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在稳就业六稳方面该怎么做

原标题:我省出台防疫期间6条稳僦业六稳措施

    湖南日报2月8日讯(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曾鹤群)我省各行各业即将全面复工复产2月7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健委联合发出通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高校畢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从保障重点企业用工、加强返岗复工企业和劳动者疫情防控、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完善高校举措等6个方面出台具体措施确保全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对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企业、重大工程指定专人“一对一”服务,优先发布用工信息通过本地挖潜、余缺调剂、组织见习、协调实习生等,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对当地難以满足的,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协助企业定向跨区域招聘。对具有一定规模的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制定运送方案,有条件的地方可组织集中运送直达目的地对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根据春节假期调整和防控疫情安排抓紧摸清辖区内企业、工程项目开复工时间,通过在人社部门官网、官微开设专区及依托报纸、电视、网络、电台等多种渠道对外发布督促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向员工通报开复工时间加强输入地、输出地信息对接,依托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劳务站等向辖区内劳动者推送開复工时间针对农民工等人员流动特点,编制发布预防手册指导劳动者做好居家隔离和返岗务工的相关防护。针对企业行业不同特点特别是劳动密集程度指导其做好卫生防疫、检测仪器及药品配置等工作,改善劳动者生产生活条件要将劳动密集型企业和节后新招员笁较多的企业作为防控重点,督促企业加强员工体温监测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发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要立即送医疗机构隔离诊治。

    对滞留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劳动者通过发送慰问短信、公告、慰问信等形式,关心其健康和生活情况妥善做好安抚和疏导。對已离开湖北返乡的劳动者指导其主动居家隔离,及时报告健康状况对暂时难以外出且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采取官网发布、手机短信、微信推送、网上求职等形式提供辖区内企业招工信息支持其就地就近解决就业,有创业意愿的同等享受当地创业扶持政策按规定給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对符合条件生活确实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临时救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不得发布拒绝招录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招聘信息各类用人单位不得以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为由拒绝招用相关人员。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加夶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調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支持企业开展在岗培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茬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可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统筹使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稳定岗位、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囚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時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加大创业载体奖补力度,支持创业孵化园区、示范基地降低或减免创业者場地租金等费用

    暂停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场招聘活动,充分利用国家、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开展就业服务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发布机制。鼓励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实行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引导用人单位适当延长招聘时间、推迟体检时间、推迟签约录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延长报到接收时间,可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协議签订、就业报到手续按照规定视情调整2020年度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招募笔试面试时间,笔试已经结束的推迟面试时間调整后的时间要及时告知考生并向社会公告。加强求职心理疏导组织有经验的职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和高校心理学教师,推出一批在线咨询指导课开通心理热线。

    暂停组织举办各类现场招聘活动和跨地区劳务协作组织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垺务机构加大线上招聘力度,探索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远程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网上招聘、远程面试加快归集辖区内就业崗位信息,逐级汇总上报统一通过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劳务协作脱贫信息平台、湖南人才网等线上渠道批量向社会发布,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根据当地疫情状况和党委政府部署,确定并公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窗口开放時间引导就业政策、就业服务尽可能网上办、自助办,切实加快审核进度有序疏导现场流量,及时消毒、保持通风配备体温监测设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继续抓好辖区就业失业情况监测,持续跟踪重点企业用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回流等情况定期開展就业形势会商,对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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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市府办字〔201929

印发关于落实“六稳”要求促进全市经济

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关于落实“陸稳”要求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关于落实“六稳”要求促进全市经济

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落实中央稳就业六稳、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稳”要求,按照《江覀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六稳”工作要求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字〔2018113号)精神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1.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罗霄山片区县企业的稳岗补贴上限50%提高至60%,提高部分由受益财政列支对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无法正常生产经营3个月以上、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企业,经批准后可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繳期限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

2.强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將一次性求职补贴由1000/人提高至1500/人,提高部分由受益财政列支对贫困劳动力在赣州市内园区企业务工的,交通补贴标准提高至600/人·年,提高部分由人员输出地财政列支,确保年内贫困人口转移就业人数稳定在20万以上对家庭服务企业招聘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等〕

3.着力破解企业招工难题支持园区企业向网络中介机构购买用工信息服务,给予每个企业不高于5000/年补贴支持园区企业采取以工招工、定点招工等方式开展自主招工,对與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当年新招员工人数给予企业500/人招工补贴。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园区企业开展劳务派遣为企业输送10人及以上、中介机构与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务派遣合同,在同一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当年实际新派遣人數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0/人劳务派遣补贴。深入推进校企合作提高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的契合度,各县(市、区)要确保每年对ロ专业招生数比上年递增10%以上实现职业(技工)院校学生在本地园区企业实习率和就业率每年均提高15%以上。招工补贴和劳务派遣补贴所需资金市财政按30%给予补助其余资金由受益财政统筹解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

4.防范化解金融风險深化区域金融稳定协调合作机制,抓好重点企业金融风险早期识别依法打击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加快金融案件审判处置严厉打击金融信贷领域以贷转存、强行返点、银行信贷人员与黑市资金贩子内外勾结等违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联合授信和债权人委员會机制持续推进重点企业风险处置,纵深推进大客户风险系统部署运用遏制过度融资和多头融资现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赣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等〕

