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被强拆还能拿到补偿吗

“俺老刘家不是钉子户,网上都骂我们,不是我们不配合,是他们一直不和我们谈(补偿)。”12月12日中午,64岁的张老太正在煮方便面,看到有人来串门,急忙对对方说。

老刘因为心里憋闷出去遛弯了,直到中午也没回家,只剩张老太一人在家做饭吃。本文图片均来自澎湃新闻

张老太是“郑州地铁因拆迁不顺甩站”事件中的钉子户——“老刘超市”店主老刘的老伴。

11月30日,一篇名为《小乔站确定甩站了,伤心欲绝》的网帖在当地贴吧里流传。该网帖援引郑州地铁公司发给新郑市政府的函称,地铁2号线南延线龙湖镇小乔站北侧的老刘超市至今未拆除,导致该车站无法通过验收,线路开通后该车站将采取“过站不停”的甩站运营方式。

“甩站”事件一遭曝光,不少网友直骂“恨死钉子户”。但后经当地媒体报道,舆情出现反转迹象,部分网友认为报道中所称的“500多元每平方米”的补偿标准“太搞笑”,改为力挺老刘超市。

12月13日,老刘的儿子小刘向澎湃新闻承认,政府最初的补偿方案是1:1安置(一层商业,二三层住宅),他没说过500多元每平方米的补偿方案。

老刘超市的招牌旁,挂着老刘家制作的“五问轨道公司”的字牌。

个人利益是否应让渡公共利益?小刘说,他希望动迁方给一个公平合理的补偿。

郑州新郑市龙湖镇副镇长吕旭卿则向澎湃新闻表示,双方正在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评估,走法律程序;事关龙湖镇发展和群众利益,领导的意思是加快、稳妥做工作,尽早解决。

老刘超市的三层小楼,竖在新郑市龙湖镇鸿鹄路与泰山路交叉口东北角。超市院前,一条现代化的地铁线路,长龙般架在空中。

12月12日吃过早饭,老刘觉得心里憋着气,就出门遛弯了,直到中午也没回家。出门前,他把自己抄写了一些诗词的烟盒纸交给老伴张老太,嘱咐如果有记者来,就让记者看这些。

这些诗词有“岿然不动”等字样,显示了他不会退让的决心。

老刘高中毕业,年轻时当过兵,现有轻度老年性脑萎缩。

张老太告诉澎湃新闻,老刘脾气本就火爆。因为被拆迁刺激,容易情绪激动,一问就火,平时还很健忘,说了啥过一会就忘,有时还不停地换鞋,“也就是这几年(病)厉害了,以前还好唱、好说”。

此前澎湃新闻采访时,一聊到征收补偿,老刘嗓门就高起来,逻辑也有些混乱。张老太说,这正是老伴留下诗词的原因。

偶有顾客进超市,若聊闲话,张老太总是解释,“网上都骂我们,不是我们不配合,是他们一直不和我们谈(补偿)”。

老刘家成为众矢之的,源自11月30日一则在当地贴吧流传的网帖《小乔站确定甩站了,伤心欲绝》。网帖援引地铁公司发给新郑市政府的函称,“(郑州地铁2号线南延线)龙湖镇小乔站北侧的老刘超市至今未拆除,致使北侧出入口于开通运营之日前无法完成建设,导致该车站无法通过消防专项验收及运营条件验收,线路开通后该车站将采取直接过站甩站(注:过站不停)运营的方式通过该段,待拆迁解决出入口建设完成后再将车站投入使用”。

有网友骂称,老刘超市影响数万人出行,“恨死钉子户”,甚至发起“讨伐老刘”行动。

随后,“郑州地铁因拆迁不顺甩站”一事被媒体报道,引发热议。目前,网帖《小乔站确定甩站了,伤心欲绝》已被当地贴吧删除。

“随便骂,使劲骂,我不怕。”尽管骂声让张老太几度落泪,但她称,自己和老伴一辈子就赚了这一幢房,就是扇她几巴掌她也不会走的,“我又没有犯罪、没有耍赖,他们只要跟我协商,(补偿合适),我就同意(动迁)”。

