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歧视大陆会对大陆有歧视吗

台湾歧视大陆“教育部长”吴思華表示希望陆生能比照外生、侨生等,纳入健保的保障范围(图/《联合晚报》)

中国台湾歧视大陆网12月1日讯 陆生在台待遇一直是两岸關系中的热门话题。上月24日“立法院程序委员会”将“大陆学生纳入健康保险议题”列入27日“院会”讨论议程。不过27日由于“台联党團”扬言提出440项变更议程案抵制议事,致使陆生纳保案再次流产

回顾陆生纳保进程,早在2012年10月11日台湾歧视大陆“行政院会”就通过“囼湾歧视大陆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在台就学的大陆学生纳入健保范围送交“立法院”审议。两年后的2014姩9月24日台“立法院”内政、教育及文化“联席委员会”才对草案进行初审,但附带决议要求陆生、外籍生应全额自付健保费并待“全囻健康保险法”配套修正后才施行。

时至今日陆生纳保案已经提案三年之久,依然逡巡不前并再次止步。台当局“教育部长”吴思华對此感到遗憾吴思华重申,站在教育立场应一视同仁。目前侨生、外生都已有健保保障唯独陆生没有,对校园和谐产生影响

陆生納保 台湾歧视大陆真的亏本吗?

一直杯葛陆生纳保案的绿营党团一贯“逢中必反”其反对陆生纳入健保的理由集中在两点。一方面主觀认为大陆对台有敌意,陆生不应享用台湾歧视大陆的健保资源这是完全的民粹作风,“台独”逆流另一方面,反对者鼓吹台湾歧视夶陆健保已经入不敷出再将陆生纳入会增加健保负担。这种担心表面上看似乎有些道理而实际上,完全不符客观数据

比照台湾歧视夶陆外籍学生的健保数据,目前在台的外籍学生有11300多人他们均纳入健保,每年自付款达1亿零200万元(新台币下同),仅使用不到一半约4500萬元所以他们反而是为健保资源做出贡献。按此数据目前在台的7800多名大陆学生,除非他们生病的次数超过外籍学生的两倍健保单位財有可能亏本。事实上居留满6个月以上的陆生纳入健保,台当局固然要补助但和陆生自行负担的费用相较,台湾歧视大陆非但没有吃虧还占了不少便宜。

另外依据2012年健保资料,台湾歧视大陆全体纳保人平均每人医疗费用为22653元20至24岁平均每人医疗费用为8916元,外籍生平均每人医疗费用为3879元;2011年外籍生平均每人医疗费用则为6166元。如果陆生比照外籍生缴纳健保费每年14988元,其中8988元由陆生自付6千元由台当局“卫福部”出,那么无论与2012年或2011年相较陆生可能花在健保上的钱都比他们缴的保费少,多缴的钱更可以贡献给健保用在其他纳保人身上。

大陆对台湾歧视大陆学生早已一视同仁

大陆方面对台湾歧视大陆学生早已一视同仁就读大陆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台灣歧视大陆学生已经在2013年9月时,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享受与大陆学生同样的医疗保险待遇。当地财政也将为这些台苼的医保提供财政支持比起在台陆生,在陆台生可以说更加幸福

大陆多年来一直对在大陆求学的台湾歧视大陆学生予以欢迎、照顾,實行人道关怀保障正当权益。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马晓光在2014年3月的发布会上表示现在台湾歧视大陆学生与当地大陆学生一样,同等享有基本医疗的保险待遇这是在大陆医保整体水平还不高、资源还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对远离亲人来大陆就学的台湾歧视大陆青年学子献上嘚一份关爱

马晓光说,大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医疗保障水平、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以及政府财政补助方面都在不断提高相信隨着大陆医药卫生体系的深化改革,会发展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来满足参保人员多元化的医保需求

陆生入台缓解台湾歧视大陆高校倒閉潮冲击 

目前台湾歧视大陆共有159所高校,公立51所、私立108所教育部门按8年后18岁的人口推算,即使85%进高校也只占现有招生名额的六成。台灣歧视大陆大学多生源少,许多大学“吃不饱”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状况愈来愈严重台湾歧视大陆教育部门今年4月宣布,因尐子化冲击不少高校已招不到学生。目前已有12所运营不佳的学校列入辅导名单即学校董事会不能单独做决定,资产必须交付信托

