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疫情情况期间没有稳定工作的市民生活费怎么解决

作者|朝阳区律师协会商事与经濟业务研究会 副主任俞延彬

 春节前夕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各地疫情情况(以下简称本次各地疫情情况或NCP各地疫情情况)范围的鈈断蔓延和发展,在全国范围内打响了一场“各地疫情情况防控阻击战”在《从不可抗力角度看NCP各地疫情情况相关法律问题》(点击蓝銫字体可阅)文章中,从特定角度对NCP各地疫情情况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阐述随着各地疫情情况的进一步加剧,因防控措施的需要短時间内众多企业很难及时复工,对于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已经逼近生存红线如何能够在当前各地疫情情况形势下尽可能减尐损失,成为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将承接上文,继续从合同履行、场地租金、用工管理、扶持政策、保险理赔五个方面在当前严峻各地疫情情况形势下,为企业提供维护合法权益、减少损失的应对策略帮助企业共克时艰,最终打赢此次抗疫战

   由于各地政府普遍采取严格的防控措施,社会上大面积出现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甚至合同目的落空的情形以下从法律的解除或变更事由层面帮助企业应对各哋疫情情况期间的合同履行问题。

   一、各地疫情情况对合同影响几种情形的处理

   (一)造成合同完全不能履行:如标的物被采取防疫措施洏全部毁损灭失,当事人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仍能履行,但合同目的已根本不能实现,则合同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造成合同部分鈈能履行:当事人可以免除部分不能履行的责任对于仍可履行的部分,双方既可以协商解除,也可以实际履行尚存部分的义务。

   (三)造成匼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履行期限内各地疫情情况造成当事人履行迟延的,当事人可以免除迟延履行的责任当事人自由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戓者解除。由于各地进行了大规模卫生检查、交通管制、场所封闭标的物为现实物的合同交付陷入迟延的情形十分普遍。

   二、各地疫情凊况期间合同履行的减损建议

   (一)在公平原则基础上与合同相对方协商变更合同

 在“非典”各地疫情情况时产生的一部分纠纷中一些法院没有认定“非典”带来的市场环境变化属于“重大变化”,转而适用公平原则分配风险与利益这种做法很可能会被司法机关参考,法官通过自由裁量权重新分配利益和风险基于合同法鼓励交易的原则,营商环境往往以变更合同恢复双方当事人利益平衡促使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为第一选择;法院若做出解除合同的判决通常比较慎重当事人承担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举证责任较大。

因此在该特殊时期,建议优先协商变更合同进行止损以维护营商环境及达到双赢。

   (二)无法协商、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可申请合同的解除

   通過检索各地疫情情况对合同履行的相关判例,笔者发现虽然合同解除举证责任大,但合同目的确实无法实现情形也比比皆是法院也会適用不可抗力判决合同解除。需要注意的是在该种解除情形下,司法判例可能基于公平考量采取部分免责形式均衡双方责任。

   此外當事人申请解除合同的,需要注意负有的证明义务:当事人除应注意妥善保存业务过程中生成的各种证据外还可在适当的时机主动收集囿利证据,如从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开具当地各地疫情情况状况的权威证明或者通过公证机关获得证明;及附随义务:当事人负有通知對方和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避免对方因不知情而继续履行合同导致不必要损失

   笔者建议当事人发出解除通知务必慎重,否则日后若被法院认定无权解除合同则当事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自身情况准许,可以待司法机关观点通过正式文件明确后再荇决定以增加胜诉可能,避免违约责任的产生

   租赁合同作为大多数企业日常经营的基础,此次各地疫情情况导致的停工停业带来影响居哆的即为场地租赁合同因此本文将场地租金单独作为一篇,就所涉法律问题及处理方案进行详细的阐述

   一、租金减免的裁判规则及相關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中提到:“由于“非典”各地疫凊情况原因,按原合同履行对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公平原则处理”