地铁小乔站南侧出站楼梯已经建好,还配有电梯。

澎湃新闻看到,地铁小乔站南侧出站楼梯已经建好,还配有电梯,北侧出站楼梯仍未修建,出口正对着老刘超市。

小刘告诉澎湃新闻,父母1998年买下这幢房屋,加两次装修,共花费30多万元。他提供的房产证、土地证、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档案室盖章的《土地登记结果》显示,房屋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用途为“商住”。

新郑市国土资源局档案室盖章的《土地登记结果》显示,老刘超市房屋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用途为“商住”。

“恩怨”的纠葛,始于4年前——2012年11月,龙湖镇小乔村进行旧村改造。

当地有媒体2016年12月7日报道称,老刘算了一笔账,按“动迁方提出的补偿方案”,每平方米补偿500多元,房屋600平方米才30万元,但现在的30万元和18年前的30万元有天壤之别。

媒体报道后,有网友指责该补偿方案“太搞笑”,力挺老刘超市。

对此,12月13日,龙湖镇副镇长吕旭卿向澎湃新闻表示,从来没有500多元每平方米这个补偿方案,“这个一直都是老刘家说的”。

吕旭卿提供的一份龙湖镇小乔村八组(孙庄)动迁补偿及安置方案显示,针对村民,不但有动迁补偿(框架结构690元每平方米、砖混结构552元每平方米……),还有房屋安置等待遇。在房屋安置里,对沿街门面房,一层按1:1置换商业用房,二层三层按1:1置换居住用房。

老刘夫妇是河南周口人。吕旭卿说,非本地村民只补偿不安置,不过,和老刘家情况相似的有96户,房屋征收都是按照1:1置换方案分别谈的。

经澎湃新闻多次追问,小刘承认,政府最初提的补偿方案是1:1置换,他没说过500元每平方米的补偿方案。

小刘告诉澎湃新闻,因为补偿方案没谈成,老刘超市出现过被土堵门、大门被从外面锁住、村干部来打砸等事。有一次,其母张老太在睡觉,一块砖头砸破玻璃,砸到张老太身上,“一直到现在心脏病没好过”。

因为被断水,老刘家需要去附近找水,装在大桶里以备日用。

因为被断电,老刘家花两万元装了太阳能发电装置。

张老太说,当时怕被强拆,她和老伴还在房顶搭了帐篷,每晚爬木梯到屋顶,再将木梯收起来。看到挖机过来,就扔啤酒瓶。

小刘说:“没有强拆这也是法治的进步”。

对垃圾堵门等事,吕旭卿表示,政府不会安排这些,“老刘家担心强拆。现在是法治社会,没谁愿意违法去担风险做这个事情”。

房屋征收的事,一搁置就是两年。2014年5月,老刘超市门前开始修地铁。

小刘告诉澎湃新闻,2016年8月,他曾找吕旭卿要求就在其家门口建地铁不打招呼、影响采光、噪音污染等问题索赔120万元。当时,吕旭卿问他房屋征收补偿想要多少,他开玩笑说3000万元。

“3000万元我也认为是个玩笑。”吕旭卿对小刘说,索赔要有依据,“你说影响采光噪音污染了,得有鉴定机构的东西,政府的钱也不能乱出啊”。

一些动迁安置房因为资金链断裂,已经烂尾近3年。

小刘说,当年他没有同意1:1置换的补偿方案非常明智,因为地铁小乔站口附近的安置房龙湖九号院小区因资金链断裂,已烂尾近三年。

澎湃新闻看到,龙湖九号院有10多栋高层,多已封顶。

售楼部工作人员称,目前均价八九千元每平方米。其承认资金链断裂,但否认烂尾,“老板还没有跑”。

一位龙湖九号院购房者说,该小区部分是村民安置房,剩余的对外出售,因为多年没有交房,他们也一直在反映问题。

对此,吕旭卿告诉澎湃新闻,龙湖九号院开发商资金出了问题,虽然楼房都已封顶,但农民工一直拿不到工资,信访压力比较大,也是省里面关注的重点。一个多月前,新股东进入,遗留问题解决得差不多了。

