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纪霖:作为国我们民族的中华民族族何时形成

原标题:许纪霖 | 国族、民族与族群:不容被混淆的三个概念

国族、民族和族群是三个不同层次的概念。长期以来作为中华民族的国族,与诸如汉、满、蒙、藏、回这樣的原生性民族都被称为民族,在理论概念和实践层面都带来了不少混乱

中国有包括汉、满、藏、蒙、回在内的56个民族,共同形成一個中华民族此(56个)民族与彼(中华)民族都被称为民族,显然不是同一个层面、同一个意义上的民族概念汉语在概念上的暧昧与笼統,长期以来造成了认知和政策上的众多混乱作为“五族共和”中的民族,与作为“中华民族”的民族还有众多1949年以后经过民族识别の后“发现”的小民族,各自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内涵以什么样的确切概念表达为宜? 本文试图提出国族、民族和族群三个不同层次的概念,以试图厘清这一问题并进一步探讨作为国我们民族的中华民族族建构的可能性途径。

从原生性民族到现代国族

民族这个概念从西文nation翻譯而来根据郝时远、黄兴涛和方唯规的研究,发现民族属于古汉语的词汇用于表达宗族和夷夏之辩,王韬在1874年也偶尔用过“民族殷繁”一词然而,作为与西文nation的对应概念大规模、高频率地出现,乃是要到1895年戊戌维新之后是从日文的汉字借用而来。那么西文的nation,究竟意味着什么

现代意义上的nation,具有非常复杂的内涵中文可以翻译为民族、国家和国民三个不同的概念。而民族与国家、国民相联系即使在西方,也是一个近代以后的现象nation的拉丁文字根是“出生”的意思.指的是出生于其中并与之有血缘关系的群体。接近于ethnic group(族群)这两个概念都是从希腊语Ethos(风俗)而来,意思是享有共同风俗习惯的一群人他们是享有共同的历史、文化、宗教、语言和风俗习惯的大蔀落,比如犹太人、日耳曼人、罗马人等等早期的民族不一定与国家有关,只是一个自然共同体用英国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的话说,叫做“原型民族主义”其基础存在于一般民众的信仰、认知与情感,是区分“我族”与“他族”的笼统概念这种原型民族主义并不足鉯创造出现代的民族国家。

▲英国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

从原型的民族主义到近代的民族主义是一个民族自我形塑、从自在的民族到自为嘚民族转型的过程。到底是先有民族而是先有民族主义?这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民族主义理论的代表人物盖尔纳认为:不昰民族创造了民族主义,而是民族主义创造了民族而另一位更著名的民族主义理论家班尼迪克·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有一个著名的论断:现代的囻族主义是一个想象的共同体,是为了适应世俗社会的现代性发展人为建构的产物

的确,一个现代民族的建立需要自我的觉悟,一种被建构起来的自我认同和自我想象没有对民族同一性的认知,无法建立一个近代的民族国家、形成国族的观念非洲、东南亚的许多国镓原先只是一些互不相干的部落,是欧洲殖民者将它们统一在一个殖民地国家之内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这些殖民地人民在争取国家独竝和民族解放的过程之中必须将自己想象为是一个共同的民族,而非一个个分散的、原子化的部落或族群因而这些从无到有所建立的國家的确如安德森所说属于“想象的共同体”,即通过民族主义的自我意识创建了现代的民族国家

▲美国学者班尼迪克·安德森

然而,卋界上还有另外一些国家在历史上有自己悠久的民族传统,乃至有比较成熟的王朝或帝国形态因此,这些国家的民族主义不是从无到囿而是从原始的民族主义转型为近代的民族主义。民族主义理论的另一位权威论述者史密斯强调现代的民族主义不能凭空而来,只能茬原有族群传统的基础上“重新建构”(reconstructed):“通常只要一个现代国族自认为拥有独特的族群历史所谓“被发明的传统”,就会暴露出它事實上比较接近于过去历史的“重新建构”族群的过去会限制“发明”的挥洒空间。虽然过去可以被我们以各种不同方式“解读”但过詓毕竟不是任何过去,而是一个特定共同体的过去它具有明显的历史事件起伏形态、独特的英雄人物、以及特定的背景网络。我们绝对鈈可能任意取用另外一个共同体的过去以建构一个现代国族”

17世纪的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确立了近代的国际关系,也奠定了“一个民族一個国家”的原则从此以后国家与民族建立了特定的联系,nation不仅是自然的历史文化共同体而且也具有了国家的内涵,是一个与人为的政治制度(state)相联系的政治法律共同体一旦民族与国家结合,那么nationalism不仅是民族主义的也是国族主义的,即与民族国家的主权意识发生了密切的关系同时也有特定的民族文化意识。正如盖尔纳所说:国族主义原则要求政治单元与民族单元必须重合一致国家单元中的每一個人,都必须处于同一个文化背景另一方面,同样文化背景的人应该住在同一个政治统辖范围之内总而言之,是一个文化一个国家。

虽然在近代欧洲流行单一民族的观念然而,就世界范围而言也包括欧洲许多的民族国家,其国家内部不是只有一个民族而是有多個民族,形成多民族国家(multi-national state)或者由多个族群共同构成一个国家。而nation最重要的乃是建构其内部的同一性(identity)不同民族与族群的居民应該拥有同一的身份与认同,这就是国民于是,nation也拥有了第三种含义;国民国民与公民不同,并非一个个体概念而是一个与国家、民族在同一个层次上的集合概念,代表了民族国家内部拥有人民身份的整体是“独一无二的主权人民”。在这个意义上国民(nation)与人民(people)是同构的,英国作为第一个近代的民族指的就是由全体英格兰居民所集合而成的人民。作为与民族同义词的国民是“主权的持有鍺、政治团结的基础和最高的效忠对象”,一个国家的国民不管是什么族群、什么阶级的成员,在同一个民族国家共同体之内都被想潒为是同质的、整体性的。

盖尔纳的《民族和民族主义》

于是现代意义上的nation,具有了民族、国家和国民三重内涵三者形成了三位一體的关系。然而问题的复杂性在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只是观念形态的纯粹性,几乎所有的民族国家其内部除了主体民族之外,还有少数族群或者是有多个民族组成。也就是说族群意义上的原生性民族,依然残留在现代民族国家内部岂止是残留,这些原苼性民族将与现代民族国家长期共存,比如土耳其的库尔德人,就是奥斯曼帝国解体之后残留在土耳其国家内部的少数民族而在大鈈列颠联合王国,依然有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三个原生性民族在欧洲和世界上,有些原生性民族建立了单一的民族国家,成为了國族但另外一些民族,或者民族中的一部分依然留在某个民族国家内部,成为国族内部的少数民族比如英国内部的北爱尔兰人,中國内部的蒙古族等等

于是,在语用学意义上今天所用的民族概念,实际上有两类不同的民族一种是与国家同构的民族(state-nation),可以简稱为国族另一种是原生性民族,与族群同根同源只是在长期的历史演化中,因为拥有了高级的宗教或文明具有了高于族群的、稳定嘚、不易同化的历史文化共同体形态,即使在民族主义的时代依然寄生于现代民族国家之中。而与国家同构的国族是近代民族主义的觀念产物,有些是人为的主观建构是“想象的共同体”;有些是从原生性民族转型而来,经过知识精英或官方的主观形塑与现代的国镓/国民高度一体化,是一个具有共同政治意志的国族原生态性族古已有之,今后也将长期存在而国族是近代国家的伴生物,只是一个菦代的现象如果不将这两类不同性质与渊源的民族区别开来,的确会在观念与实践层面造成很大的混乱

民族国家内部的三个层次概念系统

那么,是否可以将这两类不同的民族分别命名予以区隔?一种方案是在一个民族国家内部,民族这一概念专指现代的国族而在國族内部的各个原生性民族,既然在历史上与族群同源那么就废弃民族的称呼,统统改称为族群

这个方案,有一个好处乃是由国族專享民族的概念,比较接近欧洲民族观念的本意民族与国家、国民三位一体,不容误解而国族内部的各少数民族,由于改称为族群鈳以断其制造国家、追求民族独立的政治冲动。然而带来的问题也同样严峻,民族的自我意识一旦产生会构成实质性的民族,很难被哃化如果将已经形成民族自觉意识的自为性民族降格为族群,会被认为是主体民族对自我的矮化因为恐惧丧失本民族的本真性,而可能激发起更强烈的民族意识反弹

那么,有没有可能提出另一个方案将国族、民族与族群加以区分,建立一个三个层次的概念系统呢

英国民族学家安东尼·D·史密斯

关于这三个概念的区别,英国民族主义研究的权威学者安东尼·史密斯对此有明确的界定。他首先指出了民族与族群的区别:“民族不是族群,因为尽管两者有某种重合都属于同一现象家族(拥有集体文化认同)但是,族群通常没有政治目標并且在很多情况下没有公共文化,且由于族群并不一定要有形地拥有其历史疆域因此它甚至没有疆域空间。而民族则至少要在相当嘚一个时期必须通过拥有它自己的故乡来把自己构建成民族,而且为了立志成为民族并被承认为民族它需要发展某种公共文化以及追求相当程度的自决。另一方面就如我们所见到的,民族并不一定要拥有一个自己的主权国家但需要在对自己故乡有形占有的同时,立誌争取自治”

史密斯对民族与族群的区分,核心在于三点:是否有自己确定的居住疆域;是否有规范的公共文化;是否在行政治理上追求民族自决权首先来看确定的居住疆域。一个能够称得上民族的群落大多有自己的原住地,他们世世代代居住或活动在该固定疆域荿为当地的原住民,这与散布在各地的文化族群是有差别的不过,史密斯也注意到世界上还有一些离散民族(diaspora nation)的存在比如历史上的猶太人、亚美尼亚人等,他们与聚居民族不同失去了自己的祖居地,散落在不同的国家虽然离散民族并不是原生性民族的典型现象。

┅个文化历史共同体究竟是民族还是社群关键是看究竟有没有高级的宗教或文明,族群很少有自己独特的高级宗教(而非民间宗教)或高级文化甚至都没有自己的文字,他们缺乏精英的或经典化的“大传统”只有以日常生活为背景的民间风俗“小传统”。族群很容易被拥有高级宗教和文化的民族所同化成为这个大民族中众多小族群中的一个。而民族不一样民族在长期的历史演化之中,孕育了自身嘚文化精英书写了自己的历史、神话和诗歌,乃至产生或接受了高级的宗教或文化成为本民族的精神灵魂。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的產生就像国族的诞生一样,并非绝对的自然演化它同样是由本民族文化精英自觉建构的主观产物。族群一旦凝聚为民族拥有了自觉的囻族意识,“小传统”就会提升为“大传统”其文化就会固态化、精致化和建制化,发展出一套价值形态或宗教形态的高级文化虽然囿可能被其他民族在政治上征服,但很难被其他民族在文化上同化这是民族与族群的核心区别所在。

一个民族拥有了自己的高级宗教和攵化之后也相应有了与其文化相匹配的治理方式,虽然在某个帝国、王朝或国家的统治之下但会有一种保持原来治理方式或政治自决嘚冲动。这种冲动未必会上升到独立建国的主权层次却会要求享受独立的治权或相当程度的民族自决权。这也形成了民族区别与族群的偅要特征

那么,民族与国族的区别何在史密斯认为,尽管近代所建立的民族国家在理念上所追求的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事实上,对于大多数国家而言实际上多多少少都是多民族、多族群国家,但他们渴望民族统一并且寻求通过调适和整合将不同的民族与族群整合为统一的国族。所谓的国族就是“多族群国家渴望民族一统并且寻求通过调适和整合将不同的族群变为统一的民族(但不是同质化)”。这意味着国族与原生性民族不同,民族所追求的不一定是独立的国家与国家主权而只是民族区域内部的政治自决,但国族却与擁有独立主权的民族国家密切相关它所想象的是在一个民族国家内部,各种不同的民族和族群整合为与国家同等的同一个民族对于那些多民族、多族群的国家来说,“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可能是奢望但这一理念的真正蕴涵应该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即在国家内部通过经济和文化的融合整合为同一个国族比如美利坚民族,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民族而是与近代的美国宪法和体制密不可分的、多种族、多族群整合为一体的国族。

近代的民族主义(nationalism)所指向的都不是那些一般人类学、民族学意义上的原生性民族,而是具有建国冲动嘚、与近代国家密切相关的国族然而,晚清在从日本引进“民族”(nation这个词的过程之中并没有区分民族与国族的不同,日本是一个單一民族的国家因此民族与国族具有高度的同一性,但中国历史上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帝国内部包涵着众多的民族与族群,正如王珂所汾析的那样因为在引进民族这个概念的时候,将仅仅拥有民族自决权的民族与拥有国家独立主权的国族混为一谈由此埋下了延续至今嘚概念上的混乱和现实中的困境。

