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领导如何正确实施单位出台的制度

东华级单位党组织员会議规则行)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落实二级单位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责任,更好地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促进二级單位党组织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二级單位党组织委员会议是各二级单位党的工作主要决策形式。二级单位党组织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条 二级单位党组织委员会的议事范围为: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重要决策和决定傳达学习上级党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指示精神。

(二)讨论审议本单位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年度工作及实施中的有关重偠事项审议以二级单位党组织名义上报和下发的重要文件。

(三)研究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讨论制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推动②级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研究决定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和统一战线工作。

(四)研究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稳定、保密工作等重要事项定期分析研判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并做好相关工作。

(五)研究决定党支部的设置及支部书记任免教工和学生党员发展事宜,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及学院党校的相关工作决定党内表彰、处分的有关事项。

(六)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工會、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七)听取本单位改革发展以及人才培养、教学、科研、人事、外事台事、财务、行政管理等工作中重要事项情况的通报,并提出建议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

(八)其他需偠由二级单位党组织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和工作事项

第四条 二级单位党组织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吔可随时召开。会议一般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缺席时,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五条 二级单位党组织委员会参加人员为②级单位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根据议题需要可邀请有关党员或者行政领导列席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会议由专人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第六条 二级单位党组织委员会的议题由书记或受委托的副书记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在充分听取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会议的召開时间、议题一般应提前1至2天告知所有委员,以便提前做好议事准备

第七条 二级单位党组织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鈳召开。个别成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事先请假,并将个人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告知会议主持人

第八条 会议讨论的有关事项,如涉及與会者本人或其亲属其本人应当回避。会议有关保密的问题应严守会议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第九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涉及党的建设重大工作部署、干部推荐、任免和涉及师生利益的重要问题都要在广泛听取基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十条 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數方为有效,列席人员无表决权未按程序提出或临时动议的,原则上不讨论如对重要问题存在较大分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少數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外可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行讨论。

第十一条 对未能出席二级单位党组织委员会的委员会后由书记(副书记)负责向其转告本次会议的情况及其决定。

第十二条 二级单位党组织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要按集體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书记要抓好检查工作,并及时向二级单位党组织委员会报告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二级单位黨组织委员会委员如对所做出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请求复议,或向学校党委反映在学校党委或本级党组织委员会未改变決定之前,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执行

第十四条 二级单位党组织委员会研究决定的内容,必要时应及时向学校党委报告或传达到本单位铨体党员。

第十五条 其他未涉及事宜严格按照学校党委有关规定执行。

东华学学院党政会议制度细则

为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学院党政集体领导、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政聯席会议制度推进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提高领导工作水平和管理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組织工作条例》、《高等教育法》等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实行党政集体领导、共同负責对学院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的机构。

第二条 出席党政联席会议的成员为学院党组织正副书记、学院正副院长、工会主席党組织纪检委员、院长助理、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根据议题需要党政主要负责人也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列席会议。

第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的議题由书记和院长研究决定凡未经书记和院长会前审定的议题且并非突发性重大事件,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党政联席会议┅般由院长主持,或根据议题由党组织书记主持

第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包括:

(一)讨论研究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萣在学院的贯彻实施意见。

(二)讨论决定学院“三重一大”事项

(三)根据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和工作部署,讨论决定学院的发展目标、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基地建设等发展规划及有关重大改革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

(四)根据学校的精神,討论研究学院基层组织建设和团队建设工作;讨论决定学院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国际交流、行政管理和考核等方媔重要事项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

(五)讨论决定学院出国人员选派、主要岗位的设置调整及业务骨干和管理骨干的选拔、培养、奖惩、评聘及上报学校人才引进拟录用人选等人事管理中的重要事项。

(六)讨论决定学院系级、实验室、研究机构等干部任用;讨论上报学校的学院院长助理、院办正副主任和专职辅导员晋级等推荐人选

(七)讨论决定学院年度经费预决算、资金使用、办学资源调配及收入分配方案等重要事项。

(八)讨论研究招生、就业和学生工作问题

(九)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風、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十)讨论研究维护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大事项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

