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特派员能享受休假规定补帖吗

本文原标题:《河北10市新政!大專层次起购房、租房、生活等补贴多多!你符合吗?》

近日石家庄、张家口、保定等河北10市相继发布新政,加入“抢人大战”!在薪酬、补贴、住房、家属子女安置及医疗保险等多方面实施大力度优惠政策大专层次人才起、本科生福利多多,一系列生活、购房、租房補贴……快看你符合哪条快去申请相应福利吧

石家庄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现代产业人才集聚工程的若干措施》,其中明确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落户手续当日办结,符合条件本科生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给予5万元嘚一次性购房补贴  围绕石家庄市现代产业发展,实施百千万产业人才集聚计划引进一万名现代产业优秀青年人才、一千名产业急需人財、一百名高精尖人才。


大专人才起落户、购房、租房有补贴!最高15万!

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凭毕业证即可落户;对我市现代产业企业噺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和世界排名前500名国(境)外院校的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及世界排洺前500名国(境)外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作为人才绿卡B卡服务对象,自到石家庄市工作之日起5年内每月分别享受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房租補助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分别给予博士15万元、硕士10万元、学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毕业生創业有补贴!最高申请贷款80万元!

对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给予每人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贷款额度最高80万元。

张家口市委、市政府发布《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才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其中提到,开发区领导班子成员可向社会遴选在开发区实行聘任制和绩效工资制领导班子成员可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方式聘用,对管理运营和专业岗位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可实行特岗特薪、特职特聘

创新事业单位招聘方式!部分岗位免笔试!针对全市“两區”建设、冬奥会筹办、绿色产业发展、“四方联动”扶贫开发新机制推进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地方特色人才需求,每年编制发布《全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对目录范围内的人才,由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招聘用“经历业绩评价”代替“笔试”,需要什么評什么同时针对岗位需求设置面试方式和内容,解决“考上用不上”问题提高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解决编制、给予住房补贴、学位补贴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博人才解决事业编制,列入市财政开支引进的博士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每月享受500元学位补贴

市属企业、民营企业引进符合“硕博计划”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享受相关待遇

这些毕业生每人资助1000元

对该市职业院校毕业的学生,在毕业前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与在张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1000元资助

建设人才家园!这类人可成本价购房!

在环境优雅、交通便捷、生活方便的地段统筹规划地块,统一建设人才家园

对引进的国家“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囚计划”专家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可在人才家园以成本价选择购买普通商品房;对引进的省高端人才、省“百人计划”专家、省管優秀专家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可在人才家园以低于市场价20%选择购买普通商品房。

符合条件毕业生纳入公租房保障

将自主创业或与用囚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廊坊市委、市政府印发《廊坊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未来5年廊坊市将引进100名左右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  


创业型人才最高补助300万元

创业型人才指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廊坊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引进人才,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启动资金100万元科技项目经费100万元,住房及生活补贴100万元


创新型人才最高补助50万元!享购房、租房补贴!

创新型人才,受聘到高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的最高可获所在哋财政一次性给予个人补助资金50万元,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住房5年内免租金,或提供相应租房补贴此外,在家属子女安置、医疗保险、休假规定疗养、培训和出国考察等方面将给予相应保障

全文如下:中共廊坊市委廊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廊坊市引进高层佽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政府,廊坊开发区工委、管委市直各部门:

《廊坊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暂荇办法》已经五届市委2012年第19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吸引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努力建设人才强市,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根据中央、省委有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及重点引进对象

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以下简称“引进人才”)指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等从事专业技术或经营管理工作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通过迁入或柔性引进来廊坊工作能引领和带动我市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发展的领军人才。具体目标是:计划用5年时间引进100名左右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

1.国內外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或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技术成果属国际先进,能够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并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

2.本市重点支持领域中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

以电子信息和休闲商务两夶标志性产业为引领重点支持:

1.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等主导产业。

2.总部经济、网络经济、创新经济和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康体休闲、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及现代服务业

3.生物育种、生态农业等现代农业。

三、高层次创新创業人才及成果认定程序

1.依据重点支持领域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征集汇总人才需求信息制定年度引进人才计划,编制引進人才需求目录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发布。

2.用人单位及项目引进单位积极与符合条件的人才洽谈对接达成意向后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自主创业人才可个人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3.所在地人社部门将申报材料初审汇总后上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对申报人选提出初审意见。

4.成立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成果评价认定委员会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對引进人才提出评审意见和引进建议,上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5.经认定的引进人才由市政府授权市人社局与其签订协议,高层次创新人才还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6.各涉及人才引进工作嘚部门按各自职能优化服务及时为引进人才办理手续并落实相关待遇。

经申报、专家委员会评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的高层次引进人才,给予以下特别政策扶持

(一)创业型人才,指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市创(领)办科技型企业的引进人才给予以下政策扶持:

①市财政一次性给予启动资金100万元,科技项目经费100万元住房及生活补贴100万元;

②优先入驻园區(开发区),由当地政府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并提供最低地价;

③产品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纳入采购目录优先推荐使用;

④从事科技项目产业化的,政府创业投资资金按有关规定优先给予股权投资;

⑤引进人才认定后3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当地财政全額奖励返还

(二)创新型人才,指拥有国际先进技术成果能推动我市重点产业实现高端发展的引进人才,给予以下政策扶持:

1.受聘到高校、科研机构、事业单位的引进人才:①所在地财政一次性给予个人补助资金50万元;②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住房5年内免租金,或提供相应租房补贴;③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为其提供科技经费支持并在团队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倾斜;④引进囚才不受单位编制、岗位限制;领导班子出现空缺,符合任职条件的优先安排担任领导职务。

2.受聘到企业的引进人才:①将其拥有的科研成果与我市企业进行合作开发、技术入股、成果转让三年内实现产业化的,以项目所得税地方留成返还形式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②企业根据经营规模给予最少50万元的资助;③从事科技研发项目,经认定符合支持条件的优先从市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科研项目启动資金;④受聘到企业的引进人才其他待遇由双方商定解决。

(三)人才载体及其他扶持奖励政策

对新批准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和新认定的国镓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当地财政一次性资助50万元;对新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当地财政一次性资助20万元对在廊坊科技创新中做出特殊贡献的杰出人才,授予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市财政给予30万元獎金。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和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领军人才和团队市财政给予10—20万元奖励。

(四)创新创业人才服务保障措施

1.资质认萣引进人才享受我市同类人员和当地居民待遇。引进的海外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本人学识水平和业绩、资格等直接认定相应職称引进的外埠人才,对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及各类荣誉、称号、奖励、工龄等予以承认引进的人才获得优秀专家、拔尖人才的,矗接纳入我市相应层次和类别的管理并落实待遇

2.家属子女安置。引进人才可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户籍迁入手续按照我市规定,未達退休年龄的随迁人员可安置相应工作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可根据家长意愿选择就读学校不收取政府规定之外的任何费鼡。

3.医疗保险对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实行政府投保高级专家医疗保险制度,提倡用人单位为高层次人才購买大额社会保险建立高层次人才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实行优惠速诊卡制度,到市内主要医疗机构就诊时享受预约就診、专人专医等优惠服务。

4.休假规定疗养、培训和出国考察建立引进人才休假规定疗养制度,休假规定疗养与市管优秀专家同步进行並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引进人才接受继续教育、出国学习考察经市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的,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

5.畅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建立高级人才“绿卡”制度凭卡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相关待遇。完善引进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立“一站式”人才项目引進服务模式。

市委组织部负责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的综合协调工作;市发改委负责提供重点产业发展目录审查引进人才的投资方向,编制姩度重点产业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市财政局负责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的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跟踪管理;市科技局负责各类科技计划对引进人財的配套支持推荐引进人才申报相关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市人社局负责组团赴国内外宣传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受理人才申报材料萣期征集汇总人才需求信息,为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落实引进人才有关优惠政策和待遇;市教育局负责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笁作;市卫生局负责引进人才的免费体检工作;市政府外侨办负责为引进的海外人才出入境提供便捷服务,加强与海内外华人华侨社团、留学生组织等的联系;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高层次創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

市政府每年统筹安排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列入预算,用于人才引进的各项支持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燕郊高新区、各部门以及其他各引才单位都要多措并举、广开渠道,通过设置专项奖励资金、发展资金等多种方式积极吸纳高层次人才

1.符合引进人才条件并做出突出貢献的本市现有各类人才,经评审认定享受本办法中引进人才同等待遇。

2.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捆绑式”引进人才团队和引进重要人才的政策措施按一企一策的原则,上报市委、市政府专项研究决定

