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摇号新政策发布以后
包括朋友圈、QQ群等全都在
不少人拿到的解读是zhongjie发你的吧
着重认识一下刚需的定义
由于网上现在有很多流言
就因为加了一个刚需优先选房,要求在非限购区域有成都户口就解读成为大成都范围都限购?
解释的看起来很清晰,看起来很清楚,很有条理。
但是,政策上明明写的是“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不是年满18岁!
所以这张表,转发的时候记得加上上面的红体字。
政府对于刚需的认定要求
条件1.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
稀饭说:1、达到婚龄的单身人士可以作为居民家庭,是有资格的。2、夫妻离异的,一定要满3年!
“法定婚龄未婚”是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方22周岁以上,女方20周岁以上)尚未登记结婚的公民;“夫妻离异购房登记时应满三年”,目的是倡导健康的社会价值导向,防止购房登记人通过政策出台后,以非正常婚姻状况变化的方式获取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资格,但并不影响其以普通登记购房人身份参与摇号。
条件2.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稀饭说:这里说的本市行政区域内是指大成都所有区县范围内。不是说主城区,也不是说全国。
该规定目的是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的要求,保持我市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住房限购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个别购房人通过转让个人名下已有住房变相成为刚需家庭。
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转让”是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自有产权住房”是指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已经取得权属证书的住房(农房除外),或已经购买(包括订购、拟定合同、网签备案)尚未完成权属登记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条件3.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为我市户籍居民。
1、你买的房子是限购区域的,那就要么是成都户口要么有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
2、你买的房子是非限购区域的,必须是有成都户口。
3、集体户口也算户籍居民
所购住房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要求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这是严格执行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基本要求。
所购商品住房在我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要求登记购房人须为我市户籍居民,但不限于限购区域,目的是为了努力满足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通过优先摇号实现购房需求,同时并不影响非本市户籍居民以普通登记购房人身份参与摇号选房。
插一句嘴:有些人问条件一的那些没有人可能同时满足啊。这里说的同时满足三条件,是三个条件都满足,条件内的不同情况只需满足其一即可。谁能同时是未婚、离异、结婚三种情况合在一起的。
1、成都新房和二手房都限购,区域分限购区域和非限购区域。
2、成都买房要么成都户口,要么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
3、新房需要摇号,二手房不需要摇号。
4、非限购区需要成都户口是针对刚需群体,想要优先就必须满足这个条件。
5、刚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补充通知》明确了三点:
一是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实行刚需家庭优先摇号选房;
二是选购房源为《补充通知》实施之日起新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开盘销售的商品住房;
三是可选房源数量不低于当期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所需房源剩余的50%。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其中第一个条件里面是或者或者的关系。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三年。
“转让”和“自有产权住房”是指什么?
答:“转让”按照《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是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自有产权住房”是指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已经取得权属证书的住房(农房除外),或已经购买(包括订购、拟定合同、网签备案)尚未完成权属登记的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刚需家庭按照什么顺序参与摇号?
答:《补充通知》规定,成都摇号购房将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登记购房人”的顺序,先后摇号排序、依序选房。并按规定保持登记购房人、摇号选房人、合同签订人相一致。
如果一家三口名下都没有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那么是全家只能有一个刚需家庭购房登记资格,还是全家每个成员都享有一个刚需购房登记资格?
刚需家庭购房登记时,其登记购房人应按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要求进行购房登记,填报家庭成员信息,不得漏报、瞒报、错报;购房登记平台确认信息后,对同一个刚需家庭在当期的商品住房购房登记中自动生成一个登记号。
以家庭为单位生成一个购房登记号,目的是防止个别登记购房人通过瞒报、漏报家庭成员,或同时以普通登记购房人身份重复报名获得多个报名资格,影响公证摇号的公平、公正。
同时,刚需登记购房人通过优先摇号排序选购首套商品住房后,购房登记平台不支持其购房登记时的家庭成员再享受优先摇号排序选房资格。
如果某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王某在A楼盘优先摇号没摇中,那他是不是就失去了A楼盘的购房机会?
答:王某可纳入A楼盘普通登记购房人中重新参与摇号。
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的摇号排序号在当期支持刚需登记购房人房源总量以外的,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重新参与摇号排序。也就是说,假设王某在A小区参与摇号,若他的排序号超过了A小区的450套支持刚需的房源,那么他还可以继续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参与剩余450套房源的摇号排序。
该规定为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提供了双重支持,在刚需家庭优先摇号未能摇中的,还有在普通登记购房人中再次参与摇号的机会。
如果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或者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放弃选房,是否意味着支持刚需家庭选房的房源数量就增多了?
《补充通知》中关于依序递补选房的规定,主要是指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登记购房人,按照购房登记前确定并公示的房源分配数量及各自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递补选房。
举个例子,参与摇号的A楼盘共有1000套房源可售,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规则》确定了100套用于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450套用于支持刚需家庭优先选房。
当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只有80人时,用于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房后,可能剩余20套,那么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可以在剩余的920套住房中优先选,但所有刚需家庭可选房源数量仍为450套。
刚需家庭购房登记如果要添加自己朋友为共同购房人行不行?
答:朋友作为非家庭成员,不能添加成为共同购房人。
刚需家庭登记购房人在购房登记系统报名时需要添加共同购房人的,有两个要求:
一是添加的共同购房人须为网上登记报名时已申报的家庭成员;
二是所购住房位于本市限购区域的,共同购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如共同购房人不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则不能作为共同购房人参加摇号选房。
成都市下一步还将采取哪些举措支持刚需家庭住房需求?
答:下一步,成都市将进一步推动商品住房上市,增加商品住房供应量,支持居民自住购房需求;
同时,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已建立成都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设立住房租赁服务大厅,汇集了包括国有公司房屋在内的丰富的出租房源,欢迎刚需家庭和其他居民前往选租,满足阶段性居住需求。
成都楼市新政!这些人买房摇号有优先+装修价格规范!另外……
输入买房摇号:查看成都最新买房摇号登记楼盘
输入购房资格:查看自己能买哪个区、买几套
输入楼盘名称:查看楼盘房价、摇号登记规则(主要新房)
输入小区+房价:查看该小区最新房价(主要二手房)
▌文字:成都房管局、成都本地宝
▌声明:本文由成都本地宝精心整理,欢迎学习分享,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成都本地宝,可以联系授权哦,否则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