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机会来了!无笔试!自贡事业单位招聘14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富顺县县委、县政府同意,2018年富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紧缺专业人才1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富顺县2018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考生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凡招考条件中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招考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3.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核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富顺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管理权限报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若所报考的岗位包含有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向考核招聘主管机关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报招考主管机关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规定,按本意见考核方式招聘进入基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工作不满5年的一律不得流动,以确保队伍稳定;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规定,按本通知考核招聘条件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应承诺自本人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6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为保证此次2018年富顺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富顺县监察局驻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十二、本公告由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考核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富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富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富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