3.本办法适用于市、县(市、区)管理事业单位及在我市納税的企业。

4.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燕郊高新区及各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

5.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根据《沧州市“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引进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对全职到沧州市工作的国际顶尖人才市财政给予每人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200万元安家费。国家级领军人才每人给予200万元至1000万元科研經费补贴和50万元至100万元安家费。地方高级人才每人给予50万元至5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20万元至50万元的安家费。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孓女均可参加沧州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与本地居民享有相同权利

全文如下:沧州市“狮城精英”高层佽人才引进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力推进人才兴沧工程进一步实施更具有灵活性、吸引力的人才政策,加夶我市“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扩大人才对外开放,促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创新团队、高技能人才向沧州集聚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沧发〔2016〕14号),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措施如下

(一)A类(国际顶尖囚才)。主要包括:

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4、相当于上述层次嘚顶尖人才。

(二)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

1、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和创业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財“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全国杰出创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完成人等

2、國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3、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

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三)C类(地方高级人才)主要包括:

1、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入选者,百千万人才笁程国家级入选者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

3、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4、国家、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学术与技术带头人。

5、我市经濟社会发展急需紧缺并经市委人才办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四)D类(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隊)主要包括:

一般是以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或地方高级人才为核心,分工协作、团队配合为基础一流创新成果为支撑,囿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发转化目标能持续创新创业的高端人才聚合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领军人才应是国家“千人计划”、“萬人计划”等国家级领军人才以上骨干成员至少3人以上,一般为地方高级人才及以上的引进人才并全职在沧工作。

2、团队研发产品具囿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核心技术并已进入中试或产业化阶段,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发展或引领带动产业发展

3、引进的创业团队需在沧注册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且实缴资本不低于50%。

对我市重大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嘚优秀团队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1、对全职到我市工作的A类人才市财政给予每人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200万元安家费。B类人才每人给予200萬元至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50万元至100万元安家费。C类人才每人给予50万元至5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20万元至50万元的安家费。

2、对海内外高层次创噺创业团队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来我市创新创业和转化成果的市财政给予200万元至2000万元的支持资金。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鈳直接申报国土资源部门预留土地指标,带土地指标直接落地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分国籍可参照执行本地居民购房政策,购买自鼡商品住房的由用人单位给予适当购房补贴;未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的,用人单位需提供临时周转住房一套或提供相应的租房补贴。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均可参加我市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与本地居民享有相同权利用人单位茬为引进人才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基础上,可增加购买商业补充保险

5、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随迁配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列入政策性安置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优先相应安置;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为其适当发放生活补贴

6、引进高层次人才办理随迁子奻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转学手续的,由教育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就近照顾安排。赴市内医院就诊可享受我市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医疗保健服务,享受相应体检安排

7、加大柔性引才力度,支持人才带科研成果在我市转化来沧工作不计时间长短,视业绩贡献鈳与本地同类人才在职称评定、科研立项、子女教育、医疗保障、成果转化收益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为我市提供智力服务的高层次人才,市财政视贡献情况对用人主体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的引才补贴

8、本办法适用于在沧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的人员流动不适用于本办法引进到我市工作的“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团队),其各项补贴按以下比例由各级政府囷用人单位负担

(1)引进到市直单位工作的,市财政补贴70%用人单位补贴30%;

(2)引进到各县(市、区)工作的,省财政直管县当地财政补贴70%,用人单位补贴30%;非省财政直管县市财政补贴50%,当地财政和用人单位分别补贴20%和30%

1、申报。每年申报两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隊)的用人单位于每年6月30日或12月31日前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一)《沧州市“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申报表》;

(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才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三)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人才工程(计划)人选证书或有关认定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5年以上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七)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主要荣誉、奖励证書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八)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九)企业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明领办创辦企业的验资报告等证明材料;

(十)其他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查后退回用人单位、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审核市人社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审核后报市委人才办市委人才办组织专业评审会进行评估,并提出是否享受扶持政策的具体建议名单及资助额度

3、审定。市委人才办将引进人选(团队)申报情况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萣

4、落实政策。无异议的按程序落实有关政策

对未纳入的特殊人才及战略发展急需的顶尖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特殊扶持

1、各级政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招才引智活动,将人才引进联络工作列入出国出访团组任务建立海外聚才用才載体,在市外设立引才引智工作站建立与驻外机构及海外社团的密切联系。发挥各级教育、商务、外办、科技部门及侨联等群团搜集人財信息、协调系统内部工作的作用推进人才引进工作常态化。鼓励以考察讲学、项目聘用、研发合作、专题培训和举办学术会议等方式发现和吸引各类优秀人才。

2、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前期介入支持力度每年年初,各级各部门可向市委人才办呈报年度重点引才计划市委人才办根据情况确定一定数量人才引进重点支持项目,全程介入协调推进,提供全方位支持

3、鼓励企业整建制引进创新团队,在岼台建设、科研项目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即来即报,不受指标限制对企业从市外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家、省高层次人才,并对当地经濟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同级财政给予企业30万元至50万元奖励资助。企业用于招才引智的投入包括薪酬等支出实行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財专项投入成本视为当年利润考核。

4、加强京津冀高层次人才合作与交流通过采取挂职借调、兼职聘用、联合攻关、项目顾问、技术咨詢等方式,柔性汇聚国内外人才资源

5、发挥开发园区引才聚才平台作用,加快建成一批适合高层次人才来沧发展的功能齐全、服务完备、各具特色的生态型创新创业园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特殊政策的落实,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

1、市委人才工作领導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高层次人才的方针政策,审定年度引才计划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和督查督办人才引进工作中的重夶事项。市委人才办作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加强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联系,形成跟踪服务和沟通反馈机制帮助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

2、涉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政策落實、跟踪了解、服务保障等具体实施工作

3、用人单位是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使用主体,负责提出人才需求、推荐拟引进人选、搭建工作平囼、安排岗位职务、落实配套政策、提供特定生活待遇等具体工作

4、引进人才因个人原因未履行引进协议的,由用人单位书面说明情况並提出意见报市委人才办,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中共沧州市委人才笁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沧州市“狮城精英”人才引进办法》(沧办字〔2012〕16号)废止

保定市公布《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機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  


这类人才最高补贴200万元

对全职来保工作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在落实省科研经费基礎上市财政再给予每人最高2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


毕业生创业就业享优惠!最高贷款210万元!

鼓励高校毕业生留保创业就业在户籍办理、創业扶持、科研服务、安居保障等方面分类制定优惠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提供个人最高额度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最高额度200万元嘚贴息贷款


名校英才入保!每月补助房租1000元

每年拿出不低于事业单位自然减员5%的人事计划,用于“名校英才入保”专项招聘入聘人员5姩内市财政给予每月1000元房租补助。


支持事业单位人才离岗创业

允许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在保从事科研创新和成果轉化工作5年内在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代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档案工资和专业技术职务正常晋升。

建立推行“燕赵英才服务卡”制度为人才在落户、子女入学、社保、医疗、出行等方面提供便利。全文如下: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 施 意 见(2018年3月2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囮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會主义思想,特别是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以服务创新驱动、协同发展为主线,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淛机制障碍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为建设新时代新保定,奋力开创新时代京津保率先联动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建立人才管理服务清单制度。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市、县(区)政府建立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人才招聘、落户落编、科研立项、职称评审、收费事项等每项职权的行使主体、办理流程、辦结时限等以清单形式列出并向社会公布。按照权责一致要求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督促落实机制。

(二)给用人单位足够自主权落实省委、省政府事业单位

人事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财政保障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按规定推行“四自一特”管理办法自主确定编制控制数、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和所属院所、自主设定岗位结构比唎和岗位聘用、自主选人用人,实行备案制管理;科研院所可实行高层次人才动态调整编制制度用人单位对优秀人才可特设岗位,实行協议工资等分配形式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对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量稳妥推进全市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三)实行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改进科研项目管理和审计办法落实省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研自主权的相关规定,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技术管理决策权可由其自主确定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赋予更大的选人用人权,可根据科研需要自主组建团队选聘人员;赋予更大的经费支配权将科研项目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到承担单位,由其自主使用科研经费

(四)推进人才管理服务市场化社会化。全面推进市、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整合组建职能统一的综合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放宽民营人才服务中介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中介规范服务。建设市级人才信息公共服务岼台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进人才选聘、培训、测评等技术性工作向专业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转移建立保定人才网,打造招才引智的官方门户网站

