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美心脏不好,还有些倒吸气,能不能用恒草健宠怡泰呢?果真管用不

我家比熊来财是气喘还有干咳,有给它配这个吃,不咋干咳了,来财现在看着挺开心的,真的要花一百分的心思好好照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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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狼星×你(辛迪娅)

◎纯糖9k+,现代au+非典型私奔情节,就要甜到底。有一见钟情要素!中间发展极其迅速!

『谁不喜欢一见钟情。』

“假如,”他盯着那枚泡在红粉佳人里沉沉浮浮的戒指,“你的未婚夫压根没打算到场呢?”

“辛德瑞拉?”他笑着接话说,“你会在十二点消失吗?”

意思就是,你把接下来的十四天看作成最后的狂欢。

一般来说黄金单身周都是七天,但你把这个定义拓展到了“每个还是自由身的整周”——对你而言也就是这十四天,然后你就要穿着白得病态的花里胡哨的婚纱。拿着”象征幸福”的捧花去和一个你从未见过的男人结婚。为了家族集团的利益着想”,如此冠冕堂皇,你听得耳朵长茧。

所以,给自己一点放纵的机会完全是情有可原:你的未婚夫不会知道你在婚礼前倒数第十五天的夜里一个人穿着热裤和露趾高跟凉鞋大摇大摆走进酒吧大门,他也不在乎你有没有喝酒,有没有和什么陌生男人搭讪。你先要了两杯鸡尾酒,一杯龙舌兰日出和另一杯莫斯科落日,分别用了一分钟灌进食道,然后有些发晕、百无聊赖地加入了一些桌上游戏,和几个完全不认识的人——男人居多。但他们要么是都对你没什么吸引力,要么是对突然上门的小妞怀有需要花时间才能打消的警惕,这时候你就会换一桌。

最后你失落又无趣地重回到吧台边上,又要了一杯红粉佳人。你一直对这种颜色少女、名字动听的鸡尾酒情有独钟。然后你开始发呆,想着即将失去的自由、新的屋子和突然要接受的枕边人。

酒吧的音乐声调得不算轻,你又在出神,根本没注意身边已经多了个人;他似乎站了有一会儿,的声音将你吓得打了个哆嗦。是个很年轻的嗓子——你转过头,看见一个很年轻的男人,伏在吧台面上,就在你的右手肘边。他冲你笑了笑,醒目的灰黑色眼睛在旋转彩灯下变换着不一样的各种反光,黑发搭在深棕色的皮夹克外套上。从你的审美来说,他长得很好看。

“甜就甜点吧。“你冲他晃了晃手里的鸡尾酒,“好歹是酒。”

“‘好歹是酒’?你失恋了?”

“我又不是来为情买醉的,我只是想来疯一晚上。拜托,一上来就问陌生女孩这种问题,什么居心啊?又不是所有姑娘都会一失恋就像个弃妇一样,生活秩序崩溃的。”

“嘿,我只是表达下关心,小姐—”他对你突然恼起来的语气有些困惑,”这是无端控诉和过度解读。”

他较真的表情令你有些窘迫后悔,酒精壮人胆也让人口不择言。空气中多了些凝固的尴尬,而他似乎在等你一个说法。

“……抱歉,先生,”你嘀咕着,“可能我今天心情不太美丽,而且有点醉了。”

“你看着是有点醉了。”他点点头说,“最好别再喝下一杯。”这时候你注意到他的手指,是很漂亮的形态。

“这是最后一杯。”你把视线重新收回来,转移到手中的红粉佳人上去。听这种鸡尾酒的名字就像在形容自己:你的朋友们夸赞你皮囊的时候用过这个词。酒液在杯中粉得诱人,而且真的很甜。“我想知道……你是来搭讪我的吗?”

“你可以这么想,但这不是我的最初打算。事实上我被两个朋友放了鸽子,本来我们约好在酒吧见面,但等我到这儿之后那两个才发短信说来不了——我觉得这肯定是什么联合恶作剧,很快又记起来发起这次聚会的是我自己。”

“然后你就来和我聊天了?”

“然后我就想看发生什么趣事。这时候我注意到你在和很多人玩游戏,一开始我以为你认识他们,后来发现你哪桌也不熟。”

“我猜着你大概会来我的桌子,于是我甚至从口袋里找到了一幅扑克牌,因为我只有那个——结果你都没看我一眼。”

“啊,抱歉,”你在今晚第二次向他道了歉,这次加上点莫名其妙的脸红,“嘶,我没注意你……可能,你是一个人坐着的。”

“完全理解。”男人耸了耸肩。你又看看他,觉得他和你应该年纪相仿,但他肯定不会在十四天后和一位素未谋面的女士步入婚姻殿堂。这种对比使你再次叹了口气。他看出你的心事重重,却什么也没再说,只是往你的方向靠近了些,闷头喝自己的酒。

你们沉入一种诡异的缄默,茫茫话题里难以找出一句恰当的开场白。

酒吧的音乐换了又换,你的红粉佳人见了底。一种晚霞的绯色绕着你的脸颊攀升,有些晕。

“你叫什么名字?”他终于按捺不住开口打破了缄默。正好是酒吧的背景音乐换了首稍微没那么吵闹的歌。

“啊?”你晃了晃神:一段关系的开始总是从间姓名开始的。他以为你没听清:“我在问你的名字,因为这样似乎更礼貌。不过如果你不愿意说,那就当我在自言自语好了。”

“辛德瑞拉。”你鬼使神差地脱口而出。

“哇哦?”他的语调相当浮夸,甚至为此看了看表。“灰姑娘小姐,现在是晚上十一点半,你是不是再过半个钟头就会冲出酒吧消失了?你会给我留只鞋吗?”