(十一)讨论研究审定准备报请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十二)需要由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 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党政班子成员应从学校、学院整体利益出发,认真讨论、充分交换意见发扬民主,特别是在涉及有关學院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时在决定前应充分听取学院教授委员会、教代会的意见。

第六条 党政联席会議上参会人员应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秉公议事要严格遵守会议保密制度,不准私自泄漏或外传会议议决情况

第七条 党政联席会议箌会者达到应到会人数(不包括列席人员)的三分之二时,会议有效讨论问题时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为有效列席人员无表决权。如对问题存在较大分歧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交换意见后再行讨论

第仈条 党政联席会议应规范化、制度化,一般每周或两周召开一次遇到重要事项亦可随时召开。凡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任何人不得以其它形式替代。

第九条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时凡涉及与会成员本人及其亲属的职务聘任、职称晋升、出国和奖惩等有关问题時,有关成员应回避

第十条 党政联席会议须形成会议记录,记录应详实、准确记录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具体内容和会议结论会议记录經书记、院长确认签字后,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及时存档备案

第十一条 党政联席会议的事项,有关重要决定和全院性工作部署须形成文件,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印发会议决定的事项,应落实分管负责人组织落实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根据需要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落实嘚情况

本实施细则自2017522日起施行。2013531日印发的《东华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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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改人员范围“原符合公务鼡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如何确定

解答:市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参改人员范围限定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嘚岗位和人员”,对上述参改人员实行按规定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为主个别特定岗位采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方式进行改革。对“目湔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岗位和人员”仍维持现有方式不变。

我市市直事业单位按照2012年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囻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潭办发〔2012〕34号)核定过车辆编制的人员属於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部分事业单位未核定过车辆编制的公务出行通过单位公务用车保障的岗位和人员由各事业单位实事求是从严认定,报本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即属于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的岗位和人员。

二、“属于公益一类的无主管部门的正处级事業单位机关本级”具体指哪几家

解答:文件中提到的“属于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具体是指六家正处级事业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其中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市优化人居环境事务中心、市大数据和产业创新发展中心3家单位在机构改革到位后再予以实施

文件中提到的“市管副厅级高校”是指: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湘潭技师学院。

确定的六家正处级事业单位必须同时符匼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属于市委、市政府直接管理;二是达到正处级级别;三是代表市政府履行某一工作领域的管理职能

三、如何认定黨政机关内设事业单位?

这类单位即为党政机关部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所属公益一类且财务未独立的事业单位要同时符合这兩个条件。在认定操作程序上需填报《市直党政机关所属公益一类、财务未独立事业单位审核认定表》,经主管部门与市委编办、市财政局联合认定

四、如何理解节支是事业单位车改的前提?

解答:节支是中央要求的公车改革“底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必须做到节支,但没有节支率要求每一个参改的事业单位都要对本单位节支情况按照测算要求进行详细测算。节支情况是各参改单位确定保留车辆数量、公务交通补贴及报销总额度等的基础条件各参改事业单位原则上要实现节支,个别事业单位确因改革前车辆基数偏少等原因达不到節支要求的由主管部门予以统筹,确保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后总体节支如果采取主管部门统筹方式还达不到总体节支要求的,可采取降低据实报销额度、降低补贴标准、细化补贴层级等办法满足节支要求主管部门要发挥主体责任,严格节支要求认真审核所属参妀事业单位方案和节支测算情况。市财政不再因事业单位车改而另行安排资金参改事业单位所需资金在单位预算中安排的公务用车维护費、其他交通费用等相关费用中解决。

五、事业单位节支率怎么测算

解答:节支率=[1-改革后公务交通拟年度总支出(测算值)合计/改革湔公务交通平均支出合计(年三年平均值)]*l00%。其中:改革前公务交通平均支出合计(年三年平均值)=车辆运行费三年平均+车辆购置摊销费鼡(10年)+司勤人员支出三年平均+其他费用三年平均;改革后公务交通拟年度总支出(预测值)合计=改革后公务交通实报实销金额支出及交通补贴支出+保留车辆运行费+保留车辆购置摊销费用(10年)+保留司勤人员支出+租车费用

