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建立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个税师网络赛今年第几届,有什么作用?

  央广网财经24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央广财经评论》报道,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是,每个人需要缴纳的税收并不止一种,对于个人来说,多多少少有些不方便,而对于税收部门来说,管理上也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现在,我们即将迎来纳税人识别号,相信这种化繁为简的方式,会给个人缴税和税收征收管理带来极大的便利。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工作昨天截止。这份内容丰富的意见稿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今后,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对于纳税人来说,个人税号,将成为新的身份证。

  根据媒体报道,这份征求意见稿有望下半年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如果顺利的话,新的《税收征管法》明年就有希望开始实施。

  实际上,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现在都已经有了自己的税务登记代码,而自然人的税务代码还没有实现全覆盖。随着征信体系的不断建设,以及自然人的税号的全覆盖,我们将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管理体系。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对于完善税收管理体系大有好处,而这个过程,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

  我们认为,统一成熟的的市场经济条件,实现税收和信用信息的网络化及一体化管理是大势所趋,也是建立国家现代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而实施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则有助于在技术上解决税收和信用信息的网络化及一体化管理问题。同时,伴随着这套制度的建立,纳税人的权益也必然得到更好的保障,在此基础之上,优化税率结构、合理降低税收负担等一系列长期的任务,都可以以此为契机,一步一步地展开。

  关于这个话题,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复旦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石磊对此评论。

  经济之声: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可以把目前的各种个人的谁税收信息和相关情况进行汇总,可以一站式管理,一站式缴纳,也可以一站式服务。这种新的制度会带来哪些管理方式的变化?

  石磊:纳税号制度在国际上已经是一个比较成熟的制度,中国采用这样一个制度,和人的收入水平高低没有关系。穷人不够纳税也可以有这个号,今天不够将来会够,将来政府可能对你有补贴,这叫负税,就是税收可以大于零可以小于零。这就延伸出税号制度到底有什么好处,就是能够让应该纳税的清清楚楚可以借这个号来识别这么一个制度安排。对那些低于社会纳税水平的基本生活水平需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社会救助体系来解决这些人,我们也知道到底有多少在拥有这个号,然后享受只承担这个负的税收义务。再一个可以通过连续累计的使用,形成一个基本的数据库,这个数据库现在开始,如果连续累计5年,我们基本上把这个国家给多少人在收入所得税,企业在增值税上、营业税上所得税上,以及其他相关税收上面,在你企业纳税号个人纳税号下面,都能够具备掌握比较完整的数据系统,将来使税收征管变得更容易,降低税收成本。

  经济之声:您从建立这种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角度来说,这件事情是早该做的,但是为什么现在才开始启动?

  石磊:税制是法制行为,国家法制建设这些年来虽然不断有所改进,但是整体上把依法治国这件事在中央层面上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与此相对应,在其他的具体的功能法上,也都存在过去有一些提法,但是没有付诸实施。所以国家治理体系,涉及一个国家理财的问题,国家理财的基础是什么,就是理财的信息基础必须完备,必须准确,纳税号本身就是为国家的治理提供一个国家理财所必须的数据系统。

  经济之声:一方面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能够提高管理的水平,而另外一方面个税号也能够强化纳税人的意识,纳税人的权利如何来保证,这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所以有媒体认为,个人税号也将会对于纳税人的权利的保障形成一种倒逼的效果。您觉得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和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相配套,我们还需要从哪些方面来提高对于纳税人权利的保障水平?

  石磊:首先纳税人拥有这个纳税识别号,背后就有一个私人信息系统,税务系统联网的,必须保障个人的私人信息的安全。第二,不是简单说通过纳税识别号的操作,将来只是强调这个把税征足额征上来,这只是一个方面,该征是应该征,不该露不能让它露。但是国家建立这样一个制度,更重要的方面就是税收本身它不仅仅起到确保国家的这个财政收入能够有所完成,还要保证这些具体的纳税人交了多少税,它承担了这个义务,将来用什么样的社会福利的回馈来,和纳税义务相平衡相匹配,这是国家要考虑平衡的问题。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表示:未来我国个税会考虑家庭负担情况,如将赡养人口、房屋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体现公平;部分所得项目,如股息、分红等隐性收入将实行综合计税,并优化税率结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看来,个人税号,表面只是一个小小的号码,其背后是捆绑在上面的纳税信息,再背后其实就是社会征信体系。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整个社会征信体系中,诚信纳税是作为一项最基本的考量,一个人有一次纳税不良记录,就会在出入境、银行贷款等方面“寸步难行”,而拥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将会是一笔非常宝贵的信用财富,助力个人的“一路畅通”。

  不仅个税改革,包括房地产税改革,包括开征遗产税,这些与我们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直接税改革,都需要个人税号制度的建立作为基础,只有能够掌握个人税号中的个人交易、收入、财产信息等,才能消除征税漏洞,实现公平征税。

  有观点认为,在个人税号的频繁使用中,“我是纳税人”的意识将不断被激活,个人“税感”将不断保持。那么,作为纳税人,就会越来越多地思考我缴的税是不是跟享受的社会服务对应,就会越来越多地监督政府究竟怎么去花钱,这也要求政府的透明公开,这也是一个国家文明与进步的标志。一个税号捆绑了很多,也将牵动很多。税收,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每个人的钱袋子,我们通常所说的税收法定也好,税负公平也好,都需要人人关心税的氛围,而个人税号时代的到来也将让我们充分了解自己的“税上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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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网上有很多退税秘笈,听说“每个人都可以退到税”,是真的吗?

