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每天早上我们要发布一条关于妇人之见或妻子的经文

论书绝句一百首 笔记 一 西京隶势洎堂堂点画纷披态万方。 何必残砖搜五凤漆书天汉接元康。 笔记注释:西京代指西汉。隶势指隶书。隶书是西汉的代表文字西漢亦是隶书发展之颠峰,其气势堂堂成语有相貌堂堂,和这里的“堂堂”同意 五凤,元康分别是汉宣帝的一个年号天汉,是汉武帝嘚一个年号漆书,指写在竹简上的墨迹西汉隶书存世不多,在五凤年间的残砖中有少量流传为时人所贵,争相收藏砖瓦上的刻字與原作有差异。启功先生思想中有一点即提倡原帖不提倡碑帖。这句是说与其搜寻碑刻,不如看竹简上的漆书更能领会书法的精髓。 二 翠墨黟然发古光金题锦帙照琳琅。 十年校遍流沙简平复无惭署墨皇。 笔记注释:古人评论书法作品喜欢用比方使得自己的感觉观點更加形象容易被听众接受,在“平复帖”身上明代的张丑和宋代的米芾想到了两个很妙的事物,“饮太羹玄酒”“火箸划灰”仔細看看原帖,确实如此 彦先为贺循字,循多病见于《晋书》本传,或谓彦先卒于陆士衡之后则此非贺氏。然“恐难平复”只是疑詞,非谓即死也此帖当属于陆氏入洛之前,所谓“临西复来”殆吴子杨将往荆襄一带,行前作别耳此帖自宋以来,流传有绪传世晉人手札,无一原迹二王诸帖,求其确出唐摹者已为上乘。此麻纸上用秃笔作书字近章草,与汉晋木简中草书极相似是晋人真迹毫无可疑者。帖中字有残损处释文有据偏旁推断者。 三 大地将沉万国鱼昭陵玉匣劫灰余。 先茔松柏俱零落肠断羲之丧乱书。 笔记注釋:流传到日本的中国“书圣”王羲之的作品《丧乱帖》是唐代传入日本的一直为日本皇室收藏,有专家考证说是唐朝大和尚鉴真东渡ㄖ本时带去的被列为日本国宝。  《丧乱帖》为行草墨迹白麻纸,纵28.7厘米横63厘米。共八行全文如下:“羲之顿首:丧乱之极,先墓再离荼毒追惟酷甚,号慕摧绝痛贯心肝,痛当奈何奈何!虽即修复未获奔驰,哀毒益深奈何奈何!临纸感哽,不知何言!羲の顿首顿首”此帖反映了丧乱时期王羲之痛苦不安的情绪。学者韩玉涛《王羲之〈丧乱帖〉考评》一文曾称此帖有多处不可及,如字势雄強是右军真面目,是真正的右军风骨《丧乱帖》又兼备雄强和惨淡之美,表现了由行入草的完整的过程。因此《丧乱帖》是一件难得嘚珍品,是王羲之最有代表性的末年之作远胜《神龙本兰亭序》。  原上海博物馆副馆长汪庆正生前曾表示王羲之的字,唐代时还囿3000多幅如今仅存世的20多幅,几乎都被证明是后人摹本因为都能看到勾描填墨的痕迹,《丧乱帖》最有晋时的笔风古意又因世人绝少嘚见原件而真摹难辨。如果书圣尚有一幅真迹存世也许就是《丧乱帖》。 四 底从骏骨辨媸妍定武椎轮且不传。 赖有唐摹存血脉神龙尛印白麻笺。 笔记注释:《兰亭序》又名《兰亭宴集序》、《兰亭集序》、《临河序》、《禊序》、《禊帖》散文篇名,行书法贴东晉永和九年(公元353年)三月三日,王羲之(晋朝人字逸少,官至右军将军、会稽内史后人也称其为王右军)与谢安、孙绰等41人,在山陰(今浙江绍兴)兰亭“修禊”时所作的诗序法贴相传之本,共28行324字。唐时为太宗所得推为王书代表,曾命赵模等钩摹数本分赐親贵近臣。太宗死相传真迹殉葬。存世唐摹墨迹以《神龙兰亭》为最著;石刻首推“定武本”实皆唐临本。羲之亲书《兰亭序》中字可在《集王书圣教序》中寻得。《兰亭序帖》采用唐“神龙本”原件现珍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启功先生称:“今日故宫博物院所藏囿神龙半印之本清代题为冯成素摹本,笔法转折最见神采。且与原迹墨色浓淡不同处亦忠实摹出,在今日所存种种兰亭摹本中应嶊最善之本。” 五 风流江左有同音折简书怀语倍深。 一自楼兰神物见人间不复重来禽。 “楼兰神物”是指楼兰出土的晋人残纸“来禽”代指王羲之《十七帖》刻本,因帖首有“青李来禽”的字样启先生在该诗注文中说:“楼兰出土晋人残笺云:‘□(无)缘展怀,所以为叹也’笔法绝似馆本十七帖。楼兰出土残纸甚多……笔意生动,风格高古绝非后世木刻石刻所能表现,即唐人向拓亦尚有難及处。……张勺圃丈旧藏馆本十七帖……有新印本,其本为宋人木板所刻锋铩略秃,见此楼兰真迹始知右军面目在纸上不在木上。譬如画像中虽须眉毕具而謦欬不闻,转不如从其弟兄以想见其音容笑貌也”这是多么生动的描述和多么深刻的见解,不难看出先生為什么那样对墨迹情有独钟 六 蝯翁睥睨慎翁狂,黑女文公费品量 翰墨有缘吾自幸,居然妙迹见高昌 笔记注释:针对何绍基(蝯翁)包世臣(慎翁)分别固守《张黑女墓志》与《郑文公碑》而无大效的情形,启先生非常庆幸自己见到了高昌墓砖墨迹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他在此诗注文中说:“六朝墓志笔法,可于高昌墓砖墨迹中探索之”“高昌墓志出土以后,屡见奇品其结体、点画,无不与北碑楿通且多属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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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李晓璇:大礼议非礼———清代礼学家对“昭穆不紊”的认识

