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户籍儿童幼升小登记表选了居住地入学有什么影响吗?

上海幼升小入学报名系统怎么操作?上海幼升小报名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上海幼升小报名需要什么材料?上海幼升小最新政策解读来了,赶快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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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幼升小入学报名系统:这几种情况不可在园登记信息

1. 未在上海入园的儿童

2. 在上海就读私立幼儿园没有幼儿园学籍的儿童

3. 在外地上幼儿园,符合上海入学条件来沪上小学的儿童

4. 部分民办三级园的儿童,例如闵行区、宝山区等

5. 不在入学招生范围内的超龄或低龄儿童

以上这些情况不能在幼儿园信息登记,可以到各区指定信息登记点进行登记。

上海幼升小入学报名系统:如何领取登记表(草表)?

1.已在上海入园幼儿:

在本地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2.未在上海入园幼儿:

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前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登记点(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首页“各区政策”中查询)办理入学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注意:不少区信息登记有指定时间段,部分区需要网上提前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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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草表)的。

1.灰色部分包括(系统自动显示)

2.白色部分包括(需要填写)

2)儿童入学地住房信息

3)第一、第二监护人信息

4)非户籍儿童需填写持上海居住证情况及儿童补充信息

5)就读意愿选项中,需在“户籍地入学”(人户一致)或“居住地入学”(人户分离)选择一个。一旦签字确认,不可修改!

1.灰色部分一般是不能通过幼儿园登记处修改。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产证等材料去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派出所等公安部门修改更正,更正后再去幼儿园或区指定点更新。其他信息凭有效证件可在指定信息登记点修改。

2.对于非沪籍宝宝,监护人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就业登记年限等关键信息也不可以在登记点修改,需到相关部门更改,更正后再去幼儿园或区指定点更新。

3.监护人的手机号码,对接下来的报名流程、手续非常重要,建议填写父母双方或主要家庭联系人的号码,保证能够收到“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发送的提醒和信息。

4.不论人户一致还是分离,儿童户籍信息必须和户口簿一致。人户分离情况下,居住信息建议写学区房的地址。

上海幼升小入学报名系统:儿童基本信息填写

灰色部分信息,一般系统自动生成,但是家长还是需要谨慎对待。这部分是最重要的信息,修改起来也最麻烦,每年都有宝宝姓名或基本信息错漏的例子。因此,家长需要仔细核对。

需检查以下信息有无错漏:

1.儿童基本信息:是否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2.儿童户籍信息:是否与户口本上一致。不管是否办理人户分离,都以户口本为准。

 如在户籍地入学,属于人户一致,检查户籍地址是否为现居住地。

如买了学区房,办了人户分离,检查户籍地址是否为办理人户分离对应的居住地地址(即学区房地址)。不论是否居住在那。

2)非沪籍宝宝:填写居住证上的地址。

注意:一定要清楚自己所属的居委,部分学区是按照居委会划分的。填错居委会信息,之后办理手续会非常麻烦。如无法确认自己小区对口的居委,可以咨询物业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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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升小的学生家长注意啦!

市教委说,在完成幼升小信息登记后,须在“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点击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只能二选一,如完成“公办小学报名”,则不能再报名民办小学,反之亦然),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公办小学报名操作说明(视频时长3分51秒)

民办小学报名操作说明(视频时长:8分05秒)

一图看懂!2021年上海市小学报名入学流程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声明:上述信息来源于上海发布,资料:市教委,编辑:陈庚。

在幼升小的路上,许多家长常常会不清楚各个区的升学条件及政策,今天就为大家盘点上海16区幼升小政策!

