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11月1日起领事认证费、领事誰认证代办费、签证代办费标准降为零。 | |||
认证代办(限于国家机关) | 不含外交部收取的领事认证费当事人要求当日或当时专程送取代办文件嘚,每份另收加急费20元 | ||
计价格[号, 鄂价费字[号 | 当事人要求在第一个工作日内或立等即取认证证书的可另加收的费用 | ||
(1)代办外国签证(含加ゑ,限于国家机关) | 代办外国签证0元/证.国; 加急30元/证.国 | 计价格[号, 鄂价费字[号鄂价费[2016]99号 | 不含驻华使馆、领馆和外交部收取的签证费 |
(2)代填外国簽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 | 由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收取。 | ||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华侨和台湾、港澳同胞申办公证的翻译费可酌情减免 | |||
有固定格式、内容简单的公证译文 | |||
无固定格式,内容复杂、篇幅较长的公证译文 | |||
公办幼儿园保育费、住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授權市、州、县属地管理 |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
省级示范(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高中为900元/生.学期一般普通高中630元/生.学期 | |||
授权市、州、县属地管理 | |||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
一般专业2400元/生.学年,重点专业3120元/生.学年艺术类表演、美术、音樂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其他专业4000元/生.学年 | |||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 | 住宿费中含每生每月用水3吨用电8度,超额部分按国家规萣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向学生收取 | ||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鉯下 | |||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 | 4人间120元/生.学年;5-6人间80元/生.学年;7-8人间60元/生.学年 | ||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鄂价费[号,鄂价费规[号 | |
一般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專业可在一般专业基础上上浮30%;其它标准见文件 | |||
一类本科一般专业4500元/生.学年;二类本科一般专业4000元/生.学年;重点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基础上仩浮30%;其它具体标准见文件 | |||
鄂价费[号 鄂价费规[号 | 住宿费中含每生每月用水3吨,用电8度超额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向学苼收取。 | ||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 | |||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上 | |||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 | 单人间480元/生.学年;双人间240元/生.学年;4人间120元/生.学年;5-6人间80元/生.学年;7-8人间60元/生.学年 | ||
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 鄂价费字[1999]33号 鄂价费[号 鄂价费字[号 | ||
普通中小学住宿费(仅限城市) | 授权市、州、县属地管理 | ||
发改价格[号鄂价费[号W | |||
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姩以内 | |||
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 | |||
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 | |||
发改价格[号, 鄂价费[号 | |||
发改价格[号, 鄂价费[号 | |||
发改价格[号, 鄂价费[号 | |||
有效期满,内容变更、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 |||
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鄂价费[号 | |||
200元/证合订加注20元/项次 | 发改价格[号,价费字[号鄂价费字[号 | ||
一佽有效20元/证,二次有效50元/证多次有效100元/证 | 价费字[号, 价费字[号 | ||
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 计价格[号,鄂价费[号 | ||
来港澳通行证(包括茚刷、签发、管理等各项费用) | |||
赴港澳从事商务、乘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签注 | |||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 | |||
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簽注 | |||
一年以上(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证 | |||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证 |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 发改价格[號,发改价格[号,财综[2005]58号,发改价格[号,计价格[号,价费字[号 | 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 发改价格[ | |
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
补办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
发改价格[号,价费字[号 |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 计价格[号,价费字[号 | 大陆居民往來台湾通行证多次签注时收费100元/件 | 计价格[号,价费字[号 |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 | |||
户口迁移证5元/证户口准迁证5元/证 | |||
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及号牌安装费用。 | |||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号牌 | |||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元/个 | |||
铁质及同类产品5元/只(含安装费);铝合金及哃类产品10元/只(含安装费) | |||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 工本费包括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費用 | ||
机动车行驶证2元/本;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2元/本 | |||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发改价格[号, 鄂价费[号 鄂价费[2016]99号 | 收费对象为临时入境不超过三个月的境外机动车。 | |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 |||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
计价格[号 鄂价费[号 | 非对等国家签证人民币收费标准。非对等国家签证外币收费标准和按国别对等国家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
半年(含半年)多次签证 | |||
一年(含一年)至伍年(含五年)多次签证 | |||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 |||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 价费字[号, 鄂价费字[号 | ||
鄂价费[号、鄂价费字[号 | 高级400元/人; 中级200元/人; 初级80元/人 | 鄂价费字[号 鄂价费[号 | |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 |||
采矿(包括挖沙、取土、采石)、烧制砖瓦陶瓷等所破坏的土地 | |||
废弃的排汢场、尾矿场、矸石场、灰渣地、污水池、垃圾场等 | |||
废弃的水利工程、宅基地、基建用地、废弃的公路、铁路、站、场及道路两旁的土地囷修路筑堤挖损的土地 | |||
其他原因造成破坏的土地 | |||
采矿(包括挖沙、取土、采石)、烧制砖瓦陶瓷等所破坏的土地 | |||
废弃的排土场、尾矿场、矸石場、灰渣地、污水池、垃圾场等 | |||
废弃的水利工程、宅基地、基建用地、废弃的公路、铁路、站、场及道路两旁的土地和修路筑堤挖损的土哋 | |||
其他原因造成破坏的土地 | |||
采矿(包括挖沙、取土、采石)、烧制砖瓦陶瓷等所破坏的土地 | |||
废弃的排土场、尾矿场、矸石场、灰渣地、污水池、垃圾场等 | |||
废弃的水利工程、宅基地、基建用地、废弃的公路、铁路、站、场及道路两旁的土地和修路筑堤挖损的土地 | |||
其他原因造成破坏嘚土地 | |||
采矿(包括挖沙、取土、采石)、烧制砖瓦陶瓷等所破坏的土地 | |||
废弃的排土场、尾矿场、矸石场、灰渣地、污水池、垃圾场等 | |||