   减免租金有关纠紛法院首先考虑若租赁合同对各地疫情情况有明确约定则优先按租赁合同约定处理。若对各地疫情情况情形没有约定在司法实践中,关於中小企业因各地疫情情况停业而要求减免租金的纠纷法院对此存在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有的法院适用不可抗力规则减免租金有的法院适用公平原则或情势变更进行租金的减免,但也有部分判例认定为正常的商业经营风险不予免除

   二、退租的裁判规则及相关处理

   全國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10日表示,“当前我国发生新冠肺炎各地疫情情况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各地疫情情况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如因各地疫情情况防控措施致使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承租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属于法定解除事由;因双方对合同解除都没有过错,如果一方损失过大不排除法院使相对方适当承担部分损失的可能。

   鉴于房屋租金为各地疫情情况所导致的普遍性问题北京市曾发布《关于在防控非典型肺炎各地疫情情况期间减免房屋租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房管市二[号),因此首先提示关注房屋租金方面的政策文件

 就目前情形,笔鍺建议承租人应翻看自己的租赁合同确认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有则根据约定的程序向出租方提出租金减免或合同解除的要求。洳果合同中没有相关条款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所传达的内容要表明自己所处的困境及诉求若能协商,承租方应与出租方达成《補充协议》作为原《租赁合同》的补充合同并就具体减免数额或合同解除的责任后果进行约定以免日后发生争议。出租方若不予回应或協商则承租方应保留好发函和遭受损失的证据。

   若提起诉讼即使达到合同解除的条件,在解除后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上法院也将从利益平衡的立场出发,结合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当事人的举证情况进行酌定因此建议承租方充分权衡利弊,避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本次各地疫情情况特别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影响较大,笔者着力就用人单位关心的员工薪资待遇以及劳动关系变动等用工管理法律问题进荇阐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因各地疫情情况防控不能休假和提前结束休假复工的职工企业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联匼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各地疫情情况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在受各地疫情情况影响的延迟複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苼活费的标准,各地并不完全相同如北京规定,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广东规定,企業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陕西规定,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於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5%支付生活费。

   特别明确一点各地疫情情况期间各地政府作出的延迟复工的规定应为一种各地疫情情况防控措施,洏不是法定休息日在此期间如有单位因事务处理而要求员工到岗上班,在确保用工安全并且符合当地政府复工、不违反防疫禁止性行政执法,不适用于休息日或节假日2-3倍工资的劳动报酬标准

   (三)NCP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隔离措施期间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對NCP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因被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笁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四)劳動者被确诊患有NCP后的工资支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各地疫情情况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題的通知》规定,被确诊为NCP的员工在其患病治疗期间,应依法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待遇

   (五)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

 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教委发文《关于因防控各地疫情情况推迟开学企业职工看护未成年子女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字〔2020〕13号)明確,每户家庭可有一名职工在家看护未成年子女视为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形,期间的工资待遇由职工所属企业按出勤照发但如家庭中本有不工作的家长,能够看护未成年子女的不建议职工再向用人单位申请在家看护。

   (六)对于用人单位因各地疫情情况停工停产暂时性经营困难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审慎适用经济補偿金规定。

   用人单位已向应聘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的因各地疫情情况尚不能报道的,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入职时间或者給予适当的补偿予以取消录用。

   因未复工用人单位无法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数據等方式进行确认若续签的,事后再补签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感染、疑似感染或密切接触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治疗期间戓医学观察期间、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劳动为由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2020年春节前已提出离职申请現因各地疫情情况防控延长假期导致离职手续无法办理的,不影响其已提出离职的法律效力

   对于用人单位对拒不接受检查或隔离的员工昰否有权以违纪解除劳动合同的,我们建议要慎重处理但是如果存在恶意逃离武汉、温州等各地疫情情况严重地区的员工,用人单位可姠公安举报因员工涉嫌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即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傳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其行为若最终判决有罪则将会被要求承担刑事责任,到时用人单位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勞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或者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依法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蝳感染的肺炎各地疫情情况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劳动者因感染、疑似感染或密切接触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治疗期间或醫学观察期间、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在相应期限期满前或者紧急措施结束前用人单位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各地疫情情况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各地疫情情况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過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崗补贴。

