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苏最低社保标准缴费 补交8年社保 滞纳金大概是多少?

  3月31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召开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视频会,集中研究攻关提高未缴费人员缴费问题,明确下步工作任务。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主任助理兼退役军人事务部副部长方永祥出席会议并讲话。曹舒昊摄

  会议指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是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现实利益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中央领导同志对做好这项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坚决落实中央战略部署,从事关政治大局、民生福祉的高度,持续高位、集智聚力推进,社保补缴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政治效益、政策效益、社会效益。

  会议强调,目前各地已基本完成了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缴费及权益记录等工作,但仍有部分人员因一些原因应缴费未缴费。

  4月2日,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召开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工作视频会,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董仲琪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我省的人员范围及时间任务是,各地级以上市对已审核通过人员力争全部完成补缴任务,包括前期已签字放弃人员、未明确态度也未缴费人员、新增受理人员,要在4月30日前完成补缴任务。

  1部分退役士兵是指哪些退役士兵?

  2019年1月21日,中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施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含政府安排工作岗位者和自谋职业者,属于此次政策保障范围。

  2、中央《意见》适用哪些情形?

  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自退役后(不包括《军人保险法》实施前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至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出现未参保和断缴问题的情形。

  对存在保险断缴问题但2019年1月21日前办理退休手续,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无法再补缴保险,重新计算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退役士兵提出申请后,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核后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在退役士兵提出申请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予以补缴。

  3、提出补缴申请的截止时间?

  根据上级攻坚工作部署,为尽快落实政策,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原则上受理新提出申请的截止时间不超过2021年4月30日,逾期未提出补缴申请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补缴权利

  4、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缴费时间如何确定?

  退役士兵入伍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入伍时间视为首次参保时间。

  以2012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为界限。实施前退役的,军龄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实施后退役的,国家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军龄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5、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年限如何规定?

  符合政策保障范围人员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可以按照不超过本人军龄的年限(具体到月数)补缴,并免收滞纳金,不加收利息。

  6、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补缴时间段如何规定?

  根据补缴年限的规定,如果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年限超过军龄,按照从后往前补,先补靠后时间段的原则补缴。

  7、此次补缴的费用谁来出?

  按照中央《意见》,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原则上单位缴费部分由原安置单位负担(我市由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原安置单位已不存在或缴费确有困难的,由原安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补缴,如果上级主管部门也不存在或无力缴纳的,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解决。

  对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的,地方政府对个人缴纳部分予以全额补助。

  8、按什么缴费标准补缴?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由安置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时安置地企业职工标准执行,相应记录个人权益。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由参保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予以确定,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参保地规定执行。

  进行补缴时,将2012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实施前的军龄视同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且只能视同一次。

  9、补缴后仍然达不到享受待遇条件的怎么办?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延长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首次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延长缴费所需费用由退役士兵本人自行解决。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军龄)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缴费年限按照各地规定执行。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需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同时达到参保地相关规定。

  10、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从补缴次月还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次月发放基本养老金?

  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后,符合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从补缴后的次月起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不倒推计算应当享受待遇时间。如补缴后仍达不到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的,可继续缴费至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从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次月起领取基本养老金。

  11、如何办理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否重新计算个人缴费工资指数?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跨统筹地区养老地区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以转出地记录的所补年度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转入地对应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重新计算指数。

  12、退役士兵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当地业务系统已经录入相应缴费基数,该如何补缴,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对于部分退役士兵欠缴相应年度养老保险,如用人单位具备相应缴费能力,应及时进行补缴,业务系统中的缴费基数不进行调整;如原用人单位无缴费能力或单位已经不存在的,可按照中央《意见》规定进行补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税务部门对业务系统中的原缴费工资基数记录进行相应调整,欠缴年度的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欠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月工资的60%记录,但补缴金额统一按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计算,不另计滞纳金和利息。

  13、现在申请办理补缴的,补缴基数和缴费标准是多少?

  按目前的补缴标准,我省部分退役士兵的基本养老保险月补缴基数为4054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也就是说,每补缴1个月,单位缴费为567.56元,个人缴费为324.32元;每补缴1年(12个月),单位缴费为6810.72元,个人缴费为3891.84元。

  14、申请办理补缴,是否划算?