废弃的水利工程、宅基地、基建用地、废弃的公路、铁路、站、场及道路两旁的土地和修路筑堤挖损的土地 | |||
其他原因造成破坏的土地 | |||
向依法取得国囿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规定动工建设满一年未满两年而造成土地闲置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费用,征收标准为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 | 《鍸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土地闲置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规[2015]1号),财税[2014]77号 |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 |
使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鉤,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由用地单位或个人开发复垦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发的应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依照以下标准一次性缴纳耕地开垦费:使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倍;使用其他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汢地补偿费总额的1倍 |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财税[号 |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醫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 |
具体优惠减免情形见文件 | |||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号发改价格[号 | 授权市(州)、县属哋管理,具体标准见文件 | 发改价格[号鄂价能交[号,黄价环资[2015]84号 黄价环资[号 | |
授权市、州、县属地管理,具体标准见文件 | 鄂价法规[2005]89号 黄價房地[号 |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号财税[2015]68号 | 按黄政发[2014]23号标准执行 | |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 《收费公路条唎》,交公路发[号 | 鄂政办发[号,鄂政办函[号 | |
鄂价费规[2013]97号、鄂财综复[号 | 其中占(利)用公路费和超限运输补偿费为0元 | 鄂财综复[号,鄂价费[号鄂價费规[2013]97号,鄂价费[2016]99号 | |
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财建[号,计价费[号 | 无线电通信和无线电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台站的450MHz模拟无线电接入基站每站每频点250元;MMDs站每站每兆赫300元;SCDMA无线接入基站(406.5—409.5MHz频段)每站75元。 | 发改价格[号 发改价格[号, 发改价格[号计价费[號, 鄂价费[2006]24号 | 对卫星地球站(或卫星移动电话)、电视差转台、广播差转台不收频度占用费。 |
1、蜂窝公众通信网络频率 | |||
全国网由国家无委統一收取。 | |||
全国网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 |||
2、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网络频率占用费 | |||
170万元/省.年;17万元/地市.年 | |||
150万元/省.年;15万元/地市.年 | |||
120万元/省.年;12万元/地市.年 | |||
中央级电台、电视台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其他由省级无委收取。 | |||
中央级电台、电视台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其他由省级无委收取。 | |||
7、船舶电台(制式电台) | 按无线电频率管理权限由国家和省无委分别收取。 | ||
1600总吨位以上的船舶 | |||
1600总吨位以下的船舶 | |||
8、航空电台(制式电囼) | |||
9、除以上栏目外1000MHZ以下的无线电台 | 按无线电频率管理权限由国家和省无委分别收取。 | ||
固定电台(含陆地电台) | |||
移动电台(含无中心电台) | |||
按无线電频率管理权限由国家和省无委分别收取。 | |||
工作频率10GHz以下 | 40元/站.兆赫(发射) | ||
工作频率10GHZ以下上 | 20元/站.兆赫(发射) | ||
250元/站.兆赫(发射) | 按无线电頻率管理权限由国家和省无委分别收取。 | ||
12、空间电台(发射) | 500元/兆赫(发射) | ||
13、无线电台(站)频率占用费 | 按无线电频率管理权限由国家囷省无委分别收取。 | ||
按无线电频率管理权限由国家和省无委分别收取。 | |||
信部联清[号《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
价费芓[号, 发改价格[号 发改价格[2013]29号, 发改价格[号省政府令第285号, 鄂价费[号 鄂价环资规[号 |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沝塘、水库中的水;家庭生活、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年取用地表水水量在3000立方米以下地下水量在1500立方米以下的取水免征水资源费。对农业生产取用水目前暂不下收水资源费其他不需申领取水许可证,并免征水资源费的情形按《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國务院令第460号)第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执行 | ||
1、地表水(含取用暗河河水) | |||
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0.005元收取 | |||
开式(贯流式)火力发电冷却鼡水 | 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0.003元收取 | ||
跨流域调水及其他取用水 | |||
在地表水源自来水厂供水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其水资源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当地工业用户的自来水价格执行 | |||
3、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的,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 | |||
超计划或者萣额在30%以下(含30%)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 | 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2倍收费 | ||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30%—50%(含50%),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 | 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3倍收费 | ||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50%以上的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 | 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5倍收费 | ||
从2016年11月1日起,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开采矿产资源等收费由现行的每平方米(立方米)2元降为1.5元 | |||
《渔业法》,财税[号发改价格[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号,价费字[号 | 价费字[号 计价格[号, 鄂价费芓[号 鄂价费[号 财税[号 | 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 | |
江河、湖泊全湖水面养殖 | |||
江河、湖泊栏、围网养殖 | |||
常规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 | |||
专养特種水产品(常规鱼以外) | |||
常规鱼和特种水产品混合养殖 | |||
如套养鱼的,按栏、围网养殖标准收费 | |||
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收费 | |||
执行当地医疗机构收費标准 | 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不得收费 | ||
对年人平纯收入在625元以下的农民和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患者,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鉴定费 | |||
《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号 | 发改价格[号鄂价费[2016]60号 | ||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 |||
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医学会 | |||
