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迁移民后代出嫁到非农村移民户不享受移民政策吗

摘要:基于“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理论,选择相关指标测度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的人力资本、自然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等生计资本。通过调查数据分析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资本现状,研究表明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资本值为0.539,说明移民生计具有不可持续特征,需要围绕生计资本内涵培养移民可持续生计的累积能力。

关键词:易地扶贫搬迁;可持续生计框架;搬迁移民

贵州是全国首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省份之一。2001—2010年贵州省对38.27万生态脆弱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目前,作为典型省份的贵州易地扶贫搬迁以扶贫开发和生态保护为主要目的,已逐步进入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分析其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的可持续生计,具有极为重要的典型意义。基于此,本文以“可持续生计框架”理论为基础,运用调查数据分析易地扶贫搬迁后移民生计现状,着力探索移民在安置区的生计特征,提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实现可持续生计的政策建议,为贵州省乃至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实践提供经验借鉴和政策参考。

(一)易地移民研究成果

国外学者于20世纪初开始研究生态环境因素对移民的影响,研究主要集中在移民动因、移民整合等方面,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美国科学家考尔最早提出“生态移民”的概念,认为生态移民是为了保护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将生态脆弱地区的超载人口迁到人口承载能力强的农村社区或城镇郊区,从事农、牧、农畜产品加工业及相关产业的工作。

国内学者的研究首先集中在生态移民和水库移民,而且主要以西部地区为出发点。王永平(2012)在总结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成效及问题基础上,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合理选择安置模式、促进移民稳定就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等方面提出深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对策措施[1]。桑晚晴(2016)通过总结四川省民族地区搬迁扶贫的经验及教训,从构建精准扶贫机制、探索多渠道资金整合、建立土地供给机制、创新项目管理机制、建立政策协同体系等方面提出推进搬迁扶贫的政策机制[2]。王晓毅(2016)认为搬迁成本制约反贫困效果、农业资源有限和非农就业机会不足等因素导致移民再次流动,故而易地搬迁需要考虑贫困户的多样性需求,需要实现易地扶贫搬迁转型,促使移民融入安置地经济发展链条

(二)可持续生计研究成果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外学者对生计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Chambers R 和Conway G R(1991)认为生计是谋生的方式,该谋生方式建立在能力、资产(包括储备物、资源、要求权和享有权)和活动的基础之上[4]。Mcdowell C和De H A(1997)研究了迁移与可持续生计的关系,指出迁移应被视为农户的生计策略之一,并强调决定谁能够迁移、谁能从中受益最多所涉及的复杂的体制因素[5]。20世纪末,可持续生计概念受到广泛关注。1991年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的报告提出了“可持续生计”的概念;1992年,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将“生计”概念引入行动议程,并制订了通过实现有保障的生计来消除贫困问题的目标。在这些研究基础上,国外学者及组织提出了用于生计可持续问题的分析框架。

国内学者对可持续生计内涵更多是从水库移民这一对象进行界定。严登才等(2011)认为,水库移民可持续生计是指搬迁安置后,移民个人或家庭及其后代为改善长远生活状况而提升谋生能力、资产和收入的活动,通过对自身资源的配置和政府的干预,至少保持生活水平不低于搬迁前。[6]国内学者从生计资本、生计空间、生计转型、生计策略及生计可持续性等方面研究了生态移民及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李聪等(2014)认为搬迁农户家庭的生计资本总体优于非搬迁农户,虽然已搬迁农户的自然资本受到一定程度损失,但物质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人力资本在一定程度得到提升 [7]。叶菁菁等(2016)认为政府应加强农村教育和培训,提供更多非农就业机会等为搬迁农户服务[8]。

以上研究成果表明,国内外学者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问题研究正逐步深入,关注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资本的不同表现及具体值,其理论认识和研究观点具有重要参考和借鉴。然而,由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的环境不尽相同,同样的政策可能会因移民所处的地理区域、移民自身的特点及搬迁后的生计策略不同而呈现出较大差异,已有研究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可持续生计的恢复与发展分析较少。同时,有关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后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就业及后续生计的维持、培育发展能力和安置地融入等方面的研究也不多。