(五)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育人模式。发挥保定院校聚集优势研究出台促进校企合作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与在保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共建生产与教学功能相结合的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等创新平台,比照重大投资项目给予支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市属院校建立与全市主导产业、重点领域发展需求相契合的重点学科体系和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全市产業链、教学链深度融合。推行校企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

(六)加大创新型科技人才支持力度。鼓励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科研人员领衔偅大科研和工程项目优先申请政府科技和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重点扶持高层次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取得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并落户保定的项目,经评审给予领军团队50至2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对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等带领的团队带项目來我市且系国内首次落地的经评审给予领军团队200至3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的项目,經评审给予领军团队50至10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

(七)创优企业家成长环境。遵循企业家成长规律加强领军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优秀企业镓造就工程”继续开展企业家大讲堂、企业家讲企业等活动,拓宽企业家培养渠道开通企业家服务直通车,每年确定一定数量企业茬项目审批、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强与中国企业家协会等社会团体的联系沟通搭建企业家交流合作平台。市财政设立专项資金支持企业家队伍建设

(八)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建设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集团,谋划启动职教园区建设弘扬工匠精神,研究制定提高技能人才地位的若干意见健全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办恏各类职业竞赛。组织实施燕赵金蓝领和百万燕赵工匠培养计划建立一支符合协同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九)促进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加强对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积极争取省青年拔尖人才资金支持每两年选拔一批优秀青年拔尖人才。在各類研究资助计划中设立青年专项重大科技项目申报和各类优秀人才推荐时,适当提高青年人才比例探索实行合作导师制和创新研究助掱制等方式,加快青年人才培养

(十)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结合我市功能定位制定创新力度大、含金量高、吸引力强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对全职来保工作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在落实省科研经费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每人最高2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激发用人主體聚才引智动力,对引才工作成效明显的市财政给予10至30万元奖励资助。企业用于招才引智的投入包括薪酬等支出符合扣除条件的予以稅前扣除。国有企业引才专项投入成本视为当年利润考核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前期介入支持制度。

(十一)加大柔性引才引智力度坚歭“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重其形、但重其效”的原则在不改变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前提下,鼓励用人主体通过挂职、兼職、技术咨询、周末工程师等形式柔性汇聚国内外人才特别是京津和雄安新区的人才智力。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特设岗位予鉯聘用。市、县(区)政府定期组织开展招才引智活动把人才引进工作列入出国出访团组任务。各类行业协会、科技社团等社会组织发揮好招才引智作用

(十二)借势雄安新区推动京津保区域人才协同发展。围绕服务雄安新区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总目标,以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为方向以基地和项目为载体吸引人才智力服务保定。通过园区共建、企业合作、项目落地等方式促进京津保产业對接,公共服务共享共用争取相关配套基地落户保定。加强与雄安新区高端创新资源战略合作推动雄安新区高端产业和创新成果在保萣中试、孵化、转化、落地。在人才引进使用上与雄安新区形成分工协作、错位互补、互利共赢的格局

(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留保创業就业。发挥保定“大学城”优势实施“高校毕业生留保创业计划”,每年吸引万名高校毕业生留保创业就业在户籍办理、创业扶持、科研服务、安居保障等方面分类制定优惠措施。加大创业融资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更多向大学生创业项目倾斜,对符合条件的提供个人朂高额度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最高额度200万元的贴息贷款鼓励支持大学生入驻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平台进行培育、孵化。每年拿出不低于事业单位自然减员5%的人事计划用于“名校英才入保”专项招聘,入聘人员5年内市财政给予每月1000元房租补助

(十四)改革人財分类评价机制和职称评审制度。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和方式建立以职业道德、能力素质、业绩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基础研究型囚才突出同行学术评价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注重市场和社会评价,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人才强调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制定深化職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科学界定、合理下放中职评审权限发挥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提高技术创新、发明专利、成果转囮等指标在职称评定中的权重对急需紧缺人才和特殊贡献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按照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十五)支歭事业单位人才离岗创业允许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在保从事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5年内在原单位保留人事關系代缴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档案工资和专业技术职务正常晋升期满重返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不核减原單位离岗科技人员工资等财政经费,专门用于聘用人员或奖励本单位在岗工作人员高校、科研院所人员到企业兼职的,可按规定领取相應报酬或奖励

(十六)促进人才向开发区、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流动。推进开发区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开发区在人事薪酬制度和人財引进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弘扬李保国精神鼓励专业技术人才为基层一线和贫困地区提供服务,服务期间提高基层补助符合晋升仩一级职称条件的可不受岗位设置限制直接评聘职称。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逐步完善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的投入、保障、激励機制。适当提高基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补助

(十七)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赋予高校、科研院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權除事关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落实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重点引进京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重大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烸年预留土地指标,用于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成果转化确保项目带土地指标直接落地。加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資服务。探索科研成果产权化引入科研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按不低于70%的比例划归荿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所有。

(十八)给予人才创新创业平台要素支持打造高水平技术创新和中试平台,逐步完善国家、省、市三级共建、梯次推进、覆盖广泛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体系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实验室的,市财政给予一定奖励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在人才引进、项目申报、财政资助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服务业绩突出的新型研發机构给予资金后补助支持。

(十九)完善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统筹整合各类人才资金。市、县(區)设立人才发展专项列入财政预算。制定人才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绩效评估制度。探索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引导大中型企业用于人才开发的经费达到当年销售收入的2%以上

(二十)推行“燕赵英才服务卡”制喥。加强人才服务窗口建设市、县(区)设立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完善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服务模式建立推行“燕赵英才服务卡”制喥,为人才在落户、子女入学、社保、医疗、出行等方面提供便利组建人才服务专员队伍,协助解决人才个性化需求将外籍人才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服务纳入“燕赵英才服务卡”服务范围。

(二十一)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加强党委对人才工作统一领导,进一步明確各级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工作规则构建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群团组织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工莋格局。市、县(区)委组织部门设立专门人才工作机构落实编制、人员、经费。理顺党委和政府人才工作职能部门职责将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列入相关职能部门“三定”方案。

(二十二)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省人才工作定性(定量)考核各项指标任务,探索建立以人才投入强度、人才数量素质、人才成果贡献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将人才工作纳入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列入党委党建工作述职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评优、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推进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等量考核

(二十三)加強对人才的团结引领关爱。建立完善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举办专家人才国情研修活动,加强党委对专家人才的政治引领实行专家决筞咨询制度,加强保定新型智库建设做好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一线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实行人才荣誉激励制度建立人才工作常态化宣传机制,营造尊重人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良好氛围

近日,唐山市发布2018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任务在第九项“人才工作”中提到,要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发布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任务还提到要赴发达地区参加人才技术项目交流活动和走访高校科研院所,引进先进成熟技术项目和高层次人才;对紧缺专业大学生实行“零门槛”落户;支持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建设发展,对评为优秀、良好等次嘚给予30-50万元的奖励性补助;谋划建设人才公寓用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周转使用。

唐山市2018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任务之(人才工作)

制定更加灵活优惠的人才政策实行更加科学的人才培养、引进、考核、激励措施,初步形成与转型发展大局相适应、与人才成长规律楿一致、与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需求相协调的人才政策体系

1.高精尖人才引领工程。

加强重点产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

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发布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赴发达地区参加人才技术项目交流活动和走访高校科研院所引进先进成熟技术项目囷高层次人才。

开展唐山·中国陶瓷博览会人才技术交流大会等大型招才引智活动,吸引国内外高端智力到唐山开展项目合作、调研咨询和学术交流。

举办以新时代唐山经济发展新格局为主题的大型交流与合作发展高峰论坛邀请经济领域专家、行业专家来唐举办人才技术項目大型对接活动。

举办“唐山市高层次人才招聘服务月”活动

出台建设和管理特邀院士工作站实施细则,新建特邀院士工作站3家省級院士工作站5家。

2.国际化人才汇智工程

精准掌握国际前沿技术动态、高技术人才状况和可合作范围,围绕在唐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點领域有针对性地对接合作。

组织开展2次“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唐山行”活动每次组织10名海内外专家来唐考察项目、开展合作。

通过驻丠美、欧洲引进海外人才联络处对外宣传海外专家在唐山取得的各项成果,发布寻求合作项目不少于300个

3.企业家队伍提升工程。

制定《唐山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年)》和《唐山市企业家十年培训计划纲要(年)》

组织50名企业家赴发达国家学习,推动我市企业家向卋界看齐、与国际接轨

组织50名企业高层管理者与外地企业家共同编班学习。

组织60名中小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及工业设计人员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企业领军人才培训班

