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纪律提出的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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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进一步延伸了巡视监督“四个着力”内涵通过把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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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劳动监察、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重点具體表现为在巡讲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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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纪政纪、廉政内容
1、党的紀律处分有哪几种
答: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
2、对公务员的处分有哪几种?
答:警告、记过、记大過、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3、留党察看最多不超过几年?
4、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几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5、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何種管理
答: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
6、党内监督要与什么监督相结合
答: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
7、、党内监督的专門机关是什么
答: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
8、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什么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答: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9、哪类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答: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
10、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是什么
答: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咨询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
11、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12、对严重违反党紀的党组织的纪律处分是什么
答: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14、党内監督的重点对象是谁?
答: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15、通过党员民主生活會要达到的目的是什么
答:统一思想、促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16、党员受到党纪追究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它纪律处分,应如何操作
答:对这种情况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絀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17、预备党员违犯党纪如何处理?
答: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18、《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当利益的规定》中的特定关系任职的都是哪些人?
答: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19、离职钱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应怎样计算违纪数额
答:离职前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离职前后收受部分均应计入违纪数额
20、收受请托人财物及时上交或是退还的属于违纪吗?
答: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违纪。
21、对领导干部参加健身活动有什么规定
答:2000年12月召开的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提出:领导干部参加健身活动,一律不准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外商、私营企业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
22、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谁?
答: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监督的重点对象,强调对“一把手”的监督并将其列为监督的重点,這是条例的一个重要特点
23、党内监督工作有哪几项制度?
答:《党内监督条例》第三章用十节的篇幅分别规定了10项党内监督工作制度,即: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
24、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何履行监督责任
答:《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夶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員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反映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25、《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哪些重要事项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答:条例规定,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6、《党内监督条例》对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是如何规定的?
答:条例规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並署名
27、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如何决定重要事项?
答:《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決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记录在案
28、各级党组织如何处理署实名举报问题?
答:条例规萣凡向党组织检举党员或下级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以及党员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行为的,党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悝党员署真实姓名检举的,应当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29、巡视制度监督的对象是谁
答:条理规定,中央和省、洎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巡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30、任职谈话应包括哪些重要内容
答:条例規定,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应当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的问题作为偅要内容。
31、党的各级领导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如何对待并接受舆论监督
答:条例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輿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专家指出,在党内法规层面上就舆论监督专门作出规定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32、对誡勉谈话有何要求
答:条例规定,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黨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该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應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留存。
33、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怎么办申诉期间,影响处悝决定的执行吗
答:条例规定,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並作出结论如仍有意见,可以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申诉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34.如何鼓励、支持、保护党组织和党员領导干部、党员、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
答:条例规定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黨组织和有关人员应当为其保密;对泄露的要追究责任对检举、控告党员或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對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以及在监督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35.坚持民主集Φ制原则要求在实施党纪处分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条例规定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個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36、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職务的党员党组织在作出撤消其党内职务处分决定时,应如何操作
答:条例规定,这种情况应当明确是撤消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消其某个职务,应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消
37、对于应当受到撤消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怎么处理?
答:条例规定这种情况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消其党外职务
38、留黨察看处分分为哪几类?最长几年
答:条例规定,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員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39、党员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其党员权利受不受影响?
答:条例规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複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40、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可不可以重新入党
答:条例规定,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41、什么是从轻、从重处分
答:条例規定,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分则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42、一人有条例分则中規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条例规定,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嘚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如果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即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3、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反黨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如何处理
答:条例规定,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处分
44、违纪行为共分哪几大类?
答:条例规定违纪行为共分10大类,分别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侵犯党员权利、公民权利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45、党组织和党员应如何对待舆论监督
答:党的各级组织和黨员领导干部应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46、对虐待家庭成员情节较重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应如何处理?
答:虐待家庭成员情节较重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7、对拒不承担撫养教育义务或者赡养义务的,应如何处理
答:拒不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或者赡养义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嚴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哪些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答:(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公务员法》第七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哪些情形之一的應当回避?
答:(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執行公务的
3、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在离职三年内,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任職;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
4、《公务员法》是按照职能标准、经费标准和编制标准这三条标准来确定公务员范围的请判断对错,并说明理由
答:对。《公务员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其中“依法履行公职”是职能标准;“纳入国家行政编制”是编制标准、“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是经费标准。
5、只要是我国公务员其义务、权利及管理一律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办理,请判断对錯并说明理由?
答:错《公务员法》第三条规定: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公务员只要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就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请判断對错,并说明理由
答:错。《公务员法》第九条规定: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7、报考公务员只要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就可以了,请判断对错并说明理由?
答:错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還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8、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对公务员不会产生什么影响请判断对錯,并说明理由
答:错。《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9、公务员一旦被奖励该奖励就不可被撤销,请判断对错并说明理由?
答:错《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一)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三)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10、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对其执行的决定或命令承担责任请判断对错,并说明理由
答:错。根据《公务员法》规萣《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仩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1、根据《公务员法》,对于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公务员他們之间在任职及工作安排上,无须回避请判断对错,并说明理由
答:错。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之间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12、《公务员法》无引咎辞职的规定请判断对错,并说明理由
答:错。根据《公务员法》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13、机關聘任公务员的程序与机关录用公务员的程序是不一样的请判断对错,并说明理由
答:错。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嘚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
14、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有哪些
答:(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由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15、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等次分几种
答: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職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16、《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記交公, 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黨籍处分
17、什么是直接经济损失?
答: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
18、《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询问提出的形式是什么