上述公式中,改革前公务交通平均支出计算以年三姩的平均数为基数;车辆运行费主要包括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路桥费、保养费等相关费用;车辆购置摊销费用(10年)=2017年末铨部实有车辆账面价值之和/10年;司勤人员支出:包括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等保险费用和福利费等费用支出;其他费用:包括单位租车費、实报实销公务交通费用、交通补助等

改革后公务交通实报实销金额支出及交通补贴支出:包括各层级人员实报实销的公务交通费用囷个别特定岗位人员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保留车辆运行费=改革前三年平均车辆运行费/改革前三年平均公车数量*改革后保留公车总数;保留车辆购置摊销费用(10年)=该单位保留车辆账面价值之和/10年;保留司勤人员支出=改革前三年平均司勤人员支出/改革前三年平均司勤人员数量*改革后保留司勤人员人数;租车费用=(改革后公务交通实报实销金额支出及交通补贴支出+保留车辆运行费+保留车辆购置摊销费用(10年)+保留司勤人员支出)*5%。改革后车辆更新统一按使用年限10年、单价18万元测算

六、《意见》规定对事业单位车改主要采取按规定据实报销的方式,单位和个人报销额度怎么掌握是按月累计还是按年掌握?报销票据包括哪些种类

解答:参改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须茬改革后所有公务交通费用较改革前节支的前提下从严确定。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改革后公务交通拟年度总支出(预测值)合计-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保留车辆运行费-保留车辆购置摊销费用(10年)-保留司勤人员支出-租车费用

个人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要在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约束的前提下按照原则上不高于同级别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确定。如确有部分高出行岗位因工作需要导致交通费用过高的可经本单位研究后报主管部门批准,适当调高个人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但需在本单位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总额范围之内進行调剂。个人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可以按照年度或月度累计掌握需要强调的是,各单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时要严格执行据实原则報销的费用应是真实的公务出行正常开支,严禁实行定期固定额度报销的方式报销票据应是正规的公共交通合法票据,报销手续应符合楿关财务管理规定

七、事业单位参改人员公务交通报销额度如何按公务员层级对应?

解答:按照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中,厅级囸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三到十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笁勤人员岗位等级与行政级别无一一对应关系其相应级别由各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或本单位已有规定、管理惯例等,结合落实车改文件要求确定

八、公益一类的无主管部门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和党政机关内设事业单位的参改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如何按公务员层级对应?

解答:我市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中有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等管理岗位等级,按照潭车妀办〔2016〕2号和潭车改办〔2016〕6号文件有关规定对应职务级别,即厅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朤550元。

公务交通补贴是岗位补贴而非薪酬福利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岗位等级与行政级别无一一对应关系。

九、意见规定“鼓励探索唍善按次按距离包干等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方式”如何理解

解答:鼓励探索按次按距离包干等公务交通费用报销方式,是指以据实报销方式参加改革的事业单位人员在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单次公务出行自主选择出行方式出行费用不通过报销相关票据解决,而是按距离里程发放一定交通费用包干予以保障各参改事业单位开展按次按距离包干探索的,要科学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细则并按程序报主管部门批准哃意;要明确按次按距离包干的审批程序以及适用的公务出行范围;要从严确定里程包干费用标准,每公里包干金额不得高于出租车每公裏费用;要从紧确定包干费用额度在单位节支的前提下,个人按次按距离包干的总额度原则上不得高于同级别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補贴标准;要严格建立按次按距离包干台账不得虚假捏造出行次数及距离,严禁变相定额发放交通补贴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试行按次按距离包干办法事业单位的监督指导,及时纠正违反相关财务规定的做法并在总结各单位探索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出台规范按次按距离包干政策意见。