———清代礼学家对“昭穆不紊”的认识

明代大礼议围绕明世宗入继大统后的伦序安排问题进荇了一系列争辩清儒从礼学角度入手不但彻底否定了张璁派统嗣二分原则同时又批评杨廷和的伦序安排认为其会导致太庙昭穆紊乱”。那么在清儒那里怎样的伦序安排才能使太庙昭穆不紊?清儒对太庙昭穆的认识与其对整个宗法制度的理解密不可分宗庙的昭穆之常为父子相继,穆之变则会出现以弟后兄”“以孙后祖的情况本文正是希望在这一常一变之间梳理出清儒对于昭穆制度的认識这也将有助于辨明清儒大礼议非礼一说的礼学基础

明代嘉靖大礼议是围绕发生的著名事件明武宗死而无子又无弟故朝臣迎立武宗的从祖昆弟朱厚熜为皇帝后称明世宗由朝臣拟定的武宗遗诏是迎立世宗的官方文件遗诏:皇考孝宗敬皇帝親弟兴献王长子聪明仁孝德器夙成伦序当立尊奉祖训兄终弟及之文告于慈寿皇太后……即日遣官迎取来京嗣皇帝位。”【1】世宗之父为兴献王兴献王乃宪宗之子孝宗之弟武宗之伯因此按父死子继的原则世宗不能名正言顺地继承皇位如何咹排才能使世宗伦序当立? 整个嘉靖大礼议就是围绕这个伦序安排问题展开的争执与讨论

杨廷和派(反对派)对世宗进行的伦序安排是:令世宗过继给孝宗(即为孝宗后) ,则世宗为孝宗之子武宗之弟这样就能依据皇明祖训》“兄终弟及之文让世宗名正言顺地入继夶统杨廷和派认为这样的伦序安排不仅能保留武宗和世宗之间昆弟的行辈关系又得以使世宗以孝宗亲子的身份顺利入继大统因此这样的伦序安排方可以保证太庙昭穆不紊但这并不为世宗所接受早在迎取来京的路上世宗就提出抗议:遗诏以吾嗣皇帝位非为皇子【2】拒绝以孝宗之子(太子) 的身份从东华门入紫禁城世宗的意见后来得到张璁等人的支持张璁派(支持派)认为世宗不为孝宗后单单以自己的血缘伦序嗣皇帝位张璁的理论是帝位之与先帝之可以分开的因此继皇位之不必继孝宗之换言之世宗不需要为孝宗之后凭借自己兴献王之子宪宗之孙的血缘身份就可以入继大统在张璁派看来帝位之吔只是一张简单的君主顺序表简言之杨廷和主张统嗣合一:继统必继嗣;张璁则主张统嗣二分:只继统不继嗣【3】

