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日头条】贪污受贿这几个居委会当官的贪污三十多万着栽了撒!
遵义某社区支书、主任、副主任,眼见35万元的社区管理费不由眼红,将其私分此外,該社区主任还收受他人贿赂5万元造成国家巨额损失。日前经法院审理,该主任因犯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遵义市红花岗区迎红办兰家堡社区处于遵义市政府银河西路棚户区改造范围内。2012年遵义市政府在实施改造时,受迎红办安排兰家堡社区居委会协助银河西路项目部,负责房屋面积及修建时间认定、代为发放补偿款、企业搬迁赔付等工作
在此期间,该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某利用职务便利,于2014年为辖区的遵义某公司业主贺某牟取利益收受贺某贿赂5万元,造成国家巨额损失
2016年3月,红花岗区纪委在调查遵义某公司违法占地问题时掌握了刘某受贿的线索。刘某在接受纪委调查时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同时刘某还主动交代,其于2013年下半年伙同兰家堡社区支书饶某、副主任吴某(二人均另案处理)共同侵吞兰家堡社区管理费35万余元。其中刘某分得9万余元。
詓年4月5月刘某分别向红花岗区纪委,退缴受贿赃款5万元、职务侵占所得赃款9万余元红花岗区检察院认为,刘某的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职务侵占罪。
日前红花岗区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因其如实交代了受贿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尚未被掌握的职务侵占罪事实法院认为,其所犯受贿罪具有坦白情节所犯职务侵占罪具有自首情节,因刘某已退缴全部赃款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该社區支书、副主任贪腐案司法机关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貌似看到此类消息我们的老百姓都会长长的舒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