你被他逗乐了。表情终于有些放松之后,你抬头看向他的眼睛,发现那双友善的灰色里同样缀满笑意,似乎还有点成功逗笑你的邀功成分。

“我骗你的。是辛迪娅,有的朋友会叫我辛德瑞拉,那是因为我喜欢在每年万圣节或者变装舞会办成灰姑娘,不过发音是有点像啦。但我的生活和辛德瑞拉没有任何相似处,而且,”话到这里戛然而止,因为你似乎觉得自己说得太多了点,对方却还什么都没告诉你,这不公平。于是你歪着头,将话语权抛向他:“你也得告诉我你的名字。”

“你看起来可不严肃哈?”

"人们说名字只是个代号而已,”西里斯对你放肆的目光打量表示满不在意,“同样的,名字谐音不代表一切。”

你赞同地点了点脑袋。这时候你的心情已经好了很多:你喝完杯子里最后一点红粉佳人,没打算再点下一杯,这意味着你要离开酒吧了。灯的闪烁令你萌生出问他要个电话的想法,这是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念头,似乎有点突兀,你也没想好理由是“留作纪念”或者其他什么。他却率先开了口,但不是告别。

“辛迪娅,你想去兜风吗?”

该说你很少有这样在城里和一个刚认识十几分钟的男人一块儿待到半夜两点的经历,或者从未有过。你坐在他的摩托车后座,必须大声吼叫才能让他从风里听见你的话。你们一起看了场午夜场电影,是部很无聊的文艺片,但你们还是买了票——只有不到十个人看,你们坐在倒数第二排,又在电影开始一个小时后相继睡着。

总之第二天早上时候是被工作人员叫醒的,你有些惊慌地看着身上多出来的皮夹克、那些来看电影的人古怪盯着你。你有些狼狈地从影院逃回了家,抱着那件衣服,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他是怎么想的?不打算吵醒你、让你多睡会儿?你盯着那件外套,想知道自己该如何把衣服还给他。

总会有联系方式的。说不定就在口袋里——你伸进夹克的里外口袋,可没有想象的纸条,什么也没有。你有些失望,打算晚上再去一次酒吧碰碰运气,丢外套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掌心里多了些黑色的痕迹——你瞪大眼睛,举起双手,盯着他用水溶性黑色记号笔写下的、先前被你忽视掉了的电话号码,附加一个丑丑的笑脸表情。

你使劲搓了搓其中一个数字,它很快有些发糊了;不管怎么样,你打算先存下他的号码、再去洗手。你把手上的水胡乱擦在毛巾上又回来,盯着拨号框里的号码发了会没有意义的呆,然后拨通了他的电话。

那边听起来很热闹,他或许在和他的朋友混在一块,你听见嘈杂的声音,有欢笑,他们叫他西里斯,还有个人叫詹姆。他用手捂了捂收音孔,让他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更清楚一些。

“我,呃,”你意识到自己有点紧张,明明你们昨天才刚刚认识,而昨天晚上你可是一点不紧张,“我们见过的,我是辛迪娅,你不至于把我忘了吧?你的衣服还在我这里。”

“喔,灰姑娘小姐!”他的声音听起来雀跃了,“我当然没忘,一晚上的约会也是约会。再说我给你留电话的目的就是想接到你的来电。”

date。这个词让你歪了歪嘴角,不知道该说是什么滋味。在防止自己继续想下去之前,你问:“你的衣服,我怎么还你?”

“不,可是我想还你。”你压根没意识到自己只是想再见到他一次,外套是绝佳的借口。这种好感是模糊不清的。“呃,留着它我会有麻烦,或许我们能再约一次见面?”

“我都可以。等等,等等——”他似乎冲他的朋友们回应了些什么,那边的笑声和起哄声更大了,“——我是说,今天晚上?或者下午,我都有空。”

“今天下午。”你果断地说,“我还想请你吃晚饭。就当是谢谢这件外套,至少我没有在电影院感冒。我们可以在三点见面吗?我去挑个餐厅,待会给你发信息……你会来吧?”

相当潦草的电话挂断。你感觉到某种微妙的欣喜和期待,甚至从床上弹起来、开始拉开衣柜找一件合适的衣服。在你念念有词拨开一件又一件“太长”“太短”“颜色不对”的裙子的时候,那个装着头纱的精美物袋如刺一样扎进你的视线里。你愣住了,脑子里嗡嗡地想到了十四天——不,十三天后的事情。

那些兴奋和期待像是火苗一样被冷水当头浇灭。你是要结婚的人了,你想。刚刚通话时自己的情绪让你飞快打了个寒颤:你有点喜欢他是吗?是的,你替自己回答了,你当然有点喜欢他,不然你就不会告诉他你的名字、和他去兜风,发生过的事情有种烂俗故事里一见钟情的感觉。

而你已经被剥夺了一见钟情的权利。你应该稍微清醒一点,告诉自己不能对他产生好感、更不能把他的电话存进联系人里,你应该在今天下午赴约之后毅然决然删掉你们的通话记录,再安分守己地等到婚礼。就当你只是路过了一个叫西里斯的、好看的男人。

你盯着黑掉的手机屏幕。很快它亮起来,陌生短信发出屏幕上莹莹的光。

“灰姑娘小姐,我知道一家很棒的披萨,如果你愿意的话?”