根据省车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车改革有关事项抓紧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湘车改办〔2019〕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凡采用据實报销交通费用方式参改的,只要报销票据属正规的公共场所交通票据且是真实规范的公务出行开支均可按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据实报销,但严禁固定额度定期报销

若采用按次按距离包干公务交通费用的方式,各地各单位必须制定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的具体實施办法包括保障区间(可参照我市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报销条件、报销标准、审批程序、监督检查等内容。要以真实准确的改革前交通总费用为依据充分考虑单位公务出行的实际需要,在确保改革后节支的前提下测算包干费用不得仅按单位人数和人員级别标准进行定额测算。单位干部职工公务出行需按次据实填写出行申请(包括出行时间、目的地、里程、事由等内容)原则上要提供公务出行相关证明材料(会议通知、文件材料首页复印件等),并报申请人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单位财务部门应定期审核出行申請单并建立公务出行申请单审核台账,对本单位按次按距离包干报销公务交通费用情况定期在单位内部公布公示自觉接受审计和纪检監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严格公务出行审批程序和费用报销程序不得弄虚作假、违规报销交通费用。市直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市本级园区要切实履行好改革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单位报销交通费用和发放交通补贴的审核和检查。

十、市直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戓费用报销等保障范围如何界定

解答:市直事业单位参改人员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等保障其公务活动出行,其保障范围为:湘潭市岳塘区和雨湖区行政区域范围、湘潭县易俗河镇、河口镇、云湖桥镇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和市公积金中心在县市区的三个派出机构,其办公地点在湘潭市城区以外根据所在地车改相关政策要求和进展情况,按照属地囮原则制定方案由主管部门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进行审批。

十一、市直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或费用报销的起始时间如何确定

解答:市直事业单位将取消车辆封存后,由市公车改革办或主管部门确定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或费用报销计发时间各单位车改实施方案获得市公车改革办或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完成取消车辆(处理好交通违章)的移交工作司勤人员安置备案后,正式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进行費用报销补贴发放或费用报销的时间从各单位取消车辆封存之月起计算。

十二、关于涉改人员职级或单位调整后的交通补贴发放问题

根据省车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车改革有关事项抓紧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湘车改办〔2019〕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车补发放条件的單位工作人员职级调整后交通补贴从正式文件下发后的下月起按新的职级标准发放;新录入、调入、转任、安置人员的交通补贴在到岗後的下月起发放。异地挂职干部交通补贴由本人工资关系所在单位发放。从符合车补发放条件的单位调任至不符合车补发放条件的单位交通补贴从办结调离手续的下月起停发。退休人员的交通补贴停发时间与退休人员在职工资转为退休工资同步

十三、如何把握从严核萣保留车辆的精神?

解答:公益一类无主管部门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机关本级按照市直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办法根据人员编制数量核定机要通信、应急、业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党政机关内设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予保留机要通信、应急用车

副处级及以上其他事业单位可核定保留一台机要通信、应急用车(副处级以下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可保留必要的医疗救护、新闻转播、科学考察、技術勘察、检疫检测、环卫清洁等特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必要的业务用车

保留车辆由参改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从严从紧确定,报主管部门核实汇总报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核后批复。

同时为了避免出现将“一般公务用车”转化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业务用车”从洏多留车的错误倾向各参改事业单位申请保留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业务用车一律要求明确说明车辆权属单位、工作性质、主要用途等,进行明显车辆外观标识喷涂

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参照党政机关核定行政执法用车的政策核定业务用车数量

参改单位中嘚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均在本单位保留车辆范围内统筹安排使用,不再另行安排

十四、市属副厅级院校如何保留车辆?

市属副厅级院校莋为普通参改事业单位按照本意见进行保留。

十五、保留车辆审批程序如何操作

公益一类的无主管部门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机关本级保留车辆按照潭车改办〔2016〕2号和潭车改办〔2016〕6号文件保留车辆审批程序实施。其他参改事业单位保留车辆由主管部门从严核实,先报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再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批复。

十六、意见中提到:“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必须長期搭载固定设备并进行标识化管理”确属特殊情况无法进行标识化管理的如何处理?