附:2021入学关键时间点

区入学政策发布:3月17日

市信息登记:4月8日-4月23日

儿童照片上传截止日:4月23日

公办小学报名:4月26日- 4月30日

民办小学报名:4月26日- 4月28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5月15日-5月16日

民办小学摇号:5月17日-5月18日

民办小学录取验证:5月19日-5月20日

民办调剂志愿录取:5月23日-5月24日

民办招生完成:5月27日

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5月29日-5月30日

2021年浦东新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以下为部分摘取 ↓)

2021年,本区继续在部分学校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政策(以下简称“五年一孩”政策)。各相关学校(名单另行公布)要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加强入学新生信息比对。

本区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对口入学。如对口招生地段内登记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由招办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等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招办和小学教育指导中心、学前教育指导中心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和操作细则认真落实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各项工作。

招办、小学教育指导中心、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和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招办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招办提出入学申请。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指定地点(区级指定登记点名单另行公布)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2.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在本区居住地登记入学,由招办按照操作细则安排入学。

本区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本区登记入学,由招办安排就近入学。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招办、小学教育指导中心和学校要根据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1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须与其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

5月15日-5月16日为本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各报名验证点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29日-5月30日。

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政府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局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1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2020年校外实际招生数)。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经区教育局审定,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局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报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办学特色等。

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放弃报名信息。

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招生计划全部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4月19日-4月20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5月17日-5月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可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招办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5月19日-5月20日,区教育局组织对民办学校分设计划录取的学生验证,确认是否符合相关分设计划报名条件。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5月20日起,本区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报招办。学生按学校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办理入学手续。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招办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操作细则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021年黄浦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以下为部分摘取 ↓)

),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验证的重要依据。

1.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

/cnjy)”上公布的《2021年长宁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入学问答》。4月23日为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照片上传的相关要求由各登记点告知。

[注:居住在江苏街道、新华街道、华阳街道、虹桥街道、周桥街道、天山街道等地块未入园的适龄儿童可至小教一学区(法华镇路186号)进行信息登记;居住在仙霞街道、程桥街道、北新泾街道、新泾镇等地块未入园的适龄儿童可至小教二学区(新渔东路242号)进行信息登记。]

残疾儿童在信息登记时,家长须如实填写有关残疾信息,并就是否需要进入特殊学校就读提出申请,通过信息登记点上报区教育局备案。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继续做好本市(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本市(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可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2021年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意愿就读本区的本市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办法,统筹安排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统筹安排就读。

五、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1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1年8月10日为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5月15日-5月16日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5月29日-5月30日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区各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具体验证时间和地点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短信通知为准。

本区户籍选择户籍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并提供与登记信息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或相关居住证明等。租住廉租房的还须携带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符合就读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及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在长宁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证件。

[注:以上合法居住证件的居住地均为长宁区,且与提供的有效居住证明地址一致。]

各验证点将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一)公布招生简章。 区教育局加强对民办小学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小学的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政府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小学应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小学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小学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民办小学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局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及公告,须向区教育局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小学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办学特色等。

(二)实施网上报名。 本市民办小学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时间内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放弃报名信息。

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招生计划全部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17日-5月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区教育局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一同参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局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5月19日-5月20日组织验证。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四)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小学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学生按学校通知携带户口簿、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及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办理入学手续。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有关学校招生排序细则安排入学。

八、香港、澳门、台湾、外籍适龄儿童及华侨子女入学

有关入学信息登记、公办小学报名验证、民办小学招生时间及流程等请参照上文,对就读条件及材料要求作如下规定:

香港、澳门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须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在长宁区居住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台湾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一方须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原件、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华侨子女:适龄儿童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户口簿、由长宁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在本市合法任职或就业的外籍人员的携行子女:父母一方在沪任职或就业证件(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即原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父母一方在沪一年期以上(包括一年)居留许可证明、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护照、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外籍人员子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留学人员子女:适龄儿童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上海市居住证B证”或父母一方及适龄儿童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的子女:适龄儿童本人护照、父母一方的户口簿、《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在长宁区的有效居住证明(产权证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长宁区公证处出具的监护人证明(此证明仅限不与父母同住的情况)。

区教育局将根据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外籍适龄儿童及华侨子女入学。根据《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台湾同胞投资者在本市共同居住的子女、在本市合法就业的台湾同胞在本市共同居住的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与本市学生享有同等待遇。


《2021年普陀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以下为部分摘取 ↓)