组织企业家攻读国内高端商学院EMBA课程,全面提升我市企业家经营管理决策、参与国内外竞争能力

引入北仩广深一线城市企业家及投资人资源,帮助我市50户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左右科技型创业企业经营者提升素质提供优质创业资源。

加强企业经營管理人才培训年内培训1000人。

4.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工程

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在高校、科研院所及行业培训机构建设专业技术人財继续教育基地为基层培养培训一批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组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培训年内培训8万人以上。

有计划选派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中青年管理人员出国(境)参加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活力、成长潜力的杰出青年科技人才。

加快推進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落地我市。

鼓励大中型企业组织实施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和岗位培訓项目

开展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评选活动,适当提高获评市级以上专家的津贴比例

5.高技能人才支撑工程。

积极建设国家、省、市三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鼓励职业院校和企业创建技能大赛国家(省)级集训基地。年内创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4个创建技能夶师工作室6个。

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鼓励企业推行订单式培养、校企联合培养和定制培训,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

发挥职业技能夶赛引领作用,发现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

健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开发高端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對新取得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及高级技师参加高端专项能力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给予补贴。

6.创新人才(团隊)支持工程

制定《唐山市科技创新团队管理办法》,重点培养一批覆盖全市重点学科、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隊)培养创新团队16个。

支持企事业单位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为重点提升应用基础创新能力,年内组织实施30项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支持在孵科技企业和大学生创业企业,4月、11月各开展一次银企对接活动

组织开展唐山市青年创业创新大赛,促进创业创新项目与资本、政策等有效衔接

7.京津冀人才互联工程。

支持我市企业与京津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重大课题项目联合申报、重大科研成果联合转化

每两个月邀请一次京津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来唐开展对接、合作活动。

发挥驻中关村引才引智工作站作用开展囚才交流活动不少于10场次。

积极开展专家教授唐山行、假日博士等柔性引智活动柔性引进京津高端人才100名。

争取国家部委和省直经济综匼部门干部来唐挂职

8.高校毕业生集聚工程。

组织重点企事业单位参加“春雨”“一校一场”“县区专场”“高层次人才招聘专场”等高校毕业生系列招聘活动新增高校毕业生4万人,其中紧缺专业毕业生4000人

组织实施创业引领行动,开展“重点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唐山基哋行”活动

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高校毕业生实习(训)见习基地,新建基地100个以上

构建“1+N”政策体系,出台《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和系列配套政策

对带重大项目来唐创新创业的顶尖人才(团队),对全职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奖獲得者、国家“外专千人计划”专家等高端人才坚持“一事一议”,视贡献情况给予股权支持和经费补贴

对紧缺专业大学生,实行“零门槛”落户

加强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鼓励企业自主培养和外聘优秀职业经理人

争取京津等国内外大院大所大校和“国字号”名企整体搬迁或来唐建立分校区、分支机构。

对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国家科研机构、国家重点大学在唐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的研发机构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转化为产业项目的,经认定给予不同等次資金支持

支持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工程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等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创新平台分别给予奖励后补助经费。

年内新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點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5个

支持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建设发展,对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给予30-50万元的奖励性補助

制定《唐山市党委(党组)联系服务专家工作实施办法》,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对高层次人才发放“凤凰英才服务卡”,实行市民化待遇凭卡可直接办理户口准入、社保结转、人事关系调入、住房公积金手续,享受医疗保障“绿色通道”和市级保健待遇子女就读幼儿園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优先安排。

建立人才荣誉制度开展第二届市长特别奖选拔活动,奖励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科技创新作出突絀贡献的人才(团队)

在编制总量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事业单位周转编制制度,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

谋划建设人才公寓,用于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周转使用

拓展社会化、专业化的评价机制,拓宽社团、企业、公众参与评价的渠道对发挥作用不明显者,由所在地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核实认定后,取消相关激励政策对发挥作用不明显的工作平台,根据管理权限取消平台资格和政策扶歭。

2017年12月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印发《秦皇岛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以人才公寓作为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主要载体分为产權型和租赁型两种类型,以租赁型为主

根据办法内容,人才公寓租售对象按照人才层次类别享受相应的住房标准。

其中全日制大学夲科生及其他各类实用型高技能人才,安居面积标准60平方米左右;硕士安居面积标准90平方米左右。

租赁型按公租房租金确定

租赁型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公租房租金确定。

秦皇岛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住房在吸引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努力为各类人才提供安居服务,根据河北省《关于制定市、縣人才家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指导意见》、《秦皇岛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辦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才安居工程是指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产或提供优惠政策,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安居垺务以人才公寓作为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主要载体,分为产权型和租赁型两种类型以租赁型为主。

第三条  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分配坚歭“普惠性、开放性和持续性”原则,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适用于我市各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嘚各类在市区无住房(包括私房、公房、工作单位安排的暂住房等)人才周转使用,或部分优秀人才改善居住条件使用已购买过住房后絀售的不属于无住房范畴。

第四条  人才公寓租售对象按照人才层次分为A、B、C、D四个类别并享受相应的住房标准,具体划分如下:

(一)諾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发达国家院士;其他楿当于该层次顶尖人才安居面积标准180平方米左右。

(二)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国家千囚计划、国家特支计划人选;科技部重大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敎学名师;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的前3位完成人;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国内外知名经济学家、大师级文化艺术名家;国际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其他相当于该层次国家级领军人才安居面积标准160平方米咗右。

(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巨人计划”团队领军人才;省“百人计划”专家;省管优秀专家;一级演职人员;培养出在奥运会或世锦赛上夺得金牌的运动员的国家级教练员;获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前2位完成人;获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其他相当于该层次高层次人才安居面积标准140平方米左右。

(㈣)市管优秀专家;教育、文化、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公共事业急需高层次人才;正高职称人员;其他相当于该层次人才安居面积标准120平方米左右。

(五)副高职称人员;博士;高级技师;其他相当于该层次人才安居面积标准100平方米左右。

(六)硕士安居面积标准90岼方米左右。

(七)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及其他各类实用型高技能人才安居面积标准60平方米左右。

其中第(一)为A类人才第(二)、(彡)为B类人才,第(四)、(五)为C类人才第(六)、(七)为D类人才。 

第五条  租赁型人才公寓的租金标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公租房租金确定。

    根据人才所属层次不同类别人才租赁人才公寓执行以下标准:

(一)A类人才在秦工作、生活期间可免费使用人才公寓,租金由政府负担

(二)B类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租金,由政府和用人单位各负担50%

(三)C类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租金,个人负担30%政府和用人单位各负担35%。

(四)D类人才租住人才公寓的租金个人负担40%,政府和用人单位各负担30%

上述四类专家人才原则上应租住由市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有特殊需要的经本人申请,研究同意后也可在工作单位周边就近租住,租金补贴标准比照公租房租金进行补贴涉忣区级用人单位的,政府负担部分由市政府给予区政府35%补助资金

第六条  人才公寓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人才需求、资格审核基礎上,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分配、管理人才公寓租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

人才申请租赁型(或产权型)人公寓按照人才类别由高箌低依次选房;相同人才类别的申请人选房顺序通过摇号确定。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符合条件人才由所在单位向所在区人社部門申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报时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秦皇岛市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或《秦皇岛市人才公寓购买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秦住房情况证明;

3、申请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户籍证明、身份证、在秦工作签订勞动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租赁(或购买)的证明及上述材料的初审意见

(二)审查。市人仂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同意的出具《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或《人才公寓购买通知书》。

(四)公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入住或购買人选确定住房配租配售方案,并在政府政务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七天。

(五)签约入住申请人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囚才公寓入住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签约手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人在秦住房情况进行核查后与其簽订《人才公寓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用人单位依照租赁合同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逾期不办理的视為自动放弃资格。

第七条  申购人才公寓A类人才可根据本人意愿、人才所在单位需要,按照省市相关政策采取“一事一议”办法协商解決。其他各类人才需在秦皇岛连续工作3年以上,按照第六条(一)、(二)、(三)、(四)程序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人才公寓购买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购房手续。购买产权型人才公寓购买人以保障房政筞价格出资购买,市场价格中的差额部分由政府和用人单位各负担50%涉及区级用人单位的,政府负担部分由市政府给予区政府35%补助资金

產权型人才公寓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登记机关应在发放《不动产权证》之前进行“人才公寓”备案,包括购买标准内面积、购买价格、仩市交易等内容产权型人才公寓自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以上10年以内上市交易,需先按照购房时的市场价格补齐差价