他在短信的末尾加上了一串emoji表情。你忍不住笑出来,又很快皱着眉止住了自己“认为可爱”的想法。

但你真的可以自此完全无视他吗?

从那天下午的见面开始,你带着他的外套来到约定地点,他拍了拍他的摩托车后座,然后递给你一个头盔开始——你从背后抓着他的腰,最后抱紧他的腰。而这不过是你们的第二次见面。你们去了餐厅、在街上瞎逛,在分别的时候你告诉自己这必须是永别——但西里斯盯着你的眼睛笑,他给你看了他对你的联系人备注,辛德瑞拉。

“我发现你蛮有趣的,”他邀请说,“如果可以——明天下午,我很久没去过游乐场了——但我身边的家伙都觉得太幼稚。所以你有什么安排吗?”

拒绝他,你在心里说,这进展快得离谱。他很明显是有些喜欢你的,但你不能放任你们的关系延续下去,你不能够——

“当然没有,”大脑里的理性思考来得比直觉反应要无力,你感觉到谴责和不安,“你来定时间就成。”

而让你深陷其中的仅仅是后一天的游乐场吗?那是惊人的发展速度:早上九点见面的半米距离到晚上七点你默认一样地挽上了他的臂弯,你感到不可思议,更不可思议的是他讲棉花糖递给你的时候那句轻飘飘的“我是想说,我在追你”。你错愕地、僵直着,粉色和蓝色的糖融化了,粘在你的嘴边。

“我还没有这么想追一个人过,”他率真地说,“上一次是一年之前——辛迪,这不是辩解,但我不是那种随随便便谈恋爱的家伙。认识第三天就表白,可能我确实对你有点一见钟情的意思。而且我是认真说的,所以如果你只是把我当临时的消遣对象又完全不喜欢我……我觉得我们可以不用再见面。”

他的坦率就像把台阶搬到了你的眼前。你明明可以就此走下去、减少以后所有不必要的麻烦;但你头一次面临那么冲动地crush:尤其是在他的推动之下。那时候你们在摩天轮里,你不用说话,最老套的招式告诉他你的决定,他尝到你唇角的棉花糖,像是快到惊人的确认关系。

你可能是疯了。你想,你总得告诉他那件事,但你至少还能再享受一下和他在一块的感觉,你总会坦白的,但不是现在。

但是总得有人冲动、总得有人听听自己的心。这不是开脱吧?你真的真的发现自己很喜欢他,这听起来像不切实际的谎话,但你……你又没有做错什么。

一见钟情,我也是。”

——那就让以后的事情以后考虑去。

爱意生长如葡萄藤,惶恐如影子紧随其后。

你挂断电话,依旧沉浸在恋情火热的甜蜜里。闭上眼睛,躺在床上,做了个短暂的梦,关于他。突然在梦里他消失得无影无踪:你被簇拥在婚礼用的所有东西里寸步难行,四周环顾、找寻自己人间蒸发的恋人。

醒来了。然后是被戳中的痛处、那些不愿离开现状的情绪将你压垮,你抓着被子,差点要哭。这像是种提醒,告诉你事情发展注定了的坏结果,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或者说,换成善意的谎言?

“西里斯,”你用手托着腮,深呼吸。“嗯……”

“怎么了?”他过来戳戳你的额头,“抱歉带你去见莱姆斯他们,我知道他们很喜欢开玩笑啦,而且你对他们来说很有新鲜感。”

“烟花要开始了。”他握住了你的手,同你十指交叉,“看完这个我们还有活动呢,辛迪。”

你看向夜空。那些点燃的、璀璨升天的光将你们的脸映照成七彩,投下流光;你靠在他的身上,他用一只手臂将你圈在怀里。夜晚在狂欢,撒下色彩的碎片、代替了星星。那么漂亮。

那就,再让事情的崩塌晚一点好了。

“西里斯,我是说……”

“喔,没什么。只是……刚刚我想到一部电影。我想和你一起看。”

你还是决定告诉西里斯。

你不应该那样自私地不辞而别,尽管你明白告诉他事实说不定才是更自私的做法:他会对你长达两周时欺骗行为感到愤怒,或许伤心,但那些吻是真的,喜欢是真的,早安与晚安是真的,聊天里的诉衷肠是真的。他有权了解一切,也有权选择接下来他对你的一切态度。

你撕下日历,下一页清楚醒目的"Wedding”暴露在空气里,刺痛着你的双眼;你拨通了他的电话。

“我想见你,严肃先生。”

他的回答很爽快也很欢快,你想象到他笑起来的脸,他把地点定在了你们初遇的酒吧。

像一个讽刺的闭环,你暗自苦笑。

你们约好在晚上十一点半见面。这着实是你的私心,继续那个“午夜十二点辛德瑞拉就该离开”的玩笑,不,这次不是玩笑。当晚你发现西里斯提早了见面时间,等你进门时他已经在那儿了,在等一杯冰球威士忌。你提起一个僵硬的笑容走向他,裤兜口袋里的立方体小盒子硌着腿,语气生硬地和他打招呼。

