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一楼居民将房屋租赁给别人做驿站是否合法?

密云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年)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7〕8号)精神,持续推进《密云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18年工作计划和到2020年任务安排》(密政发〔2018〕8号),持续深入实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区委二届八次全会部署,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契机,紧紧围绕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开展工作。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保持工作力度和强度只增不减,在深化疏解、强化治理、优化提升上下功夫,精准发力,突出实效,持续推动城市结构调整和功能提升。在扎实推进疏解整治的同时,着力强化提升任务落实,狠抓防反弹、控新增长效机制建设,大力提升精细化、高效化、规范化水平,为不断推动城市减量和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按照“先谋后动、先立后破、整提并举、稳量重质”的工作要求,强化一体推进,切实做到疏解整治与提升工作之间无缝衔接,及时回应群众期盼。主要把握好以下五个原则:

一是以提为先。以优化提升统领疏解整治工作,将疏解整治作为促进城市功能优化调整和提升的重要手段,提升城市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以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反映出的需求为线索,在拆后土地“留白增绿”、公共空间品质提升、城市功能补齐、街巷环境修补、交通秩序改善及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集中释放提升效果。

二是以创为立。积极开展各项创建工作,集中力量创建一批基本无违建、无“开墙打洞”、无占道经营、无违法群租等无疏解整治存量街的乡镇,逐步实现创建无疏解整治存量区。着力打造一批优化提升示范村和社区,总结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加快推广。

三是以保为主。保持疏解整治工作定力,加强统筹调度,完善常态化治理机制,以两年来“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取得的成效为基础,加强“回头看”,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开墙打洞”、占道经营、群租房等违法行为新生。已完成的年上账任务,要保持“动态清零”,未完成的年上账任务,要力争在2019年实现台账清零,并保持“动态清零”。

四是以联为本。加强条块联合,充分发挥属地政府主体作用与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职能,不断深化“疏解整治促提升”行动。加强部门联合,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优势,全过程联动,提高治理效率。加强区域联合,充分发挥各相临区域间协同配合机制作用,实现信息共享,确保疏解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同时,按照“滚动实施,压茬推进”的工作要求,各项工作要向连线成片、连片成势方向推进。

五是以稳为根。2019年,在北京市将举办国庆70周年庆典、“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各项行动的开展要做好安排部署,认清工作中面临的风险与挑战,结合2019年各专项计划台账,细致梳理可能产生的风险问题,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社会基本面稳定。同时,要更加注重依法行政,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社会正向舆论,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创造有利环境。

牢牢把握“舍”与“得”的辩证关系,强化统筹调度,加强联合执法,将提升工作与疏解整治行动一体推进,稳步推进全年34项专项行动(市级8项、区级26项,详见附件),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市、区两级任务目标。

(一)持续疏解非首都功能,促进区域发展水平提升

严格执行北京市新增行业禁止和限制目录,进一步提高企业准入门槛,明确准入标准,通过“控增量”“疏存量”的减量发展方式,有效疏解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和低端低效低产出企业,为实现更高水平发展腾退空间。通过功能疏解带动产业疏解和人口转移。具体任务安排为:

1.疏解一般制造业和“散乱污”企业治理(市级)

(1)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持续推进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关停退出,全年疏解退出一般制造业企业16家。

牵头部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各镇街(地区)、中关村密云园、区生态环境局

(2)坚决依法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摸排、动态清零”。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散乱污”企业动态监督管理,巩固治理成果,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新生。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各镇街(地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规自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支队、中关村密云园

2.疏解提升区域市场(市级)

持续改善提升区内综合市场经营环境,落实便民服务网点布局规划,支持品牌连锁化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促进便民服务连锁化、规范化、品牌化、服务多样化发展。优化便利店网点布局,细化便利店配置标准,利用疏解整治腾退空间资源引入便利店。规范或新建基本便民商业网点57个。改造提升区内综合市场7家(其中市级任务1家,区级任务6家)。

责任部门:各镇街(地区)、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3.疏解培训机构(市级)

推进区内教育功能优化提升,优化调整教育资源布局,积极承接城六区溢出的优质教育资源,有序推动区内一般性培训机构疏解。全年疏解一般性培训机构2家。

责任部门:果园街道、密云镇

4.无实际经营企业规范管理

区税务局定期与镇街(地区)交换无实际经营企业信息,建立、完善区内非京籍法人单位台账。各镇街(地区)加强对台账中单位的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经营意愿,督促、协助企业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注销手续,按月完成固定比例或数量的清理任务。区税务局加强协作,严格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完善简易注销流程,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非京籍法人单位,开展联合惩戒措施,限制企业相关行为,促使企业改正,注销登记证件。全年清理整治2000人次以上。

责任部门:各镇街(地区)、中关村密云园、区生态商务区、区云创谷经济开发中心、区市场监管局

5.规范外来人口入学、入园

对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坚持“四证”审核制度,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申请坚决不予办理。

责任部门:相关镇街(地区)、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办、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规自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6.规范人口落户及居住证办理

进一步加强全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依托居住证制度、联勤联动大清查机制,准确掌握流动人口底数,震慑、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为全区人口调控提供数据支撑。继续开展死亡未销专项行动,针对本市户籍人口中死亡未销户口人员信息开展核查及注销工作。

责任部门:各镇街(地区)、区发改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

7.园区内企业“腾笼换鸟”

在疏解一般制造业的同时,加快“腾笼换鸟”,促进园区低效企业转型升级和无税收贡献企业加速退出,有效提高劳均产出率和地均产出率。全年通过收回土地、嫁接招商、税务归属地变更等方式盘活疏解企业12家,涉及土地面积200亩,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牵头部门:中关村密云园

(二)持续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促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以治脏、治乱、治污、治违建、治安全隐患为重点,完善城乡治理体系和工作机制,严控反弹新生,加快补齐城市治理短板。要继续巩固泡沫彩钢板、非法幼儿园、群租房、商改住、国有企业自有房屋违规租赁、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等治理成果,保持“动态清零”标准。加强行业管理,持续开展“六小门店”清理整治、“全覆盖”式安全生产检查、劳动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提升综合治理效果。具体任务安排为:

8.治理违法建设(市级)

加快推进“规划引导、拆除违建、清理垃圾、实施增绿、落实减量”一体化管理,保持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力度,全年实现6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违法建设“场清地净”,腾退土地61公顷。逐步消除全区违法建设历史存量,开展基本无违建镇街创建工作,全年创建基本无违建镇街(地区)2个。

牵头部门: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部门:各镇街(地区)、区委宣传部、区政府督查室、区公安分局、区规自分局、区住建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国资委、区应急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消防支队、中关村密云园

9.占道经营整治(市级)

加大占道经营整治力度,减少市民举报,确保各镇街(地区)、中关村密云园月均举报量实现“动态清零”,保持重点点位整治效果,防止反弹,持续巩固和保持占道经营“动态清零”示范区整治成果。

牵头部门:区城管执法局

责任部门:各镇街(地区)、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区邮政局、中关村密云园

10.无证无照经营及“开墙打洞”整治(市级)

结合街区治理和城市更新,推动“开墙打洞”整治由分散整治向区域整治转变,提升治理效果。按照“三有五无”整治标准,整治“开墙打洞”40处。整治无证无照经营330户。坚持“开墙打洞”整治与提升工作同步进行,对群众确有需要的生活服务网点,在充分征求周边群众和相关利益主体的意见后,纳入便民服务网点予以规范化管理。完善防反弹责任体系,畅通群众举报途径,巩固整治成果。全年治理和保持街巷22条。