  (1)投入方面。具体数额如13列示。由于单位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或者财政承担,个人要负担的仅是个人缴费部分。

  (2)收益方面,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理解:

  一是补缴后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额将会相应增加。按规定,补缴的个人缴费全部记入本人个人账户,而且每年都会按国家规定的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近年来,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远远高于银行存款利率,其中2019年为7.61%、2020年为6.04%(同期银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仅为2%左右)。个人账户积累额是退休时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数,个人账户积累额增加后,基本养老金也会相应提高。而且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如果参保人在个人账户未用完之前就不幸去世了,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留给家属、子女。

  二是补缴后本人的缴费年限将会相应增加。按照养老保险政策,初次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和每年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都与缴费年限挂钩,“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基本养老金就越高。有的同志可能有一个误解,以为缴费年限只要够了15年,多缴一年少缴一年都无所谓。这是不对的。

  三是补缴后本人的基本养老金将会明显增加。据测算,按我省目前的水平,退役士兵每补缴1年(12个月),60岁退休时每月的基本养老金可提高90.88元,其中基础养老金可增加62.88元,个人账户养老金可增加28元。换句话说,补缴一年个人所投入的3891.84元,退休后43个月,也就是不到4年时间就可以全部拿回来(不计含基本养老金待遇每年的调整额)。

  15、到哪个部门如何提出补缴申请?

  需要参加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退役证明,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登记军龄、提出申请。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2)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

  (3)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4)《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原件1份;

  (5)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6)属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的,须提供低保证或特困证复印件。提出申请时应仍为在册人员。

  通讯地址:兴宁市兴南大道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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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发文日期:

(根据),进入“社保业务”,选择“年度缴费基数导入”模块,在“基数申报结果查询”栏下,点击“查询”查看申报结果,如有申报不成功的,在“基数申报上传”栏下,提示职工社保编号对应的人员未申报成功原因,按页面要求重新上传即可。感谢您的参与。

  2、员工休产假,员工平均工资是按照12个月算还是扣除产假天数算?

  答:您好!职工的生育津贴也应作为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组成部分进行申报,因此,休产假的员工平均工资应按照12个月计算。感谢您的参与。

  3、同一年度,换单位的员工新入职是否可以调整新的缴费基数?

  答:您好!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以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其中,由原单位重新招回,有上一年度工资收入的,用上一年度的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基数。感谢您的参与。

  4、疫情期间出了补缴社保的政策,现在政策还执行吗?

  答:您好!根据相关规定,对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因此,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2021年底前补缴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的职工养老保险。感谢您的参与。

  5、退伍移交到地方后,工作衔接前,把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算低了,导致4个月的缴费出了问题,而且补不上了,后续正常了,这对退休后拿养老保险有多大影响?该怎么办?

  答:您好!根据现行企业退休待遇的计算办法,企业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高低与退休时使用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个人账户的高低、缴费基数高低及缴费年限的长短等因素直接相关。如果是单位缴费基数申报错误,您可以向社保稽核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感谢您的参与。

  6、个体工商户无员工,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法人可以给自己按照企业模式办理参保或者补缴保险吗?怎么办理?

  答:您好!无雇工个体工商户业主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对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因此,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2021年底前补缴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的职工养老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若以单位方式参保,自申请当月起按企业缴费比例和标准缴费。感谢您的参与。

  7、现在退休的话还是看档案吗?档案转移的话是档案跟随人走,从山东青岛转移到北京的话,需要带着青岛的档案到北京,给北京的公司是吧?

  答:您好!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社保经办机构在核发养老待遇时,需核对个人档案相关记载,确定视同工龄年限、劳动合同、档案出生年龄等信息,所以您的个人档案应转移到北京,由您所在单位进行保管。感谢您的参与。

  8、共享员工新入职只办理工伤缴纳如何网上办理?

  答:您好!您可以登录青岛市人社局官网(),进入“社保业务”,选择“共享员工单缴工伤”模块,上传《青岛市“三口合一”业务人员增减花名册》及“共享用工协议”。其中,“共享员工”属非本市参保的,应出具原参保地参保缴费证明,不能提供的,实行告知承诺制。感谢您的参与。

  9、2021年社保还有企业减免政策吗?

  答:您好!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社保费减免政策执行至2020年底。感谢您的参与。

  10、刚提交了医保的基数,什么时间扣费?社保费也还没扣费,是不是再等等这几天就扣了吧?

