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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前还款不一定划算

  读者“网虫”:近来,由于受加息预期影响,不少贷款买房的人都开始筹划提前还贷。请问是不是所有贷款买房的人都适合提前还款呢?

  解答:去年连续两次加息,贷款买房的人房贷月供金额都会增加不少,不少人担心房贷压力加大,开始考虑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对于大部分贷款买房者来说确实可以减少利息支出,不过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如果你是以下三类情况,房贷提前还款就不一定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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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一,首套房贷提前还款不划算。对于首套房贷,银行一般都有一定幅度的利率优惠,与加息相比,利率优惠相对更大,提前还款不一定划算。

  其二,等额本息还款已到还款中期,此时选择提前还款不一定划算。等额本息还款是每月还款总额固定,其中还款本金递增,还款利息递减。等额本息还款已到还款中期,借款人已经偿还了大部分利息,提前还款部分更多的是本金,此时选择提前还贷不一定划算。

  其三,等额本金还款期已超过三分之一,此时选择提前还款亦不划算。等额本金还款是将贷款总额平分成本金,根据所剩本金计算还款利息,随着还款时间的增加,所剩本金减少,还款利息也越来越少;当还款期超过三分之一时,借款人已经还了一半利息,此时再选择提前还贷,偿还的更多是本金,不能更多地节省利息支出。

  二、“定金”和“订金”大有区别

  读者小豆:我们在买房之前经常会遇到签订认购书,交定金或者订金等环节以表示购买意向和诚意的情况。请问定金和订金有区别吗,交了之后如果反悔能退回来吗?

  专家解答: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而订金则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三、房产在我名下,我就能卖吗?

  读者李明:我有一套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我想把它卖掉,但是老婆不同意。像这种房产证上只写夫妻其中一人的名字,我单方想卖,可不可以呢?

  专家解答:这种情况,应该以《物权法》的实施作为一个分水岭。在《物权法》实施之前,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虽然登记的只有一方,但是房屋要出让,也必须要经过夫妻双方同意,否则就会导致合同无效。比如说丈夫把房卖了,后来房价升了,妻子又出面说要撤销这个合同,当时引发了很多这样的诉讼,也对交易的安全造成了一些影响。而《物权法》实施后,房屋产权在谁名下谁就有权转让出卖。

  关于夫妻房产,还有一种情况,婚前购房登记在一人名下,但实际由双方共同出资,婚后也是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产权、物权怎么算也是很多市民会提出的疑问。从法律上讲,这个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这可能涉及一个问题,万一将来两人离婚,究竟是作为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这个就要看关键有没有证据足以证明这套房子是婚前双方共同购买的。

  现在还有一种现象比较普遍存在,房子是婚前由一方支付首付购买的,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婚后两个人共同还贷,如果离婚的话,怎么样分割呢?对这种情况,法律规定是按个人财产处理。就是说这个房子,因为它是登记在婚前某一方的名下,所以这个房子还是他的;但因为在还贷过程中,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共同偿还的,那么登记在他名下的一方,要对另一方做出合理的补偿,通过这种方式来达到公平合理。具体补多少,就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可以参考房屋的升值、付出的钱来确定。(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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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权益,为方便广大家长知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政策,顺利申请学位,现将龙华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有关事宜指引如下:

一、2022年秋季新生招生依据什么文件执行?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二、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证件?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我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bmxxgk/jyj/ywgz_124229/zxxt/jzfwtd/)—“家长服务通道”—“龙华区小一公办报名/龙华区初一公办报名”,按指引进入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今年家长可通过“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电子地图”查询学区划分情况,小一学区电子地图网址::8090/visitlhuagbxyxqdt,初一学区电子地图网址::8090/visitlhuagbcyxqdt,各公办学校学区电子地图边界可能会因工作站、居委会划分界线存在误差,公办学校学区范围最终以龙华区教育局文件公布的表述为准。家长若因边界无法确定所属学区或房屋编码未划入学校招生范围,请拔打学校招生电话咨询。

五、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如何安排?就读民办学校的学位补贴或补助政策如何?