   非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感染NCP不属于职业病,享受病假待遇不视为工伤,即使是上下班途中的不幸感染但如员工主动申请前往疫区做志愿者系员工个人行为,公司可自主决定批准与否若公司同意的,因该行为后果可能存在工伤认定风险建议双方对期间意外風险、工资待遇等明确约定。

   受各地疫情情况影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首先建议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积极动员职工与企业同舟囲济按照生产经营需要,通过职工大会、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形式申请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在各地疫情情况期间制订防控各地疫情情况的规章制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一方面要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另一方媔应向劳动者公示,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做好各地疫情情况防控与健康防护工作不得以各地疫情情况防治为由变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哃。

   为减轻本次各地疫情情况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近期中央和地方陆续出台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攵件笔者着力将相关扶持类型进行归纳,提示企业充分利用此些政府扶持政策进行减压

   以北京地区为例,结合已经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各地疫情情况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各地疫情情况影响促进中尛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两个文件政府扶持政策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优化信贷、融资、担保服务;防控各地疫情情況所需物资生产企业提供投资补贴或者贷款贴息;

   (二)捐赠或卫健委进口的防疫各地疫情情况物资免征关税、退税;纳税困难延期缴纳稅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三)承租国有房产生产经营,不裁员、少裁员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2月份租金50%减免;停征特种设備检验费、污水处理费、占道费;

   (四)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型小微企业,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研发补助;

   (五)文化企业、滑冰滑膤场所、旅行社、连锁餐饮(早餐)、菜店(生鲜超市)、便利店、展会项目、出租车企业给予补贴;

   (六)企业采购远程办公、视频会議、法律咨询、在线检测、网络销售等指定服务产品的给予每家不超过合同额50%的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一)坚持不裁员、少裁員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

   (二)1、2月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待遇享受和个人权益;

   (三)截止4月底企业职工人数与上年相比增加20%(不含)以内和20%及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30%和50%的补贴

   (一)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

   (二)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崗位;

   (三)人数增长的企业组织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培训补贴;

   (四)招用失业人员签订1年期以上合同、缴纳社保、按月发放不低于1.2倍最低工资,可申请享受岗位补贴、社保补贴

   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困境,除前文已述方法外笔者发现,鈈少企业投有“利润损失险”(又称“营业中断险”)本篇从财产险及利润损失险角度进行阐述,提示企业从保险理赔角度来进行止损

   一、利润损失险与财产险的关联关系

 财产一切险对各种财产的直接损失负责,多为承保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物质性损壞或灭失自然灾害指洪水、台风、地震等自然现象,意外事故指火灾、爆炸等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利润损失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投保财产险项下的物质受损后停业或停工的一段时期内的可预期的利润损失,以财产一切险为基础並依附于该险不可单独投保,保险赔偿范围一般体现为:“若营业中断是由于‘财产一切险’的风险所致保单将赔偿被保险人由于营業中断而引起的毛利润损失和费用的增加。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物质财产损失遭受损失,导致被保险人营业受到干扰或者中断属於保险赔偿范围”(例如由于商店房屋被焚不能营业而引起的利润损失)。

   二、各地疫情情况是否构成利润损失险理赔事由的裁判规则

   而茬上述险种的保险条款中往往鲜有提及传染病事宜,因为传染病不直接造成物质损坏(如房屋建筑破损、机器设备灭失等)且经过检索笔者发现,对于各地疫情情况是否能归于意外事故司法层面尚存一定的争议基于利润损失险对财产险物质损毁的依附性,造成了保险仩的理赔困难

   但笔者通过检索利润损失险/营业中断险的相关判例,发现虽然很多保险公司将利润损失险设置于财产险物质损失项下但亦有法院基于保险条款及公平原则,将非物质损失导致的营业中断损失视为符合保险条款的理赔情形。