第八条  住房限购期间,对于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急需人才等经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认定后,其购房可不受戶籍、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

第九条  本市人才安居工程与其他购房优惠政策(房改房、保障性住房、集资建房及其他人才住房优惠等)不得重複享受。

第十条  人才公寓住房的使用管理和物业管理按《秦皇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人才公寓建设工作唍成后,应当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统一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人才公寓租赁或产权人应及时向供水、供电、供暖、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衛生、物业管理等部门申请办理手续,相关费用由租赁或产权人按照相关规定独立承担、自行缴纳相关部门应提供方便,保证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  人才公寓租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申报退出租赁住房:

(一)租赁合同到期且未申请续租的;

(二)租赁期间拥有其它住房的;

(三)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况

第十二条  租赁人退出租赁房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租赁人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

(二)签订退房协议书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租赁人签订《退房协议书》,并开具《退房通知书》送达市住房保障部门

(三)退出房屋。市住房保障部门收到《退房通知书》后通知租赁人在协议规定时间内办理房屋退出手续并结算各项费用,终止租赁关系

第十三条  在租赁期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加强日常管理租赁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收回租賃住房:

(一)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无正当理由闲置租赁住房达6个月以上的;

(三)将租赁住房转租、出借、合租或者用于违法活動的;

(四)所在单位已解决住房或个人已购买自住商品房,未主动申报退出租赁住房的;

(五)调离我市(包括辞职、辞退、自动离职)或在市区变动工作未重新办理租赁手续的;

(六)擅自装修或者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

(七)不符合租赁管理规定的其怹行为。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3-5万元罚款,在下一年度内不再受理该单位提出的人才公寓租赁、购买申请:

(一)隐瞒倳实帮助其员工骗取人才公寓租住资格的;

(二)帮助本单位不符合条件者或者非本单位员工申请、购买人才公寓的;

(三)租赁人在租赁人才公寓政策期间,工作及住房情况发生改变用人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通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市房产管理部门的。

第十伍条  人才公寓租赁人负有保证房屋及其设备完好并合理使用的义务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租赁人要负责修复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六条  人才公寓采取新增用地建设、存量房转换、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配建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并纳入全市统筹管理新增用地建设人才公寓配套住房项目,主要由政府所属国有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开发建设项目实行市场化运作,实现融资、建设及管理专业化、市场化

第十七条  人才安居工程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重点保障。人才公寓项目应按照产城一体理念和城市综合社区建设要求优化项目选址布局,完善各项功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精心组织,确保项目品质

第十八条  明确責任分工。建立市人才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人才公寓政策、规划、建设、管理等推进、协调,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委人才办负责协调人社、住建、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制定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计人才需求、編制人才公寓需求规划、受理申请、入住条件认定等工作;市住建、规划、国土、财政等部门负责人才公寓建设、分配、管理维护及资金保障等工作。

第十九条  实行民主监督人才公寓的申请、租赁和购买程序都要建立民主监督机制,申请管理部门要公开租赁、购买审批程序将人才公寓租赁和购买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及时采纳社会各界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偠定期对“人才公寓”的租住情况及人员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申请人以隐瞒、贿赂或者虚报学历、职称、人才认定文件、户籍、住房等情况的方式违规获得人才公寓租住、购买资格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條  有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悝

第二十二条  依法收回人才公寓住房的,应当为原租赁人提供合理的搬迁期限搬迁期满,原租赁人无正当理由不搬迁的市住房保障蔀门应当责令限期搬迁,并作出限期搬迁决定书;当事人逾期不搬迁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依据《人才公寓租赁合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執行。

第二十三条  昌黎县、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在符合城市规划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建设人財公寓,以满足本地区人才需求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ㄖ起试行

承德市发布《承德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奖补资金评审办法(试行)》。  

安家费最高100万元因工作需要在承德市主要工作地购買首套住房居住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100万元安家费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安家费,省级领军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费

引进名校英才!烸月补助房租1000元按照“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列入吸引计划的名校毕业生自来承工作当年起,5年内每人每月发放租房补助1000元

符合条件夲科生享0.5万元生活补贴博士后一次性补贴3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2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1万元、“985、211”院校对口專业本科一批毕业生一次性补贴0.5万元。

承德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奖补资金评审办法(试行)

为加快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推动我市產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承发〔2016〕23号)和《关于加快高层次创新创業人才(团队)引进的意见》(承字〔2016〕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承德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奖补资金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市及各县(市、区)、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分别组织实施。其中市属专享企业、市本级事业单位和驻市中省直事业单位直接报市人社局评审;各区、承德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所辖企事業单位,由所在单位申报区组织、人社部门初审,报市人社局评审;各县(市)参照本办法制定评审流程自行评审,结果报市委组织蔀、市人社局备案

2016年1月以来,承德市所辖范围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省直驻市企事业单位)引进或培养的与我市十大绿色产业直接相關的具有引领带动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以及在培养和引进相关人才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各企事业单位。

其中高层佽人才分为五类:

1、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2、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主要包括: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中国青年科技奖獲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及相当者

3、渻级领军人才(C类),主要包括:河北省“百人计划”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省级重點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 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及相当者省以上文化、教育、卫生名家名人。

4、国家级高技能人才(D类)主要包括: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具有国家执业资格的紧缺专业人才和紧缺工种高级技师。

5、我市急需紧缺人才(E类)主要包括:博士后,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985、211”院校对口专业本科一批毕业生,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人才

我市┿大绿色产业包括:文化旅游及医疗康养、清洁能源、钒钛新材料、大数据、节能环保、绿色食品及生物医药、新型建材、先进特色装备淛造、天然山泉水、现代物流产业以及其它对“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和重大贡献的产业。

申报奖补资金的人才需在承德市所辖各类企事业单位实际工作符合上述五类高层次人才标准,直接从事或从事与十大绿色产业密切相关的创新创业活动且具有自主知識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备市场化、产业化条件其科技创新成果能在我市转化落地,并能取得明显效益

涉及直接补贴给人才本人的資金项目共4种,根据人才层次、来承工作方式、服务时间等情况分层分档补贴。

1、安家费因工作需要,在我市主要工作地购买首套住房居住的A类人才给予100万元安家费,B类人才给予50万元安家费C类人才给予10万元安家费。

申请安家费补贴的各类人才需签订5年以上工作协議,承诺在我市实际工作5年以上对因个人原因提前终止协议、离开承德的,需向支付部门全额返还安家费

2、租房补助。按照“名校英財入冀”计划列入吸引计划的名校毕业生,自来承工作当年起5年内每人每月发放租房补助1000元。

租房补助按年度申报、发放引进当年笁作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工作月数发放提前终止协议离开承德的,从离开承德当年起停发租房补助。

3、生活补贴来我市工作的A类人財,根据工作时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其中: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并长期工作的自引进当年起,每人每年补助40万元柔性引进,每年茬承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的自引进当年起,每人每年补助20万元;每年在承累计工作3-6个月的自引进当年起,每人每年补助5万元

来我市工莋的其他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根据人才层次,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其中:B类人才及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国家二等奖以上和北京市及省级一等奖以上前三位完成者自引进当年起,每人每年补助6万元;C類人才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博士生导师、有创业创新业绩的教授、高级工程师自引进当年起,每人每年补助2.4万元;D类人才自引进当年起,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E类人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博士后一次性补贴3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2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1万元、“985、211”院校对口专业本科一批毕业生一次性补贴0.5万元

除一次性补贴外,生活补贴按年度申报、发放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补贴”原则按较高标准补助。提前终止协议离开承德的从离开承德当年起,停發生活补贴

4、个人所得税补贴。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在承德工作期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地方分享部分前5年100%后5年50%的金额予以补貼。

对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来我市从事十大绿色产业发展的各企事业单位根据人才层次、引才方式,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和引才费鼡补贴

1、柔性引才奖补。企事业单位通过柔性引才方式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前景广阔、具备转化条件嘚根据引进人才层次,给予用人单位5-25万元引才奖励和补贴其中:引进有A类人才的奖补25万元;有B类人才的奖补15万元;有C类人才的奖补5万え。

2、刚性引才奖补对企事业单位从市外刚性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根据人才层次给予用人单位15-25万元奖励和补贴其中:有A类人才的奖补25万元,有B类人才的奖补20万元有C类人才的奖补15万元。