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各镇街(地区)、区住建委、区规自分局、区城管执法局

11.“六小门店”清理整治

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小超市、小餐饮、小美容美发”等行业检查力度,形成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贯彻执行生活性服务业相关领域标准和规范,完善企业开业条件、经营管理、岗位服务等标准体系,推动家政、洗染、美容美发、沐浴等行业管理和服务规范。全年清理整治350家。

责任部门:各镇街(地区)、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消防支队

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联合镇街社保所对区域内企业劳动用工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对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对违法用工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巡视检查,全年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420家以上。

牵头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镇街(地区)

加强对非本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做好建筑企业日常管理监督,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良好社会秩序。每月按照不少于在施工工地5%的比例,抽查劳务用工管理情况,对不执行实名管理制度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对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清出本区建筑市场。

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浅山区违法建设拆除

加快推进区内浅山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对全区涉及的9个镇98个行政村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摸排上账及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新生违法建设,积极清理整治存量违法建设,形成拆违治违常态化机制。完成市级下达违法建设拆除任务,并实现当年新生违法占地行为“动态清零”。

15.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在城区“二横二纵”四条主要大街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非机动车闯红灯越线、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机动车遇斑马线未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对二手车、僵尸车、无牌车、电动车、大型机械车等车辆占路停放行为开展多波次整治,进一步提升交通安全秩序。

责任部门: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公路分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融媒体中心

16.非注册幼儿园清理整治

严格防范已取缔未注册园反弹,坚决遏制未注册园新生,保持我区未注册园“零”状态。

17.出租房屋专项整治

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执法检查,规范出租房屋标准。对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常态化执法,加大违法租赁房屋和群租房处罚力度,全年保持“动态清零”。

责任部门:各镇街(地区)、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区市场监管局

18.“商改住”清理整治

确保新建项目“商改住”零增长,坚决防止“商改住”反弹,保持“动态清零”。

责任部门:相关镇街(地区)、区规自分局

19.国有企业单位自有房屋租赁清理整治

对授权监管的区属国有企业,持续开展国有企业自有房屋租赁清理整顿工作,形成常态化执法检查,保持“动态清零”。

20.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清理整治

持续开展区内人防工程及地下空间执法检查工作,形成常态化检查机制,保持违法情况“动态清零”。

责任部门:区住建委、区消防支队

21.开展全覆盖式安全生产检查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管控和隐患排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全覆盖”执法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持安全隐患“动态清零”。

责任部门:各镇街(地区)、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中关村密云园

建立对泡沫彩钢板建筑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保持违法违规使用情况“动态清零”。

牵头部门:区防火委办公室

责任部门:区防火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持续补齐城市功能短板,促进人居环境水平提升

持续优化城乡规划设计,加强城市设计和风貌管控,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平台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拓展绿色空间及公共服务空间,提升物业服务水平,逐步丰富和完善社会评价体系,开展示范社区创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打造绿树掩映的生态花园城市、景美人和的生态宜居乡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体任务安排如下:

23.“留白增绿”(市级)

坚持把“留白增绿”作为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推动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的重要途径,把握好“先白后绿”“非白即绿”“亦白亦绿”三种形式,因地制宜推进“留白增绿”工作。全年实现园林领域“留白增绿”28.97公顷,实现农业领域“留白增绿”43公顷。

牵头部门:区园林绿化局、区农业农村局

24.棚户区改造(市级)

严格把握棚户区改造的标准和范围,立足改善民生,切实解决老百姓的住房困难问题。严控拆占比、拆建比,推动棚户区改造实现进度、成本、质量、效果统筹。加强棚改项目全过程管理,加快推动已启动项目、在途项目收尾工作。全年完成签订棚户区改造协议1000户。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规自分局

25.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完善乡村规划编制体系,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和村庄发展研究,打造具有密云地方特色的民居,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和生活配套设施,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按照北京市农村地区“疏解整治促提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要求及创建验收标准,全年实施76个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完成125个创建村的村庄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区发改委、区城市管理委、区住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城管执法局、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公路分局

26.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

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大力推进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综合利用,完善生产及利用标准,加强再生产品使用。在完成檀营地区示范片区创建验收的基础上,推广“互联网+”智能分类模式,力争实现城区垃圾分类全覆盖;逐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建立存量建筑垃圾堆放存量、处理和利用台账,合理配置资源化临时处置设施,建筑垃圾处置完成率≥90%。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委

责任部门:各镇街(地区)、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住建委、区武装部、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

27.拓展城市绿色空间

高标准、大尺度规划建设“四园两带”绿色生态格局,把密云城区建设成为绿树掩映的森林花园城市,全年完成白河城市森林公园、潮河体育休闲公园建设,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及冶仙塔文化休闲公园建设。在居民小区500米范围内规划建设城市绿地1.75万平方米。

牵头部门:区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中心

责任部门:相关镇街(地区)、区发改委、区城市管理委、区财政局、区规自分局、区水务局、区体育局、区商务区、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28.改善区内停车环境

进一步提升区内停车环境,搭建全区智能停车系统,发布《密云区智慧停车实施方案》。结合现有道路资源,规范和施划道路两侧停车泊位1936个,规范停车管理。推进区医院南侧停车场、康复西巷停车场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改善提升小区内停车泊位170个。利用地下空间及民防设施,改造便民停车场,新增停车泊位600个。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委、区住建委、区人防办

责任部门:相关镇街(地区)、区发改委、区规自分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公路分局、区公安交通大队

通过治危房、治违法建设、治“开墙打洞”,补抗震节能、补市政基础设施、补停车设施、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小区治理体系,不断提升老旧小区人居环境和居住品质。全年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5个。

责任部门:鼓楼街道、果园街道、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30.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提升

发挥街巷长及小巷管家作用,将广告牌匾治理、环境提升等工作向背街小巷延伸。实施果园北街及果园西路两条背街小巷的环境整治工程,更换2300米破损步道砖、重新粉刷两侧墙体、补植路侧绿化。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委

责任部门:果园街道、区商务局、区教委、区规自分局、区交通局、区公安交通大队

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和清理区域内建筑物屋顶广告牌匾,恢复建筑原貌,捍卫城市之美。全年创建国家卫生镇2个。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委

责任部门:相关镇街、区卫生健康委

32.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三馆一中心”作用,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完成密云区博物馆新馆建设前期手续。以国庆70周年为主线,开展各类文化活动1000场。

牵头部门:区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部门:各镇街(地区)、区财政局

33.提升公共体育服务水平

构建全民健身服务网络,打造城区“15分钟健身圈”、农村“30分钟健身圈”。加强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体育中心二期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公园、广场、山林等资源,建设健身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骑行道、驿站和公共露营地。积极开展冰雪、棋类、登山攀岩等群众体育活动。全年实现城区“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达到30%、农村“30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达到20%。

责任部门:各镇街(地区)、区财政局

34.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加快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区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加大幸福晚年驿站建设力度,全年新建幸福晚年驿站20家。

责任部门:相关镇街(地区)、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人防办、区园林绿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自分局

深化“疏解整治促提升”专班工作模式,建立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为联络员的会商机制,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全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题工作会,听取工作进展,研判工作形势,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推动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按照量化、细化、项目化的要求,做好人口动态监测工作。各成员单位应按时上报人口动态监测情况,确保调控重点可监测,工作进展可反映,人口流向可体现,统计数据真实客观。根据人口动态监测情况,准确反映“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进展和成果,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各镇街(地区)、各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统筹兼顾、合理决策,最大限度地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确保专项行动平稳有序推进。要完善专项行动风险评估机制,凡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问题的重大政策制定、重大任务推进,要提前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舆情评估、法律风险评估,通过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具体步骤等措施,把风险降低到可控范围内。

