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法在等法律的规定上规定了有关数据歧视的对等措施

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为提高办事处机关网络安全防护水平,保障和促进办事处机关互联网建设,应制定规范的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篇1

  1、技术值班人员,随时处理网络故障、解决网络问题、保持网络畅通、提高网络的可用性和可靠性水平。

  2、网络值班可分为现场值班和电话值班两种形式:法定工作时间应实行现场值班,定时检查机房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光纤收发器等设备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晚上或节假日期间,视网络应用情况,设置现场值班或电话值班。

  3、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4、值班人员还应注意机房的温度和湿度,温度在20±5℃,冬季温度20±5℃,相对湿度45%~65%。

  5、值班人员应每天清理机房卫生,保证机房整洁;严禁在机房内吃食物或存放食物,以防止鼠害。

  1、网络管理员职责

  网络管理员的职责如下:

  (1)网络设备管理。为主机房网络设备编号、配置、调试及故障维护。

  (2)网络服务器运行管理。为主机房服务器编号、安装系统、检查网络服务器运行日志,做好故障维护记录、更新服务器安全补丁,升级计算机杀毒软件,并进行杀毒,安装服务器应用软件,做好网络中心机房的安全工作。

  (3)负责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检查网络服务器安全日志,定期检查中心设备安全

  2、网络机房操作规定

  网管员对机房、网络进行操作时必须经过领导批准,严禁随意操作、更改机房和网络配置。重大网络操作(如系统升级、系统更换、数据转储等)应事先书面提出报告,采取妥善措施系统和数据保护性备份后,经领导批准,方可实施操作,并填写操作记录。

  网络检修由网络管理员进行。网络检修分为定期检修和临时检修两种。检修的项目涉及服务器、交换机、集线器、中继器、路由器、防火墙、配线架、网线、UPS电源等公用网络实体。在网络出现异常征兆或故障情况下可进行网络的临时检修。网络的临时检修包括检查、分析、确定故障设备或故障部位,并进行应急维修。

  网络账号采用分组管理。并详细登记:用户姓名、部门名称、账号名及口令、存取权限、开通时间、网络资源分配情况等。用户账号下的数据属各个用户的私人数据,网络管理员具有管理及备份权限,其他人员均无权访问(账号当事人授权访问情况除外)。网络管理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不得将任何用户的密码、帐号等保密信息、个人隐私等资料泄露出去。

  5、服务器管理制度

  在安装服务器(或修改服务器配置)时,网管员应提出申请,并对新安装的或修改的服务器硬件、软件情况进行登记,内容包括:服务器名称及域名、CPU类型及数量、内存类型及容量、硬盘类型及容量、网卡类型及速率、操作系统类型及版本、服务器逻辑名及IP地址、支撑软件的配置、应用软件的配置、硬件及软件配置的变更情况等。

  6、日志文件管理制度

  每周要检查各个服务器的日志文件,良好周密的日志记录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网络信息管理员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保留所有用户访问站点的日志文件,每两个月要对的日志文件进行异地备份, 备份日志不得更改,刻录光盘保留。

  应对网络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查,将技术过硬、责任心强、职业道德好的技术人员安排到网络管理工作岗位。调离人员应立即办理网络工作交接手续,并承担保密义务。

  网络安全关键岗位宜实行轮岗制;操作系统管理、数据库系统管理、网络程序设计、网络数据备份等与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的工作宜由多人承担;涉及网络安全的重要网络操作或实体检修工作应有两人(或多人)参与,并通过注册、记录、签字等方式予以证明。

  网站机房实行出入控制,工作人员进入网站机房要佩戴工作卡,外来检修人员、外来公务人员等进入网站机房必须由计算处工作人员始终陪同。并填写好相应的外来人员检修卡、外来人员参观卡。进入网站机房禁止携带与网络操作无关的物品。

  8、未经计算处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布置、服务器配置和网络参数。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网络系统,不得篡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

  值班人员应及时监控网络运行状况,对不成功进入、不成功访问、越权存取尝试等进行记录、整理、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措施。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犯用户合法权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单位稳定、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

  任何人不得在网上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及其有害数据危害网络安全。网络使用者发现病毒,应立即向网络管理员报告,以便获得及时处理。

  网络服务器的病毒防治由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络工作站的病毒防治宜由用户负责,网络管理员可以进行指导和协助。

  10、设备、配件、软件管理规定

  机房设备、配件、软件、工具一律不得私自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时,必须征得计算处领导同意。

  11、电器安全管理规定

  严禁在机房内私自配接电器;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悬挂、堆放物品;严禁在UPS电源上私拉乱扯用电器;UPS应妥善保养,每3个月放电一次;严禁在机房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挥发性物品;机房门外严禁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和乱丢烟头。

  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篇2

  1、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单位的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 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地方公安机关报告。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篇3