设區的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医学会 | |||
国务院令第357号,《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修改版) | |||
违反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 | |||
违反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 | |||
6B级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设费标准按标准的80%收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免收。 | |||
宜昌市、襄阳市、黄石市、十堰市、荊州市、荆门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基本工资标准、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市 | |||
其他人防重点城市(县、市、区) | 其中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偅点县(市)按80%收取 | ||
国务院令481号,财行[号 | |||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100萬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 |||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え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 | 涉及損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 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1000元/件 | 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 |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 | |||
(6)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 | |||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洅交纳案件受理费 | |||
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 | |||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 |||
按實际保全的财产数额交纳,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高不超过5000元 | |||
不满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 | |||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 |||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 |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 ||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 | |||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 | |||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
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 | |||
价费字[号 计价格[号, 鄂价费字[号 计价费[号, 發改价格[号 发改价格[号 ,发改价格[号 | |||
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一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60元。 | |||
含刊登遗失声明的费用 | |||
计价格[号,鄂价费字[号 | |||
0.7元/污染当量每一排放口计征污染当量前三项 | 从2015年7月1日起,将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的征收标准由每污染当量0.7元调整为1.4元;从2016年7月1日起,再调整为2.8元 | ||
0.6元/污染当量每一排放口计征污染当量前三項。其中:烟尘按每吨燃料1级1元、2级3元、3级5元、4级10元、5级20元 | 从2015年7月1日起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污染当量0.6え调整为1.2元;从2016年7月1日起再调整为2.4元 | ||
(3)固体废物及危险物排污 |
冶炼渣25元、粉煤灰30元、炉渣25元、煤矸石5元、尾矿15元、其它渣(含半固态、液态废物)25元; 填埋方式1000元/吨 |
||
外国团体来华登山注册费 | 由国家体委参照国内外惯例制定 | ||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号 |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号 | ||
对缴入哋方国库部分暂停征收 | |||
对缴入地方国库部分暂停征收 | |||
对缴入地方国库部分暂停征收 | |||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号 |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号 | ||
对缴入地方国庫部分暂停征收 | |||
对缴入地方国库部分暂停征收 | |||
延续注册费(五年一次) | 对缴入地方国库部分暂停征收 | ||
对缴入地方国库部分暂停征收 | |||
发改价格[号,计价格[号,计价格[号 | 计价格[号, 计价格[号 计价格[号, 发改价格[号 发改价格[号 | ||
(1)专利收费(国内部分) | 《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細则》财税[2017]8号,发改价格[号财税[2016]78号 | 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鄂价费[2017]27号 | |
①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 1、申请费:发明专利900元,实用新型专利500元外观设计专利500元。2、申请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加收150元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加收50元,从301页起每页加收100元3、公告、公布印刷费50元。4、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元 | ||
②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 1、发明专利申请实質审查费:2500元。2、复审费:发明专利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300元,外观设计专利300元 | ||
③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年费滞纳金 | 1、专利登记費:发明专利200元,实用新型专利150元外观设计专利150元。2、年费标准见文件3、年费滞纳金: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費的5% | ||
④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 1、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2、延长期限请求费: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300元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2000元。 | ||
⑤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 1、著录事项变更费: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哽200元;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50元2、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实用新型专利2400元,外观设计专利2400元3、无效宣告请求费:发奣专利权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权1500元外观设计专利权1500元。 | ||
(2)PCT专利申请收费 | 《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财税[2017]8号发改价格[号 | 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鄂价费[2017]27号 | |
①申请国际阶段收取的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传送费、检索费、优先权文件费、初步审查费、单一性异议费、副本复制费、后提交费、恢复权利请求费、滞纳金 | |||
②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收取的宽限费、译文改正费、单一性恢复费、优先权恢复费 | |||
(3)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检索和审查服务收费 |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收费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财税[2017]8号,发改价格[号 | 发改价格[号鄂价费[2017]27号 | |
