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九级工伤后不能胜任原岗位岗位工作,领导安排我去扫垃圾,我不去可以吗?天天去领导办公室报到,公司可不可算矿工

  • 你的情况属于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按照法律规定,获得肇事方赔偿后,有权利要求工伤赔偿。

    但是,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如何赔偿,法律没有统一规定,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一般认为重复的项目比如医疗费等不能双重赔偿。很多地方是差额赔偿,就是说先按交通事故赔偿处理,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你要看当地的规定,建议你问当地劳动部门当地是怎么规定的。

    你要求单位按工伤处理,单位拒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所以,你可以自己申报呀,只要没超过一年就可以!申报时需提交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病历、医生诊断证明书等。

    工伤认定以后,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依据的标准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虎弧港旧蕃搅歌些攻氓鉴定标准》(GB/T )。

    你做的伤残鉴定如果是在司法鉴定机构做的,建议你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评定工伤的伤残等级),同一种伤,工伤鉴定的等级要高于交通事故人身伤害鉴定的等级。

    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索要工伤赔偿,赔偿多少,取决与伤残等级,实务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会得到支持,如果肇事方赔偿中没有误工费,那么,误工费也会得到支持。没有确定伤残等级,无法说出你能得到多少赔偿金。待以后工伤认定、鉴定里伤残等级,可随时在此提问。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以你的本人工资为基数计算,但你的工资1000多点,肯定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那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就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立即申请工伤认定,你有劳动合同对你非常有利。你的合同到期,工伤申报没有处理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自动顺延至处理完。

    3、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你应该得到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 1、首先要做的是受到伤害起1月内由单位进行申报工伤,如单位不申请则由个人自受到伤害起1年内自行申请。
    2、伤残等级需待痊愈后到专业鉴定中心做鉴定,再根据鉴定结果来寻求赔偿的具体数额。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1、 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二)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1份;
    (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
    (五)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法院的有关证明;
    1、 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款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 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货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 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 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停工留薪期满或资料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五、稜贰迟荷侏沽虫泰矗骏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你能得到的一粻笭纲蝗蕺豪告通梗坤次性赔偿只有伤残补助金。其他没有必要去一次生解决。

  • 胆袱册惶夭耗差同倡括我这种当时没有做过工伤鉴定的情况,从单位辞职的时候能够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这个要看你单位是否为你上工伤保险
    如果上过了单位没有赔偿义务
    如果不能,我能向单位要求其他赔偿吗?

  • 给老板啊,工伤的医药费不需要个人承担会由保险公司报销,如果是人家给你垫付的,医药费报销后当然是还给人家的~~~但是如果进行伤残鉴定等级的话,是有相应的赔偿的,不过这得看你甫肌颠可郯玖奠雪订磨是几级~~~具体赔偿可以参照下面,下面很多都是按广东省标准算的,建议你参照你当地的标准~~~~ 2.1 一、一般伤情 1、医疗费:【30条3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0条4款】【工伤工伤赔偿标准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费:【30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食宿费:【30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康复性治疗费【30条6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 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费用:【32条】【国家规定标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工资、福利:【33条1、2款】【停工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年】【单位支付】 8、护理费:【33条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间】【单位支付】 2.2 二、造成残疾 1、生活护理费【34条2款】【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50%、40%、30%】【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A】一至四级伤残待遇【35条】 【1】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5条1款】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27月*本人工资/月】【二级25月*本人工资/月】【三级23*本人工资/月】【四级21*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一级本人工资的9工伤赔偿标准0%】【二级本人工资的85%】【三级本人工资的80%】【四级本人工资的7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补足差额】【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工伤职工退休【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如低于伤残津贴应补足差额】【基金支付】 【5】缴纳基本医辽保险费改变 【以伤伤残津贴为基数】【单位与个人共同向基金支出】 【B】五级、六级【36条】【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本人月工资】【基金支出】 【2】伤残津贴:【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单位支付】【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60%】【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前提: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五级10个月、六级8个月,以本人工资为基数】【基金支出】 【4】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标准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条】【五级50个月、六级40个月以本人工资为基数】【单位支付】 【C】七级至十级【37条】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本人月工资、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基金支出】 【2】伤残津贴:【无】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这得看你所在省份的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了, 2.3 三、工亡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9条】【总额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基金支出】 2、丧葬补助金【39条】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金支出】 3、供养亲属抚恤金【39条】【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1、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


  • 工伤赔偿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伙食补助费 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2、要求: 住院期间。(三)食宿交通费 第4款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四)康复治疗费 第6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2)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五)辅助器具费 第30条1、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 1)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六) 停工留薪 第31条1、标准: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第31条 1、标准: 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1)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第36条 1、标准: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2、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二、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 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 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 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 18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 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 本人工资的85% ;三级 本人工资的80% ;四级 本人工资的75%。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 五级 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 14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 本人工资的70% ;六级 本人工资的60%。2、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 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一般来说企业只承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赔偿,而且这个赔偿的钱需要在你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才会得到。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都是不一样的,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关于工伤理赔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参考数据,这个参考的依据是按照各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赔偿标准计算的。

    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有三项赔偿,分别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

    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姬袱灌惶弑耗鬼同邯括不到。

    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8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

    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又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九级伤残为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九级伤残为12个月,。

    而《浙江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

    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对9级伤残的赔付标准是: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8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2个月。

    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9级5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9级2.5万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应该是9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如用人单位未给从业人员购买社保,以上赔偿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赔偿标准全部自行承担。

    顺便说一句就是,有些用人单位在计算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时候,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有些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基础工资计算,两者差异非常巨大!如十级伤残赔偿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的计算,假设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实际收入工资为5000元,那么7乘以5000等于35000元;但社保局计算是按照缴费工资来算的,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的工伤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给你报的2000元,社保局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话就是7乘以2000等于14000元;那么35000减去14000就等于21000,这其中就存在了金额上的巨大差异;那么这个21000元就由用人单位来补给你(我们单位是这样做的)甚至是停工留薪的工资都是按照伤者正常的考勤工资计算,如他上班的工资是7000一个月,因为工伤不能上班,每个月照常发7000的工资给伤者。绝大多数的企业不可能这样做,最多发放基本工资,也就是说你正常月收入7000,你的基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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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为工伤问题和单位出现纠纷,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的,单位需要为员工安排合适的岗位。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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