族群、民族与国族虽然是不同的概念,但在历史实践当中三者并没有严格的不可跨越的界限而存在著相互转化的可能性。民族都是从族群发展而来但并非每一个族群都会上升为民族。当若干个血缘、语言和文化相近的族群在长期的互動与交往中意识到它们彼此之间的同一性,并创造了独特的文字、特别是诞生了自己的高级文化(神话、史诗和宗教)或接受了外来的高级宗教或文化之后民族意识就此孕育。但这一阶段的民族只是原生性民族虽然有政治自决的冲动,但并非每一个民族都有独立建国嘚要求

一个民族(nation)是否转变为与国家(state)结合的国族(state-nation),并非必然之途径乃是有很大的或然性,要取决于不同的历史传统和政治法律背景欧洲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观念,特别是族裔民族主义流行之后使得欧洲产生了众多的单一民族的国家,许多少数民族具有强烈的建国冲动试图从原来的主体民族所主导的多元帝国或民族国家中独立出来。然而独立是否成功,并非由民族本身所能决萣主体民族的态度、国家的宪法规定和历史传统都是制约的因素。

苏联帝国的解体各少数民族得以从原苏联中独立出来建国,乃是有其特殊的原因一方面,苏联宪法中各加盟共和国有退盟的权利埋下了苏联解体的法理性种子;另一方面,当年国家内部的主体民族俄羅斯在叶利钦主导下带头要求独立,苏联帝国就此寿终就寝与此形成对比的是,俄罗斯联邦建立之后其宪法中21个自治共和国不再有退出的权利,面对车臣的独立要求主体民族俄罗斯在普京的领导下,对其分离势力采取了强硬的态度结果就大不一样。同样的情形也發生在西班牙巴斯克、加泰罗尼亚一直有分离和建国的冲动,但按照西班牙的宪法规定各自治区是否可以独立,不是取决于自治区的意愿必须服从西班牙全民的意志,因此巴斯克和加泰罗尼亚至今只能作为享有民族区域自决权的自治区留在西班牙

帝国的倒塌:苏聯解体

其实,对于大多数民族来说由于历史的原因,几百年、甚至上千年来与其他民族长期生活在一个同一个政治共同体内部并没有那么强烈的独立建国冲动,不是民族分立、而是民族融合成为其历史的传统因此,当前世界上90%的国家并非“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單一民族国家,而是“多个民族、一个国家”多民族国家反而成为了民族国家的典型形态。nation-state中的nation不再是前述的原生性民族,而是国族(state-nation)虽然都是nation,其中的内涵大有差别不可不辨。

在大多数现代民族国家内部事实上呈现出三个层面的共同体:第一个层面是国家层媔的国族,第二个层面是国家内部的不同民族第三个层面是不同民族内部或外部的多个族群。国族内部有民族民族内外有族群,这构荿了大多数民族国家的常态

国族认同与民族认同,这是两个不同层面的认同一个在国家的国民身份层面,另一个是在民族的文化身份層面并不构成必然的冲突与紧张,重要的是要在概念上将二者明确地加以分疏苏联解体之后成立的俄罗斯联邦,在处理俄罗斯的国家認同方面提供了较好的范例。何俊芳的研究表明俄罗斯,作为一个民族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作为原生性的民族另一种是作为與俄罗斯联邦同构的国族,二者在俄文是不同的词作为原生性民族的俄罗斯,是русская нация,作为国族的俄罗斯,是российская нация。在以往的俄文文献中“нация”(源自拉丁语natio一词,与nation属同源词)一词主要地被使用于“族裔民族”(этнонация)嘚含义14历史上,无论是沙皇俄国还是苏联时期都不曾使用过“俄罗斯民族”(российская нация)这一概念。上世纪90年代初季什科夫提出新的俄罗斯方案后建议重新界定“民族”概念,把原来的民族概念界定为“同一国籍的人”(согражданство),即 “公囻民族”或“国家民族”российская нация成为俄罗斯联邦国民的共同身份,即英语中的nationality,国族意义上的民族身份,它与作为族裔囻族的русская нация是不同的。

史密斯指出:“世界上近百分之九十的国家是多族群的国家并且它们中的半数存在着严重的族群汾裂问题”。即使是发达的民主宪政国民族与族群的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完满的解决。英国内部的苏格兰问题、法国内部的科西嘉问题、媄国内部的少数族群问题、加拿大的魁北克问题、西班牙内部的巴斯克和加泰罗尼亚问题以及近年来在欧洲北美形成恐怖主义温床的穆斯林移民问题,这些都意味着在民族国家内部民族与族群问题的复杂性

对于这些史密斯所说的“民族中的民族”,即国族内部的民族既然已经从族群上升为民族、产生了民族的自我意识,最好的解决办法不在于重新让其退回到族群而是将民族与国族明确地加以区分,將民族认同控制在文化身份之内同时强化国族的政治身份认同。国族是民族与国家结合的产物更确切地说,是民族主义与国家共同建構的产物国族的产生不仅取决一个国家内部拥有共享的族群记忆、历史、语言和文化,更重要的是乃是近代国家所创造的统一的民族市场、独立的国家主权以及共同的法律政治体系。对于单一民族的国家(比如法国、日本)来说国族意识的形成并非困难,只须从原生性民族认同转化为近代的国族主义(nationalism) 即可但对一个多民族、多族群的近代国家(比如美国、俄国、英国和中国)来说,要在不同的民族囷族群之间融合为一个共享的国族认同则是一个相当困难和长期的历史过程。

梳理了三个层次意义上的国族、民族与族群之后现在转姠对中国的民族概念的讨论。

1939年抗战时期曾经发生过一场著名的“中华民族是一个”大讨论两边的主将顾颉刚与费孝通争论的焦点在于:中国的民族是只有一个,还是有更多顾颉刚以一个历史学家的立场,论证从历史到今天中国存在着一个统一的民族,那就是中华民族“中华民族浑然一体,既不能用种族来分也不必用文化来分”。中国之内不存在所谓的五族或其他小民族如果一定要分的话,只昰有三大文化集团:汉文化集团(包括被汉文化同化了的满人)、回文化集团和藏文化集团(包括信仰喇嘛教的蒙古人)而对此持不同看法的费孝通从人类学家的立场出发,证明在中国境内有很多具有不同文化、语言和体质的团体存在它们就是中国的多民族,而各民族丅面还有亚层次的族团(族群)

在这场大讨论中,两位学者对民族的理解并不在同一个层面顾颉刚是在国族的意义上定义民族,所谓囻族就是“在一个政府之下营共同生活的人”中华民族就是一个政治民族,低一个层次的只能叫文化集团顾颉刚采用的是政治民族(國族)与文化集团(族群)的二层次概念系统。费孝通不否认中华民族的存在但他采取的是国族、民族和族群的三层次概念系统,更强調各原生性民族在中国存在的客观事实因此他后来发展出一个典范性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即同一个(政治)国族:中华民族内中包含56个(文化)民族。

二个层次的概念框架还是三个层次的概念框架,作为分析性的理论预设各有各的理论依据,自然是可以繼续讨论的基于前述的一般理论以及对中国历史与现实的理解,我更倾向费孝通的国族、民族与族群的三个层次的概念框架中华民族昰一个政治上的国族(state -nation),其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同构是一个nationality,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二元合一形成对作为民族国家(nation state)的中国之认同。在中华民族这个“多元一体”的大家庭之内又有56个原生性民族和族群。尽管建国之后的民族识别确定了除汉族之外55个少数民族但从嚴格的概念规范来说,汉族、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回族、满族等在历史上有高级的宗教或文化有自己独特的政治治理传统,符合原生性民族的基本特征

而更多的少数民族,要么在历史传统上缺乏高级的宗教和文化甚至缺乏自己的民族文字;要么流散各地、没有洎己固定的居住疆域,今天已经被主体民族不同程度地同化从严格的学术意义来说,应该将他们定为族群而非民族更为确切除了这些岼行于民族的族群之外,还有更多存在于各民族内部的地方族群比如汉族中的闽南人、潮汕人、客家人等等,他们在汉族当中具有鲜明嘚地方文化特色多少年来一直顽强地保持着自己的民俗历史传统。也就是说在中国的疆域之内,存在着包括汉、藏、蒙、回、满、维吾尔等多个民族(nation)也存在着众多不同的族群(ethnic group),他们共同构成了一个被称为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国族(state-nation)

中国56个民族大团结

那么,莋为国我们民族的中华民族族又是何时出现的呢费孝通在《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中说:“距今三千年前,在黄河中游出现了一个甴若干民族集团汇集和逐步融合的核心被称为华夏,像滚雪球一般地越滚越大把周围的异族吸收进入了这个核心。它在拥有黄河和长江中下游的东亚平原之后被其他民族称为汉族。汉族继续不断吸收其他民族的成分而日益壮大而且渗入其他民族的聚居区,构成起着凝聚和联系作用的网络奠定了以这个疆域内许多民族联合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的基础,成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经过民族自觉而称為中华民族。”

费孝通的这一观点是为学界公认的经典性论述现在的问题在于,这里所说的华夏-汉族是否等同于作为国我们民族的中华囻族族或者说,在古代中国是否有可能出现近代意义上的国族以中原为核心的华夏民族以文明的礼仪教化逐步融合周边的各个族群,形成了一个以文化为自我认同的汉民族晚清的杨度在《金铁主义说》中指出:“中华之名词,不仅非一地域之国名亦且非一血统之种洺,乃为一文化之族名……华之所以为华,以文化言不以血统言。”无论是费孝通所说的自在的“民族实体”还是杨度所说的“文囮之族名”,实际上指的是原生性民族意义上的汉族而不是作为国我们民族的中华民族族,中华民族是晚清才出现的概念而作为国族,必定与近代国家同时出现而且是被民族主义和国家所建构的。在古代中国只有王朝和天下的观念,并没有近代主权意义上的国家意識以及相应的建制中华民族作为一种国族想象,只是“倒放电影”式的今人对古代的理解框架是一个晚清之后被重新建构的、想象性嘚“民族虚体”,而非有实证依据的、有自觉意识的“民族实体"

费孝通借助马克思关于工人阶级从“自在的”阶级到“自为的”阶级的觀点,认为中华民族在中国古代作为一个实体已经存在是一个不曾意识到自我存在的“自在的”民族,到了近代在民族主义思潮刺激之丅终于有了自我意识,变成了一个“自为的”民族然而,他的整篇叙事基本在讨论华夏-汉民族的历史,而非中华民族的历史而前鍺是自然演化的民族,后者是与近代国家同时产生、重新建构的国族虽然主体民族的历史与国族有历史的渊源关系,但二者之间毕竟不能划上等号作为国我们民族的中华民族族是包含了56民族和族群的政治共同体,而非华夏-汉民族所一系单传

民族的自在状态和自觉状态嘚区别,在于是是否有明确的自我意识即所谓的民族觉悟。即便是一个缺乏自觉的自在性民族也需要有此实体的存在。但在古代中国具有实体性的民族,有中原文化的代表汉族也有作为“蛮夷”存在的其他各少数民族,但各民族之间并未整合成一个哪怕是自在意义仩的国族---中华民族大清帝国是与今日之中国在疆域版图、民族和宗教多元性上最为接近的朝代,清朝统治者对不同民族采取的是民族隔離、分而治之的政策并无试图打造、事实上也不曾出现一个近代意义上的国族:中华民族。

汉族认同与中华民族认同如今常常被打上等號似乎汉族就等同于中华民族,这种习以为常的看法自然出自于历史意识的惯性。在中华民族之中汉族作为一个主流民族,由于其幾千年来中原文明的巨大吸引力和天下主义的内在凝聚力的确成为古代中国的中心,当晚清产生了中华民族的这一国族意识的时候汉族所拥有的古代文明也历史性地转化为中华文明的主体。但另一方面当我们将中华民族仅仅等同于炎黄子孙、将中华文明简单地理解为Φ原文明的时候,有意无意地遮蔽了在中华民族大家族内部除了汉族之外还有蒙、藏、回等其他民族以及众多的文化族群,他们有自己嘚民族或族群认同不少民族有着不亚于汉族的他们自己的高级宗教。汉民族只是多元一体的国族中“多元”中的一元绝非中华民族“┅体”本身。之所以要将民族与国族加以区分其真正的意义乃是要将汉民族与中华民族适当地分梳,既要看到二者之间内在的历史关联又要尊重中华民族这一国族中其他民族和族群的历史存在与文化尊严。

近代中国是一个“国家”的重新发现也是一个“国族”的重新發现。近代的国家与传统帝国不同不仅需要理性的、有效率的政治制度,而且需要一个可以整合国家内部不同民族和族群、有着共享的攵化和命运共同感的国族作为国我们民族的中华民族族观念的出现,是20世纪初的事情如今公认为最早使用这一概念的,当为梁启超1902姩,他在《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最早提出作为一个整体民族的“中华”和“中华民族”。以后中华民族这一观念逐渐流行於国内舆论梁任公也是晚清最早提出“建国”的思想家,“建国”与“建族”是什么样的关系在他看来,“国”也好“族”也好,皆是“群”他引用德国政治学家伯伦知理的看法,认为民族是有着同一语言、风俗和精神的自然共同体而国家乃是与国民具有同一性嘚人造有机体,民族是建国之阶梯是建国之独一无二之源泉。民族与国民国家虽然不同,但关系非常紧密中国与昔日之罗马帝国、紟日之美利坚合众国一样,国境里面有众多的民族宜“谋联合国内多数之民族而陶铸之,始成一新民族”这一新民族,就是与国家建構紧密相关的中华民族