坚持依法办事,强化法治思维,严格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推进工作,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注重前后工作的衔接,提前规划安排便民服务设施布局,提前研究拆除违法建设后土地利用。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分步实施,切实办好群众家门口的事。

对各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引入第三方察访核验机制,确保各上账专项任务落实到位。有效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环境秩序差、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有针对性进行曝光,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加强政府督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对工作中的发现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

各牵头部门及镇街(地区)要研究、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并将任务目标逐级细化,层层压实,明确每个环节的职责和责任人。形成突出过程管理和“条(部门)块(镇街)”结合的责任制考核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评优定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积极争取市级“疏解整治促提升”政策资金,统筹安排区级配套资金。完善资金使用办法,以工作进度和成效作为资金拨付主要依据,充分发挥专项工作经费的保障作用。

统筹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在中央、市属主流媒体的报道力度,密切关注舆情,积极引导正向舆论。各牵头部门、各镇街(地区)要密切关注社会举报,及时处置敏感舆情,将各渠道举报内容纳入整治范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成果及经验,做好亮点工作、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在全区形成“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最大程度获得群众支持。

附件:密云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19年工作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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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0年宁海县县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宁政发〔2021〕1号)

………………………………………………………………………………………………1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促进双循环提振消费的实施意见(2021—2023年)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1号)……………………………………………………2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2号) …………………………………………………………………………8

二○二○年十二月份县政府大事记………………………………………………………19

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2020年宁海县县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的通报

宁政发〔20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创新机制,转变发展方式,建立和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模式,增强综合竞争力,根据《宁海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经县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并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定宁波光明橡塑有限公司、山中合金(宁波)有限公司、宁海县第一注塑模具有限公司为2020年宁海县县长质量奖获奖企业,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追求卓越,争当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印发关于加快促进双循环提振消费的实施意见

宁政办发〔202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促进双循环提振消费的实施意见(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促进双循环提振消费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促进内外双循环,全力打好提振消费组合拳,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有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推动产业融合发展

1.构建现代服务业流通体系。加快推进服务业“4555”行动,努力构建“333”产业体系,逐步形成附加值高、辐射力强、带动性大、覆盖城乡的现代服务经济新体系。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加强电子商务在供应链管理中的应用,实施供应链体系创新应用、冷链物流提质扩面,打造交通枢纽型、旅游商贸型、商务商业型等多种功能的区域环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生物产业园管理中心、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宁海科技园区管委会)

2.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快三次产业深度融合,推进农业、制造业领域优势特色产业与“互联网+”融合,打造国家级农业产业集群、工业产业基地以及外贸转型升级产业基地。以服务业质量提升和标准化建设为目标,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依托登山步道、山海资源发展健康休闲和养老服务产业,实施购物、美食、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工程,推动商旅文体联动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游局、县体育发展中心)

3.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依托,推进与制造业配套的跨境电商、配送物流、互联网金融、数字会展等一批新兴服务业发展。鼓励零售业经营业态和模式创新,运用数字技术改造业务流程,探索线上线下互动体验式智慧商圈,推进跨界电子商务应用,加强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商务局)

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升消费市场动能

4.搭建功能性服务平台。发挥电商产业园和得力办公用品智慧供应链平台作用,助推“互联网+块状经济”发展,推动模具、文体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引导模具、文具、户外用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嫁接新业态、新模式,逐步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集聚平台。加大对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或者协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环球中心、物联大楼等楼宇经济发展和项目招商,引入数字贸易、跨境电商、数字金融、智慧物流等企业,打造数字贸易楼宇经济样板。积极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高成长性总部和创新型总部,培育一批外贸楼、商务楼、科研楼、现代物流楼等税收总部楼宇,每年力争引育6家以上总部企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宁海科技园区管委会、宁海海关)

5.加快项目建设和新业态引进。坚持重点培育和示范引领相结合,在跃龙核心商圈、新世纪商圈、桃源广场等现有成熟商圈中,引进优质品牌、引领消费时尚,打造业态吸引力强、创新引领作用显著的地标商圈和商业特色街区。推进奥特莱斯、得力电商产业园一期、嘉隆广场等项目尽快开业,加快华孚宁波数字时尚产业园项目建设。引导工、商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加快网红直播基地等时尚新型项目签约落地,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提升发展;积极引进、培育婚庆产业、时尚消费等新热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投促中心;配合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宁海科技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6.梯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本地市场主体培育,扶持发展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招引一批有实力有特色的市场主体充实我县企业体量,鼓励引进国内外大型连锁企业、品牌管理公司,推动服务业态与本地企业嫁接,创新服务,增强消费后劲。(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

7.发挥连锁经营优势和区域品牌价值作用。鼓励现有连锁经营企业做大做强,对具备一定规模和发展潜力、管理规范的连锁经营企业进行试点工作,引导其将个体户转型升级为分公司或连锁门店,实现连锁规模的迅速扩张。鼓励现有3家浙江老字号品牌积极参评中华老字号,梯度培育一批浙江老字号企业和商贸品牌。鼓励实施“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的“双商标”制度,加快创建培育“宁海珍鲜”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一批立足本土、全产业链、集成服务的旅游运营主体,鼓励本土旅游企业走品牌化道路,带动消费。(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配合单位:其他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三、培育消费新模式,打造消费新引擎

8.推动数字生活新服务促进新消费。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创新驱动创造新需求、新消费,借助数字经济拓展电商经济、直播经济,促进消费转型升级。推进消费市场数字化,深入推进“数字生活新服务”工程,大力发展“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网上家政”“网上市场”“网上就业培训”等“六个网上”工程,更好地满足人们多样化需求,提振消费市场,促进商贸经济整体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9.改造提升商贸便民消费圈。建设一批网点积聚、布局合理、业态齐备、品质优良、价格实惠、服务有序的邻里街区、邻里中心和邻里社区,打造15分钟商贸便民服务圈。围绕不同小区,科学配置业态,便利居民日常消费。紧跟新时代居民生活消费升级需求,以新零售、新业态、新模式为突破,聚焦社区商业品质提升和功能拓展,推动社区商业转型升级。强化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引导金融、快递、维修等商业服务项目叠加到社区服务中,建成服务更加便捷的15分钟商贸便民服务圈。(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10.活跃夜间市场拓宽假日经济。打造一批夜间经济示范商圈,改造提升大观文化园、谢豹月光街、西子国际等3个有市级特色街区,丰富前童古镇夜间消费业态,鼓励夜间经济特色街区、景区等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设24小时图书馆、便利店、“深夜食堂”等深夜营业专区,打造夜间消费场景和集聚区。强化规划引导,完善周边交通等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充分利用开放性公共空间,开设周末大集、休闲文体阅读专区等常态化消费场所,拓宽假日消费空间。(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旅游局、县综合执法局)

四、丰富惠民消费活动,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11.开展消费活动扩大有效需求。做响金秋购物节、全民消费季等活动品牌,开展商圈联动促消费、“寻找宁海味道”、农超对接、农餐对接等主题活动;整合各方资源、多方联动推出“商旅文体农银”全链条系列活动;探索“政府+企业”模式,发放各类惠民消费券,激发居民消费潜力。鼓励各大综合体、大型商超结合传统消费旺季和网络热购时段,分时分类搭建贯通全年、吸聚人气的消费促进系列活动平台。推动电商直播带货、人工智能服务等新消费发展。(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街道)

12.依托节庆活跃消费市场。进一步发挥徐霞客开游节的节庆影响力,特色化、差异化办好会展节庆活动,提升乡镇农事节庆活动的知名度。开展系列文旅惠民活动,刺激文旅消费;立足资源特色,分主题、分季节、分群体策划文旅精品线路,不断满足游客多元化需求。紧盯重点客源市场,精准策划营销活动,开通直通车,引进万人团,做好疗休养基地的培育和推介工作,全力抢占疗休养市场。(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配合单位:县总工会、各乡镇街道)