小刘和吕旭卿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从2016年8月起,两人开始沟通,但一直没有结果。吕旭卿估算,按1:1置换,老刘超市的房屋补偿价值500多万元。

“我沿街商铺,前后有院,我上楼干嘛呢?”小刘说。

吕旭卿说,他理解老刘家,“一直在联系沟通着,想把这事解决了”。对陈老太“一直没人和他们谈”的说法,吕旭卿说:“和她儿子谈不是谈吗?”

吕旭卿说,小刘的意见是“哪有越换越差的,只能越换越好”,“看他接受央视采访说的意思,是想置换三层商铺”。

澎湃新闻查询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吕旭卿表示,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可以评估,走法律程序。对此,小刘表示可以接受,但称,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补偿方案也让他不满意,会“一直打官司到最高法”,“如果我把房屋重盖出租呢?收益有多高?”

老刘夫妇平时吃的药。张老太说,老伴受拆迁刺激,这几年病情加重。

老刘有5个子女,都已成家在外地,小刘在广州工作。他说,兄弟姐妹都有好几套房,家里并不缺房。

小刘的微信昵称是“留余-忌满”,他说,“留余”是河南巩义康百万家族的家训,意指留余地,他不愿意和政府部门闹僵,“以和为贵”。

吕旭卿也对澎湃新闻说,他一直是把小刘作为朋友来聊天解决这个事情,目前双方正在协商;事关龙湖镇发展和群众利益,领导的意思是加快、稳妥做工作,约小刘回来协商,尽快解决问题。

(转载自澎湃新闻  编辑邮箱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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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系到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户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是很正常的事。但如果补偿没谈拢,拆迁户不愿意拆迁,要做钉子户,国家可以违法拆迁吗?

  一些拆迁户认为,只要自己不签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征收方就不能拆除自己的房屋。实际上,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它忽略了一种合法的拆迁方式——司法拆迁,即使不签协议,征收方还是可以通过司法拆除将拆迁户的房屋合法拆除。

  一、 如何在初期避免司法拆除?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司法拆除指的是房屋征收双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就补偿协议达成一致,征收方依法作出相关补偿决定后,被征收方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并且在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行政执行的行为。

  由上述司法拆除的定义可知,司法拆除的实施必须要有两个前提,即(1)拆迁期限到期,且被征收方未搬迁;(2)被征收方并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针对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因此,若想避免司法拆除,拆迁户要保证自己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同时满足以上两点。

  二、 如果征收方已经申请司法拆除,如何救济?

  如果拆迁户由于消极维权,并没有及时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且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搬迁,此时可能将面临司法拆除。此时我们需要等待法院对司法拆除相关材料的审查结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行政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可知,人民法院在审理司法拆除行为时,需要相关材料审查此征收行为程序是否合法。该规定同时规定了司法拆除不予执行的七项情形。

  在此过程中,拆迁户不要坐以待毙,应当及时联系专业拆迁维权。在法院对上述材料和情形进行审查,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现场调查或者组织听证的过程中,专业拆迁会根据您在程序性事项中的相关权益阻止拆除行为的发生。

  三、 若司法拆除被法院批准,如何救济?

  在司法拆除申请被法院批准后,拆除已经势不可挡,此时拆迁户应当查看其执行是否合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拆除被法院批准后,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拆除执行过程中,拆迁户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相关规定,寻找拆除过程中拆除执行者的违法点。

  综上所述,拆迁户不要认为补偿不合理就一心想做钉子户,钉子户国家也是可以拆除的。拆迁户应当结合具体案情进展,依法实施救济方案,避免司法拆除。建议及时联系咨询求助,以免合法权益受损。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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