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余姚市没有房产没有社保孩子如何在外地上小学?

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的,由于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首先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认做为二套房。
因此,一套房卖掉了,但如果还有房贷等,再买房的依然会认定为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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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小学招生工作流程

一、服务区新生和单房统配生

教育服务区新生和服务区内单房统配生报名。对照条件,按照划定的教育服务区,随带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所有权证书、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报名。

学校对服务区新生和单房统配生报名信息进行查验,并分别填写《服务区新生报名信息汇总表》和服务区内单房统配生报名信息汇总表》,电子稿报送市教育局。

教育局基教科对服务区新生和单房统配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通过有关学校告之家长,并要求其到规定的学校报名。

完成新生录取、分流安置等工作,公布分流结果。服务区学校或其他接收学校通知录取结果。

特别说明,可以在两个以上学校报名的,由家长选择其中一个学校报名,不允许同时在两所以上学校报名。

二、统配生(不包括排队统筹分配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符合规定统配生条件的单户口(要求随带户口本和无房证明)、山区适龄儿童、拆迁照顾入学对象等到教育局或乡镇(街道)教辅室指定的地点报名。

接收学校通知录取结果。

教育局或教辅室公布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招生区域划分和报名点设置方案。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父母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的报名点学校报名登记,具体办法见《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余姚市义务段学校招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余政办发〔2019〕28号),逾期不再办理。(材料截止日为2019年4月30日)。

报名点学校完成查验,并汇总。查验未通过的,报名点学校电话通知家长。《登记表》、《汇总表》报教辅室或教育局基教科,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稿。

教育局或教辅室公布各招生区域内公办义务段学校录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名单,接收学校通知具体录取结果。

2019年初中招生工作流程

一、 小学毕业生填写登记表

5月6日至10日:公办小学毕业生填写登记表。各小学对毕业生相关材料进行仔细审核,尤其是房产证要辨明真伪,有无房产证要仔细核实。

5月17日:各校汇总登记表,城区学校将每位毕业生的信息录入毕业生情况调查系统,并把纸质材料上交到教育局基教科。其他乡镇(街道)学校把毕业生纸质材料交到教辅室。

5月24日:返城就读学生材料验证和现场补报。返城就读学生网上预报名的提交材料并初审。未在网上预报的,持相关材料,现场补报。地点:余姚市社区教育学院(大黄桥南路438号,检察院南首)。

返乡就读学生到所在乡镇(街道)指定的地点报名。

6月25日-30日:审核材料。市教育局和乡镇(街道)教辅室对小学毕业生和统配生的各类报名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对材料有差错的及时电话告知家长。

7月2日:城区各公办小学到基教科(108室)领取“初中入学验证通知书”。其他公办小学到所在乡镇(街道)教辅室领取入学通知书。

7月3日:城区家长到教育局基教科(108室)领取子女入学统配单。其他统配生分别到所在乡镇(街道)教辅室领取入学通知书。

7月5日至6日:到各校正式报名。

本市公办小学毕业生随带初中入学验证通知书和户口簿、房产证、拆迁安置协议书等材料到初中报名。

统配生随带统配入学通知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初中报名。

报到时,填写新生信息表,由学校录入教育局义务段学校招生信息库。

纠错分配。不符合该校就读条件的,退回教育局基教科或教辅室重新分配,材料造假的,一律退回原籍地就读。

一、统配生是指: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和返城(返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等。报名条件如下:

1.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符合以下条件:本人或父母双方持有《浙江省居住证》(IC卡式);小学在区域外就读或小学在本区域内民工子弟学校就读。已在本区域公办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参加所在小学毕业生登记,不要重复去参加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报名。

2.返城(返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在本市城区7所初中教育服务区(简称城区)或本乡镇(街道),小学在城区或者本乡镇(街道)以外或民办小学就读;     

(2)父母在本市城区或在本乡镇(街道)有房产(持证时间一年以上),户籍不在城区或者本乡镇(街道),小学在城区或者本乡镇(街道)以外或民办小学就读;

(3)余姚市山区户籍,其父母均在城区或乡镇(街道)工作、居住一年以上,且父母一方在工作地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截止报名时仍在缴纳);

(4)其他符合政策条件可在本市城区或者在本乡镇(街道)初中就读,小学在城区或者本乡镇(街道)以外或民办小学就读;

二、房产证等各类材料截止日为2019年5月31日(已经注明的除外)。

三、城区7所初中是:舜水中学、阳明中学、瑞云中学、子陵中学教育集团(子陵校区和世南校区)、兰江中学、梨洲中学、姚江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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