“嗨,西里斯。你来的好早。”你轻轻地,在他伸来索吻的面颊上亲了亲,转头向酒待要了一杯红粉佳人。这种酒似乎成了你们在酒吧见面的标配。

“或许因为我很想见你。”他坦率地说,“辛迪,待会要一起去逛逛吗?原本我想明天早上再约你出来的,明天我很需要你在身边,我需要你帮我一个很小的忙。

明天。这个词让你不自觉地紧绷着神经、闭起了呼吸。如果不是明天——如果不是你的婚礼该多好。

“抱歉,西里斯。但我——我有事。我……”

“我要结婚了"这几个字卡在声带里,失落了,无法正常发音。你不敢看他,低下头去,盯着酒吧地板上同心圆的花纹。这些词语组成一句话的时候就有了奇特的魔力,它让你变成哑巴。你不知道自己最后是怎么鼓起勇气的。

“我有一场婚礼要出席。新娘,新娘大概是我本人。”

你以为自己会颤得结结巴巴,可相反,那种平静让你自己觉得不可思议。但他的平静又代表什么?怒火?被你伤了心?某一刻你抬起头,直视他错愕的,茫然的灰黑色眼睛。

“你应该早点告诉我。”

是隐忍吗?你没听出半点责备的语气,这只会让你更不安,你看不见如镜的湖面下是怎样汹涌起伏。他的嘴唇在开合,可声音仿佛不是从那儿出来的。你宁可他发火,宁可听质问。否则你会无限地自我谴责。

“对不起。”——你意识到这无异于最无力的废话。

“不,不,西里斯,我没见过他。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在十三天前的早上,我遇到你那天的早上,忽然他们告诉我说。我要结婚了。你明白吗?那天为什么我要到酒吧来,那时候纯粹是最后的狂欢,我的脑子里只有什么他妈的陌生未婚夫、那些他们告诉我一切为了家族集团和商业利益的狗屁,我压根不知道我得嫁给谁,甚至不知道他叫什么——我对他的了解只剩下姓氏。西里斯,我没想瞒你,但事实是我是个骗子,我明天要结婚了。”

他再一次沉默下去。你怕他把你当作利用失控情绪博取同情的坏女人,你有点想哭,或者不顾一切亲吻他——很快你想到裤子口袋里的盒子,把它掏出来,取出一枚做工精致的戒指。它曾在高贵的黑底天鹅绒间熠熠,下一秒已经身处你分毫未动的鸡尾酒里。

“这是我的订婚戒指。”你伏在吧台上,“他甚至是委托别人送来的。我打算丢掉它,反正明天他应该不会在意我是否留着它,也应该不会在意我们的婚戒长什么样。这个,还有明天那个,对我来说只是普通的珠宝。唯一讨厌的就是明天我得把它戴在无名指上了。”

他似乎想摸摸你的头发,但没有。

“你要结婚的对象,他姓什么?”

“布莱克。”半晌,“我不喜欢他的姓。”

“我也讨厌布莱克这个姓。”

你抬起头看问他,发现他有些出神,不知道他此刻所想。那句“我也讨厌”的语气着实恍惚,西里斯垂下睫毛,半盖住他此刻情绪翻腾着的双眸。等他再次抬起眼皮,目光里已经多了些新添的东西。

“幸迪娅,如果你真的不想被拉去联姻,为什么不叛进一次?”

似乎是一声阴沉天幕里的闷雷令你一震,这是毋庸置疑的教唆,你想,他竟然在教唆你逃婚。你压根没考虑过这种选项,“逃婚”这样的词在你这里甚至没有字面含义,可现在——多疯狂——过去二十年从未有过的设想,只是在一个你认识了十四天的男人的提议之下,由抽象遥远的概念具体为触手可及的事情。这种感觉不可属议,让你害怕。

你从来不是什么乖女孩,但也没有真正出格到违背指令的时候,可西里斯如一株火苗,他轻轻一碰就燃起你骨血里藏匿已久的反叛心理。像但丁的《神曲》惊醒中世纪的场景,但这样的比喻在性质上大相径庭。

“不,西里斯,我家里人对我一直很好,我……”你动摇了,“我是说,逃婚会把一切搞砸。”

“可万一这么打算的不是你呢?”

“你笃定新郎一定会到场,可你没想过另一种情况:或许先决定逃婚的是你的未婚夫。比起明天穿着婚纱、一个人站在神坛前忍受‘被逃婚’的舆论风波,为什么不抢先行动?”

“但你,但我凭什么这样想,信誓旦旦地认为他不会去?……而且,我根本没机会在到婚礼现场前就出逃。我总不能拎着两米长的裙摆,当着所有人的面跑开。”

“为什么不?”他突然双眼放光地抓住你的肩膀,“就得这样,辛迪娅。现在来吻我,然后我们在这里告别、说晚安,你好好在明天前计划一下最张扬的跑法。或者今晚我们就私奔。你压根不需要穿上那条婚纱。”

——只是你推开他,推开那杯酒,推开他灼热的目光和不切实际的疯狂想法。你没办法在这时热血上头答应他、假如你的软弱令你食言,你将再次成为骗子。午夜十二点的钟声似乎响起,你强迫自己后退两步,拉开同他的距离。无论他的神色有多复杂。