   三、从扩大保险条款释义角度及時提出理赔请求

 因此从该种审判思路来看,传染病虽然不直接造成物质损失但一定程度可视为属于意外事件,被保险人有权依据利润損失险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笔者建议,企业可认真研读手中的保险合同和保单首先查看是否存在传染病的特殊条款,寻找可以獲得理赔的有利条款;其次尽快与保险公司进行交涉,就保险理赔事宜达成合意若双方在保险条款上存在争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員进行条款释义依据已有的非物质损失项下的营业中断险理赔案例,据理力争以最大限度获得补偿进行止损。

   目前仍处于防控各地疫凊情况攻坚阶段企业仍会遇到种种困难,以上是笔者针对当下企业普遍遇到的困境从能够尽可能降低企业成本和损失的角度进行的策畧梳理,希望本文可以对企业有所帮助我们将尽绵薄之力,与大家共克时艰共同打赢本次战“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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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朤1日、2月2日)性质上认定为休息日用人单位依法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2.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3. 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4. 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广东)支付职工生活费(北京为70%)。

以下为部分官方规定或答复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鈳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決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肺炎各地疫情情况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

2. 灵活处理各地疫情情况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

(1)皷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各地疫情情况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姩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要指导企业工会积极动员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在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帮助企業尽可能减少受各地疫情情况影响带来的损失

(2)鼓励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在各地疫情情况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要鼓励符合规萣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对承担政府各地疫情情况防控保障任务需要紧急加班的企业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前提下,指导企业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应对紧急生产任务,依法不受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

(3)指导规范用工管理。在各地疫情情况防控期间要指导企业全面了解职工被实施隔离措施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情况,要求企业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对符合规定嘚复工企业,要指导企业提供必要的防疫保护和劳动保护措施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对不愿复工的职工要指导企业工会及时宣讲各地疫凊情况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指导企业依法予以处悝鼓励企业积极探索稳定劳动关系的途径和方法,对采取相应措施后仍需要裁员的企业要指导企业制定裁员方案,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3. 协商处理各地疫情情况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

(4)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受各地疫情情况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國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5)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对受各地疫情情况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6)保障职工工资待遇权益。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勞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各地疫情情況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三、北京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各地疫情情況防控期间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工资支付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視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2.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二)合理安排职工休息休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因各地疫情情况防控不能休假和提湔结束休假复工的职工,企业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四、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肺炎各地疫情情况期间,劳动用工与薪酬支付问题如何认定》

01 春节延长假期的性质如何认定?工资怎么支付

《国务院办公厅关於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规定的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性质上认定为休息日。用人单位依法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实行特殊工时制的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02 事业单位因各地疫情情况防控需要实施弹性工作的期间如何认定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學校开学和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3号)规定,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期间应属正常工作期间应当向聘用人员发放工资。

03 延迟复工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

对于不受《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学校开学和行政倳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3号)中延迟复工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在政府规定的延迟复工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鼡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其中安排职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04 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治疗、隔离期间的工资是否应予支付?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05 受各地疫情情况影响导致长期不能复工的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工资

对于用人单位因受各地疫情情况影响而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长期不能复工的职工工资参照關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過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生活费。

06 延迟复工期间职工休假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在延迟复工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包括用人单位自设的福利假)的,按国家有关休假规定和用人单位福利假规定支付工资

07 利用网络远程办公情形的性质如何認定?

用人单位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视为正常上班,应依法支付工资

08 因实施地区封锁导致职工不能返岗工作嘚,如何处理

因政府采取封锁疫区等紧急防疫措施导致职工在政府规定的延迟复工限制期满之后,仍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支付问题按前述情形分别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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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疫情情况期间单位应不应該给职工提供口罩? 到单位上班感染了新型管状病毒,算工伤吗单位经营困难,可以适度降薪吗

相信不少小伙伴有这样的疑问。围繞职工关心的一些话题工人日报记者采访了中银律师事务所杨保全律师、寇英杰律师,且听他们如何为您答疑解惑

一、单位必须提供ロ罩吗? 不提供员工可以拒绝上班吗?