1、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 公办小学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以“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和“区域内统筹安排”相结合为原则,免试就近招收学生。5月15日-5月16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已完成公办小学网上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指定的报名验证点现场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地产权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本市户籍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2、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方案, 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19日,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方案。

3、公办初中实行(采取)小学对口、“电脑派位”等方式招生。 4月2日-4月13日,各学校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确需跨区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4、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5、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

6、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适龄儿童本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上海市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房地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到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验证点进行现场验证,并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要求》执行(3月19日另发)。

1、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严禁计划外招生。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1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2020年校外实际招生数)。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或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2、本区民办中小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 4月2日-4月13日,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放弃报名信息。

3、本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录取工作。 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招生计划全部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4月19日-4月20日,开展民办一贯制直升录取工作。5月17日-5月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5月19日-5月20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验证。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4、5月20日起本市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按学校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办理入学手续。

5、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 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区、校招生政策安排入学。5月29日-5月30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021年虹口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以下为部分摘取 ↓)

1.学校应按区教育局确定的相对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招收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2.本区“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当公办小学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根据适龄儿童与户主关系、房产情况、户籍迁入时间等要素排序安排入学。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按照相关学校招生细则安排入学。未能对口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安排相对就近的公办小学就读。

3.选择申请在居住地就读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按照“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先 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已分配入学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居住地登记入学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4.本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居住本区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就近入学。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排。 报名信息核对通过的,按照《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本区房产证情况、《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年限等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2021年,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1.4月26日-4月28日,报名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放弃报名信息。

2.5月17日-5月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19日-5月20日,组织民办小学录取验证。

3.5月2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4.5月27日,完成民办小学招生工作。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适龄儿童家长按学校通知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证件办理入学手续。

《2021年杨浦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以下为部分摘取 ↓)

1.入学信息登记。 根据本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区指定地点(长岭路50号,小学、初中招生办公室)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智力中、重度残疾、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等适龄儿童到杨浦区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延吉五村48号)报名,统一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4月23日为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家长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2.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外区、居住在本区,或者户籍在本区、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街道的,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区教育局根据2021年杨浦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由区教育局安排就近入学。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1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021年,本区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5.公办小学验证。 5月15日-5月16日为本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公办小学和区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区教育局要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29日-5月30日。

6.入学分配。 本区继续实行“一个户籍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如报名学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可根据适龄儿童全家户口入户情况、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制定招生实施细则并在学校网站公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属于三代直系亲属以外的挂靠户口,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按照“集中登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统筹进入到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2021年闵行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以下为部分摘取 ↓)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本市户籍儿童,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2021年,闵行区继续使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行招生网上信息登记和报名。相关部门、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本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以及区教育局的安排,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及疫情防控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4月8日-4月23日,为“幼升小”信息登记时间。入学信息登记方式:

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并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时,家长选择并确定户籍地就读或居住地就读的意愿,一旦确认不可修改。

家长可前往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并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上海市户籍及港澳台与外籍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可至闵行区“本市户籍等未入园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区级指定登记点”登记入学信息;外省市户籍随迁子女家长可至“外省市户籍未入园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区级指定登记点”登记入学信息。

3.闵行区民办三级幼儿园适龄儿童

家长可至“外省市户籍未入园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区级指定登记点”登记入学信息。


外省市户籍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含民办三级幼儿园)可至上述区级指定登记点进行入学信息登记。登记时间为4月8日-4月23日。

全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为4月23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家长完成信息登记后,须在4月23日前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等的重要依据。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三)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四)公办小学入学安排方法

公办小学应根据区教育局确定的对口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对于闵行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严格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五)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

2021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闵行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2021年8月10日。

按市教委规定,5月15日-5月16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全区公办小学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随迁子女学校对已完成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出生证、合法居住证件、《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配住廉租房等相关材料。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出生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等证件。

各验证点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29日-5月30日。

区教育局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闵行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与公办学校实施同步招生。经区教育局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1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2020年校外实际招生数)。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及公告,须在3月18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在规定时间通过学校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办学特色等。民办学校应严格按照公布的简章及公告实施招生工作。

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

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

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

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放弃报名信息。

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招生计划全部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4月19日-4月20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

5月17日-5月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实施全程录像,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并向市、区两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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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适龄幼儿入园工作通知发布!今年入园孩子,不再有一贯制学校直升分类计划!