13.扩大展会溢出效应。探索“政府+企业”模式,做强做响汽车博览会、母婴童品节等重点生活类展会,推进市场化办展。依托模具、文具等办好产业类展会,办好文具博览会、中国(宁海)国际机床与模具展览会,广泛邀请海内外高精尖企业展示展销最新的机器设备和技术,助力“宁海智造”迈上更高台阶。同时承接进口博览会、中东欧博览会的溢出效应,强化供需对接,支持扩大进口,优化国内优质商品供给。(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联社、县国投集团)

五、培育外贸新优势,拓展发展新空间

14.支持外贸企业拓市场。做好网上广交会、2020中东欧商品云上展等线上展会服务工作,鼓励企业应展尽展、应参尽参。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出口转内销,利用工业类展洽会、互联网大会等内销展示交流平台与国内采购商加强对接,推动内销规模化、品牌化。帮助企业积极对接淘宝、京东、拼多多、抖音等线上平台,使外销产品转型适应国内市场销售需求,推动形成内循环、双循环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15.鼓励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出台跨境电商五年行动方案,打造1个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逐年推进综合平台、电商企业、电商人才引育工作。鼓励传统外贸和制造业企业运用跨境电商平台开展业务,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自建海外仓或转型公共海外仓,推动宁海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组织开展跨境电商培训,通过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扩大国外市场规模。培育壮大报关公司、货代公司等服务市场主体,为外贸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街道)

六、强化支撑体系建设,优化消费发展环境

16.优化环境开展放心消费行动。推进商贸、电商、文旅、物流、交通、金融等重点行业放心消费建设,聚焦服务消费、新型消费等重点领域,加强信用监管和整治,探索消费维权机制,加强重要商品、敏感时段市场价格监测,指导企业公开放心消费承诺。创建品牌商超、放心网店、放心景区等,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品牌连锁企业进社区,从商业零售、餐饮等传统商业服务业领域向家庭服务业等其他服务领域延伸。支持家政企业开展家政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录入工作,开展“执证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

17.发挥金融帮扶促进效益。加大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力度,将服务业银行贷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县金融业考核指标体系。县服务业主管部门定期推荐限上企业名单,县担保中心积极做好服务业企业融资增信工作。(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18.完善城乡物流服务体系。整合全县物流资源,打通线上线下、县内县外,发挥农产品集散基地优势,探索运用“新零售”模式来推动消费购物升级。将农村物流网点与菜鸟、苏宁、丰收、人保和农产品创客等驿站结合,推进乡村集士驿站建设,依托快递进村城乡公交专线,实现“快递下乡和农产品进城”。设立农产品包装展示中心,支持快递企业开展“一乡一品”农特产品进城项目,给予一定快递物流费用补助。鼓励企业创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改造及经营模式,开展分拣、包装等流通加工业务,进行多品种经营和“产销双向合作”。鼓励电商、快递等企业与实体店、小区物业等开展末端配送服务合作,深化快递物流行业与传统商贸行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联社、宁海邮政管理局、各乡镇街道)

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宁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宁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宁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城市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特殊群体阶段性基本居住需求,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0〕92号)、《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见》(浙建〔2017〕11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住房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实施精准保障的通知》(浙建〔2020〕13号)、《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10〕219号)精神,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提高保障性住房资源配置效率,改进政府公共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配租、补贴、准入、退出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主导投资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其他各类主体投资筹集、纳入政府统一管理,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租赁给符合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引进人才、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障性住房。

第四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筹集、准入配租、租金发放、租后监管等工作。

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总工会、县流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宁海县税务局、县房委办等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县政府对各级责任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  资金和房源筹集

第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配套用房、设施出租出售收入;

(三)县政府和社会力量通过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

(五)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资金来源。

第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方式,主要包括:

1.政府组织投资建设和收购;

2.按一定比例在普通商品住房或城市综合体项目中配套建设;

3.在拆迁安置房项目和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

4.其他符合条件的住房转为公共租赁住房。

(二)县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建造的公共租赁住房

结合产业园区建设,符合规划要求,按照生产区与居住区分离原则,集中配套建设以集体宿舍形式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

企业、村(社区)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在符合用地规划前提下,利用受让土地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第七条  公共租赁住房的选址规划,应充分考虑承租对象交通、就业、就学、就医等基本需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应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动节能、省地、节水、节材及环境保护工作,提高住宅建设的整体水平。

第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住房保障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予以优先保障。

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其他资金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通过有偿使用方式供应。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度提高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适当减少地下车位配置数量。

第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参照上级相关政策执行。开发建设和租赁经营所涉及的其他税费优惠政策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政府可以在明确政策、合同约定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标形式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管理。

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或配套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在每宗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建设面积、套型结构及比例、建设及装修标准、建成后移交、回购或出租所涉及的租赁管理、租金标准等事项,明确相关责任和权利,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

公共租赁住房不得分割转让。

第十一条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包括集体宿舍和成套住宅,成套住宅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高层住宅可在单套控制面积基础上放宽10平方米,户型包括单间、一室户和两室户。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满足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非新建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要坚持适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原则。

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根据承租对象的居住和生活需要,同步建设相应配套设施、生活服务用房和管理用房,并实施物业管理。

第十二条 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经济、环保”原则进行简易装修,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

第十三条 公共租赁住房工程项目的验收和保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申请和审核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时已取得宁海县常住户口;

2.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宁海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申请家庭的存款和投资不超过30万元;

4.申请家庭各成员名下无车或家庭所有非运营车辆总价格低于15万元,且无连续一个月及以上的贵重车辆驾驶记录。

(二)引进人才由县人力社保局按照相关文件政策确认其资格。

(三)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县常住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本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

2.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宁海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申请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未满7年;

4.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

(四)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本县连续居住达到1年以上,或在本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

2.经县流管中心认定,量化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具体分值由县流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认定);

3.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宁海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在本县具有稳定的劳动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

5.申请人具有中级及以上的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

(五)其他经县政府批准的特定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

上述(一)至(五)类家庭(或个人)在宁海县行政区域内无房(含无自有房产、租住公房等)或所拥有的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军产、宗教产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

已享受房改购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批地建私房等政策性住房和住房补贴的家庭(或个人)(仅限于申请人和配偶及原已享受政策性住房的共有权人,其他家庭成员如已独立分户并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除外),不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第十五条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籍、身份证明;

(二)符合第十四条二类、三类和四类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所在单位聘任合同、社保、公积金缴存等证明。

申请人的宁海县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信息由县民政部门协助提供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宁海县行政区域内现有住房情况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提供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宁海县行政区域内相关土地使用信息由县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协助提供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人和配偶享受房改购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住房补贴的信息由县房委办协助提供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政府系统内可共享到的信息,申请人无需提供;若发现系统中信息有误或未及时更新,申请人需主动提交新的正确信息。

第十六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分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

(一)获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统一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当房源不足时,实物配租实行轮候制度,以申请时间的先后确认轮候顺序。

(二)获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保障面积应扣除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一定比例的租金减免:

1.当年取得县民政部门签发的《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县总工会建档的深度困难职工家庭,享受100%的租金减免;

2.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县政府公布的本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遗属、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或其配偶、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享受100%的租金减免;

3.取得县民政部门签发的《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享受80%的租金减免;

4.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不含)的,可以享受60%的租金减免; 

5.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上(含)100%以下(不含)的,享受40%的租金减免;