二、理论框架与数据来源

“生计”一词始于贫困研究,在不同的研究体系和侧重点下,生计的内涵也各不相同,国际上比较认同的生计概念包括活动(activities)、资产(assets)和能力(capabilities)等核心要素,更加强调生计的可持续性。随后学者们提出了“可持续生計分析框架”,深化了生计研究的内涵和范畴。其中最具代表性、应用最广泛的是英国国际发展署(DFID)的可持续性生计分析框架[9]。它用一个二维平面图来展示生计构成核心要素及要素间的结构与关系,并将生计资本分为人力资本、自然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五种类型,描述农户在面临自然灾害、市场竞争、制度政策转变等不确定的条件环境时如何利用这些生计资本提高生活质量,进而提高生计资本水平。而且,该框架从内部反映了这些生计资本类型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其性质和状况受制度和政策等因素造就的脆弱性环境的影响。

本文参考DFID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的资本分类维度,结合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情况,将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资本分为人力资本、自然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并选取相关指标对移民生计资本进行完善和测度(见表1)。相对于已有研究选取的指标而言,本文选取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移民家庭非农就业和移民在安置地的融入情况等具体指标,更符合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的实际情况和客观需要。这些指标数值越大,说明移民户生计资本可持续性越高;指标值越小,则相应的生计资本可持续性越低。各类资本具体指标的调研时间段分别为2016年度和搬迁前一年。

本文调查数据来源于对贵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②②本次调查地点主要选在贵州省内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具有典型性的县(区),包括遵义市播州区白龙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湄潭县黄家坝镇岩坪村整村移民安置点、黔东南州从江县洛贯产业园区安置点和榕江县古州镇丰乐社区生态移民安置示范区。 的实地调研,主要调查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的变化状况。为保证数据的代表性和典型性,避免调查样本选择差异带来的影响,本次调查按照县(区)、入住安置点情况排序,按照排序高低抽样选择4个安置点。遵义市2个安置点每个点各发放250份调查问卷,黔东南州2个安置点发放调查问卷200份,用逐级随机抽样法选择样本,按照每户一份的原则共发放900份,收回问卷839份,回收率为93.2%;收回有效问卷774份,有效率为86.0%。

在774个有效调查样本中,男性占74.7%,女性占25.3%。调查对象的平均年龄为42.2岁,主要集中在30-50岁,共计470人,占比61.9%。文化程度上,移民文化程度整体较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人数占比88.0%(其中小学所占比例为43.9%),高中及以上的学历的人数仅占12.0%。由于黔东南州榕江县和从江县是少数民族聚集地,故调查样本中,少数民族移民户占比为54.1%,汉族人数占比45.9%。搬迁后调查样本月平均收入水平为1954.6元,比搬迁前增加了427.3元,但仍属收入较低的水平。易地扶贫搬迁后移民收入主要来源为“外出打工”的为431人,占比55.6%,说明移民就业去向与其主要收入来源有一定的相关性,即外出打工成为贵州易地移民的主要收入来源。

依据上述五种资本的含义,参考国内学者有关农户生计资本量化的研究方法(杨云彦,赵锋,2009 [10];孙海兵,2014[11]),本文设计了适用于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测量指标,根据客观定量和主观评价来分类赋值,然后采用极差标准化法将各指标值均处于0-1之间,并结合问卷调查①①本处发放调查问卷共计25份,其中本领域的相关专家为5人、调查地移民局相关管理人员8人和已搬迁移民12人,共计25户。在调查过程中,针对移民文化程度现状,由调查者当面进行提问并根据相应的回答直接填写到调查表内。 和层次分析等方法确定指标权重,计算得出移民生计资本量化结果。

首先,采用极差标准化法处理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户单项生计资本指标。极差标准化的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1)中,Zij表示第i个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第j项指标的标准化值,Xij表示第i个移民第j项指标的实际变量值,Xjmin表示第j项指标变量值中的最小值,Xjmax表示第j项指标变量值中的最大值。运用此方法,不同性质和类别的指标变量值均处于0-1区间,使其能够相互比较。

其次,计算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单项计资本的综合水平。计算公式为:

公式(2)中,Yj表示n个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单项生计资本中第j项指标的标准化值,j表示移民生计资本中第j项指标的平均值。

再次,运用综合指数法计算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单项生计资本总水平。计算公式为:

公式(3)中,Y表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单项生计资本总水平,Wj表示第j项指标的权重。运用此方法综合处理m个已标准化的指标,进而得到一个介于0-1之间的综合指数值。

最后,汇总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的五个单项生计资本值,即可得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资本总量。

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的理想状态是生计资本的各个构成指标达到一种存量均衡的状态,但是现实情况很难达到这种理想状态。根据生计资本量化指标的权重和量化后均值计算得出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资本的平均水平(见表2)。

