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上刷知乎看到的當时没有在意,后来刷微博又刷到这个新闻才认真看了下如图
今天刷了一天微博,不停地搜索金庸和江南和解已关注事情后续发现刚刚又上微博看到江南就已此时间发表了声明如下图
大概看了一下,挺诚恳的对江南好感立马上来了,想想某些人啊真是死不偠脸,抄袭就是不承认人家这个还不算是抄袭了,只是同人
看到了,说是十年前江南小打小闹金庸和江南和解没理他江南也没提版权这事,现在又说要拍电影就过分了。
打着同人、致敬的名义抄袭的太多了
具體怎么回事啊?图片太小看不清
这个我看过,是同人文啊人物是一样的,情节是自己写的当时看的时候只觉得把原著的人物加上作者的解读换叻一种方式刻画,应该不算抄袭吧
写写同人自嗨还行,用来盈利就不行了
现在的很多同人本黄本小作者会不会被吓到?说的是那些有出本盈利的
近日金庸和江南和解起诉作家江南著作权侵权,要求其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江南所著的《此间的少年》是以金庸和江南和解小说人物为基础的同人小说,讲述了在汴京大学乔峰、郭靖、令狐冲等大侠们的校园故事,曾被改编成电影并且此前被华策买下IP,将再被翻拍10月23日,江南在微博发表了“關于金庸和江南和解先生诉《此间的少年》案件的声明”
01:24:57新京报新媒体 ·作者:张格尔 张臣
01:24:57新京报新媒体 ·作者:张格尔 张臣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16日对作家查良镛(笔名“金庸和江南和解”)起诉作家杨治(笔名“江南”)《此间的尐年》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进行一审宣判杨治不构成侵犯著作权,但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销毁库存書籍杨治应赔偿查良镛经济损失168万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20万元,联合出版公司、精典博维公司就其中的30万元及3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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