6.本县新就业无房职工、引进人才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按不超过36平方米住房面积核定享受30%的租金减免,每户每年减免标准最高不超过1500元,且保障期限不超过2年。

(三)未获得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保障面积应扣除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租金补贴从住房保障申请受理的次月起开始计算,自取得租金补贴保障资格并签订租金补贴协议后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在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最后一次租金补贴的核发。租金补贴标准按照县公共租赁住房平均租金计算:

1.当年取得县民政部门签发的《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县总工会建档的深度困难职工家庭,享受100%的租金补贴;

2.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县政府公布的本县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遗属、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或其配偶、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享受100%的租金补贴;

3.取得县民政部门签发的《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享受80%的租金补贴;

4.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不含)的,享受60%的租金补贴; 

5.申请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上(含)100%以下(不含)的,享受40%的租金补贴;

6.本县新就业无房职工、引进人才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按不超过36平方米住房面积核定享受30%的租金补贴,每户每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1500元,且保障期限不超过2年。

第十七条  实物配租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抽签或摇号等公开方式,确定承租对象,并按规定办理入住手续。配租面积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一人和二人户以单间或一室户型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户以二室户型为主,二代单亲异性家庭或二代家庭都是成年人的可配租二室户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房源情况发布受理公告,按房源房型、家庭人数、家庭类别实行配租。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可以享受优先安置条件的对象享受优先承租权。

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应综合考虑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行成本、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结合不同地段不同类别租赁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具体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核定后,报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租金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合同管理,租赁合同应当明确房屋坐落、面积、结构、居住人数、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保证金额度及相关规定,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停止租赁的情形及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内容。承租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水、电、气等相关费用。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租赁合同期满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十条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因家庭成员、房产、财产、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配租或发放补贴。不符合的,应及时办理退出手续。

第二十一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已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的家庭成员、房产、财产、收入等变化情况进行定期审核。经审核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和承租规定的必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取消租金减免或停止发放租金补贴。

第二十二条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监管细则,依照相关规定加强对社会公共租赁住房投资主体和运营管理机构的管理、监督、检查,并实施考核,严格对社会投资主体的股份转让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转让行为的监管,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有序运营服务。

第二十三条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引进人才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所在单位应积极协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运营管理机构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承租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所在单位应及时告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  建立全县一体化的住房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统一纳入住房保障信息网络系统,并建立相应的房源、租赁、人口、户籍、计生服务等综合协作管理制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健全本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公共租赁住房供求信息,保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与高效,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管理制度,根据申请家庭享受住房保障变动情况,及时更新住房档案,实现动态管理,建立信用记录平台,加强租赁管理。

第二十五条  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社会服务和管理。公安、卫生健康、住建等部门应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共同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群体的人口、治安、计生等服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保障家庭应退出公租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向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租住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保障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合同出租方应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

1.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租房的;

2.改变所承租的公租房用途的;

3.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的公租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在公租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的;

6.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承租公租房的;

7.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

第二十七条  未按规定参加资格期满审查或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应当腾退公租房或停止对其发放租赁补贴,违规领取的补贴应退还。

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但暂时无法退出的,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可给予不高于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区域同类住房的市场租金缴纳房租,过渡期从解除租赁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承租人在过渡期满后仍不退出住房的,按合同约定的高于同区域同类住房的市场租金计收其超期居住的租金,并对其不良信用予以记录存档。承租人在超期居住期间及超期居住退房后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审核、租赁、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的,按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符合用地规划前提下,参照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建设外来务工人员公寓、人才公寓,解决本企业或周边企业的引进人才等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问题。

第三十二条  县各相关部门应依据本办法,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对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申请未批准的家庭(或个人),资格审核、配租方式均按本办法实施。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1年2月20日起正式施行。《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95号)同时废止。

二○二○年十二月份县政府大事记

△上午,县长滕安达会见客商。

△上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参加2020年第7期市管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修班。

△上午,副县长王鸿飞商量商贸经济运行相关工作。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赴丽水市景宁县开展山海协作工作。

△上午,副县长应国邦参加2020年宁波市建设交通强市打造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现场会。

△上午,副县长李铭胜赴云南省协调办案。

△上午,副县长励成杰赴县教育局调研。

△上午,副县长杨钻专题调研2021年工作思路。

△下午,县长滕安达专题听取2021年出让征收工作汇报。

△下午,副县长王鸿飞听取县森林温泉度假区管委会创建工作汇报。

△下午,副县长励成杰赴县卫生健康局调研。

△下午,副县长杨钻听取县大数据中心工作汇报。

△上午,县长滕安达听取工作汇报。

△上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参加2020年第7期市管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修班。

△上午,副县长王鸿飞赴县文广旅游局调研。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赴卡伊之公司调研。

△上午,副县长应国邦陪同省环保督察暗访组。

△上午,副县长李铭胜赴云南省协调办案。

△上午,副县长杨钻赴县“三改一拆”办调研。

△下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王鸿飞、励成杰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下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听取工作汇报。

△下午,副县长杨钻参加法治建设集中宣传工作部署会。

△上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杨钻参加宁海通用航空机场场站建设工程开工仪式。

△上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赴市纪委汇报工作。

△上午,副县长王鸿飞参加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听取县供销联社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应国邦向县委书记林坚汇报工作。

△上午,副县长李铭胜参加全市公安机关岁末年初社会面专项整治视频调度会。

△上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造干志愿者林健欢送会,赴县人力社保局调研。

△上午,副县长杨钻参加宁波南湾新区指挥部第三次部务会议。

△下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王军海、王鸿飞、应国邦、李铭胜、杨钻参加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

△下午,副县长沈纾丹听取县扶贫办工作汇报。

△下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李惠利医院宁海分院第六次理事会。

△上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王鸿飞、沈纾丹、李铭胜、励成杰、杨钻参加县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

△上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研究有关工作。

△上午,副县长应国邦赴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调研。

△下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应国邦参加工业集聚点治理工作座谈会。

△下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参加走进县人大履职服务中心暨揭牌仪式。

△下午,副县长王鸿飞赴县商务局调研。

△下午,副县长沈纾丹参加县三门湾现代农业开发区建设指挥部班子会议。

△下午,县政府领导李铭胜、励成杰赴县体育发展中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调研。

△下午,副县长杨钻赴市大数据发展改革局、市司法局对接工作。

△上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调研城区出让地块。

△上午,副县长王鸿飞商量民建有关工作。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会商有关工作。

△上午,副县长应国邦专题商量招商项目事宜,走访企业。

△上午,副县长励成杰陪同市委领导参加人大代表联络站主题接待活动。

△上午,副县长杨钻检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

△下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王军海、励成杰参加县委常委会。

△下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专题研究2021年重大项目计划。

△下午,副县长王鸿飞商量电商有关工作。

△下午,副县长应国邦听取供电工作汇报。

△下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疫情防控碰头会,冷链专班会议。

△下午,副县长杨钻与新提任干部谈话。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海县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宁政发〔2020〕24号)。

△上午,县长滕安达参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

△上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专题研究2021年重大项目计划。

△上午,副县长王鸿飞听取县文广旅游局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听取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应国邦参加县交通局机构改革总结会议,赴吉德电器调研。

△上午,副县长李铭胜赴强蛟镇调研指导村社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上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与宁海县医疗合作办医第二十次理事会。

△上午,副县长杨钻听取县水务集团工作汇报。

△下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听取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工作汇报。

△下午,副县长王鸿飞商量开游节相关工作。

△下午,副县长沈纾丹调研2021年工作思路。

△下午,副县长应国邦参加县制造业安全指导专委会工作例会暨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

△下午,副县长李铭胜会见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裘为民。

△下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未来社区主动健康示范项目”代谢免疫监测联合实验室落地揭牌仪式。