只填报学区内公办学校一个志愿。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选择服从调剂且就读与免费资格合格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协调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其他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深户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

第一志愿为学区内公办学校,第二、第三志愿为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的非深户籍学生未被所报公办学校录取但服从调剂的,第二志愿根据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满为止,依次类推。当三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时,由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区内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录满空余学位为止。选择不服从调剂的非深户籍学生由家长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

“提前志愿”是指先录取的民办学校,教育部门根据家长所填报的“提前志愿”,按学位类型和积分依次录取,录满招生计划为止;如未被“提前志愿”录取的,将退回公办学校志愿排序录取;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分流安排学位。若家长需取消“提前志愿”的,请在7月15日前到第一志愿公办学校办理取消,逾期将不再受理。请家长慎重考虑选择“提前志愿”。

(二)学位补贴和“两免”补助及标准如何?

选择受政府委托民办学校就读学生,学位补贴申请合格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选择未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享受政府“两免”补助。具体补贴标准与申请办法以当年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三)如何查阅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名单?

见《龙华区2022年民办学校招生情况一览表》。

六、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如何按上级教育部门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招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一)严格控制招生计划。

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定规模、统筹招生等因素制定招生计划,起始年级严格按照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二)公、民办统一招生。

龙华区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同平台招生,民办学校的学位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严禁民办学校擅自招生,严禁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严禁招收监护人无居住证的生源。若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未录满,按照《龙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及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的工作步骤、程序、环节和要求,规范有序地实施招生补录工作。

七、有关身份证明的问题

(一)非深户籍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要办居住证吗?如何办理和续签《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非深户籍儿童申请学位,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有一方能够提供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其中一方为深圳户籍。

办理和续签《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办理。

(二)身份证、居住证的地址和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的地址不一致,需要更改吗?

不需要更改,是以住房证明上的地址作为确定学区范围的依据。

八、关于住房证明的问题

学位类型1、2、5中的自购商品房如何界定,如何提供材料?

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用途为“住宅”)。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和“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和“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下载方式:关注“深圳不动产登记”公众号,点击下方“我要查询”—“信息查询"—“深圳公安民生警务实名核身-快递验证”—“②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产权、抵押清单)”—“查看详情”下载“不动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表”。

产权登记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之一,且所占份额须≥51%。如产权登记人是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说明:“购房合同”且“未办理入伙”的住房材料,申请学位前需在龙华区范围有居住信息登记方可申请学位。

可以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申请学位吗?

可以。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

如何查询学区房是否被锁定?

从2013年起,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含集体宿舍、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且被公办学校录取,在学制期间,小学6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初中3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

说明:/bmxxgk/jyj/ywgz_124229/zsxx/)处查询。教育部门将及时在网站上发布有关招生工作通知及公告,家长密切留意网上信息。家长也可关注龙华教育微信公众号了解有关学位申请政策及信息。

电话咨询:区教育局和学校已开通咨询热线,家长可直接向学校咨询。各种证件办理部门、教育局、学校咨询电话号码已汇总公布“龙华区教育局”的招生信息栏(/bmxxgk/jyj/ywgz_124229/zsxx/)处。

到就近学校咨询:学校已按要求开设招生宣传栏,印制宣传资料,家长可按需取阅。

十一、关于一些问题的温馨提示

(一)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如果由于填写错误导致审核不合格,进而导致无法安排学位,责任由家长自行承担。

(二)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内容并积极配合。

(三)关于特殊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

1.凡属今年小一、初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龙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可申报学区内学校。(如需评估,可至深圳市龙华区润泽学校(龙华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预约评估,电话:)。

2.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龙华区户籍的精神残疾、智力障碍、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至深圳市龙华区润泽学校报名(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德胜路58号深圳市龙华区振能学校内,电话:)。听障、视障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前往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

3.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填写《深圳市龙华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提出申请,至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1006室申请盖章(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平安路33号,电话:)

(四)2023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居住信息(拟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或通过“i深圳”APP自主申报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与居民实际居住信息登记必须一致。2023年招生政策以当年公布的文件为准。

△附件2: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一览表(非大学区)

△附件3: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招生录取方案

△附件4: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实施方案

△附件5:深圳市龙华区2022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情况一览表

△附件6:学区房使用授权书(租房)

△附件7:深圳市龙华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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