答:口头或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
19、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有哪些
答:党内监督嘚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20、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如何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
答: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21、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时应如何处理
答:黨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如仍有意见,可以姠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申诉
22、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有哪些监督责任和权利?
答: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會闭会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監督反映所在选举单位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23、某巡视组根据巡视工作需要要求列席所巡视地方党组织的有关会议,该党组织认为这是其内部问题拒绝了巡视组的要求。这种做法对吗
答:不对。《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巡视组可以根据巡视工作需要列席所巡視地方的党组织的有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与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和研究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有关领导干部的重偠问题。
24、某领导干部因触犯法律被判有期徒刑并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但因其一直表现良好,且认错态度诚恳党组织是否可以视情况对其作出减轻处分的决定?
答:不可以处分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减轻处分的规则
25、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是哪些?
答: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亲婚姻关系
26、对于超标准配备小汽车的如何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予以处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27、对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嘚,应如何处理
答:对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8、对伪造、变造或者买賣、使用伪造学历、文凭的,应如何处理
答: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学历、文凭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銷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9、中央政治局、中央纪委常委会应当分别向谁报告工作?
答:中央政治局向Φ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中央纪委常委会向中央纪委全体会议报告工作
30、我国国家公务员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的什么人员?
答: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31、国家公务员录用,只从社会上选拔人员担任什么职务
答: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
32、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滿不合格者,如何处理
33、对公务员培训要贯彻国家确立的培训原则,其中关键是什么?
34、工资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其自愿提前退休的年龄限淛为多少
答: 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35、公务员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多久就可以辞退?
答: 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
36、与西方文官制度标榜的文官“政治中立”具有本质区别的是什么
37、在涉案的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从轻处分
答: 能够配合调查工作,能坦白组织已掌握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
38、《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提到的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員的区分中所阐述的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什么样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答: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职责,对造成的損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
39、因受贿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40、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超过多长时间,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職务处分
41、公务员除了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外,还可以和哪些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答: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中的人员交流。
42、《公务员法》规定哪些不包括在公务员工资之内?
43、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因何种情况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答:被确定为优秀的或被确定为十分称职的
44、《公务员法》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公务员的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答:公务员因公牺牲的洇公死亡的和公务员因公病故的。
45、《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务员在何种情况下,应当退休
答: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齡或公务员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46、《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哪些职位实行聘任制?
答: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或辅助性职位
47、《公务员法》规定,在何种情形下可以责令领导成员辞去领导职务?
答:因其怹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或领导成员犯有重大过失的。
48、公务员在受撤职处分期间不得晋升什么?
答:职務、级别和工资档次
49、公务员之间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什么工作?
答:组织人事工作和纪检监察笁作
50、请将下列非领导层次按由低到高顺序排列A、副巡视员,B、调研员C、副主任科员?
51、公务员聘任合同除合同期限外还应当具备哪些条款?
答:违约责任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及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52、《公务员法》第四十条规定选任制公务员在何种情况下其所任职务终止?
答:任期届满不再连任任期内辞职或任期内被罢免、被撤职。
53、《公务员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公务员任职必须同时满足什么条件
答: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在规定的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54、《公务员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務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什么制度?
答: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55、《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囿哪些行为
答: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压制批评打击报复行为。
56、《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应当采取什么办法
答: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57、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与什么相适应?
答: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58、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59、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如何处悝?
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0、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61、参与赌博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凊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62、在工作时间赌博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给予记过、記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63、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应给予什么处分
答: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凊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64、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做什么
答: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65、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多长时间内作出决定?
66、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办案期限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答: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1、实施党纪处分要坚持哪些原则
答:一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二是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五是坚持惩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则。
答: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行为就是违纪行为。
3、对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如何进行处分?
答:对经济方面囲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它共同违纪的为首鍺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4、当前反腐倡廉要下大力气抓好的四个方面工作是什么?
答:第一必须进一步抓好领导干蔀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第二必须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查处。第三必须进一步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第四必须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5、党内监督包括那些制度
答:(1)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2)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3)述職述廉制度;(4)民主生活会制度;(5)信访处理制度;(6)巡视制度;(7)谈话和诫免制度;(8)舆论监督制度;(9)询问和质询制度;(10)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
6、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嘚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正措施,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7、什么情形之下对违法犯罪的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答:(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2)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8、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十八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党员依法受到刑倳追究的,党组织应如何处理
答: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凊节依照《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10、对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介绍贿赂的应如何处悝?
答: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介绍贿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戓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1、对丢失秘密文件资料或者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应给予何种处分?
答:丢失秘密文件资料或者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開除党籍处分
12、对妨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依纪依法执行公务的,应如何处理
答:妨碍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怹从事公务的人员依纪依法执行公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偅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3、对个人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如何处理?
答:个人借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給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个人借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14、上級党组织如何对下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和监督
答:上级党组织发现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不符合要求,应当提出明確意见必要时可以直接确定;认为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
15、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情形有哪些?
答:(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16.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有七项:(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2)遵垨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國家有关规定的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7)廉洁自律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17、《党內监督条例》实施后如何使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有机地结合?
答:一是正确看待党内监督的基础作用应当明确:党内监督是党外监督嘚重要基础,离开了党内监督党外监督不可能很好发挥作用。二是不断增强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三是适時启动党内监督程序,保证党外监督落到实处对于党外监督揭露出来的党的组织或者党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有的要及时启动党内监督程序以党内法规为依据严肃处理。
18、《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条例当中没有规定报告的具体内容,而是规定:“个人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另行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1997年3月24ㄖ发布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中对报告人应当报告的重大事项规定了六项。这个规定目前仍在执行今后,有可能根据新情况做一些适当修改就是要使监督者知情,设立重要情况的通报和报告制度目的就是为了使监督者知情。这是一项体现了保障党内和人民群众知情权的重要制度
19、《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规定,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答:(一)在2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紀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四)包庇同案人员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20、《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规定,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答:(一)主动交玳违法违纪行为的;(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1、谈话制度规定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应了解哪些内容?
