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的收入已纳税,回国后是否要纳税?个税师网络赛今年第几届,有什么作用?

1、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提高“起征点”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2、综合税制,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这与我国原先一直实行的分类税制相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 即将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综合税制”下,居民个人需要“合并全年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税款,办理汇算清缴”,
工资薪金、劳务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均是个人综合所得的一部分。
4、“无住所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年度终了后,应将年度工资薪金收入额、劳务报酬收入额、稿酬收入额、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额汇总,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依法办理年度汇算。”
5、无住所居民只要取得综合收入的,还是按照每月预缴,次年进行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多退少补的方式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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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系1994年6月经江苏省体改委苏体改生(1994)230号文批准,由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整体改制,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总额13,109万元,其中: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以1993年12月31日经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后的经营性净资产折股11,405万元,占总股本的87%;内部职工持股1,704万元,占总股本的13%。以上股本已经江苏会计师事务所苏会内三字(94)4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于1994年6月30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后变为119)。
  2000年12月18日,江苏开元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集团)成立,公司国家股股权转由开元集团持有。2001年,公司内部职工股中的13,762,750股转让给8家国有法人持有。
  本次股本变更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衡验字(2002)6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4年6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81号“关于核准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2004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8,109.00万元,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衡验字(2004)2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审议通过了《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规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和内部职工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支付3.5股作为对价,获得其所持非流通股的流通权。方案实施后,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11,3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3%;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6,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7%。
  2006年9月27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81,09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81,090,000股增加至271,635,000股。
  2006年9月27号,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由“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8日,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271,63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并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7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1,635,000股增加至516,106,500股。
  2011年8月开元集团将所持本公司27,425.1871万股无偿划转给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鸿集团),本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汇鸿集团。本次变更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批复文件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2012年5月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由“江苏开元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由“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江苏苏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汇资管”)发行股份以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成为存续公司,承继及承接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权利、义务、业务、责任等。
  公司向苏汇资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11,581,011股,每股面值1元,购买资产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9元;同时,本公司将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本274,251,871.00元予以注销。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237,329,14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3,435,640.00元。本次股本变更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15NJA10048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七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号《关于核准江苏汇鸿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战略投资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药圣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赛领并购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京道天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9元,本公司向上述特定战略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8,997,552股,每股面值1元。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88,997,552.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42,433,192.00元。本次股本变更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XYZH/2015NJA10056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总部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路91号,法定代表人:唐国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248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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