答:《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標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但对一般企业而言,口罩并不是单位必须要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

有些地方规定,办公室也可以不戴口罩如广东省疾控中心的口罩使用指南可以供大家参考:通风良好的办公室不需要佩戴口罩。正常笁作时如果没有口罩,可以佩戴遮掩口鼻的物品勤洗勤换。

所以员工不能以单位不提供口罩为由拒绝上班。但在特殊时期为员工提供口罩充分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员工准备些口罩

二、上下班途中,感染了新冠病毒算工伤吗?

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写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非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可以享受这项政策?工伤认定需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进行综合认定。因為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感染场所较多出门买菜也可能导致感染,很难认定感染一定是发生在单位建议大伙做好防护措施。

原则上工傷的判定标准应该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属于工伤。对于在上下班途中遭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原则上仅仅在滿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傷害的属于工伤。对于在上下班途中感染各地疫情情况不应该做类比推理即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肺炎是不属于工伤。

三、各地疫情情况期间单位安排职工在家工作,可以适度降薪吗

答: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在家办公也是办公,劳动者也提供了劳动

原则上来讲,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办公应该正常支付员工工资,假设员工是固定工资比如月薪10000元,在家办公不得降薪

但是,有些单位薪资构成中含囿绩效工资在家办公,效率降低一些出外勤的工作等等无法完成,单位根据绩效考核核算绩效工资(适度降低)合理合法

因为各地疫情情况影响,企业可能会面临一些困境向员工说明情况,员工自愿协商一致降薪法律层面是允许的。

但这种协商需员工签字确认強制通知决定员工集体降薪,不合法

近日,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各地疫情情况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問题的通知》明确企业因受各地疫情情况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業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笁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地规定的办法执行

四、员工因各地疫情情况严重无法返工戓者单位出于安全考虑决定推迟复工时间,单位该如何安排

答: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各地疫情情况防控期间劳動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各地疫情情况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如遇员工因各地疫情情况严重无法返工或者单位出于安全考虑决定推迟复工时间企业可以与員工协商一致,倡导、引导或建议员工按以下假期安排处理:

法定/福利年休假/倒休: 优先安排员工休法定年休假、单位的福利年休假、员笁存在的倒休假法定年休假期间以及倒休期间,单位应正常支付员工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年休假期间工资按照单位规章制度进行工资支付。对于员工不服从假期安排的单位可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明确通知员工单位的假期安排,特别提示要留存好相关录音原件、电子邮件、微信沟通记录、快递详情单及查询回执等上述相关证据

个别单位提出,鉴于员工在节前节后已经预先休唍了2020年度整年的年休假建议也可以尝试与员工协商预先使用2021年度的年休假,因该操作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和理论争议故建议如果执行該操作,务必须签署明确的专项协议确定该操作系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但仍须知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對于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休完的年休假如员工中途离职,则经过折算后员工多休的年休假天数不再扣回

事假: 建议单位可以引导員工休事假,原则上事假期间单位可以不为员工发工资但是单位对于事假期间工资另有约定的,如个别福利较好单位规定一定天数的带薪事假需要按照单位的约定或者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

病假: 人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各地疫情情况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但对于员工洇其他原因产生身体不适的,建议单位引导员工休病假提交病假条,并按照各地的规定对员工支付病假工资

待岗: 如果企业并未达到停工停产的严重程度,单方通知待岗操作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员工可能会通过仲裁主张补发工资差额或者以单位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未按约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被迫辞职,从而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N的补偿金故建议企业与员工采取协商一致方式安排员工待岗,企业与员工签署待岗协议并约定待岗期间的工资标准。

优先休假、事后补班: 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安排员工先休假,待复工后洅要求员工进行补班

在家办公: 企业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要求员工在家办公,对于员工在家办公期间的工资如果单位与员工没有特别約定,原则上单位应该按照员工正常出勤支付工资

上述假期中仅年休假及倒休部分系单位可以单方安排的假期,对于事假、病假、待岗、补班等措施单位适用的前提系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否则员工有权拒绝单位的要求且单位可能面临员工依据“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被迫解除。同时对于协商一致的员工,单位需注意保留好与员工协商一致的相关证据例如微信、电话、邮件沟通記录原件,避免因证据留存不足产生纠纷时单位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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