  刚刚,市教委发布了2020上海适龄幼儿入园工作通知。记者注意到,先登记,后报名,这一流程和去年相比,没有变化,4月24日起开始登记,同时,今年有意愿的幼儿园可以进行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周到君需要特别提醒家长的是,今年入园的孩子,将不再直升到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因为幼儿园和小学,是没有一贯制之说的。

  今年入园孩子没有直升小学之说

  在3月下旬上海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不少眼尖的家长发现,部分小学分设计划中,有给相关幼儿园的直升名额。这也让今年不少适龄入园儿童家长心动:“如果我们报名这些幼儿园,是不是今后幼升小时可以直升?”

  确实,今年不少一贯制的民办学校给到有直接关联的幼儿园直升名额。比如在今年爱菊小学的分类计划中,出现了“民办爱菊幼儿园有意向就读双语班的在读适龄儿童”,名额为26名。此外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上海闵行区万科双语学校(小学)之于万科幼儿园、上海市民办协和双语学校(小学)之于闵行区海富虹桥幼儿园,等等。

  市教委相关负责人强调:这一分类仅针对目前已在园的幼儿,从2020年起入园的孩子将不再享有幼升小时的此类分设计划。这是因为,过去民办小学对相关幼儿园有过承诺,进了该幼儿园,未来有机会直升入小学。今年民办摇号第一年,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摇号入学。出于尊重原有约定的考虑,允许民办小学设置相应的分设计划,实行“分类计划,分类招生,分类摇号,分类录取”。

  但是,今年适龄入园的儿童,今后不再享有这个分类招录的通道。原因是,如果后续还可以直升,今后的升学竞争,有可能会提前到幼儿园环节。因此,这一分类招录,仅仅针对目前已经在园幼儿。

  另外,即便是目前在园儿童,也不能百分百稳进。比如某小学给对应幼儿园30个直升名额,但如果有35个人报名,那么进行分类摇号,就是从35个中摇出30个。

  根据以往家长们的经验,选择幼儿园的首要标准是“离家近”,接送不折腾。另外,师资稳定、干净有序,这些是比“是否直升”更重要的考量标准。

  信息登记与录取无关

  4月24日起开始幼儿网上信息登记,5月8日起,进行验证。同时,和去年一样,信息登记与录取无关。在今天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中,重点内容有这些:

  4月15日,各区统一公布本区幼儿园招生政策。

  4月15日-4月23日,有意愿的幼儿园可线上组织园所开放日活动。

  4月24日-4月30日为信息登记阶段,全市进行适龄幼儿网上信息登记。

  5月8日-6月15日为幼儿入园报名验证阶段,各区按照本区招生政策组织家长报名和验证。

  8月15日前为录取通知阶段,各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并向被录取幼儿的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

  报名方式记记牢——

  凡本市拟报名入幼儿园小班的适龄幼儿,家长在4月24日-4月30日期间,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以下简称“市登记系统”, “一网通办”用户也可以访问市政府网站上的“一网通办”栏目,进入市登记系统 )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4月24日中午12∶00,市登记系统将正式开通,家长便可进入市登记系统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完成后家长获取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登记编号,方可进行各区的入园报名和验证。幼儿园报名验证和录取工作仍由各区根据本区实际情况来组织。

  此次全市组织统一的信息登记工作,从方便家长的角度,提供一站式的服务,避免以往家长可能前往多个区重复登记的情况。家长和幼儿只要具有本市规定的有效证件之一,便可在市登记系统中进行信息登记。

  同时,市登记系统为家长提供各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查询服务,方便家长准确了解入园信息。信息登记工作完成后,所有登记的信息将录入上海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信息库。

  为方便各位家长进行信息登记,一方面市教委提供统一的网上信息登记服务,家长可在市登记系统中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对、修改和补充。如果家里没有网络设备和网络条件的,可以前往附近的东方社区信息苑上网进行信息登记。

