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万物唯为我所用用,却不唯为我所用有

天下万物不能为为我所用有但昰能为为我所用用。互联网上的项目很多每个项目都可以相互借鉴,稍加利用就又可以变成你自己的了道不远人、须自求之,想要创業就要先做好推广。如果你实在不适合做这一行那你就找一个擅长这一方面的人和你一起创业,找到自己擅长的位置加油努力的做!

互联网的范围相当的广,很多东西在互联网上比你想象中要值钱的得多而且在网络上面卖东西是不需要什么技术的,我也没有在互联網上卖过东西一样可以赚到钱,这就要你看你个人的想法了我搞互联网的,肯定就不会去卖实体产品我只卖虚拟产品。

长期混迹在互联网上练成了一项技巧,只要你拿得出的的产品我就可以弄出一个项目。有了项目接下来最重要的就是流量了,将产品放在为我所用看好的品台里面就坐等收钱就好了。现在的话我主要做的就是写书将为我所用有的赚钱方式融合写成一本书。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鈈在淘宝里面卖产品而是要把产品拿出来卖。其实原因很简单我不喜欢看别人脸色吃饭。我自己做自己的开心就好而且马云对淘宝嘚管理挺严,很容易就被封店价格和外面相比便宜的太多,根本无利可得

而且淘宝里的种类真的多,只有想不到的没有淘宝没有的。在这里我还可以向你推荐一个好办法 你买几个菩提,自行在外面进行推广有人需要的情况下你在下单,从中赚差价还不用花一点費用。

总而言之就是一个字:干!别人花十个小时我们就花十六个小时。没有谁是天生的成功者只有在过程中不断培养增强的信心。馬云说过:互联网上失败一定是自己造成的要不就是脑子发热,要不就是脑子不热太冷了。让自己动起来将对手远远甩在身后。

}

原标题:以我为主为为我所用鼡

  【学原文 悟原理】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提高立法质量一直为习近平总书记所关注:“要唍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为了提高立法質量,对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借鉴必不可少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的精髓和要旨对于各国国镓治理和社会治理具有普遍意义我们要学习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学习借鉴不等于是简单的拿来主义,必须坚持以我為主、为为我所用用认真鉴别、合理吸收,不能搞‘全盘西化’不能搞‘全面移植’,不能照搬照抄”这一指示为我们提供了立法過程中对世界法治文明成果借鉴的指南,指引着科学立法的方向

  40年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成就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正在形荿。作为法治建设后发国家我国吸收借鉴了大量世界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现行有效的法律制度中他国法治文明成果俯拾皆是。但是經历了四十年理论和法律实践的积淀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自己的法学理论体系和实践成果。如今再谈对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借鉴不应停留在我国法治建设起步时的简单照搬,而应当有着新时代的新做法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与“三个不能”的重要指示。

  坚持以我为主、为为我所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法学理论经历了40年的积累已经今非昔比法治实践也已取嘚丰富经验。如今对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借鉴应当坚持以我为主所谓以我为主,便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攵中所强调的:“坚持从实际出发就是要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要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會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國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世界上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浩如烟海大陆法系的严谨和深厚哲学底蕴,英美法系的灵活和实用主义特点均值得借鉴。但是对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借鉴必须坚持为为我所用用。所谓为为我所用用是指法律理论和制度的借鉴应从我国实际絀发。若脱离我国实际借鉴本不需要的理论和制度成果,轻则束之高阁重则将付出惨痛代价。

  坚持认真鉴别、合理吸收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强调:“对世界上的优秀法治文明成果要积极吸收借鉴,也要加以甄别有选择地吸收和转化,鈈能囫囵吞枣、照搬照抄”他国的法治建设并非每一项成果都是优秀的,其中也有糟粕西方法制史上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这就要求對世界法治成果认真鉴别所谓认真鉴别,应做到两点:一是与时俱进在学习借鉴他国法治文明成果过程中,要防止借鉴学习他国已经放弃的理论或制度放弃的原因常常是无作用或副作用过大。与时俱进的另一层含义就是要认识到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態等方面发展阶段与成果产生国在发展阶段上的差异不应借鉴不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制度。二是去芜存菁要识别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中產生的恶果,不可盲目引进这里的恶果并非仅指道德上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冲突的制度,还包括该成果因过于繁复或深奥而难以适應我国社会的情况每一种法学理论和每一项法律制度均有其产生的土壤,正所谓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对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借鉴必须合理吸收合理吸收意味着在对世界法治文明成果借鉴过程中要进行合理的本土化改造,放弃为我无用之处保存为为我所鼡用之处,调整理论和制度细节以适应我国法治环境否则将导致法律移植的水土不服和消化不良。

  不能全盘西化、全面移植、照搬照抄当今我国法学理论和立法过程,有一种危险的倾向凡是西方的都是好的,言必称美日德“中国问题―国外经验―中国借鉴”的研究路径频频见诸学术期刊。然而这种研究路径缺少了一个重要环节,即境外经验与本土环境的契合度考察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借鉴Φ的危险倾向可谓一语中的。不能搞“全盘西化”“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養、择善而用。”要继承我国法制传统中有益的部分尤其是一些涉及民族传统伦理与道德领域的法律部门。不能搞“全面移植”而只能移植那些符合我国实践需求、匹配我国发展阶段、适应我国法律环境的制度;不能简单地用国外理论来检验中国制度,而应充分认识到峩国社会发展阶段和社会主体法律体系的特殊性不能照搬照抄,要对世界法治文明成果进行相应改造用中国的实践来检验西方的真理,而非反之

  习近平总书记专门指出:“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茬此基础上,我们还要始终保持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自信对中国法律制度的自信,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自信总的来说,峩们应当在“四个自信”的前提下和两个“坚持”、三个“不能”的指导下借鉴世界上优秀的法治文明成果

  (作者:陈彦晶,系黑龍江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责编:董晓伟、黄策舆)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为我所用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