△下午,副县长杨钻听取县综合执法局工作汇报。

△上午,县长滕安达参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

△上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调研重大项目。

△上午,副县长王鸿飞听取十里红妆项目推进情况汇报。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调研村级换届工作。

△上午,副县长应国邦参加环保中介机构座谈会。

△上午,副县长李铭胜参加市公安局视频调度会。

△上午,副县长励成杰协调县第二医院、深甽镇卫生院项目。

△上午,副县长杨钻听取信访办理情况汇报。

△下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调研重大项目。

△下午,副县长王鸿飞信访接待。

△下午,副县长应国邦听取2020年工业投资项目推进情况及2021年项目安排。

△下午,副县长励成杰研究桃源二中项目。

△下午,副县长杨钻听取城镇污水提质增效2021年项目计划。

△上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王军海、应国邦专题听取重点项目及土地出让计划。

△上午,副县长王鸿飞赴杭州市。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参加全市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暨乡村产业振兴现场会。

△上午,副县长李铭胜赴梅林街道、强蛟镇检查指导村社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上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全省海防工作交流会。

△上午,副县长杨钻赴桑洲镇督导村社换届工作。

△下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王军海、应国邦、李铭胜、杨钻专题听取重点项目及土地出让计划。

△下午,副县长王鸿飞参加全国中小城市商业创新发展论坛。

△下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疫情防控协调会。

△上午,县长滕安达参加全面小康第一发布录制。

△上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参加第7期市管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修班结业式。

△上午,副县长王鸿飞参加全国中小城市商业创新发展论坛。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听取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应国邦走访企业。

△上午,副县长李铭胜参加县公安局党委会,陪同省信访局领导来宁海调研指导工作。

△上午,副县长励成杰检查海亮项目现场。

△下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李铭胜、励成杰参加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暨“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表彰大会。

△下午,副县长沈纾丹参加县三门湾现代农业开发区建设指挥部班子会议。

△下午,副县长应国邦信访接待。

△下午,副县长李铭胜参加全省公安机关视频调度会。

△下午,副县长杨钻赴市级部门对接工作。

△上午,县长滕安达参加市委全会。

△上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研究有关工作。

△上午,副县长王鸿飞听取县文旅集团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赴北京参加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发布活动。

△上午,副县长应国邦现场踏看长街塘里地块,调研中乌平台。

△上午,副县长李铭胜陪同市公安局领导来宁海调研村(社)换届选举工作。

△上午,副县长励成杰信访接待。

△上午,副县长杨钻参加依法治市专题培训班。

△下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参加消防安全警示约谈会。

△下午,副县长王鸿飞听取2021年文旅项目情况汇报。

△下午,副县长应国邦参加县担保公司决策委员会会议。

△下午,副县长李铭胜信访接待,与深甽镇党委书记对接工作。

△下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专题培训班。

△上午,县长滕安达听取工作汇报。

△上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王军海、王鸿飞、应国邦、李铭胜、励成杰参加县政府工作报告集中调研座谈会。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赴北京参加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发布活动。

△上午,副县长杨钻参加依法治市专题培训班。

△下午,县长滕安达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工作报告集中调研座谈会。

△下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陪同县委书记林坚赴县政协调研。

△下午,县政府领导王鸿飞、应国邦、李铭胜、励成杰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工作报告集中调研座谈会。

△上午,县长滕安达参加全县规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专题部署会议,听取工作汇报。

△上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陪同县委书记林坚赴县人大常委会调研。

△上午,副县长王鸿飞商量振明市场相关处置工作。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陪同省级现代农业园区验收组。

△上午,副县长应国邦陪同市经信局领导调研,走访企业。

△上午,副县长李铭胜参加县领导下访活动。

△上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专题部署会。

△上午,副县长杨钻参加依法治市专题培训班。

△下午,县长滕安达参加书记专题会、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下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王军海赴县发改局调研,专题听取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汇报。

△下午,副县长王鸿飞参加县长质量奖评审会。

△下午,副县长应国邦接待甬台温宁波公司负责人,参加“招商引资百日攻坚”活动推进情况汇报会。

△下午,副县长李铭胜参加县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总结大会。

△下午,副县长励成杰指导督查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参加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视频连线会议。

△上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王军海、应国邦专题听取招商、融资盘子情况汇报。

△上午,副县长王鸿飞听取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调研村级换届工作。

△上午,副县长李铭胜赴长街镇检查指导村(社)换届选举工作。

△上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海亮项目协调会。

△上午,副县长杨钻听取县综合执法局工作汇报。

△下午,县长滕安达会见客商。

△下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王鸿飞参加哩呀啰国际乡村旅游度假区发布会。

△下午,副县长应国邦开展信息化建设调研及研究2021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

△下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2019年度困难人员高额医疗费用化解工作协调会、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视频连线会议。

△下午,副县长杨钻赴西店镇调研。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海县工业全域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20〕25号)。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宁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海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20〕26号)。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工业集聚点治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7号)。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0〕38号)。

△上午,县长滕安达听取县农业农村局工作汇报。

△上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励成杰听取县教育局工作汇报。

△上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参加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视频会议。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参加县人大常委会会议。

△上午,副县长应国邦研究象山港环境整治和饮用水源地自查及整改工作。

△上午,副县长李铭胜赴余姚参加调研座谈会。

△上午,副县长杨钻信访接待。

△下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王军海、应国邦、杨钻参加全县工业全域治理工作会议。

△下午,副县长王鸿飞参加县人大常委会会议。

△下午,副县长沈纾丹参加县三门湾现代农业开发区建设指挥部班子会议。

△下午,副县长励成杰慰问跃龙工商所,赴跃龙成校商量工作,参加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视频连线会议。

△上午,县长滕安达听取工作汇报。

△上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参加市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

△上午,副县长王鸿飞商量2021年重点文旅项目。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调研冷链物流项目建设。

△上午,副县长应国邦陪同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专项督查组。

△上午,副县长李铭胜参加林波工作室和实训中心揭牌启动仪式。

△上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疫情防控碰头会,陪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市级指导督查。

△上午,副县长杨钻参加市第二个生活垃圾分类全民行动日活动。

△下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应国邦专题研究新能源项目事宜。

△下午,县长滕安达听取工作汇报。

△下午,副县长王鸿飞参加燕山君澜项目建设协调会。

△下午,副县长沈纾丹接待农业项目客商。

△下午,副县长应国邦参加县工业全域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会议。

△下午,副县长李铭胜陪同市委领导赴宁海调研指导“1123”工作。

△下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县医疗保障局领导班子宣布会议、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视频连线会议。

△上午,县长滕安达听取工作汇报。

△上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参加市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

△上午,副县长王鸿飞商量跨境电商产业园。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听取县民政局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应国邦研究慢行系统整治工作,参加凯特立电器手持吸尘器项目落地事宜协调会。

△上午,副县长李铭胜陪同市公安局领导赴宁海调研指导“1123”工作。

△上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专题研讨班。

△上午,副县长杨钻赴县司法局调研。

△上午,副县长杨晓庆赴乡镇调研。

△下午,县长滕安达参加全市县县通会议、全市领导干部会议。

△下午,副县长王鸿飞赴岔路镇调研。

△下午,副县长应国邦接待国家能源集团浙江区域一行。

△下午,副县长杨钻调研环卫运输工作。

△下午,副县长杨晓庆赴黄坛镇逐步村、东方艺术博物馆调研。

△上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王鸿飞听取工作汇报。

△上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参加市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陪同市委组织部领导调研。

△上午,副县长应国邦研究银行事宜,走访企业。

△上午,副县长李铭胜参加全省数字赋能县域治理现代化推进会暨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互学互比第三次视频交流会。