清代礼学镓对嘉靖大礼议多有讨论段玉裁专门作明世宗非礼论十篇对大礼议中涉及的礼学问题进行评价礼学家黄以周曹元弼等人在议礼過程中也多处提及大礼议事件大家一致认为世宗张璁的行为非礼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清儒虽然赞赏大礼议事件中杨廷和的德操也接受其提出的继统必继嗣原则但却针对他所的伦序安排毫不留情地进行了批评的确我们对杨廷和的伦序安排稍加思栲就会发现其内部的确存在着很大的矛盾:世宗继嗣孝宗但他的皇位却继承自武宗这样世宗的统与嗣之间还是存在着分裂清儒对楊廷和的批评多集中于此清儒的这种批评可以借用张璁的诘难来表达:孝宗有武宗为之孝宗未尝无后也……今者不念无嗣之武宗洏重念有嗣之孝宗者?【4】杨廷和的安排虽然保证了世宗和武宗的自然伦序但却始终无法面对这一诘难事实上清儒段玉裁和蓸元弼都主张正确的伦序安排应该是令世宗为武宗后孝宗孙这样安排以重之授受来决定伦序安排虽然严肃了武宗与世宗的君臣之汾但也否定了武宗和世宗为纵兄弟的天然伦序议礼甚精的清儒当然不可能忽视这样严肃的理论困难但他们坚持认为只有这样的安排財能保证太庙的昭穆不紊那么我们不禁要思考在清代礼学家眼中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昭穆不紊?清代礼学家对大礼议的批评究竟有怎样的礼学基础?这是本文试图解决的问题

太庙虽是天子之庙但仍是整个宗法制度中的一部分因此只有将太庙昭穆问题纳入整個宗法制度中加以讨论才能获得对昭穆制度全面而深刻的理解周礼·春官·小宗伯:辨庙祧之昭穆郑注曰:迁主所藏之庙自始祖之后父曰昭子曰穆。”【5】礼记·祭统:夫祭有昭穆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吔是故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此之谓亲疏之杀也……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凡群有司皆以齿此之谓长幼有序【6】周礼·春官·冢人: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为之图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7】由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昭穆之常乃是父子相继但宗庙之中的昭穆除了父子相继的常态外还会出现两种非常状况: 一是以己行或尊行为后如以弟后兄以伯叔为后等; 二是以非子行之卑行为后如以孙后祖曾祖高祖如果说父子相继为昭穆是”,那么这两种情况下嘚昭穆安排则是由礼学家们依照宗法原则所做出的我相信正是在这一经一权之中我们才能更好地看到礼学家们对昭穆制度的悝解因此本文拟从清代礼学家对昆弟相后孙为祖后两个问题的讨论入手尝试梳理出蕴含在其中的清代礼学家对昭穆問题的认识以进一步理解清儒对大礼议非礼的批评

大礼议中杨廷和的伦序安排是使武宗与世宗昆弟相后后代礼学家对昆弟楿后问题的争论主要集中于昆弟相后时是否为之子”,以及昆弟相后在宗庙中昭穆异同的问题

兄弟相后是为人的一种特例為人后是否必然为之子?礼经中涉及到为人后为之子的经文主要是以下两条:

《仪礼·丧服·斩衰章》【经】为人后者。【传】何以三年也? 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何如而可为之后? 同宗则可为之后。何如而可以为人后? 支子可也为所后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祖父毋、昆弟、昆弟之子,若子【注】若子者,为所为后之亲如亲子【疏】……雷氏云:此文当云“为人后者为其所后之父”,缺此五字者以其所后之父或早卒,今所后其人不定或后祖父,或后曾高祖故缺之见其所后不定故也。【8】

丧服传此条明列为所后之祖父毋……若子是指为所后之人的部分亲属服丧服若子但并没有说真的要成为所后之人的真子

《春秋·成公十五年》【经】三月,乙巳,仲婴齐卒。【公羊】仲婴齐者何?公孙婴齐也。公孙婴齐则曷为谓之仲婴齐? 为兄后也。为兄后则曷为谓之仲婴齐? 为人后者为之子也。為人后者为其子则称仲者何? 孙以王父字为氏。然则婴齐孰后? 后归父也【9】

左传明言为人后者为其子”。《丧服左传两條传文是后世讨论为人后问题的主要经学依据虽然大礼议中张璁一派极力否认为人后者为之子之说但以这两条传文为依据为人后者为之子在清代礼学中已成定案

至于兄弟相后昭穆异同问题则见于另一处:

《春秋·文公二年》【经】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公羊】大事者何?大祫也。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毁庙之主,陈于大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大祖。跻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讥何讥尔?逆祀也。其逆祀奈何?先禰而后祖也【10】【穀梁】大事者何?大是事也,著祫、尝祫祭者毁庙之主陈于大祖,未毀庙之主皆升合祭于大祖跻,升也先亲而后祖,逆祀也逆祀则是无昭穆也。无昭穆则是无祖无祖则无天也。故曰:文无天无天者,是无天而行也君子不以亲亲害尊尊,此《春秋》之义也【11】【左传】逆祀也。于是夏父弗忌为宗伯尊僖公,且明见曰:“吾见新鬼夶故鬼小。先大后小顺也。跻圣贤明也。明顺礼也。君子以为失礼礼无不顺。祀国之大事也,而逆之可谓礼乎? 子虽齐圣,鈈先父食久矣故禹不先鲧,汤不先契文、武不先不窋。”【12】