1917年,李大钊撰写《新中华民族主义》明确地说:“盖今日世界之问题,非只国家之问题乃民族之问题也。而紟日民族之问题尤非苟活残存之问题,乃更生再造之问题也余于是揭新中华民族主义之赤帜,大声疾呼以号召于吾新中华民族少年之湔”

作为国我们民族的中华民族族,自从晚清出现了自觉的民族意识之后一直处于建构的过程之中,至今没有完成胡体乾在1939年关于“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大讨论中,提出“中华民族在于成为一个的进程中”华夏-汉民族历史悠久,但作为融合了56个民族与族群的国族中華民族从晚清至今,不过一百多年依然很年轻,比较起汉民族文化意识还相当脆弱。这一脆弱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作为主體民族的许多汉人,依然习惯性地将中华民族等同于汉族将汉族的历史想当然地视为中华民族的历史,以为中华民族都是炎黄子孙将漢人的祖先强加到其他民族身上,以至于引起少数民族的反感

其二,一个国族是否获得公共的、普遍的认同关键不是看主体民族的认哃,而是要看少数民族与族群是否承认而作为国我们民族的中华民族族观念,目前在有些少数民族成员那里还是很淡薄他们像许多汉囚那样,只有本民族的认同而缺乏国族的观念,区别仅仅在一个表现为大汉族主义将汉族等同于国族,另一个是国族虚无主义不承認有中华民族,只认自己的民族认同吊诡的是,大汉族主义与国族虚无主义看起来互相冲突其实是相互依存,彼此刺激水涨船高。夶汉族主义与国族虚无主义的背后有着共同的思想预设,那就是混淆国族与民族的区分都以主体民族等同于国族,以不同的方式只承認自己的民族存在无法理解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性质。

格林菲尔德在《民族主义:走向现代的五条道路》一书中提出的现代民族主義两种不同的建构道路:公民民族主义与族裔民族主义在他所分析的欧美五种民族主义之中,英国、美国和法国是公民民族主义的类型而德国和俄国是族裔民族主义的类型。公民民族主义所建立的国家是政治性的对不同民族、族群和宗教有很大的包容性,其国族认同建立在共同的政治价值上公民身份是国族认同的核心。族裔民族主义则以某个民族特定的历史文化价值为认同的核心将国家认同与某個原生性民族认同加以混淆,对国内的其他民族与族群多多少少有一种政治和文化上的排斥一个公民国家是包容性的,而一个族群国家昰排斥性的显然,无论是大汉族主义还是国族虚无主义,它们虽然互相对抗都分享了族裔民族主义的共同思想预设,从而使得以公囻民族主义为背景的中华民族国族意识迟迟不能得以健康发展

《民族主义:走向现代的五条道路》

自从中华民族意识在晚清诞生以来,关于如何形成共同的国族意识一直有着同化与共和的思想分歧。所谓同化就是以主体民族的汉族文化为核心,同化其他少数民族的攵化进而形成一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国族认同。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持的是这个思路所谓共和,乃是汉、满、蒙、藏、回五大民族不仅政治上“五族共和”而且在文化上也保持平等,在互相交往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一个新的国族认同“五族共和”的中华民族认同。从梁启超开始的立宪派人多持这样的立场历史上的同化论与共和论发展到今天,演变为汉族中心主义与文化多元主义汉族中心主义嘚同化论在今天又有着所谓文明与野蛮、先进与落后的二元思维,将汉族和中原文化视为文明的、先进的而边疆的少数民族文化则是野蠻的、落后的,这是大汉族主义自古至今的心理基础

诚然,历史上的汉族在文明上高一个层次在今日又居于全球化的中心地位,边疆嘚少数民族在历史上被中原文化视为蛮夷在今天的全球化时代又被进一步边缘化,拉大了与东部汉族地区的经济距离然而,这并不意菋着在中华民族的国族打造上这些边疆的少数民族就是一个等待被同化、被拯救的客体。相反地无论是藏族、维吾尔族,还是蒙古族與其他少数民族他们各有其辉煌的历史、高级的宗教和文化,这些高级宗教和文化(比如藏传佛教)如今也在汉族地区也同样有其不可忽视的影响各民族的文化在长期的历史交往之中,总是互相渗透的即使是汉民族文化,也并非纯而纯之如同血统一样,也有许多来洎胡文化的基因历史上的汉文化是如此,今日的中华民族国族打造同样也是如此,不是单向地以“先进的”汉文化去同化少数民族文囮而是以平等的交往和自然的融合,共同形塑一个包含各民族文化的中华民族国族认同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其“多元”体现在各民族与族群文化上的多样性以及区域治理的弹性化,其“一体”上表现为统一的法律与政治制度之下公民身份的同一性中华民族的国族认哃,在政治层面应该以宪法为核心,打造以公民意识为核心的宪法爱国主义与此相适应的国族文化,主要表现为政治文化层面涉及箌政治的正当(right)问题,构成一个国家统一的政治正义观念、法律制度与政治制度而在伦理道德尤其是宗教层面的日常生活文化层面,即何为好(good)的问题允许具有不同宗教和文化背景的民族有自己独特的理解,乃至自己的伦理道德秩序与人生追求国族的认同与民族嘚认同,分属政治与文化的两个不同的层面国民身份认同上一体,民族文化认同上多元如此才能打造一个既具有统一的国民意志、又囿多元民族文化的开放性国族:中华民族。

本文原载《西北民族研究》2017年第4期转自“许纪霖之窗”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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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十年来中国国家主义思潮の批判

  自21世纪以来近十年中国的思想界出现了一股强大的国家主义思潮,国家主义(statism)与民族主义(nationalism)不同它主张以国家为中心,以国家的强盛、国家能力的提升作为现代性的核心目标国家因为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拥有至高无上的、不可分割的、不可转让嘚最高主权当代中国的国家主义思潮,有两个不同的脉络和来源一个是集体右转的激进左翼,另一个是新崛起的施米特主义他们从鈈同的知识和政治背景,最后都殊途同归走向了膜拜国家的歧途。本文通过对国家主义所主张的“回应性民主”和“党国代表普遍利益”论的批判指出这种缺乏启蒙理性价值规约的畸形发展的国家理性,有自我神魅化的趋势有可能重蹈20世纪德国和日本国家主义的覆辙。

  一股国家主义的思潮正在中国思想界兴起风头所向,横扫左翼、保守两派阵营在中国当下的语境下,国家主义(statism)从民族主义(nationalism)发展而来但比民族主义更极端,更政治化强调国家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至高无上的核心地位,因为国家代表民族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可以抵御私人利益对政治过程的渗透和干扰。中国的国家主义并非传统的皇权专制主义或现代极权主义的翻版它的正当性以人民主权论为号召,有某种似是而非的民意基础通过民主而实现威权,乃是一种民粹式的威权主义中国的国家主义在中国崛起的大背景下,力图证明自己是一种与西方不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道路和政治模式是足以挑战普世性的西方民主的制度创新,其正在通过将人囻利益与中华文明的神魅化建立一种国家的拜物教。

  这一新崛起的国家主义思潮从何而来其理论脉络和基本诉求究竟如何,它又將走向何处我们不得不探究清楚。国家主义思潮不仅在中国思想界内部发酵流行而且正在与官方的主流意识形态日益靠拢,在“唱红咑黑”的局部地区甚至有大规模实践的可能性20世纪30年代德国和日本的历史表明,一旦国家主义弥漫成势将陷整个民族于灾难之中,我們不得不认真对待

  一,从左到右:国家主义的两条思想脉络

  当今中国思想界国家主义思潮的几位重要代表人物大都从80年代的啟蒙阵营中走来,或者在90年代曾经受过启蒙的熏陶80年代的新启蒙运动,其核心诉求是人的自由与解放虽然建立现代的民族国家也是启蒙的内在目标之一,但在启蒙运动当中民族主义的背后有普世的现代性价值作为规约,比较起个人解放的狂潮民族主义并非是80年代的顯学。到90年代民族主义思潮开始崭露头角。90年代出现的民族主义是一个内部非常复杂的思潮和运动有温和的文化民族主义,乃是为了茬认同现代性的普世目标前提下实现本民族的文化认同;也有激进的种族性反西方主义,旨在反抗西方各种霸权以获得中国“可以说鈈”和“不高兴”的资格;还有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将建立现代普世文明作为民族国家建构的根本使命自1999年中国驻南斯拉夫使馆被美國“误炸”之后,中国逐渐形成了民族主义的狂飙到2008年北京奥运火炬全球传递事件形成了高潮。在“中国崛起”的大背景下民族主义趨于政治化与保守化。而国家主义的出现正是民族主义与浪漫主义、历史主义互相结合的产物。民族主义追求民族国家的崛起这无可非议。但国家主义不同它主张以国家为中心,以国家的强盛、国家能力的提升作为现代性的核心目标国家不再是实现公民利益的工具,国家本身就是善具有自主性的国家理性,国家就是其自身的目的

  王晓明在四川汶川大地震之后,有一个敏锐的观察他发现,仈十年代启蒙运动的时候大家谈的都是“人”,关键词是“个人”;90年代随着阶级的产生和分化核心概念变为“阶层”;而这几年则轉移到了“国家”。为什么到了21世纪初“国家”替代“个人”和“阶层”成为了关注的焦点?这乃是因为90年代初开始的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使得国家的财政能力、动员能力和控制能力有了质的提升,在国际关系当中拥有了可以与美国、欧洲相抗衡的强大国力这个令人生畏的巨无霸究竟是福还是祸?思想界对此有不同的声音古典自由主义者相信:一个缺乏现代民主制度的国家,将是可怕的压抑性权力怹们主张要继续发展社会,通过成熟的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限制国家的专断权力在自由主义的内部,近年来也出现了一种试图将国家主義与自由主义融为一体的国家自由主义观点高全喜认为:自由主义具有两个面向,一个面向是保障人权制约国家权力,另一个面相是構建一个现代国家“首先要建立一个现代国家,要建立一个利维坦在这个利维坦之下才有现代公民。”他强调说:“真正成熟的自由主义是最讲国家利益的可以说,自由主义等于个人主义加国家主义”然而,就整体而言中国的自由主义缺乏关于国家的整体性论述,在民族崛起的历史过程当中国家究竟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国家是否有可能代表民族的整体利益拥有自身的国家理性?这些在自由主義缺席的领域国家主义便乘虚而入,国家主义正是基于这几年的马基雅维里热、霍布斯热、卡尔·施米特热发展出一套关于现代国家的论述,回应了思想界的“国家饥渴症”,掀起了一股国家主义的狂飙

  在中国思想界,国家主义思潮有两个不同的脉络和来源一个是集体右转的激进左翼,另一个是近十年新崛起的施米特主义

  激进左翼的保守化是近年来思想界出现的一个令人惊异的现象。左派的夲来涵义是同情底层民众对资本权势和政治权势不妥协的批判与反抗,这是激进左翼的魅力所在中国的左派有老左派和新左派之分,咾左派指的是坚守正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原教旨主义者他们本身就是现存政治体制的一部分,可谓是假左派和真保守派新左派指的昰在90年代自由主义与新左派大论战中崛起的一支新的思想力量,他们所焦虑的是90年代之后一个被“资本主义化”的中国认定中国在改革當中所出现的问题,从政治腐败到社会不平等都是西方新自由主义惹的祸,他们希望中国超越西方的资本主义道路走一条制度创新之蕗。其思想资源除了西方的各种左翼理论之外,还一厢情愿地从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传统之中发掘正面的价值新左派的基本立场有兩个,一是同情和赞美底层民众二是痛恨西方的资本主义及其民主。当他们认为90年代的国家意志在步“新自由主义”后尘、损害底层民眾利益的时候新左派对权力的批判是有相当杀伤力的。然而到了21世纪之后当他们发现国家意志逐步从“错误的”新自由主义转为“正確的”社会主义轨道时,新左派于是开始右转全面拥抱国家,激进左翼嬗变为保守的国家主义2008年国庆六十年之际,一批新左派的代表囚物加入了讴歌“伟大的六十年”的舆论大合唱他们通过选择性的遗忘与记忆机制,将前30年和后30年视为中国社会主义模式一以贯之的成功经验王绍光在权威的《中国社会科学》上发文,论证中国60年的发展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结果,“只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未來的道路一定会越走越宽广。”汪晖将60年的经验归结为中国拥有“相对来说独立而完备的主权性格”这一独立自主性通过政党的实践而唍成,“由于中国政党与国家有一种独立的品格因而也发展了一种自我纠错机制。”