△上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专题研讨班。

△上午,副县长杨钻赴桥头胡街道调研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上午,副县长杨晓庆赴乡镇调研。

△下午,县政府领导王鸿飞、应国邦、李铭胜参加第四期电视问政。

△下午,副县长沈纾丹听取县农业农村局工作汇报。

△下午,副县长杨钻参加县工商联(商会)十一届四次执委会议。

△下午,副县长杨晓庆赴茶院乡调研,赴桐乡市参加全省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现场会。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宁海县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9号)。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40号)。

△上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听取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王鸿飞参加全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会。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听取涉农资金整合、东排工程相关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应国邦研究搜救中心建设方案,走访企业。

△上午,县政府领导李铭胜、杨钻参加市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

△上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专题研讨班。

△上午,副县长杨晓庆参加全省新时代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现场会。

△下午,县长滕安达参加全市美丽城镇会议。

△下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研究有关工作。

△下午,副县长王鸿飞参加市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

△下午,副县长沈纾丹接待项目客商,现场走访督查项目。

△下午,副县长应国邦参加县管干部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轮训授课。

△上午,县长滕安达参加省委经济工作会议。

△上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听取工作汇报。

△上午,县政府领导王鸿飞、李铭胜、励成杰、杨钻参加市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参加县三门湾现代农业开发区建设指挥部班子会议。

△上午,副县长应国邦走访工业集聚点。

△下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参加县管干部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轮训授课。

△下午,副县长沈纾丹赴农业企业调研。

△下午,副县长应国邦走访工业集聚点,外出洽谈项目。

△下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市政府疫情防控视频连线会议、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视频连线会议。

△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海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41号)。

△上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王军海听取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王鸿飞听取县市场监管局工作汇报。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参加市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轮训班。

△上午,副县长应国邦走访企业。

△上午,副县长李铭胜参加市公安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会。

△上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疫情防控碰头会。

△上午,副县长杨钻参加县管干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轮训授课。

△上午,副县长杨晓庆参加西藏自治区浙江片区挂职干部临时党支部组织考察学习。

△下午,县长滕安达参加全省铁路建设视频会。

△下午,副县长王鸿飞听取岔路镇工作汇报。

△下午,副县长应国邦参加市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

△下午,副县长李铭胜参加县管干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轮训授课。

△下午,副县长励成杰接待海亮集团一行。

△下午,副县长杨钻听取县水务集团工作汇报,检查保供水工作。

△上午,县长滕安达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

△上午,县政府领导王军海、王鸿飞、沈纾丹、李铭胜、励成杰、杨钻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

△上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参加宁海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截流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终验会议。

△上午,副县长应国邦参加市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

△上午,副县长杨晓庆参加西藏自治区浙江片区挂职干部临时党支部组织考察学习。

△下午,县长滕安达参加清溪水库建设汇报会。

△下午,常务副县长王军海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

△下午,副县长王鸿飞参加金秋购物节闭幕式,商量西门城楼改造提升相关工作。

△下午,副县长沈纾丹参加市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轮训班。

△下午,副县长李铭胜同县委编办、县自然资源规划局领导对接森林警察大队相关事宜。

△下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全省深化“浙江无欠薪”行动暨“无欠薪”创建先进表彰电视电话会议。

△下午,副县长杨钻检查环保能源发电项目。

△上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王军海、杨钻参加府院联席会议。

△上午,副县长王鸿飞参加2020年宁海县菜篮子商品应急处置演练。

△上午,副县长沈纾丹参加市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轮训班。

△上午,副县长应国邦陪同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一行调研。

△上午,副县长励成杰听取县教育局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汇报。

△下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应国邦年终走访金融系统,检查安全生产和市场供应等工作。

△下午,副县长王鸿飞参加商务经济分析座谈会。

△下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视频连线会议。

△下午,副县长杨钻赴县公建中心调研。

△上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王军海、王鸿飞、沈纾丹、应国邦、李铭胜、杨钻参加县委全会。

△上午,副县长励成杰参加全省中医药大会。

△下午,县政府领导滕安达、王军海、王鸿飞、沈纾丹、应国邦、李铭胜、励成杰、杨钻参加县委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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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鸟大战”背后:在“最后一公里”厮杀

  菜鸟驿站店面合作减少 面临“新挑战” 智能快递柜营收乏力 遭遇“新难题”

  ■IT时报 汪建君

  6月1日,菜鸟和顺丰围绕数据传输和信息安全问题掀起一场“互撕大战”,双方各执一词。随后,、、美团、圆通、苏宁等公司悉数卷入并各自站队,混战局面犹胜于当年腾讯大战360。最后在国家邮政局的协调之下,双方“握手言和”,同意从6月3日12时起,全面恢复业务合作和数据传输。

  然而“丰鸟之争”并未就此偃旗息鼓,随着快递包裹量的急剧攀升,以丰巢为主导者的智能快递柜和菜鸟驿站在末端市场依旧充满竞争与博弈。据《IT时报》记者调查了解,面对丰巢等快递柜的崛起,菜鸟驿站确实受到不小的冲击,合作店面有缩减之势;另一方面,急速扩张的智能快递柜由于重资产产生的高成本以及创收模式的不明晰,营收乏力同样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6月8日消息,菜鸟将参股智能快递柜速递易。“末端之战”已经燃起,从物流层到商流层,这片疆土终将何去何从,或许,只有时间能够给出答案。

  圆通“禁令”:不许放丰巢

  就在丰鸟之争正热之际,有网友爆料,圆通速递6月2日在内网发布通知称,严禁将快件放入顺丰旗下丰巢自提柜,提倡自建终端,对于一次未妥投的快件,可以放在就近的菜鸟驿站,圆通内部要求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同时强调,如放丰巢被投诉将罚款105元。这被外界解读为在美团、京东以及明确表示支持顺丰之后,圆通选择和菜鸟站在一起。

  针对这一信息,《IT时报》记者致电圆通速递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公司只是要求慎用丰巢快递柜,而且这是4月份就发出的通告,这次仅仅是重申,“通告与其他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圆通也不想卷入其他公司之间的纷争。”该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但当记者追问“慎用丰巢快递柜”的缘由时,对方表示“不清楚”。

  据了解,2015年5月14日,联手云锋基金,战略投资圆通速递,据传金额达到十个亿,占股10%左右。在此之后,2015年6月6日,顺丰领衔申通、、韵达、普洛斯共同投资创建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运营“丰巢”智能快递柜,为用户提供末端收寄交互业务。

  对于圆通此次重申的禁令,圆通一家加盟网点的负责人告诉《IT时报》记者:“内网确实收到了相关通知,不过网点还是会配送快件到丰巢快递柜。”在他看来,这只是公司高层的某种表态,具体到下面落实,因为实际配送情况的需要很难做到完全杜绝。

  菜鸟驿站受冲击:收入没有房租多

  圆通速递尝试用禁令的方式限制使用丰巢快递柜并引导快件往菜鸟驿站投放,在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快递行业研究员姚建芳看来,快递柜和菜鸟驿站具有相同属性的服务功能,二者之间的竞争也就不可避免。她认为,在智能快递柜崛起的情况下,菜鸟驿站难免会受到一定的冲击。此前,《IT时报》记者独家报道了菜鸟驿站终止与上海农工商超市集团合作的新闻,菜鸟官方给出的回复是升级服务标准,但这也意味着农工商旗下的好德、可的便利店不再为菜鸟网络提供末端包裹代收服务。