  另一方面,各区也会安排登记点。如果家长确实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各区登记点也可帮助这些家长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如确有原因未能按时进行信息登记的幼儿,家长还可在报名验证阶段持有效证件先完成信息补登记,再报名验证。考虑到今年疫情防控等因素,各区登记点实施预约登记。

  入园登记、验证,12个与你相关的问题

  上的“一网通办”栏目,进入市登记系统。4月30日网上信息登记结束。

  阶段二:报名验证(5月8日-6月15日)

  报名验证工作由各区教育局组织,请家长及时关注相关区的招生政策,并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入园报名及验证。

  阶段三:录取通知(8月15日前)

  各区幼儿园将在8月15日前基本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并向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

  )上的“一网通办”栏目进入市登记系统,根据提示进行登记账号的注册。请家长记住自己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系统。

  2.信息登记。家长须按照要求核对和补充幼儿及监护人信息,一旦确认提交将无法自行在市登记系统内进行修改。确需修改信息的,家长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到区指定登记点进行信息的修改。确因特殊原因未按时在网上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可在报名验证阶段在区指定登记点进行信息补登记。

  3.获取登记表和登记编号。家长完成信息登记后会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登记编号。同时,市登记系统也会向家长注册所用的手机号发送信息登记成功的短信。《登记表》和登记编号是幼儿进行各区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之一,请家长妥善保存。如果家长未收到短信,可通过市登记系统首页的【入园信息登记】按钮,自行查询登记编号。

  5、如在信息登记阶段发现系统中显示的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或缺少信息,该如何修改和补充?

  在2020年2月29日前,已在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库中登记的幼儿,其家长在信息登记阶段进入市登记系统核对自己和幼儿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可根据所持有效证件的信息在市登记系统中自行进行修改。未在系统中显示信息的适龄幼儿,其家长可根据所持有效证件的信息,在市登记系统中自行进行登记。

  6、家长可以通过什么方式上网登记信息?对访问使用的浏览器是否有要求?

  今年市登记系统支持用电脑上网访问,且推荐使用IE浏览器(10.0版本及以上)和谷歌浏览器,暂不支持手机端的访问。如无上网条件的,可在“东方社区信息苑”及各区指定登记点进行上网登记,“东方社区信息苑”及各区指定登记点的有关信息可在市登记系统首页查询。

  7、如果网上信息登记错误并且确认了是否可以修改?

  家长对相关信息经两次核对确认并提交成功后,将无法自行在市登记系统内进行修改。所以,请家长在信息确认并提交前,仔细复核。确需修改信息的,家长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各区招生政策规定的报名验证阶段到区指定登记点进行信息的修改。

  8、如何进行幼儿园报名和验证?

  报名验证阶段,家长按照各区公布的招生政策,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进行报名和验证。各区招生政策可在市登记系统首页查询。

  9、本市幼儿园招生是否有统一的录取顺序?

  本市幼儿园招生无统一录取顺序,但原则上遵循本市户籍人户一致适龄幼儿优先,其他幼儿录取办法根据各区幼儿园资源配置情况确定。具体实施细则请仔细阅读各区招生政策及各幼儿园录取办法。

  10、如何能查询到幼儿园招生的范围?

  各幼儿园招生范围信息可在各区招生政策中查询,或拨打各区招生咨询电话。各区招生政策及咨询电话可在市登记系统首页查询。

  11、家长如何确认收到信息的真实性?

  信息登记阶段,家长可在市登记系统核实有关登记信息;招生验证及录取通知阶段,家长可根据各区招生政策规定的途径核实有关信息。本市及各区幼儿入园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也不委托任何组织及个人开展有关工作。

  12、今年的幼儿园招生工作是否对疫情防控有特别的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各区要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优化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做好防疫消毒,确保防疫物资的配备。同时,各区的指定登记点和报名验证环节采用预约的方式进行。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微信公众号“新闻晨报”,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

实习编辑:李璇  责任编辑:朱紫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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