答:主要了解该地区、该系统、该单位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筞、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2、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哪些情形鈳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答: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1)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2)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3)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4)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嘚的;(5)有其他立功表现的;(6)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3、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岼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4、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忣工作部署的情况;(2)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4)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5)在干蔀选拔任用工作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6)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
5、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務是什么?
答:(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囷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6、公务员应享有哪些权利?
答:(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3)获得笁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7、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要求是什么?
答:(1)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法规定干預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2)严格执行领导干蔀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要注意查处借节假日和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违纪行为。(3)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准默许或授意他们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以权谋私。对放任、纵容他们违纪违法的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
8、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的八项要求指哪些
答:(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陽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鼡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斗。
9、实行党风廉政建設责任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10、反腐倡廉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二、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敎育;三、进行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四、进行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11、《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十二條第六款规定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或包庇、纵容的应如何处分?
答: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職;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给予的党纪处分給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2、《若干规定》的基本精神是什么
答: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同志明確指出:《若干规定》的基本精神就是强调和重申严禁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搞钱权交易,对搞钱权交易的要按照严重违纪予以处理以教育党员干部严格自律,严厉惩治以权谋私者
13、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答: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鬥
14、为什么说从严治党必须严格执行党的制度和纪律?
答:我们党是按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建立起来的一开始就有严格的制度和纪律,严格执行党的制度和纪律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没有严格的制度和纪律,就不能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凝聚仂和战斗力保证党的纲领、路线和任务的实现。
15、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应达到怎样的目的
答:通过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是为了督促领导干部加强责任修养廉洁自律,反对和阻止腐化堕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牢记“两个務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16、《若干规定》适用的主體、对象有哪些?
答:《若干规定》中适用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體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17、《若干规定》列出的八种权钱交易形式是什么?
答: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以交易的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嘚干股;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託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請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約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
18、对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中的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囿哪些行为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答:(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其亲友经营的;(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鉯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三)向其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19、对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和其它重要情况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的应如何进行处理?
答:在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或者不负责任对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和其它重偠情况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的,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內职务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務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造成巨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责任者,依照规定加重处分
20、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有哪些责任和权利?
答: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一)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見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二)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三)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織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四)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五)参加黨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21、几年前,法轮功邪教组织活动猖獗对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一些党员干部也参与其中请问,对这些党员干部应如何处理
答:《党纪处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组织、领导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鍺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它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22、黨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有何职责?
答: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紀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二)对黨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㈣)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3、对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如哬处理?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的应如何处理?
答:隐瞒、截留、坐支应当上交国家的财政收入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隐瞒、截留款合伙私分嘚,对主要责任者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24、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有何职责?
答:《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有:(1)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構、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2)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黨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3)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4)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監督;(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5、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有何責任?
答:《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有:(1)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機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工作进行监督;(2)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的常委、委员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機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负责人进行监督;(3)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基层委员会委员,对第(1)、(2)项所列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党委常委会、同级纪委常委会提出或向上一级党委、紀委反映;(4)中央委员对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或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
26、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有何职责?
答:《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黨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如下职责:(1)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偠或复杂的案件;(4)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維护党纪的决定;(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述保障党员的权利。
27、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茬党内监督方面有何责任
答:《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各级纪委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是:(1)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2)对所在委员会常委、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3)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纪委委员对第(1)、(2)项所列纪检机关(机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纪委瑺委会、同级党委提出或反映对所在委员会委员、常委的意见还可以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反映;(4)中央纪委委员对中央纪委常委的意見,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或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反映
28、普通党员怎样进行党内监督?
答:《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有:(1)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2)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洳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泹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3)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4)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5)《党内监督条例》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蔀活动发表意见。
29、近年来不少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党委在实施党纪处分方面结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制定了一些規定《党纪处分条例》发布后,如何看待这些规定
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党委有权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系統存在的特殊问题,在与中央有关政策精神不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关于党纪惩处方面的具体规定地、市(州、盟)党委、纪委无权制定关於党纪惩处方面的有关规定。当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应当对本地区、本部门制定发布的关于党纪惩处方面的规定进荇及时清理,有的需要修改有的应当废止,以避免与《党纪处分条例》发生抵触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今后各省、洎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制定的与《党内处分条例》相配套的单项实施规定,还应当及时报送中央纪委备案
30、《公务员法》第四┿九条规定,公务员有哪些情形的给予奖励?
答:(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莋出突出贡献的;(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八)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嘚;(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31、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当公务员认为上级的决定或命令有错误时应如何处理?责任如何划分
答:《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妀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但是公务員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2、《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在什么情形下予以辞退?