  据上述圆通加盟网点负责人透露的数据得知,该网点每天大约有8000—9000份快件单量,去年下半年,走菜鸟驿站的件量大约占据两成,而丰巢快递柜只有半成左右,而从今年开始尤其是从3月末起,呈现出此消彼长的趋势,二者的占比都在总件量的1/10上下徘徊。

  松江区四季新城小区物业公司的一名经理则告诉记者,菜鸟驿站每放一件包裹带来的收益是1元—1.3元之间,多的时候可能会达到2元,每天平均按50件来算的话,一天的快件收入是60元左右,这样一个月营收不到2000元。然而,现在平均每平方米房屋的租赁成本为5000元以上。虽然理论上,存放快件的面积只有一到两平方米,但实际上由于用户不及时取件而造成的累积面积会达到五六平方米,这样算下来总支出达到2.5万元到3万元之间,再加上人工成本等方面的投入,做菜鸟驿站并不划算。“很多菜鸟驿站都处于亏损中,未来将会有一半的菜鸟驿站都会关闭。”他强调说。

  对此,菜鸟驿站相关负责人表示“夸大其词”,菜鸟驿站的存在依旧满足了众多用户的需求,同时实现了多方共赢,至于是否会与上海农工商超市集团重启合作,他认为这需要具体的业务部门进行对接沟通。

  菜鸟进军“快递柜”

  零点有数快递物流研究中心研究员丁威认为,快递市场处于一个迅速发展的阶段,尽管菜鸟驿站在与一些便利店合作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但并不能代表菜鸟驿站这种商业模式出现了严重的问题,也不能简单下结论说菜鸟驿站市场份额在减少。相反,许多小超市、夫妻店非常乐意对接菜鸟驿站,因为引流效果好,也确实一定程度上给超市的销售带来了有利影响。而且目前的末端市场空间足够大,智能快递柜的铺设扩张还远没达到饱和的状态,二者仍会在市场上并存,谁也取代不了谁。

  与此同时,菜鸟驿站也开始选择多元化经营。科技此前报道,6月2日晚间,有接近菜鸟的高层人士透露称,菜鸟正在谋求收购或控股另一家快递柜公司。记者致电菜鸟驿站官方人士,对方对此不置可否,但他表示菜鸟驿站在部分站点已经使用快递柜。另外,早在今年3月,格格小区快递柜就发布通知称,格格小区App查/取件功能将在公告当周正式迁移至菜鸟裹裹App,菜鸟裹裹全面承接格格用户的取件功能,这意味着格格小区的用户数据信息将全部导入菜鸟体系,与此同时,这份通知还申明,3月10日—3月15日用菜鸟裹裹自提柜寄件立减5元,并且开启了“用菜鸟裹裹取件,瓜分100万现金奖池”活动。

  丁威认为,这正是快递末端市场竞争的核心价值所在,即从物流层面到商流层面的转变,通过数据接口与消费者产生“亲密关系”,从而搭载更多的商业衍生服务。在他看来,随着包裹量越来越多,且人工成本逐渐攀升,智能化、无人化的快递柜一定是各方积极发展的一个方向,在经过“丰鸟之争”后,菜鸟一定会加强对快递柜的重视,不论是参股、投资还是收购,未来都将可能会有新的布局。

  姚建芳则认为,菜鸟收购或投资其他快递柜很有可能,这符合阿里一贯的行事风格,她表示,菜鸟驿站在农村和西部偏远地区还有很大的开发潜力,并且相对于丰巢等快递柜的重资产布局,菜鸟驿站只需要和当地的小卖部、便利店谈好合作就行,布局成本远低于智能快递柜,所以她依旧看好菜鸟驿站的未来。

  6月8日,就在本报发稿前,智能快递柜速递易的母公司成都三泰控股发布公告称,继中国邮政和复星之后,新增了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浙江驿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也即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并已签订了初步的合作意向书。

  智能快递柜使用率达七成

  目前,智能快递柜在国内呈现三足鼎立之势,以丰巢、速递易和创赢联盟(包括富友、云柜、中集e栈)三家为代表的公司占据快递柜70%以上的市场。公开数据显示,云柜目前拥有2.6万台快递柜、富友2.5万台、中集e栈1.5万台、速递易5.6万台,而据丰巢科技相关人士介绍,目前丰巢在全国70多个城市完成了逾5万台柜机的布局,其中上海占据1/10左右,接下来将在高档小区和写字楼开展进一步的网点铺设。

  线上的数据在线下也得到了印证。6月6日下午,记者来到四季新城,据小区物业经理介绍,2013年开始,富友快递柜开始入驻该小区,那时候使用量还很有限,到了2016年,格格小区、速递易和中集e栈相继入驻,快递柜的数量越来越多,目前正在和丰巢快递柜对接。

  这名经理向《IT时报》记者表示,四季新城现有1600多户人家,每天包裹量大约有400—500件,周末会超过600件,而目前四家快递柜企业加起来共有500左右个格子,快递柜每天的使用率能达到70%以上。“用户已经习惯使用智能快递柜,以前90%都是送到家里,10%放在我们物业或者用户指定的场所,而现在恰好相反。”他说。

  上述圆通网点负责人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丰巢等智能快递柜现在的势头很强劲,甚至有些小区禁止送货到家,必须走快递柜。”他告诉记者,6月初,在愚园东路28号的东海广场,物业规定所有快递统一放进丰巢,一时造成快递员扎堆拥挤,排队等候的场景。

  在中集e栈的一名人士看来,快递柜的火爆也和快递员的选择有很大关系,他介绍说,目前快递柜基本采取收费的方式,一个柜子的费用在0.2元—0.5元之间,平均按0.3元来算的话,假如快递员十分钟之内使用快递柜可以配送10件包裹,一件收入1.5元,实际收益就是12元,如果选择送货上门,10分钟可能只能送2—3件,收入最多只有4.5元,而腾出来的时间,快递员可以去送更多的单子,并开拓更多的用户。

  不过他也指出一个问题,按照一些快递公司的要求,将包裹放进快递柜需要经过用户同意,但不少消费者都表示他们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短信通知去快递柜取货。

  尽管快递柜铺设较快,但实际盈利情况却并不乐观,目前主要靠存放收费和柜体广告。据丰巢科技相关人士介绍,丰巢快递柜的收费依照不同片区具体来定,一般情况收费都在一个柜子0.2元-0.3元。而铺设成本方面,上述中集e栈人士透露,目前上海的行情,一台快递柜入驻到小区的租赁费用为每年3000元—5000元,目前e栈在全国的布局约为1.5万台,上海4000多台,每台快递柜的格子大约为80个,按照每天70%的使用率,每间0.3元的收益来算,全国一天的收费收益为15万元左右,一年则在5500万元上下,而按照平均4000元/年的租赁成本,一年则在6000万元,收益低于成本。虽然此外还有一些广告收益,但他透露目前这部分还并不明显,“快递柜赚钱还是遥远的一件事。”

  无独有偶,*ST三泰2016年年报中透露,负责速递易业务的成都我来啦公司2016年亏损5.03亿元,较2015年同期净利润亏损1.36亿元进一步扩大。这样的情况在丰巢科技中也体现出来,财报显示,2016年前三季度营收仅480多万元,亏损1.57亿元。

  快递投资人、物流专家赵小敏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整个快递柜行业在三年之内很难盈利,现在的市场还没有足够多的流量,覆盖广度和密度不够,一家快递柜企业的快递柜数量只有达到15万-20万个,才能基本保证利润空间。

  有业内人士认为,去年我国快递业务量达到313亿件,随着人工成本上升,快递末端的投递压力越来越大,快递柜和自提点等多元化服务模式因此兴起,尽管目前的盈利模式还不清晰,盈利效果也不鲜明,但依旧成为资本青睐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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