从表2可见,人力资本是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最重要的生计资本。然而,移民的人力资本状况并不理想,资本均值为0.177。具体调查数据显示,贵州易地移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移民占比88.0%,高中及其以上的人数仅占12.0%;移民的健康状况大多数在一般及以上占比86.4%;移民参加过相关技能培训的人数仅占42.1%,移民参加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农作物种植、果木栽培等技能。搬迁前,绝大多数移民以田间传统农业种植或山间林地劳作为主,对自然资源的生存依赖性较强,难以适应非农就业岗位需求。搬迁后,除少部分就近搬迁移民可以从事原来的传统农业生产外,大部分移民由于文化素质低、非农职业技能缺等不利因素,很难找到一个适合自身就业能力的工作,对其可持续生计产生严重影响,这对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来说也是一个大挑战。

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在安置地的生产生活,在很大程度上依靠自身的金融资本,其中主要是从事相关职业活动的月收入。因此,金融资本(均值0.143)成為移民生计的次重要资本。从调查样本金融资本的“月均收入”调查数据来看,搬迁前一年调查样本月均收入为1483.77元,搬迁后调查样本月均收入为1954.6元,比搬迁前增加了427.3元,搬迁后移民的收入水平有较大提高。需要说明的是,本次调查的样本对象多数是搬迁户户主,其中有一部分在易地搬迁前是在外务工,易地搬迁后,部分移民为进一步改善居住条件而将其一家的全部积蓄大多花费在新房装修及添置家具上。

物质资本是移民降低生计脆弱性的基本保障。从量化结果来看,物质资本在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所有生计资本中位列第三,资本均值为0.094。从问卷数据来看,2016年移民住房面积和搬迁前一年的住房面积①①这里的住房面积我们减去了搬迁移民的圈舍等非居住性场所。 均值并未发生太大的变化,住房面积均值为88.01平方米,而搬迁前一年的住房面积为89.54平方米。搬迁前一年移民居住在草房、瓦房和土木结构房的总数占比94.5%,搬迁后移民住房条件明显变好,基本没有移民住草房,住房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而且,随着安置地周边基础设施和配套环境逐渐完善,搬迁后移民的住房价值明显提高,这直接降低了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脆弱性。

然而,已有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刚性有余、灵活性不足,不利于搬迁移民进一步改善条件和增加收益。首先,针对移民的安置房,当前搬迁政策主要是基于解决移民基本住房需求的角度,严控人均住房面积标准,这一政策的初衷是防止移民因搬迁负债。然而,在实践中,根据这一标准在集中建房与房屋分配上面临着操作难的问题,特别是对于2人户、3人户在户型设计方面尤为如此。其次,现行搬迁政策不允许移民对安置房进行转让、抵押等一类的合理处置。对于移民而言,安置房只能发挥其最基本的住房保障功能,但是无法作为一种不动资产获得商业上的增值收益。就当前来说,这一政策无疑是有效的,但从长远生计来看,其灵活性也是显然不够的,特别是对整村搬迁中的非贫困户来说尤为如此。再次,安置点的社区管理服务还有待提升。移民集中安置后,安置点集中了不同自然村的村民,人口密度倍增,人员结构、习性观念等相对复杂,安置点社区管理工作量和难度加大,有些安置点在社区管理方面还存在管理缺失、管理死角、管理形式混乱等诸多问题。

自然资本主要是移民的耕地面积和耕地质量。根据现行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大多数移民在安置地集中居住,脱离了传统的农业生产。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推进,移民从事传统农业生产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农村土地逐渐成为移民生计资本的不动资产。从量化结果来看,自然资本(均值为0.079)在移民生计资本中排序第四。从实地调查数据来看,搬迁前一年移民人均各类耕地面积为2.04亩。

搬迁后,大多数移民以积蓄加上周边就近就业和外出务工收入补贴维持生活。农地作为移民不动资产的作用未能在移民搬迁后生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针对移民原有宅基地、承包地等资源,虽然现有政策针对复垦、退耕还林、土地增减挂钩等做出了一些规定,但还缺乏将其作为移民的一种资源资产,加以产业开发利用的利益机制,使移民未能获得常态化的、稳定有序的土地资产增值收益。另外,移民的农地赔偿价格过低,难以支撑其搬迁后一定时间内的生产生活。