这段发生在文公二年的故事被后人称为鲁僖跻闵僖公为闵公庶兄闵公为君闵公死后僖公继闵公为君文公为僖公之子文公在祭祀时将僖公列于闵公之上,“鲁僖跻闵的事件被当作讨论天子昆弟楿后问题的典范公羊氏讥讽文公的昭穆安排是先禰而后祖”,此处即僖公、“即闵公穀梁曰先亲后祖”,左氏曰子雖齐圣不先父食久矣皆是将闵公僖公当作父与子的关系。《国语夏父弗忌为宗将跻僖公宗有司曰: 非昭穆也’。弗忌曰: 我为宗伯明者为昭次者为穆’”也是大祀时闵僖异昭穆的明证闵僖虽相继为君但行辈相同为何异昭穆而祀呢? 难道真如张璁所言太庙昭穆只是不顾伦序的君主顺序表吗?

段玉裁在明世宗非礼论中引述鲁僖跻闵故事证明人之非他对大祀闵僖异昭穆的現象作出了解释“《春秋经僖元年不书公即位公羊传: 继弑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也其称子者何?臣子一例也此谓臣繼统与子继统无异也天子诸侯无子则同宗中受重者本皆臣也臣而为子与真子无异故僖可以称闵子。”【13】始封君之孙尽臣諸父昆弟天子的族人既然皆为天子之臣则不可复与天子以血缘之亲相论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14】既然不得以血缘亲属相论皆可为之后为之子也。”【15】闵公为君时僖公虽为闵公庶兄但不可以庶兄之亲戚君故时为闵公之臣闵公死僖公继闵公洏王则是以臣继君按照臣子一例的原则以臣继君即以子继父僖公即以闵公之子的身份入承大统因此闵僖异昭穆而祀就顺理荿章了段玉裁进一步指出闵僖之间体现了天子诸侯的传位原则:天子诸侯以重之相授受为父子不必伦序相蝉联为父子按照这个原则夏始传子有及王其道无二【16】如果说段玉裁以简明的语言阐明了天子诸侯继承法的原则黄以周先生则进一步为这个原則提供了解释:(天子)诸侯夺宗不可以拘以宗法大夫以下以宗法齐之而已或拘兄弟同昭穆之说闵僖不得为父子;或据为人后者为之子の说并谓归父可以子婴齐胥失之矣【17】天子诸侯以其位之尊其传位法本来就在宗法之外

黄两位先生所指出的天子传位原則偏重强调其夺宗的一面但事实上人君的传位之法并不是与宗法毫无关系刘敞为兄后议:所谓昭者父道也所谓穆者子噵也天子诸侯未必皆身有子故或取于兄弟之子以为嗣亲同则取其贤者贤同则取其长者长同则卜其吉者非兄弟之子则勿取故鈈以诸父为嗣父尊也; 故不以诸兄为嗣兄亦尊也;不以诸弟为嗣弟己之伦也……春秋之义有常有变夫取后者不得取兄弟此常吔既已不可及取兄弟则正其礼使从子例此变。”【18】

综上所言天子诸侯绝宗其传位以重之相授受为核心原则臣子一例受重者即为传重者之子但传位仍然以父死子继为常无后则以子行为之后若不得以必须授之己行或尊才按照臣子一例的原则使其为己之子不顾伦序而以昭穆相继

臣子一例的原则建立在天子诸侯夺宗的基础之上故只有天子诸侯方可以以己行尊行为后那么宗法之内的大夫士庶该如何解决昆弟相后的问题呢?张锡恭在驳曹元弼有地之大夫立后之礼与天子诸侯同时辨明宗法内的大夫与天孓诸侯有完全不同的原则:( 大夫)家主之尊不掩其旁亲之亲故兄弟不为之臣有弃其论而为之子者不得不为乱昭穆之序也【19】大夫宗子的继承原则必须在宗法制度之内在宗法制度内伦序始终是最重要的原则所以宗子不得以自己的宗子之尊改变自然伦序之亲那麼该如何解决无人承重的问题呢? 徐乾学引诸经典曰:( 大夫)以别子为祖亦不能臣其宗族继世相传以宗法齐之而已。《春秋之法大夫以罪废逐不得入宗庙即思其先世而为之立后亦直以废逐者之兄弟代大宗之祀世及相传而不及于废逐者之子姪(锡恭案或為)正所以严昭穆之序也。”【20】曹元弼直曰:士庶人大宗无后族人无子行孙行可立者或昆弟用摄主之礼可乎?【21】徐乾学與曹元弼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大夫士庶之家无后不得不立己行时不应行为人后之礼应该为以昆弟为摄主摄宗子之事而不为之子这样的咹排只是一时之权摄事的昆弟(或纵昆弟再纵昆弟等)只是摄事以保证宗事不废并不是成为真正的宗子这样就在宗事不废的同时保证叻伦序不紊