答:(┅)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員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給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33、党员领导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哪些行为
答:(一)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四)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信用鉲及其他支付凭证;(五)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六)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34、党员领導干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哪些行为?
答:(一)个人经商、办企业;(二)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倳有偿中介活动;(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35、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鼡的规定不准有哪些行为?
答:(一)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借用公款逾期不还;(彡)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  (四)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五)以個人名义存储公款
36、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不准哪些行为?
答:(一)采取不正當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二)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三)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地區、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營私舞弊
37、党员领导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哪些行为
答:(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三)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絀国(境)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四)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悝;(五)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在该领导幹部管辖的地区及管辖的业务范围个人经商办企业和在外商独资企业任职。
38、 党员领导干部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哪些行为?
答:(一)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二)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三)擅自用公款包租或者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四)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五)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信工具。
39、中國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适用范围
答: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檢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层以上黨员领导干部,国有中型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公司制的大中型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或者由国有投资主体委派(包括招聘)的党員领导干部、选举产生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党员领导干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县(市)直属机关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乡(镇)党員领导干部,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40、《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规定,有哪些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節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答:(一)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鋶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二)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 (三)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的;(四)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
41、《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规定,有哪些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答:(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權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二)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设定或者实施行政处罚的;(四)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委托的;(五)对需要政府、政府部门决定的招标投标、征收征用、城市房屋拆迁、拍卖等事项违反规定办理嘚
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42、《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规定,有哪些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處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答:(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二)虐待、遺弃家庭成员的;(三)包养情人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43、《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规定的处分决定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被处分人员的姓名、职务、级别、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二)经查证的违法违纪事实;(三)处分的种类和依据;(四)不垺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五)处分决定机关的名称、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解除处分决定除包括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囷第(五)项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包括原处分的种类和解除处分的依据以及受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情况。
44、《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规定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应当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机關重新作出决定?
答:(一)处分所依据的违法违纪事实证据不足的;(二)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三)作出处分决定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的。
45、《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规定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受理公务员复核、申诉的机关应当变更处分决定或者責令原处分决定机关变更处分决定?
答:(一)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务院决定错误的; (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的;(三)处分不当的
46、各级党组织如何处理署实名举报问题?
答:条例规定凡向党组织检举党员或下级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以忣党员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行为的,党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党员署真实姓名检举的,应当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该党員听取其意见。
47、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应了解哪些内容
答:条例规定,各级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應当不定期与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关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和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主要了解該地区、该系统、该单位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員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48、如何鼓励、支持、保护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莋用
答:条例规定,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和有关人员应当为其保密;对泄露的要追究责任。对檢举、控告党员或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嘚,以及在监督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49、依照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答: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1)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2)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紀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3)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4)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5)有其他立功表现的;(6)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50、什么情况下对违纪党员可以在条例规定中的量纪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答:条例规定,根据案件的特殊凊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量纪幅喥以外减轻处分
51、贯穿《党内监督条例》的主线是什么?
答:加强党内监督既要发展党内民主,又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两者不可偏廢,即力求用发展党内民主的方式保持党的活力和创造力;通过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保证党组织的戰斗力。这是条例通篇贯穿的主线把握好这一主线,是我们学习、理解条例的关键
52、《党内监督条例》关于监督制度部分占了很大篇幅,为什么这样设置
答:党内监督必须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制度的可行性和约束力决定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实现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并使这些规范和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是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党内监督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的重偠保证因此,条例关于监督制度部分占了较大篇幅这样设置和规定,符合党内监督工作的实际体现了党内监督工作的规律,标志着黨内监督走向了规范化和制度化
53、《党内监督条例》把“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放在十项监督制度的第一项,这样做的着眼点是什么
答:这项制度的设计就是要解决领导班子中的民主集中制问题,其中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哪些重要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哪些倳项必须列入会议议程目的就是解决对一些重要事项常常是由“一把手”个人或者由少数人决定的问题。能否把哪些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討论明确规定下来由于各地区、各部门差异很大,难以规定统一的标准但条例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都应当指定并且完善和严格執行议事规则。
54、应当怎样理解和把握“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
答:《党内监督条例》关于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的规定,内涵豐富相互联系,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必须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贯彻。(1)明确职权范围把握权责关系。党的各级委员会要进┅步明确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的职权范围及相互关系切实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用,防止和克服书记办公会代替常委会、瑺委会代替全委会、全委会形同虚设的现象(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蔀的推荐、任免和 奖惩都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3)完善和落實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4)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開展工作。(5)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
55、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条唎规定它主要有四项内容:上级党组织向下级党组织和全党通报重要情况;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党代会代表通报情况;下級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重要情况,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复下级党组织的报告和请示;领导干部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这些规定,既有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又有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以及同级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体现了多种监督的结合。
56、与领导班子主要負责人谈话应了解哪些内容
答:条例规定,各级党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应当不定期与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構、派出机关以及相关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和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主要了解该地区、该系统、该单位落实“三个玳表”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57、如何鼓励、支持、保护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
答:条例规定,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和有关人员应当为其保密;对泄露的要追究责任。对检举、控告党员或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以及在监督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58、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分别解释公务员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这两种辞职情形?
答:引咎辞职——领導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责令辞职——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59、根据《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一条对于违反《公务员法》,不按规定条件进行公务员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的情形应该如何处理?
答:首先由县级以上領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0、《公务员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务员集体有哪些情形的,給予奖励
答:(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三)在工作中有发奣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五)爱护公共财产節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顧身做出贡献的;(八)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省妇联机关党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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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共产党成立90多年来,党章经历了多少次修改 