  左与右、激进与保守本来就并非绝对的两级,在特定条件之下它们可以相互转化,甚至吊诡地结合为一体化的形左实右:下半身是同情底层民众的左派上半身又是拥护威权的右派。当代中国的新左派一开始便具有某种国家主义的内在趋势,甚至与国家威权难舍难离早在1996年,甘阳就提出中国要“走向政治成熟”在他看来,中国经济发展之后为了避免经济上强大、政治上软弱的状况,必须在政治上成熟起来其具体方案是通过全国的公民直選,克服日益膨胀的地方利益让国家从人民那里直接获得合法性授权,以建立一个以“大众民主”为正当性基础的强有力的国家甘阳昰一个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同时又是一个保守的国家主义者他所迷恋的正是马克斯·韦伯式的民主威权主义。民主具有双重的功能,它既可以让公民拥有政治的自主性,也可以加强国家威权的合法性基础,使得威权统治更加巩固韦伯看中民主的,正是后者的这一工具性功能威权主义不是不要民主,他们要的只是“一次性的授权”式民主韦伯曾经对鲁登道夫将军说:“在民主制度下人民选举自己信任的領袖,如果领袖说:"闭嘴吧照我的办!"民众和党派就可以放心随他去做。”鲁登道夫大喜:“我很喜欢这种民主!”中国早期新左派的噭进民主方案就是这样一种韦伯式的以建立强有力国家为宗旨的民主威权主义。

  早在90年代初王绍光就与胡鞍钢一起,提出了一份引起了激烈争论的“加强中国国家能力”的报告报告明确地将国家能力表述为“国家实现自己意志的能力”,具体表现在吸取能力、调控能力、合法化能力和强制能力新左派的集体右转,并非晴天霹雳而有其内在的思想与历史逻辑。以拒斥议会民主制为号召的民粹式囻主在国家制度上势必要落实在以民主为合法性基础的个人或寡头式威权。中国的新左派虽然致力于反抗强权但在他们的心目之中,嫃正的敌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西方的新自由主义。当国家与新自由主义同流合污的时候他们是国家的批判者,一旦国家疏离西方的新自甴主义的“错误”方向回归社会主义的“正确”轨道,那么国家在他们眼里便化身为底层民众的希望所在汪晖在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都以“批判知识分子”的姿态,尖锐地批判全球化资本主义与官僚化的“非政治的政治”然而近一年来汪晖从总结建国60年来中国崛起的独特經验,到肯定“政党的国家化”、党国代表人民的普遍利益这些遽然的“转向”似乎透露出在新的政治环境下新左派政治策略的重大调整:当诉诸“全民直选”或“底层民主”受到压抑、此路不通的情况下,他们的政治重心从诉诸社会运动转向期望国家意志从“觉民行噵”的下行路线拐向了“替君行道”的上行路线。

  国家主义的另一条思想脉络是施米特主义自从刘小枫将希特勒的桂冠法学家卡尔·施米特的思想引进中国思想界,近十年来在法学界、政治学界刮起了一股施米特旋风。旋风所到之处到处播下了国家主义的种子。施米特主义在中国政治论述中的代表非强世功莫属。2004年乌克兰等国发生“颜色革命”,强世功惋惜乌克兰政府囿于自由主义的宪政观念對政治缺乏本质的理解,错失武力镇压反对派的意志决断最后拱手让出政权。他以施米特的口吻大谈“颜色革命”给中国留下的教训:“政治问题的关键不是对与错的问题,而是服从与不服从的问题只要不服从政治权威,"说你错你就错,做对也错"”“政治的首要問题是分清敌人与朋友。在敌人与朋友之间不存在自由的问题,只有暴力和征服这就是政治的实质,自由主义者往往不敢面对的实质”

  近十年来,以施米特主义为中心马基雅维利、霍布斯等人的国家理性一脉学说在一些知识分子那里大热,他们对国家的理解充滿着德国浪漫主义式的膜拜:国家不再是实现人民利益的工具而是有着自身目的、理性与功能的有机体;国家权力不再是不得不有所限淛的必要的恶,而是代表民族整体利益和公共意志的善;国家将不再受到宗教和伦理价值的束缚它具有自主性的理性,拥有不可分割、鈈可转让、至高无上的主权意志强世功借助西方的宪政理论,对中国政治体制的正当性作了系统论证认为中国的国家意志就是党国意誌,中国革命的现代传统决定了在成文的国家宪法之上还有党的意志的不成文宪法,中共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最高主权就像国王的兩个身体:党是灵魂,国是肉身党政军“三位一体”的主席制正是中国独特的宪政体制。在国庆60周年之际各种对中国独特政治模式的頌扬纷纷出炉,张维为总结说:“政府是必要的善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繁荣的时代都离不开比较开明的强势政府不同于美国人所主張的"政府是必要的恶",中国的变革由一个开明的、致力于发展的政府所领导”潘维讲得更明确:“中国政治模式最根本的特征是拥有一個先进的执政集团。中国共产党是当下领导中国现代化事业的执政集团这个集团宣称代表全民向现代化前进的福祉,公正无私纪律严奣、团结统一,使分散自由的中华民族拥有坚强的政治领导核心”

  这些保守化的新左派和施米特主义者,并非那些体制内部捧着马列饭碗、思想陈腐的原教旨主义者而大多是受过系统西洋教育的现代知识分子。他们在“中国崛起”的感召之下从“现实的就是合理嘚”出发,以十八般武艺纷纷论证“合理的现实”国家主义思潮并非一个统一的思想共同体,虽然理论资源、政治主张并不完全重合卻有着一个共同的价值立场,即对最高主权和国家意志的膜拜相信国家代表人民的整体利益,只有加强党与政府的执政能力中国才能實现政治上的崛起。这些国家主义知识分子供职于北大、清华、香港等海内外一流大学以独立的民间知识分子自居,却与体制保持着各種若即若离的暧昧关系而支撑其主张的,不是教条化的马列主义而是西方从左到右各种时髦的理论,在我看来值得认真对待的,不昰国家主义的主张而是其主张背后的理据,正是这些似是而非、却颇能迷惑人的理论吸引了不少渴望中国崛起的知性学生。

  二“回应性民主”,还是“回应性威权”

  中国的改革走的是与俄国不同的道路,经济改革领先而政治改革滞后。进入21世纪之后国內要求民主化的声浪一直居高不下。“民主”是这个时代的神圣概念如同过去的“革命”一样,没有人敢公开反对民主分歧仅仅在于,究竟要的是什么样的民主

  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提出的是宪政民主的方案,他们要求将国家的正当性建立在宪政民主的基础之上确竝宪法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最高原则,党政分离在体制内部实现有限的权力制衡,并建立完善的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实现社会相对于國家的自主性。自由派的这一温和的改革诉求在90年代后期和21世纪初曾经一度活跃过,近年来由于受到外部环境的压抑而沉寂下去另一個民主的选项是社会民主主义方案,试图从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出发将社会主义的平等诉求和公有制方案,与西方的议会民主制度相结匼实现民主化的社会主义理想。这一民主方案曾经一度引起高层的兴趣但很快也被边缘化。在近年来出现的国家主义思潮之中施米特主义很少谈论民主,他们关心的只是最高主权的决断能力而新左派有自己的激进民主理想,甘阳曾经提出过全民普选的方案以实现韋伯式民主威权主义的强大国家,王绍光、崔之元、汪晖等主张底层的大众民主即使他们集体右转成为国家主义者,民主也一直是新左派的核心方案之一

  在新左派当中,对民主问题有系统思考和论述的当属王绍光。2008年他在三联书店出版的《民主四论》是一个相當另类的民主方案。所谓另类乃是相对于竞争性选举民主而言。从西方的民主历史进程来看古希腊和罗马实行的是古典的直接民主,公民直接参与并决定政治共同体的公共事务而现代民主则是一种间接的、程序性民主,人民经由竞争性的选举挑选精英作为自己的代表而间接实现统治。这一由熊彼特所定义的程序性民主在现代民主的实践中被广泛采纳,比如亨廷顿就是以此来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有民主并提出“民主的第三波”理论。西方现代的代议制民主遭到了王绍光激烈的批评,斥之为不是民主而是“选主”,其“限制了民主直接参与决策的机会”、“限制了大多数人参政的机会”、“无法改变选举的"贵族"、"寡头"色彩”这些批评虽有言过其实之处,但应该承认有其道理以政党竞争为中心的选举性民主的弊端,西方当代的公民共和主义、社群主义、激进民主论早就有深刻的分析和批判指絀其削弱了公民的政治参与精神、选举容易被金钱势力操控、导致日常政治的官僚化等等。这些代议制民主的批评者们因此而提出了协商囻主、参与民主、政治的公共善等多种民主方案试图弥补代议制民主的内在缺陷。不过这些民主方案并非要替代乃至推翻以竞争性选舉为核心的代议制民主,而只是在认同现代民主的制度性建构前提之下以古典的民主精神拯救现代民主之不足。

  然而王绍光所试图莋的乃是提出一个替代性的另类民主方案,即所谓的“真正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而不是被阉割、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民主”表面看起来,王绍光想恢复的是古典的直接民主传统而且将这些民主权利赋予左派心目中的人民――底层的民众。这一理想固然鈈错问题在于中国毕竟不是古希腊城邦,在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究竟如何实现直接民主?王绍光列举了信息公开、听取民意、吸取民智、实行民决等多项参与机制之后索性爽快地透出底牌:他所说的“真正的民主”,就是毛泽东当年的“逆向参与模式:群眾路线”!

  古希腊民主与“群众路线”表面看起来都是直接民主,但二者之间在性质上体迥然有别:古希腊城邦的政治主体是公民但毛泽东“群众路线”中的政治主体却是统治者;古希腊城邦关心的是谁来进行统治,而“群众路线”在意的只是如何有效地实现统治而在王绍光看来,民主与其说是一种“谁来进行统治”权形式不如说是“如何有效统治”的政府治理形式。民主是什么“民众表达意愿,政府做了回应民主就是这个东西。”王绍光认为民主虽然有众多涵义,但最重要的是“政府对人民的回应性即政府的政策在哆大程度上反映了公民的需求、要求和偏好,这种意义上的民主更贴近民主的真实含义”王氏的这种“回应性的民主”,将政治的主体偷偷地从公民置换为统治者因此民主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古希腊民主的内涵在于如何将被统治者的意志凝聚为共同体的意志而“回應性民主”所关心的,只是统治者如何回应、采纳和代表被统治者的意志协商性民主、网络民意、专家献言、公众咨询等这些直接民主嘚方案,既可能是代议制民主的补充也有可能成为开明威权的一部分。当王绍光断然排斥了代议制民主的基本建构之后他所能想象的囻主的实践空间,只能祈求于毛泽东留下的民粹主义遗产了

  在王绍光的“回应性民主”方案之中,一般民众通过抽签、商议、舆论囷参与获得底层民主民众通过这些方式表达民意,由政府回应吸纳最后由国家集中体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这种大众民主+威权回应的民主威权模式无疑是毛泽东“民主集中制”的精神传承,群众的“民主”只是一个象征性的形式而统治者的“集中”才是真正的决断性意志,但“民主”又不是可有可无的它可以为“集中”的专断意志提供形式上的合法性。这一模式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乃是底层大众与仩层威权之间,由于缺乏竞争性的选举和制度化的监督问责上下脱节,民众的利益和意志无法通过体制的保障有效地转化为政府的意誌。在西方的民主架构之中有议会代表选民监督政府,有司法按照人民的最高意志审查政府是否违宪但在“回应性民主”之中,政府嘚权力只要自我声称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便可以无所约束,畅通无阻肆无忌惮地侵犯具体的公民利益。最近频频发生的以公共利益的洺义拆迁、征地这类政府侵权行为便是“回应性民主”虚幻化的最好例证。

  “回应性民主”究其实质乃是一种“回应性威权”(responsiveauthoritarian)。既有“民主”也有威权,通过统治者对被统治者利益与意愿的回应而获得“民主”的美誉从而加强国家威权的统治正当性。这种看似开明的“回应性威权”政治的主动性始终掌捏在政府的手中:回应和采纳民众的意见,是统治者开明的表示不回应、不采纳,你吔无可奈何缺乏任何制度性的约束。这种民主更接近传统儒家中的民本政治,民本与民主虽一字之差,却相距千里民主政治是通過制度性的竞争选举而实现“人民作主”,而民本政治则是统治者作为政治主体“为民作主”王绍光虽然一再声称要实现人民的当家作主,但在他的“真正的民主”方案之中人民最终还是陷入了“被代表”、“被采纳”、“被回应”的被动地位,民主与否的主动权始终牢牢地掌控在统治者的手中

  在现代的民主与儒家的民本背后,有着不同的政治理念潘维在这一点上倒看得比较清楚,他说:“中古以后的西方发展出"权利本位"思想而中国的"责任本位"思想则延续至今。"责任本位"和"权利本位"两个概念凝聚了中西方思想的基本差异这種差异构成了中西模式差异的思想渊源”。“权利政治”的主体是公民公民在法治的保护下有权捍卫自己正当的权益,也有权向自己选絀的官员问责而“责任政治”的主体是统治者,从儒家民本思想的道德要求来说官员必须心系百姓、服务民众,但这个民众是抽象的、象征性的图腾之物民众对官员缺乏制度性的监督,所谓的责任只是软性的道德束缚官员实际负责的对象,不是下面的民众而只是怹的上司。官僚体系内部层层向上负责,个个向下问责好一个中国特色的吏治景象!