  一、充分认识加强机关网络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深入应用,特别是电子政务的不断发展,党政机关网站作用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开政务信息的重要窗口,成为各级党政机关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民办事和了解掌握社情民意的重要平台。随着党政机关网站承载的业务不断增加,涉及政务信息、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内容越来越多,党政机关网站及电子邮件系统日益成为不法分子和各种犯罪组织的重点攻击对象,安全管理面临极大挑战。各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机关网站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二、切实加强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办事处机关互联网、内部专网及外宣网站安全的领导,成立办事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

  组 长:郜志彬 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陈建平 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张志权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何清树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周 亮 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雪熙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谭 斌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诏书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树平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朱亚莉 便民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红平 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1.负责网络安全的综合协调、指导、培训和督办检查;负责组建机构、落实人员和保障经费;负责相关信息审核、保密审查、运行维护、应用管理;负责对互联网、内部专网及外宣网站、电子邮件系统等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对违反制度规定、有章不循、有禁不止,造成泄密和安全事件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由谭斌同志任网络安全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防范;李红平同志为印章管理员和收、发文管理员,负责电子印章管理和收、发文管理。

  三、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机关网站技术防护体系建设

  (一)严格机关网站信息发布、转载和链接管理和应用安全管理

  1.发布政务信息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信息发布审查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种信息之间的关联性,防止由于数据汇聚泄露国家秘密或内部敏感信息。机关网站原则上不承担与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无关的新闻信息采集和发布义务,不得发布广告等经营性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信息以及低俗、庸俗、媚俗信息内容。加强机关网站中留言评论等互动栏目管理,按照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的要求,对拟发布内容进行审核审查。严格对博客、微博等服务的管理,博客、微博申请注册人员原则上应限于本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发布要署实名,内容应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关。党政机关网站原则上不开办对社会开放的论坛等服务,确需开办的要严格报批并加强管理。

  2.机关网站转载的信息应与政务履职活动相关,并评估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加强网站链接管理,定期检查链接的有效性和适用性。需要链接非党政机关网站的,须经本单位分管网站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批准,链接的资源应与政务履职活动相关,或者属于便民服务的范围。采取技术措施,做到在用户点击链接离开党政机关网站时予以明确提示。

  3.网站开通前要进行安全测评,新增栏目、功能要进行安全评估。加强对网站系统软件、管理软件、应用软件的安全配置管理,积极利用新技术提升党政机关网站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考虑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标准和协议要求,加强机关网站中重要政务信息、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未经授权使用、修改和泄露。加强机关网站移动应用安全管理,提高网站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能力。

  (二)加强机关电子邮件安全管理

  1.机关工作人员要利用本单位网站邮箱等专用电子邮件系统处理业务工作。严格机关专用电子邮件系统注册审批与登记,网站邮箱原则上只限于本单位工作人员注册使用,人员离职后应注销电子邮件账号。

  2.加强电子邮件系统安全防护,综合运用管理和技术措施保障邮件安全。严格电子邮件使用管理,明确电子邮件账号、密码管理要求,不得使用简单密码或长期不更换密码,可使用数字证书等手段提高邮件账户安全性,防止电子邮件账号被攻击盗用。严禁通过互联网电子邮箱办理涉密业务,存储、处理、转发国家秘密信息和重要敏感信息。

  (三)制定完善机关网络安全应急预案。

  有针对性的做好机关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处置权限,落实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强化技能训练,开展网站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合理建设或利用社会专业灾备设施,做好机关网站灾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机关网站域名解析安全保障能力,统筹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网络开展日常安全监测。

  四、落实经费预算和安全技术措施

  (一)对本单位的外宣网站、互联网、内部专网的网络安全工作落实经费预算。对接入互联网服务的固网和公共WIFI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要提供预算方案,并于2016年上半年予以落实统一接入公安后台。

  (二)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建立以网页防篡改、域名防劫持、网站防攻击以及密码技术、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为主要措施的网站安全防护体系。切实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制度要求,做好机关网站定级、备案、建设、整改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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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法中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进一步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为我国跨境数据的依法有序自由流动提供有力保护,其第十一条确立了数据跨境流动应遵循安全、自由的原则;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等,进一步完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

数据安全法中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

  首先,在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基础上,确立不同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规则。根据数据安全法的规定,我国数据可区分为国家核心数据、重要数据和一般数据。

  国家核心数据的跨境流动应遵循更严格的审查规则。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这意味着国家核心数据的跨境流动应遵循更严格的安全审查规则,且依据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国际义务相关的属于管制物项的数据”,依法实施出口管制。

  重要数据的跨境流动应遵循法律法规确立的出境安全审查规则。依据数据处理主体的不同,重要数据区分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以及其他数据处理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对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跨境流动,数据安全法规定要依据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安全审查。对于其他数据处理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跨境流动,数据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其他数据处理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出境安全管理办法,由国家网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一般数据在遵循平等互惠等原则基础上基本可实现自由流动。对国家核心数据和重要数据之外一般数据的跨境流动,数据安全法并未作明确限定。这意味着这类数据的跨境流动基本可实现自由流动。纵观数据安全法和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一般数据的跨境流动可能受到三方面限制:一是对于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的一般数据,依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收集和产生数据的跨境流动规则进行审查。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外的网络运营者自愿参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体系。”二是一般数据的处理活动如果“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也应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数据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国家安全审查。”三是依据平等原则对一般数据的跨境流动进行限制。数据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与数据和数据开发利用技术等有关的投资、贸易等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对等采取措施。”