“社会资本的作用是增强人民相互信任和相互合作的能力,并使其他机构对他们的需求给予更及时的反应,可以说是可持续生计的重要支撑。”[20]由于贵州各地易地扶贫搬迁模式各有差异,移民在搬迁后的社会资本较之以前发生一定的异质化。从量化结果来看,社会资本在移民五项生计资本的均值最低,为0.047。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移民生产生活方式较之以前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原有的社会交往模式、人际关系群体均已发生改变,社会资本累计积能力受损。首先,部分移民的社会适应性变差。搬迁后移民原来的社会网络结构被打乱、人际交往圈子被改变,不得不与更大范围的各类人群交往,致使部分移民(尤其是分散安置的移民)在一定的时间内缺乏归属感。其次,新社会网络重建难度较大。搬迁后,移民生产生活的社会环境发生改变,原有的社会关系网络和人际交往范式出现断裂,使移民在新环境下陷入再社会化的困境。再次,少数民族移民还面临着语言交流障碍。年龄偏大的中老年移民搬迁到集镇或安置点后,发现与周边居民存在语言交流障碍,这使他们交往范围缩小,导致他们对安置地的认同感不强。

本文将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资本分为人力资本、自然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并选取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移民家庭非农就业和移民在安置地的融入情况等具体指标,更符合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的实际情况和客观需要。

调查数据表明,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移民收入较搬迁前已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但仍属较低水平,而且,外出打工成为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的主要收入来源。结果显示,贵州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资本依重要性排序如下:人力资本、金融资本、物质资本、自然资本和社会资本。这表明易地扶贫搬迁移民人力资本水平较低,自身发展能力普遍不足;安置地周边区域(园区)后续产业尚待发展,移民增收与融资能力普遍较弱;安置房相关政策缺乏灵活性,安置地社区管理服务有待提升,物质资本升值空间狭小;农地“三权分置”政策实践亟待完善,土地自然资本权益保障不到位;社会适应性差,社会资本累计积能力受损。

1.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移民人力资本水平。依托易地扶贫专项资金,加强移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提升移民人力资本水平,提高其就业竞争力。从实际出发,针对就业岗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移民对工作岗位的适应能力。此外,政府应鼓励移民创业,加大技术、资金、知识方面的政策支持,增强移民创收能力。

2.扶持安置地及周边区域产业发展,为移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强移民增收与融资能力。加快安置區特色产业和现代农业的发展。立足迁出地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将生态移民与乡村旅游等扶贫产业发展相结合,移民原有农房可改造成为发展乡村旅游及民宿业的载体。创新移民信用贷款和金融产品,放宽个人担保抵押限制,由财政贴息设置县级小额信贷风险担保资金,根据具体情况为移民发展生产或移民创业提供无抵押担保贷款。

3.完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优化安置地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提高物质资本保值增值能力。安置房依据商用民用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允许移民通过正当合法途径对安置房进行转让、抵押,在加强安置房的住房保障功能的同时带动搬迁移民增收致富。政府应给予政策倾斜,加大配套设施建设力度,科学管理集中安置地。建立健全救助救济制度体系,强化对移民中的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救助方式要转向制度型的常规性、开放性救济。

4.认真贯彻“三权分置”政策红利,赋予移民农地财产性权利。探索移民农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实行“房地分离”和“转让收益合理共享”,村级组织或基层组织可通过适当途径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将原有宅基地(农房)流转给有需求的主体,用于发展乡村旅游和民宿业的实践模式。

5.引导非正式组织的作用,增强移民社会资本累积能力。积极发挥各级团组织和志愿者协会等青年组织的作用,使团干和志愿者深入社区帮助(培训)移民使用现代家用设施及相关设施,使移民逐渐适应安置地生活或城镇生活。重视各类组织的社会支持作用,加强政府与其他社会团体多种形式的帮扶,重建适宜的社会网络,逐步建立平等的人际网络。开展丰富多样的交流活动和宣传活动,扩展移民之间的交往范围,逐渐形成亲缘、地缘和非血缘并重的社会资源配置体系,构建安置地全部居民之间的社会资源流动和共享机制。

[1]王永平,陈勇.贵州生态移民实践:成效、问题与对策思考[J].贵州民族研究,2012,33(5):77-83.

[2]桑晚晴.民族地區集中连片特困区搬迁扶贫研究—以四川省为例[J].农村经济,2016(3):50-54.

[3]王晓毅.易地扶贫搬迁方式的转变与创新[J].改革,2016(8):71-73.