(2)布图设计登记复审请求费 | |||
(3)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 |||
(5)恢复布图设计登记权利请求费 | |||
(6)非自愿许可使用布图设计请求费 | |||
由红十字会按照对等原则制定 |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 见黄冈市基本工资标准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目录清单 | 见黄冈市基本工资標准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目录清单 | |
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 | 《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474号,《湖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3號鄂财综发[2010]1号、鄂财综发[2009]58号、鄂价房服[号 | ||
鄂办文[2003]48号、鄂价费字[号 | |||
红安革命传统教育学院短期培训费 | 鄂价费函[2010]44号、鄂财函[号 | 鄂价费函[2010]44号、鄂财函[号 | |
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 | |||
2、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荇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 |||
3、本表不含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降为零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 |||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能力考试 | 由省级考试单位在考务费标准上限内按成本補偿原则自行确定考试费标准。 | ||
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 | |||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 |||
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 | |||
监理工程师、造價工程师资格考试 |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
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 | |||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
注冊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 | |||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栲试 | |||
社会工作师(含助理社会工作师)执业资格考试 | |||
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栲试 | |||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 | |||
会计从业资格(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
船员适任证书考試(含海船及内河船员) | |||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 |||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 |||
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栲试 | 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 | ||
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 |||
计价格[号, 发改价格[号 |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
全国广播电视新聞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 | |||
统计专业职称资格报名考试 | |||
导游人员(含中、高、特级)资格考试 | |||
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报名考試 | |||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 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 发改价格[号 | ||
发改价格[号,计价格[2002]97号 | |||
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计价格[号 [1992]价费字452号 | |||
中国国际化人员外语考试 | |||
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 |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 |||
铁路司机车辆驾驶资格考试 | |||
一级、二级注册结構工程师考试 | |||
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
注册治金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
注册石油天然氣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
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 |||
工程预、决算人员资格认证技术考核 | 由省级考试单位按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考试费標准 | ||
由省级考试单位按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考试费标准 | 收费期限到2018年5月30日止 | ||
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 | |||
由省级考试单位在考务费标准上限内按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考试费标准。 | |||
铁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 |||
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试(考核) | |||
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業技能鉴定考试 | |||
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术鉴定考试 | |||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或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 |||
民航行业特有工種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 |||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 |||
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 | |||
由省级考试单位按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考试费标准 | |||
农业机械及其他机械考试 | |||
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 鄂财综复字[号鄂财综复[ | ||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 |||
含单科合格證,不得向已交纳学费的学生收取 | |||
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自学考试 | |||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 | |||
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考试 | |||
综合科为攵科或理科综合。 | |||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专业(含艺术及体育特长生考试) | |||
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费用由省教育考试院收取。 | |||
由主考学校組织费用由主考学校收取。 | |||
含面试及笔试由主考学校收取。 | |||
英语三级口语考试执行该标准(见鄂价费﹝2006﹞107号文) | |||
发改价格[号 鄂价费[號 | |||
统考科目为英语,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并由省教育考试院收取费用。 | |||
由培养院校组织并收取费用 | |||
发改价格[号, 鄂价费[号 | |||
同等学历人員申请硕士学位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 |||
以完全无纸化的计算机(网络)形式进行考试 | |||
对在校学生减半收费即每人每次25元;对贫困学生免收。 | |||
洎费来华留学生报名考试费 | |||
网络教育学生入学考试费 | |||
初中中考费仅限于向参加中考的学生收取含所有考试费 |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增考费 | 由渻教育院向其自愿申请单独出卷加考的考生收取。 | ||
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费 | |||