“我不确定,我..…这就当作是我们的最后一次见面,西里斯,无论我会不会逃婚,至少我现在爱你。我没说过爱上你之类的话,并且我担心如果明天我顺利结了婚、今晚将是我唯一一次坦白的时机了,所以我爱你。不管有没有明天。”你一口气说完一长串词不达意逻辑混乱的东西,“再见,西里斯。”

“但我确定。再见,辛迪娅。”

你们两家选了城区最大的教堂当作结婚场地。你在几点见到化妆师的那一刻开始,一直到十点半都在艰散中度过。你想到前一晚的对话,想到西里斯,还是控制不住地给他发了信息,但他没有任何回音。催促声第三次从门外响起,你敷衍地在镜子前转了几圈,觉得“女人一生最美的一天”都是谎话。

上车时你又看了一次短信,依然没有他。

婚礼约定在正午十二点准时开始,你早到了半个多钟头。教堂真的很大,被装点了永生花、缭乱又繁杂地制造着视觉疲惫。那些宾客陆陆续续地到了场,接着是主持和花童,一个稚气十足的小女孩将捧花递给你。你接过来,像个傻瓜一样笑着,像个机器。

人多起来了,大家都在表示祝贺,而不是对你。你突然觉得自己的存在意义被人随意涂抹,这种感觉让你难受,只能换了个思考议题、开始往人群中揣测哪些是布莱克家的人——然后你意识到,新郎尚未到场。

准确来说,等你从如此阵仗的场面回过神,发现大家都开始交头接耳,讨论着另一位婚礼主角的时候,你猛然记起自己是这一天的新娘。还有五分钟就要开始婚礼,宾客都已经入座了。你的未婚夫在还剩仅仅五分钟的时间点上尚未露面。

好了,那边客人之间前排表情难看的一定就是布莱克们。

在这时候你又不合时宜地想到西里斯,他说的话,他的诱导,他说的——

“或许先逃跑的人是他呢?”

真给说中。你突然好后悔没能早早准备好自己穿婚纱跑路的桥段。再等下去显然无功,你那位未婚夫比你更果断也更勇敢,于是你得为他的任性买单,接受他们的同情目光或闲言碎语,还什么都没干呢,就成为在自个儿婚礼上被抛弃可怜新娘。或许你不该来,但起码,起码……

主持在同布莱克家的人交谈、打听着那位新郎的下落,他们的重点这会儿全在消失的新郎而非你身上。你,站在礼坛上,悄悄踢掉了被婚纱遮住的鞋,捧花从你的手里滑落在地上。

有人注意到你了。从你突然光着脚跳下大理石台阶开始,一张张智愕的脸在惊呼之中齐刷刷扭向你——奔跑在象浪漫美满红色地毯上的你,用一只手提起前边碍事的裙摆、另一只手扯掉头纱和装饰抛到空中的你,心满意足笑着的你,叛逆的不可理喻的你。

通向出口的路似乎很长。正午十二点的钟摆声敲响,同他们叫喊你名字的呼声被甩在脑后,你想到那个童话,想到西里斯。

在跑出教堂大门的时候,一时间无法适应耀眼温暖的阳光,你眯起眼睛。外是人来人往的街。行人侧目打量你乱蓬蓬的头发(它的造型早已不复存在)、拖在地面扫着灰尘的长裙。

你出来了,然后呢?接下来去哪?你没逃过婚。这时候你听见,像是故意的安排、老电影里经典的巧合桥段,你听见他的声音。像电影慢镜头的女主角,你看向声音的来源。

“嘿,快上来,辛德瑞拉!”

在那个方向——街边的那辆敞蓬车的地方你看见了他,声音还是前一天夜里的那个声音,正在用双手作成喇叭状冲你大叫。西里斯的出现将你的茫然一扫而空;在身后父亲或什么人追出来找你之前,你朝他奔过去,钻进他为你预留好的副驾驶里,把剩下的裙摆全抱在前膝。还没等你坐好他便踩下油门,你差点趔趄着撞上挡风玻璃,幸好有他挡在你前额的手掌。你惊呼一声,通过喋喋不休来恢复自己一会儿失灵一会儿运行正常的语言系统。

“正午十二点。我竟然真的逃婚了,太疯狂了,这样的实践——“你按捺不住地,兴奋又毫无底气地尖声叫嚷着,“我不知道后续会是什么,但这不能全怪我,因为新郎真的没出现!西里斯,你是对的,我应该坚定些的。”

“我说了我确定你会这么做。”他的笑容在镜子里放大,像一只很酷的巨型犬,“辛德瑞拉甚至还留了两号水晶鞋子在舞会上!”

“是啊,辛德瑞拉和王子私奔去了。”你低头看了看自己有点变黑的双脚,冷静片刻,忽然又想到点什么重要的事情。“等等,你怎么知道婚礼在这儿?这一片明明有很多教堂,可你像是笃定我会从门里出来一样。你在跟踪我?”