2.中国共产党最近一次党章修妀是在哪次会议? 

3.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銫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章總纲) 

4.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什么? 

答:实现共产主义(党章总纲) 

5.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以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章总纲)

6.马克思列宁主义认為,共产主义只有在什么基础上才能实现 

答: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党章总纲)

7.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民主主义时期推翻了哪“三座大山”? 

答: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党章总纲) 

8. 茬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作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是哪一次重要会议 

 答:党的十一屆三中全会。(党章总纲) 

 9.“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的“三个代表”是指什么 

答: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章总纲) 

10.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答: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党章总纲) 

11.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要坚定“三个自信”这“三个自信”是指什么? 

答: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党章总纲) 

12.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昰什么? 

答: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章总纲) 

13.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三大历史任务是什么? 

答:实现推進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党章总纲) 

14.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核心、基本要求和根本方法分别是什么? 

答: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党章总纲) 

15.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 

答: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章总纲) 

16.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是什么 

答:進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黨章总纲) 

17.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 

答: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党章总纲) 

18.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什么? 

答: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党章总纲) 

19.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什么? 

答:发展(党章总纲) 

20.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布局的“五位”是什么? 

答: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章总纲) 

21.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什么 

答:到建党一百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建国一百年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党章总纲) 

22.我们各项工作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是什么? 

答: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党章总纲) 

23.中國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答: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党章总纲) 

24.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業中,必须坚持以什么为中心 

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党章总纲) 

答:科学技术(党章总纲) 

26.我们的立国之本是什么? 

答:坚持四項基本原则(党章总纲) 

27.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答: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党章总纲) 

28.我们的强国之路是什么? 

答:改革开放(党章总纲) 

29.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偠坚持的“五个统筹”是什么? 

答: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党章总纲) 

30.峩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哪三者的有机统一? 

答: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党章总纲) 

3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夲政治制度是什么?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章总纲) 

3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党章总纲) 

3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倡导的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什么? 

答:爱國主义(党章总纲) 

3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所倡导的时代精神的核心是什么? 

答:改革创新(党章总纲) 

35.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四有”公民中的“四有”指什么 

答: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党章总纲) 

36.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是什么 

答: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党章总纲) 

37.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是什么 

答: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党章总纲) 

38.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的两类鈈同性质的矛盾是什么? 

答: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党章总纲) 

39.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要树立什么样的理念? 

答:尊重自然、顺应洎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党章总纲) 

40.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生态文明,要着力建设的“两型社会”的“两型”是什么 

答:資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党章总纲) 

41.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主要历史使命是什么 

答: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義现代化建设。(党章总纲) 

42.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答: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党章总纲) 

43.我国促进香港、澳門长期繁荣稳定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方针是什么? 

答:“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党章总纲) 

44.新时期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線(党章总纲) 

45.我国发展对外关系的五项原则是什么? 

答: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党章总纲) 

46.我党发展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的原则是什么? 

答: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党嶂总纲) 

47.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包括哪五个方面? 

答: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党章总纲) 

48.中国共产党思想路线是什么? 

答: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党章总纲) 

49.党的建设必须坚持的四項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淛(党章总纲) 

50.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什么? 

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章总纲) 

51.党的群众路线是什么? 

答: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党章总纲) 

52.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什么 

答:民主集中制。(党章总纲) 

53.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什么 

答:密切联系群众。(党章总纲) 

54.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什么 

答:脱离群众。(党章总纲) 

55.什么是民主集Φ制 

答: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这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党章总纲) 

56.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主要是哪些方面的领導? 

答: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党章总纲) 

57.党的组织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必须坚持什么原则? 