[6]严登才,施国庆,伊庆山.水库建设对移民可持续生计的影响及重建路径[J].水利发展研究,2011(6):49-53.

[7]李聪,柳玮,黄谦.陕南移民搬迁背景下农户生计资本的现状与影响因素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2014(6):106-112.

[8]叶菁菁;王文烂.福建省“造福工程”成效探讨——基于搬迁农户生计资本的视角[J].发展研究,2016(2):79-84.

[10] 杨云彦,赵锋.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下农户生计资本的调查与分析——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库区为例[J].农业经济问题,2009(3):58-65+111.

[11]孙海兵.水库移民生计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84.

责任编辑:张士斌 吴锦丹 萧敏娜 常明明 张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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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在同一地区特定时间内同时出现大量人口迁入与流出的地区之一,清代的镇番县是十分少见的,这里移民色彩非常浓。清朝前期,因政府经略西北的国策,大量百姓流入镇番县,并且迁入人口成为本县的主体。

清朝中期,随着政府大力鼓励百姓移民新疆,加上土地水源不断减少等因素的作用,又出现了大量人口迁出的状况。在清代,镇番县的移民问题具有特征显著,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西北地区人口的迁移,往往是在战争、灾荒以及政府政策引导之下进行的。而同一地区同时出现大量人口迁入与外流实属少见,清代的镇番县,也就是今天的甘肃省民勤县,就是极少数具备此特征的区域中的一个。

清代的镇番县位于河西走廊东北部、石羊河下游,它的东、西、北三面分别于腾格里沙漠和巴丹吉林沙漠相连。洪武二十九年,此处设镇番卫,改为县是在雍正二年时,行政上属于凉州府。“僻处偏隅,介居沙漠”是镇番县当时最大的特点,在明末清初时,这里还是地广人稀的状态。

镇番县的人口数量在清朝前期和中后期分别出现了较大的浮动。清朝前期,政府经略西北的背景下,大量移民受政府鼓励屯垦的政策影响,来到镇番县,并构成该县的主要人口。这些移民成为镇番县主体后,在经济、文化、社会面貌等方面影响着镇番本地。清朝中期,国策有变。移民新疆成为政府倡导的政策,加上自然灾害、土地减少而人口增加过速的原因影响,镇番县的人口大量流出。

根据文献记载,镇番县最初并没有定居务农的人口,“是县古无定民”,主要的人口构成就来源于各地移民。最初的移民大多是畜牧业者,“是时镇邑无县治,亦无熟田,民人徙此,惟畜牧而已”。知道明代“洪武初,始迁内地民人以实之”,从那之后,镇番县人口大幅增加。

清代多次在西北用兵,重视西北的发展,由于地理位置特殊,河西走廊一直深受清廷关注,“盖以用兵西陲,饷运悬远,必先兴屯足食,乃可以言进取”,于是从东到西,从镇番柳林湖、昌宁湖到敦煌、安西,都大规模着魔民人进行垦荒。开发水渠、铺桥修路,政府补贴农用工具、生出等,并借贷籽种给移民,大兴开发之势。

从河西走廊开始,在清政府的鼓励下,大规模的移民屯垦活动开展起来。很多原本荒芜的土地,也纷纷按照凉州柳林湖屯田的例子,招募那些流民或者没有兵役任务的百姓来垦荒。为了促进这一政策的实施,清廷还给出了一些列的优惠措施,好让移民借贷籽种、口粮、牛具、银两等。

比如雍正十二年定出的政策,在镇番县柳林湖等屯垦之处,“岁给老农口食银五百四十两,并借给工本、牛具、籽种以资耕作”。在如此大力帮扶的政策促进下,大量的外来人口涌入镇番县,这些人口逐渐发展成为镇番本地的主要人口。

清朝初年,来到镇番县的移民主要是拓垦移民。雍正朝到乾隆朝,前来镇番县开垦的移民数不胜数。“清以来,邑人屡有开垦柳湖之请... ...迨雍正二年廷准开拓,于是柳湖沸沸然。余族之一族,今居东渠,盖雍正时迁往拓垦之一者耳。”

雍正四年,共72户农民“自青松堡迁徙柳林湖屯田”,雍正五年,官府移民160人来到镇番县定居,由清政府分发试种执照和牛马车具等,好让这些人垦荒种植农作物。乾隆年间,柳林湖开屯,有祖籍江南滁州的王氏家族迁徙此处定居在镇番中渠始元沟。乾隆二十四年,政府清查户籍,查出该年以,移民中“八户系流乞,番民二户,皆系游方僧徒,置有田产者二十七户”。也就是说,不计算流乞与游方僧人在内,置办田产的人在移民中占据绝大多数。