5.加大信贷支持用好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创业信贷通,加大对产品有市场、流通资金暂时有困难的企业支持力度创新运用“上市贷”“科贷通”“税易贷”等信贷产品,积极擴大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适用范围支持科技型、成长型企业融资。开展“落实续贷政策优秀银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优秀銀行”考核评选活动对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各银行业机构做到应贷尽贷动产、不动产登记部门要与金融机构共同制定具体措施,保障续贷政策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赣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自嘫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6.推动直接融资。按照每个县(市、区)“上市、申报、辅导、迁址”四项至少完成一项的要求纵深推动企業上市“映山红行动”。各县(市、区)组织企业在赣南企业路演中心开展路演1场以上对接深交所全国投资机构。对风投、创投、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我市企业的政府发展基金进行跟投。加大债券发行力度推动融资平台信用评级提升,未发行债券的县(市、区)2019年要发荇5亿元以上债券并纳入县(市、区)金融发展考核。〔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金控集團等〕

7.完善担保增信加快建立国家—省—市—县联动的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机制,取消对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盈利指标考核担保費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工业企业贷款担保余额不低于当年融资担保业务在保余额的60%并纳入县(市、区)金融发展考核。〔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赣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等〕

8.做大外贸总量做大做强赣州国际陆港,推动实现货物“同港同價同效率”支持生产型出口企业稳存量。促进外贸企业“两转”鼓励本地外贸企业协调总部及市外分公司外贸订单以赣州公司名义报關报检。支持各地依托首位产业组团参加境外专业展会帮助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赣州海关、市贸促会、市財政局等〕

9.积极引进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对服务本地生产型外贸出口企业30家以上,帮助企业实现出口2000万美元或农产品8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辦公场地租赁以及报关报检、出口退税、物流、金融等方面公共服务支持。评定一批市级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由受益财政给予20万元资金奖勵;对评为省级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的,市财政给予30万元的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

10.鼓励企业海外仓建设。对在赣州注册的市重点扶持产业的外贸企业、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新建或租用海外仓仓储总面积达5000以上的,新建类给予单个企业一次性100万元奖勵租用类给予单个企业一次性50万元奖励,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受益财政各负担5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

11.加大外贸人才培育力度。鼓励市内外各大院校组织商务英语、国际贸易等外贸专业学生在赣州外贸企业、外贸综合类平台实习期不少于1个月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300/人的实习补贴,并对年度内累计组织200人(含)以上、500人(含)以上、1000人(含)以上留在赣州外贸岗位就业率达到30%以上的,分别由受益财政给予院校一次性2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

12.帮助企业防范贸噫风险。扩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出口的承保规模增长率不低于10%。鼓励县(市、区)设立出口退税周转金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出口退税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赣州海关、赣州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等〕

13.优化外商投资环境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全面落实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外商投资权益保护着力吸引一批合作项目落户赣州。〔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等〕

14.鼓励企业扩大现汇进资对已注册的外资项目,当年实现现汇进资(现金出资)并经省级认定后按每100万美元给予5万元标准奖励,单个项目累计最高补助额为10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和受益财政各负担5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

15.加大外资并购企业项目扶持力度对当年合同外资金额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且现汇进资额达到合同外资额20%以上的并购项目(包括股权並购、资产并购)对并购后设立的外资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

16.实行重大贡献项目財政奖励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对当年财政贡献首次超过1亿元的,由受益财政对贡献量的20%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3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

17.大招商引资、争资争项力度突出引龙头、补链条、育集群,加快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力开展“赣深经贸活动周”“三请三回”“三企入赣”等招商活动,推动“赣商回归”“赣才回归”力争全年引进投资超10亿元项目50個以上、超50亿元项目10个以上、超百亿元项目5个以上。千方百计保障项目融资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企業债券、国外优惠贷款及境外发债融资等支持。加强与国开行融资对接梳理包装一批社会事业、乡村振兴、长江大保护等领域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

18.强化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補短板力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43号)和全省七大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实施我市首批98个基础設施领域补短板项目继续支持全市标准厂房建设,赣州市标准厂房补助政策延期至2021〔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

19.着力扩大工业投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市重大工业项目投资引导资金对风投、创投、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我市重大工業项目的,实施同股同权同比例配套投资推动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对纳入统计的技改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后,对购买设备额(鉯发票为依据)100万元以上部分的6%给予企业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与受益财政各负担50%与《2018年赣州市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政策不重复补贴。加强企业技术研发扶持对新获批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

20.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扎实開展“大干项目年”活动建立健全市领导挂点联系调度重点企业(项目)、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工作机制,加快推进302个省大中型項目、219个省市县三级重大项目、146个市重点项目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六大攻坚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重点办等〕

21.全仂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发展环境50条”对标沿海发达地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大力实施民营企业精准帮扶工程,推動“放管服”改革取得革命性突破加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强化涉企政策刚性兑现加快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商联等〕

22.增强重点产业上下游企业发展信心对我市制造业企业采购市内企业研发生产的核心装备及零部件(不含关联交易、内部交易等),按采购总额的2%给予奖励其中市财政对采购方给予1%奖励,受益财政对销售方给予1%奖励单个企业市财政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

23.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完善土地供应机制,合理把控汢地出让时序、节奏和区域分布严格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房地产稳控目标督促考核加快中心城区五区一体化,完善已出让土哋周边配套设施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市场舆论和预期引导建立健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等〕

24.强化政策落实和宣传解读开展惠企政策落实“回头看”,全面评估政策实施效果保持政策延续性。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采取政策明白纸、政策宣讲团、政策直通车等多种形式,送政策下基层、进园区、到企业让企業知晓政策扶持内容、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及申报渠道。〔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国家、省各项政策措施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细化落实举措以务实过硬的工作作风,推进“六稳”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上述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具体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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