有这样一种尴尬从他的眉间一溜而过,让你产生了“他真在跟踪你”的怀疑。可他简单地摇了摇头。正午的阳光照在你们身上,但现在是春天,没那样炎热和刺眼。适合出逃和接吻的好天气。

“没有。我是严肃的,”他“严肃地”说,“我必须坦白一件事,首先我们得重新认识一下,辛迪。”

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荒诞念头在你盯着他黑发的时候油然而生:他握住方向盘,留足了悬念,甚至是在你的离谱揣测呼之欲出的时候——

“我是西里斯。西里斯·布莱克,”你的未婚夫大笑着,“很高兴能和你一起逃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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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鲁斯·韦恩开着一辆老爷车行驶在乡间公路上,铅色的天空沉重地压在野草上方,那些阴云承载着英国郊区积累了数百年的雨雾。

    从远处看去,老爷车就像一只乌黑的瓢虫,一路冲进道路尽头的暮色中。

    他一边开车一边吞下几片止痛药,这里潮湿的天气让关节炎闹得更厉害了。似乎随着他年纪越来越大,身体里的每一部分都失去了控制,不由得他发号施令。关节率先长出利齿似的倒刺,然后是肌肉,它们开始争先恐后地萎缩,衰老是蔓延全身的一场瘟疫,最后轮到肥大的心脏或者褶皱逐渐消失的大脑。

    远处小镇隐隐传来丧钟的隆隆声,前任镇长的葬礼在今天举行。但今天是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子。

    几十年前,布鲁斯参加了阿尔弗雷德的葬礼,他举着一柄黑伞,孤身对抗着那场突如其来的大雨。

    几十年零几个月前,布鲁斯和蝙蝠侠同时从哥谭市消失,只留下一场巨大的爆炸。

    更久以前,蝙蝠侠亲手将Joker推入焚化炉,熊熊大火时至今日依旧在他梦里燃烧。

    布鲁斯在开车时不断强调着这一点,以便压下他内心中不时躁动的情绪,他把这一切归罪为阴天导致的呼吸不畅。

    但手指的轻微颤抖和各处瘢痕的隐隐瘙痒告诉他——有大事将要发生。

    他咳嗽两声,发出的噪音几乎要超过生锈的排风扇,过去吸入的毒气留下了足够多的痕迹。周围疯长的野草沉默着,从道路两旁射来审视的目光。

    布鲁斯用那条患了关节炎的腿猛踩油门,于是老爷车随着他的疼痛呼啸起来,撞向远处被死亡的悲伤笼罩的小镇。

    在离小镇仅有几百米的时候,布鲁斯知道了那个问题的答案——这一切还远远不够。

    一盏路灯迫使他从自杀式的高速中停了下来。那是盏普通的老式路灯,锈迹斑斑、顶着铁片挽成的雕花。雕花下端吊起一个同样老旧的灯笼,污浊的玻璃上覆满沙尘,像一场被活埋的噩梦。

    他还是回来了,布鲁斯面无表情地重复了一遍。当糟糕的预感成真时,他心中的一部分为此感到轻松。

    布鲁斯下了车,顺着柏油路走到那盏路灯的下方。没有风吹过,那个灯笼却颤抖了几下,令人闻风丧胆的怪物即将破壳而出了。

    他胸腔紧缩、呼吸急促,关节剧烈疼痛。内脏、骨头以及承载他灵魂的一切都躁动起来,散发出惊人的热度,但布鲁斯却沉浸在出乎意料的平静中。

    灯笼上的沙尘扑簌簌剥落,露出其下隐藏着的邪恶笑脸。

    “哇哦!”那颗头颅惊叹了一声,“是你吗老蝙?上次见面是什么时候来着?反正那时候我还有身子。啊,美妙的四肢,我太怀念他们了。”

    “别开玩笑了,你亲自给了我自由。所以我才能再出现在这里,出现在这个无聊的离哥谭十万八千里的小地方。”灯笼里那双绿眼睛用怜悯的眼神看着他,目光在布鲁斯脸上游移。“你太老了,蝙蝠。成为幻觉的好处之一就是可以永葆年轻。”

    “哥谭也不需要蝙蝠侠。”布鲁斯笃定地说,在心里又为自己重复了一遍。

    那颗头叹了口气,然后突然咧开嘴笑起来,露出一口猫似的尖牙。

    “可怜的老布鲁斯还在自欺欺人,你爱哥谭!就像你无可救药地爱着我一样!这件事我死前就知道了,承认吧!你现在想我们已经想到发疯了。”

    他想开口反驳,但布鲁斯已经太老了。他太疲惫,早已没法披上蝙蝠侠的斗篷了,那会把他全身的骨头压得粉碎。

    寂静在黄昏中蔓延着,这是在日落来临前必然存在的死寂。这头猛兽会一直在夜晚中踱步,直到黎明的虚影将其吞噬。

    在他反应过来之前,那盏灯笼猛地砸到地上。无论里面曾经是什么,悬浮在其中的苍白之物已经变成了鲜血和碎玻璃的烂摊子,逐渐融入马路的裂缝中。

    布鲁斯闭着眼伫立了一会。然后他上了车,甩开身后亡灵的残影,去参加那场与自己无关的葬礼。

    万事有始便有终,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和最后一次。有时候你觉得它就要结束了,可它非要再缠你一阵。但有时候你不想它结束,它偏偏又没影儿了。不过绝大多数人是搞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的。

    醉汉坐在他旁边哆嗦着卷了一根烟,嘴里念叨着没头没尾的话。

    酒保把那杯加冰的威士忌端上来,客气地对布鲁斯解释。

    布鲁斯灌了一口面前的廉价麻醉剂,酒馆里弥漫着汗水和尿液的臭味。在他过度使用止痛片之后,酒精似乎是现在唯一能缓解疼痛的“药物”——托了他过去滴酒不沾的福。

    他在这里依旧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孤零零地住在离镇子几公里外的别墅中。有时候布鲁斯会觉得孤独困住了他,让他没法再选择其他的生活方式。