  答:您好!根据国家、省机构改革要求,原人社部门负责的医疗、生育保险征缴业务按职能划转至医保部门,因此,医疗保险的扣费时间请您进一步咨询医保部门。另外,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医疗保险费移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若您单位已经申报了2021年的社保缴费基数,目前,税务部门正在对1月份的社保费进行扣费过程中。感谢您的参与。

  11、交的基数高,是不是之后领的退休金就会高一些?还是在退休前几年交的基数高一些就行?

  答:您好!根据现行企业退休待遇的计算办法,企业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高低与退休时使用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个人账户的高低、缴费基数高低及缴费年限的长短等因素直接相关。参保人员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后的所有缴费年限的缴费基数全部参与养老金计算,因此,只把退休前几年的基数交高一些的说法是不正确的。感谢您的参与。

  13、2021年外地入职的新职工之前断交一年的社保费如何补缴?

  答:您好!如果该职工断交的时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和补缴期间的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凭证等与补缴事由相对应的原始证明材料,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如果该职工断交的时间没有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则不允许补缴。感谢您的参与。

  14、明年公司社保还可以交600吗?新员工现在去哪里办理交社保、医保?

  答:您好!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社保费减免政策执行至2020年底,2021年单位应缴纳的社保费金额为单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含单位和个人部分)。单位新招用员工后,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社保业务”,通过“单位人员增加登记”模块办理新招职工参保手续,也可以携带《青岛市“三口合一”业务人员增减花名册》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的相关手续请您登陆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办理。感谢您的参与。

  15、想咨询一下企业给员工办理退休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您好!企业职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由用人单位(失业人员由档案托管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由街道)提前1-2个月携带人事档案到参保所在区社会保险机构进行工龄认定。工龄认定完毕后,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退休手续:

  (1)网上办理:单位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网上办事大厅”,点击“社保业务”—企业养老—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申请,进行信息录入并按规定上传相关材料。待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单位在网上打印《青岛市企业职工退休(退职)核准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规定为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

  (2)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或街道人社服务中心)携带《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参保所在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规定为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

  ①《青岛市从业人员退休申请表》(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或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相关下载”模块下载,本人填写,一式两份),同时单位加盖公章(灵活就业人员由街道人社服务中心盖章)、职工签字确认并进行公示,企业正常退休的公示期为10天,病退、特殊工种的为20天;②退休人员身份证或社保卡;③特殊情况的根据情况需留存的材料。其中,三类人员须提前审核,属原固定职工的,用人单位(或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档案托管单位)需在办理退休业务之前1-2个月以内,携带原固定工档案审核工龄;属特殊工种的,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审核特殊工种退休资格。属病退的,参保职工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感谢您的参与。

  16、不超过一年的如何补缴?

  答:您好!对于企业单位为职工补收自申请当月前推12个月以内社保费的,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网上办事大厅”中的“社保业务”,通过“个人全额补收”模块进行操作。也可以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社保业务”中右上角的“相关下载”模块,下载《青岛市“三口合一”业务人员增减花名册》,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携带《增减花名册》到就近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感谢您的参与。

  17、2005年断开9个月的社保还可以补缴吗?

  答:您好!如果职工断交的时间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和补缴期间的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凭证等与补缴事由相对应的原始证明材料,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如果该职工断交的时间没有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则不允许补缴。感谢您的参与。

  18、补缴2020年1个月的社保,也需要提供提到的所有材料吗?可以线上办理吗?

  答:您好! 您单位可以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与补缴事由相对应的原始证明材料,到就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线上只可以办理补收自申请当月前推12个月以内社保费。感谢您的参与。

  19、单位有农合工,89年是招录的临时工,两年后签订农合工劳动合同,在升级表里有记载,现在企业破产,工资凭证没有,凭升级表和合同可以认定工龄并补交保险吗?他们说可以认定,但必须提交工资凭证,我们实在拿不出工资,但个人档案记载是真实的。

  答:您好!养老保险补缴需提供工资表并结合本人档案审核办理,由于您反映的问题比较模糊,建议您拨打市社保中心企业居民待遇处电话进一步咨询。感谢您的参与。

  20、个人全额补收补缴不需要提供工资证明?