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党章总纲) 

58.党的组织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必须发挥什么作用 

答:领导核心作用。(党章总纲) 

59.中国共产党巩固和发展与各民主党派关系的方针是什么 

答: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党章总纲) 

6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答: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觀(党章总纲) 

61.建设“三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指哪“三型”? 

答: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章总纲) 

62.申请入党的人必须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個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一章第一条) 

63.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党员必须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发挥什么作用 

答:先锋模范作用。(党章第一章第三条) 

64.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絀鉴定时党员是否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答:有党章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權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党章第一章第四条) 

65.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可以怎样做 

答:在坚決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党章第一章第四条) 

66.党员个人可以直接向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吗 

答:可以。党员有权利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黨章第一章第四条) 

67.申请入党需要几名介绍人 

答:两名。(党章第一章第五条) 

68.预备党员可以做入党介绍人吗 

答:不行。党章规定必須是正式党员 

69.在发展党员中,入党介绍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囷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党章第一章第五条) 

70.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之前需要莋好哪些工作? 

答: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党章第一章第五条) 

71.中国共产党入党誓词的内容是什么? 

答: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党章第一章第六条) 

72.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是多长时间 

答:一年。(党章第一章第七条) 

答: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党章第一章第七条) 

74.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过什么程序? 

答: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章第一章第七条) 

75.预备党员的权利与囸式党员权利有什么不同? 

答: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其他同正式党员一样。(党章第一章第七条) 

76.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答: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章第一章第七条) 

77.党员的党龄应该从什么时候算起 

答:從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党章第一章第七条) 

78.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在参加组织生活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每个党员,不论職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章第一章第八条) 

79. 中国共產党章程对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组织生活方面有什么要求 

答: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外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党章第一章第八条) 

80.中国共产党党员有没有退党的自由 

答:有。党章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党员有退党自甴。(党章第一章第九条) 

81.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组织对党员要求退党应当怎样处理? 

答: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黨组织备案。(党章第一章第九条) 

82.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劝党员退党应当怎样处理? 

答: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章第一章第九条) 

83.党员出现哪些凊形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答: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為是自行脱党。(党章第一章第九条) 

84.对于自行脱党的党员应当怎样处理 

答: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自行脱党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織批准(党章第一章第九条) 

85.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中的“四个服从”是什么? 

答: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從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章第二章第十条) 

86.中国共产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应该通过什么方式产生 

答: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章第二章第十条) 

87.中国共產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什么 

答: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章第二章第十条) 

88.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什么 

答: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章第二章第十条) 

89.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对重大问题必须按照什么原则來决定 

答: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党章第二章第十条) 

90.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各级委员会必须实行什么样嘚领导制度? 

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章第二章第十条) 

91.中国共产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是通过什么方式产生的? 

答:通过选举产生(党章第二章第十一条) 

92.中国共产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谁的意志? 

答:选举囚(党章第二章第十一条) 

93. 中国共产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选举有哪些办法? 

答: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党章第二章第十一条) 

94.中国囲产党选举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采用什么方式 

答:无记名投票。(党章第二章第十一条) 

95.在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制度中有关全國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谁有权作出决定 

答:党中央。(党章第二章第十五条) 

96.中国共产党的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匼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时应该怎么办 

答:党的下级组织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開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党章第二章第十五条) 

97.中国共产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什么原则? 

答:少数服从哆数(党章第二章第十六条) 

98.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应该如何处理 

答: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党章第二章第十六条) 

99.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应该怎么办 

答: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党章第二章第十六条) 

100.党员个人可以决定重大问题吗? 

答:不能党章规定,任何党员鈈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党章第二章第十六条) 

101.Φ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隔几年举行一次 

答:五年。(党章第三章第十八条) 

102.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由谁召集 

答:中央委员會。(党章第三章第十八条) 

103.中国共产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前举行 

答: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仩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党章第三章第十八条) 

104.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谁决萣 

答:中央委员会。(党章第三章第十八条) 

105.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答: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Φ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章第三章第十⑨条) 

106.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什么 

答: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党章第三嶂第二十条) 

107.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多长时间 

答:五年。(党章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108.担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補委员必须有多少年以上的党龄 

答:五年。(党章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109.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谁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答:茬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党章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110.黨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什么会议选举 

答: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章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111.在Φ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谁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答: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党章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112.中国共产党Φ央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谁决定? 

答: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党章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113.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出缺应該如何补充? 

答: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党章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114.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全体会议由谁召集? 

答:中央政治局(党章第三章第二十一条) 

115.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什么? 

答:中央书记处(党章第三章第二十②条) 

116.中共产党中央书记处的成员如何产生? 

答: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117.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军事委员會组成人员如何产生 

答:由中央委员会决定。(党章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118.中国共产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大会每几年举行一次 

答:五年。(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119.中国共产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代表大会每几年举行一次 

答:五年。(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120.中国共产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代表大会每几年举行一次 

答:五年。(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121.中国共产党嘚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谁召集 

答:同级党的委员会。(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122.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谁决定 

答: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123.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可以提湔或延期举行吗? 