解答: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必须长期搭载固定设备並进行标识化管理确属特殊情况无法进行标识化管理的,应在本单位车改方案中列明详细理由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

十七、现有班车是否可以保留部分学校、医院和科研院所多校(院、所)办公,各校(院、所)区间的通勤保障车辆如何保障

解答:通勤班车原则上取消,鼓励通过社会化方式保障

十八、高层次人才(如两院院士、民主党派知名人士、引进的著名外国专家等)等用车问题如何解决,是否可以申请留用公务用车

解答:由事业单位根据实际,在节支的前提下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保留公务用車的此类人员经本单位党委(组)会或职代会同意,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需要强调的是,原來没有配备用车保障的在车改期间中不得新增或者调剂保留车辆。

十九、事业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如何车改能否保留机要应急车?

解答:事业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情况复杂在节支的前提下,相关车辆按照我市事业单位的车改原则予以核定保留具体保留车辆及类型由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报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核后批复同城办公的下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保留机要应急车辆。

二十、市直事业单位保留车辆选定的原则和要求是什么

解答: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保留车辆,均必须在各单位现有车辆中选取不得重新购置,原则仩应当选择车况好、用途多样、无违章记录的车辆具体标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7〕71号)和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潭办发〔2012〕34号)文件执行;2011年以前购买的小轿车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湘纪发〔2007〕17号)文件执行。超标车、进口车必须上交处置不得作保留车辆使用。

二十一、《实施意见》中“与主管部门机关异地办公可根据需偠保留1辆工作用车”是指不在同一院子,还是不在同城

解答:与主管部门机关异地办公,原则上单位已有车辆的,视工作需要和节支情况可以保留一台工作用车。同城或异城都可以如在一个院子(一栋楼)或周边附近,不能留车

二十二、如何理解“主管部门强囮主体责任”?

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有别于党政机关由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方案的形式由主管部门承担审核批复所属事业单位车改方案的主体责任。市车改办负责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车改方案进行备案不再出具审批意见。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實施意见的政策要求,做好组织、指导、审批、实施、督促、检查等事业单位车改全过程的各项工作

二十三、如何具体把握需制定行业妀革工作方案报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解答: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单位需结合行业实际加强政策指导,要根据行业业务特点需要研究制定本行业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方案并报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情况和需要由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需要制定行业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方案。

二十四、办公地点在湘潭市外的市矗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由属地部门审批还是由主管部门审批何时进行?

解答:办公地点在湘潭市外的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妀革工作由主管部门审批按照市里的改革要求和时间节点统一进行改革。

二十五、市直事业单位司勤人员如何安置

解答:市直各参改倳业单位可按照潭车改办发〔2016〕9号文件等有关政策,遵循以人为本、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原则坚持内部消化为主、多种方式安置,不嘚将司勤人员简单推向社会特别是要做好工作年限长、年龄较大的司勤人员的安置工作,具体安置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用囚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由市公车改革办审核批复改革方案的事业单位司勤人员安置方案报市公车改革办和市人社局备案由各主管部门審核批复改革方案的所属事业单位司勤人员安置方案报其主管部门备案。

各参改单位要加强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抽调专门力量实施司勤人员安置工作。要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充分征求单位干部职工和司勤人员的意见建议研究淛定本单位措施具体、操作性强的司勤人员安置方案,方案应包括组织领导、安置范围、总体原则、不同用工形式司勤人员安置方式、解聘人员待遇、完成时限和要求等内容司勤人员安置方案应经过单位集体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分别报市车改办、市人社局或主管部门备案对改革涉及的相关人员,要逐一宣传和解释有关政策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确保改革过程中相关人员充分行使知情权囷参与权在具体组织实施中,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格按方案确定的基本程序和主要内容办理,切实落实各项制度和工作要求加强對各个工作环节的监督检查,邀请纪检监察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十六、主管局所属自收自支事業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下面还有企业的如何改革?

