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信用贷款的利率很高吗?怎么办理更合算?

上个月,成都发布《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明确成都已满16周岁不满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记者昨日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将自2021年8月16日起正式施行。8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起,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天府市民云APP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缴款等业务。如有疑问,可拨打住房公积金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

那么,灵活就业人员要如何缴存?贷款能贷多少?哪些情况可以提取?……成都公积金中心出台了相关细则,并一一进行了解读。

可通过天府市民云APP办理

为更好地服务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根据《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成都公积金中心制定了《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缴存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缴存细则,已在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可以申请灵活缴存。灵活就业人员主要通过天府市民云APP(后续还将开通成都公积金中心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通过人脸识别完成缴存身份实名认证,在线签订《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完成信息确认后,即可办理灵活缴存,并且,可以7×24小时发起缴款,不受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限制。可结合自身收入或需要,确定缴存金额,没有缴存额度上下限的限制。

成都公积金中心原个人自愿缴存账户余额可以转入灵活缴存账户,通过线上渠道办理转移手续。计算贷款额度的资金存储时间从个人自愿缴存起连续计算,计算缴存补贴的资金存储时间从转入个人灵活缴存账户之日起计算。转移后,原个人自愿缴存账户注销且协议终止。

灵活缴存的公积金从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为1.5%)。缴存人办理非专用性提取的,提取资金按活期利率计息(目前为0.35%),以前年度已结计的利息不再追溯调整。

缴存人个人公积金账户中,每笔资金存储时间满1年时,该笔资金即可获得缴存补贴权益。

缴存补贴的存储时间按实际天数计算,满365天(闰年366天)为1年。缴存账户中存储时间满一年的资金,给予0.5%—1%的缴存补贴。补贴标准由公积金中心根据每年运营收益情况制定公布。自《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实施起至缴存补贴标准调整前,补贴率为0.75%。缴存人获得公积金贷款后,缴存人和该笔贷款的共同借款人的缴存补贴权益终止。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根据成都公积金中心发布的《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灵活就业缴存人购买本市自住住房,且满足参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12个月、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按规定支付首付款、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个人信用良好、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等条件时,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贷额度将根据精细化“双挂钩”计算公式以及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人最高额度70万元,单缴存人最高额度40万元)、扣除首付款金额后剩余的房屋价款、缴存人还贷收入比、缴存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从建制单位缴存职工(含个人自愿缴存者)转为灵活就业缴存人的,即使在建制单位缴存期间缴存发生过中断,只要合并接续缴存时间不少于12个月就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贷款额度按建制单位缴存和灵活缴存各自的贷款规则分别计算后加总,缴存人在建制单位缴存期间缴存的所有公积金都将纳入贷款额度计算。非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转为灵活就业缴存人的,计算贷款额度的资金存储时间从公积金资金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入账之日起计算。

灵活就业缴存人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目前五年以上是3.25%);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目前五年以上是3.575%)。

灵活就业缴存人也可以申请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由贷款银行与成都公积金中心分别审批,其中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原则上应保持一致。组合贷款按资金来源分别执行相应的利率。组合贷款的担保应采取同一种担保方式,设定同一抵押物。

资金存储时间达到12个月(含)以上时

根据《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灵活缴存人可申请办理专用性提取和非专用性提取业务,其中专用性提取业务是指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租住自住住房提取、满年龄提取、出国(境)定居提取、死亡提取。

缴存人申请办理专用性或非专用性提取时,提取资金的存储时间均应达到12个月(含)以上,死亡提取除外。存储时间按实际天数计算,例如2021年8月16日入账的缴存资金,应在2022年8月16日及以后方能提取。

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缴存人本人或其配偶应为房屋所有权人;办理租住自住住房提取的,缴存人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办理满年龄提取的,缴存人男性应年满60周岁或女性应年满55周岁。

缴存人主要通过成都公积金手机APP在线办理提取,全程网办,零资料。专用性提取依托互联互通或大数据核实真实情况实现零资料;不能依托互联互通或大数据核实真实情况的,填报相应申请信息并进行真实性承诺,实现零资料。

缴存人提取金额无限额(不包括租房提取),可自主选择提取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在租房提取中,2021年执行的租房提取限额为每月不超过1340元、每年不超过1.6万元。若租房提取限额发生变化,成都公积金中心将相应调整,缴存人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时,执行当时的租房提取限额。

缴存人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自公积金贷款受理之日起至贷款发放前,不得申请提取;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仅能定向用于该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冲抵,且缴存人无需办理其他手续,由系统按月发起完成冲抵,直至该部分余额冲抵完毕。本报记者 缪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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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购房者来说,按揭买房时都会优先考虑公积金贷款,毕竟公积金利率低,成功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能够节省很大一笔利息费用。

但这并不是代表你缴纳了公积金就能成功贷款,小哥给大家整理了公积金贷款条件、额度及注意事项,来看看你是不是具有公积金贷款资格?

1、在成都市(市外)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3、申请时主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4、借款人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5、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

6、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1、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单笔最高可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单笔最 高可贷款额度为40万元。

2、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缴存余额)x缴存时间系数x20倍;单职工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缴存余额x缴存时间系数x20倍。

(1)申请贷款时,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的正常缴存余额,以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部门的认定为准。

(2)申请贷款时,根据连续正常缴存时间确定对应的缴存时间系数: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 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 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备注: (1)符合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缴存时间系数。

(2)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

(3)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提供缴存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及相应缴存时间的缴存明细。

3、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具体比例根据执行首套房或二套房贷款政策、再交易房楼龄、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三、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及首付比例

1、首套房: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正常情况下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二套房:属于以下情况之一,正常情况下首付比例不低于40%;

(1)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成都市范围内);

(2)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3、三套及以上住房: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贷款;

(1)在都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2)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全国范围内);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非同一套住房(按揭看全国范围内的按揭)。

四、不予公积金贷款的情况

1、个人征信系统、公积金贷款信息系统等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之一:

(1)当前贷款逾期的,或担保人代偿的;(2)近两年内,贷款连续逾期超过6期或累计逾期超过12期的;

(3)存在呆账、核销、止付、被强制执行等的。

2、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情形;

4、被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登记;

5、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

1、贷款期限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即男性未满65周岁、女性未满60周岁(女干部和具有高 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未满65周岁)。

2、借款申请人在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3、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4、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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