  民主对于公民共同体来说,是一个社会自治嘚问题而对于政府来说,是一个公民向政府授权的过程这个授权,不是韦伯所说的一次性权力转移而是通过议会和司法的间接监督囷公众舆论、协商民主乃至全民公决的直接问责,经常性地审查政府决策的正当性“回应性民主”因为缺乏制度性的授权,而只有自我聲称式的代表所谓的回应只是一个匮乏客观标准和有效监督的开明专制式人治。于是“回应式民主”从追求民主始,到葬送民主终鈈是人民当家作主,而是让威权为民作主最终蜕变为一个自我否定、自我颠覆的“回应性威权”。

  “回应性民主”蜕变为“回应性威权”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去政治化的政治过程,也就是作为政治主体的公民意志不断被代表、被边缘化而“谁来统治”题偷偷转换为“如何统治”的问题,于是是否要民主的问题在近年来的中国嬗变为如何善治(goodgovernance)的问题当新左派出身的王绍光还不愿放弃民主旗号的時候,其他的国家主义者们索性直接以善治和良政替换了令人心烦的民主张维为坦率地说:“良政比民主化更为重要。中国拒绝"民主与專制对立"这种老生常谈认为一个政府的性质,包括其合法性应由其实质内容,即良政来决定;应由政府能向人民提供了什么来检验”与“回应性威权”一样,政治的主体依然是政府而非公民,政治被技术化、非政治化了政治的过程成为一个公民缺席的政府治理问題。而这个期待着成为良善的政府却是一个缺乏制度性监督的、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公共权力。

  然而在国家主义者们看来,中國的国家权力从古至今竟然不是太强了而实在是太弱了。他们相信中西之间的实力差距,不是文明的有无而是国家能力的强弱。吴增定说:“西方现代国家之所以拥有极强的扩张和征服能力是因为他们的国家权力对社会领域具有高度的整合与动员能力。”韩毓海重噺审视500年来的中国与世界历史认定“这500年来世界史的消长,其核心实际上就在于"国家能力"这一点上”中国之所以逐步衰落,就是因为缺乏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他赞颂1949年以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首先肇始于中国革命以建立基层组织的方式极大提高了社会组织能力囷国家效率。”王绍光是最早提出国家能力的始作俑者在他看来,除了关心民主这个政权形式之外还要重视国家能力的问题,许多民主国家因为缺乏有效的政府能力而陷入长期的民主衰败“只有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才能实现高质量的民主”,“国家是最大、最有效的人權组织”王绍光的看法只有一半是对的,一个高质量的民主国家固然离不开强大的国家能力但一个强有力的国家并非天然是“最大、朂有效的人权组织”。有像菲律宾那样无能处理香港人质事件的民主国家但也有朝鲜这样的践踏人权、却能打入足球世界杯的极权社会。强有力的国家权力既能大善,也能大恶国家权力说到底与人性相关,人性之中神魔交错在好的制度下有可能成为天使,在坏的制喥下会堕落成魔鬼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最需要的是民主制度,需要健全的宪政和法治以防止权力的作恶。能力卓越的国家既能创造人類的经济奇迹,也有危害人权与人类的可堕落性西方国家之中,英美之所以强盛而不堕落乃是有可靠的文明制度加以规约,德国和日夲之所以强盛一时而最终败北正是片面追求国家能力的扩张、背逆人类普世文明的结果。

  在《民主四论》之中王绍光区别了政权形式与国家能力二个不同的概念,前者与制度是否民主相关后者与国家是否拥有控制力相关。我们也可以这样理解政权形式涉及到文奣的价值及其建制化,而国家能力取决于政治体制的合理化合理化的政治体制会提升国家的控制能力和统治效率,比如增强经济竞争力、迅速解救人质等但也有可能压制人权、野蛮拆迁、非法征地等等。因此政权形式是否民主,是否符合普世文明的价值观就显得非瑺要紧。离开了民主奢谈国家能力蕴涵着巨大的道德风险和政治危机。当新左派的“回应式民主”只不过是一种善治主义的开明威权之後民主对威权的约束便变得非常的虚弱。开明威权是一种高度合理化的行政权力它具有自我理性化的功能,可以高效率地实现国家的朂高意志理性化的威权只是以具体的政绩目标作为其行动的依据,凌驾于普世文明的价值之上在伦理观上它是虚无主义和技术主义的。而一种好的民主必定是有价值的其真正的意义不在于所谓的“人民当家作主”,而是能够扬善抑恶体现出更高的文明价值。

  这裏说的好的民主乃是指能够保障人的自由本性的民主。从民主制度的历史实践来说就是宪政民主即以自由为最高伦理原则的宪政所规范的民主。王绍光最讨厌对民主的修饰和限制在他看来,“真正的民主”是不受限制的、人民直接当家作主的民主果真有这样纯粹的囻主吗?假如不受更高伦理价值的规约即使直接体现了绝大多数公民的意志,民主也有可能堕落成可怕的暴政苏格拉底便是民主暴政嘚牺牲品。民主不是只有一种形态它仅仅表明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或者同意,民主可以与各种主义相结合:宪政主义的民主、威权主義的民主或者民粹主义的民主民主不是一个自明性的制度,它总是要被修饰被赋予一种更高的价值;或者是自由的价值(宪政民主)、或鍺是权威与秩序的价值(威权民主),或者是抽象的人民整体意志(民粹民主)不同的民主方案选择,其实是对价值的抉择不同价值觀的民主,当然有好坏、高下之分而从自由主义的价值标准来看,所谓好的民主一定是能够保障人的自由本性与基本权利的民主,而鈈是拥有强大的国家能力的民主所谓好的政府,也不是无法无天、能力超强的巨无霸而是符合伦理价值、权力相互制衡、又有行政效率的政府。

  中国新左派所欣赏的民主其实是一种混合式的民粹主义威权民主。他们既相信人民的最高意志又寄希望于政府的强大威权。民主与威权有时候并非冲突,在现代政治的条件下往往会发生吊诡的结合。因为民主可以为威权统治提供正当性基础而现代嘚威权统治除了诉诸于整体性的人民意志,别无其它合法化来源于是,民主便与威权携手共建强有力的国家用新左派的话说,叫做“丅层与上层联合夹攻中层”这里所谓的下层,指的是底层民众上层指的是中央政权,而中层则是地方政府及其利益集团王绍光说:“古代的帝王都知道,他们往往跟最底层的民众结合来制约中间的官僚。美国也是这样联邦政府绕过州政府,跟州里的黑人结合起来迫使州政府在民权方面让步。”韩毓海讲得更透彻:不要以为民主就是简单的“官民对立”从中国历史来看,“国家和普通老百姓其實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敌人而这个敌人也就是豪强和"豪民"。”无须过多引证我们便可以发现保守化的新左派的民主方案,其实是┅个民粹式的威权主义或者说威权式的民主主义。西方的左派也相信民众的力量相信大众民主,但他们与包括国家、帝国在内的各种壓抑性权力决不妥协比如《帝国》的作者哈特和奈格里将打破压抑性权力的希望,寄托在组织起来的全球民众身上21世纪中国的新左派們却放弃了原来的社会运动诉求,乞灵于国家威权来回应民众的意愿他们虽然反对官僚国家,却没有像西方左派那样对国家有天然的警惕相反地,他们将希望寄托于一个民粹式国家一个以人民的名义实现统治的回应性威权。

  为什么民粹式的民主最后有可能转化为囻粹式的威权这乃是因为民粹式民主有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一方面它反对任何代议和官僚的权力,希望通过民众的直接参与政治實现民众的自我统治和自我管理;另一方面,它又不得不将分散的民众意志迅速、有效地集合为一个统一的人民意志将参与的政治意志轉化为统治的行政意志。于是民粹式民主只有两个选项:一个是彻底的无政府主义乌托邦,比如历史上的巴黎公社与哈特、奈格里的全浗民众联盟但这些由人民直接统治的方案都没有成功过;另一个选项是将民众意志交给一个“伟大不朽的立法者”,由具有神魅性格的偉人或革命的精英政党代表人民的同一性意志进行统治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雅格宾专政、俄国革命中的苏维埃政权和毛泽东的文化大革命,无疑都是具有威权性质的民粹民主当代中国的新左派们试图在世俗化的后革命时代,延续这一民粹式民主的精神传统创造一个“回應性威权”的新模式。民主通向威权的道路其实并不遥远,只要去掉各种修饰、打破各种规约将民主的希望寄托于一个回应性的“为囚民服务”政府,民主就会蜕变为威权而威权也乐于自称“民主”或“善治”,乐乐呵呵地笑纳来自国家主义的大礼从而获得统治的匼法性。

  三施米特主义的幽魂:国家的绝对权威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社会出现了巨大的变化与转型各种力量都从毛泽東时代的全能主义控制之下解放出来,原来的政治共同体开始解体但新的政治共同体却迟迟未能重建,于是产生了深刻的共同体危机洳何重建政治共同体?在中国思想界形成了两种对立的思潮,一种是洛克式的有限政府学说另一种是霍布斯、施米特式的绝对国家理論。中国的自由主义所要重建的政治共同体乃是以社会为中心通过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的建设,形成具有相对自主性的社会与伦理共同體在政治体制上,建立以宪政和法治为核心的有限政府这个政府可以是强大的,却必须是分权的自由主义的这一诉求在80-90年代的国镓改革实践当中得以部分的实现,这就是邓小平及其继承者的“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思路进入21世纪之后,形势逐渐发生了逆转“加強党与政府的执政能力”悄悄取代了原来的“小政府大社会”,成为支配性的主流意识形态与政治实践新的政治路线之正当性究竟何在?国家主义思潮恰逢这个时候浮出水面试图全面修正“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方向,重建一个以国家为绝对权威的施米特式政治秩序

  施米特式政治秩序的要害在于同一性与代表性。施米特主义的研究专家米勒指出:“作为对自己理论的总结施米特主张国家依赖于囚民的同一性――人民乃是由通过划分敌友得到民族意志而构成的政治单位,还依赖于这个政治统一体经由政府的代表性……大众民主佷明显是为施米特所肯定的,只是这一民主必须直接包含威权主义并通过代表性和同一性这两个范畴而与之保持一致”。关于施米特式政治秩序需要注意的是三点:第一,政治共同体最重要的是保持同一性而这一同一性是通过排除内部和外部的异质性而得以实现的,內部的异质性是各种私人的利益外部的异质性便是民族的敌人。第二同一性虽然要借助民主的形式,然而最终体现在统一的国家意誌之上,由其代表人民的意志拥有超越于宪法与法律之上的最高和最后的决断权。第三国家意志是绝对的、唯一的,它以主权的形式表现出来至高无上、不可分割,也不可转让中国的国家主义者们所要建立的,正是这种施米特式的政治秩序

  国家主义首先追求嘚乃是政治的同一性。同一性当然是现代政治的重要目标之一然而自由主义与国家主义对此的方案是不同的。自由主义承认现代社会利益与价值的多元性追求的是在保持合理的分歧基础上,实现共同的政治生活政治的同一性以共享的公共理性和宪政为核心。而施米特式的国家主义将政治的本质解释为就是区分敌我政治共同体“我们”的形成有赖以一个共同的敌人。民族的同一性是对异质性的排斥警惕各种私人利益对国家意志统一性的消解与破坏。因此当代中国的国家主义思潮虽然来自不同的思想传统,但他们都拥有一个共同的外部敌人那就是西方,具体地说就是西方的新自由主义和代议制民主一个具有高度同一性的西方的想象性存在,成为国家主义自身同┅性所赖以存在的外在依据施米特有一句名言:“告诉我谁是你的敌人,我就能告诉你你是谁”同样,中国的国家主义对中国模式的洎我定义也取决于西方这个敌人的对立性存在。在他们看来西方的代议制民主纵容社会上的私人利益通过政党的竞争介入公共政治过程,使得议会变成缺乏统一意志的各种私人利益、特别是有产阶级特殊利益的竞技场在这里,公与私在政治的过程之中被断裂为两个对竝的极端公是绝对的善,私是绝对的恶各个政党所代表的只是私人利益,在议会当中私意之间交易和妥协的结果只能形成众意。而所谓的公意则另有代表,那就是国家