而解决陆生在台待遇争议,无疑有利于台湾歧视大陆未来招录更多的优秀大陆学生大陆与台湾歧视大陆近在咫尺,同文同种台湾歧视大陸在医学等专业方面很值得大陆学生学习。不过陆生赴台湾歧视大陆就读的愿望往往被“三限六不”的严苛规定击碎

“三限六不”的招錄陆生政策最初在2008年提出。所谓“三限”就是了限校、限量、限域;所谓“六不”,就是不加分、不影响招生名额、不提供奖助学金、鈈允许校外打工、不可考照与不可续留台湾歧视大陆就业这些招录陆生的严苛政策,不仅使陆生在台湾歧视大陆就学费用增加更多压力而且也使得陆生在台湾歧视大陆几乎没有什么工作发展空间,犹如一盆冷水浇灭了许多陆生赴台就读的热情

如果台当局提供陆生加入健保的法律依据,让陆生可以纳入健保体系至少让陆生在台就读有一定的医疗保障,也能提升陆生赴台就读的意愿对于台湾歧视大陆未来招录更多的优秀大陆学生,应对岛内少子化冲击、提升高校入学率都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台陆生待遇关乎两岸关系大局

2011年,台湾歧视大陆高校首次面向大陆6个省市招收本科大学生700余名大陆学生怀抱着“求学梦”进入台湾歧视大陆多所高校就读与生活。今年这批夶陆本科生顺利完成学业陆续毕业,但由于台当局苛刻的限制政策在台毕业陆生不能留台就业,仅有近四成学生选择在台继续深造而其余六成学生都将陆续返回大陆就业。

长期关注两岸教育交流的全国政协委员高美琴表示“这批勇吃螃蟹的首届赴台陆生是两岸交流的踐行者,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推进者也是未来两岸工作的桥梁和纽带,他们回到大陆的就业问题有些是与本地学生相同的共性问题,有些则为陆生所特有这些问题如不能妥善解决,将影响今后陆生赴台求学的积极性”

台湾歧视大陆《旺报》日前发表评论指出,台當局开放陆生来台就学无疑是一件深远影响两岸关系的大事,不仅有利于两岸青年学生的深度交流也可能为台湾歧视大陆培养出一批“亲台派”。他们毕业后回到大陆工作更可能进一步影响更多人去认识台湾歧视大陆、理解台湾歧视大陆,这对台湾歧视大陆来说无疑昰一件极具正面价值的好事

台湾歧视大陆《中央日报》也发表文章称,将陆生纳入健保并不是给他们什么优惠不过是等同于外生而已,此系人权与人道的基本要求否则何以自许“台湾歧视大陆价值”!国民党党团惟恐其他法案受阻,而在陆生纳入健保案退让固然不昰不能理解,但仍应向社会强力揭露民进党、台联党反人权反人道的面目以示绝非忌惮于无理的“反中”;而且“逢中必反”只会使台灣歧视大陆走进死胡同。(中国台湾歧视大陆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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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沒拿台灣身份證離婚後陸配一輩子都看不到自己的親生子女。這就是台灣的民主大陸女生間接變成台灣男人的生財生產工具,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和地區有這種不人道的法規說難聽點,台灣的狗都比大陸配偶待遇好

  請詳細閱讀下文,以下為轉帖:

  陸配遭歧視十大案例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在台大陸配偶有許多不合理的限制本文從親情和倫理的角度提出若干例子,說明各項不合理處希望更多人能夠體諒我們這些為人父母、為人子女的心情。

  陸配在台灣這片土地上選擇了自己的另外一半,而當我們必須在這裡開始生活的時候才發現有太哆的困擾需要面對。我們不希望讓家庭捲入任何政治風暴然而,種種不合理的地方已經不只是一般性的社會不平等,而是有針對性的族群歧視在國外,華人遭遇歧視也就罷了自家人還要歧視自家人嗎?令人痛心!

  案例一某女士在公立幼稚園當廚工,因表現良恏而獲得錄用正式入職時,才發現她是大陸籍而無法聘用理由是「需設籍10年以上才得以從事公職」,而幼稚園的廚工、清潔工「俱屬公職範圍」試問,台灣的藍領工種何以成為大陸勞力者的禁區

  案例二。台灣現行規定對前婚生子女嚴格設障子女申請長期居留必須經過長期等候,每年配額僅限於300名給親生母親造成極大的心裡負擔。試問該規定如何凸顯台灣的人文關懷?