    这里是个不大的镇子,几乎所有居民都认识他。布鲁斯猜测自己在其他人眼中一定是个怪人,深居简出、出手阔绰,所有人都对他和他背后的秘密敬而远之。布鲁斯也乐得于此。

    坐在这个混合着工业时代快乐和感性的悲伤的垃圾堆里,他难得地想起哥谭——那座城市已经很久没在他梦里出现了。毕竟不是他离开了哥谭,而是哥谭抛弃了他,像对待废物一样一口把蝙蝠侠吐了出来。

    所以布鲁斯在这儿,一个满怀愤怒、偏执而阴郁的老头。

    身旁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那个身影坐在他和醉汉中间。与此同时酒保转过身去,伸手去够高脚杯。

    有一瞬间,布鲁斯几乎以为Joker要死而复生了,纠缠他的鬼魅靠吸收这里的罪恶终于化为实体。

    余光中他看到Joker穿了身黑西服,剪裁得当,更适合出现在葬礼而非酒馆。

    “几天不见,你怎么堕落成这幅样子了?现在是酒精,明天呢?在哥谭,这样的例子我可见过不止一个。”Joker用一种伪装出来的关心语调说着,差不多能迷惑所有人。

    布鲁斯盯着杯中被稀释的酒水,它呈现出跟窗外黄昏一样的淡褐色。

    他为什么总是在这时出现呢?此时太阳仍未没入地平线下方,所有东西在日暮时分融合在一起:即将到来的夜晚、沼泽、灌木丛里的阴影,还有一切灰败的时刻。

    在这个暧昧的节点,是否连生与死的概念也被混淆了?于是那些早已逝去的亡灵赢得一丝喘息的机会,得以重现人间。

    “威士忌让你变得多愁善感了,小蝙蝠。”Joker甚至称得上温柔,“我坐在这儿都能看到你的脑瓜运转的样子。”

    布鲁斯叹了口气。他在这里住了太长时间,经历过无数次黄昏和黎明,足够把那些争斗、仇恨和无眠之夜抛在身后。

    但它们总会回来的,回忆从未离开过。它最多像一列火车,暂时地呼啸而去,但最终永远会归来。在漫长的岁月中,他早就分不清那些情感究竟是恨,还是扭曲的爱。

    “一杯马提尼,谢谢。”布鲁斯对酒保说,替那个幻觉要了杯酒。不得不说,这是他干过最蠢的事情之一。

    “真是体贴。”Joker正了正领带,“你知道吗?从这儿看着你,我甚至都忘了这就是蝙蝠侠。我是说——“

    “你这个懦弱的软蛋,还想在这个鬼地方躲多久?你越是逃避我们共同的命运,就越难从幻觉中逃脱。醒醒吧,蝙蝠侠!这一切毫无意义,你难道不害怕死吗?“

    他冲布鲁斯大声嚷嚷着,一片血迹从他胸口蔓延开,像黑洞逐渐扩散到全身。

    Joker的整个躯体倒了下去,慢慢融化成夕阳一样的血水。他的双眼饱含泪水,充斥着一种难以想象的哀伤。

    布鲁斯一眨不眨地盯着,双手颤抖。最后那句话像一个永恒的枷锁与诅咒,他知道自己永远无法摆脱。

    “先生,您的马提尼好了。”酒保这时才端上那杯迟到的酒,一枚橄榄无助地漂浮在酒液中。

    “如果您觉得不舒服的话,那边的角落还有空位置。”酒保继续说道,他注意到布鲁斯总是盯着那个醉汉的方向。

    布鲁斯转身离开,把那杯没动的酒留在原地,等着过去的幽灵光顾。

    之后的几个月里他时常能看到那个幻影,有时候他在布鲁斯独处时出现,他们总免不了大吵一场;更多时候那个疯子出现在公共场合,试图激怒布鲁斯,让他做点出格的举动。

    寥寥几次他们只是坐在一起,像多年未见的老友,几十年来真正的平静时刻。

    幻觉的形象千变万化,其中大多数布鲁斯从未见过,这让Joker看起来像是借助另一个世界的自己现身,而非单纯是布鲁斯大脑的幻觉。

    他总是在黄昏时出现,日出前死亡就会把他带走。如果一个人已经死过一次,布鲁斯常常会想,那么第二次、第一千次长眠不起于他又有什么分别呢?

    虽然Joker时常出现在他面前,但那个关于“永生”的话题却再也没被提起过。

    有一天布鲁斯发了高烧,他眯着眼睛坐在椅子上,试图只靠自己钢铁般的意志把病魔逼退。

    但他高估了自己,所以等到幻觉凑到布鲁斯眼前时,他才发现自己一直处于一种半梦半醒的状态。而且烧得更厉害了。

    这次来访的幽灵确实是像从地狱里爬上来的,Joker的脸皮勉强靠几根线附着在肌肉组织上,那双酸绿的眼睛不能眨动,此时牢牢盯着布鲁斯。

    “我还以为你死了呢。你知道的,很多时候杀死你的只是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东西,像扁虱、老鼠什么的。”

    Joker在他椅子周围踱步,上下抛着一把扳手。奇怪的是,他的腰间还挂着其他修理工具。

    “是啊,你现在还没到时候。可是之后呢?也许是两天,也许是两个月、两年,那一天迟早会到来的不是吗?听着蝙蝠,我死过好多次,所以我知道死亡是什么样子。”