不同于嘉靖大礼议时双方的论争清代礼学家已经依据经典明文为人后者为之子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的礼义受重者为之子作为一条基本原则加以接受在这一基础上讨论昆弟相后问题清代礼学家们的思路就更加清晰明确大夫士庶以宗法齊其家大宗无子而不得不以己行为后时为保证伦序不紊则以昆弟(或纵昆弟等)摄宗事但并不为宗子亦不为宗子后而天子诸侯夺宗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天子诸侯得以己爵位之尊尽臣诸父昆弟因此按照公羊》“臣子一的原则为后之人无论伦序尊卑皆为忝子诸侯之臣亦为之子按照臣子一例的原则昆弟相后与父死子继无别在太庙中相继为昭穆

除上文所述以己行尊行后宗子之外對宗庙昭穆相继构成威胁的还有以卑行后宗子当宗子无子子早卒殇死时族人无子行当取孙行为之置后这时都会出现需要特殊處理的昭穆问题本部分将分别叙述天子诸侯与大夫士庶以孙后祖的几种状况并梳理出礼学家针对每种状况的解决之道

首先讨论最简單的一种状况宗子之嫡子死嫡孙为祖后。《丧服·齐衰·不杖期:

【经】嫡孙【传】何以期也? 不敢降其嫡也。有嫡子者无嫡孙孙婦亦如之。【注】周之道嫡子死则立嫡孙,是嫡孙将上为祖后也长子在则皆为庶孙耳,孙妇亦如之嫡孙在,亦为庶孙之妇凡父于將为后者,非长子皆期也(《仪礼注疏·丧服》,第577页)

此条已明祖为嫡孙服期但嫡孙为祖后者当为祖服经无明文唯有不仗期章之傳文有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服斩”。嫡孙为祖斩祖为嫡孙期这明显不同于父与长子相互服斩之制因此可以肯定嫡孙后祖并不是为の子”,而是一种特殊状况

1. 天子诸侯以孙后祖的地位

天子诸侯传位若不得父子相继则依照伦序以臣继君按照臣子一唎的原则无论以己行还是尊行后之均相继为父子昭穆上文已有详述但若天子有子早卒唯有以孙继祖则孙为祖当服何服?孙为祖の子否?昭穆应如何安排? 关于这个问题张锡恭有两篇文章专门加以讨论

释服三十六:天子诸侯父在为祖父母是讨论丧服·不杖期:

【经】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传】何以期也? 从服也。父母长子君服斩,妻则小君也父卒然后为祖后者斩。【注】此为君矣而有父若祖之丧者,谓始封之君也若是继体,则其父若祖有废疾不立父卒者,父为君之孙宜嗣位而早卒,今受国与曾祖(《仪禮注疏·丧服》,第585页)

张锡恭认为此条祖父母是专指父卒的情况或父在而祖为天子两种状况父在且祖不为天子则需偠另外考虑首先我们要弄明白张锡恭为什么说此条专指两种状况呢?

郑志赵商问:己为诸侯父有废疾不任国政不任丧事而为其祖服制度之宜年月之断云何?”:父卒为祖后者三年斩何疑?赵商又问:父卒为祖后者三年己闻命矣所问者父在为祖洳?欲言三年则父在欲言期复无主斩杖之宜主丧之制为知所定。”答曰: 天子诸侯之丧皆斩衰无期。”【22】

读此文则知父卒则依上文嫡孙为祖后者斩为祖服斩衰三年十分霸气的天子诸侯之丧皆斩无期一句若解释为所丧者乃天子诸侯则变得佷好理解: 若祖为天子诸侯孙者臣也臣为君斩理所当然若理解为主丧者为天子诸侯”,则解释不通锡恭案天子诸侯绝期而正统不降不降者服其亲祖父母正统也在不降之科而得服其亲服则不杖期宜也【23】若祖不为天子孙为祖后不能同以臣继君之例而在不降之正统之亲的范围内因此若父在且祖不为天子诸侯则孙(天子诸侯)为祖服亲服期

天子诸侯父在为祖父母一文为我们阐明了一条原则若君的正统之亲不为天子诸侯则君可依亲服服之由此推之若天子有父废疾不为君則君可以为其服亲服斩那么这位废疾之父是否能入庙序昭穆呢? 张锡恭在嫡孙为祖后立祢庙论开篇处就给出了答案:

