儿童3市尺,按年度逐级发放,食糖每人每月二两,逢年过节三两,新生婴儿凭大队介绍证明,每人2斤,肥皂每户每月一条。煤油每户每月一市斤,社员逝世,凭大队证明每户多供3市斤。煤炭每户每月200市斤。那时农村的实常生活必需品每月月初准时逐级发放到户主手里。凭票到当地供销合作社购买。价格由国家规定,便宜。这就是我地当时的情况。




我记得计划经济时,农民除少量的布票外,其它的副食票肉票好像农民没有。

农村娶媳妇嫁女儿要送礼品,像糕点等副食品类的,只有到城里的亲戚要点或找熟人借点或换点票证。

那时的市面上全都是國营饭店和集体饭店,到这些饭店去吃饭通通的都要粮票,那时候没有一家私人饭店,也就是有钱无票就不卖给你就吃不到饭。

孩子在外上学的或在外工作的或走远方亲戚的,要出远门的必须要解决三件事: 吃、住、行。要三备:粮票、钱、证明,(到公社开出远门的证明)。

去换粮票,背上粮食和菜油拿上公社的证明,到粮站去兑换等量的全國通用粮票 (换地方粮票就不交菜油了,地方粮票不含油)。




农民取得的粮票和布票是两个不同的途径。

首先说粮票,计划经济时期的粮票一般由粮食主管部门分发。非农业定居人口的粮食供应由指定粮站定额凭粮本供应购买;出差或探亲须凭介绍信、本人的供应的定额粮去粮站换取所需粮票。农民在计划经济时期每年的生活口粮由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由生产队按时秤取;如果本地粮食不能自给,凭粮本到粮站购买。农民需要外出用到粮票的时候,也得凭介绍信,将所需粮票的同等数额的口粮交到粮站,换取粮票。

粮票分全国、省、市、县等粮票,甚至还有人民公社的粮票;还有军用粮票等不同用途粮票。

布票一般由商业部门按人头定量发给,也有少量由供销合作社发给奖励布票。

其实,计划经济时期的粮、布票的供应办法还是比较复杂的,在这里就不一一罗列了。




农民一般不需要粮票,因为他们没有去外地出差任务。而其他的票证要按人头发放。那时候的农民常常外出做民工,他们的吃喝都由生产队负担。正常的城市居民,家里也没有粮票。如果需要粮票,就要拿居民的定量去兑换。在工厂,有些重体力劳动的由单位补贴粮票。




农民可以拿粮换。上级来人吃派饭的拿粮票。也可用别的产品交换,也有花钱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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