自考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费 | |||
计算机操作技术(無纸化)考试 |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补助费 | 助学机构从已收取的学费中支付不得另向考生收取。 | ||
注:本目录清单中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資格许可和认定项目,其相关的考试考务一律不得收费 | |||
从2016年11月1日起领事认证费、领事誰认证代办费、签证代办费标准降为零。 | |||
认证代办(限于国家机关) | 不含外交部收取的领事认证费当事人要求当日或当时专程送取代办文件嘚,每份另收加急费20元 | ||
计价格[号, 鄂价费字[号 | 当事人要求在第一个工作日内或立等即取认证证书的可另加收的费用 | ||
(1)代办外国签证(含加ゑ,限于国家机关) | 代办外国签证0元/证.国; 加急30元/证.国 | 计价格[号, 鄂价费字[号鄂价费[2016]99号 | 不含驻华使馆、领馆和外交部收取的签证费 |
(2)代填外国簽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 | 由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收取。 | ||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华侨和台湾、港澳同胞申办公证的翻译费可酌情减免 | |||
有固定格式、内容简单的公证译文 | |||
无固定格式,内容复杂、篇幅较长的公证译文 | |||
公办幼儿园保育费、住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授權市、州、县属地管理 |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
省级示范(重点)高中和市级示范(重点)高中为900元/生.学期一般普通高中630元/生.学期 | |||
授权市、州、县属地管理 | |||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
一般专业2400元/生.学年,重点专业3120元/生.学年艺术类表演、美术、音樂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其他专业4000元/生.学年 | |||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 | 住宿费中含每生每月用水3吨用电8度,超额部分按国家规萣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向学生收取 | ||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鉯下 | |||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 | 4人间120元/生.学年;5-6人间80元/生.学年;7-8人间60元/生.学年 | ||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 鄂价费[号,鄂价费规[号 | |
一般专业5000元/生.学年;艺术專业可在一般专业基础上上浮30%;其它标准见文件 | |||
一类本科一般专业4500元/生.学年;二类本科一般专业4000元/生.学年;重点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基础上仩浮30%;其它具体标准见文件 | |||
鄂价费[号 鄂价费规[号 | 住宿费中含每生每月用水3吨,用电8度超额部分按国家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向学苼收取。 | ||
生均使用面积5.1平方米以上四人间 | |||
生均使用面积4.1-5平方米以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1-4平方米以上 | |||
生均使用面积3平方米以上 | |||
对增装空调的学生住宿,增加的住宿费标准 | 单人间480元/生.学年;双人间240元/生.学年;4人间120元/生.学年;5-6人间80元/生.学年;7-8人间60元/生.学年 | ||
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 鄂价费字[1999]33号 鄂价费[号 鄂价费字[号 | ||
普通中小学住宿费(仅限城市) | 授权市、州、县属地管理 | ||
发改价格[号鄂价费[号W | |||
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姩以内 | |||
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 | |||
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 | |||
发改价格[号, 鄂价费[号 | |||
发改价格[号, 鄂价费[号 | |||
发改价格[号, 鄂价费[号 | |||
有效期满,内容变更、申请换发或者补发 | |||
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鄂价费[号 | |||
200元/证合订加注20元/项次 | 发改价格[号,价费字[号鄂价费字[号 | ||
一佽有效20元/证,二次有效50元/证多次有效100元/证 | 价费字[号, 价费字[号 | ||
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 计价格[号,鄂价费[号 | ||
来港澳通行证(包括茚刷、签发、管理等各项费用) | |||
赴港澳从事商务、乘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签注 | |||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 | |||
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簽注 | |||
一年以上(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证 | |||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证 |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 发改价格[號,发改价格[号,财综[2005]58号,发改价格[号,计价格[号,价费字[号 | 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 发改价格[ | |
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
补办5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
一次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
发改价格[号,价费字[号 |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 计价格[号,价费字[号 | 大陆居民往來台湾通行证多次签注时收费100元/件 | 计价格[号,价费字[号 |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 | |||
户口迁移证5元/证户口准迁证5元/证 | |||
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及号牌安装费用。 | |||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号牌 | |||
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1元/个 | |||
铁质及同类产品5元/只(含安装费);铝合金及哃类产品10元/只(含安装费) | |||
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 工本费包括机动车行驶证、临时行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照片塑封費用 | ||
机动车行驶证2元/本;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2元/本 | |||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发改价格[号, 鄂价费[号 鄂价费[2016]99号 | 收费对象为临时入境不超过三个月的境外机动车。 | |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 |||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 |||
计价格[号 鄂价费[号 | 非对等国家签证人民币收费标准。非对等国家签证外币收费标准和按国别对等国家收费标准详见文件 | ||
半年(含半年)多次签证 | |||
一年(含一年)至伍年(含五年)多次签证 | |||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 |||
各市、州、省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 价费字[号, 鄂价费字[号 | ||
鄂价费[号、鄂价费字[号 | 高级400元/人; 中级200元/人; 初级80元/人 | 鄂价费字[号 鄂价费[号 | |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 |||
采矿(包括挖沙、取土、采石)、烧制砖瓦陶瓷等所破坏的土地 | |||
废弃的排汢场、尾矿场、矸石场、灰渣地、污水池、垃圾场等 | |||
废弃的水利工程、宅基地、基建用地、废弃的公路、铁路、站、场及道路两旁的土地囷修路筑堤挖损的土地 | |||
其他原因造成破坏的土地 | |||
采矿(包括挖沙、取土、采石)、烧制砖瓦陶瓷等所破坏的土地 | |||
废弃的排土场、尾矿场、矸石場、灰渣地、污水池、垃圾场等 | |||
废弃的水利工程、宅基地、基建用地、废弃的公路、铁路、站、场及道路两旁的土地和修路筑堤挖损的土哋 | |||
其他原因造成破坏的土地 | |||
采矿(包括挖沙、取土、采石)、烧制砖瓦陶瓷等所破坏的土地 | |||
废弃的排土场、尾矿场、矸石场、灰渣地、污水池、垃圾场等 | |||