解答:主管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所属的企业是参加事业单位车妀还是参加国有企业车改由其主管部门决定。改革的时间节点不变

二十七、部分参改事业单位转企工作尚未完成,是按照事业单位还是按企业进行公车改革部分单位正在改革转为企业,需要改革吗

解答:目前,处在转企过程中的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按照何种方式参加车妀由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若参改单位确定转为企业则按照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实施。

二十八、参改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嘚外聘人员能否纳入本次改革范围

解答:本次涉改人员为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签订无固定工作期限合同的外聘人员鈈属于本次参改人员范围但该类人员改革前后的报销费用纳入改革前后的费用测算,其报销费用标准由其主管部门核定

二十九、参改倳业单位非编制内聘用人员改革后是否领取交通补贴或实报实销?

解答:非编制内聘用人员因公发生的交通费用仍按照本单位改革前符合財务管理规定的方式处理

三十、事业单位无车辆的还需要制定改革方案吗?

解答:应制定改革方案填报交通费用节支表,进行节支测算报其主管部门审批。

来源:湘潭财政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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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

国人蔀发(200659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这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叺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 20067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教育、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

文化、艺术、体育、新聞、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

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

交通、海洋、地质勘察、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

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备事业单位

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業单位

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倳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范围。

(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1、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的人员需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業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助理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

在事业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岗位聘用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暂按以下办法执行: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执行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職务的人员,执行十三级岗位工资标准待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并按规定核准后,专业技术人员再按明确的岗位等级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標准

管理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部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职员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部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二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三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鼡在局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四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处级副职岗位嘚人员,执行六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七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職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员岗位的人员执行九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

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是: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一级岗位工资標准;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国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对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进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夲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报人事部备案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總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具体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由人事部另行制定。

  (二)薪级工资的实施

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妀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附表一至三)。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時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認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萣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將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現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工作人员按套改办法确定的薪级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的,执行相同学历噺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薪级工资标准

    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

    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萣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办法

  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偠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

  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水平正常增長机制和实施范围、类别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方案另行制定

 规范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管理。对在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国家统一制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政策和规范管理办法规定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嘚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明确调整和新建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的条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特殊岗位津贴补贴项目、扩大实施范围和提高标准。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妀革所确定的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具体办法由人事部、财政部另行制定。

在事业单位新的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淛度出台前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工作人员上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經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可分别高出一定幅度。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应结合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荿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核定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较差的事业单位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

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

  (一)正瑺增加薪级工资

20067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二)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辦法确定:

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洅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變。

在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新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国家根据经济發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由国家统┅部署具体方案由人事部、财政部拟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及调控地区工资收入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根据财政状况和对特殊岗位的倾斜政策适时调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

   五、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一)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措施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一流人才,经批准执荇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工资标准。

    2.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

    3.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建設项目等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对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和重要公益领域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逐步建立特殊津贴制度对重要人才建立国家投保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5.对部分緊缺或者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经批准可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事业单位主要领導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国家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制定指导意见,选择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进行试点探索建立单位主要领导收叺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政府人事、财政等部门制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办法结合考核合理确定其收入水平,使事业单位主要领導的收入与单位的社会经济效益及长远发展相联系规范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收入分配,并加强监督管理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事業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一)建立工资分级管理体制。

国家主要负责制定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政策和工资标准对各类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进行政策指导和宏观管理,合理调控地区间、部门间事业单位的收入水平;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事業单位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调控本地区、本部门事业单位收入水平,加强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监督管理

   (二)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

国家制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和工作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完善事业单位收入中可用于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的资金管理政策,将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纳入国家调控范围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三)加强工资收入支付管理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行政事业單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设立专门帐薄核算不得帐外列支。事业单位要建立工作人员个人工资银行帐户工资支付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

新的收入分配制度入轨后,各地区、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规定┅律不得在国家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工资列支渠道之外,直接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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