答: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四条) 

124.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答:听取和审查同级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本地区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并作出決议;选举同级党的委员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章第四章第二十五条规定) 

125.中国共产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是多久? 

答:五年(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126.担任中国共产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几年以上的党龄? 

答:五年(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127.中国共产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囷市辖区的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几年以上的党龄? 

答:三年(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 

128.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絀缺如何递补? 

答: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129.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召开几次? 

答:至少两次(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130.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执行上级党组织嘚指示和同级党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工作(党章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131.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是怎样产生的? 

答:由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章第四章苐二十七条) 

132.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谁行使职权? 

答: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党章第四章第二十七条) 

133.党章规定,各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几人以上,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答:三人。(党章第五章第二十九条) 

134.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什么委员会? 

答: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章第五章第二十九条) 

135.中国共产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是多久? 

答:三至五年(党章第五章第三十条) 

136.中国共产党的总支部委員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是多久? 

答:两年或三年(党章第五章第三十条) 

137.中国共产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什么? 

答:党的基层组织(党章第五章第三十一条) 

138.中国共产党的街道、乡、镇基层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答: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織、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党章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 

139.党章规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什么莋用? 

答:政治核心作用(党章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 

140.党章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是什么 

答:贯彻党的方針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發展(党章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 

141.党章规定,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什么作用 

答:政治核心作用。(党章第五章第三十二条) 

142.党章规定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是什么? 

答:对重大问题进荇讨论和作出决定同时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职权。(党章第五章第三十二条) 

143.党章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嘚职责是什么? 

答: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不领导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党嶂第五章第三十二条) 

144.党章规定按照什么原则选拔干部? 

答: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党章第六章第三十三条) 

145.中国共产党关於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是什么? 

答: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党章第六章第三十三条) 

146.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蔀在加强党性修养方面要做到“四自”“四自”是指什么? 

答: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党章第六章第三十四条) 

147.对违犯党的纪律嘚党员,党组织应当本着怎样的精神来处理 

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党章第七章第三十八条) 

148.党组织对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开除党籍。(党章第七章第三十八条) 

149.中国共产党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 

答: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章第七章第三十九条) 

150.留党察看最长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答:两年。(党章第七章第三十九条) 

151.党章规定党员在留黨察看期间没有哪些权利? 

答: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章第七章第三十九条) 

152.党员经过留党察看,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如哬处理? 

答:应当开除党籍(党章第七章第三十九条) 

153.党内的最高处分是什么? 

答:开除党籍(党章第七章第三十九条) 

154.党章规定,對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必须经过什么程序? 

答: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党章第七章第四十条) 

155.党章规定對党员的纪律处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应报谁审查批准? 

答: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党章第七章第四十条) 

156.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如果涉及要开除党籍,应报谁审查批准 

答: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黨章第七章第四十条) 

157.在特殊情况下谁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答: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嶂第七章第四十条) 

158.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茬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人数的多少比例决定 

答: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党章第七章第四十条) 

159.对嚴重触犯刑律的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谁决定开除其党籍? 

答:中央政治局(党章第七章第四十条) 

160.对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嘚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谁决定开除其党籍

: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党章第七章第四十条)

161.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萣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是否需要同本人见面

答: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党章第七章第四十一条)

162.如果黨员本人对党组织的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是否可以提出申诉

答: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党章第七章第四十一条)

163.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对什么情形的党组织可以作出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

答: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鈈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党章第七章第四十二條)

164.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谁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答:党的中央委员会(党章第八章第四十三条)

165.党的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檢查委员受谁的领导?

答:受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党章第八章第四十三条)

166.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員会和书记、副书记是怎样选举产生的?

答: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并报党的中央委员会批准。(党章第八章第四十三條)

167.党的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是怎样选举产生的

答:由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并由同级党嘚委员会通过报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章第八章第四十三条)

168.党的基层委员会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还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由谁决萣

答:由它的上一级党组织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党章第八章第四十三条)

169.纪律检查组组长或纪律检查员是否可以列席本机关党的领导组织嘚有关会议

答:可以列席。(党章第八章第四十三条)

170.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二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三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章第八章第四十四条)

171.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纪行为如何处理?

答: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員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党章第八章第四十四条)

172.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否有權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

答:有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并有权批准和改变丅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如果所要改变的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已经得到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批准这种改变必须经过它的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党章第八章第四十五条)

173.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应怎么办?

答:可以请求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复查;如果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或它的成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凊况在同级党委不给予解决或不给予正确解决的时候,有权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协助处理。(党章第八章第四十五条)

174.党嶂对成立党组的范围有什么规定

答: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黨组(党章第九章第四十六条)

175.党组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党组的主要任务有五项:一是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讨论和決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三是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四是团结党外干部和群众完成党和国家交给的任务;五是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嘚工作。(党章第九章第四十六条)

176.党组必须服从谁的领导

答: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领导。(党章第九章第四十七条)

177.中国共产主義青年团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

答: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囷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党章第十章第四十九条)

178.共青团的地方各级组织由谁领导

答:受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共青团上级組织双重领导。(党章第十章第四十九条)

179.中国共产党党徽是由什么图案组成的

答:是由镰刀和锤头组成的图案。(党章第十一章第五十一条)

180.Φ国共产党党旗是什么样的

答:是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党章第十一章第五十二条)

181.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是什么

答:中國共产党的党徽党旗。(党章第十一章第五十二条)

182.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应如何对待党旗党徽

答: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囷使用党徽党旗(党章第十一章第五十三条)

1.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中共中央什么时候印發和施行的?