有人考察过民勤县28部族谱发现,民勤县外来迁入的移民,他们的祖先都是明清两代移入本县的屯田士兵或者百姓,分别来自陕西、山西、河南、江淮和甘肃东部等地区。

清朝前期移民镇番县的民人中,有很多都是经商者。这些商人当中又以晋商居多。比如康熙四十七年,镇番县元宵赛灯会,来自全国各地的商人们显得技高一筹,其中“有李道民者,取沙竹蔑片制鱼蟹鹰鹄,其状栩栩。走马灯尤精善,彩绘《水浒》、《西游》人物,衣冠行止,盎然成趣,观者啧啧称绝。王复礼者,亦晋人,以沙枣巨枝结扎成树,悬玲珑灯笼数百枚,繁星点缀,灯花耀眼,成一时之胜景”。

此外还有很多此类的记载,通过这些史料可知,镇番县居住者很多来自山西的商人。除了山西之外,还有一些来自安徽、河北以及南方各省的商人。比如山海关人査勇经商迁徙到镇番县,在此定居。还有裴姓富商祖籍四川,迁徙到此。

除了垦田和经商的人之外,移民镇番县的还有很多少数民族人口。比如康熙四十八年,镇番县调查少数民族移民情况,发现“蒙人为多,次则回,再则番(藏民)。番人皆僧尼,分居城内、苏山、枪杆岭山处”。

清代初年移民镇番县的民人还有一些其他种类,比如戍守的士兵在此定居,比如何相的祖先何海潮就是在此地驻守,继而定居在此。再如“张公祖籍山西平阳府襄陵县,至六世永岐迁家于镇”,还有祖籍滁州凤阳的王文卿因来到此地做官而定居于此。

关于镇番县移民的来源地,根据文献记载也十分广泛。《镇番遗事历鉴》记载的有陕西、山西、河南、直隶、四川等省,还有距离更远的安徽、江苏、浙江等省。“今本邑之民,问之户籍,辄谓山西大槐树人氏也。

余考旧志及诸家谱牒,以为大谬。比如柳林湖今之户族,据王介公《柳户墩谱识暇抄》记,凡五十六族,十二族为浙江、金陵籍,五族为河南开封、汴京、洛阳籍,三族为大都籍,十五族为甘州、凉州籍,一族为湟中籍,一族为金城籍,三族为阶州籍,三族为宁夏籍,五族为元季土著,仅有八族为山西籍。故知所谓镇人为山西大槐树之民者,不过传说而已,实非然也。”

由于镇番县聚集着来自全国各地、不同民族、不同阶层的移民,因此镇番当地的语言、民风民俗和社会管理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成为典型的移民社会。比如镇番县的语言:“镇邑地处边塞,远距城市,土厚沙深,交通阻隔,人们杂聚,风俗交烩,于语言一端,南腔北调,东韵西声,往往令来官斯土者瞠目结舌,不知所云。乾隆间,有福建龚景运者莅任典史之职,其闽音深重,镇人目为蛮夷,而龚公不解镇语,闻之如听天书。虽誓习方言,终因喉舌有违鸿之,无奈作罢。后寄书原籍,延请熟北语之通使赴镇供役。”

移民同样影响到了镇番县的民俗民风。比如康熙十六年,有十几名陕西艺人来到镇番县定居,他们所唱的为秦腔。后来,定居在此的柳湖刘氏为秦腔中的翘楚。由于秦腔委婉动听,镇番县人大多擅长此种唱法。

再如,镇番县原本因地处边塞、气候寒凉,不适合种植水稻。而乾隆三十年从浙江移民来的孟从蛟到此开垦种植南方水稻十余亩。起初稻苗了无生机,到了芒种时节,秧苗突然疯狂生长,不久就成熟丰收了。第二年,乡里人纷纷效仿。可见孟从蛟种植水稻成功的事例影响了镇番县的百姓,对镇番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随着移民人口的逐渐增多,移民对镇番社会影响的不断增强,有些移民在镇番县扎根,并发展成为当地的名门望族。比如改官调任在此定居的彭氏,在镇番县生息繁衍七世,子孙中有的在文场科考中崭露头角,有的在征战沙场立下赫赫战功,由此发展成镇番县的名门。在镇番县190户族姓氏中,有来自安徽、浙江、陕西等地的望族25族,在当地社会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成为镇番地方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随着清政府经略西北的大国策推进,大批移民在镇番县定居,这些人当中有的是农民,有的是商人,还有在此做官的人。这些人来自全国各地,各不相同的风俗、语言影响、渗透着镇番社会。这些人的到来为镇番提供了劳动力,促进了镇番的经济发展。然而到了清朝中后期,国策有变,镇番县又出现了人口大量外流的情况。