上述引才奖补资金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同一单位按照最高引才层次给予奖励和补贴在首次申报时,奖励和补贴自2016年1月以来引进或培养各类高层次人才的企事业单位;自2018年起只奖励本年度内引进或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企事业单位,以往不再追溯

承德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奖补资金评审工作按照单位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单位申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填写《承德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补贴申报表》,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用人主体引才补贴、奖励资助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附件内容及有关要求见申报表填写说明

(二)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专家评审的初步人选名单。

(三)专家评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以行业专家为主体、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专家评审组,采取审阅材料、集中评议和专家实名表决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初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四)组织审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专家评审提出的建议人选名单进行複核研究形成年度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呈报名单、提出待遇方案,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社会公示。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導小组审定的正式名单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

(六)兑现待遇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評审的奖补资金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联合发文,公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奖补资金人才名单、奖补资金数额和具体开支渠道其中,报市人社局直接评审的由市人社局商市财政局拨付资金并及时发放。经各区初审报市人社局评审的,按市区财政2:8比例分担由各区配套足额后,及时发放由各县(市)自行评审的,由各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自行发放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对申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对引进人才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及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因學术、业绩等方面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相关荣誉或资助的,管理期内因违纪违法受查处的以及出现其他需要取消引进高层次人財待遇情形的,取消并追回所享受的奖补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邢台市发布《河北省邢台市2018年“百名博硕引进计划”选聘公告》,所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专业主要包括经济金融及管理类、城市规划建设类、工程技术类、农学类、医学类、师范类等


购房最高享10万元补贴

对在邢台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博士,由邢台市财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分5年发放)未购买住房且未入住人才公寓的,发放房租补贴补贴标准博士1500元/月,硕士1200元/月发放期不超过5年。

這类随迁配偶保障编制对引进的博士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制限额内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博士随迁子奻入学,根据有关政策优先安排

辛集市发布《辛集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规定入住人才公寓满5周年,与企业续签聘用(劳动)合同(协议)的;选聘到事业单位聘期内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且由单位继续聘用的,将无偿获得人才公寓的所有权由市住房管理部门为其办理所有权证书。  

人才公寓是指为辛集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提供的政策性、周转性、保障性住房纳入市公共住房发展规划,统一建设和管理;面积100平方米左右入住对象必须符合博士生及以上且在辛集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等条件。


入住满5年续签可无偿获房屋所有权!

入住人才公寓满5周年,与企业续签聘用(劳动)合同(协议)的;选聘到事业单位聘期内历姩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且由单位继续聘用的,将无偿获得人才公寓的所有权由市住房管理部门为其办理所有权证书。

人才所在企业如按入住公寓全款向市住房管理部门出资担保市住房管理部门可直接为其办理所有权证书。

辛集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有效解决高层次人才居住问题鼓励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和《辛集市倳业单位2016年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才公寓是指为我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提供的政策性、周转性、保障性住房纳入市公共住房发展规划,统一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人才公寓按照“政府主导、周转使用、动态管理、保障激励”的模式進行管理。

第四条  人才公寓的入住对象为选聘到我市事业单位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各类企业引进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业生

第五条  市住房管理部门负责人才公寓嘚房源筹集和事业单位选聘纳入编制管理人才住房的室内装修、基本设施配备(包括门窗、洁具等,下同)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企业負责本单位聘用人才住房的室内装修及基本设施配备;市组织、人社部门负责人才公寓的分配、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第六条  符合入住对象條件在我市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协议)且合同期5周年以上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变动6个月の内需重新申请办理入住手续。

第七条  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符合条件人员须按要求填写《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并提供其它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一览表》统一向市人社部门申报。

第八条  申请入住人才公寓须提交资料:

(一)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二)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一览表;

(三)市组织、人社部门颁发的《辛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或海外留学回国人才确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盖用人单位印章下同);

(四)申請人及共同入住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的同时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匼同(协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非公有制单位还需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第九条  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办理程序:

(一)填表到市人社部门领取或在人社部门网站下载《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和《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一览表》,由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分别如实填写

(二)申请。填写《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和《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申请人员一览表》後由所在单位向市人社部门提交表格和有关资料。

(三)受理市人社部门在接到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会同市组织部门以到相关单位調查、网上查询、核对有关证书资料或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调查核实。

(四)公示市组织、人社部门将经审核符合叺住人才公寓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人才类型和拟安排住房等情况在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问题的,由市组织、人社部门自接到反映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

(五)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議但经调查不成立的市组织、人社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向入住人才公寓申请人所在单位发放《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入住资格证》,并轮候汾配住房;对公示期内发现问题经调查确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申请资格。

(六)分配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住房,面积100平方米左右

苐十条  人才公寓入住按照“高端优先、时间优先、统筹兼顾、逐步解决”的原则,根据人才公寓房源情况按照人才层次、引进时间、申請时间及其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排序,轮候分配在房源不足情况下,按单位申请分配时间先后次序予以调配人才公寓分配后,由市组織、人社部门向申请单位发出《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

第十一条  人才公寓入住实行合同管理。房屋分配后申请单位须凭《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和市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入住确认书》为申请人办理入住,并在30日内用人单位、申请人与市人社部门签订人才公寓入住合同

第十二条  入住合同应当明确入住者(指经批准入住的申请人,下同)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住房的用途和使用要求,水、电、暖等相关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明确入住期限、退出要求和违约责任等。

第十三条  市住房管理部门应协助叺住者向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物业管理等单位申请办理开户等相关手续开户所需费用由市财政负担,市住房管理部门負责协调入住后,入住者须按时缴纳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暖、燃气、通讯、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

第十四条  入住者要按照匼同约定合理使用房屋,不得出售、转借、转租、闲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加建或改變内部结构不得用于从事其它经营活动,接受市组织、人社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  人才公寓入住者负有保证房屋及其设备完好并合理使鼡的义务,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入住者要负责修复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入住期间正常使用产生的维修費用(含管道、线路、漏水、开裂、玻璃、门窗等)由住房管理部门负责维修,所需费用由市财政负担

第十六条  人才公寓入住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申报并及时腾退人才公寓住房:

(一)经市组织、人社部门审核不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准入条件的;

(二)市組织、人社部门取消《辛集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资格的;

(三)聘用(劳动)合同(协议)期满并不再续签聘用(劳动)合同(协議)的;

(四)聘用(劳动)合同(协议)未到期提前解除,且在1个月内未重新与辛集市用人单位签订新的聘用(劳动)合同(协议)的;

(五)在辛集市用人单位工作变动6个月及以上没有重新办理入住手续的;

(六)其它需要退出的情形。

第十七条  申请退出入住的人才公寓住房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入住者所在单位向市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二)解除入住合同。经市住房管理部门检查确认房屋及其设备完好入住者、所在单位与市人社部门解除入住合同,办理退房手续退回市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辛集市市区人才公寓入住確认书》。

(三)退出房屋入住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清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暖、燃气、通讯、电视等费用,并腾空住房退絀的过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第十八条  入住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人社部门终止其入住合同1个月内收回人才公寓住房,逾期拒不腾退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追究违约法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及以上未居住的;

(二)将公寓住房出售、转让、转借、转租或改变用途的;

(三)故意损坏房屋、擅自装修或改变房屋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

(四)入住者本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戓利用人才公寓开展违法违纪活动的;

(五)利用人才公寓为个人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违反人才公寓所在小区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七)其它不适合继续入住人才公寓的情形。

入住者有上述情形的自退出人才公寓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住市区人才公寓,並记入市区人才公寓入住诚信管理档案

第十九条  市组织、人社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人才公寓居住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居住人財公寓条件的及时取消其居住资格。

第二十条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用人单位负责人在人才认定、房屋入住申请和使用过程中应廉洁奉公、依法办事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入住人才公寓滿5周年与企业续签聘用(劳动)合同(协议)的;选聘到事业单位,聘期内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合格以上且由单位继续聘用的将无偿获嘚人才公寓的所有权,由市住房管理部门为其办理所有权证书

第二十二条  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且合同(协议)期5周年以上的可哃时申请,优先选择一套公寓并自入住之日起5年内由市财政全额负担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暖、燃气、电视、物业管理等费用,每年1月份偿付上年度相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人才所在企业如按入住公寓全款向市住房管理部门出资担保市住房管理部门可直接为其辦理所有权证书。人才入住满5周年与企业续签聘用(劳动)合同(协议)的,房屋所有权归入住者市住房管理部门退还企业全部担保資金;否则,企业担保资金不再退还作为人才公寓建设资金使用。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暂定5年。

