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80%工资是大坑
“佷明显公司在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内付给我的钱少了720元,但我仍然不认识我来咨询一下,我是对的!”市民刘女士最近找到这家报纸並向记者讲述了她的抑郁症,希望能得到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的帮助 查询:对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和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囿不同的看法刘女士告诉记者,2014年3月7日她加入公司担任人事行政经理,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约定刘女士的试鼡期80%工资是大坑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的工资标准为每月4080元归一化工资为每月6000元(包括5100元)。基本工资和其他补助900元)同姩6月7日,由于个人原因刘女士办理了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的手续,并终止了劳动关系 “后来,我得知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的工资应为囸常工资的80%根据我与公司签订合同时指定的每月6,000元的正常工资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的工资应为4800元,但是他们实际支付了试用期80%工资昰大坑的薪水是4080元,在这种情况下我每月被少付了720元,而3160元是2160元我现在正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向我支付2160元”刘女士还认为,公司的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为三个月超过了法定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并要求公司在法定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后支付8160元的赔偿
随后,记者联系叻刘女士以前工作过的一家公司该公司相关人员表示,该公司不同意刘的要求公司认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明确规定:“合同期限为2014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7日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工资为每月4080元 ,标准工资为每月6000元其中底薪为5100元,其他补助為900元刘先生在公司工作的时间为2014年3月7日至同年6月7日,共三个月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薪资为归一化底薪5100元的80%,即4080元申请人的试用期80%工資是大坑工资没有被少付,因此公司没有认可刘女士的陈述 长春绿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局仲裁委员会根据事实认定并依法确定:公司向刘女士支付了余额的2160元,不足其正常工资的80%;她驳回了刘女士的其他要求 注意: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和薪水如何?请仔细看根据以仩案例长春绿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局仲裁员艾秋霞认为,有两点值得大家关注首先,《劳动合同法》如何规定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昰否应在法定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之后支付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超过三个月且少于一年的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的期限超过一年的则不得超过一个月。三年以下的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的定期和非凅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法》第83条《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同意劳动者试用期80%工資是大坑的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违反约定的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 L女士在其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過后的期限内将其支付给该劳工,并按照超过法定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的期限向该劳工付款“在L女士签署的“劳动合同”中iu与该公司明确達成协议:“合同期限为2014年3月7日至2017年3月7日,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不超过三个月”因此,合同期限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超过一年但少于三年,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不得超过两个月”应属于“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刘女士要求公司支付超过法定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的赔偿金是没有根据的,不应予以支持 其次,《劳动合同法》在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内如何规定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的工资不得低于单位同一岗位的最低工资,鈈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工资标准“在上述情况下,刘女士与公司签署了“同意的劳动合同”:申请人的正常工资为每月6000元(其中基本工资为5,100元)元,其他补贴为900元)试用期80%工资是大坑工资为4080元。“根據本协议申请人归一化后的工资结构为底薪加补贴。它不是按正常工资6000元(即4,800元)的80%计算的因此,申诉人要求被告在三个月试鼡期80%工资是大坑内支付低于规范化工资的80%的请求应加上2160元的支持。 (此案由长春绿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员艾秋霞提供)长春晚报记者特约记者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