从咸丰八年到光绪三十三年,镇范县人口从189785减少到123595人。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有的人认为是因为当地严重的沙化导致。其实,从清代中期,镇番县人口就出现大量外流的情况,这与清廷号召移民新疆的国策,和当地灾荒不断、水源稀少、人多地少等因素不无关系。

除了这些原因之外,清朝后期,政治腐败、赋税沉重也是造成镇番县人口外流的重要原因之一。大量的人口外流造成镇番劳动力缺失,原本的垦田变成荒田,根据《甘肃省民勤县社会调查纲要》记载,清末民初镇番县人口外流导致土地抛荒的面积占到民荒的十分之一。到民国初年,抛荒土地达到72669亩,仅次于武威、张掖,成为抛荒最严重的区域之一。由此即可看出人口外流问题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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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什么叫移民安置房

我都办理了 出让徒弟了,通过司法公证,房产证都已经办到我名下,土地证说不给办。。。TMD

问题二:墙壁贴了民房移民安置户是什么意思?

问题三:移民安置有哪几种安置方式?

是指农村移民在政府统一划定的安置地,由政府统一安排生活生产用地的安置方式。
是指农村移民在政府统一划定的安置地,由政府统一安排生活用地,移民自主从事第二、第三等非农产业,不要求安排生产用地的安置方式。选择自谋职业安置的,须具备一定相关条件才能申请。
是指农村移民以户为单位自愿选择不要生产生活用地、自行安排生活出路的安置方式。选择自谋出路安置的,须具备一定相关条件才能申请。
是指农村移民按照仙居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通过将生产用地承包权调换养老保险,解决生活来源的安置方式。选择养老保险安置的,须符合一定的年龄条件。
是指农村移民在政府统一建设的公寓房安置地安置的方式。选择无土公寓安置的,须具备一定相关条件才能申请。
是指农村移民中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无经济来源生活的鳏寡孤独老人,由乡镇(街道)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安置方式。
是指农村移民户投靠在政府统一划定的移民安置地外的亲友,在亲友所在地解决生产生活出路的安置方式。选择投亲靠友安置的,须具备一定相关条件才能申请。
是指农村移民根据国家户籍管理制度关于人户一致的规定,迁至夫家落户的安置方式。

问题四:什么叫移民安置模式?请高手指点~

农业安置主要有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及外迁安置三种安置模式:
①建设农村居民点。采取征用、租用、调剂土地等方式,将土地承包给生态移民经营,继续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使移民有长期稳定的经营权。
②在国有农业企业安置。国有农林牧场及农垦系统企业占地面积较大,土地产权又属于国家,便于安置生态移民。
③“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国家征用或租用土地后承包给企业,由企业进行开发,建立生产基地,在基地内安置生态移民。国家对开发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
计划集中安置约5万人。
对生态移民采取插花分散安置。国家通过征用、租用、调剂土地等方式,将土地承包给生态移民长期经营。
根据三峡库区淹没特点和受淹程度,对湖北省库区夷陵区及重庆市长寿区以上区县需要搬迁安置的生态移民,原则上以区县为单位实行就地后靠安置,尽可能在原有行政村基础上,选择地势平坦,交通便利,人口较少,耕地较多的地方建设移民新居。
计划分散安置约3万人。
对库区生态屏障带及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以下剩余需要生态移民的农户,以及库区孤岛、滑坡避让的农户,通过国务院协调,将其安置在受益三峡工程的长江流域的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安徽、浙江、上海等7个省市的国营农场或农村。
对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0岁以下的生态移民,经过相关职业培训或技能培训,进工矿企业、商贸、旅游、餐饮等二三产业安置。
计划二三产业安置2万人。
2.4.2.3对具有一定市场经济意识及条件或劳动谋生技能的生态移民,可以采取进城集镇自谋职业方式进行安置。通过市政府和地方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他们进城集镇经商,这些移民户通过政府引导,利用自身特长,发挥集镇商品集散地的优势,依靠务工经商走上致富道路,以加快小城镇规模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
计划进城集镇自谋职业安置3万人。
有计划有序地组织符合条件的大批生态移民劳务输出到沿海沿江地区安置。
计划劳务输出安置2万人。

