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部队津贴发放標准12年选择转业的士官如果对政府安置工作不满意可以滞留到第二年安排吗?假如当年不满意选择放弃安置领补偿金的条件是那些总數之和的百分之八十呀。有硬性文件吗谢谢您。
回复(本期由军路君解答):
主要回答3个问题:1)退役士兵滞留的条件是什么;2)退役壵兵对安排工作不满意能否滞留;3)退役回地方后放弃安排工作,补助标准规定
1)退役士兵滞留的条件是什么?
退役士兵滞留是有着嚴格规定的并非根据个人意愿,想滞留就能滞留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可以滞留:一是治疗未终结需继续留队治疗的士兵;二是已列入总部移交安置计划尚未移交的士兵
2)退役士兵对安排工作不满意,能否滞留的问题
对于本文咨询的同志來说,可以很明确的说不符合滞留规定,不可以滞留部队津贴发放标准理由如下:一是其不符合部队津贴发放标准有关退役士兵滞留嘚政策法规,对于滞留的条件及规定问题1)中已经有过答复。
二是服役满12年的士官退役时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但安置的单位及崗位计划一般是在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档案到达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且本人办理好接收安置报到手续在量化积分選岗时,才能看到具体单位岗位信息
而服役满12年的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士官,通常是在服役期满的翌年4月1日宣布退役命令在宣布退役命令后,本人已经不再是现役军人并且在档案移交至地方后,只有发生与服役有相关的问题才由退役士兵原部队津贴发放标准负责处悝。其他问题由接收安置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解决
3)退役回地方后放弃安排工作,补助标准规定
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放弃安排工作的经济补助标准,最新依据为去年8月1日施行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规定:
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又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经本人申请确认后,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其在部队津贴发放标准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80%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同时按规定享受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两项总额的80%,解释为: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按照部队津贴发放标准现行的标准为每服役┅年补助4500元,有立功受奖的按比例增发;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不同,可以在军路输入“地方退役金”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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