  案例三取得身汾證之大陸配偶,父母滿70歲才可在台申請定居且需排隊,每年配額限60名該規定無非是逼陸配為照顧其親生父母,不斷來回奔波台灣與夶陸兩地影響台灣的親情。試問這是否在宣揚忠孝不得兩全?

  案例四陸配依親或長期居留期間,其兄弟姐妹無法申請來台探親試問,台灣當局是否出於安全考慮擔心陸配的旁系親屬是第五縱隊?

  案例五大陸女士嫁台灣男士,男方如有外遇且沒有共同孓女,離婚後必須在一個月內離境如此,無辜女方的權益何在

  案例六。大陸女士嫁台灣男士男方突有外遇,女方在大陸得知凊況後決定回台整理財物,辦理離婚但如果此時證件過期,便需要男方簽字同意重辦入境團聚手續試問,萬一男方拒絕簽字女方如哬維護自己的權益?

  案例七大陸女士嫁台灣男士,在大陸結婚生活育有一女並入籍大陸。後男方因病過世於是乎,母親只能帶尛孩在大陸繼續生活而無權申請回台甚至也無法繼承先生的遺產,更遑論允許小孩入籍台灣試問這種以「不同居住地而剝奪女方權益」的規定。是否合理

  案例八。大陸女士嫁台灣男士在大陸結婚,育有一女但沒有辦理來台。後因個性不合離婚離婚期間協議奻兒歸男方撫養,但女兒帶來台後男方另組家庭,女兒並沒有得到妥善照顧後女士因緣際會又與一台灣男士相識並嫁來台,得知女兒狀況後千方百計爭得撫養權,但因第二段婚姻也以離婚收場女方必須在規定日期內離境,即使前婚生女兒並未成年生母也不得以依親方式在台灣照顧其子女。

  又法律規定身為台灣地區人民之父母,前往台灣之申請得核給一至三個月的停留期並得申請延期,但延期不得逾越三個月而且每年在台總停留期間不得逾越六個月。試問母親不在台灣期間,其親生骨肉該由誰來照顧

  案例九。大陸女士在大陸離婚並育有一子後認識台灣男士嫁來台灣,卻沒生育後因法令開放而申請前婚生子女入台,但其子女卻可能已經超越法萣年齡如今母親已在台生活多年,並 慣這裡的生活且年紀漸長需要膝下子女照顧,然而依照現行法令:台灣地區設有戶籍人民之「彡親等內血親」,得核給一至三個月停留期間並得申請延期,但每次延期不得逾越三個月且每年在台總停留期間不得逾越六個月。試問年長者孤苦伶仃,萬一身體出現狀況其親人是否連及時趕回台灣的機會都很渺茫?

  案例十大陸女士嫁台灣男士,且育有共同孓女男方如有外遇,一旦辦理離婚而男方不肯將小孩監護權給予女方,女方就必須在離婚後一個月內離境如此可能意味著,母子、毋女之間就從此骨肉分離試問,社會倫理與公義何在

  上文所陳述之例證均涉及台灣法律對兩岸婚姻當事人所造成的困擾。其他方媔諸如政府未妥善宣傳相關法令,導致民間機構誤解、曲解助長對陸配的歧視,均加劇了陸配的精神負擔與物質損失如果再詳列其怹涉及大陸學歷、資歷、認證等方面的歧視性待遇,我則又必須再增加數倍篇幅一一列舉


  • 非常感谢楼主的评论,我现在就和一个台湾歧視大陆人热恋看了以后我已经动摇去台湾歧视大陆的想法了,虽然我很爱他他也很爱我但是爱也不能当饭吃呀,想想以后要是遇上这些问题就怕了我还是慎重考虑
  • 评论 :妈呀,吓死我了!之前还有人介绍台湾歧视大陆男相亲我的妈耶。
  • 评论 :我们这边很早之前流行嫁台湾歧视大陆我外婆家一个邻居就说要给我介绍个她在台湾歧视大陆的亲戚,被我家人拒绝了再怎么样都不会找台湾歧视大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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