  答:您好!企业单位为职工补收自申请当月前推12个月以内社保费的,不需要提供工资凭证等证明材料;企业单位为职工补收申请当月前推12个月以上的,须提供补缴期间的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凭证等与补缴事由相对应的原始证明材料。 感谢您的参与。

  21、每月发工资),进入“社保业务”,通过“网上帮办”模块,选择“企业一年以上补缴申请”后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感谢您的参与。

  26、2020年,家人在职期间公司未给缴纳医保社保三个月,接下来在本人离职待业期间一个月未缴纳社保各项费用。请问这段未交费四个月,对于个人退休后待遇有影响吗,本人今年53岁,有必要补交吗?

  答:您好!若您离职待业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2020年内的,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另外,根据现行企业退休待遇的计算办法,企业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高低与退休时使用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个人账户的高低、缴费基数高低及缴费年限的长短等因素直接相关。您所反映的医疗保险相关问题请咨询市医保局。感谢您的参与。

  27、2021年1月单位交上社保了,2020年12月试用期的社保怎么补缴?单位说交不上了。

  答:您好!单位可以登录青岛市人社局官网(),进入“社保业务”,通过“个人全额补收”模块办理2020年12月的社保费补缴,单位也可以携带《人员增减花名册》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感谢您的参与。

  28、医保信息从哪里查看?

  答:您好!根据国家、省机构改革要求,原人社部门负责的医疗、生育保险征缴业务按职能划转至医保部门,您可通过市医保局的官网及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感谢您的参与。

  29、企业农村户口的员工也可以办理失业个人缴费吗?那失业是否和城镇人口一样?怎么办理呢?

  答:您好!企业中农村户口的员工可个人申请缴纳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缴纳了个人部分的失业保险费后可与城镇员工享受相同的失业保险待遇。具体办理时,由职工向单位提交申请,由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职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感谢您的参与。

  30、企业职工退休在人社网办理退休还需要到医保网办理吗?

  答:您好!根据国家、省机构改革要求,原人社部门负责的医疗、生育保险征缴业务按职能划转至医保部门。您在市人社局官网为企业退休职工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还需到市医保局官网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感谢您的参与。

  31、疫情期间,单位合同到期,公司裁员需要给员工补贴吗?

  答:您好!疫情期间,国家、省、市人社部门对于劳动合同到期企业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未出台相关补贴政策。感谢您的参与。(落实一下就业)

  32、新单位医保自行开通的时候总是提示异常,显示经营范围风险,应该怎么办?

  答:您好!根据国家、省机构改革要求,原人社部门负责的医疗、生育保险征缴业务按职能划转至医保部门。您反映的问题请您咨询市医保局相关部门。感谢您的参与。

  33、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同事有必要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吗?

  答:您好!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应由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感谢您的参与。

  34、医疗报错基数怎么修改?需要去柜台吗?

  答:您好!根据国家、省机构改革要求,原人社部门负责的医疗、生育保险征缴业务按职能划转至医保部门。您反映的问题请您咨询市医保局相关部门。感谢您的参与。

  35、补缴前几年的社保的会有滞纳金吗?

  答:您好!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国家、省及我市相关规定,补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欠费时段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的次月1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补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欠费时段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的次月起按月加收利息。感谢您的参与。

  36、补缴十年以前社保同时需要补缴医保么?

  答:您好!补缴社会保险费按国家、省、市规定的险种范围和各险种的实施时间执行,各项社会保险费一并补缴。感谢您的参与。

  37、已经缴费过两年社保。好几年没有上班。现在上班后又开始缴费社保。可以累计吗?要交够多年可以领养老金?

  答:您好!目前正常退休的条件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您缴纳的养老保险在办理退休时累计计算缴费年限。感谢您的参与。

  38、如果社保缴费期连续已满25年,中间断交1年的社保不做补缴,退休有影响吗?

  答:您好!根据现行企业退休待遇的计算办法,企业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高低与退休时使用的养老金计发基数、个人账户的高低、缴费基数高低及缴费年限的长短等因素直接相关。断交养老保险将减少您的缴费年限。感谢您的参与。

  39、我现在要求原单位补交,如果原单位不同意怎么办?

  答:您好!欠费单位和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应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原单位不同意办理,您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感谢您的参与。

  40、过了基数申报期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是否可以调整缴费基数?

  答:您好!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申报截止到2021年1月20日,截止2021年1月20日未申请变更缴费档次的自动沿用原缴费基数或比例档次确定2021年度的缴费基数。其中:2020年缴费基数按3269缴费的,自2021年1月起缴费基数自动暂调整为3457元,待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按规定进行缴费基数差额补收。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申报期后,不能再申请调高缴费档次,但可以申请调低缴费档次。感谢您的参与。

  41、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满十五年怎么办?