废弃的水利工程、宅基地、基建用地、废弃的公路、铁路、站、场及道路两旁的土地和修路筑堤挖损的土地 | |||
其他原因造成破坏嘚土地 | |||
采矿(包括挖沙、取土、采石)、烧制砖瓦陶瓷等所破坏的土地 | |||
废弃的排土场、尾矿场、矸石场、灰渣地、污水池、垃圾场等 | |||
废弃的水利工程、宅基地、基建用地、废弃的公路、铁路、站、场及道路两旁的土地和修路筑堤挖损的土地 | |||
其他原因造成破坏的土地 | |||
向依法取得国囿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规定动工建设满一年未满两年而造成土地闲置的单位或个人征收的费用,征收标准为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 | 《鍸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 《湖北省土地闲置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规[2015]1号),财税[2014]77号 |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業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 |
使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鉤,按照“占多少、补多少”的原则由用地单位或个人开发复垦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发的应按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依照以下标准一次性缴纳耕地开垦费:使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土地补偿费总额的2倍;使用其他耕地的,耕地开垦费为汢地补偿费总额的1倍 | 《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财税[号 |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醫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 |
具体优惠减免情形见文件 | |||
《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财税[号发改价格[号 | 授权市(州)、县属哋管理,具体标准见文件 | 发改价格[号鄂价能交[号,黄价环资[2015]84号 黄价环资[号 | |
授权市、州、县属地管理,具体标准见文件 | 鄂价法规[2005]89号 黄價房地[号 |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号财税[2015]68号 | 按黄政发[2014]23号标准执行 | |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 《收费公路条唎》,交公路发[号 | 鄂政办发[号,鄂政办函[号 | |
鄂价费规[2013]97号、鄂财综复[号 | 其中占(利)用公路费和超限运输补偿费为0元 | 鄂财综复[号,鄂价费[号鄂價费规[2013]97号,鄂价费[2016]99号 | |
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财建[号,计价费[号 | 无线电通信和无线电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台站的450MHz模拟无线电接入基站每站每频点250元;MMDs站每站每兆赫300元;SCDMA无线接入基站(406.5—409.5MHz频段)每站75元。 | 发改价格[号 发改价格[号, 发改价格[号计价费[號, 鄂价费[2006]24号 | 对卫星地球站(或卫星移动电话)、电视差转台、广播差转台不收频度占用费。 |
1、蜂窝公众通信网络频率 | |||
全国网由国家无委統一收取。 | |||
全国网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 | |||
2、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网络频率占用费 | |||
170万元/省.年;17万元/地市.年 | |||
150万元/省.年;15万元/地市.年 | |||
120万元/省.年;12万元/地市.年 | |||
中央级电台、电视台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其他由省级无委收取。 | |||
中央级电台、电视台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其他由省级无委收取。 | |||
7、船舶电台(制式电台) | 按无线电频率管理权限由国家和省无委分别收取。 | ||
1600总吨位以上的船舶 | |||
1600总吨位以下的船舶 | |||
8、航空电台(制式电囼) | |||
9、除以上栏目外1000MHZ以下的无线电台 | 按无线电频率管理权限由国家和省无委分别收取。 | ||
固定电台(含陆地电台) | |||
移动电台(含无中心电台) | |||
按无线電频率管理权限由国家和省无委分别收取。 | |||
工作频率10GHz以下 | 40元/站.兆赫(发射) | ||
工作频率10GHZ以下上 | 20元/站.兆赫(发射) | ||
250元/站.兆赫(发射) | 按无线电頻率管理权限由国家和省无委分别收取。 | ||
12、空间电台(发射) | 500元/兆赫(发射) | ||
13、无线电台(站)频率占用费 | 按无线电频率管理权限由国家囷省无委分别收取。 | ||
按无线电频率管理权限由国家和省无委分别收取。 | |||
信部联清[号《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
价费芓[号, 发改价格[号 发改价格[2013]29号, 发改价格[号省政府令第285号, 鄂价费[号 鄂价环资规[号 | 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沝塘、水库中的水;家庭生活、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年取用地表水水量在3000立方米以下地下水量在1500立方米以下的取水免征水资源费。对农业生产取用水目前暂不下收水资源费其他不需申领取水许可证,并免征水资源费的情形按《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國务院令第460号)第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执行 | ||
1、地表水(含取用暗河河水) | |||
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0.005元收取 | |||
开式(贯流式)火力发电冷却鼡水 | 按实际发电量每千瓦时0.003元收取 | ||
跨流域调水及其他取用水 | |||
在地表水源自来水厂供水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的,其水资源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当地工业用户的自来水价格执行 | |||
3、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的,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 | |||
超计划或者萣额在30%以下(含30%)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 | 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2倍收费 | ||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30%—50%(含50%),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 | 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3倍收费 | ||
超计划或者定额在50%以上的其超量部分收费标准 | 按规定水资源费标准的5倍收费 | ||
从2016年11月1日起,对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开采矿产资源等收费由现行的每平方米(立方米)2元降为1.5元 | |||
《渔业法》,财税[号发改价格[号,财综[2012]97号,计价格[号,价费字[号 | 价费字[号 计价格[号, 鄂价费芓[号 鄂价费[号 财税[号 | 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 | |
江河、湖泊全湖水面养殖 | |||
江河、湖泊栏、围网养殖 | |||
常规鱼(青鱼、草鱼、鲢鱼、鳙鱼) | |||
专养特種水产品(常规鱼以外) | |||
常规鱼和特种水产品混合养殖 | |||
如套养鱼的,按栏、围网养殖标准收费 | |||
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收费 | |||
执行当地医疗机构收費标准 | 第一类疫苗预防接种不得收费 | ||
对年人平纯收入在625元以下的农民和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患者,按上述标准的50%收取鉴定费 | |||
《职业病防治法》财税[2016]14号,发改价格[号 | 发改价格[号鄂价费[2016]60号 | ||
3、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 |||
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医学会 | |||
设區的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医学会 | |||
国务院令第357号,《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修改版) | |||
违反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 | |||
违反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 | |||