问题五:什么是移民搬迁

问题六:求问移民安置规划分哪几个阶段?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10]33号)要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应由具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设计相应等级资质的单位承担。主要包括四个阶段:
一是移民实物调查阶段。移民实物调查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合理确定征地移民调查范围,收集工程建设征(占)地区域的社会经济资料,调查各项实物数量和质量,并对调查成果进行分析。
二是移民安置规划大纲阶段。实物调查完成后,设计单位开始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简称“规划大纲”)。实物调查是编制规划大纲的重要前提和基础。规划大纲主要制定了移民安置和专业项目处理的方案和原则,编制完成后,需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审批后的规划大纲作为编制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的依据。规划大纲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2)确定移民安置的任务、去向和标准;
(3)确定农村移民生产安置方式;
(4)确定移民安置总体方案;
(5)确定专业项目处理方案;(6)分析预测移民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水平;
(7)确定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原则。
三是移民安置规划阶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报告(简称“规划报告”)是在规划大纲的基础上对移民安置工作作出的更细致的规划和设计,是移民安置的详细设计,是移民搬迁和实施补偿的重要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
(1)移民生产安置方案设计;
(2)移民搬迁安置(居民安置点)设计;
(3)临时用地恢复设计;
(6)实施进度计划设计;
(7)移民补偿投资概算。
四是移民安置实施阶段。

问题七:移民搬迁的政策是什么

扶贫移民搬迁政策一、扶贫移民搬迁对象
①尚未解决温饱的贫困户;②居住在没有任何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十年九灾,不具备生存、生产条件的村民小组和远离中心村组,正常年份人均占有粮食不足200公斤;③资源贫乏,没有开发空间,难以形成主导产业,无稳定的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不足1067元;④饮用水严重污染,有害矿物质严重超标,地方病严重,短期内难以改善;⑤居住分散,交通不便,远离集镇和交通干线,信息闭塞,修路、拉电、饮水一次性投资太大,今后若干年内不可能规划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的贫困村、组、户;⑥被迁贫困户户主应智力健全,身体健康,有艰苦创业精神,具备劳动技能,年龄在16―50岁。
一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二是有土安置,积极稳妥,农户自愿,政府引导;三是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扶持为辅;四是坚持乡、村自我安置与异地安置相结合,以乡、村自我安置为主;五是坚持分散安置与整体安置相结合,以分散安置为主;六是坚持投亲靠友安置与组织安置相结合,以投亲靠友为主;七是坚持吊庄移民与一步到位相结合的原则。
“1+5”模式,即每人补助1000元,每户再补助5000元。移民扶贫补助资金由县扶贫办直接兑付到移民手中,防止在兑付过程中流失,严禁通过乡(镇)、村组兑付,或以实物等其它形式抵扣,决不能移民扶贫补助资金,截留用于移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资金全额兑付到户。
四、建房标准及质量要求
移民户建房面积人均不得少于20平方米,每户最高不得超过120平方米,总造价超过5万元的按非贫困户对待,否则不享受扶贫移民的“1+5”补助。做到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和村镇长远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要求,围绕“搬得起,住得下,能发展”的总体目标。

问题八:什么是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作的基本依据

【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是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作的基本依据。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经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是组织实施移民安置工作的基本依据,应当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者修改;确需调整或者修改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未编制移民安置规划或者移民安置规划未经审核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其建设,不得为其办理用地等有关手续。

问题九:什么是移民搬迁是为什么样的人群什么概念

有的是因为贫困搬迁 有的是因为政府工程 像建三峡水电站就搬迁了很多村子 这些人就是移民搬迁的 搬的地方或近或远 看政府怎么安排 搬迁的人会得到一定的补偿

问题十:什么是实施移民集中安置点上楼安置户

土地补偿按国家标准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三部分。“项目法人应当根据移民安置年度计划,按照移民安置实施进度将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支付给与其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 “农村移民在本县通过新开发土地或者调剂土地集中安置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集体财产补偿费直接全额兑付给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交给接收地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将个人财产补偿费和搬迁费发给移民个人”。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拨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 综上所述:土地补偿及移民安置费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应划拨给集体,统筹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属于其所有人所有,应给与其所有人。补偿费为现金,不是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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