  答:您好!参保人员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缴费不满十五年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感谢您的参与。

  42、新成立单位如何办理社保开户?

  答:您好!新成立的企业,在办理市场主体设立手续时,自动同步完成社保开户。对前期已成立的但未同步申请办理社保开户的企业,可以通过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单位开户”模块自助办理开户,也可以携带《营业执照》和公章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办理市场主体设立手续时,可申请是否同步办理社保开户(依申请)。感谢您的参与。

  43、企业工资申报错误的,如何进行修改?

  答:您好!企业申报202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有误的,无论是否已缴费,均可通过市人社局官网提出修改申请。参保单位登录青岛市人社局官网,通过“社保申报”页面右上角的“相关下载”,下载《2021年度青岛市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更正申请表》,按照填报要求完成填报后,进入“社保申报”中的“网上帮办”,选择“户口性质变更申请及缴费基数修改申请”功能,上传基数更正申请表,社保经办机构会在2工作日内进行处理。单位也可携带公章到就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感谢您的参与。

  44、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金额为何提高了?

  答:您好!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申报截止到2021年1月20日,截止2021年1月20日未申请变更缴费档次的自动沿用原缴费基数或比例档次确定2021年度的缴费基数。其中,2020年缴费基数按3269缴费的,自2021年1月起缴费基数自动暂调整为3457元,待2020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公布后,按规定进行缴费基数差额补收。感谢您的参与。

  45、怎样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答:您好!(1)省内转移接续。参保职工申请将山东省内其他地市的养老保险转入我市的,可登录青岛市人社局官网(),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服务”模块中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申请”,选择转出地行政区划,即可提交转入申请。申请将我市的养老保险转出至省内其他地市的,参保职工可通过转入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政务服务相关网站申请办理。(2)跨省转移接续。参保职工申请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关系转移”模块的“社保转移申请”,选择转出地和转入地行政区划,即可提交转入申请。同时,通过“办理进度查询”模块,可实时掌握业务办理进度。感谢您的参与。

  注:青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云课堂”在线宣讲活动,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民营经济局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支持我市经济发展的具体行动,也是两局主动服务企业、精准宣讲政策、推进涉企政策兑现的直接体现,同时也是落实省人社厅“人社政策畅通行”行动的具体举措,培训活动区分专题、实时解读、在线解答、公益宣讲、专业服务,常态推进。敬请关注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青岛人社APP、12333微信公众号和青岛企业之家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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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无意中欠下一笔燃气费,最后却要支付高出费用2倍的滞纳金?本报6月8日报道了成都市民张先生的遭遇,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共鸣。很多市民打进本报热线反映,不只是燃气费有滞纳金,还有电费、水费、信用卡、社保、交通罚款、物业管理费……各种名目的滞纳金依旧充斥在我们身边。

导读:无意中欠下一笔燃气费,最后却要支付高出费用2倍的滞纳金?本报6月8日报道了成都市民张先生的遭遇,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共鸣。很多市民打进本报热线反映,不只是燃气费有滞纳金,还有电费、水费、信用卡、社保、交通罚款、物业管理费……各种名目的滞纳金依旧充斥在我们身边。

目前,华西都市报开通热线028-96111,欢迎吐槽那些你认为不合理的滞纳金。我们将邀请法律专家,为您提供权威解读。同时,华西传媒集群(WMG)的新媒体平台:华西都市网、百度华西频道、华西官方微博微信、掌上四川,也同时倾听你的建议和意见。

8日上午,81岁的成都市民李永地致电本报,讲述了他遭遇滞纳金的故事。

7年前,李永地为女儿李亚蓉在成都金牛区社保局办理了医保和,并定期向账户里存钱。去年11月,李永地查询女儿社保账户时惊讶发现,自2010年8月至2014年10月,账户上只扣除了医保,养老并未缴纳成功。

之后,李永地通过社保局了解到,若想补上这4年欠下的养老保险费用34195.8元,除2291.24元利息外,还需缴纳高达28766.84元的滞纳金。

如此高的滞纳金是如何算出来的?又是否符合规定呢?8日下午,笔者陪同李永地来到金牛区社保局了解了情况。

【为女儿缴纳养老保险,竟4年未缴上】

2008年2月,李永地为身体残疾的独生女李亚蓉在金牛区社保局办理了医保和养老保险。由于女儿在外地,李永地定期会跑去银行存缴费用,替女儿“按期交款”,并将存款单都保留完好。