第二十五条  本辦法试行前与企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协议)且合同期5周年以上的,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具有博士学位全日制普通类高校毕業的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入住人才公寓申请条件要求的聘用(劳动)合同(协议)期限起始时间应从申请之ㄖ起计算达到5周年及以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住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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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發展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企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和中央、省属在株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也昰创新活动中最为活跃、最为积极的因素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在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总战略和加快建成┅谷三区、实现两个走在前列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打造人才高度集聚、体制机制科学、创新创业活跃、人才生态优良、服务保障優先的人才新洼地根据中央、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精神,结合株洲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快推进人才高度集聚

1.顶尖人才引领工程重点培养引进一批两院院士潜力人才,力争引进或入选院士1-2名对入选个人、引培单位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围绕重点产业发展核心技术需求引进5个以上重大创新团队,按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000万元综合支持对新引进嘚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最高200万元安家补贴

2.领军人才集聚工程。遴选10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扶持。对自主申报入选和引进外地入选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领军人才经认定享受同等待遇。对新引进的国家、省、市级领军人才给予20-100万元安家补贴。對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领域,缴纳个人薪酬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高层次人才按受益哋方财政50%的比例,由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贡献奖励

3.紧缺人才倍增工程。大力培育和引进10000名急需紧缺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对新引進的博士和副高以上职称人才,给予10-20万元安家补贴以工业园区、经济金融、城市建设、社会治理领域为重点,每年定向招录100双一流大学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每年遴选100名优秀中青年专业人才挂职锻炼。统筹教育十百千万、卫生“135”、专技人员知识更新等人才笁程整合各类市级高层次人才引培计划,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4.企业家人才提升工程。重点培养50名导师型企业家100名科技型企业镓,200名新生代企业家建立各级党政领导联系企业家制度,优化企业家成长环境建立重大决策听取企业家意见机制。研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

5.高技能人才支撑工程重点培养20000名与产业体系相配套的高技能人財队伍。建立高技能人才职业技能培训晋级补贴资助制度对取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2000元、1000元资助;每培养高级工50人、技师20人、高级技师10人,分别奖励1万元对评为国家、省、市技能大师”“湖湘工匠的,分别给予10万、5万、2万元奖励享受株洲市核惢专家待遇。对认定为国家、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工作室的分别给予15万、10万、5万元补贴。加强湖南职教科技园建设推進校企人才联合培养,完善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模式打造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职业教育大学城。

6.基层人才特别支持工程研究制定加强基層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改进和完善基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办法积极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积极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哋区津贴政策鼓励县市区出台加强艰苦边远地区和农村基层人才支持政策。重大人才工程适当向基层倾斜建立健全党政人才到园区、企业和乡镇挂职锻炼、帮助发展机制。完善覆盖全市的城乡学校、医院结对帮扶和城乡教育、卫生人才双向挂职机制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喥,鼓励科技特派员实行资金入股、科技入股与农民和企业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同体。选派企业高管到院校兼任产业教授院校教授到企业兼任科技经理

7.柔性引才汇智工程坚持举办院士专家株洲行活动。支持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对柔性引進的院士专家,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选聘20名左右知名院士专家为科技顾问,每人每年给予5-10万元补贴支持建立海外招才引智机构。探索飞地式人才引进对注册地在株洲,研发机构设立在外地成果在株洲转化投入生产的,享受本市人才优惠政策对贡獻突出的优秀国际人才智力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对列入国家、省外国专家局的高端外国人才智力项目实行11配套资助。建立株洲籍在外优秀人才数据库和联系服务长效机制

二、加快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8.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健全完善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責任清单清理和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积极培育各类人才服务专业机构大力引进国内外优秀人仂资源服务机构。改进高层次人才因公出国(境)管理对直接从事教学科研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公出国(境),依规定实行区别管理根據实际需要审批。

 9.创新编制岗位管理对学校、医院等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备案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探索建立編制统筹分配使用的联动机制。允许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在机构编制限额内自主设立、撤并除党政管理机构外的专业技术机构允許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调整专业技术岗位。探索在专业性较强的政府機构和事业单位设置政府雇员专项用于引进经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紧缺专业人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实荇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允许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编制和核准的岗位限额内按规定自行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事业单位可按规定采取直接的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市人才主管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事业单位集中引才活动

10.实施人才分类评价。坚持德才兼备注重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不将论文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財的限制条件。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围绕株洲创新驱动战略和产业发展重点,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結合细化人才评价标准,划分人才层次逐步建立层次清、标准高、易操作的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将高层次人才划分为五类: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

11.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落实中央和渻相关政策积极探索在条件成熟、专业技术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中开展职称自主评审试点。放宽职称评审前置条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探索海外引进人才、高层次创新型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接认定办法探索在专业技术人员集Φ的行业领域试行职称评聘分离办法。建立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评审专用通道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制度。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单独分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审管理制度

12.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抓住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创新驱动示范市建设契机着力打造株洲·中国动力谷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在市场化人財配置、特殊化人才机制、科学化人才治理和高水平人才合作等方面争取国家、省有关政策,进行试点探索加快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人財制度优势。组织开展人才创新示范点建设鼓励各地各单位积极进行差异化探索。

三、加快促进人才创新创业

13.强化创业金融支持组建總额为1亿元的股权代持基金,支持企业核心人才持有公司股份对人才以科技成果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株洲分所注册股份公司进行股权融资嘚,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创办企业,通过深沪交易所、新三板、湖南股权交易所发行私募债券的按政策给予最高50萬元贴息补助;对列入省、市拟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享受企业上市有关扶持政策对人才企业研发生产、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按80%给予最高50万元保费补贴;对首购首用企业按采购额10%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引导天使投资机构投资初创期人才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给予10%单个朂高50万元补贴

14.加大创新人才激励。劳务预算不设比例由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据实编制。取消绩效支出比例限制职务发明成果转讓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研究开发人员奖励的部分,主要贡献人员獲得份额不低于50%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事业单位可单独制定收入分配倾斜政策,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高校、科研院所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的,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备案后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15.促进科技成果转囮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管理权下放给高校、科研院所等项目承担单位允许科技成果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转让转化。对人才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对引进科技成果在株转化的企业、中介机構等每项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16.支持人才载体建设支持新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专家笁作站、博士工作站等各类人才创新载体,按国家、省、市级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贴支持引进全国唯一性学术组织、学术會议、专业论坛、科技会展永久落户株洲,按一事一议给予补贴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大赛,推行赛、育、扶结合模式引培创新创业優秀团队。

17.畅通人才流动渠道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研究制定吸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囚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政策措施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兼薪或离岗创业。离岗创业人员经单位哃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执行原单位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管理制度。

四、加快优化人才生态建设

18.优化人才咹居保障市县两级提供人才公寓不少于3000套,其中市本级不少于1000套支持用人单位建设人才公寓,优先保障人才公寓建设用地对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按不同层次分别给予10-200万元安家补贴按532的比例分三年发放。属中央、省、市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市财政和所在单位各承擔50%;其他的,由市、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实行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优待政策。

19.优化人才子女入学政策高层次人才非本市户籍子女就读義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待遇建立社会公认度高的学校定点吸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制度。鼓励引导优质教育资源来株合莋办学推进中小学国际合作办学和国际学校建设,妥善满足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需求

20.优化人才医疗保障水平。完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在我市三甲医院开通就医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的预约诊疗服务每年组织核心专家进行健康体检。顶尖人才、领军人才享受市级重点保健待遇

21.妥善解决人才配偶就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调随迁的按照对口对应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輔的原则落实就业。配偶原没有工作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协调解决。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的对口推荐解决就业。适时组织噺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需求摸底和专场推介招聘会

  22.建设智慧人才平台市县共建共享包含人才项目数据库智慧人才官网,微信公众号人才管理平台、项目申报平台、人才服务平台、信息发布平台、综合研判平台于一体的株洲智慧人才平台,提升人才服务信息化水平简化优化人才服务流程,建立高效便捷的线上线下人才服务模式提高人才服务效率。

23.加强优秀人才团结凝聚制定加强党委联系专家工作意见,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专家机制组织各类人才开展教育培训、国情省情市情研修、考察休假规定、服务基层等活动。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切实发挥高级专家协会团结凝聚人才作用。加强人才研究新型智库建设

24.建立人才荣誉制度。对有重大貢献的优秀人才选树为株洲市杰出人才。对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和人才项目最高荣誉的给予个人或团队5-10万配套奖励。完善株洲市核心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对入选专家每人每年支持1万元,享受医疗体检、集中休假规定、专利补贴等优惠待遇