  其次,对司法和执法领域数据出境作了专门规定。数据安全法第三十六条对境外司法机构或者执法机构跨境调取数据进行专门规定,确立了与普通数据不同的跨境流动规则。

  处理调取数据司法协助或执法合作请求时,应当依据条约、协定或平等互惠原则进行。为了特定的司法或执法目的,境外司法或执法机构可以向中国提出司法协助或执法合作请求,但这种合作应建立在平等互惠原则基础之上。因此,数据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处理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关于提供数据的请求。”

  限制境外司法或执法机构直接向中国境内组织或个人调取数据的做法。数据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境内的组织、个人不得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数据。”这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一致,体现了我国对这一问题的基本态度和思路。

数据跨境流动规则适用需注意的问题

  数据安全法确立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契合当前我国数据跨境流动的发展趋势,有利于我国应对愈演愈烈的网络安全风险。但在适用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时,应注意如下三个问题:

  平衡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推动跨境数据安全自由流动。数据自由流动与数据安全基于对自由流动与安全价值追求的不同,跨境流动规则也不尽相同。我国确立了安全、自由的跨境数据流动原则,更注重维护数据安全,特别是数据安全中的国家安全问题。数据安全法颁布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国家安全审查范围,如将“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纳入网络安全审查范围,将国家安全风险考虑因素从五项增加至七项,并将“非法出境的风险”作为国家安全风险的考虑因素等。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安全风险也有高低、类别之分,对于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国家安全风险应当确立不同的处置方式。对那些可能产生特定国家安全风险的数据跨境流动,应进行严格限定;对大部分一般数据,应持更开放包容的态度,通过数据安全促进数据的跨境自由流动和数据产业的发展。

  合理建构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虽然数据安全法将数据区分为国家核心数据、重要数据和一般数据,如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重要数据的判断标准包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国家核心数据即“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但数据安全法并未进一步明确重要数据的“重要程度”和“危害程度”标准,而是授权“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本领域内的重要数据目录。虽然这种授权性规定能够发挥各地区、各部门的积极性,但也可能因立法中的地区利益或部门利益而带来诸多问题。因此,数据安全法适用过程中应当进一步明确“重要数据”的具体内涵和判断标准,并应统筹“重要数据”的认定授权和认定程序,确保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的有效实现。

  司法或执法数据的跨境流动规则应进一步明确。由于司法协助应对互联网时代犯罪的局限性以及数据跨境流动的便捷性,一些国家和地区确立了司法或执法机构直接向境外企业或个人调取数据的做法。我国基于维护司法主权的考虑,原则上禁止境外司法或执法机构直接调取存储于我国境内的数据,这对应对境外“长臂管辖”具有重要意义,但主管机关何种情形下应批准境外司法或执法机构直接调取存储于境内的数据?除“一事一议”之外,可借鉴数据安全法第二十六条平等互惠原则的规定。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法学院。本文为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监察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衔接中的证据双向转化使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为19CFX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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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规范数据处理活动,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数据安全法解读(公需课)总分:100及格分数:60 考试剩余时间: 1 时 59 分 15 秒单选题(共 7 题,每题 5 分)1、实施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人,受到治安处罚的,(B)不得从事网络安全管A、三年内B、五年内C、十年内D、终身A、民营企业B、跨国企业C、国有企业D、外资企业3、数据安全法在(C)等法律的基础上规定了有关数据歧视的对等措施。A、网络安全法B、出口管制法C、外商投资法4、数据安全审查制度的审查范围和审查重点是(B)。A、数据处理活动是否安全有效B、数据处理活动是否影响国家安全D、数据处理活动是否影响企业安全5、从事数据交易

2、中介服务的机构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C)以下罚款。B、五倍C、十倍D、二十倍B、尽责保护数据安全义务D、以上都对C、委托处理的特别义务7、(C)率先提出了数据权益的概念,强化了个人数据保护,探索建立数据交易制度,力图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最大程度激发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经济价值。A、天津市数据安全管理办法(暂行)C、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B、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D、上海浦东数据条例、根据数据安全法规定,违反国家核心数据管理制度,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处(C)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罚款。A、五十万元B、一百万元C、二百万元

3、D、三百万元 9、(A)负责国家数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数据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数据安全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建立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A、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C、工信部 D、国务院B、国家安全局10、维护数据安全,应当坚持(A),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11、数据安全法提出,国家制定(A),构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A)。A、政务数据开放目录,政务数据开放平台B、政务数据安全目录,政务数据开放平台C、政务数据开放目录,政务数据安全平台D、政务数据安全目录,政务数据安全平台B、风险预警义务C、风险评估义务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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