  错。年度汇算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2019年度有多缴税款才会有退税,如果是少缴税款,汇算后还需要补税。

  那么什么是年度汇算?

  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将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平时取得这四项收入时,先由支付方(即扣缴义务人)依税法规定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年度终了,纳税人需要将上述四项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费用进行汇总,收入额减去费用、扣除后,适用3%—45%的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这个过程就是汇算清缴。

  可以通过哪些方便的途径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

  可以在手机上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也可以通过电脑访问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

  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免于年度汇算?符合条件的还要通过手机APP申报吗?

  2019年度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为何我做完了个税年度汇算但还不能退税?

  您的退税正在审核中,只要您填报的数据真实合法,请耐心等待,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发生退税是否可以放弃退税?

  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可以放弃退税

  如果这几天没办退税会不会来不及?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期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您都可以办理汇算申报。若您是属于有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都与您单位约定了办理年度汇算时间段,税务机关将优先处理约定时间段的退税申请。

  为了您有更好的办税体验,建议在此时间段内办理年度汇算。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专项附加扣除平时忘记扣了,那么年度汇算的时候还能扣吗?

  可以。下列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①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②纳税人在2019年度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③纳税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在网上申报还需要保存申报资料吗? 

  需要的。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时,除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汇算申报表外,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填报的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真实、准确、完整。纳税人需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与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不如实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纳税人如未依法如实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隐瞒收入、编造虚假扣除等手段逃避缴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如实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除承担上述不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外,还可能对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造成一定影响。如果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拒不更正也不说明情况,税务机关可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待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一)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二)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三)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四)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

  (五)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按规定补税会有什么后果? 

  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追缴税款、加征滞纳金。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如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为确保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认真、仔细、如实填报相关申报数据,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在办税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登录税务机关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查询办税操作指南,或联系当地税务机关、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切勿轻信非官方或非专业人士的所谓“退税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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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以及扣除标准规定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赡养老人扣除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六)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需留存什么资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5.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能否是父母?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十五条规定,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可以是纳税人本人、配偶一方或者夫妻双方。
  6. 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和计税方法缴纳税款,但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举例:张某在2018年10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万元,当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为4500元,低于50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款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0(4500元未达“起征点”);
  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当月工资与5000元的差额可以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除,之后按新的月度税率表查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3%=585元(按上述规定查找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2=1625,适用3%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
  需要提醒您,2018年10月之前,如果您已经使用过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按照规定,今年四季度发放的奖金,不能再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7. 2019年取得的年终奖如何计算个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一、 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8.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提交资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九条 纳税人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电子或者纸质报表等方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第二十条 纳税人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纳税人通过远程办税端选择扣缴义务人并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根据接收的扣除信息办理扣除。
  (二)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过远程办税端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也可以将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一式两份)报送给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
  报送电子《扣除信息表》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打印,交由纳税人签字后,一份由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报送纸质《扣除信息表》的,纳税人签字确认、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签章后,一份退还纳税人留存备查,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
  9. 自然人税收管理手机APP在哪里下载?  答:可以登录网页版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首页个人所得税APP二维码下方有一个“手机端下载”,点击后手机扫码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安装即可。
  10. 自然人税收管理APP人脸识别注册怎样验证通过?  答: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中国个税App系统;
  (2)点击【注册】,选择人脸识别认证注册,如实填写身份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证照号码,点击“开始人脸识别”按钮后进行拍摄,与后台公安接口比功会跳转到登录设置界面;
  (3)设置自己的登录名、密码、手机号(需短信校验)完成注册。
  (1)登录名长度是8-16位字符,只能包括大小写字母、数字、中文(中文占2个字符)与下划线;
  (2)登录名不支持纯数字;
  (3)密码应为8到15位,至少包含字母(大小写)、数字与符号中的两种,不能含空格。
  
11. 手机号变更了,如何修改手机号?  答:App系统登录后可通过【个人中心】-【安全中心】-【修改手机号】修改自然人已绑定的手机号,用已绑定的手机号码收取验证码后重新录入新手机号码。
  12. 如何修改密码?  答:App系统登录后通过【个人中心】-【安全中心】-【修改密码】,该界面分别录入原密码和新密码保存成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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