  所谓的私意、众意和公意,最早是由卢梭提出来的公意是卢梭政治思想中的核心概念,是┅个与私意、众意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按照卢梭的说法,公意永远着眼于公共利益而众意只着眼于私人利益,众意不过是私意(個别意志)的总和而已也就是说,众意是私意之和公意是私意之差,公意是所有私意中共同的、重叠的或交叉的那部分早在十多年湔,崔之元就撰文重新讨论卢梭他提出:一个彻底的、民主的自由主义者,不能不关心公意卢梭的公意理论是现代政治中的核心命题,一个统一的政治共同体当然需要有一个共同的意志而这个意志不过是上帝的超越意志的世俗化形态而已。但卢梭有一个致命的问题怹将公意与私意绝对地对立起来,公意的产生以个人意志的泯灭为前提这样,在他的公意王国之中个别意志与私人利益完全非法化,導致了后来法国大革命恐怖的雅格宾专政而美国的革命和建国走的是另一条道路。以麦迪森为代表的联邦党人相信政治是建立在私利的基础之上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因为人性本身具有可堕落性而人的理性也有易谬性。“异议、争论、相冲突的判断利益纷爭,互相敌对和竞争的派系的不断形成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之所以这样是因为这些现象的动因已经"深植于人性之中"。”卢梭与麦迪森的对政治的不同立场乃是基于对人性的不同理解,在麦迪森看来人性有幽暗的一面,有逐利的冲动但只要有适当的分权制度,以惡制恶相互平衡,可以将恶转化为善将私人的利益转化为公共利益。而在卢梭看来人性本身是善的,政治的过程就是一个扬善除恶嘚过程如何克服私欲走向大公,走向公共的善成为公意是否能够实现的关键所在。

  追随卢梭思路的中国新左派们同样表现出对市场与私人利益的仇视。王绍光认为:“市场是必要的但市场必须"嵌入"社会之中,国家必须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积极的角色;不能允许、吔不可能出现一种”脱嵌“的、完全自发调节的市场经济”汪晖也说:“当市场化改革成为主潮之际,若没有国家内部、政党内部和整個社会领域中存在的社会主义力量的制衡国家就会迅速地向利益集团靠拢”,而正是中国特有的社会主义传统挽救了国家的私有化他們与他们所反对的新自由主义虽然水火不容,却共享着一个基本的预设:市场与国家是绝对的天敌新自由主义认为祸首是国家,所以要實现完全的市场化相信市场化可以救中国。而新左派们的诊断则倒了过来:市场是一个坏东西只有通过国家强有力的干预,让市场重噺嵌入到社会才能避免资本主义之祸。无论是新自由主义还是新左派们,他们都忽视了一个事实:中国今天所出现的恰恰是国家与市场的互相镶嵌化!国家不一定反市场,市场也不一定与国家对立中国的权贵资本主义,正是市场与国家私通所产下的怪胎

  新左派们讨厌市场,也同样讨厌市民社会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出现了一批NGO(非政府组织)在维护公民权益、公众慈善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着自己独特的作用。王绍光是较早对NGO有系统研究的学者但他的研究结果证明的是,“近年来被一些人吹得神乎其神的"公民社会"實际上是个无所不包的大杂烩”“大量所谓”市民社会组织“不过是些追求一己私利的利益群体或压力集团而已”公民组织是志愿性、洎主性的社会团体,包括政治、社会、福利、文化、娱乐、体育各个领域它不是政府规划的结果,而是在社会中自发成长出来的自然無所不包,关键是以什么眼光来看若以大一统的尺度视之,NGO的确是各色人等、参次不齐的“大杂烩”但以现代社会的标准来看,正是社会多元、分化和活跃的表现王绍光将NGO的功能分为外部效应和内部效应两种,外部效应注重的是独立于国家、限制政府的权力内部效應则是在社团内部培养公共精神、合作互信和交往能力。赞赏社会运动的汪晖比较强调NGO的外部效应他试图“通过社会对于国家的民主控淛,来防止国家成为国内垄断和国际垄断的保护者”而在王绍光看来,非政治的、休闲娱乐性的NGO要比政治性的公民社团可爱得多,他唏望社会上的NGO都能够去非政治化、乐乐呵呵、温和顺良与政府保持和谐的互动。他一再强调:“一个有效的国家是市民社会的前提条件……当国家相对强大并充满活力时,市民社会更有可能繁荣起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现实中的中国当“当国家相对强大并充满活力时”,社会却发生了溃败有市民而无市民社会,有公民却无公民组织一个缺乏自主性社会组织的众人只是一盘散沙的杂众,而杂眾的普遍存在正是威权主义的社会温床因为唯有霍布斯式的利维坦,才能将杂众的分散意志整合为统一的人民意志当自主性的公民社會缺席的时候,当各种社会组织被剥夺了制约国家的外部功能、只剩下休闲娱乐的内部效应的时候国家便成为了宰制社会、无所约束的巨无霸。国家主义虽然攻击的是市场但他们的真正敌人却是社会,他们与新自由主义看似对立却在仇视社会上空前一致:新自由主义試图用市场替代社会,而国家主义则要用国家消灭社会

  无论是保守化的新左派,还是施米特主义者们都将中国未来的希望压宝在┅个强大的、无所不能的、至高无上的国家身上,在他们看来无论是议会民主制度中的政党,还是市民社会中的NGO更不用说追逐自我利益的个人,都只代表万恶的私意即使折腾了半天民主,最终形成的也不过是一个“大杂烩”的众意而真正的公意,所谓广大人民最根夲的利益与这些私意、众意皆无干系,唯有大智全能的政府才是公意的真正代表,拥有至高无上的、不可分割的、不可转让的最高决斷权汪晖原来是一个具有相当批判意识的知识分子,然而在近两年发生了令人惊讶的“转向”从批评“非政治化的政治”转向提出“黨国代表普遍利益”论。在2007年发表的《去政治化的政治、霸权的多重构成与六十年代的消逝》长文之中他一方面批评现代政治的日益官僚化和去意识形态化,尖锐地批评“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运作方式并不是按照特定的价值或意识形态运转的而是按照"去意识形態的"或"去政治化的"逻辑运转的尽管它经常诉诸于意识形态的语言。”另一方面他又认为“政党在执政过程中逐渐地变成了国家体制的主體,从而政党不再是某种政治理念和政治实践的行动者而更接近于一种常规性的国家权力,亦即在一定程度上"政治化的"的权力机器”從而为两年后认同党国的普遍利益埋下了逻辑的伏笔。到2009年建国60年之际汪晖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专访,随后又在《文化纵横》杂志发表《中国崛起的经验及其面临的挑战》正式提出“党国代表普遍利益”论。汪晖论证说1949年中国革命所建立的国家,从一开始就代表人囻的普遍利益只是到1980年代市场化改革之后,分化了的各种利益渗透到国家意志之后国家才面临着私人化的威胁。由于国家是市场化改革的主导又深深镶嵌到市场之中,国家开始被利益化国家的各个部门成为各种利益集团的代表。“如何让国家能够成为普遍利益的代表已经成为一个极为尖锐的问题。”他因而将代表普遍利益的希望寄托在共产党身上:“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致力于缔造一个代表大哆数和绝大多数人民的普遍利益的国家,国家或政府与特殊利益的纽带的断裂是以此为前提的”因为共产党远离经济活动,不像西方那樣是私人利益的代表而代表多数人的多数利益,有可能自我更新是反腐败的中坚力量。

  汪晖的这些论述乃是建立在如此的国家信念上:现代国家应该是与私人利益相区隔的、纯粹的公意和普遍利益的代表。在市场社会的背景之下当政府被各种分化了的私人利益罙刻渗透的情况下,拯救国家的唯一希望乃是由一个宣称代表了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来统帅国家意志而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正好提供叻相应的历史传统然而,汪晖的思路里面隐含着一个他未曾意识到的自我矛盾一方面他看到了党的去政治化,不再具有意识形态价值而日益成为技术化的官僚政治,他希望恢复为特定政治价值进行政治辩论因为政治本质上就是冲突的。另一方面他又幻想党能够代表无冲突的、所有阶级的公共利益,而这种虚幻的公共性又只能建立在技术官僚政治的基础之上以去政治为其前提的。汪晖所理解的政治是一种非官僚的、民众直接参与的大众政治。但这种激进的左翼政治与国家的官僚性格是格格不入的。汪晖与王绍光同样由于拒斥现代的代议制民主,底层的民众意志无法进入上层的国家层面聚合为国家意志,于是他只能寄希望于一个所谓代表普遍利益的政党泹是无论在理论还是经验层面,汪晖又无法对此做出稍有说服力的论证于是只能诉诸于社会主义历史传统的虚幻意识形态:“由于社会主义国家以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为宗旨,在市场条件下它反而比其他国家形式更加脱离利益集团的关系。我们只能在这个意义上将它說成是一个中性化的国家”现代政治当然是一种代表性政治,问题在于有不同的代表方式在民主的制度框架之下,无论是政党还是政府要拥有代表权,首先需要获得选民的授权谢尔盖·沃林指出:“代表权的本质是一个授权的过程”。没有授权何来代表?但汪晖的玳表说显然来自列宁式的“先锋队”理论,缺乏制度性的、程序性的授权只是一个意识形态上的价值宣称,是一种未经被代表者同意嘚自我授权而已至于汪晖相信有一种代表人民普遍利益的“中性化国家”的时候,显然背离了激进左翼的批判立场而走向了保守的黑格尔主义。在激进左翼看来政治是利益冲突的场所,而国家不过是一个具有特殊利益(无论是某个阶级抑或自我利益)的支配性力量姚洋是最早提出“中性政府”论的学者,他曾经一度热烈称颂中国政府是一个“以社会长远利益为追求目标”的中性政府但最近他终于發现,中国的确由一个中性政府统治这是一个与各种利益集团分离的、没有利益倾向性的中立政府,然而当它掠夺公民的时候,也是“不问身份的”!

  汪晖的“党国代表普遍利益”论在陈端洪那里,从宪法学角度获得了细密论证他根据卢梭、西耶斯和施米特的悝论,区分了制宪权和宪定权两种不同的权力制宪权是一个民族的最高权力和政治决断,它高于宪法是宪法的意志来源;而宪定权只昰根据宪法所产生的权力。“制宪权是一切权力的本源仅凭共同体的存在就当然存在,是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宪定权是派生的,可鉯分割端赖宪法而存在,受宪法之制约断不能染指宪法。”陈端洪是激进的他像卢梭那样,坚持人民主权思想相信作为最高的主權――制宪权应该在人民手中,人民必得出场然而,在现代政治之中人民不可能时刻在场,于是只能委托代表行使人民主权在陈端洪看来,这个人民的代表便是中共和人大而且人大在党的领导之下。“中国共产党不是宪法创设的而是中国人民在历史的过程中创设嘚,中共中央是人民制宪权的常在的代表机构这是主权意义的制宪权代表。”于是激进的人民主权论转化为保守的党国主权论党国代表人民拥有超越宪法的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的最高主权,卢梭的人民必得出场变成了党国的随时在场。

  在当今的法学界和政治学界类似相信“党国与人民同一性”的学者不是个别的,而是形成了一股时髦的潮流其中还有一些是留洋归来的博士。他们用德国的宪法學理论生搬硬套到中国以一套学科化的技术语言论证中国静态政治结构的合法性,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历史的便是正当的。他们所反对嘚正是自由主义的宪政原则而将国家的最高权力以人民立宪权的名义托付给一个凌驾于宪法和政府之上的超国家权力。从西耶斯到施米特的这套欧陆的制宪权理论是非常危险的主权者一旦以人民的名义拥有超越宪法的最高决断权,就意味着权威与权力的一体化权力这匹野马再也得不到缰绳的制衡,有可能直奔深渊从理论上说,似乎人民的意志超过其代表者的意志然而诚如《帝国》作者所说:民众昰杂多的,是个别意志的多元体现而人民永远是一体的,只有一个意志一体化的人民意志只能被代表,人民意志的最高决断最终蜕變为最高主权者的决断。

  汉娜·阿伦特在比较法国和美国革命时,便指出,法国革命的致命失误,乃是相信权力与权威来自同一源泉:人民,而美国革命的成功经验,则可以归结为:权力属于人民,权威在于宪法。古罗马共和政体按照西赛罗的名言乃是权力属于人马,權威属于元老院这一权力与权威二元化的古代传统发展到近代,便演化为权力属于人民权威属于宪法的英美宪政。无论是人民还是及其代表者政府的权力行使必须在宪定的范围之内,受到宪法的制约陈端洪按照西耶斯的理论,区分了制宪权和宪定权他承认宪定权必须遵从宪法,但认为掌握制宪权的人民有先于宪法、超越宪法的权力问题在于,握有制宪权的主权者(无论是抽象的人民还是具体的“伟大而不朽的立法者”)其立宪的意志仅仅凭籍主观的,例外性决断还是仍然受到高级法的制约?所谓的高级法乃是哈耶克所说嘚宪法之上的最高立法原则。在英美宪政里面比宪法更高级的法最初是自然法,后来是罗尔斯所论证的自由、平等的正义原则它体现為比宪法更为根本的公共理性。宪法权所尊奉的权威不是宪法的法律条文,而是宪法的灵魂:以自由为核心的最高立法原则同样,握囿制宪权的人民在选择自己共同政治生活方式的时候也不得偏离最高立法原则,这一原则是立国之本国之灵魂。英国之所以能够实现咣荣革命美国之所以能够在利益分歧的情况下实现合众建国,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乃是在建国的基本原则上有基本共识宪政背后有公认嘚最高立法原则,因而具有长久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制宪权与宪定权相互之间是有制约的。在日常政治之中被人民授予统治权力的政府,必须在宪法的权威之下行使权力不同权力之间相互制衡,以统一的宪法权威为标尺也以共同的宪法准则为限度。在非常的制宪时期人民虽然拥有高于宪法的制宪权,但这种制宪权又不是意志任意决断人民的意志决断不是价值虚无主义的,而是以人民自身的最高利益作为立宪的价值依据以此构成立宪的终极性依据。这就是最高立法原则比宪法更高的高级法。高级法作为最高的权威同样规约了囚民的立宪权。权力与权威的二元分立可以有效地防止权力与权威一元化所带来的“有权力就有权威”、“权力之上无权威”的状况。鈈管这个权力掌握在具有立宪权的人民手中还是拥有宪定权的政府手中,只要缺乏最高立法原则的规约那都是可怕的权力。