    空气中弥漫着紧绷的气氛,沉重得几乎要把这幢老房子压垮。

    Joker双手撑在摇椅的扶手上,他的脸近在咫尺。那种狂热的神情像致命的毒药、海底漩涡,马上就要把他吞噬了。

    布鲁斯双手颤抖,视线不自觉地看向墙上悬挂的弓弩——那是上任房主留下来的。箭头依旧锋利,闪着致命的寒光。

    “你那些傲人的成就、你给哥谭留下的礼物、斗篷下的夜晚还有你阻止的无数次枪击、爆炸和死亡。你现在在这里,蝙蝠侠已经成为历史。过去的一切就像从未发生过,不是吗?”

    布鲁斯都快忘了Joker能做到何等地步,他现在再次感受到了那个疯子的刻毒。Joker就像一把尖刀,总能精准地刺进他最脆弱的缝隙里。

    “闭嘴!”布鲁斯怒吼道,他的心脏从过去那几分钟昏厥的状态里苏醒过来,再次恢复了跳动。

    “但我们可以永生。布鲁斯·韦恩,睁开眼看看吧!我知道你有那些神奇的机器,你大可以把自己克隆出来,灌输给他们蝙蝠侠的记忆。而我呢?我的血液就藏在蝙蝠洞的某个角落,只等待在合适的身体里苏醒。‘我们’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一切都可以在哥谭永恒······”

    他再也忍不下去了。布鲁斯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穿过幻觉的封锁的,等到他下一次回过神来时,手里已经死死攥着那把弩了。

    Joker歇斯底里地大笑着,仿佛面前的是什么不可理喻的笑话。

    扣动扳机、弩箭飞出、Joker的脸上开了个大洞。一切都只在一瞬间,然后布鲁斯丢下弓弩,慌不择路地朝屋外跑去。

    郊外布满潮气,茫茫夜色伤害着他处于病痛中的身体。布鲁斯喘着粗气,心乱如麻,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朝这个方向跑,道路的尽头只有一个墓园。

    当布鲁斯跌倒在墓地潮湿冰冷的石板上时,对死亡的恐惧攫住了他。

    Joker的话语回荡在脑海里。一切从未发生过,“现在”才是唯一的,这就是死亡的恐怖之处。

    他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静得像六尺之下的骸骨,想着或许今日就是他的死期。

    幻觉的建议听起来是那么有诱惑力,他害怕自己会付诸行动。也许他老得太快,后悔得更快。

    布鲁斯甚至能感觉到眼泪从布满皱纹的眼眶中流出来,顺着脸颊滴到身下的石板上。一直以来,Joker带给他的伤害太深了。

    我太老了,布鲁斯心想,但死亡不允许改变。他永远是那么恶毒、那么疯狂,永远充满毁灭一切的热情。而我将永远憎恨他、爱他。噢,上帝啊!我将永远对此感到痛苦。

    墓地上方回旋着凄婉的风,把那些心有怨怼的鬼魂从这里带回人世,又在明天早上之前将它们载回来。

    他记得有天晚上,他阻止了Joker布置在城市广场的一场爆炸。在月光下的窄巷里,他们拼命朝对方脸上挥拳头,那时布鲁斯认为他和Joker之间的争斗永不停止。那晚的月亮那么大、那么明亮,低低垂在头顶上。

    那晚Joker吻了他,吻更像一种撕咬。他回敬了过去,即便是今天,布鲁斯也能清楚地尝到嘴唇上血的味道。

    另一个晚上,布鲁斯几乎要打破自己的原则,他把重伤的Joker扔进蝙蝠车里。等到他们到达阿卡姆时,天已经快亮了。

    回忆,死亡永远不会带走回忆。布鲁斯把手紧握在胸前,死死地抓住他的记忆。尽管跟Joker有关的回忆痛苦总比快乐多,抓住它们就像握紧一把碎玻璃。但这是一种真实的疼痛。

    布鲁斯感觉重新拾回了自己的力量,永远不会消逝的记忆给了他面对死亡的勇气,让他可以平静地安息。

    莫名其妙的固执让他拒绝了好友和家人守在床边的要求,也拒绝了去医院等死的选择。

    偏执的自尊心使得他不能忍受自己在众人的注视下逐渐衰弱、死去。

    空气一阵奇异的搅动,他艰难地扭过头,看见Joker的幻觉逐渐在床边现身。

    “不再考虑下那个永生的计划了?”幻觉的语气听起来出乎意料的平静。

    这次的幻觉以布鲁斯最为熟悉的那个形象现身,紫色西装、胸口的鲜花。这一场景以一种令人颤抖的力度精确地撕扯着他的内心——这是他的Joker。

    他们出现之前,哥谭拥有数以百万计的夜晚,不可计数的黑暗舞动着它们的触手。在他们之后,哥谭也必然会存活下去,像一只顽强的啮齿动物。之后数以百万计的夜晚中也会同时存在黑暗和光明,趁黎明到来前纠缠不休。

    这些都与他们无关,因为他们的黄金时代已经画上句点。

    Joker垂着眼看向他,见证布鲁斯和蝙蝠侠真正的死亡。在生命的最后一秒,他们终于能获得真正的理解,这种理解自上而下贯穿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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