然而,从2010年8月起,他发现银行扣划的数额偏少,但因为没有接到社保局或银行的任何通知,便没在意。直到2014年11月,发现银行账户上的钱“越剩越多”,李永地才跑去社保局询问。

这一问,让李永地大吃一惊,“从2010年8月起,李亚蓉就没有再缴纳养老保险了,只缴纳了医保。”

“为啥会这样?”李永地十分心急,工作人员告诉他养老保险是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也是允许的。“但是,续交有一个影响就是,如果原本50岁能拿到养老金,现在就要推迟4年。”

想到女儿会推迟领取养老金,李永地更加焦急,“那可不可以补上这4年的养老保险?”而工作人员回答说:“可以补缴,但是还需要交纳滞纳金和利息,接近3万元。”由于拿不出这么多滞纳金,李永地只好作罢,他从2014年12月开始为女儿续交养老保险费用。

直到现在,李永地也搞不明白,女儿的养老保险为何没有缴上?为什么银行和社保局也没有通知他?

6月8日,李永地看到了本报关于滞纳金的报道,十分感慨,打进本报热线诉说了他的遭遇。

从李永地出示的银行流水账单(从2010年5月起)中,笔者看到,从2010年8月和9月开始,银行就只扣除了费用186.35元,没有再扣取养老保险的费用。

6月8日下午,笔者陪同李永地来到了金牛区抚琴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在李永地的要求下,办理社保的工作人员打印出了从2010年8月至2014年11月,李亚蓉账户所欠下的养老保险费用、滞纳金、利息的相关单据。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参保人员未及时足额缴纳费,自欠缴之日起,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单据显示:2010年8月至12月,缴费金额2380元,利息336.86元,滞纳金8002.5元……笔者看到,从2010年至2014年一共有5张单据,总共需交养老保险费用为:34195.8元、利息2291.24元、滞纳金28766.84元。

笔者注意到,如果按照每月417.4元的养老保险费用算,9月21日即使扣划完医疗保险费用186.35元,李亚蓉账户上的余额(882.02元)是足以支付8月和9月两个月的养老保险费(834.8元)的,为何当月并未扣取呢?对此,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无法解答,她建议李永地前往金牛区社保局询问。

【缴费基数上调后,账户钱没存够】

为何从8月起,李亚蓉的账户就再也没有缴纳上养老保险费用?8日下午4点过,笔者陪同李永地来到了金牛区社保局。经查询,答案终于水落石出。

原来,在2010年8月以前,养老保险扣款是按照缴费基数2087元,因此每月扣款为:(比例)=417.4元,而当年8月起,缴费基数调整,变为了2380元,即每月扣款变成了476元。因此,当年8月和9月两个月的养老保险应该扣款952元,而李亚蓉当时的账户余额不足。

根据金牛区社保局副局长刘先生出具的一份当年的《个体参保人员以银行代扣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书》显示:若次月合并扣款时,甲方账户余额仍不够扣费时,则视为甲方自愿放弃委托扣款,本协议终止。

刘先生说,由于李亚蓉账户从8月至9月,连续两个月余额不足以扣划养老保险费用,银行自动视其放弃缴纳养老保险。

“从他出具的银行缴款记录来看,老先生每月都有存钱,并非恶意欠款;此外,考虑到他是为残疾女儿办理,家庭较为困难,可以酌情考虑减免滞纳金。”刘先生说。

走出金牛区社保局,李永地说,“心里的石头总算是放下来了。”

【每年3月底为补缴“大限”】

社保局提醒参保人员:要密切关注缴费基数调整

缴费没有成功,为何市民李永地未收到通知呢?金牛区社保局副局长刘先生说,由于此前系统的技术原因,未能与个人取得实时对接。不过,从今年起,只要市民的账户未缴纳上医疗保险费用或养老保险等费用,都会获得及时的短信通知。

刘先生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14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未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14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的,应在2015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我们每年都会在各类媒体上发布公告,提醒个体参保人员在每年的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前一年欠费的补缴手续。”刘先生说,3月31日前补缴都不会收取滞纳金,但是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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