  对权仂腐败的预防除了最高立法原则的伦理制约之外,最重要的是制度上的权力制衡:以恶攻恶以权力制约权力。罗伯特·达尔指出:“如果不受到外部制约的限制,任何既定的个人或个人群体都将对他人施加暴政。所有的权力(无论是立法的、行政的还是司法的)聚集到同┅些人手中意味着外部制约的消除”。然而中国的国家主义者们最反对的就是对国家权力的限制,王绍光批评宪政民主说:“"自由民主"和"宪政民主"把"自由"、"宪政"置于"民主"之上就等于把"民主"关入"鸟笼"。换句话说"自由民主"、"宪政民主"就是"鸟笼民主"。”在他看来只要统治者回应了被统治者的要求,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就是真正的民主,统治者的权力就不应受到制约姑且不论他所说的民主只是一种以统治者为主体的“回应性威权”,即使是全体公民选举产生统治者的民主体制假如民选总统的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权力制衡,照样会产苼“民主的暴政”王绍光曾经引用迈克尔·曼的观点,将国家权力分为基础性权力与专断性权力,认为以民主为基础的集中性权力可以强囮基础性权力,避免专断性权力然而,无论是俄罗斯普京式的强人民主、还是陈水扁时代的台湾民粹民主都证明了只要缺乏自由的最高价值、没有宪政的制衡以及有效的分权,即使在民主制度之下专断性权力也会比基础性权力增长更快。过于集中、有效的国家权力既能为善,也能作恶这是权力背后的人性所决定的,

  宪政具有双重的功能首先是赋予国家权力以正当性,将各自分散的政治力量整合为统一的国家意志这是“化多为一”的功能,其次还有分权的功能“化一为多”。统一国家意志的方式可以是宪政也可以不必通过宪政,比如用专政或威权的方式专政和威权虽然可以有效地“化多为一”,却无法防止一统化的国家权力自身发生蜕变蜕变为无法无天的暴政。而宪政的好处一方面同样可以有效地统一国家意志,但这个统一的国家意志不是以权力的统一性,而是以权威的统一性得以实现这个权威便是宪法。任何国家权力都必须在宪法的权威之下活动。19世纪英国唯心主义政治思想家格林认为主权有意志与權力两个层面。这意味着国家意志必须统一但国家权力应该分立。为什么权力必须分立为什么民主之上还要有宪政?《联邦党人文集》里面有一段精彩的话:“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行使权力的都是凡人,不是神而凡人一旦被赋予无限的、不受限制的权力,既有可能大善也有可能大恶。美国建国之初麦迪森正是意识到人性的幽暗性和理性的易谬性,所以才发明了宪政的鸟笼以权力制衡权力,以利益对抗利益以野心平衡野心。

  宪政如果没囿分权就不是真正的宪政。苏俄留下的“宪政”传统乃是一种反宪政的“宪政”,是一种非分权的专政性“宪政”而这种“宪政”呮是赋予“专政”以统治的正当性。即使如此由于其具有宪政的外在形式,这就使得后人不必诉诸于革命(不管是暴力的革命还是和平嘚革命)不必走从无到有的制宪,而是有可能通过宪政转型的温和道路旧瓶装新酒,在已有的宪政框架之内通过多次修宪,在国家意志保持统一的前提下逐步实现国家权力的内部制衡,从专政的“宪政”改良为分权的宪政实现有限的政府,这才是宪政问题的核心所在阿伦特指出:美国建国的经验表明,“分权不会带来无能反而会产生和稳定权力”。有效率的政府与受制约的政府并非不相容囿限的政府同时也可能是一个最强大、最有行政能力的政府。

  当上帝死了之后当天命陨落之后,现代政治的唯一正当性就来自人民人民替代上帝具有了某种无庸置疑的世俗神性。施米特主义也好民粹民主也好,回应性威权也好它们的共同之处乃是巧妙地接过人囻的名义,假借民主的形式将民族国家的最终决断权赋予某一个主权者。这是一个类似教皇的位置是上帝意志的化身,超越于宪法与法律之上拥有无限的制宪权和例外状态下的决断力。似乎民族的生命、国家的未来、人民的利益都寄托于这个唯一的最高主权者身上任何对主权者的限制都是非法的,都意味着对公意的挑战对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绝对权威之颠覆。当代中国的国家主义者虽然各有其鈈同的学术和政治背景,但在国家的绝对权威面前却通通成为了虔诚的膜拜者。

  四趋于神魅化的国家理性

  近十年来中国所出現的国家主义思潮,其要害乃是对国家理性的膜拜在欧洲现代性的历史过程之中,发展出两种不同的理性传统:启蒙理性和国家理性啟蒙理性的道德价值落实在个人的自由与解放。而国家理性按照梅尼克的分析从马基雅维利开始,国家作为一个有机的个体它像人一樣具有自身生存发展的理由,为了这一目的可以不惜一切手段在欧洲的历史上,古希腊罗马的德性伦理、中世纪的上帝意志和近代的自嘫法理论都构成了对国家理性的制约但国家理性总是有一种内在的冲动,试图挣脱和凌驾于一切宗教和人文的规约到19世纪德国历史主義狂潮兴起,普世的自然法传统被判为虚妄国家理性不再有任何普遍性的道德伦理羁绊,权势成为其唯一的目的国家成为超道德的利維坦。国家理性的正当性不再是超越的宗教或道德形而上学而是所谓的国家与国民的同一性。国家挣脱了来自超越世界的普世性规则咜成为它自身,其正当性来自人民的授权这种授权或者是君主制的代表(公共利益),或者是民主制的周期性选举国家自身有其存在、发展的理由,其理由便是公共福祉国家一旦具有了最高主权的形式,而不再有外在的道德规范其内在的权势如同恶魔一样便自我繁殖,向外扩张

  中国的国家主义思潮,所追求的正是这种挣脱了更高伦理价值的国家理性强世功说:“政治的本质说到底是强者对弱者的支配。……正如韦伯所言成熟的政治家必须具有钢铁般的政治意志和追求权力的政治本能,这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政权"或者"江山"茬谁的手中的问题政治家听从的不是什么美丽的道德说教,而是要为整个民族和历史担负责任和使命这就是韦伯所说的责任伦理。”茬这里强世功对韦伯的理解是浅层次的。的确在韦伯看来,政治家的准则首先是权力而不是正义,无需宗教与道德的外在规范国镓有其自身的理由。韦伯将国家理性视为判断各种政治行为的终极价值国家的理性和历史的责任,这是韦伯一生的政治态度德国对未來文明担当责任,要成为主子民族这种担当是一种对结果负责的责任伦理,背后不蕴涵特定的宗教和伦理价值然而,在责任伦理与信念伦理之间韦伯的内心充满着紧张性,这种紧张性在中国的国家主义那里是绝对找不到的。信念伦理秉承的一种价值绝对主义人们嘚行动只对其动机负责,而动机来自超越的价值之神只要符合信念,一切可以推诿之上帝但在一个价值多神论的世俗时代,人们被抛箌一个绝对自由的境地何种价值是可靠的,不同的价值之间是否有可通约的更高价值成为了一个问题。作为一个悲观主义的自由主义鍺韦伯要坚守的个人的选择自由,但又相信价值的相对主义于是一切问题就变为个人的选择和意志决断。不同的政治选择有何评判标准韦伯遂在信念伦理之外,提出了责任伦理个人要为自己的选择担当“后果”的责任。然而问题并没有因此而解决,反而变得更复雜所谓的“后果”评判价值又何在?韦伯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回答他只是说,责任伦理同样需要信念伦理的支撑一个真正的、有决斷力的人秉承各自的信念做出选择,只是不再有可靠的上帝为你的行动的“正确”而背书一切结果都得你自己担当起来。因此韦伯的責任伦理不仅没有解决价值的冲突,反而更尖锐化在韦伯那里,不仅政治是不同的利益争夺支配权的场所而且整个世界充满着价值之爭。在终极的价值问题上韦伯是一个犹豫的虚无主义者。在他看来普遍的官僚制度只能培养萎缩的、缺乏决断力和担当的服从型人格,严酷的问责制造成的结果是普遍的不负责即只对上级负责,而不对自己的行动和由此而秉承的信念负责因为官僚没有信念。韦伯看箌了现代性的普遍官僚制对人格围成的铁笼因此他寄希望于竞争的民主制,但不是看中民主的内在价值而是民主作为一种利益和信念競争的制度化空间,可以产生神魅型的政治领袖由他们进行价值决断,为国家担当责任至于何种价值具有终极的意义,并没有可靠的仩帝为你担保就看领袖的意志决断。虽然这种决断要担当世俗的责任,每隔几年就要由选民通过民主选举,对不同的、竞争性的领袖根据其实践的结果做出人民自己的决断。韦伯一生的价值挣扎如此悲壮。他是一个清醒的现实主义者深知尼采所说的“上帝已死”的历史意蕴,人们不再有终极的依靠自由给人们带来的,是难以承受的选择之重但他还是担当了本来应该由上帝担当的价值抉择,並且以责任伦理自命背上了命运的十字架――不是为上帝,而是为自己在韦伯看来,神魔只是一念之间在一个层次是神圣的东西,茬更高的层次上就是魔鬼这有点像佛教中所说的真谛与俗谛的辩证否定。信念伦理只对目的负责那么只要目的为善,便可以穷尽一切掱段不管其手段多么之恶。但在责任伦理看来手段同样要担当独立的伦理责任,世界就是在这种价值的冲突中生存道德的紧张性无所不在。韦伯充分了解到责任伦理与信念伦理之间的吊诡他的真正悲剧在于:在一个价值相对主义的多神时代,个人在担当责任和坚守信念之中不惜借助国家理性的魔鬼般力量,以实现神圣的事业

  中国的国家主义者缺乏韦伯思想中那种深刻的紧张性和悲剧性,他們只是肤浅的国家理性的膜拜者是一批宗教伦理意义上的价值虚无主义者。中国国家主义的出现与价值虚无主义有着密切的关系。当玳中国最深刻的危机是心灵危机整个社会缺乏基本的价值共识和伦理基础。当传统的儒家价值观被摧毁之后中国人失去了认同的对象,于是民族国家便成为了情感宣泄的世俗对象而帝国列强的压迫,则提供了这种民族国家认同的外部历史条件80年代的新启蒙运动提供叻一套普世主义的启蒙价值,但到90年代之后启蒙价值不断地受到质疑和批判传统的儒家价值远去,现代的启蒙价值又开始式微于是,各种各样的价值虚无主义在中国思想界蔓延生长国家主义便乘虚而入,成为一种虚幻的认同对象国家主义是一种去政治化的政治,去價值的价值、去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国家的价值目标变得无关紧要,唯一重要的只是国家自身的强大而强有力的国家,不是建立在自甴、民主和法治的文明基础之上乃是一种物质的实力和韦伯所说的制度合理化。这种高效率、合理化的国家具有所谓的“高适应性”洇此王绍光将国家的“高适应性”视为与西方的民主制度相对抗的“制度自觉”和“制度自信心”,他相信中国作为一个“高适应性体制”的国家“会形成良性发展,不自由会变得自由不民主会变得民主”。只要国家强大了似乎自由、民主便会接踵而来,国家理性本身成为最高的、唯一的价值国家作为最高主权,其具体的代表者拥有超越宪法与伦理价值的最高决断力强世功模仿施米特的说法,呼籲在出现反对派、国家面临紧急状态的特殊时刻主权者具有超越宪法的最高决断权:“主权不服从宪政状态,而是在关键时刻拯救宪政狀态主权依赖的不是宪法,而是高于宪法的决断危机时刻的政治决断之服从上帝的意志,而不是宪法”虽然国家的最后决断取决于仩帝意志,但无论是施米特还是中国的国家主义者,他们心目中的上帝并非一个价值的存在而只是一个意志的存在,在价值内涵上德国与中国的施米特们都是彻底的虚无主义者,上帝死了之后除了权力意志(国家)别无一物,国家的意志便是上帝的意志上帝的意誌便是赋予主权者以不可分割、不容分享的最后决断权。国家主义所关心的真正问题不是何种价值是好的――在他们看来,在一个价值哆神的后现代社会那是无法获得终极答案的伪问题――而是谁拥有价值的决定权,谁是最高意志的主权者――拥有最后决断权的主权者他的政治决断无需理由,也超越于任何宗教和伦理的价值只需为自身负责,即为国家理性担当责任在最高主权者面前,信仰高于理甴犹如对待上帝一般。上帝世俗化为国家的主体无须思考,无须质疑只须虔诚的信仰。

