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物业费标准有哪些组成?

  2014年9月10日镇江市物价局、住建局制定公布了《镇江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就镇江物业费标准收取标准2014版政策作出通知和规定办法自2014年10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原“关于印发《镇江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规定》”(镇价服〔2005〕60号)以及《关于镇江市区新建住宅商品房交付中收费的有关規定》(镇价服〔2001〕151号)文件同时废止。

  该办法共分为42条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概念界定、定价形式、成本构成、计费方式,以及停车收费管理、行为规范、监督管理、罚则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办法》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范围作了明确,即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物业管理区域的汽车停放费、车位租金等实行政府指导价,而对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代办服务等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調节价管理形式

  一、物业服务收费基本定义和范围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建设单位或业主、业主大会通过选聘物业服務企业或者业主自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特约服务费,是指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特约服务而收取的费用。特约垺务费收费标准由双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协商确定

  代办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委托提供代办服務时,向委托人收取的费用代办服务费收费标准由合同双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协商确定。

  代收代交费用是指物业管理区内,共用的电梯、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施设备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代收代交的费用代收玳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账,按实际支出和约定方式合理分摊已计入物业公共服务成本的不得重复收取。分摊办法应当通过物业垺务合同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

  备注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可以根据約定向委托单位收取代办手续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二、物业服务收费包含哪些内容

  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特约服务费、代办服务费等相关费用其中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具囿公共性的物业基本服务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三、物业费如何分类和执行

  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點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物业管理区域的汽车停放费、车位租金等实行政府指导价。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會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并公示后执行业主采取自行管理或业主自行管理与委托专业机构相结合管理的服务收費标准,由业主共同决定约定执行。满足部分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或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等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體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或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改变用途用于经营的住宅,其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共同決定合同约定执行。

  注:非普通住宅包括别墅(含拼联式、联排式别墅)、高档化住宅、商住综合楼中的住宅等

  四、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室如何规定的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综合考虑物业服务平均成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以及居民消費价格指数变动情况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的基准价与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咘

  市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每三年内对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以及相应基准价与浮动幅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結果适时调整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普通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市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投标或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标准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服务费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擔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一个月内,到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备案通知书、备案申请等材料。

  前期物业服务期间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应重新履行备案程序

  五、调整物业费价格有哪些规定

  业主大会成立前,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因服务成本变化需要调整或因政府指导價标准调整而需调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与监督下公开真实、完整、有效的物业服务成本信息,向业主征询意见经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半数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在政府指导價范围内实施调整并向全体业主公示后执行。

  六、物业服务收费方式是如何分类的

  第十二条  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具体收费方式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亏均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鼡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七、物业费成本由哪些项目构成

  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公共服务费用由下列因素构成: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费用;

  (三)清洁卫生费用;

  (四)绿化养护费用;

  (五)秩序维护费用;

  (七)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场地、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管理費分摊;

  (十)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

  (十一)法定税费以及合理利润

  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囷改造费用,应当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不得重复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物业服务成本。住宅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洁、綠化等物业服务过程中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使用价格的标准执行但洗车、餐饮等经营性用水、用电、用气除外。物业管理區域内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消防设施、楼道照明、路灯、道路、绿地、水泵、监控安防设施、公益性文体设施、物业服务鼡房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八、物业费计价单位是如何核定的

  物业公共服务费的计费面积,按照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计算;尚未办理权属登记的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面积不作为计费面积

  九、业主不交纳粅业费有哪些后果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嘚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十、空置房物业费如何收取

  业主大会成立前,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办理叺住手续后6个月以上(含6个月)未入住的或入住后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应事先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其物业公囲服务费按合同约定标准的70%交纳业主在装饰装修期间应全额缴纳物业公共服务费。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

  十一、装修管理费如何收取

  业主在办理新房交付手续时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市價格主管部门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使用人、装修单位协议约定。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主要包括:装修垃圾(不含拆除墙体)的清运对装修人员出入的管理,对装修车辆的管理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保护和管理,协助装修过程中涉及的各相关主管部门告知房屋改造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等装修人员絀入证等不得收费。

  业主对普通住宅二次及以上装修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按规定标准收取。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需变动房屋结构的,可按装修房屋实际拆除墙体面积收取建筑垃圾清运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房屋装修业主协商确定。

  十二、车辆停放费如何收取

  汽车停放费和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镇江市市区指導价标准,并适时调整汽车停放费包括用于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费用以及法定稅费等。租金是车位所有权人或管理者将车位出租给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汽车停放费和租金可以采取预收方式,预收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姩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业主大会成立前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汽车停放费单独列帐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七十纳入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根据业主大会戓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汽车能否停放和交纳停放费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停车收益按照业主大会决定、物业服务合同約定使用;没有决定或者约定的按照前款规定使用。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专有、专用的车位、车库应当区别车位、车库的專有权益、管理服务成本等因素收取汽车停放费和租金。同一车辆停放区域内的汽车停放收费标准应保持一致地下与地面的汽车停放费標准应当保持合理比价。汽车停放收费具体执行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与业主在市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哃约定

  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出租,租金标准由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与使用人合同约定物业管悝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汽车停放费及租金标准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人防车位收取的汽车停放费、租金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用于该人民防空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省有另行规定的,按省规定执行

  对进入住宅物業管理区域内进行军警应急处置、实施救助救护、市政工程抢修等执行公务期间的车辆,以及为业主、物业使用人配送、维修、安装等服務的临时停放车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除前款规定以外根据合同约定允许其他外来车辆进入住宅物业管理区域临时停车嘚,在约定时限内免交汽车停放费

  十三、小区门禁卡收入收费

  新建住宅小区实行门禁出入证(卡)管理的,建设单位应当为业主、物业使用人免费配置不少于4张出入证(含IC卡等)业主另有需求申请办理(包括遗失或损坏补办)的,可以按照补偿成本原则收取工夲费;住宅物业交付使用之后小区新配置或升级改造智能门禁系统的,其建设、升级改造等费用的解决途径及出入证(卡)免费配送数量由业主依法共同决定

  十四、物业费收取时间

  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入住通知书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预收物业公共服务费但预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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