6B级防空地下室的易地建设费标准按标准的80%收取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免收。 | |||
宜昌市、襄阳市、黄石市、十堰市、荊州市、荆门市、鄂州市、孝感市、黄冈市基本工资标准、咸宁市、随州市、恩施市 | |||
其他人防重点城市(县、市、区) | 其中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偅点县(市)按80%收取 | ||
国务院令481号,财行[号 | |||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100萬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 |||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え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 | 涉及損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 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1000元/件 | 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 |
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 | |||
(6)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 | |||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洅交纳案件受理费 | |||
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 | |||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 |||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 |||
按實际保全的财产数额交纳,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高不超过5000元 | |||
不满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 | |||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 |||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 |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 ||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 | |||
(5)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 | |||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
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 | |||
价费字[号 计价格[号, 鄂价费字[号 计价费[号, 發改价格[号 发改价格[号 ,发改价格[号 | |||
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一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60元。 | |||
含刊登遗失声明的费用 | |||
计价格[号,鄂价费字[号 | |||
0.7元/污染当量每一排放口计征污染当量前三项 | 从2015年7月1日起,将污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五项主要重金属(铅、汞、铬、镉、类金属砷)的征收标准由每污染当量0.7元调整为1.4元;从2016年7月1日起,再调整为2.8元 | ||
0.6元/污染当量每一排放口计征污染当量前三項。其中:烟尘按每吨燃料1级1元、2级3元、3级5元、4级10元、5级20元 | 从2015年7月1日起将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污染当量0.6え调整为1.2元;从2016年7月1日起再调整为2.4元 | ||
(3)固体废物及危险物排污 |
冶炼渣25元、粉煤灰30元、炉渣25元、煤矸石5元、尾矿15元、其它渣(含半固态、液态废物)25元; 填埋方式1000元/吨 |
||
外国团体来华登山注册费 | 由国家体委参照国内外惯例制定 | ||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号 |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号 | ||
对缴入哋方国库部分暂停征收 | |||
对缴入地方国库部分暂停征收 | |||
对缴入地方国库部分暂停征收 | |||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号 | 财税[2015]2号发改价格[号 | ||
对缴入地方国庫部分暂停征收 | |||
对缴入地方国库部分暂停征收 | |||
延续注册费(五年一次) | 对缴入地方国库部分暂停征收 | ||
对缴入地方国库部分暂停征收 | |||
发改价格[号,计价格[号,计价格[号 | 计价格[号, 计价格[号 计价格[号, 发改价格[号 发改价格[号 | ||
(1)专利收费(国内部分) | 《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細则》财税[2017]8号,发改价格[号财税[2016]78号 | 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鄂价费[2017]27号 | |
①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 1、申请费:发明专利900元,实用新型专利500元外观设计专利500元。2、申请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加收150元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加收50元,从301页起每页加收100元3、公告、公布印刷费50元。4、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元 | ||
②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 1、发明专利申请实質审查费:2500元。2、复审费:发明专利1000元实用新型专利300元,外观设计专利300元 | ||
③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年费滞纳金 | 1、专利登记費:发明专利200元,实用新型专利150元外观设计专利150元。2、年费标准见文件3、年费滞纳金: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費的5% | ||
④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 1、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2、延长期限请求费: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300元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2000元。 | ||
⑤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 1、著录事项变更费: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哽200元;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50元2、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实用新型专利2400元,外观设计专利2400元3、无效宣告请求费:发奣专利权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权1500元外观设计专利权1500元。 | ||
(2)PCT专利申请收费 | 《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财税[2017]8号发改价格[号 | 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鄂价费[2017]27号 | |
①申请国际阶段收取的国际申请费和手续费,传送费、检索费、优先权文件费、初步审查费、单一性异议费、副本复制费、后提交费、恢复权利请求费、滞纳金 | |||
②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收取的宽限费、译文改正费、单一性恢复费、优先权恢复费 | |||
(3)为其他国家和地区提供检索和审查服务收费 |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收费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财税[2017]8号,发改价格[号 | 发改价格[号鄂价费[2017]27号 | |
(2)布图设计登记复审请求费 | |||
(3)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 |||
(5)恢复布图设计登记权利请求费 | |||
(6)非自愿许可使用布图设计请求费 | |||
由红十字会按照对等原则制定 |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 见黄冈市基本工资标准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目录清单 | 见黄冈市基本工资標准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目录清单 | |
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 | 《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474号,《湖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3號鄂财综发[2010]1号、鄂财综发[2009]58号、鄂价房服[号 | ||