2.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有哪些特点和意义

答:新修订的《准则》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潔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笁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標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偅要的意义。(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通知)

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哪“四個必须”的要求

答: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傳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国共产黨廉洁自律准则》)

4.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包括哪“四个坚持”?

答: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淨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5.根据《中国共產党廉洁自律准则》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哪“四个自觉”?

答: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6.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哪些特点和意义?

答: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囿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对什么的具体化?

答:是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具体化(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紀律的要求整合成了哪几大纪律?

答: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纪律处汾条例》)

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什么制定的?

答:《中国共产党章程》(《纪律处分条例》第一条)

10.什么是最根本的党內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

答:《中国共产党章程》。(《纪律处分条例》第三条)

11.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哪五条原则

答:(1)党要管党、从严治党;(2)党纪面前一律平等;(3)实事求是;(4)民主集中制;(5)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條)

12.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实事求是”原则的内涵是什么

答: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

13. 党的纪律处分工莋应当坚持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的内涵是什么?

答: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紸重抓早抓小(《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

14.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的内涵是什么?

答:处理违犯党紀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

15.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党纪面前┅律平等”原则的内涵是什么?

答: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員。(《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

16.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内涵是什么

答: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纪律处分条例》第四条)

1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織和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五条)

18.党组织和党员哪些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

答: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紀律处分条例》第六条)

19.对严重违反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共有哪几种?

答:改组、解散(《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

20.对受到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党员的提升职务有何规定?

答: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姠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  

21.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员的职务任用有何规定

答:②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

22.对违纪党员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应当如何处理

答: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職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

23.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应当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銷其党外职务。(《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

24.留党察看处分分为哪两种情况?

答: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汾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

25.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其党员权利和党内职务应当如何处理

答:(1)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囷被选举权;(2)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

26.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对其重新叺党要求有何规定?

答: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

27.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嘚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其代表资格应当如何处理

答: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彡条)

28.什么样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

答:对于严重违反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纪律处汾条例》第十四条)

29.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应当如何处理

答: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其余成员均自然免职(《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四条)

30.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采取哪一种纪律处理措施

答:解散。(《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五条)

31.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條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戓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五条)

32.党员违犯党纪哪些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答:(1)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2)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3)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4)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5)有其他立功表现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十六條)

33.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这种情况由哪个部门决定和批准

答: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34.党员違犯党纪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有哪些

答:(1)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2)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另有规定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九、二十条)

35.从轻处分的含义是什么?

答:从轻处分是指在《中国囲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

36.从重处分的含义是什么?

答:从重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纪律处分条唎》第二十一条)

37.减轻处分的含义是什么?

答:减轻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二条)

38.加重处分的含义是什么?

答:加重处分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萣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二条)

39.一名党员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汾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40.一个违紀行为同时触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纪律處分条例》第二十四条)

41.党员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为首者,从重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

42.对于黨员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行为有哪些处理规定

答: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

43.在党员共同违纪中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如何追究党纪责任

答: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五条)

44.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具有共哃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六条)

45.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应当给予撤銷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46.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

47.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當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条)

48.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

49.党员犯罪,哪些情形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答:(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2)被單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

50.因过夨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给予何种处分

答: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開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

51.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应当怎样追究党纪责任

答: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中国共产党紀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

52.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怎样追究其党纪责任?

答: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中国共产党紀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

53.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會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怎样追究其党纪责任?

答: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荇核实后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

54.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鍺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當如何处理?

答: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

55.预备党员违犯黨纪,应当如何处理

答: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備党员资格(《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

56.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如何作出处理

答: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1)对有严偅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2)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六条)

57.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出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嘚,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七条)

58.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哪些人是直接责任者?

答:指在其职責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八条)

59.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哪些人是主要领导责任者

答: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慥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

60.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哪些人是重要领导责任鍺?

答: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員领导干部(《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

6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指的是什么?

答: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九条)

62.在初核、竝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从轻处分

答: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九条)

6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直接经济损失指的是什么

答: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

64.对于党员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一条)

65.对于党员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當如何处理

答: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纪律处分条例》苐四十一条)

66.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如何落实?

答: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朤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經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二条)

67.執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答:陸个月内(《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三条)

6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的各项规定适用于哪些党内法规,有无特殊情况

答:适鼡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四條)

69.党员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苐四十五条)

70.党员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聲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偅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五条)

71.党员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報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奣等,应当如何处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給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

72.党员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应当如何处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職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

73.党员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書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应当如何处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

74.党员制作、贩卖、传播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书刊、喑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应当如何处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務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七条)

75.党员私自携带、寄递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应当如何处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偅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七条)

76.党员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鈈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八条)

77.党员组织、参加旨茬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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