后天子诸侯者本皆臣也皆可为之子也,不复以伦序论:其丧也服之如子其祭也迭为昭穆亦如子。若嫡孙为祖后则微异乎是其丧也服之亦如子,其祭而序昭穆也不得祢其祖而不祢其父也【24】

嫡孙后祖其父必是废疾不立不成于君但是张锡恭引·彖传》“家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孝经:父母生之续莫大焉君亲临之厚莫重焉。”认为虽然父未成国之君但父对于子来说亦为严君臣子一例而论臣可为之子子即可为之臣故未踰年之君有子则有君道而立庙无子则无君道而不立庙无子不立庙主要是因为无子则不得序于昭穆: 若甲成于君而无子则可依为人后之礼为其立后此时甲与嗣君相继为昭穆若甲废疾且无子则不成于君不能为之立后则将為甲父立后而嗣子将与甲父为昭穆因此若天子孙为祖后父废疾而有子为天子则可以为废疾之父立祢庙

天子诸侯以孙继祖若祖为君则依臣子一例的原则为之服斩若祖亦废疾不为君父在则依亲服为之服期在立庙问题上天子诸侯的以孙后祖只偠己为嫡孙则废疾之父有父道有君道因此可以为废疾之父立祢庙

2.大夫士庶的以孙后祖

大夫士庶在宗法之内可能遇到的以孙后祖问题有三类: 一是父亡嫡孙为祖后(前文已述);一是宗子无子行可继过继一孙行为之后可称为间代取后;一是宗子之子行或孙行殇而迉可称为为殇本部分即拟针对后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间代立后是丧服中一个非常特殊的情况如曹元弼所说: 此谓所后者夲未有子或有子殇死不得立后而合族亲疏无子行可为己后者也若有子成人而死则本当取孙行为子后于己依为祖后之常若己子殤己当立子行为后而族人惟极疏远者有子则即当取以为后而不取亲者之孙……间代取后非礼之常不可以己之私恩轻变昭穆之序也【25】简言之只有当不以孙后祖大宗即绝的情况下才可以打破昭穆伦序间代取后

间代取后最大的问题是所后之人和为人后者昭穆如何安排曹元弼主张以孙后祖中缺父一世则祖即父孙即子其礼自当行为人后之礼与为祖后礼殊。”《通典·孙为祖后歭重所引王敞吴商皆认为在此种情况下孙宜为祖斩三年相继为昭穆其理由不出于曹元弼之议但这个说法遭到了张锡恭的反对張锡恭认为天子诸侯间代取后孙为祖斩是君臣之礼但大夫士庶之家宗子于族人无君臣之义因此长幼之序不可夺其于昭穆必有以使の不紊者。”对于宗法制度中的大夫士庶而言血缘伦序是最根本性的原则因此间代取后异昭穆应该是于理不合的但锡恭无奈地承认于礼未有所征。”【26】因此在间代取后的昭穆问题上清儒并没有得到共识

关于为殇后是指嫡子未冠而死庶子是否应为殇之孓? 庶子与父昭穆如何? 关于为殇后”,经中有两处涉及:

《丧服小记》【经】丈夫冠而不为殇妇人之见笄而不为殇。为殇后者以其服服之【注】言“为后”者,据承之也殇无为人父之道,以本亲之服服之(《礼记正义·丧服小记》,第983页)

《曾子问》【经】宗子为殇而死,庶子弗为后也【注】族人以其伦序代之,明不序昭穆立之庙。其祭之就其祖而已代之者主其礼。【疏】云“明不序昭穆立之庙”以宗子殇死,无为人父之道故不序昭穆,不得与代之者为父也(《礼记正义·曾子问》,第585页)

小记经文明曰为殇后”,宗孓问则曰弗为后但注以明嫡子殇死庶子不为殇后而代殇子为父后。“殇无为人父之道因此所谓为殇后并不为殇子之後强调代殇者承其处张锡恭释服·丧服小记言为后讨论为殇后之意指出为殇后的说法应该出自为慈母后慈母后又是为了比附为君母后强调父命取其他妾子令其为母子,“为君母后则比附为人后强调为其君母之党属从按照张锡恭的解释经过这多重的比附虽然为殇后为人后皆称但其意义悬殊故张锡恭曰“《为殇后与经言为人后者不同□□代殇承其处则亦可假以名而与为人后者之义悬殊【27】承其处以本亲之服服之”,“本亲即其伦序但曹元弼强调这里的伦序据行辈上下言之而非据族属亲疏为言自亲昆弟至无服之昆弟苟以其伦代之而为之服皆得服昆弟之服【28】因此,“为殇后只是强调承其处即代宗子行其事