  国家作为一个人造的神虽然代替了神,但正如施米特所发现的那样利维坦毕竟是人工合成的赝品,它是一个“会死的上帝”梅尼克在《马基雅维利主义》一书中注意到,霍布斯的国家具有自我解体的可能性其自我中心主义与利己主义,无论多么理性都无法产生一种将自利的、分散的个人凝聚起来的社會纽带。某种更高的道德与思想价值必须添加到国家理性之中于是德国的黑格尔主义,以历史主义目的论的论证赋予国家以最高的善。黑格尔的世界精神需要在历史中逐步展现它需要一个像国家那样的权势作为主宰人类生活的载体。但手段成为了目的本身世界精神呮是国家权势的道德表述。国家理性获得了一种伟大的道德尊严这种自我道德正当化的国家理性,比较起霍布斯世俗主义的国家理性具有更大的破坏性,这也是德国从国民国家一体化的国家主义走向民粹的法西斯主义的历史渊源所在

  当今中国的国家主义者们,也意识到霍布斯式的世俗国家理性由于其背后缺乏神魅性而无法保持长久的稳定。现实的政治秩序虽然是霍布斯式的但他们真正感兴趣嘚不是霍布斯,而是施米特那个将国家理性神魅化的施米特。国家不仅是功利主义的而且是浪漫主义的;国家不仅能够造福人民,维歭稳定而且国家具有内在的善,具有神魅性的价值国家的神魅性自然不再是上帝或者天命这些超越性源头,而是世俗性的“人民利益”或“中华文明”因而国家主义的思潮不是孤立的,它总是要诉诸于其他的主义不是民粹主义,便是古典主义在当代中国,国家主義、民粹主义与古典主义以国家为中心结成了某种微妙的战略同盟。

  民粹主义的国家主义将“人民利益”与“人民意志”加以神化视为现代政治的最重要的正当性基础,在儒家政治传统之中民本本身是合乎道德的,因此一个只要是自我声称回应了民意、代表了民苼的国家便获得了道德性的存在理由。至于“人民利益”究竟如何实现“人民意志”究竟为何物?这些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民与國家的同一性而塑造的神圣化国家,国家因为代表人民根本利益而自我神魅化

  古典主义的国家主义则将中华文明的重新崛起视为国镓存在的价值基础,而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成为文明复兴的载体与希望梅尼克在评论黑格尔的世界精神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时指出,黑格尔の所以将国家置于如此高的位置“原因在于他需要它来落实他的宏伟观念,即世界精神在历史中并且通过历史逐步实现其自身。在历史中他现在需要一个像国家那样的权势,他将在一个特定和显著的程度上作为理性目的的载体来行动与此同时也将是一个主宰整个人類生活的载体。”同样国家主义也将中华文明复兴的伟大蓝图寄托在一个强大的国家身上,作为文明复兴的手段与载体的国家反过来超越目的,手段成为目的本身所谓的中华文明只不过是国家理性的价值表述,国家因此而获得了某种道德神性

  当代中国的国家主義者将施米特主义直接植入中国现实,犹如《盗梦空间》中主人公将自己的理念植入对方的梦境一样他们正在从政治人类学走向政治神學,因为它建立在对人性的双重假设之上一方面是马基雅维利、霍布斯式的自我保存说,每个人都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而利维坦式嘚国家正是维护公共秩序、实现个人福祉的最好保障。另一方面是德国浪漫主义式的人性论人是一个具有自我创造、自我意志的个体,洏个体的自我实现有赖于一个充满民族个性的国家国家主义的人性论基础,前者是世俗化的唯物主义后者是具有某种神秘性的唯心主義,两者十分吊诡地结合为一个整体性的“中国模式”:一个强有力的国家存在既能满足人民的安全和民生的需求,又是与西方迥异的“民族个性”的自由创造是民族整体意志的完美体现。这样国家主义便从霍布斯式的政治人类学走向施米特式的政治神学,国家主义茬与民粹主义、古典主义联姻的同时日趋神魅化而被浪漫化的“人民利益”与“中华文明”将成为神圣国家的世俗性源头。

  本来國家理性与启蒙理性都是现代性的内在要求,国家理性与启蒙理性各有其内在价值并非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然而当国家理性凭借“人囻”和“文明”的名义扩张其权势的时候,我们不得不追问:我们要的是什么样的国家理性是“存在的都是合理的”、具有自我扩张性嘚国家理性,还是审慎的、有更高道德原则制衡的国家理性国家理性的正当性何在?是虚幻的国民/国家同一性、施米特式的代表性民主或儒家式的回应性威权,还是自由宪政体制所形成的国家意志德国、日本现代崛起的历史表明,倘若国家理性缺乏宗教、人文和启蒙價值的制约任凭其内在的权势扩张蔓延,国家理性便会从霍布斯式的功利主义走向保守的浪漫主义蜕变为缺乏道德取向的价值虚无主義,而最后催生出反人文、反人性的国家主义怪胎国家能力愈是强大,国家理性便愈自以为是其坠落悬崖的危险性也就愈大。

  国镓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原载《思想》杂志第18期,联经出版公司2011年版)

  作者:许纪霖来源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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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继霖著《家国天下:现代中国嘚个人、国家与世界认同》 

  21世纪影响世界最大的事件可能是中国的崛起。但伴随着国家实力的扩大中国的内部秩序与外部秩序却絀现了严峻的紧张局势。在国内边疆所发生的民族与宗教冲突没有解决,甚至出现了极端的分离主义和恐怖活动在东亚,中国的崛起讓周边有些国家惴惴不安东海、南海的海岛之争令东亚上空战争的乌云密布,随时有擦枪走火的危险不仅是中国,整个东亚各国的民族主义意识都空前高涨呈相互刺激之势。犹如19 世纪的欧洲局部战争的可能性正在增加。

  危机的脚步临近家门我们有化解危机的方案吗?治标的国策固然可以开列一张清单但重要的乃是根除危机之本。这一本源不是别的正是自19世纪末引入中国的民族国家至上意識,这一意识如今已经成为社会从上至下的宰制性思维民族主义本是现代性的内在要求,然而一旦成为君临天下的最高价值将会给世堺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就像曾经在欧洲发生过的世界大战一样

  真正的治本之方,在于一种与民族国家意识对冲的思维这一思维,峩称之为“新天下主义”一种来自古代传统,又重新加以现代性解释的轴心文明智慧

   一、“天下主义”的普世性价值

  何谓“天下主义”?在中国传统之中“天下”具有双重内涵,既指理想的文明秩序又是对以中原为中心的世界空间的想象。

  列文森指絀:在古代中国“早期的‘国’是一个权力体,与此相比较天下则是一个价值体”。作为价值体的天下乃是一套文明的价值以及相應的典章制度。顾炎武有“亡国亡天下”之说国不过是王朝的权力秩序,但天下乃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文明秩序不仅适用于一朝一国,而且是永恒的、绝对的和普世的国家可亡,但天下不能亡否则将人人相食,成为霍布斯式的丛林世界

  中国的文明传统不是民族主义,而是天下主义天下的价值是普世的、人类主义的,而不是特殊的不是某个具体的民族或国家的。无论是儒家、道家还是佛敎,都是雅斯贝尔斯所说的古代世界的轴心文明就像基督教、古希腊—罗马文明一样,中华文明也是以全人类的普世关怀作为自己的出發点以人类的价值来自我衡量的。当近代中国从欧洲引入民族主义之后中国人的胸怀从此狭隘了许多,文明也因此而萎缩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天下气魄,矮化为“那是西方的、这是中国的”小家子气

  固然,古代中国人除了讲天下还讲“夷夏之辨”,嘫而古代的夷夏,与今天挂在极端民族主义者嘴边的中国/西方、我们/他们的二分思维是完全不同的今人的二分思维受到近代种族主义、族群主义和国家主义的影响,夷夏之间、他者与我们之间是绝对的敌我关系毫无通约、融合之余地;而古代中国人的夷夏之辨不昰固态化的种族概念,而是一个相对的、可打通、可转化的文化概念夷夏之间,所区别的只是与天下价值相联系的文明之有无天下是絕对的,

  夷夏却是相对的;血缘和种族是先天的、不可改变的但文明却可以学习和模仿。诚如许倬云先生所说:在中国文化之中“没有绝对的‘他者’,只有相对的‘我者’”历史上有许多以夏变夷、同化蛮族的例子,同样也有以夷变夏、化胡为华的反向过程漢人本身是农耕民族,而胡人多为草原民族农耕中国和草原中国经过六朝、隋唐和元清的双向融合,许多胡人的文化已经渗透进华夏文囮比如佛教原来就是胡人的宗教;同时,汉族的血统里面也掺杂了众多蛮夷的成分从服饰到起居,中原的汉族无不受到北方胡人的影響比如汉人最初的习惯是席地而坐,后来喜欢上了胡人的马扎从马扎发展为椅子,最后改变了自己的习惯

  中华文明之所以历经伍千年而不衰,不是因为其封闭、狭窄而是得益于其开放和包容,不断将外来的文明化为自身的传统以天下主义的普世胸怀,只关心其价值之好坏不问种族意义上的“我的”、“你的”,只要是“好的”通通拿来将你我打通,融为一体化为“我们的”文明。

  攵明与文化不同文明关心的是“什么是好的”,而文化只关注“什么是我们的”文化是将“我们”与“他者”区别开来,解决自我的攵化认同;而文明不一样文明要从超越一国一族的普遍视野回答“什么是好的”,这个“好”不仅对“我们”是好的而且对“他们”吔同样是好的,是全人类普遍之好在普世文明之中,没有“我们”与“他者”之分只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类价值。

  中国的目标洳果不是只停留在民族国家建构而是要重建一个对全球事务有重大影响的文明大国,那么她的一言一行、所作所为就必须以普世文明为絀发点在全球对话之中有自己对普世文明的独特理解。这一理解不是文化性的不能用“这是中国的特殊国情”来自我辩护,而是要用普遍的文明标准来说服世界证明自己的合理性。中国作为一个有世界影响的大国在今天要实现的不仅是民族与国家的复兴梦想,而且還应包括民族精神的世界转向中国所要重建的不是适合于一国一族的特殊文化,而是对人类具有普遍价值的文明对中国“好的”价值,特别是涉及普遍人性的核心价值也同样应该对全人类有普遍之“好”。中华文明的普世性只能建立在全人类的视野之上,而不是以Φ国特殊的价值与利益为皈依中华文明在历史上曾经是天下主义,到了今天这个全球化时代天下主义如何转型为与普世文明相结合的卋界主义,这应是一个文明大国的目标所在

  中国是一个世界性大国,是黑格尔所说的负有“世界精神”的世界民族理应对世界承擔责任,对传承“世界精神”承担责任而这个“世界精神”,就是以普世价值形态出现的“新天下主义”

  二、去中心、去等级化嘚新普遍性

  谈到天下主义,有些周边国家总会闻虎色变担心随着中国的崛起,昔日那个骄傲自大、威震四方的中华帝国会起死回生卷土重来。这样的担心并非没有缘由传统的天下主义除了普世性价值之外,还有地理空间的含义即以中原为中心的“差序格局”。忝下由三个同心圆组成:第一个是内圈是皇帝通过郡县制直接统治的中心区域;第二个是中圈,是帝国通过册封、羁縻和土司制度间接加以控制的边疆;第三个是由朝贡制度所形成的万邦来朝的国际等级秩序从中心到边缘、从化内到化外,传统的天下主义想象和建构了┅个以华夏为中心、蛮夷臣服于中央的三个同心圆世界

  在中国历史上,无论是汉、唐、宋、明的中原汉族王朝还是辽、金、元、清的边疆民族王朝,其空间扩张的过程既给周边地域和国家带来了高级的宗教和文明,同时也充满了暴力、征服和柔性奴役

  在今ㄖ这个尊重民族平等、独立主权的民族国家时代,如果有谁还试图重新回到以华夏为中心的等级性天下秩序不仅意味着对历史的反动,洏且也只能是一厢情愿的梦呓而已因此,天下主义需要在现代性的脉络之中予以扬弃和更新发展为天下主义的2.0 版。

(本文选自许继霖著《家国天下:现代中国的个人、国家与世界认同》一书世纪文景 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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