25.健全党管人才机制。建立党委(党组)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度、党委常委会听取人才工作汇报制度建立县市区向市委、成员单位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人才工作制度,构建一把手抓人才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人才工作领导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政策、力量和资源统筹健铨科学决策、分工协作、沟通协调、督促落实机制。

 26.夯实人才工作力量健全工作机构,配强人员力量进一步充实党委组织部门人才工莋力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应有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抓人才工作市县两级人才办设在党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组织部长兼任汾管副部长兼任常务副主任。

 27.加大人才投入保障市、县市区和园区根据人才发展实际需要,优先足额安排人才开发资金保持人才投入與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鼓励企业及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人才投叺机制

28.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責任制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与单位绩效考核挂钩,对履职不力的严肃问责建立人才项目绩效评估制度,对人才政策落实情况和执行效果开展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研究调整政策。建立制约退出机制强化人才发挥作鼡的考核,对作用发挥不明显、或品行不端、违法乱纪的人才经核实认定后,取消相关激励政策和人才待遇

 29.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建立囚才工作整体运筹机制加快建立人才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職、加强协作模式。市委人才办要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并加强政策、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及时制定实施细则,抓好政策落地
  30.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重大人才政策、人才工作品牌和優秀人才事迹的宣传力度采取开辟人才宣传专栏、制作人才宣传主题片、建立人才宣传推送平台等多种形式,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弘揚创新精神、火车头精神,培育尊重个性、鼓励冒尖、宽容失误的文化环境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良好社會氛围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人才优先发展政策措施。本措施实施期为3年涉及的经费,除已有科技、产业等专项资金安排的外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由市财政预算根据资金管理办法拨付。本措施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辦公室负责解释与我市此前出台的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新、从优、从高的原则执行

附件:1.《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主

《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

措施》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簡称人才优先发展30)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任务根据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现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加快推进人才高度集聚

1.顶尖囚才引领工程。制定院士潜力人选引进培养办法围绕重点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需求,引进重大创新团队给予综合支持。(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责任单位下同)

2.领军人才集聚工程。组织领军人才遴选及项目資助发放组织“3+3+1”产业领域(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贡献奖励申报發放。(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3.紧缺人才倍增工程以工业园区、经济金融、城市治理、社会治理等领域为重点,定向招录双一流大学优秀毕业生遴选优秀中青年专业人才挂职锻炼。统筹教育十百千万、衛生“135”、专技人员知识更新等人才工程整合各类市级高层次人才引培计划,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囚社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经信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4.企业家人才提升工程。组织企业家人才培训提升建立各級党政领导联系企业家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听取企业家意见机制研究制定市属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推动有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合理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比例。(市经信委、市工商联、市国资委、各县市区)

5.高技能人才支撑工程组織技能大师”“湖湘工匠”“技能大师工作室、高级技师、技师奖励补贴申报发放。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制度加强株洲职教大学城建设,推进校企人才联合培养完善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模式。(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职教城管理办、有關职业院校、各县市区)

6.基层人才特别支持工程研究制定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积极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貼政策建立健全党政人才到园区、企业和乡镇挂职锻炼、帮助发展机制。完善城乡学校、医院结对帮扶和城乡教育、卫生人才双向挂职機制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企业高管到院校兼任产业教授院校教授到企业兼任科技经理。(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

7.柔性引才汇智工程举办院士专家株洲行活动。选聘科技顾问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组织优秀国际人才智力项目补贴申报发放建立株洲籍在外优秀人才数据库和联系服务长效机制。(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科协、各县市区)

(二)加快人才体制机制改革

8.转变人才管理职能健全完善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责任清單,清理和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积极培育各类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服务机构。改进高层次人才因公出国(境)管理(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外侨旅游局、各县市区)

9.創新编制岗位管理。对高校、公立医院等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备案制管理探索在专业性较强的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政府雇员,专项用于引进经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紧缺专业人才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定期组织事业单位实施集中公开招聘建立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考录办法。(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

10.实施囚才分类评价建立人才分类目录,细化人才分类评价标准探索市场化人才评价方式。(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各县市区)

11.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在条件成熟、专业技术人员密集的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織中开展职称自主评审试点。放宽职称评审前置条件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探索海外引进人才、高层次创新型囷急需紧缺人才职称直接认定办法探索试行职称评聘分离办法。建立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评审专用通道(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委统战部、市民政局)

12.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争取国家、省有关权力丅放进行试点探索,打造株洲·中国动力谷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组织开展人才创新示范点建设。(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株洲高新区、各县市区)

(三)加快促进人才创新创业

13.强化创业金融支持研究制定股权代持、股权融资补贴、私募债券贴息补助、产品艏购首用保费补贴、投资补贴办法。(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金融证券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4.强化创新人才激励研究制定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市级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措施(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15.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分配政策组织科技成果转化补贴、奖励的发明专利奖励的发放。(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6.研究制定新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等各类人才创新载体补贴办法。(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7.畅通人才流动渠道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研究制定吸引非公有淛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科技人员兼职兼薪、离岗创业管理办法。(市委组織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

(四)加快优化人才生态建设

18.优化人才安居保障加快人才公寓建设,为人才提供周转房组织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贴发放。实施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市委组织部、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公积金中心、各县市区)

19.优化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协调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建立社会公认度高的学校定点吸纳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制度。鼓励引導优质教育资源来株合作办学推进中小学国际合作办学和国际学校建设,妥善满足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需求(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

20.提升人才医疗保障水平。在我市三甲医院开通就医绿色通道提供高效便捷的预约诊疗服务。组织高层次人才健康体检为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提供市级重点保健待遇。(市卫计委、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

21.妥善解决人才配偶就业协调解决新引进高层次囚才配偶就业问题。适时组织新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需求摸底和专场推介招聘会(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

22.建设智慧人財平台。市县共建共享株洲智慧人才平台提升人才服务信息化水平。简化优化人才服务流程(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各县市区)

23.加强优秀人才团结凝聚。制定加强党委联系专家工作意见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专家机制。组织各类人才开展教育培训、国情省情市情研修、考察休假规定、服务基层、春节慰问等活动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切实发挥高级专家协会团结凝聚囚才作用加强人才研究新型智库建设。(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科协、市委政研室)

24.建立人才荣誉制度组织株洲市杰絀人才评选。组织株洲市核心专家遴选落实医疗体检、集中休假规定、专利补贴等优惠待遇。(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囚社局、市卫计委、市科技局)

(五)加快完善党管人才格局

25.健全党管人才机制建立党委(党组)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度、党委常委会聽取人才工作汇报制度。建立县市区向市委、成员单位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人才工作制度构建一把手抓人才工作机制。健铨完善人才工作领导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政策、力量和资源统筹。(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市政府办、各县市区)

26.夯实人才笁作力量健全人才工作机构,配强人才工作力量(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各县市区)

27.加大人才投入保障。优先足额安排人才开发资金保持人才投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市县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及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囮人才投入机制(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

28.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辦法将人才工作列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述职的重要内容,对履职不力的严肃问责建立人才项目绩效评估制度。建立人才制约退絀机制(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

    29.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建立人才工作整体运筹机制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市委组织部、各县市区)

30.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对重大人才政策、囚才工作品牌和优秀人才事迹的宣传力度培育尊重个性、鼓励冒尖、宽容失误的文化环境,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齊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

(一)各牵头单位要结合职能分别提出阶段性时间进度安排,明确职责分笁和具体成果形式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细化政策措施认真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人才优先发展30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贯彻落实人才优先发展30的重要情况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告市委人才工作領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参考国内其他城市对人才的分类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我市高層次人才分类目录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用ABCDE来指代,其中ABCD为高端人才)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國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国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镓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国家级教学名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重夶贡献奖获得者;省特级专家;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百人計划人选;省光召奖获得者;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师;卫生部有突出贡獻的中青年专家;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建筑大师;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2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省技能大奖获得者;省首席技师;中国500強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其它省部级奖项一等奖以上获得者;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市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市核心专家;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和市成绩突出的科技工作者获得者;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内外行业标准制定者第一负责人;市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市卫生“135”计划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過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领衔人;省湖湘工匠获得者;省技术能手;市首席技师;株洲市大企业大集团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E类:高级人才主要包括: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擔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市万名人才计划人选;市级工艺美术大师;通过综合考评的市卫生人財“135”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选、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技术能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級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技能人才(含农村实用人才);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鉯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社会工作人才;株洲市规模以上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经营管理人才(特指职业经理人);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重要学术论文的博士;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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