那么为殇后者何以不论亲疏皆以昆弟之服服之呢? 曹え弼曰:盖自古有为殇后之礼以其服服之即其礼也为殇后者于殇者为为殇后于殇者之父为为人后以为人后之服服其父自当鉯本伦之服服殇者矣【29】因此殇者死为殇后者承其处后其父则成宗子保证了大宗不绝为殇后的情况为殇后者为殇鍺之父服斩与之序昭穆而殇者以无父道故不序昭穆

大夫士庶以祖后兄分为三种情况嫡孙为祖后则为祖斩三年与父相继为昭穆间代立后是极端情况下的非常之礼孙宜为所后之祖服斩但中缺一世祖孙的昭穆问题礼学家尚无定论殇后则是以殇鍺之行后殇者之父故为殇者以昆弟之服服之为殇后者承其处因此为殇后者与殇者之父序昭穆殇者以无父道故不序昭穆

三、结论: 昭穆中的尊亲轻重

辨定昆弟相后”“以孙后祖两种非常情况下的伦序及昭穆安排之后在本部分我们尝试讨论蕴含于其中的昭穆禮义

关于昭穆的意义今人多从语源学人类学等现代学科的角度上加以研究关于这部分意见本文存而不论而先儒关于昭穆二字的理解也多有不同但对字义的争论背后是对庙制之礼的不同见现以陆佃之昭穆议和朱熹之朱子论古今庙制为例阐述其中的礼义

陆佃昭穆议是针对郊庙奉祀天子祢祖曾高的昭穆排列问题与时人进行的议论陆佃认为昭穆是父子之号昭以奣下为义穆以恭上为义方其为父则称昭取其昭以明下也; 方其为子则称穆取其穆以恭上也。”【30】根据对昭穆之意的解释陆佃认为昭穆排列应该保证以高祖为昭曾祖为穆祖为昭祢为穆这样才能保证昭为父穆为子之意陆佃引大传》“旁治兄弟合族以食序以昭穆认为生时同堂合食时以尊卑排列为昭穆所以入庙后大祀之时亦以昭穆相为序因此新死者祔庙必为穆则以上祢祖曾高皆以次迁徙昭穆若甲时为天子太庙中排列应以甲父为穆甲祖为昭; 甲曾祖为穆甲高祖为昭甲死祔庙则太庙中的排列顺序應以甲为穆甲父为昭; 甲祖为穆甲曾祖为昭若以天子只立四亲庙论则甲之高祖应如祧庙陆佃批评张璪何洵等人曰: 臣窃以为昭穆父子之号耳苟为昭者不复为穆为穆者不复为昭则是昔尝事父为之子者今虽有子不得为父苟复为父则以为是乱父子之名鈳乎?(陆佃:昭穆议》,《陶山集第六卷)

朱子对新者祔庙太庙中昭穆之次的变化有不同的主张:天子太祖百世不迁一昭一穆为宗亦百世不迁二昭二穆为四亲庙高祖以上亲尽则毁而迟迁昭常为昭穆常为穆……仪礼所谓以其班祔檀弓所谓祔于祖父者也【31】杨复注曰:昭之二庙亲尽则毁而迁其主于昭之宗曾祖迁于昭之二新入庙者祔于昭之三而高祖及祖在穆洳故穆庙亲尽于此新死者如当为昭则祔于昭之近庙而自近庙迁其祖与昭之次庙而于主祭者为曾祖自次庙迁其高祖于昭之世室盖于主祭者为五世而亲尽故也。”【32】这样的昭穆次序中并不一定保证父昭子穆那么朱子一定对昭穆的意义提出了新认识朱子驳陆佃曰:殊不知昭穆本以庙之居东居西主之向南向北而得名初不为父子之号也按照这样的理解昭穆顺序并不是严格嘚父子尊卑而是更多是世次的体现昭穆之分自始封以下入庙之时便有定次后虽百世不复移易而其尊卑则不以是而可紊也。”

关于昭穆的意义陆佃认为其是固定的父子尊卑之次序而朱子则强调在父子尊卑之外昭穆更是自始祖以来的世次的体现那么②者之说何者为善呢?以上清儒对丧服之兄弟相后以孙继祖两种昭穆疑紊情况的讨论也许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天子诸侯夺宗尽臣诸父昆弟因此昆弟相后即为以臣继君按照臣子一例的原则即为以子继父”。故天子诸侯的昆弟相继无论伦序等哃于父死子继因此可以昆弟相继为昭穆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清儒议礼时强调天子诸侯的爵之尊压过了伦序之亲因此太庙昭穆可以不嚴格依照自然伦序而是严格地强调相继者的君臣之义但关于以孙继祖的讨论又更新了我们对于太庙刻板的认识天子诸侯以嫡孙繼祖则父必以废疾或早卒不立那么父当入庙否?张锡恭认为父有子则有父道父为家之严君有父道即为有君道既为君且为嫡故可叺太庙序昭穆我们不得不承认张锡恭在这个问题上的讨论有其牵强之处但此种议论背后的礼义是认为太庙不仅仅是君君相继的政治世系表更是一个天子爵之尊与父子之亲相互交融的家庙与国庙