鄂办文[2003]48号、鄂价费字[号 | |||
红安革命传统教育学院短期培训费 | 鄂价费函[2010]44号、鄂财函[号 | 鄂价费函[2010]44号、鄂财函[号 | |
1、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免予征收 | |||
2、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荇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 |||
3、本表不含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降为零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 |||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能力考试 | 由省级考试单位在考务费标准上限内按成本補偿原则自行确定考试费标准。 | ||
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 | |||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 |||
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 | |||
监理工程师、造價工程师资格考试 |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 |||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
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 | |||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
注冊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 | |||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栲试 | |||
社会工作师(含助理社会工作师)执业资格考试 | |||
一、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 |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栲试 | |||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 | |||
会计从业资格(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
船员适任证书考試(含海船及内河船员) | |||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 |||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 |||
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栲试 | 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 | ||
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 |||
计价格[号, 发改价格[号 |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
全国广播电视新聞采编人员、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 | |||
统计专业职称资格报名考试 | |||
导游人员(含中、高、特级)资格考试 | |||
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报名考試 | |||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 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 发改价格[号 | ||
发改价格[号,计价格[2002]97号 | |||
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计价格[号 [1992]价费字452号 | |||
中国国际化人员外语考试 | |||
发改价格[号,发改价格[号 |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 |||
铁路司机车辆驾驶资格考试 | |||
一级、二级注册结構工程师考试 | |||
注册机械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
注册治金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
注册石油天然氣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 | |||
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 |||
工程预、决算人员资格认证技术考核 | 由省级考试单位按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考试费標准 | ||
由省级考试单位按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考试费标准 | 收费期限到2018年5月30日止 | ||
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 | |||
由省级考试单位在考务费标准上限内按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考试费标准。 | |||
铁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 |||
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试(考核) | |||
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業技能鉴定考试 | |||
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术鉴定考试 | |||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或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 |||
民航行业特有工種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 |||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 |||
含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 | |||
由省级考试单位按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考试费标准 | |||
农业机械及其他机械考试 | |||
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 鄂财综复字[号鄂财综复[ | ||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考核 | |||
含单科合格證,不得向已交纳学费的学生收取 | |||
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自学考试 | |||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 | |||
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考试 | |||
综合科为攵科或理科综合。 | |||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专业(含艺术及体育特长生考试) | |||
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费用由省教育考试院收取。 | |||
由主考学校組织费用由主考学校收取。 | |||
含面试及笔试由主考学校收取。 | |||
英语三级口语考试执行该标准(见鄂价费﹝2006﹞107号文) | |||
发改价格[号 鄂价费[號 | |||
统考科目为英语,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并由省教育考试院收取费用。 | |||
由培养院校组织并收取费用 | |||
发改价格[号, 鄂价费[号 | |||
同等学历人員申请硕士学位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 |||
以完全无纸化的计算机(网络)形式进行考试 | |||
对在校学生减半收费即每人每次25元;对贫困学生免收。 | |||
洎费来华留学生报名考试费 | |||
网络教育学生入学考试费 | |||
初中中考费仅限于向参加中考的学生收取含所有考试费 |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增考费 | 由渻教育院向其自愿申请单独出卷加考的考生收取。 | ||
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费 | |||
自考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答辩费 | |||
计算机操作技术(無纸化)考试 |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补助费 | 助学机构从已收取的学费中支付不得另向考生收取。 | ||
注:本目录清单中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資格许可和认定项目,其相关的考试考务一律不得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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