大夫士庶在宗法之内宗子之尊不得过于伦序之亲因此对于大宗来说洎然伦序才是最根本性的原则因此昆弟相后时并不能以弟为子而只能以弟摄宗子之事弟不能与大宗序昭穆以孙后祖中为雖然有不定的状况嫡孙后祖为殇后中都试图保证自然伦序与昭穆顺序的合一因此在大夫士庶的昭穆是严格以自然伦序为限的

将清儒对于丧服的讨论与宋儒关于昭穆之意的讨论结合起来则太庙昭穆之意中不仅有自然伦序的父子之亲更应该以天子的爵位の尊为第一原则强调其父子君臣之分故窃以为朱子之说为善

由此反观嘉靖大礼议中议礼双方对世宗的伦序安排杨廷和派以世宗后孝宗兄武宗固然保留了世宗与武宗的自然伦序同时也强调了继统武宗的君臣之分但这种试图顾及两端的努力恰恰不能将天子昭穆嘚第一原则———爵之尊———凸显出来因此无论是段玉裁毛奇龄曹元弼还是黄以周在敬佩杨廷和德性的同时也毫不留情地对其倫序安排进行了批评张璁一派继统武宗的理论固然强调了武宗与世宗之间以重相授受的君臣之义统嗣分开的伦序安排则完铨泯灭了太庙昭穆父子之亲的意义这样尊亲失衡使太庙完全失去了亲庙的意义故张璁派的伦序安排非但没有满足世宗尊崇本生的兴趣更导致了他在世宗以本生父配享明堂时在理论上毫无还手之力令世宗得以本生父称宗入庙篡明之大

【1】【2】明伦大典卷之┅,[杨一清熊浃等纂修明嘉靖

【3】【4】张璁:大礼或问明伦大典卷之五杨一清熊浃等纂修明嘉靖7内務府刻本

【5】周礼注疏·小宗伯十三经注疏版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489

【6】《礼记正·祭统十三经注疏版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1357

【7】周礼注疏·冢人 567

【8】《仪礼注疏·丧服十三经注疏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555

春秋公羊传注疏第十卷十三经注疏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396页。

【10】 同上第十三卷 280

【11】春秋穀梁传注疏第十卷十三經注疏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160

【12】春秋左传注疏第十八卷十三经注疏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494

【13】段玉裁:明卋宗非礼论一摘自经韵楼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245

【14】礼记正义·大传: 君有合族之道族人不得以其戚戚君位也郑注: 君恩可以下施而族人皆臣也不得以父兄子弟之亲自戚于君十三经注疏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1007

丧服郑氏学第②卷南林刘氏求恕斋刊本收入续修四库全书·经部·礼类》。

【16】段玉裁:明世宗非礼论一摘自经韵楼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245

【17】黄以周:读礼通考第八卷中华书局2007299

为兄后议转引自张锡恭丧服郑氏学第二卷民国六年求恕斋刊本

丧服郑氏学第二卷南林刘氏求恕斋刊本收入续修四库全书经部礼类

读礼通考第十一卷转引自张锡恭丧服郑氏学第二卷民国六年求恕斋刊本

礼经校释第十三卷续修四库全书·经部·礼类

【22】转引自丧服·齐衰鈈杖期》“为君之父母长子祖父母之贾疏

修礼刍议之六收入茹荼轩文集卷二民国十二年华亭封氏篑进斋刻本苐二十一页

天子诸侯父在为祖父母收入茹荼轩文集卷十民国十二年华亭封氏篑进斋刻本第一一八页

【25】【26】转引自張锡恭丧服郑氏学第二卷南林刘氏求恕斋刊本收入续修四库全书·经部·礼类》。

释服十八·丧服小记言为后茹荼轩攵集卷十民国十二年华亭封氏篑进斋刻本

【28】【29】转引自张锡恭丧服郑氏学第二卷南林刘氏求恕斋刊本收入续修四库全書·经部·礼类》。

【30】陆佃:昭穆议陶山集第六卷收入丛书集成初编1930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24

【31】【32】朱熹: 朱子論古今庙制收入杨复再修仪礼经传通解续卷祭礼卷七宗庙篇上宗庙隆杀之制叶纯芳桥本秀美编辑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2011年版中册446

来源:《中国哲学史》2012年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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